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农家日常 作者:络缤
第3节
令人畏惧的虎啸一直不断,就连好看热闹的常喜旺都知道怕了,这老虎闹出这么大的动静,肯定很难对付。要是遇上,只怕性命都要交代在这里。常喜盛和常喜旺都捏紧了手里的柴刀,一副警惕的模样。
常喜乐也没有想到运气这么好会遇到老虎,从前原身到县里上学每年都要过这条路好几趟,一直以来什么事都没有,所以听到传闻也不是很担忧。万万没想到,还真给他们碰上了。
呼啸声震撼了整个山林,树木晃动,飞鸟纷纷从森林里拼命飞出,整个森林都在述说着自己的恐惧。
“这声响怎么这么让人瘆得慌啊?”常喜旺咽了咽口水,平日的傻大胆现在也知道害怕了。
常喜乐一直关注深山里的动静,有点疑惑道:“我咋觉得这老虎的叫声有点惨呢?”
常喜盛额头上都是汗,“听声音离我们越来越近了,五弟,一会要真遇到老虎,你就驾着牛车先跑。这老牛速度干不过大虫,我跟你三哥手里有家伙,到时候还能干几把。”
常喜旺听到常喜盛这么说话,也来了斗志,“对!你一路走别回头,记着别慌走岔了道。”
常喜乐没有想到两个哥哥会说出这样的话,“二哥,三哥,我怎么能丢下你们自个逃命啊……”
常喜盛打断道:“你别多想,你身子骨弱,你帮不上忙不说还会是累赘。我跟你三哥有一把子力气,和那大虫对上,指不定还有生机,我们还指望你找人过来救我们。”
常喜旺拍了拍常喜乐的肩膀,还是一副乐天派的模样,“要我们真有啥事,你记得回家帮我给妞妞买串糖葫芦。”
常喜乐嗓子一酸,若不是真心对他,如何能做到这般地步。让一个人先走,说着容易,做起来却很难。若说之前只是继承了原身的情感,这次他是真心体会到了这份亲情。
而正在这时候,不远处发出一声巨响,那猛虎的声音戛然而止,最后一声听得人心底一颤。
整个山林,此时又平静下来。
常喜盛连忙将牛车停下,“咋回事?”
“那动静好像是前头传来的?”常喜乐道。
常喜旺:“咱们要不去瞧瞧?”
“你不要命啦,那动静估摸是大虫闹出来的!”常喜盛瞪了他一眼。
常喜旺却没有刚才害怕了,“可刚才那动静像是大虫不好了,你没听到最后那一声特惨吗,兴许是哪位英雄干掉这大虫了。”
常喜盛也有些意动,常喜乐不确定道:“刚才我好像听到人的声音?就吼叫了一下,我也不太确定。”
“我也听到了,刚还以为是听岔了。”常喜旺道。
常喜盛这下更犹豫了,要是有人不去瞧真出了人命就麻烦了。可这么过去,到时候那老虎就守在那,那他们哥三几个命可就丢在这里。
常喜旺道:“不如我去看看吧,我跑得快,要是瞧着动静不对,我立马回来。”
常喜盛训道:“你再快有那大虫快?”
“可刚那动静大虫肯定是不好了,活得好好的我跑不过,可要是伤了残了,我还怕他?”常喜旺自信道,他跟山里的猎户是拜把子,平时也是学了一两手的。
常喜乐想了想道:“要不咱们在这等等?要是一会还没动静就去瞧瞧。”
常喜盛想了想最终决定先等一等,等候的时候也不忘让大家戒备。
过了大概一炷香的时间,一切平静如常,还有小鸟飞到牛身上,方才的紧张仿若只是幻觉。
常喜乐一行人这才决定继续向前走,走了没多久就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血腥味飘散在空气中。
常喜旺突然大声嚷道:“你们看那里,那大虫果然死了!咦,它身边躺着是什么东西?”
