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亚动物诊所病历记录簿14 作者:live稚儿顾懿
第6节
然而离开了旧城镇,走过一条跨越人工河的石桥,那麽展现在面前的新城市,却像一位边拉著手提琴边旋转著漂亮小短裙的少女,欢快明亮的音调,带著活力和清新,用那五花八门的魅力吸引著年轻人的视线。
不过对於在这里求学并工作的骆赛来说,他早就不在为这种变化感到惊讶,比起在路上看到那些有著绅士风度的欧洲人无论是同行还是路遇都表现的无比斯文的窃窃私语,又或者是偶尔一位高大威猛的男士用一种蚊子样的声音说“对不起,麻烦让一让。”,他更怀念在老家街头那吵杂的喧哗,明明陌生却每一张都在著邻人般热情的笑脸。
而现在他更关心的是手上那张纸。
纸上面仔细罗列了需要重新采买的兽用医疗器材,以及一些专用药剂及兽用疫苗,小字体占了满满的一张纸,看上去就让骆医生无比悲催,估计兜里揣著的那张支票绝对是坑爹的所余无几了。
高个的英俊青年跟在一直低垂著头盯著纸看的骆赛後面,青蓝色夹克卡其色的长裤,背了一个黑色的运动背囊,尽管很朴素,但是温和良善的气质让人很容易产生好感,毕竟人类的第一感官就是眼睛,颜控是每个人不想承认都不行的,因此对亲和力极高的俄耳绝对是居家旅行必备良品。
而骆赛今天也脱下了大白医生袍,改穿了休闲的浅白色风衣和牛仔裤,同样是运动系相对小一点的背包让他看起来就像个还没毕业的大学生。
“医生,我们要去新城的商店街吧?”
骆赛头也不抬地回答:“是啊,早上不是说过了吗?”
“那麽现在应该往左拐了哦!”
“诶?”骆赛连忙抬起头,很明显在岔口处选择了右行的他走错了,“咳咳……我当然知道,我是打算先去超市买些原味蔬菜磨牙棒。”
俄耳微笑地注视著医生,尽管对方转折得有些勉强,尽管他非常清楚家里还有一口袋没开封的磨牙棒,但他并没有特别去戳穿骆赛:“蔬菜口味啊,是特洛斯喜欢的口味呢!”
糊弄过去的骆赛显然松了口气,不过他有些奇怪:“是吗?可是上回的胡萝卜菠菜味道他好像不怎麽喜欢的样子……”
“特洛斯有时爱闹别扭,喜欢的经常会假装不喜欢,医生可不要被他骗了哟!”
“既然他喜欢那就得多买一些好了,原味蔬菜棒可比肉味的要更营养丰富,并富含膳食纤维,对肠胃消化有好处。”他也没多想顺口问俄耳,“那你喜欢什麽口味?”
青年从他手里抽走了纸张,放进自己的口袋里,很体贴地提醒:“医生还是不要一路走一步看东西,这样是很危险的。”然後才想了想,“口味的话,我比较喜欢三岁以下的小孩子的味道。”
“……”眼镜都遮不住骆医生视线飙出来的惊悚,试问一个像邻家大男孩一样温和气质的青年一脸阳光温暖的微笑著,一边告诉你说他比较喜欢吃三岁以下的小孩肉,换了谁都得从脚板底到头皮的发凉。
俄耳似乎也注意到骆赛一副白天见鬼了的表情,露齿一笑:“医生你大概是误会了吧?我说的是牛奶口味啦!”
真的吗?!
你确定你说的是三岁以下的小孩子身上的那股奶香味,而不是他们鲜鲜嫩嫩的血肉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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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预算外的一包原味蔬菜和一包纯牛奶口味磨牙棒,他们继续往商店街的方向走去。
因为是上班时间,商店街里游客比居民多,比起游览旧城区拍照留念,来这里的游客更喜欢到有地方特色的商店街购物,购买手信或者尝试地道小吃的热情绝对要比钻进破旧发霉的老房子更高。
偶尔会有游人向俄耳和骆赛问路,俄耳会很有耐心地回答,他看上去就像个已经住在这个小镇上很久了的居民,甚至一些相当偏僻的小商店他都一清二楚,偶尔会有些游客要求合照,不过俄耳都礼貌地拒绝了。
骆赛是可以理解啦,毕竟他现在正在逃家中,当然不希望被发现。
他们的目的地是位处商店街末端的专售兽用医疗器材及药剂用品店,虽然门面不大但里面的东西倒是齐全。
正像骆赛所料的那样,等他们两个人的背包装的满满的以及还有下了一大堆需要等候的订单之後,好吧,支票里可支付的金额就刚刚好剩下给宠物小蛇看诊的检查费。
从店里面出来,骆赛手里抱著的一个铝合金器械箱爱不惜手的样子:“我一直想买这样一整套器械齐全的采样箱,出诊的时候可就能解决大问题了!呵呵……”
看他一副傻乐的模样,不知道还以为他手里抱著的是首卖会上贩售的第一款ps3。
“诶?这不是赛文骆吗?”
一个有些尖锐的声音从不远处蹦出来,那个听起来土毙了的英文名让骆赛脑袋某根神经被使劲地弹了下,抽了抽。
他是很不愿意回头,不过站在他身边的青年却先站住了,回头看了看,问:“医生,那位先生是在叫你吗?”
偶尔的时候他也很愿意患上选择性间歇性耳聋的好不好……骆赛很无力地叹了口气,回过头来对上从後面追上来一个有碍观瞻的麻子脸男,看他一身西服打扮,尽管很有英国绅士的派头,可惜稍微有点跟周围的环境不怎麽匹配,简单的说,就是一位从马车上蹦躂下来的贵族老爷一脚踏空穿越到了现代商业步行街。
“他是我在大学里的一位同学,叫斯廷克。”
“棍子(stick)?”
俄耳有些好奇。
“……”虽然不想一见面就腹诽对方,但想起这位老同学的为人,还真不得不说,确实是一根棍子──就像他老妈的地方性方言──“搞屎棍”。
看上去并不像棍子的棍子先生一副热情洋溢地走上前,表现出老同学见面的亲切,跟骆赛握了手:“哦,好久不见了,赛文!自从毕业之後,我们一直都以为你已经回归了你那贫瘠的祖国。”
“诚如你所见的那样,我还一直待在这里。”
“哦!是吗?”棍子先生有些夸张的表情和动作让他看上去很具表演欲,“你还是没有变化啊,无论何时都是一副悠闲的样子。看看我,可就已经被繁忙的工作压弯了腰,我真是羡慕你啊!”
