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书友访问辣书屋
首页桃源农家日常正文 第26节

正文 第26节

    桃源农家日常 作者:络缤

    第26节

    只见成群的鸡鸭羊猪在各自地盘上愉快的奔跑,或者是在吃或是在躺在棚子里睡觉。它们虽然被栅栏围了起来,可是活动空间依然足够大。每一处的牲畜家禽并不算多,可这样的圈养有几十甚至上百处。彼此距离很远,而且栏边还撒了一层石灰粉。

    每一处的栅栏大门的门框上都会挂着一个很大的木牌,写着各自家的名字,还有个牌子记录了牲畜的数量。

    骑着马在穿梭其中,一片生机盎然,感觉非常的震撼。

    沈百里去过这么多地方,很清楚斥卤之地是何模样,这里完全颠覆他的认知。

    常喜乐十分得意,“正是。”

    “这是什么?”沈百里看到羊角上挂了个东西,不由好奇下马上去查看。

    是一个小木牌,上面刻着陌生的符号。

    那陌生的符号是由英文和数字组成的,沈百里也就并不认识。

    “这跟人的名字一样,他们一出生就给他们佩戴。然后将他们的所有信息都会记录在另一个本子里,比如出生年月等,这样更加方便管理。”常喜乐并没有说得很清楚,否则这又是一个很长的话题。

    桃源村的人对他做的事从来都是无条件服从,所以也没有多问,可沈百里却不同。不是他不想说,而是这东西牵扯东西太多了,还得用这个时代的语言阐述,实在太难为他。

    沈百里点了点头,只以为是什么秘方,所以也没有仔细问,只觉得十分新鲜。

    “你们养得这般讲究,怪不得你们送来的活物味道都很好。那些老饕都大赞,每次都指名要桃源村出产的牲畜,其他地方产的都瞧不上。”

    “这也是我们桃源村风水好,我们桃源村出的东西一直比外头的味道要好。”

    这话并不做假,常喜乐之前就发现这个现象了,猜测可能与这里的水、空气等有关系。而且桃源村的人普遍比较长寿,宋家两老现在都不愿回去了,觉得这里山水好,来到这以后,整个人都精神了不少。

    “确实如此,就连你们这里种的棉花都比别人的要白,织出的布也比其他地方要好。我之前以为是你们织得好,可是后来看到棉花,发现是棉花的问题。”

    桃源村卖给裴家的都是棉花成品,一来是棉花体积太大不好运输,织成布会压缩很多空间;二来加工品的利润要比直接卖棉花要大得多。

    木匠坊现在已经改进了织布机,虽然依然不及常喜乐所知,可也比之前效率高了不少。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常喜乐后面再拿出更为先进的也就不会觉得突兀的。现在为了不扎眼,还是最简单的纺织,等再过一阵,可以弄些花样,提高成品的竞争力。

    现在不少地方看到棉花的好处也都开始兴起种棉花的风潮,不再像之前一样并不重视。不过他们终究晚了桃源村一步,如今外头的人都认桃源村棉布,已经在市场上有了自己的一个位置。

    但是不进则退,随着棉花的推广,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琢磨此物。他们若是不弄出点有技术含量的东西,终究会被市场淘汰,或者利润压到最低点。

    沈百里原本只不过想要随便瞧瞧,可没有想到走过一圈,剩下的只有无限的赞叹了。

    桃源村能出产那么多东西,他自然心里也是有些设想的,但是完全没有想到一个村庄能做到这般地步。

    每一样都让他惊叹不已,不管是格式工坊还是养殖场,还是水稻、棉花种植等等,都打破了他的认知。他也算游历过很多地方,没有见一个村子能做到这般地步。即便是地主,也不一定能策划得如此周祥。

    一环扣着一环,每一样都不是简单的个体。

    “之前我一直闹不明白你为何花心思在这些乱七八糟的事上,如今可算明白了。现在我还真不知哪样更适合你,之前觉得你不全身心科考,实在太不知道计较。可现在又觉得若你这样的人才去为官,好似又可惜了些。”沈百里叹道。

    不管是再聪慧之人,一般想身兼数任是很难的,总是容易顾此失彼,或者难以将一件事做到极致。

    尤其入朝为官,就会身不由己,哪里还有这工夫想这些。甚至还会被派遣到很远的地方,更无法顾及了。

    常喜乐笑道:“我只求能考上一个举人功名,再往上就不想了。”

    沈百里以为他说的是脸上的疤,道:“如今已经淡了许多,却也不一定就把路给堵了,只是要上下打点一番。”

    常喜乐摇了摇头,“于此无关,是个人所好。”

    沈百里顿了顿,很快也就想明白,常喜乐会这般想并不奇怪,很符合他的性子。

    “你自个想明白便好,只要能耐,哪条道都是乾坤大道。”

    沈百里在桃源村住了三晚,第四天便启程回府,同行的还有常喜乐、常昱和宋挽呈。

    第67章 晕船

    常喜乐原本打算得很好,在船上望着河边风景,喝喝小酒,吃吃火锅,说点闲话,就能很愉快而悠哉的混过这一天。兴许还能诗兴大发,书写出一首不错的诗。或者可以感叹一下几年前路行的痛苦和漫长,现在的便利和快捷什么的。