常喜乐和常喜盛顺着望过去,隐约看到一只老虎躺在血泊之中,而距离它不过两三步的地方还躺着一个瞧不出是啥玩意的东西。
三人连忙奔了过去,常喜盛最先跑过去,等确定那老虎死得不能再死,才让两个弟弟走过来。而那个远远瞧不出啥的东西竟然是一个人,确切说是个小男孩,身量看着并不大,估摸只有十岁出头,全身赤裸着,身上有几道刺目的伤痕,头上被撞得一脸血,只能大概瞧出个模样。
“还有气。”常喜乐将手放到小男孩的脖子,能感受到脉搏的跳动。
常喜旺二话不说就过来将小男孩抱起,“咱们赶紧把他带到县里去看大夫,瞧着一身伤,不快点治怕是撑不过去。”
大家也顾不得想那么多,都想着赶紧带着小男孩去送医。
“等等,把这只大虫带上。”常喜盛道。
常喜旺火急火燎,“哎呀,现在哪里还管得了这个,救人要紧。”
常喜盛道:“这孩子伤得那么重,肯定要花不少钱才能治得好,咱们现在哪有钱给他啊,有这大虫就不怕了。”
另外两人一听觉得有道理,费了好大劲才把那只死老虎抬上了牛车。还好今天带的是牛车,拉起来虽然费劲却也能拉得动。
老虎一上车,牛车立马显得十分拥挤,常喜盛和常喜旺坐在车头,小男孩由常喜乐在后头看着。
小男孩本是躺在车上,常喜乐见牛车太颠簸怕对他的脑袋进行二次伤害,也不管会弄脏他为数不多的好衣裳,将他抱在怀里。
这么一动作,小男孩突然猛的睁开了眼,眼神凶狠,充满着警惕和威胁,让常喜乐心里不由一跳。
常喜乐连忙柔声道:“别怕,我们带你去看大夫。”
一边说着还一边轻轻拍打他的肩膀,表示自己无害。
小男孩的眼神渐渐平静下来,眨了眨眼,又闭上了。
常喜乐顿时舒了一口气,只是心中充满了疑惑,这孩子的眼神怎么跟猛兽似的?
第11章 小男孩被老虎养大,把自己也当成了老虎
常喜乐一行人拉着老虎进县城,引来无数人的围观,纷纷惊叹他们几人的勇猛。老虎凶猛,捕猎非常困难,能打到老虎对于稻香县这样的小县城来说可是稀罕事。
三兄弟也顾不上跟大家解释,急匆匆将受伤的小男孩送到医馆。
医馆的人见到牛车上的猛虎都愣住了,常喜旺是个性急的,见他们没动静大嗓门就嚷了起来,“愣着干嘛啊,这有个受伤的孩子呢!”
这一声才让医馆的人反应过来,医馆大夫连忙上前诊断,断定没有骨折可移动这才将人从牛车上抬了下来,开始进行救治。
医馆外头已经围满了人,议论纷纷。
“是谁打的猛虎?一身功夫可真是了得,咱们县里好多年没有出这样的好汉了吧。”
“我刚怎么瞧着牛车上好像是那个前段时间被毁了容的神童常秀才?”
“这么说还真是,啧啧那条疤真是可惜了,要不然以后可是有大前程的。”
“他就是个文弱书生,这大虫肯定不是他打的吧?”
“上头还有他两个哥哥呢,都是五大三粗的。哦,还有人受伤了,没瞧清楚,不过看身量还是个孩子。”
外头怎么议论常家三兄弟并不清楚,一心放在受伤的小男孩身上。
小男孩被搬下马车的时候,迷糊中醒了过来,一见要离开常喜乐的怀抱,一把将常喜乐抱住。常喜乐无奈,只能让他抓着自己的胳膊,另一只手轻轻拍打他的手背,表示自己不会离开。
小男孩这才安静下来,又昏迷了过去。
“大夫,他怎么样了?”常喜乐见大夫收回手,问道。
大夫道:“这孩子脉搏强劲,身子骨健壮得很,并无大碍。只是受了点皮外伤,敷点药养养就能好。”
常喜乐又问,“脑袋上的伤没事吧?”
“我这么瞧着没什么大事,不过是否伤得厉害,还得等他醒过来才知道。”
三兄弟听到这话总算放心下来,医馆学徒给小男孩包扎伤口的时候大夫好奇问道:“外头那只猛虎是你们打的?”
