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一粉顶十黑 作者:猫蔻
第6节
叶郗的勺子挖着碗里的土豆泥,脸上看不出什么欣喜的表情。
史蒂夫和巴基对视一眼,以为他是舍不得离开这里,于是史蒂夫说道,“以后你要是还想再来,假期的时候我们可以和巴基再来。”
叶郗还是没有说话,史蒂夫和巴基脸上的表情有些面面相觑,这小子是怎么了?就这么喜欢这个地方?
巴基琢磨着怎么安慰这小子,把他骗走,要知道小孩子哭闹起来那杀伤力可是让人头疼,万一到时候希尔赖在地上不走,撒泼打滚的,他是揍呢?还是揍呢?要是他揍了这小子,史蒂夫会不会揍他?
叶郗抬起头,眼睛看向史蒂夫,表情有些忧郁的说道,“我回去之后,是不是就要去念小学了?”
“……”史蒂夫。
感情你是记着这个啊!
史蒂夫忍不住笑了,说道:“是的,小学高年级。”
叶郗的表情顿时悲愤了,挖了一大勺的土豆泥,哇的吞下。
“真的不考虑下吗?其实我是个天才,我觉得我应该去念高中,好吧,初中也行!”叶郗说道,“去小学那是埋没我的才能!”
“不行。”史蒂夫毫不犹豫的拒绝了他,然后赏了他一块南瓜饼说道:“我们的小天才,肯定不会怕区区的小学的吧!”
“谁说我怕了,我只是不屑!不屑懂吗?”叶郗说道,一脸高冷的表情,“算了,我知道你们不懂。”
“天才都是孤独的!不被世人理解的!你们这群愚蠢的凡人!”叶郗那高贵冷艳的表情,简直能封一个中二教的护法之位,“我不屑与你们为伍!”
叶郗蹭的一下就从椅子上跳下去,转身蹬蹬蹬的跑回了屋。
“……”史蒂夫。”……“巴基。
史蒂夫和巴基面面相觑,最终巴基语气迟疑的说道,“你弟弟他……是不是脑子有点问题?我一直觉得他不似凡人,与众不同……行为特例,你懂我的意思?”
史蒂夫闻言不禁笑了,“你的意思是,我们是愚蠢的凡人?希尔是不一样的?”
“得了吧!巴基,希尔他只是叛逆期到了。”史蒂夫说道,“你念初中的时候还整天幻想自己是超级英雄,想要拯救世界呢!”
说着,史蒂夫就忍俊不禁的笑了,“你还坚持认为我是柔弱的需要被保护的,我的好友,你那会可是整天担心我被外星人抓走,成天围绕在我身边转悠。”
“……”巴基。
被无情的揭露了中二期黑历史的巴基,顿时面色一红,那爆表的耻度快把他淹没了。
叶郗跑回了房间,果不其然,又在桌子上看见了一个精致的礼盒。
礼盒绑着黑色点缀着红色宝石的蝙蝠结,小蝙蝠做的很可爱,翅膀张开,浑身是夜色一样的漆黑,只有眼睛是红色的小宝石。在礼盒的旁边,放着一朵鲜红欲滴的玫瑰,玫瑰开得娇艳,上面还沾染了清晨的露水。
一看,就知道是谁的手笔。
叶郗走了过去,他将盒子打开,里面放着的是……一份热腾腾的烤羊排!?
叶郗的表情瞬间有些囧了,这才隔了一天的时间,神父的cpu就又升级了!这都从申通升级到顺丰了!之前还只快递各色的曲奇甜饼蛋糕,现在直接升级成烤羊排这种高端的玩意。
羊排还是热的,香味扑鼻,叶郗竟然还闻道了久违的孜然的味道!
羊肉串,新疆羊肉串!一瞬间叶郗的思维有些穿越,好像回到了以前那个现代的社会,走街串巷,总是能听到几个新疆人操着带着西北口音不太熟练的普通话,吆喝着。烧烤架子上,两手娴熟的翻着一大把的羊肉串,羊肉烤的油滋滋的,香喷喷的,油滴落在烧的火红的木炭上,顿时滋滋作响。
一瞬间,叶郗就咽了咽口水,食指大动,根本就把持不住好吗?
他蹬蹬蹬,整个人就扑了过去,矜持是什么,能吃吗?
有烤羊排好吃吗!
叶郗坐在桌子旁,他还挺有情趣,去找了个玻璃瓶,往里面倒满了水,然后拿起了桌上的那支玫瑰,插在了玻璃瓶里。他手捧着插着玫瑰的玻璃瓶,四处看了看,然后将它摆在了桌子的中间。
他坐下,将还热乎的烤羊排从礼盒里拿了出来,刀叉一应俱全。
真是太体贴了!
叶郗拿起刀叉,正准备开动的时候,只见窗外传来一阵噗噗噗拍翅的声音。
他回头看见,只见一只黑色的蝙蝠,头顶着一碗……一碗蘑菇汤!?
