卷2的报恩 作者:天瓶座
第29节
安嘉冕了然地点点头:“你果然是一只能听懂人话的狗。上楼是想找我对吧?虽然约定了六点见面,但是我临时有事出去了,不是故意放你鸽子。我现在很安全,你可以下来了。”
张警官在一旁听得目瞪口呆,还没闹明白是怎么一回事,没过一会儿,监控画面上那只大金毛果然出来了,一股脑地就往消防通道跑。
安嘉冕挂断手机,无视了身边警员们诧异的目光,回头对保安队长道:“背包里那个手机想办法充电或者换一块电池,里面应该有那个年轻人的联系方式,告诉他他的狗没事,通知他下来就可以了。”
保安队长一头雾水地跑去照办了,安嘉冕就近在一把椅子上坐下。
监控室里一时鸦雀无声,安嘉冕抬头看了一眼愣在四周的警员们,问:“有烟吗?”
阿彻正顺着安全楼梯往下飞奔,忽然听见一道熟悉的声音:“沈彻!!”
他一个激灵站住脚步回过头。
“沈彻!听见了就给我汪两声啊!”
秦修!真的是秦修!他居然进来找他了?!那声音就来自这一层楼,大金毛掉头冲出安全通道,边冲边喊着:“汪汪!”我在这儿!
“沈彻!好样的!继续叫啊!等我找到你看我不扒了你的皮!!”
六十楼有个空中中庭,阿彻一冲出来就看到同时从另一侧跑出来的秦修,大金毛几乎是热泪盈眶地嗷呜嗷呜叫着,朝凶残的扒皮北极熊跑过去。
却在下一秒,脚下猛地一颠!
☆、75
阿彻只觉得头顶有灼热的光亮席卷而来,他整个人像是被一列燃烧的火车咆哮着冲撞开,裹着火舌的滚烫气流铺头盖脸,热得直叫人无法呼吸。
冲击波自上而下贯穿了整个中庭,地板猛然下陷,阿彻一个没站稳差点滑下去,不过还是前腿后腿并用挣扎着爬上了坍塌的边缘。
冲击波的余波持续了很久,垮塌的混凝土和肢解的墙体如雪崩般扑下来将人掩埋。阿彻等到一切偃旗息鼓才从废墟里钻出来,甩去浑身的灰尘,对面却不见秦修的人影,心一下就提到狗嗓子眼:“汪汪!汪汪汪!”秦修!你还好吗?!回我一声啊!
半晌,对面才传来一声呻|吟,接着一只手臂从一堆残垣断壁中破土而出,在上面摸索了一阵,抓起不晓得从哪里掉下来的消防柜,一把扔到一边。阿彻张大嘴目视秦修一层层剥开压在身上的东西,木板,墙块,玻璃……然后如出水芙蓉般从白花花的粉尘中坐起来,扇掉头上身上的灰,一眨眼又变回水灵灵的北极熊了:“我没事。”
阿彻咽了口唾沫,你真是个怪物啊……
两个人之间偌大中庭花园整个被爆炸的冲击波洞穿,下方就是高达六十层的天井,风从中央吹过,风声鹤唳。秦修见狗东西一直在那边转来转去,走到大洞边缘踩了两下,又被掉落的石块吓回去,然后又重复着踩几下,被吓回去,再踩几下,被吓回去的轮回,秦修看得头都晕了:“能别转了吗,你是觉得很好玩还是怎样?”
“汪汪!!”我担心你啊!你这家伙!
秦修起身找了一处平坦的石板,又找了块不晓得从哪里掉下来的沙发垫子,给自己整了个临时的椅子,坐在上面:“你跑进来干嘛?”
“嗷呜……”哎,不说了,一言难尽。大金毛趴在废墟上,两只眼睛一眨不眨地瞅着悬崖对面的北极熊。
其实情况并不乐观,炸弹应该是拆弹失败引爆的,不知道还有没有第二颗炸弹,如果有,他们的处境依然很危险,可是奇怪的是眼下他竟然一点都不紧张。阿彻笑着想,看着那个人,看他在那边摸鱼似的一会儿摆弄手机找信号,一会儿绑鞋带,一会儿把围巾绕来绕去,就会觉得很平静很安心,当然,也有一点小小的不满。要是能靠你更近一点就好了。
像是察觉到自己目光里的期待,秦修往他这边看过来,阿彻抬起头回应他的视线,身子也不由自主往前趴了趴,然后就听见“啪嚓”一声,中庭里仅有的照明也熄灭了。
两个人陷入一片黑暗,天井下方仅存的光源不足以照到这么高的地方,阿彻只能勉强望见秦修模糊的轮廓,似乎是站了起来,拍拍裤子上的灰:“我去找找有没有办法通到你那边,你也去找找。”
大金毛立刻跳下废墟,掉头去找路了。
秦修眯着眼望见大狗一溜就不见的背影:“……想和我在一起就说啊,你不说我怎么知道?”
阿彻没找到通路,安全楼梯上面被堵死了,下面倒可以勉强下六层楼,但六层也是极限了,不过他在五十五楼发现了幸免于难的餐厅厨房。厨房里黑乎乎的,他试着按开灯,头顶闪了几下居然亮了。狗鼻子四处嗅了嗅,还好,没有煤气泄露的迹象,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又打开热水阀,奇迹发生了,汩汩的热水流了出来。
厨房餐厅的洗碗槽非常宽大,虽然装不下一个人,但是装一只狗还是绰绰有余的,大金毛前爪扒在洗碗槽边,心想折腾了这么久,这会儿已经过了午夜十二点了吧,要不然试试?