三个兄弟齐齐摇头,因为他们与这医馆的人相熟——常喜乐之前受伤得病就是在这医治的,所以也不隐瞒,将事情经过一一道来。
旁边的伙计惊奇道:“这么说来你们可是捡了个大便宜!这大虫卖了可值不少钱,只可惜虎皮伤痕有些多,否则钱更多!”
大夫急切道:“你们能将这大虫卖给我吗?我给你们两……不,三百贯钱。”
虎骨虎鞭虎胆等等都是好东西,不管哪一家医馆都很想得到。
三个兄弟没说话,大夫以为是嫌弃给的钱太少,有些为难道:“哎,不是我故意压价,只是我现在只能拿出这么多钱。要不你们就卖给我虎骨和虎鞭?其他的我都不要,这小兄弟的药钱也不用付了。”
常喜盛道:“大夫,您别误会,这大虫不是我们打的,开多少价我们也不好定。这孩子既然出现在这大虫身边,还被这大虫伤了,肯定跟打死这大虫的人有莫大关系,还是等他醒过来问问咋处理这大虫。”
大夫有些失望,老虎难得,现在消息都传遍了,一会肯定有富商前来高价收购,到时候他肯定就分不上了。不过这种事也不好为难,只能作罢。
“你们倒是实诚,要是别人,早就据为己有了。话说回来,不知道是谁打死的这猛虎,莫非是这孩子的家人?”
常喜旺摇头道:“不清楚,我们见没了动静走近瞧的时候,就只看到这孩子,没有见到其他人的踪影。那条路不是往我们村子走就是县城,一路上没见到可疑之人。”
大夫捋须,“这就奇了。而且这孩子也有些古怪,你们看他的脚趾和手指,指甲又长又利,跟平常人不太一样,方才我查看他的牙齿也比一般人锐利。”
常喜乐一路上搂着小男孩,早就注意到了他的不同。不着寸缕出现在深山里,头发蓬松杂乱明显没有打理过,各种打结,指甲坚硬锐利,目光如同野兽。
不明不白的出现在死老虎身边,身上有老虎留下的伤口,却又不见其他人,这难免让人有各种遐想。
常喜乐想到关于仙童坳的传说,如果是真实的事件,那么很可能仙童是假,虎孩是真。在前世他看过相关的报道,狼孩、狗孩等等,从小因为各种原因被动物带大,与常人为之恐惧的野兽成了一家,生活习性、外貌等有时候都会被影响,与常人不同。
可如果这个猜测是对的,这只老虎为什么会攻击他呢?这只老虎又是谁杀死的?
或者说这只老虎并不是养育小男孩的那只,毕竟根据那个传说已经流传了有八九年,跟这个孩子的年纪差不多。而一只野生老虎的寿命大多就在十到十五年之间而现在这只老虎看着不过才刚成年不久,并未到真正壮年时期,所以不大可能是养大男孩的那一只,而很可能是另一只来霸占山头的。
小男孩被老虎养大,把自己也当成了老虎。所谓一山不容二虎,于是就干起来了。
常喜乐觉得自己的脑洞开得有点大,可不知为何总觉得还挺有道理。唯一不靠谱的就是,这么个小不点能把那么凶猛的老虎杀死,这有点说不过去。那只老虎目测有三百斤左右,这得多牛的武力值才能实现。
常喜盛想了想道:“兴许是山民的孩子?那些山民打死了大虫,但是怕被人发现就赶紧跑了。这孩子身受重伤,怕养不活就没带走。”
这里的山民是指没有户籍躲在深山里的流民,如果被发现是会被抓起来贬为奴隶。平民不可与山民交易、来往,否则一同受罚。现在虽说对山民没有从前苛刻,只要这些山民愿意出来入籍,身上没有背着案子的,就不会追究责任。
但是依然有人不愿意下山,因为一旦入籍就意味着交税、徭役等。苛政猛于虎也,本朝虽然还算开明,可依然有人不信任,更没有在山林里自由自在。像猎户一样捕猎为生却又不像猎户那样每年还得按照规定交兽皮当做缴税,虽然山中艰苦,可生活压力相对会小很多。