真不好意思啊,我在诊所里的时候确实是“悠闲”到拍苍蝇。
骆赛呵呵地勉强笑了笑。
对方注意到他的背包和手里的采样箱,有些吃惊:“难道你现在还在当兽医吗?这太令人吃惊了!”
坑爹的我在大学读了七年的兽医难道出来不敢兽医还能去当外科医生吗?!是啊,像你这样连论文都通不过,直接给教授丢出去的不合格学生,要让你去当医生还真是坑害小动物!
但不管怎麽样,从五千年文明古国越洋而来的骆赛对外国友人保持了涵养:“确实是这样。”
“真是太怀念以前在大学里悠闲自在的日子,你还记得我们常常拿你的名字开玩笑吗?没想到中国人的姓氏和名字是可以倒过来念的啊!”
“……”我可一点都不怀念好不好?而且在大学哪里悠闲自在了?外国留学生的刻苦不是你们这些随便哪堂课都重修八百遍的本地学生可以体会的!!
可惜棍子先生心情非常好地没有注意到骆赛的表情,还像打趣一样把别人尴尬的事情毫不在乎地掀出来:“‘罗──瑟’(loser),对吧?我没有念错吧?哈哈……到现在都还觉得很有趣呢!”
有趣你妹!!
骆赛觉得已经站在了忍耐极限的边缘。
“没想到你还在当兽医,我们很多的同学毕业之後都没有从事兽医业,虽然听说利润不错,但要赚大钱那也是很难。就像我,我现在是在制药厂工作了。”他从内袋用两根手指头夹出一张名片,一副贵族施恩的高傲神态递到骆赛面前,“销售经理──斯廷克.斯蒂芬。”
骆赛奇怪了:“你以前不是姓肖特吗?”
棍子先生的笑容稍微凝固了一下,不过很快变得自然:“我决定使用妈妈的姓氏,你知道,我是那样的爱她。”
“是这样啊。”骆赛虽然表面上不显,但心里笑抽了,他想起了棍子先生以前的名字,斯廷克.肖特(stk short),棍子也就算了,还是短的,太坑爹了!
“看在老同学的份上,如果你光顾我的话,我可以给你打个好点的折扣。”
骆赛看了看制药厂的名字:“我记得这家药厂并没有经营兽用药剂啊!”
“你在说什麽啊……”棍子先生丢去一个‘你真是个什麽都不知道的土包子’的眼神,“除了兽用疫苗之外,普通用药比如说消炎药什麽的根本不会有人那麽蠢专门去订购兽用药剂。首先来说人用的药物相对成熟及疗效显著,而且大规模生产使价格降低。至於那些兽用药物一般来说剂量都普遍偏大,都是用於大型动物,如果是宠物类的小型动物那麽就必须减量使用,浪费多了,成本也就上去了。”
骆赛当然知道他说的情况,对病宠使用人类的药物,不但方便,而且利润空间相当可观,几乎已经可以说是兽医行业内的潜规则了。然而他却从来没有这样做过,因为他曾经在实习的动物医院里看到过一只小狗因为注射了人用的硫酸正泰霉素之後死亡,但是没有人会去计较剂量是不是正确,人用和兽用是不是该有什麽不同,反正,一只狗死了,即使是医疗事故,医院也会推说是病死,不会有尸检也不会有诉诸法律的追究……
棍子先生见骆赛不说话,以为他在为价格斤斤计较,有些不耐烦地催促:“我手里现在正好有很几家大型宠物医院采购药剂的订单,我可是看在你是老同学的份上,破例把你的订单加进去,不然少量的订购绝对拿不到现在的优惠价格,你可别错过机会了!”
骆赛内心已经直接把手里合金箱砸过去把这个自以为是的棍子先生磕昏了潇洒转身走人,然而一来考虑到采样箱可是新买的而且价格不便宜,二来是磕伤了没准还得赔钱搞不好还得顿警察局,所以骆医生只是扶了扶镜框,冷光掩饰了他有些愠怒的眼神。
“确实太可惜,虽然我也愿意光顾你的生意,但你看,我的小诊所生意不怎麽好,刚才还正好花了不少钱去买新的医疗器械……不知道你能不能看在老同学的情面上,给我赊一下账……”
“你这个人真是、真是太不知羞耻了!”棍子先生坑坑洼洼的麻子脸顿时憋得发红,特别是那颗大鼻子,简直就像一颗草莓,他夸张地挥舞著双手以表达自己被羞辱的愤怒:“我是看在跟你是老同学的份上给你些好处,没想到你这麽不识好歹!!难怪你到现在还只能当个小诊所的兽医,大概还要去路边捡些脏兮兮的流浪狗养在那里假装有生意吧?太可笑了,认识你真是让我失望极了!”
边说边愤怒地大步离开,骆赛可没有挽留他的意思,甚至在嘴边挑起松了口气的浅笑,小声地回答:“太巧了,我也是这麽觉得。”
总算摆脱棍子先生了,那麽也该回家了!
“俄耳,我们……咦?俄耳?”本来一直站在他身边的青年忽然没了影子,难道是……
占地盘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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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愤的斯廷克──棍子先生怒气冲冲地走出了商店街。
对这个来自第三世界国家的同学,他从一开始就是看不起,瞧瞧那也就比非洲难民好点的薄板身材,一看就是个穷鬼。本来听说骆赛自己开了个动物诊所,他才会拿出点好态度跟他寒暄,没想到浪费了半个小时居然连一点油水都捞不上。
是的,尽管棍子先生的销售经理头衔是那样的光辉闪亮,但事实上在他们的销售部门,除了部门主管,下面全都是销售经理。而因为他个性疲懒和说话不讨喜的缘故,他不幸地被主管分配了负责销售一系列量产後滞销的药品药剂。
而且他手上也并没有像他所说的那麽多订单,事实上接近一个季度了他的销售额还是零,所以今天在商店街上遇到骆赛的时候,他本来以为机会来了,这个无时无刻保持著矜持沈默的东方人,看上去并不聪明,给他些优惠没准就能卖掉他手头上滞销的药品。
可没想到骆赛居然提出赊账!
真是浪费时间!
斯廷克为刚才的一无所获而感到懊恼,却丝毫没有一点算计了老同学的愧疚。
怒气冲冲的他并没有注意到前面的路况,一下子就撞到了一个正匆忙跑过去的少年,虽然并不算是很猛烈的冲撞,但比不上成年人强壮的少年脚下踉跄了一下,险些掼倒在石板路上。
本来该因为没看清楚路撞到人而道歉的斯廷克,在看到少年身上穿著便利店员的制服时,完全转变了心态:“嘿!你这家夥,怎麽走路的?!”