    没有想到一上船没有多久,常喜乐就吐得个天昏地暗,莫说什么看风景吃东西啥的了,胆汁都要吐出来了,整个人都快翻白眼了。

    常昱见这他这模样,着实吓坏了,一直紧贴着伺候着,不敢离开半步。

    所幸沈百里船上背着晕船的药,常喜乐一股脑喝下去就吐得不那么厉害了,只是一路昏昏沉沉没有个清醒的时候。而且不能吃东西,一吃就得吐,连汤水什么的都不行。

    沈百里见常昱绷着个脸,那气势让人完全不敢靠近,怕他太过紧张,到时候两人都倒下就麻烦了,硬着头皮劝道:“你不用这么担心,有些人在船上是会这样的,只要下了船就好。你也一天没有吃东西了,先吃点东西吧?”

    常昱一声不吭,宛若未闻,坐在床上搂着常喜乐,为他顺背。

    沈百里见此忍不住叹道:“他现在已经睡熟了,也不用一直抱着他……”

    常昱抬眼,眼神凌厉宛若猛兽一般,让没有准备的沈百里吓了一跳。好不容易缓过劲来,便是识趣的离开了,知道常昱是说不通的。

    离开的时候沈百里不由感叹,这两人感情还真是好,亲兄弟也不过如此了。

    沈百里不是没有想过把吃食端过来,可常喜乐现在完全闻不了一点食物的气味,连没啥气味的米饼之类也不成。只要一端到门口,常喜乐就会睁眼,一副难受的模样。也不知道怎的竟是反应大到这种地步,明明之前坐马车更为颠簸的时候半点事没有,可一坐船整个人就不成了。

    如此一来,沈百里只能放弃,而常昱不愿离开常喜乐,也就跟着常喜乐一起挨饿。

    所幸第二天傍晚的时候船只就到达了府里,沈百里原本想着常昱从昨天中午开始就滴水未沾,现在必是没了力气,他可是很清楚常昱的饭量,所以专门让人拿了步撵过来,准备把常喜乐抬下船。

    可常昱依然不愿让人碰一下常喜乐,自己一个人抱着常喜乐下了船,步履稳健,完全瞧不出已经饿了一天。

    沈百里见两人如此,心中有种莫名的怪异感。

    这两人感情也忒好了吧。

    就算是亲兄弟,也没有霸道到这般地步。他与常家交往这么长时间,常昱也并不是故意防着他,只是单纯的担心常喜乐,所以才不想假手他人而已。

    沈百里这时不免想起裴清云,都是一块长大,他们两人相处的时间甚至更长,怎么就跟这一对相差那么多。

    这时沈百里才突然反应,他一下船就觉得哪里不对劲了,裴清云竟然没来!

    若是往常,只要他出了府里,不管出去多少天,裴清云都会过来守着他,不奚落两句心里不舒坦,可今天竟是半天还未见人。

    “裴清云呢?”

    专门过来迎接沈百里的奴仆并不意外沈百里的发问,道:“回禀主子,清云少爷前两天去了京城。”

    “去京城?”沈百里诧异,“他去京城做什么?怎么之前没有听说过?”

    “具体为啥事老奴就不知了,只是听裴府的人说,恐怕以后很难回来一趟,走的时候还带了不少东西。有人猜测说清云少爷这次去京城,怕是为了婚事。”

    沈百里听这话顿时怒了起来,“没准信的事瞎传什么呢!”

    “是,是。是老奴没管住这张嘴,该打,该打。”奴仆点头哈腰的应着,一边虚张声势的掌自己的嘴。

    沈百里并未理会他,心里十分的不痛快,只想快点回家。他跨马而上,策马离去。

    这边常昱带着常喜乐坐着沈百里安排好的马车一起前往上次所居住的客栈,因为之前并没有准备,沈百里所寻的住所还未收拾好,在这之前先得在客栈里居住。

    沈百里也试图邀请他们到自个家做客,可常昱拒绝了。常昱知道常喜乐不喜欢去别人家,而且又是这副模样,终究不太妥当。再加上还有宋挽呈通行,更是不会考虑。

    虽然三年过去,梅三娘依然记得他们,一见常昱把常喜乐抱进来,常喜乐一脸惨白,不由惊道:“这是怎么回事?是不是病了?我这就让人去找大夫。”

    梅三娘依然如从前那样十分的热情和厚道,若是其他客栈很有可能就把他们轰出去,就怕死在自己这里,太不吉利。可她没用半点忌讳,态度依旧,甚至更加热情。

    宋挽呈道:“他是晕了船,并无大碍。不过还是劳烦老板娘帮忙寻一下大夫,他这次遭了大罪,身体虚弱,怕引来其他病。”

    梅三娘连忙吩咐店小二去寻大夫,又道:“你们先到客房休息,一会大夫就会过来。我瞧他这模样也是没法出去沐浴,我一会给他烧一盆姜水,你们帮他擦一擦,既能清洗还能去寒气。”

    “多谢老板娘!”宋挽呈拱手作揖。

    “不用客气,出门在外的,就得互相照应。只是你们打算住什么样的房间,要几间?”

    宋挽呈看向常昱,有些不确定道:“两间上房?”