秦修也没找到出口,倒是找到了绕到沈彻那边的通路,只是被一堵垮下来的墙堵住了,他推了推,墙很厚实,纹丝不动。这边没有灯,他打开手机照明,蹲下来看到墙上有一条缝隙,但太小,只够卷二伸进个黑鼻子。
“秦修啊……”
墙那边忽然传来有些走形的人声,秦修“喔!!”一声往后吓退了一步,才认出那声音是沈彻,那家伙喊他名字到一半,连打了两个喷嚏。
秦修蹲下来,往那条缝里瞅,看见小麦卷身上披着件什么东西,正在揉鼻子,本想问你怎么突然变人了,死之前的回光返照?不过多了个心眼没当下出声,而是悄悄瞅啊瞅,瞅到那家伙屁股下面一截蠕动的狗尾巴。
秦修咬着嘴唇使劲瞅,他挺想看那狗尾巴是怎么从屁股上面冒出来的,边瞅边笑,心说你要长个狗屌那才好玩呢。
“你瞅什么呢?”阿彻一低头看见缝隙那边咬着嘴角一脸亢奋的秦修,那色迷迷的表情不太符合性冷淡美人冰清玉洁的形象。
秦修退远了点儿,又变回了冷傲美人:“你身上披的什么?”
“哦,是桌布。”阿彻低头看了看,把自己找到餐厅厨房的事儿告诉秦修。
不过秦修的注意力似乎不在这话题上,只清了清嗓子:“这桌布挺漂亮的,你站起来我瞧瞧。”
阿彻心说一张桌布有毛好瞧的啊,还是想在共赴黄泉前满足北极熊所有的任性,正要站起来,想想不对,又把披在肩上的大桌布绑在腰上,这才站起来,转了个圈给秦修看。
秦修只看见一小截尾巴尖从桌布裙子下露出来,心里特别不愉快,不冷不热地看他一眼:“嗯,你坐吧。”
阿彻坐下来,这才又把桌布披在肩上,我靠冷死了。缝隙对面忽然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阿彻奇怪,低头一瞅,脸扑哧就红了,秦修不知道什么时候脱了外套,正低头解开白衬衫的扣子。
北极熊把衬衫脱下来,也不说话,就闷头往缝隙里塞,塞了半天才隐忍一般冷声道:“你拉一下。”
阿彻脑子里还是秦修脱衬衫时的样子,看不见整个人,只能看见秀气的下巴和清秀的鬓角,被灰尘染脏的衬衫领子一打开,露出出尘不染的锁骨和胸口,那样子好像裸体,挺容易让人脸红的。他红着脸把白衬衫扯过来,老老实实穿上。秦修这件衬衫虽然是贴身的款式,但是他这会儿穿在身上还有点紧,又一想这就说明秦修确实比自己瘦,不知道怎么的还小得意了一下。
“……对不起,”穿好衣服后阿彻后悔不迭,“你要是不来找我,就不会遇上这种事。”
缝隙那头沉默了一会儿:“沈彻,你为什么跑进来?”
“我约了人见面,看那人没出来,担心他出了什么事……”狗青年供认不讳。
“你约人见面的事和我参加摄影比赛有关吗?”
阿彻被问得一怔,无以言对。
秦修换了个姿势,曲起腿背靠着墙坐着:“我决定去参加比赛了。”
阿彻一眨眼:“真的?”
秦修不看都能想象对方惊喜地凑到缝隙前,抖着狗耳朵的样子:“真的。”
“那资金……”
“不需要资金,我自有办法,”秦修斜瞄一眼墙壁,“所以你别再一天到处乱忙活了。”
“什么办法?”狗青年俯下身子,脑袋凑到缝隙前边瞅边问。
“出去就知道了。”秦修说,敲了敲墙,“喂,尾巴借我玩一下。”
以为沈彻要扭捏半天,结果没想到一会儿,那根毛茸茸的狗尾巴就从缝隙里钻过来。
阿彻刚把尾巴塞过去就被大力地一扯一捏,狗青年吃痛地捂着屁股:“哎哟你轻点啊!”
秦修没应他,只是过了一会儿从缝隙那头递过来一只白色耳塞。
阿彻接过耳塞果断扔进大耳洞里,摇着尾巴道:“就你这心态咱们肯定死不了!”
缝隙那头低声“嗯”了一声,秦修把音量稍微开小了一点,点了播放:“沈彻,你只要睡觉就好了,醒来就会有人来救我们了……”
秦修略显沉闷的声音淹没在木吉他熟悉的和弦里,阿彻蓦地认出耳熟能详的旋律,那是一首他找了好多年的歌。小修用爱华随身听放给他听过的歌,本来以为已经找到这个人就应该释怀了,但不知道为什么,当女歌手的歌声响起,好像又被带到那一刻,即将分开十六年的那一刻,鼻子一下就泛了酸。
i wish i had soone who suddenly arrived我希望某一天遇见一个人
show how the flrow带我看那些花朵
& ier field如何从隆冬的土壤中破土而出
i wish i had sooeo y heart我希望某一天遇见一个人,温柔地对我
soone ree和我分享我最珍贵的时刻
sodayyou’ll fihe hands of the d有一天你会在徐徐微风中遇见我
sohow you’ll lead tht那一天你一定会带我去往温暖的夜
sodayyou’ll fihe hands of the d有一天你会在徐徐微风中遇见我
sohow you’ll lead tht那一天你一定会带我去往温暖的夜
&最爱你了
&最爱你了
在灵犬镇的小山上,他和小修并肩坐在大岩石上,看着夕阳一点点落到地平线下。随身听没有循环功能,每次听完一遍,小修就咔哒按一下,再咔哒按一下,他好奇地睁着狗眼睛看卡带在随身听里刺啦啦旋转,然后那首熟悉的歌就又回来了。
可惜时光不能倒带,你和我都只能听一遍,它让我把一日的幸福记挂一生,也让我把一次的错过铭记一世。
也许这就是和秦修待在一起的最后一晚了,他多想告诉他从前的事,但最终还是决心至死不说,只是闭上眼轻声问:“你能一直循环这首歌吗?”