少年愣了下,虽然明知道是对方的错,但是不习惯跟人争辩的性格让他并没有跟对方发生争吵:“真抱歉,先生,我并不是故意的……”
“你以为随便说一句对不起就可以了吗?现在的年轻人真没有责任心!”
斯廷克把心里不高兴的情绪发泄到这个陌生的少年身上,开始胡搅蛮缠地指责他,少年的神色显得有些焦急,不住地低头去看他腕上一只破旧的手表。
“先生,请您原谅,我必须赶回家在我的猫回来之前做好焖煎小黄鱼,现在时间已经不够了……”
“这是多麽粗糙的借口!”斯廷克觉得自己被戏弄了,“太可笑了!给一只猫喂小黄鱼?难道那是一位国王吗?!”
少年咬咬牙,对於这个男人的纠缠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向他郑重的鞠躬:“我很抱歉,先生,我必须走了!”说完转身飞快地跑了起来,斯廷克虽然不甘心,但是穿著西装的他根本不可能去追赶那个跑起来像兔子一样机灵的少年。
咒骂了两句之後,他觉得有些口渴了,心里有些後悔没有拉住骆赛让他请客一杯冰凉的饮料以弥补自己浪费了那麽多口水和精力的损失。抬头看见商店街拐角的地方有一家冷饮店,於是他迈步走了过去。
而这个时候的他,并没有看见在商店街的一张长椅上,一只舒服晒著太阳、肥胖得已经进入肉坨状态的黑色英国短毛猫微微睁开了眼睛,不可猜度的神秘猫瞳中闪出锐利的精光。
冷饮店所在的那片街角似乎是洋溢了一片粉红色的可爱气氛,有放满了漂亮蕾丝裙子的服饰店,也有色彩缤纷的糖果屋,甚至还有一家从橱窗看进去就是堆了满坑满谷的维尼熊布娃娃的店铺!
斯廷克可没有心思去理会这些,他买了一杯最便宜的综合果汁,理所当然地坐在露天的茶座上,翘起二郎腿,舒舒服服地享受悠闲的时光,不过在旁边跑来跑去的小孩子高兴的喧哗声吵得他耳朵疼。
那些得到了心爱玩具的小孩子是备受宠爱的,而斯廷克却想起了小的时候除了圣诞节以外就算吵闹也不会被准许购买玩具,而这些向父母撒娇就能得到玩具的孩子在他看起来是那麽的碍眼。
一个抱著崭新的维尼熊的小孩子从他身边跑过,不经意地他的脚稍微挪动了一下,本来就抱著比他自己还大的维尼熊娃娃已经跑不稳了,小孩一下子就摔倒在地上,而且碰到了小桌子斯廷克那杯所剩不多的果汁“哗啦”一下倒在了维尼熊身上。
小孩子膝盖蹭破了,又看见崭新的维尼熊被弄脏,登时嚎啕大哭起来,他的妈妈刚好付完账出来,并没有看到刚才那一幕,孩子只顾著哭不知道解释,那位妈妈误会了是自己的孩子不小心跌倒还弄倒了斯廷克的果汁,连忙不住地道歉并愿意为他再买一杯。
斯廷克表现出绅士的风度,很大方地谢绝了对方,起身整理了一下衣服轻松离开了露天茶座。
孩子哭闹著要一只干净的维尼熊,那位妈妈只好带著他再进去买一只,而那只被弄脏的维尼熊则被丢弃在茶座的椅子上。
本来将会被带到一个温暖的屋子里备受宠爱的大布偶,现在却孤零零地注视著来来往往的客人。
忽然,它被一双粗壮的手臂拿了起来,并抱在了一个雄伟强壮的胸膛前。
“哦!真是太可怜了!你要到我的迷宫做客吗?那里有很多你的朋友哦!不过在这之前,我们必须先去惩罚那个故意把你弄脏、坏心眼的家夥,你说是吗?”
恶作剧之後心情恢复得不错的斯廷克决定不再去想那些烦人的销售额,轻松度过一个令人愉快的悠闲下午。是的,他决定要去看一下免费的书籍消磨一下时间。
於是走进了营业中的书店,在商业街要找一家书店实在太容易了。
书店里琳琅满目地摆放了各类杂志,商业、女性时尚、计算机、健康、宠物、体育等等消费类杂志,甚至一些非常专业的农业、建筑、财经、雕刻这些对口性极强的专业杂志。
斯廷克发现了一本汽车杂志,让他感到非常惊喜,据他所知这是一本专门为会员定制的杂志,只有少量会对外销售,因为会员都是些真正的有钱人,所以这本杂志对昂贵车种的介绍非常详尽,而且照片也拍得非常精巧。
斯廷克登时心动了,当然他并不是想从皮夹里掏出三十英镑的价格去买下这本珍贵的杂志。
他装出不经意的样子抬头看了看四周,这个时间书店的客人只有他一个,而在柜台那边坐著的老板虽然是个魁梧的光头佬,但他似乎正托著下巴在打瞌睡,根本没有留意这边的情况。他还注意到柜台边上放了一只漂亮的孔雀标本,看上去就像真的一样。
於是他不著痕迹地挪动了一下身体,稍微遮挡了光头佬的视线,然後非常利索和熟练地撕下了两张印刷精美的保时捷 s黑色限量版海报,然後飞快地折叠好放进了口袋里,最後若无其事地阖上了杂志将它重新放回架子上,好像什麽事都没发生过似的轻松踩著脚步推门离开了书店。
事实上他在大学的时候就经常在图书馆撕走一些贵重文献的书页。他对於这种行为并不以为然,他只是拿走了几页纸不是吗?这可算不上是偷窃。
可是当他後脚刚刚离开书店的瞬间,在他背後满头伤疤的光头老板睁开了眼睛,看著斯廷克的背影,转过头来对那只孔雀标本说:“他不会以为我在睡觉吧?”