    常昱点了点头。

    梅三娘虽然觉得有些怪异,毕竟现在的常昱瞧着已经很高大了,虽然依然脸嫩,可这么大年纪也已经是半个小大人了,再睡一块就有些不妥了。不过她也没有想太多,出门在外偶尔将就,也并不算什么事。

    “这样也好,还能彼此照顾。”

    梅三娘边说边将他们领到各自的房间,她还很贴心的把常昱和常喜乐安排到之前住过的屋子。

    常喜乐醒来的时候,看到熟悉的房间,心底都忍不住感叹怪不得大家都喜欢来这里。这么长时间之后梅三娘还记得如此清楚,让人感受到了重视,自然愿意再来。

    “乐乐,你怎么样?”

    常昱刚把常喜乐放到床上,就看到他睁眼,连忙询问道。

    常喜乐其实被抱下马车的时候,就逐渐恢复意识了,只是全身软绵绵的,眼皮也特别的重,这才没有什么反应。

    “我没事了,只是没想到我竟然会晕船,还晕得这么厉害。”

    常喜乐有些无奈道,他换了这副身体之后,还是第一次遭这么大的罪。明明上辈子他什么都不晕,哪里晓得到这里晕船到这地步。

    半梦半醒之中甚至好像又回到了过去,回到了那副残破的身体。实在是那模样太像从前病倒急救的时候,整个人昏昏沉沉的,能感知到外面的世界,却没办法有任何反应。

    所幸,这一切都还在。

    看着眼前这张熟悉而焦急的面孔,常喜乐忍不住抬起软绵绵的手去抚摸他的脸。

    常昱愣了愣,常喜乐还是第一次做这样的动作,以前不是捏就是揉,而他自打跟常喜乐差不多高,连这些亲密的动作都极少有了,甚至连摸头都很少。

    手掌温暖的热度从脸上传到整个身体,让人觉得暖洋洋的,心里又有些痒痒的。

    常喜乐看到常昱一脸呆愣的模样,忍不住笑了起来。

    常昱现在已经越发有成人的模样,尤其身高一长上来,加上平日练武骑马,那种气势更加逼人,这和以前猛兽一般的状态并不一样。具体常喜乐也说不来,大概是更接近人类的成年人之类的,也就觉得不能再以前一样,把他当个小猫崽逗弄,不自觉会以成人模式相处。

    可如此一来,好像就会少了些亲昵。

    现在看到常昱这副模样,常喜乐觉得自己之前的行为有些傻,还是这样的触碰让人觉得心安。

    “让小喵担心了。”

    常喜乐用手掐了掐不再像小包子一样,但是皮肤依然光滑细嫩得让无数女人羡慕的脸,顿时心满意足。

    常昱皱起眉头正色道:“我们以后不坐船了。”

    常喜乐失笑,“到时候再说吧。”

    常昱明显对这样的敷衍很不满意。

    “我现在有些饿了,小喵陪我一起吃饭好不好?”

    常喜乐其实现在还有些难受,并且毫无胃口,毕竟遭这么大的罪,也不是说好就好的。可他很清楚,他若是不吃东西,常昱肯定也会陪着他的。

    常昱一听这话,连忙站了起来,急急往外走,一边走一边道:“乐乐,你等着,我马上回来。”

    常喜乐看着风风火火的常昱会心一笑,身体的不适也因此散去不少。

    曾经最艰难的时候,一个人孤零零的也这么挺过来了,不是没有羡慕过别人,可大约是从不曾拥有,所以反倒不会去渴盼了。如今这一份温暖实实在在的笼罩着自己,有一个人因为他痛苦而担忧难过,明明身体和从前一样的难受,可那种感受完全不同。

    所以他之前不舒服的时候,虽然觉得很像从前却又很清楚的知道,两者并不相同。

    常昱很快回来了,手里还提着食盒,一看是食为天的标志,后头还跟着一个大夫。

    “是沈百里。”常昱解释。

    沈百里虽然直接回了家,却并未忘记照顾这边。他命奴仆到食为天去打包食物,以及请来当地最好的大夫。

    常喜乐点了点头,望向那大夫,“劳烦大夫了。”

    大夫拱手,“公子客气,让老朽先为你诊脉。”

    常喜乐伸出手,大夫将药箱放置在一旁的矮桌上,屈膝跪坐,为常喜乐搭脉。

    常昱在一旁很是焦急,却忍着一直没有吭声,眉头皱得紧紧的。

    久久,大夫才放开手。

    常昱再也忍不住,“大夫,乐乐怎么样?”

    “并无大碍,只是这位公子从前身子骨受到重创,虽然年轻,也好好静养了,可太过严重,到底还是落下了病根。平常察觉不出来,可若不多加休养,等年轻时候的精气神耗光,以后可就难熬了。”

    常昱一听顿时紧张起来,“那该怎么办?”

