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崖顶 作者:洛无奇
第16节
“你从何得知这军中有位沈公子的?”沈思微微撩起眼皮,扫了扫队伍前方林立的战旗,那上头并未打出他的名头。
少年壮起胆子注视着沈思:“是……是金大哥告诉小人的,他说沈公子肩背英挺,容貌俊逸,双臂颀长有力,能挽强弓,公子的坐骑通体黑亮四蹄踏雪,是整个晋原都寻不到的宝马良驹,据小人看来,应该就是您了……金大哥还说,如若葭州陷落,公子一定会亲自领兵前来收复失地的,所以他特命小人在此等候。”
“你所说的金大哥,可是葭州守将金多寿?”沈思“嗖”地翻身下马,几步来在名叫刘小狗的少年跟前,一把将人拉了起来,“那他人在何处?是否平安?”
少年紧紧抿着嘴唇,眼泪噼里啪啦直往下掉,在脸颊上生生冲出了两条泥沟:“金大哥连同葭州千余军士俱以身殉城,活着逃出来的只有我一个人。那日暴雨倾盆,浇塌城西的山体,金大哥决定带人突袭敌营拼死一战,出发前特命我趁乱逃离葭州。几日之后,葭州失守,鞑靼人斩杀了所有士兵和百姓,成千上万的尸体就堆在城外河滩上,放火烧了一天一夜。”
阵阵酸楚涌上心头,沈思轻声骂道:“糊涂!既然尚存一线生机,为什么不一起逃出来!”
少年呜呜哽咽着:“金大哥说他不能走,城在人在,城破人亡。他能多撑一个月,则保晋原平安一个月,他能多撑一天,则保晋原平安一天,哪怕只是一时,只是一刻,也要坚守到底,如此方能不辱军人本分,不负公子教导。”
听见这话,人群中渐渐响起了细碎的吮泣之声。沈思用力皱了皱眉,屏去眼底的水气:“那他命你来此是……”
少年赶忙抬起袖管抹了一把眼睛,又笨拙地卸下行囊,从中翻出一张皱巴巴的纸片并一只羊皮酒囊,双手捧着送到沈思面前:“金大哥说他这辈子最敬佩最感激的人就是公子,公子不但教会他保命的本领,还教会了他如何做人。他说要谢谢公子请他喝酒,谢谢公子赐他名号。”
沈思迟疑着将东西接在手中,酒囊旧了,上头压制出的花纹早已磨损,那是宁城脚下初见之时,他看金葫芦偷吃肉干快被噎死了,才好心借给金葫芦的,结果又因此结缘引来了晋阳城里的街头重逢。纸片斑斑驳驳,展开已然泛黄,上头依稀可见两行小字,金福禄,金多寿,那是他知道金葫芦立志要做大将军而特意帮忙改的名字,可惜当年他尚未潜下心来好好练字,故而一笔一划都显得用力过猛笨拙不堪,饶是如此,金葫芦依旧当做宝贝似地经年累月带在身边。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金葫芦说要用这等响亮名号去闯一番事业。
沈思重重叹了口气,将金葫芦的遗物小心收好,又问那少年:“小兄弟,你今后要作何打算?若你愿意,我可以修书一封给长史孙大人,替你在晋阳某个差事……”
“公子的好意小人心领了。”少年恭恭敬敬深施一礼,又重新背起了硕大的行囊,“金大哥命我逃出来那天,葭州全部士卒便已做好了必死的准备,那些会写字的都给家人留下了遗书,不会写字的也都留下了信物,或是一方衣角,或是一缕鬓发,或是几两银钱,总共一千七百三十六名兄弟,我要一个一个将他们全部送回家乡。人死了,尸骨不能入土为安,这是大家最后的念想。”
沈思拍了拍少年的肩膀:“放心吧,我会用鞑靼人的血,来祭奠葭州所有死难兄弟的亡魂!”
第57章 雁南飞,日暮乡关几时归
这支带着满腔悲愤和必胜决心奔袭而来的晋军并未冒然发动攻势,而是先行将大营扎在了距离葭州三十里外的刘家山。大周军队多以步兵为主,以步兵去对阵身形壮硕、弓马娴熟的鞑靼骑兵本就处于天然劣势,更何况还是一支远道而来人困马乏队伍,故此一战只能智取,不可强攻。
沈思将麾下士兵分为三队,各由一名正将军率领着轮番跑去鞑靼营前仰攻挑衅。可一旦鞑靼人杀将出来,他们又立刻鸣金撤退,化整为零,利用对地形的熟悉迅速遁入葭州附近重重叠叠的山林之中。骑兵是更适用于平原作战的兵种,进入山地后会因为马匹的速度受限而威力锐减,再则兵法有云,逢林莫入,穷寇莫追,鞑靼人唯恐会中埋伏,所以并不敢轻易追击。然而不等鞑靼人返回营地舒舒服服喘上一口气喝上一口水,第二队晋军紧接着杀到,待鞑靼人披挂齐整再次出阵,晋军又脚底抹油遛得无影无踪了。
起初鞑靼人猜不透沈思在打什么主意,因此并不敢掉以轻心,可随着晋军早晚不定、昼夜不停地每日骚扰下来,鞑靼人愣是被搅得暴跳如雷却又无计可施,眼看他们应战的阵型越来越散漫,反击的速度越来越敷衍,对晋军的警惕性也越来越低,沈思知道,时机快要到了。
与此同时沈思也在细心留意着天气的变化,直至第七日,他发现天空中布满了黑灰色的碎云,且一阵阵随风涌动,民间谚语有云,“黑猪过河,大雨滂沱”,这是暴雨来临的征兆,时机真的到了。
果然,是夜狂风暴雨,电闪雷鸣,山林呼啸,天地间只剩下了一片翻滚涌动着的黑潮。午夜子时,晋军故技重施又跑去鞑靼营地挑衅了,鞑靼人不堪其扰,纷纷从睡梦中爬起,满口脏话叫骂着冲了出来,他们以为还会像往常一般,只消稍稍吓唬吓唬那些矮小单薄的汉人士兵,像赶绵羊一样把他们统统赶进山里去,就可以安心回营补觉了,可这一次完全出乎他们的预料,眼看马队渐渐逼近,那些晋军竟都稳稳站在原地,摆着整齐的阵型,岿然不动,目光坚毅,严阵以待,视死如归。
排在最外围的是弓弩手,随着主将一声号令,开弓搭箭万矢齐发,箭簇带着一道道寒光划破雨幕向敌军抛射而去,道路泥泞湿滑,本就极大减缓了骑兵的冲锋速度,再加上雨水的干扰和箭阵的阻击,骑兵最引以为傲的攻击力生生卸去了一大半。
眼见两军相距已不足百步,弓弩手被撤去,转而以革车取代之,骑兵不敢直接撞击铁甲重车,只能纷纷勒住缰绳。领头的士兵驻足不前,后方的士兵又不断推挤,人碰人,马撞马,队伍霎时乱作了一团。
就在此时,隐于革车背后的晋军士兵如鬼魅般飞身跃出,“刷”地亮起长刀,弯腰伏背,左挥右砍,刀刀斩向敌人的马腿,直待战马嘶鸣着栽倒在地,鞑靼人跌落马下,即刻便会被四面八方刺来的长刀开膛破肚一剖为二。
那刀改良自唐代的陌刀,刀柄长而厚重,舞动起来虎虎生风,吹毛立断。雨水溅落于刀锋上,激起一阵令人战栗的细微颤音,所到之处人马俱碎,血肉横飞,无可生者。
直至许多年后,人们谈起那晚的葭州之役仍旧心有余悸,往来货商也从不敢单独从城外的小路经过,据说每个雷电交加的雨夜,那片山谷中便会响起兵器碰撞与人马交战之声,鬼哭狼嚎,毛骨悚然。
那场惨烈的激战一直持续到凌晨,后来雨停了,喊杀声消失了了,东方天地交际处的云层艰难绽开一丝裂隙,灰白色的微光缓缓倾泻下来,放眼望去,目之所及一片刺目鲜红,扭曲的尸体,残缺的马匹,散落的兵器,凌乱的箭簇,倒伏的旗帜……地上流淌着黏腻而浓稠的血浆,连秃尾河的河水也被染红了,空气中漂浮着令人作呕的腥臭气息。
仗打赢了,葭州夺回来了,沈思那颗赌在军令状上的人头也保住了,可没有人欢呼雀跃,没有人击节而歌。他们只是默默搬运着尸体,默默将自己的兄弟埋葬,又点起大火将敌人全部付之一炬。浓烟滚滚,遮天蔽日,笼盖四野,火焰咆哮着将那些残肢断臂吞没腹内,焚为灰烬,又随风吹散。或许此刻的葭州,就是一座阴霾之下的巨大坟墓。
火焰燃尽,人们将残存下来的骸骨清理到一处,堆砌成了一座无名小山,沈思名人在山下立了一座石碑犯我大周者,必丧于此!