那只孔雀倒没有动,但尾屏上的眼状斑居然像活人的眼睛一样转动起来,朝向他所在的方向,然後一起眨了眨。
因为在书店拿走了想要的书页,打断了他消磨一个下午的计划,斯廷克离开了商店街,走到了隔离了旧城区和新城市的人工河边。
虽然在现代人的眼光里,这条人工河因为工业污染和周围居住环境的变迁而变得脏污,可事实上在文献记载中这条环绕旧城所挖出来的人工河其实是一条护城河,属於这个小镇的初步防御线设置,唯一的古老石桥更是当年军队入城时必经之路,小镇的居民们曾经守在河道的两旁,将篮子里的花瓣洒向那些骑著高头大马的骑士。
不过这些对於斯廷克来说不值一提,计划被打消之後他不得不想起了自己可悲的业绩,如果还没有进账的话恐怕回去公司也只会听到部门主管愤怒的怒吼与责骂,郁闷又烦躁的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根烟点燃,大口大口地吸了起来。
吸完之後并没有丢进垃圾桶而是弹进了人工河,冬季枯水期的人工河水量不大,几乎也就是小溪似地,他的烟头掉下去之後并没有沾到水而熄灭,反而在干涸的河床上不断地燃烧,一只好奇的欧洲蝾螈从水里冒出头,意外的没有对火焰产生恐惧,反而凑了过去。
带著尼古丁刺激气味的白烟散发在空气中,虽然已经渐渐熄灭,但依然有股浓重的焦油气味。
“哦!不!亲爱的!你怎麽学会吸烟了?!”一个突然出现的矮胖子瞪大了眼睛看著正在“吸烟”的欧洲蝾螈,仿佛发现自己乖乖老婆突然学会了吸烟的震惊,“是谁教坏你的?!太可恶了!!一定是刚才走过去的那个男人对不对?!可恶的坏家夥!我要烧了那家夥的屋子!!”
“俄耳!你在哪??”
像每一个走丢了狗狗的主人,骆赛在商店街不断地寻找。
正在慌慌张张地时候,身後忽然响起了有些粗野的声音:“安静!!你比地狱的杂鱼都要吵!”
骆赛回过头来,看见青年一手拿著一个大冰激凌,随手塞了一个过来。
“拿著!”
大大的圆筒上面卷著旋儿的巧克力奶油冰激凌,上面还洒了磨碎了的比利时巧克力碎末,骆赛舔了一口,虽然已经不是吃冰激凌的炎热夏季,但依然无法改变当柔滑的奶油和巧克力结合在一起时那种完美的滋味。
“你怎麽知道我喜欢巧克力味道?”
特洛斯有种被戳穿的别扭,口硬不肯承认:“谁知道那些无聊的事情!!我是随便买的!”
“这样啊……”他可知道那家冰激凌专卖店里至少有三十种以上的口味,要从里面挑中他喜欢的巧克力口味可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呢!
“对了,刚才你去哪里了?不会是去……”
特洛斯以为他说的是去找那个出言不逊的家夥报复,於是咬了一口手上的拌满香脆夏威夷碎果仁的香草冰激凌,才哼哼说:“本来是的,不过後来觉得没有必要了。”是的,他被俄耳弄醒了之後就听到那句“流浪狗”的话,准备尾随那家夥到没有人的地方好好收拾他一顿,可是见斯廷克这一路上的情况,他决定还是这麽算了。
要知道,得罪怪物并不可怕,可要一次过得罪一卡车的猫、一个迷宫里的牛头王子、一百只眼睛的巨人、浑身冒火的蜥蜴怪,那就真只能用一个加重的形容词来形容──倒霉透顶了。
不过骆赛显然不知道这些,他现在是暗地里的大大松了口气,还好特洛斯对於占地盘的行为并不乐衷,否则……
他还是无法想象帅气又带了野性的青年站在角落的地方拉开裤链子……
第15章 《病历记录第十五页:海豹的皮》
骆赛在门口的位置挂上了“停止营业”的牌子,锁上了门。
昨天收到了一个从中国寄过来的快递箱,里面有两条手织围巾,款式有些就老,不过剩在够厚实,上面还用纸条贴好了归属人的名字,一条是“骆赛”,一条是“小鹅”。
对於拿到这样两条围巾的骆医生显然是纠结不已。老妈不是吐糟你啊,俄耳那个牛高马大的家夥哪里小哪里鹅了?!而且问题是,犯得著两条一模一样吗?!你是为了省毛线吧?可如果他们两个人一起围了同一款的围巾出去,很可疑的好不好!
包裹里还有一份包得很好的礼物,上面写著“魏东兄台启”。
看笔记就知道是骆赛那位不苟言笑的老爸寄过来的,当然不是给他的礼物,而是给一位侨居於此的一位老朋友的。
魏东是骆家老爸的老战友,当年骆家敢把骆赛这样一个没担待的小东西丢出过去,很大程度是看在那位老战友住这附近,可以帮忙照看一下。
事实上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的是骆赛居然很有独立精神,除了一开始到步的那一次魏东开车来接他并送到寄宿学校为他安排好一切,之後在生活、求学和工作各个方面都没有试过麻烦到这位叔叔。
不过有所谓得人恩果千年记,得人花戴万年香,骆老爸还是很感激,经常会顺道寄些礼物过来。事实上他直接寄去给对方也不是不可以,也不是为了省那麽点资费,主要是让骆赛作为小辈多去照顾一下这位独具国外又无子侄照顾的老战友。
骆赛当然也明白老爸的意思,所以除了递送礼物之外,逢年过节也会去上门拜访。
礼物的包裹现在置放在身後那个青年的背包里,说真的,骆赛本来是真不打算带俄耳特洛斯一块去,别看他现在是斯文纯良的好青年,待会没准就像变天一样刷的直接变成不良青年状态,东叔虽然侨居国外,可依然保持了军人严谨的风范,要是特洛斯敢露出个狗尾巴,没准就直接扛出猎枪把那条双头犬给崩了!!
可是就像每次每次他无法决绝乖狗狗那种我很乖就算被留下也会很乖的眼神的时候,立即就会间歇性神志不清後发性决策错误的笨蛋主人症候群发作。
魏东居住一个西岸海边小镇,从骆赛这边有公车直达大概也就需要一个小时左右。一路上看到的都是连绵起伏的小丘陵,差不多达到的时候远远就能看见海岸线,因为已经过了六七月的旅游旺季,游人变得稀少了,所以反而很平静安宁。
下了公交之後还需要再走一段路才能到达魏老先生的家。
远远看到了一连片的海边小筑。
那都是些很好的房子,虽然外表并不华丽,但非常结实稳固,楼层高,不光外面看著舒服,内部的房间也是非常宽敞。
骆赛熟悉的走到了其中一间屋子前,还没走进院子,里面就响起了犬只的咆哮。
一头凶猛强壮的黑毛獒犬像雄狮一样扑了上来,朝骆赛一顿狂吼,要不是脖子上还有条大锁链栓了,恐怕就要扑上来咬人了!