“嗯,好。”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缝隙那头一点动静都没有了,秦修停下音乐,小声问:“沈彻?你睡着了吗?”
竖起耳朵,能听见专属于这个人的呼吸声,一下下,大狗一样,睡得特别安稳。
秦修趴在缝隙前,沈彻的背挡住了缝隙,想看他的脸却看不见,他把手指伸进缝隙里,轻轻挠了挠小麦卷热乎乎的背,他知道沈彻这段时间在为他想办法,这家伙不分白天黑夜地折腾,是真的很累吧:“……地震你都不会醒,爆炸应该也不会醒吧。”
本来是想一直待在这儿的,奈何突然有些尿急。
十分钟后,北极熊好不容易找到半坍塌的洗手间,踏着一地瓦砾走进去,找了个还算完好的小便池,总算解决了个人问题,边拉裤链边想,难怪都说狗没有电线杆会憋死。
正要沿路返回时手机忽然响起来,秦修惊喜万分,手机上是一个陌生的号码,多半是警方打来的,他立刻接听:“喂!!”
“秦修吗?我是张警官,你现在情况怎么样?能知道自己在大楼哪个位置吗?”
通话质量很清晰,终于联系上了,秦修顿时如释重负:“我没事,我在六十楼中庭附近,你们什么时候能上来营救?!”
手机那头的张警官听完却怪异地沉默了,秦修纳闷:“怎么了?”总觉得对方的沉默很不妙,是上不来吗?还是,更糟的情况?
还有别的炸弹?
☆、76
阿彻一直强迫自己清醒,奈何今天实在太累了,一不小心睡了过去,不过没睡多久就被不知道从哪个窟窿吹来的一股冷风冷醒,卷毛青年甩甩沉闷的脑袋,挥去睡意,发现音乐声停了,连忙回身:“秦修?!”
“我在。”
听见秦修的声音,阿彻才松了口气。
“沈彻,你怎么醒了?”墙壁那边的人问。
“有点冷,”阿彻搓了搓手臂,皱眉,“我睡了你怎么都不叫我?”
“你睡死了跟猪似的,我叫你你能听见?”秦修说完,又问,“沈彻,我记得你说你那边可以下到五十四楼?”
“啊,是啊,怎么了?”
墙壁那头沉默了片刻:“刚刚手机有信号了,我接到警方打来的电话。”
阿彻冷不丁听见秦修低沉得古怪的语气,也觉察到了什么:“……他们怎么说?”
“抓到犯人了,”秦修说,“对方也交代了,有第二颗定时炸弹。”
阿彻一个激灵挺直背:“在哪儿?!”
“现在离爆炸时间还有不到半个小时……”
“秦修,”阿彻打断他,“炸弹在哪儿?”
隔着墙壁只能听见秦修沉缓的呼吸声,良久:“在五十四楼的电闸室。”
阿彻瞪大眼吃了一惊。
“沈彻,拆弹小组也正想办法上来,但是安全通道炸得一塌糊涂,他们担心等他们上来就来不及了。”
阿彻听到这里早已会意,了然地一点头:“没关系,我去拆。他们会用手机指导我怎么拆吧,知道炸弹在哪里就好。”等在这里只有一死,还不如拼死一搏,就算出了什么差池,至少秦修隔了六层还能有点活路。
“我的手机没电了,”秦修说,“如果你要去拆弹,只能在五十四楼找找有没有能打得通的座机,应该有,他们也在一个号码一个号码地试。我记了张警官的电话,你把手凑过来,我写你手心上。”
阿彻把手尽量贴近缝隙,感到秦修把笔尖伸过来,很用力在他手心写着号码。
笔尖戳得他手心生疼,不过想着秦修也是怕写得不清楚,毕竟这是救命的号码:“好了吗?”
秦修点点头:“嗯。”
阿彻拿回手看了一下号码,起身绑好桌布:“没事的,我能搞定!”
秦修看着那条毛茸茸的尾巴从缝隙里滑走,连忙伸手最后摸了一下尾巴尖,听到墙壁那头沈彻渐行渐远的声音:“等我啊!”
墙壁那头渐渐听不见声音了,秦修又喊了几声沈彻,墙后只有空荡的回音,他这才起身,在半黑暗中穿过一片狼藉的中庭西侧,来到已经被炸得不成样子的走廊,走廊一侧有一扇小铁门,门一拉就哐地垮掉了,秦修钻进去,轻轻拉开电闸柜门,闪烁的红光照在他的脸上。只剩下十九分钟了。
他拨了张警官的电话:“好了,我到炸弹这儿了。”
手机那头沉吟了一会儿:“你准备好了吗?”
“嗯,监控镜头现在还能看见五十四楼的情况吗?”