常喜乐觉得常喜盛的推断比自己脑洞大开靠谱多了,众人一听也就觉得是这个理。虽说大夫刚才诊断这个小男孩的伤势并不算十分严重,可对于缺医少药的山民来说却是难以救治了。
山民里不尽是躲避税收徭役的贫苦百姓,毕竟山中生活艰苦,躲躲藏藏的普通人总是不喜。现在外头情形还算不错,喜欢过正常日子的山民都下山了。所以有不少是犯了事,怕被惩罚躲起来的。这种人最是冷血,见这孩子不好了,也就不管了。至于为何没有带走死老虎,怕是自己也受了伤,带不走吧,结果就便宜了常家三兄弟。
大家这么一推测,纷纷觉得就是这么一回事,自动的将小男孩当做是山民抛弃的孩子。
“哎,真是作孽啊,这么小的孩子还能救就扔在那了。要不是你们把他救了,血都要流光了。”大夫叹道。
常喜乐身上的衣服就是这么毁了的,撕了大半当绷带了。原本的长衫变成了短衫,只比打赤膊好些。虽然有些可惜,可人命关天也顾不上了。
常喜乐道:“也是他命大。”
那条道行人一向不多,正好今天被他们遇见了,只能说是命不该绝。
“既然是山民的孩子,肯定没有户籍,最好马上报给县衙,省得惹麻烦。我在衙门里有认识的人,若你们不嫌弃我让人帮你们跑这个腿?”
常喜盛和常喜乐一听,顿时明白大夫打的什么主意。
这小男孩不好再回山里去,肯定还是得到衙门那挂个名的。大夫虽说有私心,可要能办成事倒也免了麻烦。大夫出不起价,大不了只卖一部分。
申报之事不能马虎,三兄弟便是委托大夫帮忙,只是到时候这老虎怎么卖,还是得小男孩决定。
常喜乐由这件事更加肯定常喜盛和常喜旺的人品,常喜盛虽说是家里最精明的一个,可真遇到事的时候却不会贪便宜。否则不会那么自然的认为这老虎是属于这个小男孩的,而不是他们见到就是他们的。
虽然没有得肯定答复,但是大夫依然十分高兴,觉得大有希望。让他们留在医馆后面的屋子里,老虎也被搬了进来。
常喜乐一直被小男孩抓这手,根本没法离开,想要办的事也没法却去办了,只能嘱咐两个哥哥去茶馆之类的地方打听一下关于运河的消息。
两个哥哥刚离开,后脚跟就有人登门。
大夫一见来人,连忙迎了上去,态度恭敬,“这不是吴掌柜吗,什么风把你吹了过来?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吴掌柜挑高着下巴,一脸不耐,“瞎说什么呢,我好着呢!我听说有人打了大虫,过来看看货。”
大夫心底叫苦,这下怕是守不住那大虫了,“吴掌柜,您来晚了,现在已经归我了。”
吴掌柜直接呸了他一口,“少给我胡咧咧,我都没来怎么可能卖了。”
吴掌柜理没理会大夫,径直往里走。
大夫在背后暗暗咬牙,却又毫无办法,只能跟上去。
吴掌柜先去看那只老虎,因是夏天不宜存放,大夫已经命人开始处理。
吴掌柜这摸摸那碰碰,嘴里啧啧惋惜,“可惜了,可惜了,这虎皮破损得厉害,要不然能值点钱。”
“小子,这是你捡来的?这么吧,我出一百贯钱,这只大虫我收了。”吴掌柜扫了常喜乐一眼,漫不经心道。
常喜乐被气笑了,大夫刚出三百贯那都算是低价,现在竟然有人出一百贯钱,还一副我恩赐给你的态度。
“不卖。”
吴掌柜不乐意了,眯着眼威胁,“嘿,小子,你知道我是谁吗!竟然这么不给我吴某面子,你信不信你带出去这大虫一百贯都卖不出去!”