骆赛非常无奈地苦笑,东叔养的这条獒犬凶得够可以的,连他这个熟客都从来不认,大概是自己身上还经常有其他犬类猫科的味道,所以獒犬对他的敌意尤其大,如果东叔不出来接他的话,自己进院子就要抱著被咬断腿的觉悟了。
可是东叔因为年轻时在战场上曾近距离被炸弹轰过,一只耳朵震聋了,不怎麽好使,虽然门铃不是没有,但骆赛还是必须每次都几乎叫破喉咙地在门口拼声音压过狗吠把对方惊动了然後才能躲躲闪闪地跟著进门。
然而今天,似乎多了一个例外……
温和的青年抬手轻轻搭在他的肩膀上,微笑著说:“医生,请稍等。”他走到栏杆边,低下头,轻声叫唤了一声:“特洛斯。”青年的身体瞬间彪长,落在地上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一条双头黑色的杜宾犬。
硬而短、浓密漆黑的毛发水亮平滑紧贴身躯,斑纹边界清晰明辨的铁锈色,笔挺站立的双头犬威武强壮,拱起的足爪与地面接触之处,从爪底腾燃一撮撮硫磺气息的豔红火焰, “哧──哧──”的吐息,剪状咬合的白色牙缝间不时渗出丝丝火舌。
连後面看的骆赛都无语了。
太凶残了吧!一上就露出小boss级的真面目!
是人都害怕就别说是普通的狗了。大敖犬完全被镇住了,而地狱犬根本连吠叫都懒得,直接上去一爪子就把像狮子一样强壮的獒犬给拍翻个跟斗。不等獒犬起身其中一颗脑袋凶狠地扑了下去锋利的牙齿直接咬住了对方的咽喉,虽然没有咬死的意思,但利牙紧紧锁住了皮肉,只要它愿意,轻易就能咬断对方的喉管。
转眼之间,高下立判。
另一颗脑袋则悠闲地微微低头:“小兄弟,咬主人也要看狗。”
“……”骆赛严重沈默了。
俄耳,你从老妈那学来的中文不是很对吧?
那个……意思倒过来了啦……
显然,狗狗们之间根本就不需要像人一样多费唇舌,完全以力量决定一切。
等特洛斯放开了那条獒犬,彪悍到估计老虎都敢扑上去厮打的大家夥顿时就像被切掉小鸡鸡一样萎了,不甘心地呜呜叫了几声,随即翻开肚皮爪子举向空中,示弱地表示了服从,然後在特洛斯叱喝般的吠叫了一声之後,夹了尾巴掉头就跑会自己的窝里缩著不出来了。
然後青年很快地收拾了形状,在院子里面拉开了篱笆门:“请进,医生。”
骆赛内心真是默默泪流,真抱歉啊,身为主人居然还要宠物照顾保护,丢脸啊丢脸……
怀著悲催的心情走进院子,敲了门,但里面显然没有人回应,窗户和门都所锁上了,魏东似乎是外出了,骆赛有些後悔没有先打电话来预约,魏东并不是个老古板,相反虽然耳力不济但却是个很有活力的人,经常会独自外出。
不过既然没有把獒犬送去宠物寄养处的话,应该是短时间外出而已,所以骆赛决定到附近逛一下,去附近的沙滩走走,顺便……遛遛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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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要进入冬季,海面虽然依然和夏季一样蔚蓝清澈,但水地的寒流让这片水域变得寒冷刺骨,除了偶尔会有些专业的帆船运动员在浪大的时候出现之外,已经没有在那里晒太阳和游泳的客人。
说是沙滩,却并不是布满细软黄沙的海滩,而是一颗颗大大小小卵石的石滩,混了冲上岸的碎贝壳,如果不穿鞋子的话完全可以来个脚底按摩。
长长地海滩边现在也只他们两个人在走,骆赛身後的青年倒没有了那份安稳和温煦,从刚才知道还得再到附近逛一逛等人回来的时候俄耳就睡觉去了。
於是现在背了沈重的背包跟在骆赛後面的人就变成特洛斯了。
英俊的青年走路也不走直道还边走边踢石头,这麽看上去一整个绝对不好惹的模样,只不过相当违和的是他嘴叼著的不是一根烟而是一根骨头型的原味蔬菜磨牙棒,咬牙切齿地“嘎吱嘎吱”嚼得欢……让人相当无言。
吹来的海风有点冷,骆赛这种极端接近於技术宅系的兽医当然是扛不住地打了个哆嗦,他没料到海边居然这麽冷,身上有些单薄的风衣虽然挡风可不保暖。
离他半步距离的特洛斯看到了,皱了皱眉头,身上的夹克脱了下来,粗鲁地丢过去,一下子砸在骆赛的头上:“穿上!”
骆赛吓了一跳,连忙拿下来,回头看见特洛斯脱掉了夹克之後只穿了一件短袖黑t恤:“这可不行,给了我你不就剩一件了吗?”
可能是买的时候尺寸弄错了,又加上最近在小诊所里的夥食非常均衡和丰富,而至俄耳特洛斯比初到的时候更壮实了,因此t恤穿在身上显得有点不合适的窄,不过这样反而让青年那副充满力量及健美的上身肌肉完全外露,而且臂膀的肌肉几乎要把那一小截短袖子撑破了般,幸好这件t恤小是小点但弹性极佳。
青年不耐烦地嗤之以鼻:“给犬类穿衣服那是人类自以为是的做法,还什麽亲子装,谁他妈的能生得出一条狗?!”
所以你打算在家裸睡出外裸奔?!
骆赛揉了揉有些发痒的鼻子,对於特洛斯别扭的好意决定还是接受的好,否则拒绝狗狗是会让它生气的,所以他从善如流地穿上了夹克衫:“倒没有你想的那麽坏,事实上一些短毛的室内小型犬在冬天外出的时候穿上衣服是能够起到保暖的作用,还有一些年纪大了的犬只,御寒能力降低的时候适当穿一些衣服也是有好处。不过大多数宠物犬还是不穿衣服的比较好,对於犬只来说身上的毛就是一件很好的外衣,如果习惯了人类的衣物反而会降低免疫力和耐寒的能力,更容易染病。只是现在狗狗的主人并不是真正考虑自己的宠物是否需要保暖,而是觉得让它们穿得越漂亮,带著它们的自己就越有面子。”
“反正我不需要。”特洛斯嗤之以鼻,然後想起了什麽,凶地瞪了骆赛一眼,“对了,上次去采购的时候你老盯著那种恶心吧唧的粉红色绒毛兔子耳套看是什麽意思?不会是想给我和俄耳买吧?!”