“还有两个监控镜头没坏,放心,他抵达五十四楼后我会告诉你。”张警官对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卷毛青年其实还有很多疑问,但是眼下的情况已经容不得多做置疑了。
秦修戴上耳塞,把外套的拉链提到领口,将手机塞在领口的拉链里勉强算个照明:“那开始吧。”
“秦修,”张警官喊住他,“我还是要最后提醒你一下,之前那颗炸弹之所以被触发,是因为剪错了电线,我们问过嫌犯,两枚炸弹的电线设置完全不同,他安置炸弹时故意随机安放,所以我们并不知道最后应该剪哪一条线,你必须自己拿主意。如果你放弃,没有人会怪你。”
“隔六层楼是安全距离吗?”秦修低头冲手机道。
“我问过专家了,肯定也会被波及,但是如果他运气好的话,生还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秦修眼神沉静地点点头:“知道了,开始吧。”
手机那头换成了拆弹小组组长,秦修听着对方一句句详细交代着炸弹的原理,越听越棘手,咬着嘴唇,太麻烦了!首先不能打定时器的主意,定时器的线路连接着继电器,如果破坏定时器,会导致继电器触点闭合,连通引爆线路提前引爆炸弹;其次不能打雷管的主意,因为雷管是封闭内置的,搞不清是怎么个触发法,总之这个是想都不能想;那就只有剪断引爆回路,但是这颗定时炸弹有两套电源和电线,一套是引爆炸弹用的,一套是反拆的陷阱,也就是连接定时器用来控制继电器的一套电源和线路,这套线路和电源动一下就是死。他目前所能做的只有拆开表壳,将两套线路描述给拆弹专家听,可是手上又没有工具,只能就地取材,为了撬开外壳起开螺丝,用了各种小铁丝,玻璃块,没一会儿满手都是血和汗。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他担心动静大点也会有危险,每一步都小心翼翼,好在一切还算顺利,他将电池的位置,电路大致铺设的样子告诉手机那头的人,对方斟酌了一下,排除掉了继电器控制电源和电路,于是现在只剩最后一步,竟真的和电影里一模一样——剪断起爆回路。
秦修面对着引爆电路,灰色的电线和蓝色的电线绕来绕去错综复杂,根本理不清头绪,当倒计时进入最后五分钟时,秦修额头上立刻爆发了一层冷汗。
“秦修,”手机那头忽然又换成了张警官,“他到五十四楼了!”
慌乱的心一下子平静了下来。秦修冷静地凑近那一大团线路,领口的照明光照在那一团灰灰蓝蓝上:“组长还在吗,告诉我要怎么做。”
拆弹小组组长又接过手机,问秦修看见哪些线,秦修看不见红色,但凭经验知道灰色的应该是红线,他知道一般情况下红线是火线,蓝线是零线,但是如果真的这么明显,先前那颗炸弹就不可能引爆了。果然拆弹组长听完只沉了口气:“……我不在现场,所以也不能告诉你应该剪哪一条。我只能告诉你,我的同事是非常有经验的拆弹专家,但他也剪错了。”
秦修没料到这么快就到了这一步,但是很快又觉得其实这样反而很好,只问:“他还在五十四楼吗?”
隔了一会儿,张警官的声音传来:“嗯,没看见他离开,应该在找座机或者电闸。你决定好剪哪根了吗?”
秦修蹲下来挑了一片最锋利的玻璃,在自己手心划了一下,立刻就见血了。
“秦修!”张警官紧张地喊住他。
“我要剪了。”
张警官不知道该说什么,踯躅了一会儿:“还有几分钟时间,你可以再考虑考虑,或者,想想有什么需要我转达给你的家人和朋友……”哪晓得手机那头只丢下一句“没时间了”就掐断了通话。
“秦修!”张警官追喊了一声。
秦修扯出两根导线,凉凉地打量了一下:“看上去都一样啊,”一努嘴,“那就你吧。”
安嘉冕和警方已经撤到大楼外的指挥车里,五十四楼的监控镜头实时传送到指挥车中,虽然有几秒的延迟,他还是在里面看见了正急急忙忙赶往电闸室的沈彻。
在屏幕上没出现几秒,裹着裙子的卷毛青年就又进入了监控不可见的范围,安嘉冕知道沈彻肯定已经发现被骗了,他就这么沉默着坐在指挥车中,看着空空如也的监视画面,直到一道震耳欲聋的响声传来。
☆、77
阿彻醒来的时候天都还没亮,他正躺在床上,房间里没有开灯,黑暗中隐约能感觉自己脚上打了石膏被吊了起来,推测应该是在一间很大的单人病房里,病房外的过道很安静。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被救出来的,先前和秦修在安氏大厦里的一幕幕好像只是一场噩梦。但他知道不是。
因为手心很痛,指甲陷进手心快要掐出血的疼痛不断提醒着他。拳头攥得太久,再次张开时骨节都是酸痛的。夜色昏沉,阿彻躺在床上,沉默地看着掌心,像是要盯出个洞来。
狗耳朵狗尾巴都被看见了吧,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小修都没了……
凯墨陇和女医师路过房门外,见卷毛青年正以一个超高难度的姿势扭着身子埋头趴在床上,女医师心想他应该是觉得羞愧吧,毕竟救出来时连裤子都没一条……
凯墨陇送走远道而来的灵猫族女医师,要不是安嘉冕提前打电话给他,并做了周密的安排,沈彻这小子隔天就要和他的尾巴一起见报了。
走下客厅,睡在沙发上的俊美年轻人有些疲倦地睁开眼,看见他后坐起来,揉了揉额头:“他醒了吗?”
凯墨陇想起这小子当年抱着个狗房子来找他样子,还是小时候可爱,小时候像一捧雪,长大后成了一坨冰。他一面走去厨房一面道:“翻了个身。”身后半天没声音,一回头,只看见人高腿长三五步跨上二楼的背影。
阿彻只想长睡不醒,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手心忽然一阵生疼,还不止是疼,简直像有人在他手心钻木取火一样。他皱皱眉头,眼睛隙开一条缝,一看,没人啊,只是手不知道怎么地挂在床边。
缩着脖子抱膝蹲在床边的秦修等到上面没动静了,小心抬起头,不由棘手地一呲牙,沈彻那家伙又把手收回去了,攥成拳头压在身下。
他抓着湿毛巾站起来,俯身道:“沈彻?沈彻?你睡死了吗?”
小麦卷没反应,应该是睡死了,秦修小心把他压在胸口下的手拉出来掰开,然后丧心病狂般用湿毛巾搓着对方手心的手机号码。
沈同学肯定也是觉得不舒服,不晓得在发什么噩梦,眉头连连紧皱,秦修管不了那么多了,边擦边(一点不温柔地)安抚对方:“乖,别醒啊,马上就好!”