鞑靼人在葭州吃了个大败仗,剩下几名残兵游勇狼狈地逃回了榆林卫,在休养生息几日之后,他们又重整旗鼓,浩浩荡荡向着更南面的延州进发了。
眼见鞑靼人真的准备避过晋原直取中原腹地,小皇帝终于坐不住了,朝廷即刻调派了西南大军北上御敌,连卫悠所率的柳氏部众也被派去了耀州布防。如此一来,晋军倒是可以松一口气了。只不过鞑靼人野蛮成性不尊教化,谁也不知道他们是否还会趁乱再犯晋原,故而晋王在交代好律洲军务之后,便招了沈思一起赶往同州汇合,顺便也想让大军好好休整一段时间。
等到两人再相见,已经是初秋了。寒蝉凄切,层林尽染,长风万里,北雁南飞,晋原大地满目苍然之色。
许是分别得太久,经历的磨难又太多,面对久别重逢的沈思,晋王竟从头到脚充满了一种难以言说的孩童般的依恋,无论行走坐卧,饮食起居,简直片刻也不肯放沈思离开自己的视线,好似看不够一般,一对眼珠总是胶着在沈思脸上身上。对于这粘腻而幼稚的情愫,沈思在无可奈何之余,竟然还有了那么几分受用。说到彻骨相思,他又何尝会比晋王少呢?
得了空两人也会换了便装带着几名近身侍卫一起去附近的山上赛马冶游,登高望远,体验一番“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惬意滋味。
时辰尚早,山间乳白色的晨雾还未消散,衬得树木蒿草影影绰绰,犹如置身仙境。沈思所骑那匹名叫战风的小马一路走走停停,或是溪中饮几口清凉泉水,或是路边嗅几下不知名的野花,沈思也不催它,任它随心所欲地磨蹭着。
一晃几年过去了,和宜府卫大营被晋王带走的那个沈小五相比,如今的沈思眉目间减去了几分稚气,平添了几分俊朗,举手投足沉稳有度,分明已经是个挺拔帅气的青年了。那时他满脑子只想往前冲,想冲在所有人前头,可现在他反倒更习惯于安静跟在晋王身后了,只有在需要的时候,他才会化身一枝利箭,义无反顾地去替晋王披荆斩棘、出生入死。又或许是心里住着个人,牵挂多了,自然而然也就慢下来了。
晋王时不时回头看看沈思,见人没跟上来,便悄悄勒住马头后撤了几步,与沈思肩并着肩小声问道:“过不多久便是中秋了,也是你的生辰,不知小五想要些什么寿礼呢?”
沈思认真想了一会儿:“我别无所求,只想晋原境内再无硝烟,百姓安居乐业。”
晋王挑挑眉梢:“就这么简单?”
“简单吗?”沈思苦笑着摇了摇头,“可一点也不简单的。”
晋王叹了口气:“实是本王无能,累得小五处处跟着挂心,辛苦你了……”他目光投向远处连绵起伏的山峦,兀自陷入了遐思,“等这场仗打完了,我们一起回揽月山走走吧。找处景致极佳的所在,置办一座宅子,附近要有向阳的山坡,可以放马,可以种菜,院里铺上打磨平整的青石砖,方便你早起舞剑练功,院门口种上棵老槐树,暑天就躲在下面乘凉。马厩要砌在院外,棚顶高一些,你那马可不老实,对了,冬天还要置办个割草料的铡刀……”
听着听着,沈思“噗嗤”一笑:“最要紧是备下一张足够结实的大床,床架子如果是生铁铸造就更好了,须得‘摇不散,踹不烂,砸不破’才行。”
晋王遭了沈思的挖苦,却不肯吃亏:“正是呢,小猢狲也该要到‘龙精虎猛’的年纪了。”
沈思被反咬了一口,很是气不过,可斗嘴他又完全没有胜算,最后只好弱弱地“啧”了一声,假作嫌弃状:“卫守之你今日出门之时,一定是忘记带上脸皮了!”
晋王打蛇随棍上:“我有小五,还要脸皮作甚?”
前头半山腰有间农舍,还冒着缕缕炊烟,晋王笑盈盈朝众人一挥手:“走,去讨杯茶吃。”
翻身下马的时候,沈思意外踉跄了一下,也不知什么缘故,膝盖有些僵硬,不听使唤,但他很快稳住了身形,并没表现出任何的不妥。他自幼从军,多少年风餐露宿饮冰卧雪,从未感觉到疲累,可这一次不知怎么,竟从心底里涌起了丝丝倦意,看来真该要停下来歇歇了。
农家小院有些简陋,收拾得倒还干净整洁,墙是黄泥坯垒起来的,屋顶苫着稻草,窗棂上新糊了麻纸,屋檐底下还挂着一长辫子的独头大蒜。这户农舍的主人家是一对年近花甲的老夫妇,二人见晋王一行穿金挂银气度不凡,只道是途径此地的商贾,便十分热心地端了清茶出来招待。
茶是几文钱一大包的碎梗子,装茶的容器是带着裂纹的粗制大碗,可就着这“荆溪白石出,天寒红叶稀”的山野秋色,也别有一番风味。晋王无意间瞄到西厢屋门上贴着副大红喜字,随口问主人道:“老丈,可是家里刚办过喜事?”
男主人憨厚一笑:“是我那儿子三日前刚娶了新媳妇,这不,小两口起大早骑着毛驴到岳母娘家回门子去了。”
晋王听了不免有些感慨:“如今兵荒马乱的,世道不太平,还是您老人家有福气啊,想必过不多久就能抱上孙子了。”
男主人听了自然高兴:“世道不太平,可这日子还得过下去不是?说来不怕贵人您家笑话,小老儿我十七岁就迎娶了内人过门,如今和和满满四十年了,虽说贫苦些,到底也算是有福气的。按我们乡下说法,这新婚之夜的龙凤喜烛是有灵性的,我们老两口点过的喜烛如今又拿出来给儿子、儿媳接着点了,想来他们也定能够像我二人一般,长长久久白发齐眉吧。”
晋王听得认真,不住点头称是,面有艳羡之色。
饮毕了茶,众人纷纷起身道谢,待要告辞之际,晋王拉过男主人嘀嘀咕咕不知说了些什么,还从随身的荷包里掏出两块小金锞子塞给了对方。对方收了金子,喜滋滋转回屋内,不多时拿了个油纸包出来交给晋王,嘴里还不住说着吉利话:“也祝您二位鸳鸯比翼,鸾凤和鸣,恭喜,恭喜……”
走出院子牵过了马,沈思斜眼瞄着晋王手里的纸包:“守之你又在搞什么名堂?”
晋王瞧瞧左右侍卫都站在远处,喜不自禁地凑到沈思耳边悄声低语道:“小五,中秋之夜我与你点喜烛,赏明月,共饮交杯如何?”
沈思被晋王闹得没了脾气,只好憋着笑转过头去不理睬。可是渐渐地,那掩饰不住的笑意散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阵莫名的忧虑,他总觉得在晋王那份怡然自得、若无其事的神情背后,有着一种要将某些事尽快做完的迫切与焦急。
远远的,山路上响起一串飞驰的马蹄声,嘚嘚,嘚嘚,嘚嘚,震得人心弦紧绷……
第58章 十年约,而今却悔当时错
山路回环曲折,崎岖不平,那一小队身着缁衣的传令兵也在重重密林掩映下时隐时现,只有马蹄铁敲击砂石的清脆声响连绵不绝,由远及近,像是某种倒数计时的鼓点。
“报”传令兵飞身下马,屈膝半跪在晋王跟前,“晋阳有紧急军情送达,请王爷速速回营,辽州一线……”
不待那名传令兵把话讲完,晋王突然一抬手,轻描淡写地打断了对方:“知道了,回去再说吧。”
军机大事,众人都知道厉害缓急,当即各自上马朝了山下奔去。行出几步,晋王又停住了,站在半山腰举目四望一脸沉醉。
沈思不觉有些疑惑:“守之,在看些什么?”
“念卿来瞧,”晋王手持马鞭朝远处一指,“这便是我晋地风光,山之阳,水之湄,天险雄关,鬼斧神工,真好,真好……”
一行人赶回山下大营,众将官已经齐聚在了议事的大帐之中,晋王边脱着披风往里走,边从容吩咐:“有何军情,细细道来。”
下属急忙奉上公文:“禀王爷,一支三十万众的朝廷大军突然由广平府攻向晋原,辽州一线已全部败溃,敌军长驱直入杀奔晋阳而来,沿途州县告急,孙长史处无将可遣无兵可派,现请王爷示下。”
这突如其来的消息令所有人震惊不已:“三十万人?如此大规模的兵马调动为何晋原方面毫不知情?狗皇帝到底是用什么法子将这支大军悄无声息运到广平府的?难道有飞天遁地的本领不成?”
而更加令人懊恼的是,一直以来他们将大量兵力投入在了与鞑靼交锋的葭州和与朝廷大军对峙的律洲,谁能想到最先被攻破的竟然是之前毫无异象的东南一线。
下属硬着头皮回道:“今夏辽东洪患,朝廷派了民夫运送粮食、砖木前去救济灾民及修筑水防,因每次派出的人马数目并不太多,故我军未曾放在心上,及至近日方才知晓,原来他们就是用这法子将士兵分批偷偷迁往广平府的。”
“假扮民夫?那要费上多少时日?”晋王不禁眉头微皱,“看来我那侄儿是筹谋已久了,果然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下属分不清晋王是在向他问话还是在自言自语,只管据实答道:“前前后后加起来,共花费了三个月的时间。”
三个月?沈思脑子里突然冒出了个可怕的念头,往前推三个月,不正是他只身潜入敌营,偷兵符、绑人质、和卫悠定下三月之期的日子?难道说……难道说那根本不是卫悠在念及旧情按兵不动,而是彻头彻尾的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是在利用他蒙蔽晋王的双眼、降低晋王的警惕,逃过晋王的耳目?