“……怎麽会,哈哈……”
骆赛心虚不已地瞥开视线,看来得把那已经买回来的两副兔子耳套给收好才行,不然给特洛斯发现不给撕烂才怪。要知道那玩意儿贵得很坑爹啊!他当时也是脑抽了才会明知道特洛斯和俄耳肯定不戴还花钱去买……估计当时是笨蛋主人症候群发作了。
夹克里还残留了特洛斯比正常人都高的体温,暖洋洋地包裹了骆赛,将海风的寒冷完全驱除在外,不但身体,连心都暖和了,被关怀的感觉可真好,如果像刚才那样走上半小时回去准得感冒。
他们一直沿著海岸走,走到了海岸边的悬崖山脚下,事实上因为是平原边缘岬角的缘故,所以屹立在海边之滨的峭壁非常的多,分隔了视线,礁石沈在海水里,在波浪冲击翻起白白的浪花,这边虽然不适合游泳,却有这一份隐秘的美丽。
“我以前放假的时候就很喜欢到这里来玩。”他弯下腰兴致勃勃地寻找,“这里退潮之後会有很多贝壳被冲上海岸,因为不是些值钱的东西,所以都不会有人来捡,每次我都会捡到很多。”
“捡来做什麽?又不能吃。”
骆赛捡起两只最最普通的白色小扇贝,拉过特洛斯的手放到他的掌心中:“你不觉得很神奇吗?尽管它们看上去那麽的相似,可是只要你用心去观察,就会发现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个体。”
特洛斯盯著掌心的贝壳,是的,只是用肉眼看得话完全看不出有什麽不同,可就像骆赛所说的,只需要仔细地,用心地去看,去观察,那麽就会发现,无论是表面纹路还是色泽的深浅,却还是有相当大的差别。
不同吗?
好像他和俄耳?
就算是生了他的父母和家里的其他兄妹,也从来没有把他们当成不同的个体,也许注意到他们时而脾气暴躁时而深沈内敛,可并不觉得需要把两者区分开来对待。可是骆赛,明明只是个很普通的人类,却打一开始就注意到了他们的不同。‘俄耳,你做的土豆沙拉味道真不错!’‘特洛斯!别撕我的书!那是新买的!!’‘俄耳,我买了牛奶口味的小蛋糕,要不要尝一下?’‘特洛斯!不能挑食物!蔬菜都得吃光!!’
还在不断寻找贝壳的骆赛并没有注意到特洛斯很思考的侧脸有著难得的认真。
“咦?这是什麽东西?”
在不知不觉的东挖西找中越走越远的骆赛注意到一块礁石下的砂石之间露出了一点奇怪的东西,拨开了砂子一看,竟是一卷古怪的──皮?!
这是一块很厚的皮,一面有两层的毛,表毛粗疏,里毛短密细致,皮毛是灰褐色,体表没有斑纹,而背部中央的颜色非常深,看起来简直是整一张剥下来的样子。
作为兽医的骆赛非常确定这是一张海豹的皮!
骆赛忍不住拿上手摸了摸,意外的柔韧且具有弹性,简直就像在摸活海豹的背部。
如此完整的一张海豹皮,毛皮面积几乎可是说是没有任何瑕疵,连四肢的爪子、口鼻附近粗硬的感觉毛都还在,简直就跟脱下来的衣服一样完美无缺,不可能会被埋在礁石下的砂子底啊!
犹豫了一下,骆赛决定将这块皮带走,然後交去当地的警察局,据他所知在欧洲进口琴海豹和冠海豹的皮毛是被明文禁止的,这块皮很有可能是走私者藏在这里。
等他收拾好,转头去看特洛斯那边,顿时囧了。
某高大英俊的青年正用完全不帅气的姿势蹲著,不断地捡著地上的贝壳,无论大小也无论好不好看,更无所谓是完整还是破烂的,反正在他的怀里已经慢慢地抱了一堆贝壳,可他还是不满足地继续捡,好像打算把整个沙滩上所有的贝壳都收归己有。
“特洛斯……我们该回去了。”
“嗯。”特洛斯应了,可依然不放过地又捡了两个,然後脱下背包把里面的零食全部倒了出来,再把怀里的贝壳“哗啦”一个不漏全部倒了进去。
“……”
骆赛瞧著地上那堆薯片、饼干条,还没开封的诶……可看到特洛斯一脸认真又仔细地从砂石堆中捡起来、沾满了沙子和黏黏海水、普普通通、破破烂烂的贝壳……
“快走吧,说不定东叔已经回来了。”作家的话:发现自己有个不好的存文习惯,就是写快一两章不发,这样感觉好像比较有保底的感觉,不会让更新断掉,但这样很不利於和读者互动,毕竟写的时候感觉很赞但是过後又跳到别的角色那里,之前的感觉就麽有了,所以考虑一下,试一下有多少发多少这样会不会比较好,不过这样的话可能就变成不是定期每日一更,而很可能是突然暴更,各位亲要多多给回帖支持啊,不要吝啬给回帖啦,虽然l这边很难上(奇怪的是作者後台就比较畅顺),但是回帖我是每一个都看的,虽然不能每一个都回帖,但是得到回应会很高兴~~大家一起来吐糟是这篇文最原始的出发点~没有支持会更得很慢哦~~~所以在不用付钱看v的前提下,请回帖支持吧各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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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魏东家的时候,一直紧密的大门似乎打开了,骆赛惊喜地推开了院门走了进去,心里还是有些担心那条獒犬会扑上来,不过显然那位小霸王被boss级的地狱犬收拾了一顿之後,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乖觉了,夹著尾巴缩在角落的位置。
“东叔叔!您好!我是小骆!您回来了吗?”
里面有些响声,似乎有人影迎了出来,可在骆赛看到走出来那个人的模样时,登时又给定住了。
屋里的人显然并不是魏东,他是个更年轻的外国人,白皙的肤色、俊美得无可挑剔的容貌,当他走出阳光的地方,那双豔丽得像宝石一样的祖母绿色眼睛更是让人一看难忘,然而仅仅是这些,当然不足以让骆医生定格。事实上这位不带半点东方气息的英俊外国青年,身上却内穿了一件浅青长袍,外穿深绛色的马褂,头上坑爹的还戴了一顶瓜皮帽!!
骆赛此刻内心只想咆哮出这麽一句:‘这位仁兄,到底是你穿越了还是我穿越了?!’
对方很奇怪地看著骆赛,甚至有种兽类地盘被入侵时所产生的敌意:“你是谁?”
这是我要问的好不好,抢台词是怎麽著?!
骆医生很冷静地托了托眼镜框,反光的镜片遮掩了刚才一刹那的失神:“你好,我是骆,请问魏东叔叔在吗?我受家父所托,有些东西要亲自交给他。”
听到他自我介绍之後,那名打扮古怪的青年立马缓和了脸色,热情地招呼骆赛:“哦!我知道!你就是魏经常提起的那位小骆!真抱歉,我还以为是盗贼呢,要知道魏这里常常有不识趣的小贼打扰!”