    “身子亏损是急不得的,需好好养着,不可太过劳累;吃食得尤为注意,不可太过重口。我这还有一个调养身体的方子,药性不强毒性也不大,就是需要坚持,若是断断续续便是无用了。你们也莫用太担心,这位公子尚且年轻,还是可以调养回来的。”

    常昱听到这话,虽然依然十分担忧,却不至于像方才一样紧绷着。

    大夫又叮嘱了几句,将药方子留下,便是离开了。

    常喜乐拿过药方一看,上面的药材全都是补血补气之物。他从前久病成医,所以一些简单的药材还是知道什么药效的。这药方都是寻常见的吃食,比如淮山、枸杞等等,更类似食补,而不是用来直接治病的。

    沈百里果然是个靠谱的,派来的大夫有两把刷子。这个世界虽然还没有食补这个具体概念,但是已经有了雏形。不过多半也是掌握在医术高明的大夫手中,普通大夫还没有这个觉悟。

    常喜乐见常昱眉头还皱得紧紧的,笑道:“大夫不是说了,没什么大碍,快点吃东西吧,一会就凉了。”

    常昱连忙将食盒里的饭菜拿出来,食盒一共有五层,全都装得满满当当,而且保温效果非常好,现在这些饭菜还冒着热气。

    里面的东西十分丰富,显然是沈百里特地为两个人分别准备的。有清淡的也有肉多口味重的,最底下还有煲汤。

    “宋先生那边如何了?”

    “沈百里也给他准备了。”常昱说完顿了顿,“没我们的食盒这么高大。”

    常喜乐笑了起来,“那是因为他身边没有一个大胃王。”

    因为一日未食,不可一来就太过油腻,尤其常喜乐身子骨还未恢复。常昱先给常喜乐盛了一碗小米粥,而他自己在常喜乐的监督下也喝了一口,便开始大口吃肉。

    若是从前常喜乐兴许还会担忧这样不妥当,可相处这么长时间,他已经什么的明白常昱的身体和普通人不同。

    常昱有些像骆驼,身体可以囤积食物。他可几日不食也不会像常人一样会头晕眼花,手脚发软,过了临界点再吃东西的时候,也不需要像普通人一样得有个慢慢适应的过程。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常喜乐还是让他先用小米粥垫一垫,他可不想常昱的寿命也跟老虎一样短暂。

    常喜乐只吃了一点小米粥就吃不下去了,就连那煲汤都喝不下一口,总觉得太过油腻,让人觉得犯恶心。

    见此,常昱也放下手中的碗筷,被常喜乐拦住了,“你吃你的,看着你吃我也觉得舒坦一些,好像吃下这些大鱼大肉的是我一样。”

    常昱这才继续开动,将食盒里的饭菜一扫而空之后,便是给常喜乐熬药去了。

    常喜乐见常昱离开,整个人就瘫软在床上。

    方才的精神不过一时,现在一松懈,整个人一点力气也没有。常喜乐知道这样硬撑并不好,可常昱这犟脾气,他若表现得一丝难受,常昱肯定就会焦急得吃不下饭了。

    常昱虽然很想早点回到常喜乐身边,可药得慢慢熬,他又不想假手他人,只能心里十分焦急,可一举一动却沉稳无比的在那熬药。

    等常昱回到屋子里,常喜乐的精神也比之前好了不少,常昱这才没有发觉到异样。虽然问起,常喜乐只说颠簸一天,实在疲倦才会如此。

    常昱最信常喜乐的话,虽然他其实感到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却也没有想太多。

    因为接近食补,所以这药也就不像其他知识一锅汤,里头的东西也是要吃掉的。常喜乐是真的一点胃口也没有,全都是常昱一口一口的哄着喂下去。

    常喜乐吃完,忍不住笑道:“还真是风水轮流转,如今变成你照顾我了。”

    “我会照顾乐乐一辈子。”常昱信誓旦旦道。

    “好,我期待你的表现。”

    常昱见常喜乐这次没有再说其他,直接应下来,紧绷的小脸这才有了一丝笑容。

    吃完药,常昱还给常喜乐用水擦身子。常喜乐想要自己来,常昱却是不让。

    “乐乐以前也是这样帮我的。”说完有些不高兴道:“现在都不帮了。”

    常喜乐想起当初为了这事,常昱难得跟他闹了好久的别扭。当时差点就心软妥协了,所幸常昱黏他在乎他,见他不理会也就软了下来。

    不过两人一直互相帮对方洗头发,这让常昱心里才舒坦些。

    有了洗头床之后,常家人都是互相帮忙,所以两人如此也并不觉得突兀,而且要比自己洗头发要舒坦得多,这习惯也就一直保持了下来。但是互相帮忙洗澡就觉得怪异了,桃源村并没有互相搓澡的习惯。

    常喜乐长得比较瘦弱,而且身上很白,看着细皮嫩肉的。虽然明知自己会控制好力道,可常昱帮常喜乐擦身子的时候,总忍不住非常轻柔。

    “噗——小喵,你这是故意挠痒痒啊。”常喜乐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这哪是擦澡啊,跟抚摸似的,甚至比抚摸还轻柔。弄到痒痒的地方,惹得他全身发麻,脚趾头都绷直了。

    常昱无辜的眨眼,“我怕你疼。”

    “那也不能这么轻啊,惹得我头皮都发麻了,啊——”

    常昱猛的用力,常喜乐疼的直接失声哼了一声,回头一看,皮肤都被搓红了。

    常喜乐哭笑不得,平时没觉得这孩子这么笨手笨脚啊。

    “乐乐,你疼不疼。”常昱见此也被吓了一跳,从前那水汪汪的大眼又出现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常昱的眼睛已经没有小时候显得那么大,比从前要狭长,但是眼珠子依然又黑又亮,直勾勾的盯着人的时候,好像能勾人魂魄一般。

    “我没事……你别对着我哈气啊……”

    常昱对着搓红的地方吐着热气,红润的嘴唇差点贴到常喜乐背上的皮肤,常喜乐觉得自己的头皮麻得更加厉害了。

    常昱歪了歪脑袋,“大家不是说,疼的时候哈气就好了?”