想到这沈思“腾”地站起身来,紧走几步来在下属跟前颤声问道:“我且问你,那支广平府杀来的奇兵所属何部?”
下属躬身答道:“乃是由襄樊郡王卫悠所执掌的柳家军。”
“柳家军?”底下众将不禁面面相觑,“柳家军不是被调去了耀州对付鞑靼人了吗?”
“报”正疑惑间,帐外又有探马疾驰而来,“禀报王爷,鞑靼人行至鄜州,与朝廷兵马僵持数日,忽然调转枪头直奔同州而来……”
话音未落,大帐之内已炸开了锅:“怎会如此?鞑靼人是脑子被野狗吃了吗?放着唾手可得的中原不要,反来招惹屡次将其打得落花流水的晋军?”
前来报信的下属满脸义愤:“诸位将军有所不知,原是那狗皇帝与鞑靼贼子订下了卖国之约,朝廷许诺只要鞑靼能与之齐心合力攻下晋原,朝廷便将奉元以北、晋原以西的大片疆土悉数划与鞑靼!”
众将闻言,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同为汉家儿郎,我等抛头颅、洒热血,宁死不让寸土,他身为一国之君却大好河山拱手让人,实乃我大周之耻!”
只有沈思还在不死心地追问来人:“那、那驻守耀州的可是柳家军?”
下属点点头:“确系柳家军不假,可据探子回报,柳家军的精锐并未一同赶赴耀州,那里只有一些老弱病残和小皇帝从各处调来供襄樊郡王差遣的杂牌军。”
沈思听完“啪”地一掌击向桌面,竟将实木的桌子生生拍去了一个角,之后他提剑往外就走。
晋王在背后连声唤他:“念卿,念卿,你去哪里?”
沈思咬着牙狠狠吐出几个字:“去杀了卫叔远!”
卫悠的弟弟卫谦被单独囚禁在营中一处僻静的帐子里,每日的饮食用度说不上好,倒也不算太刻薄。他两手已然残废,稍重些的物件便提不起,连使筷子这等小事都很艰难,吃饭喝水全由一名看守负责喂给他。
起初几天他不吃不喝不睡,几乎将全部时间都用在了诅咒和辱骂沈思上头,用词恶毒至极,言语污秽不堪,直到嗓子坏了,嘶哑得叫不出声了,才渐渐安静下来。
沈思进去的时候,卫谦正在专心致志观察着稻草堆里钻出的一只青皮蚂蚱。立秋了,暑去凉来,它的寿数到了,想是再蹦跶不了几天了。
听见脚步声,卫谦迟缓地转过头,眯起眼睛费力将目光聚焦在沈思脸上,好像不认识一般,足足老半天才翕动着粘涩的嘴唇问道:“我的时辰到了吗?”
死到临头能如此坦然,倒有些不像他了,沈思居高临下逼视着卫谦,眼里怒火熊熊:“你早就该死了!”
卫谦低下头去,呆呆注视着那只蚂蚱,看它一步一步挣扎着起跳,一步一步笨重地落下,一步一步,终于寻到了个可以通往帐外的缝隙,就在它试着想要爬出去的时候,卫谦猛地抬起脚,用力跺了下去,鞋底反复碾压着,等挪开脚时,那里只剩了一团青绿色黏糊糊的碎末。卫谦盯着那团令人作呕的碎末,嘴角绽出了一丝诡异的笑容。
“唰”的一声,沈思抽剑在手,即将挥出之际,卫谦忽然开口问道:“沈念卿,那晚你就躲在我寝账外头的歪脖树上,对不对?”
剑悬在卫谦颈项处,剑气甚至划破皮肤带出了一条血痕,沈思牢牢握着剑柄,紧锁眉头看向卫谦,却没有继续砍下去。
卫谦眼神里带着一股奸计得逞的狡黠:“呵,兵营重地,哪来的什么號鸟?”
“那晚你知道我在偷听?你和卫伯龄都知道我在偷听?”沈思反手撤剑,紧接着一把揪住卫谦衣领,将人拎起死死按在了木桩上。
卫谦答非所问:“沈念卿,你与我家兄长同窗数载,应该很清楚他的脾气秉性吧?”
沈思眼神微微向旁边躲了一下,他不知道卫谦这话的用意,所以并没有回答。
卫谦也根本没打算要他回答,而是自己直接给出了答案:“我家兄长卫伯龄心思缜密,城府深沉,精于谋略步步为营,他又怎会猜不出你只身前来赴约到底打了什么主意?”
“你是说……那晚我所听到的话,连同之后暗害我不成反被我绑为人质,都是你们预先算计好的?他竟心狠手辣到用亲身弟弟的性命来设陷阱……”沈思手臂一软放开了卫谦,自己接连倒退出几步,有些站立不稳,“那兵符呢?兵符总不可能造假的!”
卫谦顺着木桩滑坐在了地上,因为手废了,撑不起身体,只能软塌塌木偶一样靠在那:“兵符自然是真的,可若没拿到小皇帝的圣旨,他又岂敢轻易给人盗走兵符?”
沈思闻言,苦笑自语:“卫伯龄啊卫伯龄,我待你一片深情亲如手足,即便阵前为敌也从未想过要取你性命,你又何以算计我至此……”
卫谦鼻子一哼,满是鄙夷:“一片深情?哈哈哈,和‘天下’相比,深情算得了什么?我废太子一族多少年韬光养晦卧薪藏胆,为的就是有天能够大仇得报位登九五!日后卫悠便是大周的帝王,诗书所载,丹青所画,扬名于后世,功显于千秋,你我……又算得了什么?”
“是啊,算得了什么呢……”沈思喃喃低语,一时有些恍惚。
念卿,人生之短如白驹过隙,大丈夫生当宏图翼展,青史留名……念卿,今日我如困兽,你似雏鹰,难为天下计,然十年之期,我定能冲破樊笼,你也将羽翼渐丰,待那时我坐龙庭你掌千军,笑谈天下事,海内尽清平……这是谁说的话?是卫伯龄?沈思摇摇头,什么前尘什么往事,回首望去竟满眼皆是“过”与“错”。
见沈思面如死灰,神情颓败,卫谦笑得愈发得意了:“从前人常说沈家小五少年英雄用兵如神,如今看来真是贻笑大方,不过是个蠢钝如猪的草包罢了。你可曾想过,当年你父亲被困汝宁,兄长写密信示警,他明知道我对此事极力阻挠,为何要将我单独留在放有密信的书房里?”
“闭嘴!”沈思胸口一阵剧痛,如有针刺,“不要再说了!”
可卫谦不肯善罢甘休:“你可曾想过,当日你藏于药王金身之中逃离京师,为何那么巧追兵会在你即将脱身的一刻赶到?又为何那么巧,给官兵看到你是被晋王的人马所救?你可曾想过……”
“我说过让你闭嘴!”沈思大吼一声,手起剑落,寒光卷起卫谦的人头飞出几米远,咕噜噜滚进尘埃之中,片刻之后,血从齐刷刷断开的脖子里猛然喷射出来,眨眼间染红了半边营帐。
“来人!”两名卫兵应声进账,沈思用脚尖挑起那颗人头踢向来卫兵,“将卫叔远的人头用石灰水泡了,包在丝帛内送去给襄樊郡王,以作劳军之礼,就说是我沈思敬赠!”
第59章 俱随风,是非成败转头空
鞑靼人来得比晋军以为的还要更快,千军万马怀揣着血海深仇,如激荡的黑潮般汹涌袭来,烟尘滚滚腾空而起,飞沙走石遮天蔽日,铁蹄轰隆作响,大地也为之震颤。
兵临城下,鞑靼使者出阵喊话,如若晋王肯俯首纳降,他们不但可保晋军将士和满城百姓无虞,还会赐予晋王封地千顷锦衣玉食,迁往塞外继续做个逍遥王爷。可任凭他们的招降条件如何诱人,城头上的兵士都恍若未闻,半点不为所动。
同州城低矮的青黑色城楼在鞑靼铁骑面前堪堪欲破,驻守于城楼之上的晋军士卒一个个面容紧绷毫不懈怠,握住武器的双手因为太过用力而鼓起了条条青筋。乱世之中,人命可轻如草芥,亦可重于泰山,结局已定,大势难回,此刻他们心底只有视死如归的苍凉与悲壮。他们是晋王的兵士,生有义,死有节,铜皮铁骨,忠肝赤胆。
出卖国土与敌求利这种事,“包元履德”的皇帝可以做,“矢忠不二”的卫幽可以做,唯独他“结党专权、悖逆无道”的晋王永远不会去做!而这场仗打到最后,终究只有他晋王是罪恶滔天,遗臭万年的那一个……
鞑靼人发动冲锋的时候,沈思正在马厩里给他那匹叫做战风的小马刷着毛,他刷得十分仔细,一下一下,像在完成某种神圣的仪式。
这是个晴朗的秋日,干草料被阳光炙烤得金黄微烫,散发着一股青涩的香气。马厩四下无人,一只乌鸦大摇大摆落在旁边掉光了叶子的歪脖树上,嘎嘎叫了两声,又扑棱着翅膀飞走了。沈思抬眼朝乌鸦的背影看了片刻,眼神里隐隐透着一团哀伤之气。
此时此刻,晋王应该正在大帐中和众将官商议着排兵布防吧?想到晋王,沈思心头猛地一阵刺痛,像无数钢针扎进了血肉。他抿着嘴角狠狠闭了一会儿眼睛,再睁开,重又一下一下继续刷洗着马身。
战风黑色的皮毛在太阳底下闪闪发亮,四蹄洁白如雪,它安静地伫立在那,眼神温柔地望向沈思。沈思慢慢放下刷子,轻轻抱住了马的脖子,一人一马互相依偎着,久久不语。
从始至终,陷入鏖战也好,惨被算计也好,穷途末路也好,晋王从未对沈思有过一丝苛责埋怨,甚至还想方设法说玩笑话为他宽心。可越是这样,沈思越觉得懊恼内疚。
当年同拜曾仓先生门下,论兵法战阵的造诣,沈思自认不输卫悠,可说到算计权谋,他是万不及一的。此番委实是他太过自负了,自负地以为自己对卫悠其人了若指掌,殊不知恰恰因了这份“自以为”,反被对方玩弄于了鼓掌之中。
原来世间最毒,不过人心……
接连大半个月,鞑靼人将同州城团团围住,每日轮番来袭,好似施了法术撒豆成兵一般,怎么杀也杀不尽。
晋军被困城中,内无粮草,外无驰援,缺医少药,有的,只是一封封来自晋原各地的军情奏报,盂州告急!汾州告急!晋阳告急!