骆赛对於这位青年竟然直呼魏东的姓而感到不可思议,好吧,虽然他一直也觉得跟老爸平辈而交的东叔其实根本也就比自己大个十来年,在他老爸那个年代为了当上最可爱的人,招兵的时候把年龄往大里报是常有的事,魏老先生证件上的年龄是五十,但听老爸说他喝醉酒的时候坦白过其实报大了四年。
“我可以冒昧问一下,你是谁吗?”
打扮古怪的年轻人立即不好意思地解释:“对不起,我太著急了,都忘了自我介绍,我叫摩尔根.塞尔克(an selkie),很高兴认识你!”
“我也是。”
他们友好的握手,当然,如果,前提是忽略了对方那身犹如spy一样的诡异服饰。
摩尔根像主人一样带领了骆赛和特洛斯进了屋子,并准确地找到了魏东放在橱柜里的茶壶茶杯茶叶,熟练地烧水泡茶,步骤一点错误都没有地给他们上了茶。
要不是他长得实在太外国的话,骆赛完全就觉著自己是穿越回去了。
“请问东叔什麽时候回来呢?”
摩尔根摇摇头:“我也是刚来不久,魏大概是开车去超市给王买狗粮了。”他所说的王,当然就是外面那条英文名“kg”,真名“阿黄”的獒犬了。
骆赛点点头,喝了口茶,茶香四溢,回甘悠远。
一外国人茶泡得比他还地道……
悲催不已的骆医生毫无反省地喝了一大口,至於特洛斯,他对这种用枝条叶末泡出来的苦水一向喜欢不起来。
“你来拜访,魏一定非常高兴,他一个人住在这里,太寂寞了……”摩尔根显得忧心忡忡。
骆赛虽然对摩尔根的身份有些奇怪,不过他能够进得了院子证明他已经通过了獒犬那一关,而对屋子里的东西非常熟悉证明他也是这里常客,再说他能够知道自己的存在想必东叔跟他也确实是有交情。
眼看天色已经黑了,最後一班公车离开之前他必须跟特洛斯回去,所以他考虑了一下,下了个决定:“其实这一次来,是我在中国的父亲托我将一份礼物交给东叔,因为时间已经不早了,我们还得赶回去,能不能麻烦你代为转交一下?”
“当然可以!”
骆赛於是从背包里面把包裹取出来,特洛斯见他扒扒找找的样子,不耐烦地一下把背包翻了个个,哗啦里面什麽都出来了,贝壳、包裹,还有那卷奇怪的海豹皮。
摩尔根一看见倒出来的东西脸色都变了,他猛地站起身,震惊地瞪大了眼睛:“你们、你们发现了我的身份?!”
“啊?”骆赛正打算把东西先收拾好,摩尔根的话让他一头雾水。
可是对方似乎认定他已经知道了实情,颓靡地跌坐回去:“能不能请你们先不要告诉魏,我迟早会告诉他的,但绝对不是现在……要知道,在他接受我之前……我不能让他知道我的真实身份……”
“……什麽身份?”
摩尔根那双祖母绿的眼睛瞪了骆赛一眼,好像说他明知故问的意思,然後指了指沙发上那块海豹皮:“你不都已经找到了我的皮吗?”
“……”
骆赛非常肯定这句话绝对是那些恐怖片某剥皮恶鬼的常用语句。
不过,这貌似不是人皮而是海豹皮吧?!
“如果把皮藏起来,我就无法回到大海。”摩尔根叹了口气,倒不著急抢回“自己的皮”,“当然,如果是魏的话,我愿意把皮交给他永远地藏起来。”
“……”
气氛很凝重。
不过其实是骆赛不知道该怎麽回答,而对方在等待骆赛表态。
这时候特洛斯一边玩自己的贝壳一边心不在焉地哼哼:“你还没看出来吗?这家夥是赛尔克──会变成人形的海豹。”
怎麽看出来?!你当我有孙悟空的金睛火眼吗?!老孙还指不定看不看得懂外国妖怪呢!!
想掀桌但考虑到自己在长辈家中不得放肆的骆医生悲愤地……冷静了下来。
“如果是这样的话,请问你为什麽会找上东叔呢?”
一边回想过去一边回答的摩尔根露出了一种让骆赛很脸抽的梦幻般回忆的表情:“魏总是一个人到海岸边钓鱼,我也经常在那附近的海域游玩,我们‘朝夕相对’之後‘日久生情’,我爱上了魏……”
“……”
请问那个生硬又别扭的中国成语是怎麽回事?这位“海外”友人你知道这成语什麽意思吗?什麽朝夕相对日久生情,充其量就是东叔去甩海竿的海岸附近有海豹出没而已!
“虽然脱掉海豹皮不怎麽方便,可是只要能够陪伴他,即使要冒上被拿走海豹皮无法回归大海的危险,我也愿意这样做。”
“……”
被拿走了皮就无法回大海,简直跟中国仙女身上那件下凡必洗澡,洗澡必脱掉,脱掉必被拿走,拿走必须嫁人的设定一样坑爹啊!再说了,那块皮如果是那麽重要,拜托不要随便在沙滩上找个坑掩埋,至少放在投币储物柜锁住也行吧?
“魏至今不肯接受我的感情……他大概是不能相信这种异种族通婚的情况,认为这种伴侣关系不能长久,所以才会不肯接受……不过我是不会放弃的!”摩尔根神情无比坚定,仿佛是在神的面前发誓般虔诚,“即使种族的隔阂也无法将我们分开!我相信我们一定能够‘长相厮守’!”
“……”
长你妹啊!这哪门子的异族通婚?!你是欧洲人东叔是中国人?你是海豹东叔是人类?!坑爹的你们唯一相同的只有性别好不好!!
“你们族里难道就不反对这件事吗?”骆赛好不容易挤出一句。
摩尔根似乎觉得他的话很不可思议:“当然不!我们海豹人还经常会跟人类通婚,即使很多时候海豹人的一方不得不离开陆地回归大海,但对家庭的一份深刻的眷恋会让我们总是悄悄地在海中遥望自己曾经拥有的人类家庭。事实上当我的父亲听说了魏还不肯接受我,特别给我出了主意。他年轻的时候曾经游过海洋去过东方,所以见过那里居民的打扮,我们想如果稍微穿得更像一些东方人的话,也许魏就更容易接受我了!”
“……”
骆赛已经完全控制不住自己扶额的冲动了,可不可以请问那位海豹老先生到底是何年何月何日去的中国啊……拜托不要像每个完全没有踏足中国边境甚至连tv都不稍微看看的外国大导演那样想当然的以为上海摊头到处是破渔船,人还住上面一身破马褂补丁用炭炉熬粥吃好不好……与时俱进是必需的!