    “我又没受伤,刚才就是你突然用力我没准备给吓了一跳而已。算了,还是不擦了,早点睡吧。”

    “可是乐乐你要是不擦,晚上会睡不着的。”常昱一脸认真道。

    常喜乐想一想确实也是,他向来爱干净,哪怕是大冬天把人冻个半死,也会坚持洗澡,否则全身觉得难受。

    刚穿越过来的那几天没法动弹,家里人也没给他洗一洗——不是他们没照顾到,而是觉得不必要洗澡太勤快,那叫他给难受得啊,经常梦里在洗澡,可是每次都没有水,要么就是洒出的水很脏,越洗身上越脏越仇,他气个半死。

    现在奔波了一天,他要是不擦洗一下,估摸还真会像常昱说的那样睡不着觉。

    “那你快点,现在天气挺凉的……算了,还是我自己来吧。”

    “不用,我这次会擦好的。”说着常昱一只手将常喜乐双手抓住按在床沿,另一手为他擦身子。

    常喜乐完全动弹不得,只能任由常昱翻来覆去‘蹂躏’。

    常喜乐简直哭笑不得,他知道常昱力气大,可还没有感受得这么真切过,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啊。面对常昱的怪力,他就跟小婴儿一样,好无反击的余地。

    擦到重点部位的时候,常喜乐怎么都不干了。

    那地方本就敏感,这副身体又是血气方刚的时候,被这么不轻不重的擦洗,到时候若是有了反应,这也忒丢人了。

    常喜乐是常昱各方面的老师,不管是生活上还是为人处世上,事无巨细一点点把常昱代入这个世界,可唯独生理课一直不知怎么上。

    原本他觉得都是男人没有什么避讳的,可是有一天他晨勃,本是男性成长中的正常现象,偏偏好死不死顶在了紧紧抱住他的常昱身上。他看着常昱一脸稚嫩,水汪汪的大眼充满了疑惑,那一瞬间,简直让他尴尬得无以复加。

    明明是正常的生理现象,愣是让他难以启齿,结果就变成了逃避,再后来就更难开口了。

    常昱见他坚持,只能放弃,可明显一副不高兴的样子。

    常喜乐顾不上他,原本就累得狠,加上这么一折腾,换了一身干净衣服,很快就睡着了。

    一夜无梦。

    第68章 府中生活

    常喜乐第二天醒来的时候,身边已经没有人。摸了摸身边的褥子,已经冷了,常昱应该起来挺长时间了。

    没一会常昱走了进来,手里还端着装好温水的洗脸盆,见到常喜乐已经睁开眼睛,连忙走向前询问:“乐乐,你醒来啦,感觉怎么样?”

    常昱见常喜乐想要坐起来,连忙将洗脸盆放到一旁的矮桌上,并将常喜乐从床上扶起来。

    常喜乐想要拒绝,可常昱却十分霸道,并不理会他的挣扎,还用额头贴住他的额头,气息互相喷在对方脸上,眼看都快亲上了似的。

    “干什么?”常喜乐下意识往后躲,却被常喜乐禁锢住,没办法动弹。力量的悬殊,让常喜乐很是挫败。

    常昱坚持贴了一会才离开,“还好,没烫。大夫说不烫,就没事。”

    常喜乐有些哭笑不得,家里孩子生病的时候,有时候怕手感不准,就会用自己的额头去试试。可一般都是对不满五岁的孩子这么做的,稍微大点都不会如此,可这一点偏偏让常昱记得了。

    “我又不是小孩子,自己烧没烧哪里会不知道的。”

    “大夫说烧得不厉害,会不容易察觉,其实身子已经垮了,若是发现迟了就麻烦了。”常昱不赞同道,一脸认真模样。

    常喜乐无奈,“平时怎么不见你这么多话,看来我遭这罪还是有好处的。”

    常昱这几年说话已经与常人无异,且大约一直跟他在一起,说话语气和调调都跟他很是相近,有时候还有些文绉绉的。就连常家人都找不到常昱从前虎仔的模样,完全把他当做正常孩子了。

    而且因为常昱面容俊俏,虽练了武颇为气势,可又因一直在读书学习所以一身气派很是不同。若非衣着朴素,混个富贵子弟也是不成问题。

    可即便口条顺了,常昱依然不喜开口,这么多年说的话加起来怕都没有一个月念的书字数多。

    常昱皱起眉头,“我会多说话,乐乐不要生病。”

    常喜乐忍不住伸出手,用手指抚平他眉间的褶皱,笑道:“跟你说笑呢,不用那么严肃。不过你还是要多说点话,别光在只和我说话,必要时也要和其他人沟通。”

    常昱明显不太乐意,“有乐乐就够了。”