起初他们还在计算着精确的时日,后来便渐渐无暇顾及了。士兵们不分白天黑夜,一睁开眼睛便披挂上阵,直累得精疲力竭才退下来稍事休息,可还不等体力完全恢复,鞑靼人的下一次冲击又开始了。为兵士者沙场对敌浴血奋战,为的是保全家乡的父母妻儿,可如今他们的父母妻儿也正处于战火之中,生死未卜。
所以有些错,是犯不得的!男儿生以不成名,死则葬蛮夷中,沈思从不畏死,他只恨因为自己的错失,而连累了万千将士无数百姓,还有对他情深意切的晋王卫律。
一天又一天,沈思变得异常沉默,每次出战,他都身先士卒冲在最前面,像阎罗附身一般杀人不眨眼,甚至有几次杀红了眼,都没能听见收兵的号令。没人知道,他其实是抱了必死的念头去冲锋陷阵的,每一天他都在心里暗暗希望着,可以就这样拼尽全力而后战死沙场。因为他不死,就无法弥补他所犯下的罪孽!他不死,就对不起那些因他而丧命的亲人、兄弟、好友、士卒!
从前他常常心怀怜悯,即便战场对敌,也只会光明磊落地击败对方,对于有胆有识的手下败将还会怀着几分敬重之情。可如今他满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杀!杀!杀!
一个,两个,三个……数不清的头颅带着飞溅的血花滚落尘埃,呲眉瞪眼面貌狰狞,那些鞑靼骑兵或高或矮或胖或瘦,他们没有名字,他们都是敌人,他们通通都要死!
沈思记得,那是一只伤痕累累的手,瘦骨嶙峋,粗糙污黑,指甲里全是臭烘烘的泥巴。手的主人已经坠马倒地,武器也不知了去向。那手从地上艰难抬起,试图去抓沈思的马镫与其说是攻击,不如说是挣扎。顺着那只手,沈思看到了手的主人,那是个二十几岁的汉子,颧骨高高突出,皮肤黑红,头发被血粘成一缕一缕贴在脸颊上。他叫什么名字?他家在何方?他可曾娶妻生子?每年春天,他是否也带着妻儿赶着羊群唱着牧歌,从一片草场迁徙去另一片草场?新扎的帐篷外面也会有只大黄狗在跳跃撒欢吗……
然而这些都不重要了!沈思手起刀落,将那只手连同胳膊一起齐刷刷斩断,失去手臂的身体喷射出大股鲜血,歪歪斜斜栽向一边,又很快被随之而来的马蹄踏成了一滩肉泥,而那只手还死死紧抓着沈思的马镫。
那是晋军发起的最大一场突围,在此之前,所有的突围行动都以失败告终了。那场突围持续了一天一夜,有几次沈思带人努力冲开了小小的缺口,可是很快,缺口又以会令人绝望的速度再次聚拢。晋王连番派人护送沈思先行离开,可沈思无论如何不肯丢下晋王和将士们独自求生。毕竟有资格活下去的,本就不该是他。
也是在那一天,沈思的马死了。马肚子被利刃划了个大口子,青紫色的肠子拖出老长,疼得咴咴嘶鸣,可身形却没有半点的踉跄退缩,那马稳稳驮着他一路厮杀,直到鸣金收兵,将沈思平安送回了到城门前的吊桥下,才“噗通”一声栽倒在地。
沈思试着拉它起身,可它连抬头的力气都没有了,只有雪白轻盈的四蹄还在微微颤动着,犹如每次披挂上阵之前兴奋的踢踏。它就那样平静地望着沈思,眼神清澈而温柔,在沈思不断的呼唤声中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沈思轻轻抚摸过马鞍上的铜钉,那还是父亲沈威亲手打磨和镶嵌的,虽然历经无数战阵,几度染满血污,可上头的每一颗,都被沈思用羊油擦拭得精光锃亮。父亲不在了,哥哥们不在了,姐姐、姐夫连同未出世的孩子全都不在了,小马战风,算是他最后的亲人了吧,如今也离他而去了。沈思趴在马身上,脸贴着马脖子轻轻蹭着,长久地,长久地,直到泪水打湿了马毛……
八月十五,沈思的生辰,晋王备了两坛好酒,点了一对红烛,并亲自下厨烹煮了寿面为沈思庆生。
城外的厮杀声不绝于耳,兵士们伤的伤,死的死,同州城渐渐空了。晋王已做好准备,次日一早便破釜沉舟发动最后一次突围,成败生死,在此一举。
餐食凉了,两人谁也没有动筷,各自满怀着心事。兜兜转转翻来覆去,沈思欠晋王的这笔情债是还不完了,只能许诺下辈子吧……可人死如灯灭,谁又见过下辈子?
月光水银般慢慢滑过,晋王举杯向沈思敬酒:“如月之恒,如日之升。如南山之寿,不骞不崩。”
可惜杯酒苦涩,沈思难以下咽:“守之,是我连累你了。”
晋王揽过沈思肩膀,笑意从容:“大丈夫生不能五鼎食,死亦当五鼎烹,可令一国天子舍疆土、轻社稷、睡不安枕的,又有几人?什么宝马香车珠翠雕裘,什么金枝玉叶亲王之尊,于我不过云烟过眼,能得念卿相伴数载,已是卫律此生最大乐事了,又何来连累之说。”
沈思叹了口气:“若非当日宁城相见相识,你也不会……”
“不会怎样?”晋王苦笑着摇摇头,“若非当日宁城相见相识,你不会家破人亡,满门沦丧,声名狼藉,含冤莫辩,我也不会背祖弃宗,忤逆叛国,手刃兄弟,四面楚歌。然而念卿,我从未后悔与你相识。”
沈思静静听着,眼眶发热:“能与你并肩作战至最后一刻,我亦无憾无悔!”他仰头干了杯中酒,将酒杯重重一掷,“今晚大好月色,有酒有肉,守之,不如我来舞剑替你助兴吧。”
晋王一愣,旋即玩笑道:“记得初见那日,在府衙饮酒庆功,我兴之所至曾令你舞剑,你却说你这把剑乃是征战沙场的嗜血之剑,而非附庸风雅的赏玩之剑,硬生生扫了我这堂堂亲王的面子。”
沈思执剑在手,轻巧挽出几道绚烂的银花:“当日你是大周晋王卫律,我是宜府卫偏将沈思,如今你是为老不尊的卫守之,我是自轻自贱的沈小五。你既是我一生挚爱,能取悦你,我便快活。”说话间他脚步踉跄了一下,不禁有些难为情,“这酒滋味一般,酒性倒烈,才只喝了一杯,竟有些醉了……”
晋王开口似要说话,声音却被城外突然传来的轰轰雷动所掩盖住了,在同州城的西北方向,天际间升腾起了巨大的火球,火球渐渐沉寂,如流星般四下溅落,紧接着,又有更多火球腾空而起,将夜空照耀得恍若白昼。
城门破了……时候到了……
“守之……”沈思回过头去,努力将视线的焦点对准晋王,可眼皮却沉甸甸直往下垂,眼前的景象也越来越模糊。是真的醉了吧,怎得会如此困倦……好困……好困……
身体不受控制地软倒下去,又被一只有力的手臂轻轻接住了,失去意识之前,他听到晋王在耳边低声哼唱着:“揽月山,玉湃川,五百丈,到天边,红崖顶,有神仙,随风去,入云端……”
揽明月,比翼肩,世相好,永团圆……
第60章 万重山,九州烽火被岗峦
沈思做了个梦,梦见他在竹影森森的山间小路上策马而行,溪水叮咚,凉风习习,铁蹄嘚嘚,响铃清越,太阳光透过层层叠叠的枝叶,洒下一地斑驳碎金。前头不远处,有名男子骑在马上,身着黑衫,肩背挺拔,袖口隐约可见暗金色的团龙纹样那是晋王!即使只看到个背影,沈思也能一眼认出那是卫守之。
他轻轻踢了踢马腹,牵扯缰绳打算快走几步赶上前去和晋王并肩而行。可是奇怪,无论他如何催马向前,和晋王之间始终都相隔着一段距离,看似近在咫尺,却又遥不可及,任他由疾行改为小跑,由小跑改为狂奔,就是没办法追上晋王。
“守之!守之!”沈思有心开口唤回晋王,可喉咙里像是堵着一团湿棉花,嘴巴长了老大却发不出半点声音。这让他感到莫名的焦急又烦躁,仿佛身体里憋着一股邪火,偏偏无处发泄。他胸脯剧烈起伏着,手臂大力一挥,“咚”,也不知撞到了什么硬邦邦的物件儿,人终于从梦魇中醒了过来。
猛地睁开眼,目之所及是低矮简陋的顶棚和嵌了厚棉布的壁板,床铺在有规律地晃动着,吱嘎,吱嘎,还有木头轮子碾压过石子儿的咯咯声……不对,他并没有睡在床上,而是正身处于一辆行进中的马车上!