飞了进来。
“……”叶郗。
顿时是整张脸都呆滞了好吗?
刷新了世界观了好吗!
蝙蝠都改行做快递了,顺丰你压力大不大?
叶郗是一脸木然的的表情,看着那只蝙蝠飞了进来,飞到他面前,停住,把头顶的蘑菇汤往他面前送了送。
“……”叶郗。
蝙蝠都特么成精了好吗!
这个世界还能不能好了?
这样的蝙蝠,给我来一打!
叶郗胳膊僵硬的抬起,从它的头顶端下了这碗蘑菇汤,还是烫的!
这快递未免是太让人感动了,简直是催人泪下,感动全美国!这要是组织一批蝙蝠快递队,那全美国的快递公司都要失业了,也只有我大天朝的快递公司能打一打。
曾经有人采访过美国的快递大鳄希尔。罗杰斯,“你为什么会想到成立这样一家快递公司?蝙蝠快援队,拯救你的包裹。是受超级英雄蝙蝠侠的影响吗?你也是蝙蝠侠迷?”
年轻的令人发指的美国富豪,垄断了整个美国快递业务,将蝙蝠快援队开遍了美国各大洲的希尔。罗杰斯,用他那双和蝙蝠快援队的logo上的那只小蝙蝠一样的猩红如同宝石一样的眼眸,注视着在场的记者们,微微一笑说道:“不,和哥谭市的那个超级英雄无关,一切只是因为一碗蘑菇汤。”
“蘑菇汤?”记者不解的说道。
“是的,一碗热腾腾的蘑菇汤。”
尽责的小快递员,虽然是非人类,在送完了美味的热气腾腾的蘑菇汤之后,就转身扑腾着翅膀,飞走了。
叶郗是整张脸都是木的,用刀切着羊排,他需要缓缓。
在第一口的羊排入口,他整个人都活了过来,羊排嫩滑,考得恰到好处,一点膻味都没有,撒着珍贵的香料,以及熟悉的孜然味……简直是整个人都要化了好吗?心都酥了!
太太太太美味了!
瞬间就活了过来,叶郗满心欢快的啃着羊排。
而就在时候,忽然,门打开了。
“希尔……”
叶郗整个人都僵住了,顿叫不好,现在毁尸灭迹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还来得及吗?
推开门走进来的史蒂夫,手还扶着门把,眼睛往屋里头一瞧,他看见了什么!
玫瑰,羊排,蘑菇汤,高档的餐具……
他差点以为他进入了什么豪华高档的餐厅,一场烛光晚餐!
史蒂夫的整张脸都黑了,而在他身后走过来的巴基则是嗅着空气里的味道,说道:“什么味?”
“闻起来挺香的,像是烤肉的味道。”
史蒂夫的脸更黑了,“我们回纽约!”
“现在,立刻,马上!”
“……”希尔。
史蒂夫。罗杰斯现在的心情,大概和撞破了罗密欧爬窗前来勾搭自家女儿的,朱丽叶的父母是一个样的。
哪个混蛋竟敢打他弟弟的主意,他弟弟还那么小!简直是禽兽,丧心病狂!再不回去,他弟弟就要变成别人家的了好吗?
别让他知道是哪个混蛋!
第23章 离开
这是由一块烤羊排引发的血案,史蒂夫。罗杰斯分分钟化为护弟狂魔,把叶郗拎上了火车。全程手段雷厉风行,说一不二,面对如此的史蒂夫,巴基。巴恩斯识趣的一句反对的话都没说。而至于叶郗,全程都装鹌鹑呢!他敢说什么?他能说什么?
叶郗左手抱着巴基奶奶做好的草莓酱,右手抱着一袋南瓜饼,上了火车。不禁让人想起一句话,我左手一只鸡啊,我右手一只鸭,我背后还背着个胖娃娃。而叶郗的背后背着一个小熊的布偶……
那是巴基奶奶亲手缝制的,是以前巴基小时候的玩具,有点破旧了,巴基奶奶就给它重新的缝制了一件花格子的衬衫,还打了个玫瑰红的蝴蝶结。熊先生看起来就崭新的,精神了不少。
巴基。巴恩斯手里也提着满满的两个大袋子,上了火车。他和史蒂夫两人并排坐着,目光怀念的看着叶郗背着的那个熊先生,语气带着回忆的说道:“想不到它还在啊!那是我十岁生日的时候,爷爷给我带回来的,我当时特别喜欢,高兴的快疯了。”
“我原本还想着,以后等我有了孩子,把它留给我的孩子,倒是便宜了你这小子。”巴基说道。
叶郗闻言不屑的哼了一声,说道:“你别想占我便宜。”
巴基一听顿时乐了,“你这破孩子,怎么心思这么坏呢!谁要占你便宜?我叫你一声乖儿子,你敢不敢应?”