凯墨陇在楼下边喝咖啡边看着新闻重播,秦修被救下来时场面堪称热烈,无数镜头对准他,新闻画面下方赫然是——《撼天动地人狗情,美男子为救爱犬勇拆炸弹英雄凯旋》如此逗比的标题。
秦修冰冷着脸在摄像机的包围中,在围观群众崇拜爱慕的目光中大步流星朝前走着。虽然一头一脸一肩膀的灰,但还是显得很上镜。像偶像剧明星跑到好莱坞动作片里客串了出来。
记者询问了许多问题他一概不答,只在最后有记者问道“你就没什么想说的吗”后,压抑着怒火一转头:
“刚刚到底是哪里发生了车祸?!”
人山人海的包围圈被他煞人的气场呼地震出两米外,然后才有记者小声说:“就在前面,一辆集装箱车和运钢材的货车撞了……”
秦修紧闭着嘴唇没说话,带着隐忍的冰山脸又转过身走自己的路,但凯墨陇一眼就看出那冰山脸后分明是“我快要吓死了好吗”的愤怒。
凯墨陇想到曾经他和贺兰霸想了那么多辙阻止这两个家伙,最后绕了个大圈他们还是走到了一起,这就叫孽缘吧。狐狸先生从沙发旁的立柜抽屉里拿出一只信封,那是贺兰霸给狗小子留的第四封信。信里其实并非只有一句话——
那就离开他吧。
如果你对他而言真的很重要,他自然会去找你,如果他没来找你,你也可以彻底死心。
凯墨陇看着信上的字迹一时感触良多,沈彻那二货刚听他念了第一句就心如死灰把电话给挂了,那个时候他其实可以打电话过去,但是最后还是作罢,贺兰霸那家伙明明很希望狗小子回去,又狠不下心,那他就来做这个坏人好了。可惜……
狐狸先生撇撇嘴,合上信封扔进垃圾桶,听着楼上传来杀猪般的惊声尖叫。
“你没事你怎么不早说啊?!”刚刚还伤心欲绝这会儿就见秦修好端端坐在自己面前,阿彻顿时有种受骗感,情绪都调整不过来。
“这种事还需要我说吗?楼炸没炸你自己不知道?”秦修打量卷毛青年挂在床脚的石膏腿,冰山状全面回炉,“就一声撞车声你都能吓得把腿摔折了,我真是服了你。”
“我是跑回去找你时不小心跌下去的好吗?!”说到这里怒不可遏一拳砸在床铺上,咬着犬齿,“你居然不跟我说老实话!”
“我跟你说实话你能怎样?至多就是在墙壁那头狗刨而已。”秦冰山眼皮一撩。
阿彻这个时候脑子里各种气结,被秦修随便一挤兑就找不出话来反驳,只能干瞪眼,瞪着瞪着又开心起来。被骗的愤怒转眼就被看着这个人又一副雷打不动冰山脸坐在自己面前的惊喜冲到九霄云外了。他忽然又想到什么,狗兮兮地一笑:“你干嘛不跟我说实话?”说着朝秦修张开手心,像在逗猫咪一样,“这是什么~~”
秦修面无表情盯着他:“狗爪。”
狗青年得瑟地摇着大尾巴:“狗爪上写的什么?”
秦修把床头柜上的黑框眼镜带上,凑过去歪着脑袋看了半天:“写的什么啊?你给我念念?”
秦校花啊秦校花,你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啊。阿彻抖着耳朵收回手来正要大声念,一看,手心干干净净啥都没有,傻眼了:“号码呢?”立刻想到,张大嘴瞪着秦修,“我靠你居然擦掉了?!”
“听不懂你在说什么。”秦修抱着手臂无动于衷。
小麦卷掰着手心,使劲瞅着一星半点的痕迹:“你这人也太小气了……”
凯墨陇半夜听见客厅里有声音,下楼一看,秦修一个人坐在客厅沙发上,只开着一盏台灯,就这么坐着也不知道在想啥。
凯墨陇走下来,在沙发对面和衣而坐,点了一根烟:“鬼门关走了一遭,百感交集吧。”
秦修沉吟了一会儿:“沈彻说你是很厉害的前辈,我想知道他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完全变成人。”
凯墨陇挑眉:“你很在意他是人还是狗?”
“有一段时间,他的变身状况很混乱,”秦修视线低垂,长而密的眼睫在眸子上盖出幽深的阴翳,“那个时候我也很混乱,我还带他去宠物店找过对象。他一直对我强调不可以把他当成宠物,但是那个时候,我突然不知道要怎么看待他,不止一次设想,如果有一天他再也恢复不了人形,那我怎么办?我就被他一句‘不可以把他当宠物’套死了吗?”