沈思一骨碌翻身坐起,许是睡了太久的缘故,半边身体是麻痹的,脑子也因为宿醉而昏昏沉沉、混沌一片,费了好大劲儿才勉强坐稳,继而四下打量起来。
车厢里光线有些昏暗,靠门处坐着个农夫打扮的男人,身上罩着半旧褂子,头上戴着大大的斗笠,深秋时节,手里还抓着把破扇子有一搭没一搭地扇着。听见动静,那执扇人回头望向沈思:“公子醒了?一路睡得可好?”
声音十分熟悉,沈思定睛细看,原是辜卓子,心下稍稍松了口气:“发生了什么事?这是要赶往何地?卫守之呢?”
辜卓子殷勤地将水囊递向沈思:“在下奉王爷之命,特率亲卫护送公子返回揽月山。”说完又拿过一包干粮送到沈思面前,“公子一定饿了,先垫垫饥吧,路途遥远,还要再行十数里才有村镇。”
“奉王爷之命?”沈思刚刚缓和下去的神情突地一凛,旋即眉心紧蹙,“我睡了多久?”
辜卓子如实相告:“公子已然昏睡一天两夜了。”
一天两夜……沈思眯起眼睛细细回想着,那晚晋王为他斟酒,两人互诉衷肠,他仅仅喝了一杯而已,竟至醉态百出脚步踉跄了,当时还道是酒性太烈加之多日奔波少眠的关系才会格外易醉,可如今想来,那分明是晋王提前在酒里做了手脚!看来晋王是筹谋好的,要趁最后一次突围的混乱时刻送他出城。
那日十五月圆,同州城破了,在他陷入昏睡之时,城内激战正酣。如今一天两夜过去了,想来一切都已尘埃落定了吧……是啊,晋王那样的心思缜密,对迷药的分量一定也曾斟酌再三,又岂会再给自己机会返回去白白送死呢?
沈思只觉满心苦涩,闷痛难耐,滞涨不堪,胸口像被千斤巨石狠狠击中一般,弯腰“哇”地呛出口鲜血,眼前昏黑一片。
黑暗中,他似乎听到了震耳欲聋的战鼓声和喊杀声,似乎看到无数旌旗刀剑在同州城中涌动,似乎闻到了参杂着腥膻与恶臭的死亡的气息。他想立刻飞奔到晋王跟前狠狠揍对方几拳,想大声质问对方何以轻看他至此,可更多的,是隐隐透着绝望的担忧。
卫守之啊卫守之,为何连你也要算计我!虽则你此举是为了保全我性命,是想用背水一战来换我苟活于世,可你应知我并不想要舍你独活!说什么荣辱不悔,说什么死生无憾,你竟然……
辜卓子吓了一跳,急忙上前扶住沈思,撩起袖口小心试了试他的脉息:“还请公子务必保全自身,切莫再有损伤,否则便是枉费王爷一片苦心了。千金之子,不死于窃贼这是王爷命在下留给公子的话。”
沈思轻轻推开他,挣扎着坐起身,掀开毡帘向外望去,车辕上坐着两名晋王的亲信侍卫,都同样穿着农人衣饰,此刻正在专心致志地驾车。那拉车的马匹四肢细瘦毛色稀疏,尾巴上还粘结着稀稀拉拉的粪便,应是同州城内训练有素的战马,只不过因为日夜征战不得休息的缘故,那马也变得虚弱难当,再要长途奔袭的话,只怕那马跑不多远就要散架子了。
辜卓子即刻看透了沈思的心思,急忙伸出蒲扇一挡,作势将他拦了回来:“看这荒郊野地,想也找不出旁的马匹了,再者公子体内药性未散手脚麻痹,方才又急火攻心内息紊乱,实在不宜骑马。”
沈思抬起头,面色阴沉地扫了对方一眼:“那就告诉他们,调头回同州。”
辜卓子不紧不慢摇晃着扇子扇了几下,不为所动:“公子真真是为难在下了,在下的使命,便是将公子平安送回揽月山,如今已走了半程,岂能就此回转。”
沈思咬着牙静待无果,“唰”地抽出腰间匕首,动作利落地抵在了辜卓子颈间:“我说调头回去!”
辜卓子被逼得向后略退两步,仰头尽量躲开匕首锋芒,又抬起扇子轻轻搪开了沈思的手腕:“莫急,莫急,在下深知公子并非滥杀无辜之人,还请公子稍安勿躁。”
沈思定定瞪着辜卓子看了半晌,无奈露出一丝苦笑,只见他手腕一翻,将刀尖儿对准了自己的咽喉:“我说调头回去!”
“公子不可!”辜卓子想要上前阻止,可还不等靠近,沈思便将刀刃向里收了几分,霎时间衣领便被血染红了老大一片。
“心系同州者,又何止公子一人?可知在下……算了……”辜卓子被逼无奈,吩咐两名侍卫调转马头,重又向同州方向驶去。
沉默了半柱香的功夫,辜卓子一改之前置身事外的散漫态度,幽幽开口小声叹道:“多谢公子行此举了,辜某虽牵挂故人,然身受王爷大恩,又怎可有负所托?如今公子也算是成全在下了……”
马车一路向西,行出半日才渐渐有了人烟,然而沿途所见景象却令人心绪愈发低沉。昔日里那些青山环抱、井田阡陌的乡镇村落,如今已被战火摧残得遍地焦土路有弃尸,逃难的百姓们拖家带口三五成群,衣衫褴褛面色凄苦,眼神里写满了劫后余生的恐惧与仓皇。
又行了半日,来在一处谷地,前头有辆牛车陷在淤泥里无法动弹,挡住了沈思等人的去路。一对鬓发班白的老夫妇领着两名刚及总角之龄的小娃娃正一边挥舞鞭子抽打着牛背,一边死命往前推着车身,那牛累得“哞哞”叫,四蹄刨得泥浆飞溅,可车轮始终纹丝不动。
沈思正自心急如焚着,恨不能立时生出翅膀飞去同州,见此情景即刻带了辜卓子并两名侍卫下车帮忙。四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将牛车抬出了泥潭,老夫妇为表谢意,忙不迭跑到溪边拧了干净帕子递给众人擦手擦脸。
见老者操着口同州方言,辜卓子假做不经意地问道:“老丈这是从何处来啊?老老小小的赶路着实不容易啊。”
这一问,勾得老者打开了话匣子:“实不相瞒,小老儿一家打从同州而来,预备到乡下亲戚家暂且避避战祸,可恼这晋原各处都不太平,半路上和儿子媳妇也失散了,我们老两口倒还罢了,只是可怜了一对小孙儿。”
沈思本已打算告辞离开了,可听见“同州”二字,他的心弦当即被紧紧牵动了起来,转回头去脱口而出:“敢问老丈同州城内是何情形?”
老者惊讶地望向他:“公子竟然不知?那同州城已然失守了,现如今里里外外都是鞑靼狗贼,大街小巷见人就杀,若是看到漂亮的黄花大姑娘,就先糟蹋了再杀。公子此行莫不是要赶往同州而去?那可千万听小老儿一句劝,别再往前走了,天大的事总没性命要紧呐!”