叶郗一听,当时就冷笑了,扭头对着自家兄长说道,“哥,你看他!他想做咱爹!”
巴基这会正在喝水呢,这一听,当时就一口水喷了出去,“咳咳,咳咳……你胡说些什么!”
然后扭头,赶紧的对史蒂夫解释道,“你别听希尔胡说,我没这个意思,我只是和他闹着玩。”
史蒂夫闻言,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说道:“我知道。”
“别欺负巴基。”史蒂夫目光看向叶郗说道。
他的心情似乎很不好的样子,这让叶郗和巴基都沉默了,他们都知道史蒂夫的心情是因为什么而不好。
叶郗的目光看向窗户外,火车飞驰而过,窗外的风景急速的倒退,那是大片大片的麦田,麦子已经被收割,只有一捆一捆的麦秸高高的堆起。丰收之后,留下来的,便是如此荒芜的景象。秋意一瞬间袭来,叶郗觉得浑身有些发冷。
许久之后,叶郗才轻声说道:“对不起,史蒂夫。”
“我以后不会再让你担心了。”叶郗说道,他低下头,不敢去看史蒂夫的眼睛。
半响,一只柔软的手落在他的头顶,“不要做危险的事情,希尔。”
“我只有你了,我不想失去你。”史蒂夫说道,“我担心你,但是我更怕你受到伤害。在我没看见的地方,不知道的时候,受到伤害。”
“不要去做危险的事情,答应我,希尔。”史蒂夫蓝色的眼睛看着他,说道。
“好。”叶郗说道,“我答应你。”
“还有……”史蒂夫揉了揉他的脑袋,“要叫哥哥。”
叶郗闻言切了一声,“等我长得比你更高的时候,我就不叫你哥哥了!”
“……”史蒂夫。
一瞬间,史蒂夫觉得膝盖好疼啊,这哪里来的小破孩,打死算了。
“哈哈哈哈。”巴基放声大笑,“希尔,你忘记了吗?你和史蒂夫是兄弟,从遗传学的角度来说,你未来长得很高的可能性……很低。”
一瞬间,罗杰斯家的两个兄弟目光齐齐盯着他看,表情绝对称不上善意。
“哈哈哈……哈哈……哈……”巴基的笑容越来越僵硬,越来越小声,“我错了,对不起!请原谅我!”
“呵呵。”叶郗。
“你自裁谢罪吧!”叶郗嘲讽的说道,“愚蠢的凡人啊!”
竟敢同时得罪罗杰斯家的人,不想活了是吗!这回连史蒂夫都救不了你!
就在罗杰斯家的两兄弟外加一个巴基。巴恩斯,在火车上渡过这个夜晚的时候。
那个他们刚刚离开的偏远的小镇,东边那个黑暗荒芜鲜少有人涉足的森林里,黑夜之下阴森森而可怖的古老教堂。
“他离开了吗?”空旷的大殿内,一身黑色长袍,手上戴着血红宝石戒指的高大修长的神父,另一只手拿着一把古老的权杖,英俊的脸上此刻表情阴沉,那双眼睛是比他手中宝石更加猩红的颜色,像是浓稠的血色一般,“真是无情的人啊!”
“连一声道别都没有。”神父声音低沉暗哑的说道,脸上的表情暗沉的如同这夜色一般。
站在他面前,低垂着头不语的血族侍卫,浑身紧绷,那张隐藏在黑暗里的脸庞,狰狞的扭曲,尖锐的獠牙都不自觉的露了出来。自神父身上散发出来的冷冽浓郁的杀气,激的他们不自觉的战栗,防备,迎敌。
血族就是这样一个种族,嗜血好战,隐于黑暗之中。
曾经是黑暗神父手下最可怕的黑暗军团,无论是血族还是教堂都闻风丧胆,所到之处鲜血遍地,收割生命,他们被誉为镰刀军团。死神的镰刀,黑暗神父最忠诚锋利的一把刀。亦是他麾下,最强大的军团。
他们是镰刀,黑暗神父是死神。
他们自鲜血和黑暗中重获新生,他们的存在,便是杀戮的象征。
“既然他已经离开,这些……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神父说道,“赏给你们吧!”
“……”黑暗军团的血族战士们。
一瞬间,齐齐扭曲了英俊的脸。
那些倒挂在黑暗中的蝙蝠,也浑身颤抖了一下,差点没抓稳房梁,掉了下来。如果真一群黑乎乎的蝙蝠齐刷刷的跟下饺子一样掉下来,那画面简直太美……我不敢看。
“记得吃完之后告诉我味道如何。”神父声音懒洋洋的说道。
顶着被杀的风险,那个血族的战士战战兢兢的说道:“但是大人,血族是没有味觉的。”
神父顿时眼睛锐利的瞥了他一眼,冷声说道:“你们吸血的时候,怎么不说没有味觉?”