凯墨陇静静地听着,秦修之所以会在那个时候经历过很混乱的思考挣扎,甚至做出很荒谬离谱的事,是因为他已经开始拿沈彻当特别的存在来看,在这个节骨眼上沈彻的体质突然不稳定,对秦修而言,更像是一种警告和启示。他选择了自以为正确的方式。
“我觉得把他当成宠物,对我对他都好,我也告诉自己,即使是宠物,他也是特别的,是我的金毛伙伴,但是唯独不能把他当做人类,因为那样就太危险了。趁……”秦修沉了一口气,“还没发展到最危险的时候,必须立刻刹车。”
“会这么想很正常。”凯墨陇耸耸肩。
“你刚刚问我是不是很在意他是人还是狗,我只是个普通人,没有办法不在意。”秦修说,声音冰凉,显得很冷静,“因为我现在已经没有一点办法再把他当成宠物了。”
去冲绳岛时,才发现我认为的最危险的其实早就来了。找不到摆脱的办法,只能甘之如饴。
拆弹的时候我也想了很多,但是割断电线时,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闪过——如果我们还能活下来,干脆就一直在一起吧。
凯墨陇看着陷入沉思中的秦修,放下二郎腿:“沈彻的半吊子人化术我也给不了你包票,不过至少从目前的情形来看是好的。所谓未雨绸缪,居安思危,其实在我看来都是非常不好的习惯。我曾经跟踪过一个特殊的病例,病人做过脑切除术,手术以后他表现得和正常人无异,只是再也无法理解明天、未来这样的概念。新的一天到来,他就一分一秒充实地将它过完。你能想象吗,他的人生只有现在。这是多少人的梦。”凯墨陇说罢起身,“至少沈彻现在还在你身边。”
秦修望着烟缸里一星微光慢慢熄灭,窗外天蒙蒙亮起。
虽然差点到阎王那儿走了一通,但也不是没有好消息,因为美男摄影师在电视上露了一个脸,工作室的名声也跟着不胫而走,这段日子来工作室谈合同的客户络绎不绝,虽然有些客户不是很靠谱,但是也有慕名而来非常正经的商家。
阿彻的脚骨折了,但好在不是开放性的,再加上灵犬族的自愈能力比人类强,他虽然是个半吊子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才一个多礼拜就恢复得七七八八了。秦修说过会以自己的方式参加比赛,阿彻就信他不会食言,不过无论如何自己还欠安嘉冕一个交代,可是连续好几天去网球场都没碰到安嘉冕,打手机也总是在通话中。发生这么大的事,安嘉冕这段时间快忙坏了吧,阿彻想了想,发了条短信过去,如果安嘉冕还想见史丢比,他还是随时准备去见他,如果他忙着忙着就忘记了,那样也挺好的。
安嘉冕看了短信便删除了,让司机摇下车窗,风吹进来,翻动膝头的文件夹。
jason看了一眼文件页角一块老大的狗爪印:“你打算投资这个摄影工作室?”
安先生合上文件放到一旁:“写得太烂,看不出投资的价值。”
他刚刚从警局回来,那个誓要杀他泄恨的男人已经完全不像当初的创业者,变得偏激偏执,可恨可悲。他把自己的一生都压在了事业上,为了贯通,牺牲了家庭,妻子和自己离婚,儿子不亲近自己,父母兄弟也和自己疏远,他的生命里只有贯通,可是也被人无情地抢走了。
“是我让你变成这样的吗?”安嘉冕坐在探监室里,静静地看着玻璃那头眼白通红的男人。
“安嘉冕,有没有人对你说过你有多冷血无情?”面容憔悴眼眶凹陷的男人靠在椅背上,怀着遥远的恨意眯缝着眼打量着眼前俊美的年轻人,“我知道你现在可怜我,但我也可怜你,你认为你的结局会比我好吗?”男人倾身靠近玻璃,“你的生命里有什么呢?你和我一样,身边亲情淡薄,没有一个朋友,可我至少还有贯通,虽然失去了,但是我曾经为它奋斗,为它耗尽心血,为它骄傲过。你呢?你为什么奋斗过吗?为什么耗尽过心血吗?”男人冷笑着撇撇嘴,“对你来说什么都来得太容易了。骄傲这种体会你永远感受不到,你连失去的痛苦也未必能体会到。”
安嘉冕耐心听他说完,还是一脸牢不可破的平静:“我是感觉不到,爱,恨,期待,痛苦,但这又有什么好遗憾的呢?”他站起来,双臂按在探监的台子上,俯身凑近玻璃后的男人,“我都不知道什么是遗憾。”
jason在门外清楚地目睹了安鲤鱼怎样给了那人最后的致命一击:“这种情绪,你还是留给自己,在监狱里用你的余生慢慢品尝吧。”
车子经过体育场,隐隐的狗吠声打断律师先生的思绪,又到了四年一度的世界全能犬大赛,jason看向身边人,安嘉勉静静面朝窗外,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78
阿彻在大门上挂上了“暂休业”的牌子,白色福特征服者停在路边,秦修在副驾驶座上翻看着英文版的《伟大遗产》杂志,身边车门拉开,大卷毛坐上来,瞄见杂志上或秀美或壮丽的景色,高大上的杂志专题,有些没把握:“市内真能找到合适的外景地?还是你打算尝试拍人文类?”
秦修把杂志合上,打开语音导航:“上城区。”gps导航开始自动寻路,秦修抱臂低头在一旁闭目养神起来,“到了上城区叫我。”
发动车子时一只小麻雀从车顶飞走,扑棱的翅膀在挡风玻璃上刷下一闪而过的影子,阿彻侧头看了一眼秦修在阳光下跟着扑闪了一下的侧脸,只觉得无限美好。不凶神恶煞也不颐指气使,虽然刚闭上眼睛时还整了个挺冰山的睡相,但是睡着睡着冰山形象绷不住,眨眼就变萌系喵星人了。
“13xx5201314,啧啧,真亏你想得出来。”狗青年手搁在方向盘上,耳朵乐得一耸一耸的。每次一想到秦修在他手心刻字,还生怕写得不清楚似的使劲戳,就觉得好笑得要命。
叭叭——后面的车子不耐烦地摁喇叭,沈彻回过神才发现红灯转绿了,赶紧发动车子。
以为是到上城区的郊区,却没想到秦修让他把车子开进了商业区,车子停在某商务大楼的地下车库,两个人背着大大小小的器械徒步走在高楼林立的大都会里,走过水渠上的石桥,从呼啸而过的轻轨下方穿过,沿着长长的红砖围墙漫步……
“到了。”秦修拨开丛生的杂草灌木,停下脚步。
阿彻抬头放眼望去,不敢相信眼前所见——
好大一片荒地!