“那卫守之……那晋王现在如何了?可、可还安好?”沈思紧张得双手直颤,连呼吸都难以为继了,虽然一路上忐忐忑忑诸多揣测,虽然早已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可他真的很怕,害怕从对方口中听到自己不愿面对的答案,害怕仅存的希望被打破,害怕中秋一别即是永别,终究明月人间两难全……可他又控制不住自己,等不及要去打听询问,就像饥饿濒死之人看到路边树上的野果,已经顾不得是否有毒了。
“唉,王爷千岁以身殉城,早已死在乱军之中了,否则那些鞑靼狗贼又哪里能够在同州城为非作歹呢。”老者长长哀叹了一声,既有感喟也有敬畏,“咱们这位王爷能文能武,将晋原治理得风调雨顺不说,前些年汾水一战更是将鞑靼贼子打了个丢盔弃甲,真真涨了我们大周的威风,只可惜,好人不长命啊……”
后头又说了什么,沈思尽皆听不见了,他耳畔嗡嗡作响,不断萦绕着那句话,早已死在乱军之中了,早已死在乱军之中了,早已……死在乱军之中了……
沈思定定站在那里,全身僵硬如同冰封一般,不知过了多久,也不知那一家老小是何时告辞离去的,直到辜卓子上前扶住他的手臂,他才木然地迈动双腿,跟着辜卓子慢慢走向马车。
上车的时候他一脚踏空,整个人直接跪倒,膝盖砸在尖锐的石子上,却丝毫感觉不到疼痛,只是狼狈地挣扎了半天也没能站起来,还是两名侍卫一左一右架着他,才笨拙地爬上了车子。
接连数月奔波苦战,他膝盖上的隐疾日渐加重,起初只是上马下马会略感僵直不适,后来站得坐得久了,要试着一点一点活动开才不至跌倒。白云苍狗,世事无常,从前他是宁城脚下意气风发的少年将军,以一敌万,神兵天降,如今他是罪无可恕的朝廷要犯,颠沛流离恶名昭著,支撑在心里的那股精气神儿散了,多年积攒下来的大小伤痛就一股脑找上门来了。
仅仅是爬上马车这么个微小的动作,已经耗得他精疲力竭了,伏在那喘息的功夫,许多画面,许多言语,许多情真意切的美妙瞬间,如走马灯般在眼前不断闪动旋转……等这场仗打完了,就去揽月山找处风景极佳的所在,置办一所宅子,附近要有向阳的山坡,可以放马,可以种菜,院里铺上打磨平整的青砖石,门口种上一棵老槐树……
两名侍卫候在车厢外头没有动作,只用眼神向辜卓子探询着下一步的打算,辜卓子正斟酌着该如何宽慰沈思,沈思倒主动开口了:“走吧,再不快些赶路,明日便到不了同州了……”
他是一定要去同州的,哪怕那里已经被鞑靼人所占领,他也一定要去,哪怕真如老者所言,晋王已死在乱军之中,他也一定要去,哪怕辜负了晋王送他出城的一片苦心,也一定要去!无论如何,晋王还在同州城里,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十七夜,张弦月,小路崎岖,车子一路颠簸,走得歪歪斜斜。
远处是连绵起伏的群山,山脚下耸立着一排新堆的坟茔,那些挥舞铁锨的埋尸人一边低头夯土,一边齐声哼唱着:“薤上露,何易晞,露晞明朝更复落,人死一去何时归……蒿里谁家地?聚敛魂魄无贤愚。鬼伯一何相催促?人命不得少踟蹰……”
突然,滚滚马蹄声从后方疾驰而来,很快来在近前,无数火把连结成的长龙将马车团团围住,骑马之人皆是官兵服制,一个个剑出鞘弓上弦,如临大敌。为首的将官催马上前拱手对喊话道:“车内坐的,可是沈念卿沈公子?”
第61章 游故里,荒草凄凄杜鹃啼
这一行人不知是何来头,看他们一个个穿着官兵服饰,十有八九是朝廷的人,两名侍默默抽刀在手,做好了御敌的准备。
听见动静,沈思有心探头出去瞧瞧状况,可还未起身就被辜卓子抬手拦了下来:“公子,一切务必小心行事!”
那为首的将官见无人应答,抬高声调又问了一遍:“车内可是沈念卿沈公子?末将奉王爷之命,特来恭迎公子返回晋阳。”
王爷?是卫守之!沈思心头忽地腾起一片光亮,来不及想太多,身体已经不受控制地冲了出去,喜悦而急切地一把掀开毡帘……那马上的人眼生得紧,非但不是晋王属下,以前更从未见过。
沈思脸上的笑意渐渐敛起:“尊驾是哪一位?”
那人抱拳在手恭敬有加:“末将襄樊郡王麾下从五品副千户张佑宝,特来恭迎公子返回晋阳。”
沈思心头那团光亮一点点暗淡了下去,既然卫悠派了人来“恭迎”他返回晋阳,那也就是说,晋阳现如今已经完全掌握在卫悠手中了……败军之势,势如山崩,或许从卫悠以亲生弟弟的性命作为诱饵暗度陈仓运兵晋原开始,就该想到会有这么一天了……
沈思痛苦地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复又缓缓睁开,目光清冷:“我若不从呢?”
那张千户似是早有准备:“公子神勇无敌素有盛名,末将等自不敢强加胁迫,且公子乃是王爷贵客,须当以礼相待才是。然上命不可违,临行之时王爷有言在先,如若末将五日之内请不到公子返回晋阳,便以晋王妃与绯红郡主的项上人头祭旗,如若末将十日之内请不到公子返回晋阳,便血洗晋阳城,如若末将一月之内请不到公子返回晋阳,这教这晋原境内秀丽山河悉数化为焦土。”
一时之间沈思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了,更不敢相信这是他所认识的那个卫伯龄。十二初相见,轩窗一瞥惊鸿现,他所认识的那个卫伯龄睿智敦厚、忍辱负重,而今的卫伯龄却是如此狠毒残暴,冷血无情,回头想想,他当初竟然会为了这样一个人去斩石盟誓,甘愿助起成就大业,何其可笑?何其可悲?
对于沈思来说,想冲破眼前的重围十分容易,可卫悠所设的那道看不见的樊篱,才是他真正无法逾越的。卫悠不愧是个好猎手,知道什么样的绳索最能困住他这头野性难训的猛兽,王妃与郡主,晋阳城内无辜百姓,晋原的大好河山,他一样都不能舍弃,所以他别无选择,不管愿不愿意,不管等在前头的是刀山火海还是车裂凌迟,他都只能乖乖遵从卫悠的意愿,被“迎接”回晋阳。
沉吟片刻,沈思苦笑着摇了摇头,转身朝辜卓子及两名侍卫各自深施一礼:“辜先生,二位大哥,承蒙照顾无以为报,咱们就此别过吧。若诸位仍愿继续前往同州,若诸位有幸寻到晋王,烦请帮沈思捎句话揽月山巅,红崖顶上,衔杯相候,死生契阔!”
这可能是个注定带不到的口讯,这约定可能永远不会有人赴约,可对他来说,只要一天没有亲眼看到晋王的尸体,就可以自欺欺人地认定晋王还活着,哪怕这希望再渺茫,也足以支撑他去面对任何难关与困境。
他要活着,活着等晋王回来。
短短数月,繁华的晋阳城已是断壁颓垣一派凋零,长使孙如商战死,王妃、郡主成了阶下囚,太监总管胡不喜摇身一变,做起了襄樊郡王脚边摇着尾巴舔鞋底的狗奴才。
行至晋阳城外,卫悠如他所言一般真的来“恭迎”沈思了,那张脸上带着一如往昔的温润笑容,举止亲厚言辞热络,丝毫不见戒备与怨恨,好像之前沈思亲手斩杀他胞弟的事根本不存在一般。
卫悠走上前去亲自扶了沈思步下马车,嘴里不忘嘘寒问暖道:“日夜兼程累坏了吧?我已命人备下你最中意的酒菜,稍后便为你接风洗尘。”
“不必了,”沈思平静地回绝了卫悠,“我想先见见王妃和郡主。”
如果此刻手中有剑的话,沈思无法确定是否能控制住自己不一剑割断对方喉咙可事实上他并不能这么做,王妃和郡主还在卫悠手上,就算他脖子再硬,也只能乖乖受制于人。
卫悠玩味地扁了扁嘴:“既然如此,那就先去见上一见,让你安安心吧。酒咱们晚些时候再喝,还像从前一样,把酒畅谈,抵足而眠,岂不快活?”
沈思摇摇头:“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从前是我有眼无珠看错了人,才会误将你引为知己,今时今日你我已是楚河汉界壁垒分明,那些虚情假意的戏码,不演也罢。”
“看错了人?哈哈哈……”卫悠笑得满面春风,“念卿啊,愚兄又何错之有呢?我只不过是凭本事将那些原应属于我的东西取回来而已。这权势,这江山,这皇位,连同念卿你这个至交兄弟,原本不全都是属于我的?”
沈思冷笑:“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当年我心甘情愿信你、助你、冒死救你出宁城之围,只因你是个磊落汉子,虽身负血海深仇却行事坦荡,到如今我才知道,你可以眼都不眨地出卖同胞手足,利用至交兄弟,你对我说的那些话,字字句句,全是阴谋与欺骗!”