“……”血族战士。
在战场上被刀剑捅穿了肾,鲜血流了一地,愣是不掉半滴眼泪的真硬汉,勇猛的血族战士,那张苍白英俊的脸上不禁是泪流满面。血族唯一能尝的出味道的只要血液啊!不然为什么叫血族?大人,你这是在为难我们!你在无理取闹!
但是这话是不敢当着神父的面说的,向来是可杀不可辱的血族钢铁战士,咽下屈辱的泪水,“一切如你所愿,大人。”
神父目光懒洋洋的瞥了他们一眼,“乖,听话些。”
“顺便,把上回那个西瓜和南瓜饼的味道告诉我。”神父说道。
“……”感觉心好痛的血族战士。
我特么好想死啊!为什么不让我死,别拦着我!我要去死!
整天吃这些好比毒药尝不出任何味道的人类食物也就罢了,为什么还要为难我们写美食报告!
大人,我们真的是血族啊……是血族啊!
第二天。
在拉上了厚厚的暗红色窗帘,屋外的阳光一点也渗透不进来的华美宽敞的屋子里,神父姿态优雅而挺拔的坐在一张长桌前,桌上铺着一叠精致的信纸,手上拿着一支纯金打造的钢笔,他在信纸上写着,字迹优雅而美丽,带着贵族的典雅,“你上回送来的西瓜很甜,我很喜欢,就是皮有点硬,不过挺适合磨牙的。但是那西瓜实在是太大了,吃了一个星期才吃完。南瓜饼的味道也很好,酸酸甜甜的,醇香而美味,我也喜欢。你的一切我都喜欢,喜欢……”
“……”叶郗。
站在门口,从邮箱里拿出这封一看就和其他信的画风不一样的,镶着花边的金质信封的叶郗,打开信一看,整个人都不好了。
卧槽!谁家吃西瓜是连皮一起吃的?西瓜皮用来磨牙?你逗我?
这是谁寄来的恶作剧的信件?叶郗是一脸整个人都不好的表情,西瓜吃了一个星期?你没拉肚子?这哪怕是放进了冰箱,一个西瓜也不能吃一个星期吧!早坏了!
至于南瓜饼是酸酸甜甜的,呵呵……
你告诉我,谁家的南瓜饼是酸酸甜甜的!
呵呵……叶郗面无表情的拿着这封画风不一样的信进了屋,满脑子都是你特么逗我!
至于真相……
大家不要小看血族的胃,那绝对钢铁一般坚硬可靠的胃,不过是区区一个烂西瓜而已。吃不死血族,就是那味道……太恶心了!不过,对于血族来说,好西瓜和烂西瓜的味道没什么区别,反正都是难吃……一丁点味道都尝不出来,只有难吃恶心和毒药一样的感觉。
所以,他们写给神父的美食品尝报告……
呵呵……
基本上就是连蒙带猜,胡扯乱说的。
反正,大人和我们一样,同样品尝不出这些东西的味道。
千年,或许是更久的时光,早已经磨灭了这群血族曾经身为人类的记忆。很多血族,甚至都遗忘了自己曾经也是人类。身为人类的记忆,对于人类世界的认知,也统统都遗忘。
或许是无意的,也可能是有心的。
血族,选择遗忘一切与人类有关的事情。
就好像,自己真真正正的生来就是另一个种族。
唯独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够毫无负担的,对人类,昔日的同胞下手,吸食他们的血液。
以血液为食,隐藏与黑暗之中。
与杀戮捕猎为伍,真正的黑暗一族。
然而,他们是否真正的无心,无情?
或许,这只有他们才知晓。
世界是一个巨大的谎言,你我生活在其中。
第24章 爆红
从巴基的老家回来之后,叶郗整个人都处于一种……焦躁的状态之中。他想要写点什么,迫切的想要表达一些东西。那个遥远偏僻而贫穷的小镇,那座古老而神秘的教堂,危险的神父,以及名为莉莉丝的魔女之花,由此引发的故事,一个爱情悲剧?一段至死不渝的深情?还是一个巨大的谎言?