第12章 忽悠
吴掌柜是钱家的二掌柜,平日里耀武扬威,甚至比钱进父子两排场还要大。他是钱夫人的弟弟,总觉得自己是个人物,平日里最是嚣张。
大夫一听就知道吴掌柜肯定没认出眼前这少年是谁,常喜乐将衣服撕了显得十分狼狈,加上脸上的伤痕,根本看不出是当初那个意气风发的神童。
“吴掌柜,这位是常秀才。”
吴掌柜一听,目光毫不掩饰的打量着常喜乐,言语里带着幸灾乐祸,“你就是常秀才?瞧我刚眼珠子没来得及带上,没认出你来。啧啧,怎么变成这副模样了,怪不得我那姐夫要退婚。”
常喜乐并未生气,反而笑着问道:“听吴掌柜这么说,莫非钱老板与我退亲不是因为我与钱四姑娘八字不合?而是另有原因?”
吴掌柜暗怪自己多嘴,他哪里敢直接应这话。
常喜乐虽说不能更进一步,可身上也是有功名的,不是随便就能欺辱的主。整个稻香县里考上秀才的,也才那么几十来号人。且常喜乐还是廪生,可以作廪保,应考的童生都要找个廪生做保人才能科考。
如果其他秀才知道他们钱家人是因为瞧不上秀才才退了这么亲事,这些文人最是傲气,本就瞧不起商贾之家,如此一来绝对不会有人愿意做保了。到时候不仅仅是钱家,还有他们吴家整个大族,都得干瞪眼。从商总是不入流,朝中无人也不过是给他人做嫁衣,钱吴两家都在积极培养能够走上科考之路的人。
吴掌柜连忙挤出笑容,“这话可不是我说的,既然大家都是熟人,这价咱们好商量。”
常喜乐挑眉,伸出一根手指,“一千贯,多一文我不要,少一文我不卖。”
“一千贯!你怎么不去抢?!”吴掌柜直接跳了起来。
“既然你们钱家拿不出,那就算了。反正这大虫难得,我本就舍不得卖。”
吴掌柜冷哼,“常秀才,你好歹是有功名的,别一副见钱眼开的模样,空惹人笑话。要我说你见好就收,省得最后一文钱都拿不到。”
常喜乐笑了笑,“吴掌柜,你可知道这世道什么最贵吗?”
“什么?”
“是人命,不管黎民百姓还是达官贵族甚至当今圣上,谁不想多活几年?这大虫可是大补之物,我吃了能延年益寿,这是千金都买不着的。要不是和你也算有些关系,别说一千贯,一万贯我都不会卖。说起来这大虫在稻香县已经很多年都没有见到了吧?这么说我更不能卖了,这玩意是有钱都难买的啊。”
吴掌柜这下急了,他可是跟姐夫打了保票一定会把这事办妥当,要是弄不成不就更加证实自个没用了。他前一阵办事不利,姐夫现在对他鼻子不是鼻子的,姐姐都私底下寻他说了好几次话了。
钱家现在找了一条路子,可对方对钱财瞧不上,就喜欢稀罕东西,之前送了那么多东西都没有用,直到前一阵送了一匹好马这线才算搭上。要是现在再能送上虎鞭虎胆虎骨,那这条路就能更加稳妥了。
“常秀才,你可莫要逞能,你现在啥状况,不卖点钱怕是连饭都吃不上了。”
常喜乐笑得意味深长,“廪生每个月可领朝廷发的六斗廪米,我一个读书人能食几多?吴掌柜这意思是嘲讽朝廷给我们这些生员的补贴太少,苛待了我们?若是如此,还真是多谢吴掌柜的关怀,我若有机会一定为你请功。”
“我哪里说了这样的话,你莫要乱攀扯!常秀才你只顾自个可不成,为人子女,总要顾着父母。”
吴掌柜甚是无语,从前不是没听说过这个常喜乐,可评价都是天资聪颖却不通庶务,只知道读书。可不曾想,真人竟是如此喜欢瞎扯淡,屁大点事都能扯到大不敬的话题里去。秀才可胡说八道,他们可不成,大庭广众胡言乱语会挨板子的。
常喜乐深表同意的认真点头,“这么说这大虫我更不能卖了,得给我爹娘补补。这么多肉,能吃很长时间呢。这东西虽然凶神恶煞,可浑身都是宝啊,多谢吴掌柜的提醒。”
吴掌柜气得仰倒,这哪里是个秀才分明就是个二赖子,偏又不能像对待其他人一样硬抢,心底那叫个郁闷,狠了狠心道:“常秀才,咱们一口价,三百贯钱!这价钱可不低了!”