听了沈思对自己的评断,卫悠非但没有半点气恼,反倒一脸的怡然自得:“说我欺骗你利用你,我那晋王叔父当日以‘义子’之名强行带了你在身边,何尝不是欺骗与利用?你只身赴会来窃取我的兵符、绑走我家三弟,何尝不是欺骗与利用?要怪,只怪你认贼作父,竟要为了叔父大人与我为敌。不是我要利用你,是你送上门来给我利用,逼着我不得不欺骗你。”
见沈思并没有接话的意思,他又语重心长地劝道:“我知你心中有气,念卿,你是个聪明人,何必自寻烦恼呢?三弟之事,我就当从没发生过,那小皇帝杀你父兄诛你满门,我自会替你报了这个大仇,从今而后,我照样以兄弟之情待你,待我登基坐殿那日,便是你封侯拜将之时,你我兄弟从此后千秋万代,共享荣华……”
沈思没有再去听卫悠都说了些什么,他的目光越过卫悠肩膀,缓缓落在后了背后巨大的城门上,城门是上好红松木制成,外头包裹着铁皮,嵌了铜钉,门上悬挂着椒图,那是龙的第五子,其状如蚌,铺首衔环,性好闭,可逐妖驱邪避祸求福……然而这一次,它没能替晋王守住自己的家园……
王妃仍住在她先前的院落里,院中陈设皆未改变,只是丫鬟仆从们都不知了去向,门外还增设了许多全副武装的看守,里头的人出不来,外头的人也别想进去。
卫悠虽然没有限制沈思的行动,但也指派了自己的亲信侍卫尉迟升寸步不离跟在他左右,美其名曰“护其周全”,说白了其实就是用来监管他的。沈思说不清卫悠费尽心思一定要拘自己在身边的目的,但他知道,这其中一定暗含着对晋王的妒恨,晋王拥有的一切,卫悠要么想方设法去得到,要么彻底毁掉。所以卫悠是一定不会善待王妃和郡主的。
绯红郡主一见沈思,眼圈儿立刻红了:“念卿哥哥,你为什么没有和父王在一起?父王是不是已经……”她从小被捧在手心里长大,何时尝过这阶下囚的滋味。
沈思揉揉她额头,笑得艰涩:“没有,只是兵荒马乱的,走散了。他会来找我们的。”
郡主虽然刁蛮任性无法无天,可起码的察言观色还是会的,分得出哪些是真话,哪些是善意的谎言,她点点头,试着努力挤出一个笑容,可终究还是抑制不住汹涌的泪水:“我娘她……病得很重……怕是……怕是……”郡主再也说不下去了,一头扑进沈思怀里放声大哭,“我真没用,除了闯祸我什么都不会……连自己的娘亲都保护不了……”
沈思很想说几句安慰的话,可嘴巴动了动,最后只是用手轻轻拍了拍郡主的后背。他又比郡主好多少呢?除了拖累晋王,他什么都做不到……连自己的心爱之人都保护不了……
寝室之内寒意透骨,深秋时节,窗缝里呼呼灌着冷风,热汤热茶一概没有,桌上只有壶凉水,也不知是搁了多久的。王妃昏昏沉沉躺在床上,病得形容枯槁面如死灰,仿佛一下子苍老了十几岁。
听见动静她缓缓睁开眼睛,挣扎着想要起身,可折腾半天还是无力地倒了下去。沈思急忙过去扶住王妃,为她添了个软枕在背后靠着。王妃喘息片刻,握住沈思的手,笑容依旧温柔慈祥:“念卿你回来啦?回来就好,回来就好……有你在我就放心了,把绯红交给你,我也能闭上眼了。”
绯红守在一旁又急又气:“娘亲不要说丧气话,您的病只需安心静养,很快就会好的!”
王妃只是笑笑,并未反驳,又接住对沈思说道:“当日我极力阻止绯红与你那小跟班金葫芦交好,并非我嫌贫爱富,我是不想女儿也步了我的后尘啊。可如今想想,我是不是做错了呢?设若当日允了她下嫁于金葫芦,天高海阔的去做一对平凡夫妻,可不比如今好上千百倍?是我糊涂啊……”
沈思摇摇头:“夫人不要这样说,天下无不是之父母,您的一片苦心,相信不止是郡主,就算金葫芦……他也不会有半分怨言的……”
才刚说了几句话,王妃便支持不住了,伏在那气息奄奄。
沈思留下绯红郡主照顾王妃,自己出门去想找个大夫,可无论门前的尉迟升还是门外的那些看守,都对他的请求置若罔闻,沈思无奈只好去找卫悠。
到了卫悠暂居的寝殿门前,一群人乱哄哄正在撤换上方的匾额,指挥这事的不是别人,正是太监总管胡不喜。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无论如何瞧那阉人不起,沈思也只好客气地唤了一声:“胡公公。”
胡不喜转过来鼻孔一哼:“呦,这不是沈公子吗?可是想来面见王爷千岁?不巧得很,王爷千岁因事外出了。”
沈思耐着性子打听道:“那敢问襄樊郡王何时能够回转?”
胡不喜幽幽翻了个白眼,看也懒怠看他:“王爷不曾知会,咱家哪里会知晓。”过了会功夫见沈思还站在原地并未离开,他“啪”地一口浓痰啐在沈思脚边,“手脚都麻利点儿,一个个优哉游哉的,都当自己是主子爷们儿吗?也不撒泡尿照照,没得碍眼!”
吃了个大大的闭门羹,沈思也只好无功而返了,走不多远,忽听有人在背后叫他:“沈公子……”
声音似有些耳熟,沈思慢慢转过身,背后站着一名矮小消瘦的男子,原来是牛黄……不,如今应该唤作贺千帆贺大人才对。
见沈思并没有开口的意思,牛黄略有些尴尬地清咳了一声:“公子可是为了王妃就医一事而来?”
沈思迟疑着点点头,仍未开口。
牛黄叹了一口气,走近几步压低声说道:“实不相瞒,前些时候在下曾偷偷潜进去探望过王妃娘娘的病情。娘娘素来体弱,再兼常年郁结难舒,内里早已耗损过甚,而今以近半百之龄突逢变故,身心实在难以为继,终究只能是灯枯油尽药石无灵了……”
“你必是在诓我!”沈思实在不愿相信牛黄的一席话,可他也知道,对方确确实实没有任何说谎的理由。
牛黄无奈地摇摇头:“不管公子信与不信,昔日身处王府时,公子与王妃、郡主的善待之情贺扬从来不曾忘记,但凡有办法救治王妃,在下一定倾尽全力,只可惜这治病……治不了命啊。依在下之见,其实让王妃娘娘早些去了,反倒可使她少受些苦楚。”
沈思垂首沉默片刻,勉强朝着牛黄牵了牵嘴角:“无论如何,我且代王妃与你道声谢吧……”
自那日与沈思说过两句话后,王妃一直处在昏迷之中,直到第三日的晚间,她忽然醒转,醒来后便眼神清明地召唤绯红,说自己睡了多日,邋邋遢遢的实在不像话,要绯红帮她上装梳头,还要换一身干净衣裳。
绯红喜出望外,以为娘的病见好了,沈思却知道,这是回光返照的迹象,王妃怕是大限将至了。
在满橱的衣衫当中,王妃特特选了一件红褂子,还要绯红帮她在鬓边簪了一支银丝攒红宝石珠子制成的海棠花。装扮停当,她气息渐渐弱了下去,此时绯红终于察觉到了什异状,捂着嘴巴极力忍着,生怕哭出声来教娘伤心。
王妃安静躺在那,胸口几乎看不出起伏,她眼睛直直盯着上方,嘴里不断小声喃喃:“鞋……我的鞋……”
绯红郡主急忙拾起床边的鞋子,帮她穿在了脚上,可她还在哆嗦着嘴唇喃喃不已:“我的鞋……鞋呢……”
绯红不知所措地望向沈思:“念卿哥哥……”
沈思猛然想到了什么,问郡主:“夫人房中贵重之物都收在哪只箱子里?”
绯红略一思索,快步走到里间,打开一只雕了海棠花纹的红木箱子:“应是这一只了。”
沈思来不及多做解释,直接上前动手翻找了起来,在箱子最底下,终于给他翻到一只青缎子包裹,包裹中藏着双手工缝制的男子布鞋。那鞋做得实在精巧,每一道压痕,每一个针脚,都是那么的工整匀称,看得出做鞋之人对它倾注了无数心血,只可惜年月太久了,白色的千层底已经微微泛了黄。
沈思将鞋子轻轻送入王妃的手里,王妃来来回回抚摸了好几遍,又将鞋子紧紧按在自己的胸口,脸上带着满足又娇羞的微笑,像个十六七岁情窦初开的少女。
“我要走了念卿,青哥来接我了……往后绯红的事就由你来操心吧……”她声音越来越小,几乎快听不见了,“我手笨,于女工上头没什么天分,也不知道这鞋……青哥穿上……合不合脚……”
是夜二更十分,风雨骤起,于风雨声中,王妃咽下了最后一口气,面上犹带笑意。天人相隔十数载,至死总算是团圆一回了。
第62章 回首望,归路迢迢水茫茫
王妃阖然长逝,空空荡荡的院落里只剩下了郡主悲切而压抑的哭泣声,这种痛失至亲的苦楚沈思感同身受,可他除了默默坐在一旁陪伴郡主之外,再想不出任何安慰的话语了,此刻对他来说更为要紧的,是如何才能护得郡主周全。看卫悠行径,定是不会轻易放过郡主的,或杀,或卖,或充作粗使婢女每日挨打受骂辛苦劳作,这些对郡主来说皆生不如死。王妃弥留之际将女儿托付给了沈思,可沈思同样受制于人,能做的实在有限,为今之计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先将郡主送出晋阳再说了……
经过几日观察,沈思发现院外的守卫每天轮替三次,凌晨时分只有两人值守,要等到辰时才会有人来换岗,这无疑是个逃出去的好机会。王府偏院假山背后有处废弃的角门,年积月累早已被灌木藤蔓所遮掩,就连家下仆从都鲜少知晓,多亏了郡主幼时贪玩,总找各种法子溜出府去闲逛,才机缘巧合之下发现了这个隐蔽的所在。
王妃房中的珠宝古董早已被官兵洗劫一空,只有郡主随身佩戴的一只项圈还值些银钱,沈思用它收买了一名倒夜香的小杂役,从对方手里换来了一些盘缠、干粮并两套平常男子的衣饰鞋袜。按沈思的计划,先出手放倒两名守卫,将人牢牢绑在院中,再躲过夜巡的兵丁,将梳起发髻做男装打扮的郡主从角门送出府去,如若一切顺利,在天亮之前行踪不曾败露的话,那么待到晨起城门一开,郡主就可以混在往来商贩和百姓当中逃出城去了。出了晋阳山高海阔,卫悠再想把人抓回来就没那么容易了。
行事之初,沈思已设想到了可能出现的种种状况,并一一谋划好了破解之法,临行前他将自己防身的匕首交给郡主,并细细叮咛道:“若是不慎被发现,立刻假意挟持我,再伺机脱身。”想来未得卫悠许可那些人也不敢轻易伤他。
想到自己即将要只身上路,郡主红着眼睛央求沈思:“念卿哥哥,你同我一道走吧,现下我只有你一个亲人了,就算逃不出去,生也好死也罢,我也只想和你在一起。”
沈思看着郡主怯怯的模样,心头好像被刀子狠狠戳中了一般,艰涩难耐,可他只能装模作样地哄骗郡主道:“我自己要逃出去易如反掌,可带着你这拖油瓶就没那么容易了,现下你先走,我留下迷惑他们,等你安全了,这里风头也过了,我再找机会逃出去。你出了城只管一路往东,循揽月山方向而去,以我的脚程,不出几日定能追上你。”
话虽如此,可他心里清楚得很,他是走不了的。如果他也逃了,卫悠必定恼羞成怒,到时候不止郡主会被人四处追杀,还会牵连晋阳境内的无辜百姓,他沈思不是圣人,不懂什么普度众生,可晋阳是晋王的晋阳,百姓是晋王的百姓,哪怕一草,一木,一瓦,一石,只要是晋王看重的,他绝不辜负!