整个事件都好像是笼罩在一个巨大的迷雾之中,真相掩盖其中,朦胧的,你似乎窥见了什么,却什么都无法确定,真实与虚假至始至终都在迷惑着你。
叶郗在房间里枯坐了一天,然后写下了这个故事,《名为莉莉丝的爱》。
和上一个故事不一样,这个故事是一个悲剧。故事的开始,是一个年轻人带着一对兄弟回乡下的老家,家中只有年迈的奶奶。兄弟其中的一个人,误闯了被当地人认为是魔鬼的居住地的森林,结果看见了一座古老陈旧的教堂,和一个神秘英俊的神父。由青年家中的一束黄色的鲜花,引出了一段昔日的爱情故事。
青年的祖父,年轻的时候为了采这种花,进入了那座偏僻的森林。结果被毒蛇所咬,倒在地上,鲜花散落了一地。濒临死亡,这个年轻人满心的绝望,而恰好此时,一个神父路过。
“救我。”年轻乞求他道。
神父说道,“如果你付出你的灵魂,那么就如你所愿。”
满心绝望的年轻人,再也顾不上其他,他答应了的神父的要求,与魔鬼做了交易,付出了自己的灵魂。得救的年轻人,抱着鲜花,满心欢喜的去见心爱的人。最终,他们成婚,生子,生活幸福美满。然而,年轻人却从来都没有觉得安稳过。自从那次从森林回来之后,他整个人都是不安的,绝望如影随形。
他知道和他做交易的那个神父其实是来自黑暗的魔鬼,只有魔鬼才会引诱人类的灵魂。他爱他的妻子,而他的妻子是一个再好不过的人,百年之后,他的妻子会上天堂,而他将孤零零的下地狱。年轻人逐渐老去,他开始后悔,不甘,他无法抛下他的妻子,让她独自一人上天堂。
“没有你的天堂,对我而言,与地狱无异。”他的妻子,那个善良的女人曾经如此说道。
而他又岂能让她身陷地狱?
所以他后悔了,他违背了和神父的交易。
神父说:“他躲到了耶和华的庇佑之下,我无法找到他的灵魂。”
“然而,没有人能欺骗我,他必将付出代价!”
叶郗将这个故事寄出去之后,半个月后他收到了回信。
依然是纽约报的主编,主编言辞激动的表示他对这个故事的喜欢,“这简直是个太棒的故事!它能够吸引任何一个人爱上它,它让我欲罢不能!”
“然而,这个故事里充满了太多的迷雾和疑惑,我们无处得知那些真相,莉莉丝,魔女之花到底是如何而来?为什么会生长在那座偏僻的森林里?神父真正的身份是什么?那座教堂,到底有多少年的历史?为什么文中的祖父看见的是红色的莉莉丝,而他的妻子看见的却是黄色的?”
“最后一个问题,为什么主人公一开始看见的是黄色的莉莉丝,最后会是红色的?这到底意味着什么?”
这篇火了,它以任何人都没有想到的速度,迅速的红遍了整个纽约的文艺界。
比起上一篇充满了童话式的成功和圆满的结局,显然这一个从头到尾都笼罩在迷雾里的悲剧故事,更加吸引纽约文艺界的读者。
叶郗全然没料到,这样一个悲剧,甚至他自己都不解,充满了迷惑的故事,竟然会火遍了整个纽约。
读者的信一封封的寄到报社,报社转而寄给了叶郗。
“悬疑?爱情?还是悲剧?不,这不是一个简单的爱情剧,也不是一个复杂的悬疑剧,这是对人性的探讨。莉莉丝意为濒临死亡的爱,绝望的爱,为什么莉莉丝会绝望?她为何会绝望?那躲藏在美丽鲜花背后的毒蛇,又象征着什么?众所周知,毒蛇从来都是莉莉丝的代名词,这个传说中的魔女与毒蛇无异。”
“从那一场死亡的边缘捡回一条命,从此祖父的眼里只有血红的一片,或许这正是他为什么会觉得莉莉丝是红色的原因。他与魔鬼做了交易,付出了灵魂的代价。而最后,对妻子的爱,让他鼓起勇气,人性战胜了邪恶,他选择了背弃与魔鬼的交易,这是人性的胜利!是爱的力量!而这个世界,恰恰缺的正是这种大无畏的爱!”
“最终,故事的主人公,那对年轻的兄弟中的弟弟,为什么会看见红色的莉莉丝?联系故事的前后文,或许,造成他这个变化的正是神父。至于更深层的原因,我们无从得知。”
“……”
除了这些褒义的言论,贬义的掐这篇的言论也不少。
“这个故事处处都是疑点,直到最后,也没有交代清楚事实的真相,反而是留下了更大的谜团。这不禁让人怀疑,这是不是作者另一种写作的方法,故意设下悬疑,引人入局?却无法给出完美的答案。”
“人性?不,我在其中只看见了作者对虚伪的神父的推崇,他很喜欢这个人物,不难看出主人公对于神父的好奇,进而一步步踏入神父的引诱之中,聪明的人,这时候就该躲得远远的,而非自投罗网。愚蠢的主人公,愚蠢的作者!”
“上帝不会原谅你的!该死的,写出这个故事,侮辱了神父,玷污教堂,哗众取宠的作者!你该下地狱!”