常喜乐看都没看他一眼,“大夫,这孩子还有多久才能醒?”
大夫道:“我刚才给他扎了针,估摸还有小半个时辰吧。”
常喜乐看着外头的太阳,早上出来得早,现在已经过了午时,他们必须在天黑之前赶回去,路过山林赶夜路太危险。这么一算,他都没什么时间出去晃荡了,这一趟怕是干不成什么事。
吴掌柜见常喜乐这态度,也实在没了办法,要是常喜乐有一点心动他都好办,就怕瞧不上钱的,偏又不能来硬的!之前好像就听说他姐夫在常喜乐手里吃了亏,他还不信,他姐夫也闭口不提,如今看来还真有这可能。
可这老虎他是势在必得,错过这机会以后可就难了,这玩意稀罕可不常见,多的是人要抢。
“常秀才,方才是我失礼,可一千贯钱实在太离谱了,要是这虎皮没伤着还成,这虎皮都被弄成这样了,就不值啥钱了。我是诚心要的,你给个实价,我保证不还价。”吴掌柜态度软和下来。
常喜乐见吴掌柜不再嚣张,这才抬眼与他正经说话,“吴掌柜若是真诚心要买,我这人心软,见你可怜兴许就卖了。可你之前毫无诚意,我觉得就没有必要再谈。既然你现在坚持,卖给你也不是不成,不过虎胆虎鞭虎骨,不能给你。”
吴掌柜差点没有跳起来,这些东西没了,他还买个什么劲!
“常秀才,你可别开玩笑,没有这些我买它做啥?”
“吴掌柜晚来一步,我已经将那些玩意卖给其他人了。我是有功名的人,说话得算数。”
常喜乐说这话的时候是强忍着笑意,现在‘我是有功名的人’已经成了他的口头禅了,虽说说多了自己都尴尬,可效果还是挺不错的。
吴掌柜眉头紧皱,“卖给谁了?”
常喜乐不留痕迹将眼神投到一旁大夫身上,大夫立马心领神会,他知道若他怕了吴掌柜不敢认,以后得了也不敢拿出来。想了想利弊,咬了咬牙走向前拱手道:“在下不才,比吴掌柜快了一步。”
吴掌柜眯了眯眼,“大夫这是想要和我抢?”
大夫道:“不敢,只是先到者先得,是我运气比较好。说来也凑巧,县太爷腿脚不好,我的药方就差虎骨,如今倒是凑齐了。”
大夫也是个人精,故意将县太爷扯出来。
吴掌柜这下不乐意了,“你们刚才是在耍我?!早卖了怎么不说!”
常喜乐道:“你也没有问啊,况且我并不是全卖,吴掌柜还可以把剩下的包圆了。”
“当我傻啊!”
“吴掌柜此言差矣,虎骨大夫也无法全拿走,总是还要剩一些的。再说了,既然大虫内脏如此有用,想来肉也不差,你们要是弄个全虎宴,说出去也荣耀得很。”
常喜乐虽是不忿吴掌柜以及他背后的钱家,就不想让他们逞心如意。可也不想把路堵死,真要得罪狠了,对目前的他和桃源村来说并非好事。
吴掌柜听到这话有些心动,先不说虎肉味道如何,可听这名头就很吸引人。
“没有虎鞭虎胆,叫什么全虎宴?”