当晚一切进行得十分顺利,顺利到沈思自己都有点难以置信了,那两名看守竟然偷偷喝了酒,迷迷糊糊的轻易就被制服了,从小院赶往角门的一路上也没碰见半个人影,往常来往巡视的兵丁都好像凭空消失了一样。拨开杂乱的枯草藤枝,绕过嶙峋的假山,眼看成功在即,忽然间一个高大的黑影挡住了去路,沈思手比眼快,一把将郡主拉到背后用身体挡了起来,借着月光定睛一看,立在对面的原来是侍卫尉迟升。
郡主牢记着沈思的叮嘱,立刻抽出匕首横在沈思颈侧,夸张地瞪大眼睛,装出一副狰狞模样,可慌乱之间她手腕抖得厉害,一下没握住,匕首滑脱出去,“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她自己也傻了,不知道该不该捡起来,呆呆愣在那手脚都不听使唤了。
沈思无法,只得后撤半步脚尖一勾,将匕首挑起来握在手中,硬着头皮迎向尉迟升。那尉迟升是个九尺高的红脸汉子,肩背宽厚腰马扎实,能做到卫悠的贴身侍卫,想也知道定然身手不凡,换做从前,沈思是乐得与这等高手过招比拼的,可眼下他宿疾缠身心力交瘁,又要分神看护郡主,全无半点胜算,只能是以命相搏了。
万没想到,那尉迟升木着脸与他二人对峙片刻后,非但没有丁点出手的意思,反而微微侧过身体,为他们让了一条路出来。沈思一时闹不清对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也不敢轻举妄动,四周静得出奇,只有尉迟升腰间佩刀的刀鞘在月光底下泛着幽幽的寒光。
见沈思始终踟蹰不前,尉迟升仍是面无表情地低声说道:“当日宁城被困危在旦夕,蒙沈将军相救才得以保全性命,在下承诺日后必将报答公子大恩,不敢食言。”
这话听得沈思一愣,回想起来,那日宁城府衙庆功的酒宴上许多人跑来向他敬酒致谢,隐隐约约的,人群中确实有个笨嘴拙舌的红脸汉子,至于说了什么话做了什么事,他已全然不记得了,可这“沈将军”三个字一出口,还是让他胸口一阵温暖,细想来,这熟悉的称呼竟已与他暌违多年了。
猛然间沈思脑中精光一闪:“尉迟大哥,难道说我二人这一路之所以能够畅通无阻,也是……”
“沈将军,”尉迟升冷冷打断了他的话,“今日之后,你我便两清了。”
沈思闻言不再客气,拉起郡主向前就走。擦肩而过之际,尉迟升一抬手臂将沈思拦了下来,只留下郡主那半边放其通行。沈思会意,牵起郡主的手向前推了推:“一切小心,见机行事。”
郡主小嘴扁了又扁,拼命忍着眼泪一步三回头:“念卿哥哥……”
“小丫头,平日里的本事哪去了?难道都是些嘴上功夫?你不是整天嚷着要想做巾帼英雌女中豪杰吗,花木兰、梁红玉可是不会哭鼻子的。”沈思虽然嘴里笑话着,嫌弃着,可他内心深处其实要比对方来得更加依依不舍。送君千里,终须一别,谁又知道这一次是不是永别呢?此刻纵有千言万语,他也只能满不在乎地冲着郡主轻轻摆手,“快走吧,偌大个江湖足够你玩闹了,但要记得别光顾着看新鲜,若是不小心走错了路,念卿哥哥……就寻不到你了……”
送走郡主,沈思回到房中坐立不安地等待着天亮,并暗暗祈求王妃在天之灵可以保佑郡主,不会轻易暴露身份与行踪。
一直等到寅时三刻,天边灰蒙蒙放亮了,外间忽然传来阵阵嘈杂声响,隐约还有车轮滚滚马匹嘶鸣。沈思还道是卫悠发现异状要派人去围捕郡主了,顿时紧张起来,一忽儿担心郡主半路出了什么差错,一忽儿担心郡主被城门戍卫认出,一忽儿担心郡主只身上路遭遇歹人……
正自焦虑着,尉迟升带人来了,恭恭敬敬引着沈思出王府登上一架宽大的马车,车队随即启程向南驶去。原来是卫悠要率部赶回京师,已无暇顾及绯红郡主人在何处了,这对于沈思来说,简直是莫大惊喜。
沿途所经州县大多已被柳家嫡系或前朝废太子旧部所掌控,卫悠一路畅行无阻,饶是如此,他依旧下令昼夜兼程,片刻不得停歇。沈思行动受限,对外界的消息一无所知,但就眼下情形看来,这大周的江山怕是半数已经握在卫悠手里了。卫悠向来步步为营,既然打算谋夺皇位,想必早已有了全盘部署,看这遭行事如此匆忙,十有八九,是京中出了什么大变故……
卫悠军中的将领大多是柳氏族人,也有不少从前卫三的手下,这些人一个个对沈思恨之入骨,若不是有卫悠护着,只怕早已一哄而上将沈思碎尸万段了,平日里别说对他悉心照料,就连话都没人肯与他多说半句,一应饮食汤羹也只样子看得过去,实则都是缺盐少油难以下咽,好在沈思自幼生长于军营之中,和边塞的苦寒相比,这些也就不算什么了。唯一难熬的是,随着天气转凉,他的腿疾也日渐加重,即便有牛黄时不时帮忙针灸敷药,症状也并未减轻分毫,尤其是马车上颠簸得久了,愈发连走路都痛苦万分。
借着停下饮马休息的空档,沈思也跳下车来扶着车辕慢慢来回走动着,想舒展舒展筋骨。远远的,草丛里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响动,车夫以为有蛇,立刻拎着马鞭警觉起来,稍稍安静片刻之后,焦黄的枯草梗又动了,车夫一鞭甩过去,只听“嗷”一声尖叫,草丛里窜出了狸猫大小的一只活物,那东西抖抖索索弓着身体,左瞧瞧,右看看,鼻子一耸一耸地嗅着,忽然间它发现了沈思,四爪并用直笔笔冲了过来,一头扎进沈思怀里,撞得沈思倒退两步险些一屁股坐在地上。
那是琉璃,沈思收养的小狐狸!前几日在王府没瞧见它,还以为是兵荒马乱跑丢了,谁能想到它竟然一路跋山涉水追了过来!只是它原本火红油亮的毛皮都变得黯淡无光了,且染满尘土污浊不堪,原本肥硕如圆球般的身体也已经瘦得只剩了骨头,摸上去竟有些硌手。想也知道,它定是吃了许多苦头的。
沈思既惊又喜,将它抱在怀里用力揉了揉:“琉璃老弟,好久不见,没什么可招待的,暂且去给你找寻些干粮打打牙祭吧。”
他想先将小狐狸搁在马车上,再去讨些清水饮食,可小狐狸始终用两只前爪死命揪着他的衣襟,无论如何也不肯放开,那是生怕一松手就再寻不到他了。这举动令沈思百感交集,他自己尚且前路未卜,跟着他的不管是人是兽,想也难逃死路一条。
车队再次启程的时候,沈思还是将小狐狸硬扯下来推了出去:“琉璃老弟,你既是野物,就回归山林去吧,找个同类繁衍子嗣逍遥过活,岂不更好。”
小狐狸睁大眼睛懵懂地看着沈思,不解何意,还想再往沈思跟前凑,沈思咬咬牙狠下心来,捡起一把石子丢了过去。石子砸在身上,小狐狸吃了疼,徘徊着不敢靠近。可马车跑出一程之后,它又远远追了上来,就这么一路尾随着,风餐露宿,不离不弃,哪怕脚掌被石子划破,一步一个血脚印,仍是不肯停歇驻足。
行至江边,大队人马上了船,小狐狸在岸边急得来回奔跑,四爪蹬得泥水四溅,可前头没路,无论它如何焦急,都再也追不上了。
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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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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