    常喜乐叹了一口气,这个问题已经说了无数次,但是最后都不了了之。

    常家人都觉得常喜乐想太多了,这世上不喜欢说话的人多的是,有的人天生就是个锯嘴葫芦,这是性子问题,没法强求的。可大约是常喜乐被常昱从前经历影响,总希望常昱能够多接触一些人。

    常昱撇了撇嘴,“我尽量。”

    常喜乐笑了起来,“也不是让你跟别人没话找话,只是必要时不要吝啬开口。”

    “好。”

    常昱想要给常喜乐擦脸,常喜乐拒绝了,“我今天好多了,不过是晕船又不是残了,哪里就到这地步了。”

    见常昱态度并未松动,又道:“这两天都没好好吃东西,现在肚子有点扛不住了……”

    常昱这才未坚持,“我去就给你端早点。”

    说罢,转身迅速出了房门。

    常喜乐望着他的背影,忍不住摇头笑了笑。

    常昱的动作依然很快,常喜乐这边刚刷好牙,擦洗干净他就回来了。

    “这些都是小喵亲手做的?”常喜乐看着他盘子里的小米粥和药,几乎肯定道。

    常昱耳根子微红,有些不好意思道:“我只会熬药和熬粥……”

    “小喵真是越来越能干了!”常喜乐狠狠的夸赞了一番,直到出了房门才知道常昱方才为何谈起这个显得十分的窘迫。

    原来他一大早起来就开始在厨房折腾,小米粥和熬药他都能做得很好,可想炒点小菜什么的就不行了,把整个厨房弄得油烟弥漫,害得大家还以为着火了,可是闹了好一阵。

    “常弟今天可觉得好些了?”

    宋挽呈见他从屋子里出来,连忙走向前,一脸关心道。

    “已经无碍了,只是身子骨还有些虚,所以瞧着气色不大好,养两天就能大好。”

    “如此便好,你若再像那日几天,只怕虎爷都要杀人了。”宋挽呈揶揄道。

    这话虽是玩笑,但若真如此,常昱必是会急疯了。

    常喜乐当时并不是完全昏睡过去,大部分时候还是保留一丝清明,可以感知外面的世界,所以很清楚常昱是如何的焦急,只是他当时实在没力气回应。

    常昱并没有因为这句话感觉到难为情,常喜乐病了,他担心是一件很平常的事。

    宋挽呈也并没有继续调侃,而是道:“今天一大早沈公子就派人过来,说是方子已经收拾好,今天就可以搬过去。”

    常喜乐诧异,“这么快?”

    宋挽呈道:“估摸是地方本就已经有谱,然后沈公子连夜让人收拾出来的。若是平常还罢了,你现在身体不适,还是赶紧去那养着比较好。”

    “那我们收拾一下,一会就过去。”常喜乐并未拒绝,又道:“沈兄办事很周全,为人又十分仗义,是个可以结交之人。”

    宋挽呈自然明了常喜乐话里含义,他对沈百里这样有底线的商人还是颇有好感的。他走南闯北过,因此很清楚商人对一个地方的影响,并非像一些人所想的那样,商人没有创造价值,就知道低买高卖,尽是会压榨人。

    其他不说,若没有商人出力,南边想要吃到北边的东西,北边想要穿上南边纺织的丝绸,那是非常困难的。没有这些无利不起早的人,有谁会傻乎乎的把自家产的东西大老远的卖到其他地方去,反正都是一个价,还不如在本地贩卖。

    所以他对于沈百里也就不会像一些读书人那样颇为抵触,反而见对方很会为人处世,而颇为欣赏。在稻香县收取货物的时候,也并未只知道压榨,而是知道维持一个平衡。如此,他才愿意住进沈百里安排的住所,否则一开始就得拒绝,以免以后惹得一身腥。

    虽然以沈家这样的大商户多的是人去巴结,一个小小秀才只怕登门都无人搭理,可宋挽呈向来自命清高,若非是认可之人,是不屑交往的。

    “他为人确实不错,如今马车还在外头候着,你若是觉得无大碍,我们现在就动身吧。”

    这次沈百里安排的马车要比昨天更加宽敞和舒适,而且十分平稳,显然是专门为常喜乐做的准备。

    沈百里虽然人未能出现,可心意却实实在在的传递到了。

    而到达目的地,见到沈百里为他们准备的屋子,大家都十分的满意。

    宋挽呈终于忍不住感叹起来,“这沈公子办事真是太称心了,每一处都想得那么周到,真是不知如何感激才好。”

    屋子是四合院模样,北面是正屋,东厢房可以住人,西厢房则是书房。而南面是门房和厨房,沈百里还安排了一堆老夫妇在这里伺候。两人都是不喜说话,瞧着就十分老实憨厚的。

    小院子远离闹市,十分的幽静。而且就坐落在河边,一出门就是长长的河堤,若是读书读累了在这一条道上行走,优美的风景,凉爽的风,绝对能让脑子清醒下来。

    院子并不奢华,但是十分的雅致,屋子里没有一件非常昂贵的东西,但是处处都是花了心思的,所以整体让人觉得十分的舒心。

    常喜乐和宋挽呈并未拒绝沈百里的好意,就连那对夫妇也留下了。有了他们在,不用自己洗衣做饭也是好的,能省不少工夫。

    常喜乐怕他心中有负担,笑道:“他从我们村挣了那么多钱,给点好处也是应该。他这人仗义是仗义,可也十分精明,从不做亏本生意。”