不该说是荒地,四周鸟声啁啾,泥土芬芳,隐隐还能听见水面拍打的声响,脚下有一块歪倒的铁牌子,已经被绿叶热情地覆盖。
在闹市区的正中央竟然会有这样一大片生机盎然的荒地,光是目之所及就足有一个足球场这么大,茂盛的树丛背后看不见的地方还有多广可以想见,叫人难以置信。
“这里好多年前是高尔夫球场,后来废弃了,就一直这么荒着。”秦修上好镜头,回头一笑,“走吧,让你看看我的伟大遗产。”
意气风发的笑印进阿彻的眼里,他看着前方迈开脚步等不及开始探索的背影,也跟着会心一笑,对了,这才是你,你可是小时候站在不到三百米高的学校后山,就剑指世界最高峰的家伙啊。
听秦修说这片荒地空闲了快十年,虽然原因不明,但是十年里大自然迅速地收复了失地,如果不去想远方的广厦林立车水马龙,他们此刻就如同走在一个生机勃勃的丛林中。
阿彻边走边打望,冷不丁发现脚边有星星点点的绿色在移动,还以为是绿色的虫子,蹲下来一看,那居然是一队蚂蚁,每只蚂蚁都扛着一丁碎叶,有的叶子太大就两三只一起扛,蚂蚁是很勤劳的生物,每时每刻都不会闲着。阿彻想起以前在灵犬镇,没人陪他玩的时候,他也是自个儿趴在屋子后面看蚂蚁搬家,有时候一只小蚂蚁遇见一个水坑绕不过去,他就把爪子搭在水里,让小蚂蚁从他爪子上爬过去,那时候他个头才比贺兰老师的鞋子大不了多少,却觉得自己能帮助弱小,特别强大。
阿彻望着蚂蚁有些出神,忽然发现一只蚂蚁背着碎叶走得特别费力,再定睛一看,我靠居然有只蚂蚁挂在那片碎叶上搭顺风车!阿彻跪下来小心把那只搭顺风车的蚂蚁提溜下来,找了一片叶子让它扛上:“你也太懒了。”
背后传来快门声,阿彻闻声回头,秦修收了相机,只说:“你瞧着什么好看就告诉我。”
“我是外行。”阿彻拍拍裤子站起来。
秦修在前面边走边道:“这叫狗眼看世界,与众不同……”说到一半感到背后有恶犬虎视眈眈,清了清嗓子转过头刚要叫几声“黏人鬼”哄哄对方,忽然就见沈彻抱着脑袋一阵跳脚:
“哇靠,什么东西跳到我头上了?!”
“别动!”
阿彻还没搞清楚是怎么回事,秦修这么一喊,他以为是蛇就连忙停下来,睁大眼不敢动弹,却见秦修朝他的方向举起相机一阵连拍。
身后是噗噗噗噗又稀里哗啦和吃多了拉肚子一样恶心的声音,他脑袋上跟有青蛙在蹦似的,随着那拉肚子的声音偃旗息鼓,他才狐疑地一挤眉毛:“你到底在拍什么?”
秦修蹲下来捡起地上一颗湿乎乎的褐色小豆豆:“这叫喷瓜,成熟的时候它会把种子喷出来。”
阿彻见秦修拍下的照片上飞射的喷瓜种子正一鼓作气砸在他的卷毛脑门上,感觉略不爽:“你要把这种照片送去参赛?”
“怎么会,我只是觉得有意思。”秦修说完转身离去。
被喷的不是你你当然觉得有意思!
“噗!!”
“啊!还有!!”秦修如神枪手一般闪电地旋身,阿彻也跟着回头一看。
两分钟后,阿彻看着照片里被喷瓜的汁液射了一脸的自己,脸色有点恶犬。你不是摄影师吗,怎么老把我拍这么猥琐?!
荒地特别大,深入腹地后有种在荒岛上跋涉的错觉。阿彻发现一间废弃的小屋,“吱呀”推开门,金色的阳光从小屋的天窗洒下来,照着屋子里满地盛开的鲜花,像一座野生的花房,一只白蜗牛趴在窗玻璃上边晒太阳边喝水,玻璃上拇指大的一颗露珠就够它喝上好久,阿彻想叫秦修来看看,一转身却发现秦修不见了,他找了半天才在一大株合抱的榕树里找着正仰头拍摄的秦修。
“这树里面怎么是空的啊?”卷毛青年惊讶地跟着钻进来。周围都是环绕的榕树树干,没想到中央有这么一大块空地,空间还挺高。
“这里以前应该有一棵大树,被寄生了,”秦修拍了拍环绕的榕树树干,仰头道,“这些榕树寄生在宿主的树干上,后来宿主死了,树心腐烂后就空了,留下了中央的空地,看起来死之前那棵树一定也长得很高了。”
阿彻站在树心抬头望去,阳光穿透树叶的缝隙,看上去就像那种教堂顶上洒下的圣光。
“说起教堂,这个不算什么,”秦修丢了包饼干给他,中午两个人就这样简单地解决了,“什么时候我带你去红杉国家公园,那里最老的红杉有上千岁了,人站在那些巨树下,感觉就像巨人靴子上的蚂蚁,最高的那些巨杉,树冠都在云雾的上方。”秦修说着,眼神里有种迷离的向往,“哥特式教堂之所以有高尖顶的设计,就是为了让教徒们感到敬畏,但是看过这些巨杉,你就会觉得什么科隆大教堂,沙特尔大教堂都不算什么。”
阿彻被秦修一席话勾起了兴致:“你有照片吗?”
秦修咬着饼干,顿了一下:“……我还没去过呢。”
阿彻看着两手拿着饼干袋像只害羞的松鼠一样的秦修,心里有点好笑,说得有板有眼的,搞了半天都是纸上谈兵啊。不过有你那句“我带你去”就够了,因为我知道你不是说说而已。
两个人吃完收拾好垃圾跨出树心,秦修忽然竖起食指比了个噤声的动作,仔细听了两秒立马脱兔般蹿出去:“快!好像是浣熊!”