“……”
这篇自攀登之后,就引起了热议。
喜欢它的人,奉为经典,认为这是深刻的阐述了人性,是一部能够打动人心的作品,虽然作者的文笔尚且稚嫩,其中不乏很多错误,但是瑕不掩瑜,这依然是一部好的。
而不喜欢的人,掐的更厉害,认为这是一部失败的,哗众取宠,以新奇的故事和写法,博人眼球。一时间,掀起了一片文艺界的骂战。正所谓一粉顶十黑,然而文艺界这群靠笔杆子吃饭的人,嘴皮子也不弱。这文人骂起战来,是丝毫不输于菜市场的那些大妈,引经据典,有理有据,条理清晰,并且火药味十足。
一时间,是腥风血雨,整个文艺界因为这么一篇吵了整整一个月。
作为处于引起了这番腥风血雨的的作者,叶郗本人倒是……风平浪静,没受到什么影响。主要是报社很有先见之明的保护好他的地址,否则……估计分分钟就被那些狂热的宗教分子给砍死了。
作为造成了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叶郗反而是安然的不受影响,这几天他每天最爱干的事情就是捧着纽约各种的报纸,在上面看那些文艺界的大牛们骂战。那激烈的对骂,浓浓的火药味,叶郗相信要是他们现在是面对面,肯定就撩起袖子,赤膊上阵,打了!
啧啧,叶郗是看的瞠目结舌,啧啧称奇,这些文人,气急了和菜市场的那些泼妇也没啥区别。
总之,不管如何,他火了。
一文而红,一炮而响。
虽然是黑红,黑红的……
这篇最终造成的影响,远超叶郗和报社的想象。
它被无数的报纸杂志给转载,不止是纽约,甚至是不止是美国,无数的地区,无数的国家都出现了这篇。虽然并非是每一个地方都像纽约一样,引起大热,大议。
但是毫无疑问,这篇它火了。
连带的叶郗也火了,他之前的那篇也被翻了出来,当然被批判的体无完肤。文艺界称他写的是一个现代的童话,虚假!并且对文中的主人公和他挚友的感情提出了质疑,结果……又是一番腥风血雨的掐架。
叶郗算是体会了一把人红是非多的感觉,好在……他还有金钱的安慰。托福,这一次的稿费可是足足翻了三倍,九十美元,这可是一笔不菲的报酬,一笔财富!
叶郗整个人都是惊喜的,名气什么的,粉丝什么的,都是虚的!唯有金钱是实在的。
就在叶郗捧着这九十美元,整个人都陷入狂喜的时候,纽约的文艺界又因为另一篇而掀起了又一次的腥风血雨。
这一次这篇的题目叫做,《红色》
严格来说,这并非是一篇完整的。它只是补充了《名为莉莉丝的爱》这篇的一些不足和让读者觉得疑惑的地方,从而解开了笼遭了全篇的迷雾。
莉莉丝是自鲜血之中生长出来的魔女之花,自鲜血长出,色如血液,是猩红的一片。莉莉丝在绝望之下,以刀自裁,鲜血流出,从而长出了以她命名的魔女之花。花型似百合,纯洁而烂漫,引诱沉浸在幸福和爱意之中的人。一切出于莉莉丝的嫉妒,为了引诱无知的人类,这种血红的魔女之花蒙上了虚假的颜色。
在幸福的人眼中,它们是纯洁烂漫的黄色。
在不幸的人眼里,它们是血一样的猩红。
祖父自将灵魂出卖给魔鬼之后,他就再也感受不到幸福,他时刻生活在恐惧之中,从此他的眼里只有猩红的一片。
故事里的主人公为什么一开始看见的是黄色的莉莉丝,是因为他在那一个温馨的家庭里感受到了爱意,而他最后为什么看见的是红色的,或许是因为被神父的绝望和黑暗所影响,也或许是因为……
这篇的署名是神父,没有寄件地址,也无从得知收件地址。
文艺界原本逐渐平息的骂战,再一次因为这篇,引起了新一轮的腥风血雨。
这一次连叶郗都被波及,不得不出面,写出一封公告。
第25章 欠你的
“毫无疑问,这是一场炒作!是文艺界一个极为恶劣的事件!希尔。罗杰斯,这个哗众取宠的家伙,先是写了一篇不知所以,让读者看不懂的,以悬疑和人性为卖点,引起关注。毫无疑问,他成功了。这持续了一个月在文艺圈因为《名为莉莉丝的爱》这篇而掀起的骂战,足以说明他炒作的成功。如果说这只是一个猜测,那么《红色》的出现,则是证明了这个猜测的正确性!希尔。罗杰斯是个可耻的文化商人,投机者!”
“神父是不存在的,大家都知道,他只是《名为莉莉丝的爱》里一个虚构的人物。那么写出《红色》这篇毫无疑问是《名为莉莉丝的爱》的后续和解惑的的作者,那个叫神父的人,到底是谁?我想答案不言而喻,能比一个作者更加了解他笔下的的人,除了作者本人还能有谁呢?”
“神父是希尔。罗杰斯?这还需要怀疑吗?至于他这样做的目的,或许正和许多人想的一样,不过是为了炒作而已。一个可耻的营销者,而文学不应该成为营销的产品,这只会败坏整个文学界的风气!抵制希尔。罗杰斯,滚出文学界!”