    宋挽呈明白常喜乐的用意,他也不是太过计较之人,也不会在这种事上纠结。

    “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客气沾光了。这东厢房不错,我这当哥哥的就厚着脸皮先占了。”

    东厢房虽然不及主屋宽敞,可布置得十分雅致,并未差到哪去,但是以屋子地位来说自然是比不得主屋的。若是按照资历,应是宋挽呈住在主屋。若常喜乐来安排,必会将宋挽呈安排在主屋,毕竟他们都不是主人,礼数来说就得论资排辈。

    虽说这屋子是沾了常喜乐的光,可若不知人情世故的,兴许就会把主屋占了去。虽然也不算个错,但是终究不妥当。宋挽呈是个识趣的,自然不会让这样的事发生,所以主动领了厢房。

    常喜乐见此也并未拒绝,顺水推舟应下。

    常昱依然要和常喜乐一个屋,如此一来住在主屋更加合适。

    因为是第一天居住进来,而且这几天因为下着绵绵细雨,天气颇为阴冷,常喜乐一行人决定吃火锅。

    府里比县里村子里讲究,不少人家都是炒菜吃,不像在村子里长年累月都是烫菜吃。即便烫菜,讲究的话也就是简单的鸡汤、排骨汤等作为锅底而已,远不及炒菜那般讲究。

    常喜乐现在身体虚,所以不敢用茱萸做麻辣锅底,便是让婆子用桃源村带来的野山菌做野山菌鸡汤火锅,里头还放了些补血补气之物。如此更加养生,味道也十分不错。

    府里规矩更大,老夫妻为奴仆,是绝对不可跟主人同桌吃饭,常喜乐也不勉强,即便是在后世,有的人家不跟家里的阿姨吃饭也不是没有的。有时候也不一定是歧视,就是觉得不是一家人,不习惯而已。

    常喜乐让婆子匀了一部分过去,两边分开,大家也乐得自在。

    野山菌炖鸡非常的香,尤其是桃源村出产的野山菌,味道非常的好。宋挽呈最是好这一口,离开桃源村的时候,指名得多带这些玩意。

    而常喜乐做的调味酱是别人模仿不来的,明明就是简单的几样东西,可别人调出来就是不对味道。

    宋挽呈夹了一块野山菌,蘸着调味酱,整个人异常满足。他虽然不像常喜乐那样晕船,可毕竟是陆地上长大,在船上总是不太舒坦,整个人也是不太精神,一直食欲不振。如今终于踏实了,还能吃到最爱的这口,终于觉得自己活了过来。

    “我就知道跟你在一块,绝对不愁吃的。”

    常喜乐现在虽然不怎么动手做吃食了,可经常指导别人,而且非常有一套,他亲自动手估摸估计都比不过带出来的学生。之前不过是指点那婆子一二,宋挽呈就能品尝到那熟悉的味道,虽有稍许不同,却依然美味还带了一点新鲜。

    常喜乐笑了笑,“府里这么多好东西,你哪里用发愁没吃的。”

    “那可不一样,我现在也是半个桃源村的人了,没点桃源村的味道,我这心里总觉得空荡荡的。”

    宋挽呈边吃边说话,完全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觉悟。

    宋挽呈喜欢桃源村,常喜乐自然也十分高兴。

    这次他们出来,一时半会儿回不去,临时替代的夫子是宋挽呈给找的。也是个很靠谱的,学问不错,头脑灵活,最重要是人品好。

    “若宋兄这次能考过,有何打算?”

    “我会再等三年再入京城参加会试。”

    常喜乐有些诧异,“宋兄还真是沉得住气。”

    这么一来,等宋挽呈考上进士的时候都至少三十三、三十四岁了,虽然在这里也并不算很晚,却也称不上早。他觉得依照宋挽呈的学问,不需要拖这么长时间。毕竟考上了之后,也不过才是刚刚开始,以后入官场的路还长着呢。

    宋挽呈明白他心中所想,笑道:“这种事急不得,一旦入了那门,我想要再做学问必是要花费更大的心血。所以趁着现在空闲时候,多学多看,到时候就不至于书到用时方恨少。”

    常喜乐点了点头,对宋挽呈清醒的态度十分赞赏,想要像宋挽呈如此想得明白还真是不容易,不管是普通人家还是不愁钱的人家,已经有了眉目的时候还要埋头苦熬,确实需要强大的意志力。

    “你呢,真打算到这一步就停下了?”

    “我这人更贪图享乐,如今这样我已经非常满意,不想要做改变。我没有宋兄胸怀天下的胸襟,只想着把那个美丽的村庄建设得更加漂亮。”

    若说之前因为原身的遗嘱,如今桃源村已经成为常喜乐不可缺的一部分。而这几年下来,他也更加肯定,这才是他要的生活,对于官场并无兴趣。好不容易多得几十年生命,更期待如何享受生活。

    宋挽呈摆手道:“这话可不能这么说,桃源村的变化我可是看在眼里,你能做到这般地步,比多少为官之人更有益于民。”

    常喜乐笑了起来,“咱们不过吃个饭,怎么变成互相吹捧了。”

    宋挽呈也笑道:“八字没一撇,若我们两个这次都落了榜,这些话传出去,可是要被人笑死。想这么多做什么,吃吃喝喝才是正事!”