“我觉得东叔叔不是那种只注重外表的人。”
“当然,当然!”摩尔根连连点头,“所以我完全不担心他见到我海豹的形态时会有偏见,像魏这样心胸宽广的人,是‘海纳百川’的。”
坑爹啊!你一外国海豹不要老给我丢中国成语的书包好不好!而且再怎麽海纳百川也不定是能够接受一头雄海豹向自己求爱的好不好!!
骆赛开始考虑要不要劝告东叔离开这个海边小镇,或者搬过来跟他一起住,不过……扭头看了看在认真拨弄并将其一一排开的贝壳的青年……受海豹人的骚扰和与地狱双头犬同居,可还真是五十步笑一百步。
不过骆赛倒是不担心东叔的情况,听老爸说东叔年轻的时候身手可不一般,通常一对五那都是立於不败之地,虽然侨居国外可锻炼却没落下,上回过来的时候他可看见东叔在院子里耍长拳打个虎虎生风,绝对是隐世武林高手的份儿,一估计也就是披上块皮变个海豹什麽的能耐的外国妖怪估计还不是东叔的对手。
很尴尬地坐了一阵,这位外来媳妇本地郎的海豹先生看上去还有点面对爱人的亲戚到访特别不好意思的别扭样子,弄得骆赛实在坐不住了,只好告辞了起身:“既然东叔还没回来,我就不打扰了。”
摩尔根连忙也起身送客,虽然他身上那套实在有些不伦不类,但不可否认如果一个人的脸长得极度好看的话,那麽他就算穿个唐老鸭装都能让人看得目不转睛,更何况现在这身虽然是穿越了点,但至少还是有著中国民族文化底蕴的近代服饰。
“那麽请把我父亲的礼物交给东叔,麻烦你了。”骆赛起身告辞,眼角瞄到沙发上那张海豹皮,嘴角抽了抽,然後淡定地拿起来递了回去,“既然是你的皮,那麽就请收回去吧,以後不要再随便埋在沙滩上,很容易遗失的。”
“太感谢了!”摩尔根有些受宠若惊,对於骆赛这麽快接受了自己异於常人的身份很有些吃惊,心里想果然就像父亲所说的那样,东方人的肚子和胸口里面都是能撑船的啊!於是内心燃气了熊熊的希望。
告辞出门往车站走去的骆赛可不知道自己这样做直接就给他的东叔找了个大麻烦。
还在径自地考虑,回去给家里的老爸挂个电话说一声东叔有了个伴吧,毕竟老爸那麽多年都很记挂这位侨居海外的老战友。
那如果以後东叔叫他过来给这位看病,到底要不要收诊金呢?
嗯,看在老爸的面子上,还是算了吧……
参考资料备注:
塞尔克(selkie):格兰岛、奥尔尼诸岛和谢特诸岛的海豹妖精,在水中游泳时才穿著海豹的皮,到了陆上以後便会变成非常漂亮的美人,脱下的海豹皮如果被人偷偷拿走并藏起来的话,那麽他们便无法回到海里了。作家的话:如果情况好的话,今天就把存著的都丢上来吧,出现五更了……
第16章 《病历记录第十六页:不生蛋的鸟》
入冬之後气温骤然下降,透过玻璃窗骆赛看到天空一片昏暗,不知道是不是正酝酿著一场风雪,下雪前起了风,有些大,“呜呜──”的风声有些吓人,仿佛跑出来了一头风的魔神正在老城区的巷道中肆虐。
而位居在老城区深处的诺亚动物诊所,门口的招牌也被吹得“嘎吱嘎吱”地摇摆不定。
降温之後动物们变得更加不活跃,宠物的主人也不怎麽愿意出门吹冷风,所以但凡是兽医医院的生意都受到了不小的影响,不过对於诺亚动物诊所来说,本来就没什麽生意,差别也就不怎麽明显。
用马克杯泡了杯热可可,塞到骆赛的手里,青年摸了摸冰冷的手背,皱了眉头:“医生,你的手太冰了。”
骆赛用杯子暖了下手,凑近嘴含住厚厚的杯沿,想喝但是感觉到可可的热度有点太高没敢下口,於是吹了吹,吹起的热蒸汽一下子模糊了他的眼镜,镜片上顿时蒙上了两层不透明的白雾。
“按照医生的情况,冬天手脚冰凉、食欲不振、还有点掉发的状况……”
“掉头发?”骆赛忍不住抓了抓自己还算浓密的头发。
“是啊,医生的枕头上每天都有好几根断发。”
“每人一天掉个几十根头发纯属正常新陈代谢现象,就跟动物脱毛一样。”
“可是医生虽然吃了很多东西但体重一直都没有什麽大变化,根据我的判断,医生大概是有些气血不足,经脉不通,还肾亏──”
“噗──”刚喝下去的那口可可横空喷了出去。
别怪骆医生不淡定,估计没几个男人听到自己肾亏的时候能淡定。
俄耳倒是很冷静,边递给骆赛干净的纸巾擦嘴,边拿著抹布擦干净呈喷血状态的可可滴。
“俄耳,你该不会又听我妈说了什麽吧?”
俄耳摇摇头,还不等骆赛松了口气,他摸出一本书:“是我自学的。”
骆赛看了看,《黄帝内经》?!
你、你作为西方地狱的代表性动物,不要一本正经地去研究这种史诗级的东方典籍啊!踩过界了吧?!而且这本书,看著不像是这边有卖的啊!
骆赛翻到书的背面,“吉林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这是你的爸爸送给我。”俄耳显得有些不好意思,“真抱歉,让医生的爸爸破费了。骆先生很健谈,我们在电话里聊得非常高兴,他还非常的热情,知道我对中国的知识感兴趣,第二天他就给我寄来了好几本书。”
健谈?热情?!骆赛彻底冷汗了。
他知道的老爸不该是古板又沈默,除了抡棍子追打家里那几个哥哥的时候威风凛凛杀气腾腾,平时就是家里一尊怒目金刚雕像!照老妈的话就是一闷嘴葫芦,问十句也不放一个屁的典型吗?
什麽时候变成这种和蔼可亲、热情健谈系了?!
可等看到那几本後面铁板板地印著国内出版社名字的书籍时,就由不得他不信了,只不过……《唐诗三百首》?!《古文观止》?!《西游记》?!!……《射雕英雄传》!!!???
老爹你的跨越度是不是有点太大了啊?而且对一位外国友人,至少也给本《三字经》先学学看,一上来就诗书礼乐易春秋,那个连我都还没看得懂好不好!
第6节
恋耽美
正文 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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