“……”
“……”
“……”
叶郗看着报纸上这一面倒的骂声,认为神父是他的马甲的声讨和负评,差点没一口血,喷出来!草!他是无辜的好吗?他就算是傻了,也不会干出这么傻缺的事情啊!日!
至于神父是谁?这还需要想吗?
除了住在森林里边的教堂里的那个神父,还能有谁!
我和你什么仇,什么怨!你要这样陷害我!
一口血喷死你啊!
叶郗简直是快要被气死了,他没死,那是因为他不甘心!神父,那个猪队友,简直是上天派来折磨他的恶魔!不排除,他是故意陷害他的可能。
叶郗喝了一口水缓缓,然后继续往下看,根据一贯的定律,黑子掐完了,粉丝该出来顶了。
“炒作?不不不!为什么人们总是喜欢恶意的揣度他人?是的,神父是不存在的,他只是一个虚构的里的一个不存在的人物,或许我们可以叫他另一个名字,对,没错!就是希尔。罗杰斯,他正在和我们玩一场游戏,他试图以另一种有趣的方式告诉我们《名为莉莉丝的爱》这篇文最终的结局,以及我们所不懂的那些疑问。”
“炒作?可笑,无需炒作!《名为莉莉丝的爱》这篇文,毫无疑问是一篇佳作,假以时日必成经典。它的成功在于,阐述了一种大无畏的爱,人性在最后祖父挣脱了魔鬼加诸于他身上的禁锢时,打破了和魔鬼的交易那一刻,得到了升华。人们需要爱,世界需要爱,看看,如今我们的世界,正处于战乱和炮火之中!倘若,那些纳粹心中有爱,这场战争或许一开始就不会存在。恶魔,没有爱!而人有爱!”
“有人说神父和希尔。罗杰斯是同一个人,《红色》是希尔。罗杰斯以另一个笔名所写,目的是为了炒作。我不认同这个观点,神父和希尔。罗杰斯是同一个人?或许,但他的目的绝非是炒作,他只是以另一个人物,以神父的名义,告诉我们那些不为人知的真相,这很有趣不是吗?““……”
“……”
“……”
叶郗差点一口血喷出来,草!他真的和神父是两个人好吗?
得,不管是粉还是黑,都认定了神父和他是一个人。这一瞬间,他不是一个人,他是神父,他和神父成功的合二为一,简称合体了。
真特么,让人有掀桌的冲动!
因为这一篇署名神父而写的《红色》,原本逐渐平息的关叶郗的骂战,再一次的燃起了战火,这回炮火直轰他本人。
叶郗觉得心塞塞的,他是无辜的,一切都是神父的错!
叶郗执笔,写了一封公开信给报社。
第二天,报社就刊登了他的公开信。
“首先,我很意外大家对于《名为莉莉丝的爱》的喜爱,不要急着否认。无论是夸它的,还是骂它的,在我眼里,其实你们都是一样的。正所谓,爱之深恨之切,你们骂的越厉害,正是说明你们对它爱的深沉!我懂,我懂,我都懂!就好像是幼稚的小男孩,总是喜欢欺负喜欢的小女孩,引起她的注意。那么,我告诉你们,你们成功了!你们成功的引起了我对你们的注意,谢谢你们喜欢我,喜欢《名为莉莉丝的爱》这篇。以及,神父和我不是一个人,至于他到底是谁,天知地知,上帝知道,但是我和你们皆是凡人。”
“……”黑子们。
“……”粉丝们。
这一刻,无论是黑还是粉,都给叶郗给跪了,无耻!太特么无耻了!世间竟有如此无耻之人!
我夸你是喜欢你,骂你也是喜欢你?什么爱之深恨之切,什么爱的深沉,无耻不要脸至极!那些原本是卵足了劲想要狠狠骂叶郗一顿的文学界的青年们,顿时是生生的给憋了回去!我要是骂你,这不是如了你的愿,真成了你口中喜欢你的人了吗?
可要是不骂,那也正好称了叶郗的心,叶郗一开始写这封公开信的目的,不正是为了平息这场骂战吗?骂也不是,不骂也不是!憋屈!从所未有的憋屈!
这些想来是凭借一张嘴皮子,一支笔杆而无往不利,不知逼得多少人羞愧,痛苦不已的文艺界的青年才俊们,顿时是憋红了一张脸,说不出的憋屈!
这事实证明啊,人不要脸果然是天下无敌的。这群小清新,骂个人都要引经据典,要骂的有理有据,逻辑分明,有条有理的文学界的小清新们,哪能比得上叶郗这个当年在论坛里精分掐架上蹿下跳的嘴炮?文艺界的小清新们算个毛线?战斗力撑死了只有一鹅,我大天朝论坛的网民们,那可是三鹅的战斗力!
叶郗当年好歹也是号称大大的,什么腥风血雨的场面没见过?他的战斗力至少也是两只半鹅!