    这边正打算继续动筷,门口传来动静,往外一看,竟是沈百里来了。

    沈百里见他们在屋子里吃火锅,而且瞧那里头的料很是丰盛,道:“你们三个竟是不等我,就在这偷偷摸摸吃如此好物。”

    三人连忙站起来相迎,常喜乐道:“你还说呢,一回家就没了动静,谁知道你什么时候来。”

    沈百里脸色有些不好,常喜乐不由疑惑,“可是家里出了什么事?”

    “没事,就是有些饿了,我来的可正是时候。”沈百里寻了个地方坐下,这时候婆子也把碗筷送了进来,沈百里毫不客气的就开始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见他不想开口,常喜乐几人也就没问。

    “这房子如何?可是满意?”沈百里吃得爽了,才开口问道。

    常喜乐由衷赞道:“很是不错,难为你这么短的时间就寻来这么合适的地方。”

    沈百里斜了他一眼,“你真当临时找的啊,这是我早就打算好的,我知道你们今年会到府里备考,屋子之前就找好了的。”

    宋挽呈和常喜乐对视一眼,齐齐拱手作揖,“让沈兄/沈公子费心了。”

    沈百里毫不在意的摆摆手,“你们要是能考中了,我也会沾光,到时候光靠这名声出租出去,一年都不知道能挣多少钱。”

    宋挽呈听完这话,对沈百里的印象更好了,这人实在太会办事,知道什么话让人听着心里舒坦,又会让人记下这份情。

    他喜欢与聪明人打交道,行事有章法。

    沈百里并未停留多长时间,匆匆忙忙的用过饭,留下近段时间要出一趟远门,没法经常过来,让他们有事去告知老夫妻,他们会帮忙联系沈家人,就离开了。显然是为了见他们一面,才挤出时间过来的。

    常喜乐几人只以为他忙于生意,也就并未深问。

    府里的生活比在桃源村更加简单,常喜乐来到这里没有外边事的干扰,全身心的投入了学习之中。因为他并无再进取之心,也不想惹太多是非,所以也没有出去与人交际。

    宋挽呈倒是偶尔会去参加一些学子之间的聚会,可次数也并不多。按照他的说法,适当的参与是有必要,若太把这些当回事,只会得不偿失。

    沈百里寻的这处院子虽小,可因为靠近河堤,使得常昱也有了练武的地方。

    每天早上,常昱和常喜乐都会来到河堤边。

    一个人练武一个人背书,闲暇时一人吹笛另一人抚琴。

    两人都相貌俊俏,此时风景如画。

    常喜乐虽然面容上有一条疤痕,可这么多年过去,已经淡了不少,若不近看并不是十分明显。即便瞧见,虽然有些许惋惜却也不觉得狰狞让人心生恶感。

    原本宋挽呈也想加入其中,可一来就发现,两人之间根本没有其他人的余地。

    两人或是一静一动,或是琴笛共奏,虽技巧略显稚嫩,却极为有意境。

    每每此时,他们仿若与其他万物隔绝开来一般。虽然彼此极少言语,可一颦一笑就能知道对方之意。

    宋挽呈心底那种怪异感更甚,但当时并未想太多,只是心底颇为羡慕,一生之中能有如此一个知音,也不算枉度一世。

    “乐乐,洗澡水打好了。”

    家里虽然有奴仆,不过这种事都被常昱承包了,常喜乐知道他力气大,也并未阻拦。

    常昱走进来道,常喜乐这才将手中的书放下,伸了个懒腰,揉了揉酸痛的腿。

    他实在不习惯这边的跪坐,一会就觉得全身难受。偏偏寻人订的桌椅一时半会儿没法做好,只能先将就着。

    “真是失策,拿了这么多东西,偏偏忘了拿最要紧的桌椅。”

    常喜乐之前其实也向沈百里提过桌椅之事,原本还想着这可能是一条发财之道。没有想到沈百里当即就给否了,原来良国也不是没有这些外来物,但是大家都不喜欢,所以一直没有推行开来。

    常喜乐不由感叹,从前看历史书的时候,不过一笔带过,可真正一样东西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兴起,对当时来说是个并不短暂的过程。

    常昱走过来在常喜乐面前跪下,伸手为他揉腿,手法不轻不重,让常喜乐觉得十分舒服。

    “小喵按得越来越舒服了。”常喜乐忍不住哼哼道。

    常昱顿了顿,常喜乐睁开眼看他,疑惑他为什么突然停了。常昱这才继续,也不知是否是错觉,常喜乐觉得常昱的手比方才更烫了。

    第26节

    恋耽美


同类推荐: 我才不会爱上什么徒弟/太上忘情骚穴插入特集(脑洞肉段,粗口向)-v文乐可(完结+番外)他超霸道的 完结+番外男生宿舍被调教的小伪娘-v文皇上在奏折里夹话本看深度开发1v3轮流发生性关系(双性/NP/产乳/生子/QJ/LJ/人兽)-v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