他们没找着浣熊一家,却惊喜地发现一只狐狸,金黄色的狐狸尾巴在草丛中一荡而过,秦修手拿相机跟在狐狸后面,阿彻见他小心得都快趴在地上学猫了,可惜还是跟丢了。
秦修直起身正有点沮丧,肩膀被一拍,卷毛青年竖着狗耳朵,小声说:“这边。”
蹑手蹑脚拨开草丛往深处走去,啪嗒啪嗒的汲水声越来越近,顺着沈彻领路的方向,秦修果然看见那只金色的小狐狸,正在水塘边喝水,不禁惊喜不已,悄悄蹲下来,只从草丛中露出脑袋和相机,开始等待最好的时机。
阿彻也蹲在一旁打量着偌大的水塘,合着对岸茂密的树林和水塘边丰茂的水草,这里看上去就像《动物世界》里的大沼泽。他听见嘎嘎的叫声,没一会儿一对鸭子从水塘那头优哉游哉恩恩爱爱地游过来,阿彻差点没笑尿,闹哪样啊你们在这儿扮鸳鸯?看样子是一对不晓得怎么逃到这里来的鸭子夫妇。小狐狸似乎肚子饿了,站在水塘边巴巴地望着两只鸭子。
秦修拍了几张小狐狸,感到沈彻戳他的背,卷毛青年指了指对岸,秦修举起相机定睛一看,浣熊一家子终于也现身了!
荒地就是这些在大都市里迷失的动物们的天堂,水塘是天堂中的天堂,阿彻心想。一家浣熊,一只小狐狸,一对鸭子夫妇,对不能去巨杉国家公园,不能去非洲大草原,不能去喜马拉雅山的他和秦修来说,真是意外的完美。
秦修完全沉浸在水塘的小小世界里,浣熊兄弟们在水边嬉戏,小狐狸嘴馋地望着吃不到口的鸭子夫妇……他可以有足够的时间去等待下一个美好的镜头,下一个,再下一个。好久没这么酣畅淋漓了,果然还是应该听沈彻的,这么一想才恍然想起来,他在这草丛中也不晓得匍匐了有多久,从刚刚起就没听见沈彻的动静,连忙一转头——
隔着几缕草,卷毛青年安静地趴他身边,水塘边的蚊子很多,秦修看着那一头卷毛里狗耳朵不时抖动两下,驱赶着蚊子,除外沈彻整个人几乎一动没动。
以前他和助理去野外拍摄,每一次到最后都只剩下他一个人,因为他一专注就容易忘记时间,常常一整个下午骑在树上,趴在草丛里,蹲在洞里,身边的助理不是怨声载道就是动来动去不得安生。有一次他在树上等拍懒猴,想叫树下的助理递个手电上来,低头一看,哪儿还有助理,地上只有“我回老家了”五个字。
沈彻,你怎么能这么安静呢?一点都不像金毛……
阿彻正望着远处的风景出神,忽然一愣,惊讶地低下头,秦修的手在他手上紧紧地握了一下,又悄悄拿开。
他看着复又投入到拍摄中的秦修,不知道秦修的脑子里有什么计划。抬头眺望,在荒地的尽头是一座座正拔地而起的高楼,塔吊的吊臂鳞次栉比,在这座宁静水塘的上方它们看上去那么不真实,像是一座海市蜃楼。
施工的声音断断续续的传来,这片生机勃勃了十年的荒地应该快要走到尽头了吧,阿彻心想。
夕阳西下,远处传来轰然的爆破声。
☆、79
整整一个礼拜,阿彻天天都陪秦修前往那片荒地拍摄,秦修把相片冲洗出来,两个人盘腿坐在地上,一张张挑选照片。
秦修瞥一眼尾巴甩来甩去每一张都爱不释手的卷毛青年,就不该指望这家伙能挑出个什么来。他拿起一张照片,眯缝着眼端详:“怎么办,主人拍的每张我都好爱……”
“你怎么又来了,”沈彻板着脸放下照片,“咱们可是有约法三章的。”
秦修也不理他,冷淡淡地抬手看表。
阿彻正要说你看什么表啊我跟你说正经的,张口刚说了个“你”,就“噗”的一声。
秦修看着傻眼地蹲坐在一堆衣服里的大金毛,瞅着手表点点头:“很好,九个小时一秒不差。”
“汪汪!”狗东西气呼呼地冲他叫着。
秦冰山继续挑着照片,时而托腮做苦恼状:“怎么办,主人拍的这张也一级棒……”
你个坏胚子!
《伟大遗产》摄影大赛自启动伊始就陆续收到不少作品,因为数量太大,会有一个初步的海选阶段,由各赛区主办方推荐的资深摄影师和摄影编辑组成的初选评委团将明显不达标的照片直接淘汰。
尹泽北去主编办公室时正好路过初选的会议室,会议室的门半敞着,里面信封丢了满满一桌,连地上都是,几个年轻编辑趴在会议桌上显得很疲惫,有两个他认识的摄影协会的摄影师直接摊在椅子上揉着太阳穴。海选是吃力不讨好的工作,因为大赛没什么门槛,参赛作品如雪片般飞来,但绝大部分都是需要淘汰的幼稚作品。网络投稿审核起来倒是快,但是邮寄作品数量也很庞大,且往往多来自有一定经验的摄影师,他们更热爱胶片摄影。
尹泽北耸耸肩走去主编办公室,和主编就出版摄影作品集的问题谈了三个多钟头,离开主编室时都已经晚上七点了,会议室里居然还灯光大亮,他有些纳闷地停下脚步。和方才一群人兴致索然的场景不同,此刻两名摄影师和三个编辑围在会议桌一角,正热切地探讨着什么。
尹泽北有些奇怪,是对参赛照片有争议吗?可是海选的要求并不高,达到及格线就能过,应该都是过就过,不过就不过,不会存在争议点的吧。
第29节
恋耽美
正文 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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