所以,叶郗以一封公开信挑战整个美国文艺界的青年才俊,一战成名。正式出道,宣告了他腥风血雨的美国文学界的征途。
不管这一场在文艺界掀起了腥风血雨持续了数月之久的骂战,单只是《名为莉莉丝的爱》这篇而言,无疑是成功的。叶郗凭借着一篇,被整个纽约的文学界所知,圈了大量的粉和黑,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黑和粉都同样数量可怕的家,尤其他如今这个稚龄……
还好没人知道,其实希尔。罗杰斯……只是个小学生!
简直是日了狗!
不过即使是知道了,大家也不会太过疑惑吧,毕竟不是一个人指出,希尔。罗杰斯的文笔稚嫩。
为了自身的人身安全着想,为了不被那些被欺骗了感情的黑和粉打死,叶郗决定把自己的身份捂的严严实实的!以后,以后还是少写点吧!
万一掉马,被扒出了真身,那不是找死吗?
纽约报给叶郗抛来的橄榄枝,承诺以后给他的稿费都按照一流的家来给。这无疑是很看重叶郗了,毕竟他的作品少,从头到尾不过只有两篇中短篇的。在文学界毫无建树,称不上什么名家。
但是报的主编慧眼识珠,他一眼就看出来叶郗这个人腥风血雨的本质,这注定不是一个平凡的人物,他走到哪,哪都是掀起狂风巨浪!这将会是莫大的机遇,风险往往伴随着巨大的利益。
简单的说,就是报的主编从《名为莉莉丝的爱》这篇给报社带来的巨大利益中,发现了商机。不管叶郗的写得到底如何,只要他能够保持这种腥风血雨的特质,那么就能够给报社带来巨大的利益!要知道,单单只是这个月,报的销量就翻了三倍!
大家都是冲着骂战来的……
也就是说,在文学界的那些青年才俊骂叶郗,骂叶郗的骂的越厉害的时候,报社的销量越高,盈利越大……
叶郗得到的稿费……也越多。
这……真是让人不知道说什么好。
叶郗自认为他就是一个俗人,俗得很!金钱啊,真是这世上最可爱的人。他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数着手里的美元,笑的乐呵呵的,骂吧!骂吧!反正我不会掉块肉。
而《红色》的作者神父,外界基本上已经认定了神父是叶郗的马甲,虽然他公开否认了这点,但是大家依然认为他是在狡辩。
对此,叶郗呵呵了……
出版社因为没有神父的地址,只能把《红色》的稿费寄给了叶郗。
叶郗拿着这笔钱,不多,也就二十美金,顿感牙疼。
神父,我真是上辈子欠你的!
可不是……
第26章 病毒
九十美元在这个年代可是一笔不菲的金钱,叶郗拿着它,心情激动。然后暗暗的自我唾弃了一口,呸!你又不是没见过钱,至于这么激动吗?如此想着,立马就冷静下来了,一副视金钱如粪土的高冷模样。
几分钟之后……
他又忍不住的在床上高兴的打滚了,好多钱啊!钱钱钱!滚着滚着,一没把持住……吧唧一声,摔倒在地上了,摔的是四脚朝天。
史蒂夫打开自家兄弟的房门,看见的就是这么一幕,忍不住就笑了。我的弟弟怎么能这么可爱,史蒂夫心中想到。他手里端着一杯牛奶走了进来,“你忘了带这个。”
他走过去把牛奶放在了床边的桌子上,叶郗一脸镇定的从床上爬了起来,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走了过去,“谢谢哥哥。”
“我只是在练习街舞,托马斯回旋舞,绕地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很酷炫的一个动作。”叶郗语气故作轻松的说道,打死不承认他是从床上摔下来!那太丢人了!
史蒂夫转头,目光看向他,一瞬间变了脸色,“希尔,你的鼻子……”
“鼻子?我的鼻子怎么了?”
“你流鼻血了!希尔!”传来的是史蒂夫惊慌失措的声音。
叶郗只觉得一阵头晕,耳鸣,四周的声音嗡嗡作响,然后眼前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滴滴答答,稠黏鲜红的血不断的从他的口鼻中流出。
“我怎么了?”叶郗木着一张脸,一双眼睛看着面前的青年,说道,“你老实告诉我,我是不是快死了?”
“得了绝症?癌症还是白血病?”叶郗目光追随着在他面前不断走动的青年,表情异常的沉稳平静,“告诉我,不要隐瞒我,我有权利得知我身体的真相。”
额头的青筋蹦出,穿着白大褂的青年脸上的表情忍无可忍,最终咬牙说道:“你很好!好过头了!该死的!你闭嘴!”
“你再多说一句话,我就毒死你!”青年怒了,在一次次的忍受这个小鬼喋喋不休的废话,他终于是忍无可忍的爆发了!
第6节
恋耽美
正文 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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