常喜乐沉吟许久,露出一副忍痛割爱的模样,“若吴掌柜执意要,我可以忍痛割舍,不过价钱可不能像吴掌柜方才那样没有诚意。”
吴掌柜这下也没法了,对方明显爱卖不卖的态度,只能狠心道:“五百贯!不能再多了。”
常喜乐这下应得干脆,“成交,不过铜钱太重得慌,你给我五百纹银吧。”
吴掌柜本想要舒一口气,听到后面那句差点又给噎住了。
银价是起伏不定的,一般来说一两银子能换一贯上下的铜钱,时多时少,而现在一两纹银能换一千二百文钱,这么一算五百纹银他就得多出一百贯钱,实际也就是六百贯钱。
“常秀才,你也忒会做生意了!一下子就提了一百贯钱!”
常喜乐摆了摆手指,“此言差矣,现在银子是比之前能换更多铜钱,可你要这么想,你这些钱放着也是不动的,过一阵跌价了不又比五百贯钱少了吗?你就当那时候给我的纹银,如此不仅没有提高还少于五百贯!你这是赚了啊!”
吴掌柜听不明白了,“怎么就变成我赚了?”
“五百两纹银价值几何不取决于你的意志,你当这一两能换一千二百文时便是多,你当着一两能换八百文时便是少,你只当这五百两是一两只能换八百文钱,给了我不就是赚了?”
“等等……我怎么越听越糊涂了。”吴掌柜脑子有点转不过来。
常喜乐一副高人模样,叹道:“所以圣人言读书开智,否则混沌度日,枉费入世一场。这般浅显的道理都不懂,真是可悲可叹。哎,天下皆愚民,大不幸也。”
说完还背了一堆又拗口又难懂的玩意,对于大字都不识几个的吴掌柜来说仿若天书。
吴掌柜脑仁有点疼,他打小就讨厌这些东西,为了表明自己不是愚民,连忙阻止:“行了行了,五百两纹银就五百两纹银,说好了,可不能再变了!”
常喜乐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那我们就来签订合约吧。”
吴掌柜十分不耐烦道:“你怎么这么啰嗦啊!一手交货一手交钱,多容易的事,干嘛还费那劲。”
“此言差矣,律法上有书,交易就当签订合约,咱们要照章办事。”
吴掌柜自然不懂律法,但有大宗生意的时候,确实也是要签订合约的,虽觉得麻烦得很,也和常喜乐签了。不过这时候没有犯糊涂,让下人看过之后没有问题,才签订的。
吴掌柜以防夜长梦多,办事效率很高,没一会就让常喜乐拿到了五百两银子。而大夫也用五十贯钱以及免费治疗昏迷的小男孩得了一堆虎骨,虽说少了虎胆虎鞭难免失望,可能得虎骨已是不易,且价格还公道得很,他很满足了。
“哎,还是纸钱方便啊。”
常喜乐看着那一堆重量不轻的银子和铜钱,又看着一直抓着他的手不放的小男孩的小身板,不由担忧他这么小个孩子怎么护这些钱?老虎一事早就传得沸沸扬扬,此物价值摆在那,既然卖出众人皆知他得了一笔钱,到时候就是怀璧其罪了。
而这时,小男孩醒来了。
第13章 ‘昱’,有新的一天之意
常喜乐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目光,也不知道是不是先入为主的缘故,常喜乐总觉得这双眼睛跟动物世界里野生老虎似的,不过看到他以后又变成了动物园老虎的眼神。
常喜乐暗笑,自个真的是越发喜欢胡思乱想了,摇了摇头唤来大夫,“大夫,他醒了。”
大夫一直命学徒关注里头的情形,一听小男孩醒了,连忙走了进来。可刚想要靠近查看小男孩的情况,小男孩原本温顺的模样就变成了狠厉,呲着牙,一副蓄势待付想要朝着大夫扑过来撕碎的模样。
所幸小男孩还受着伤,又被常喜乐抱着,只是吓唬并没有真做出什么事。
大夫吓了一跳,直接往后栽倒,坐到地上。
小男孩瞪着大夫,亮着利牙,蓄势待发。一副只要大夫靠近,他就会猛扑的架势。
大夫被盯得头皮发麻,战战兢兢开口,“这孩子怎么……”
“兴许是在山里接触人少,所以比较排外,你等等,我先哄哄。”常喜乐心底的疑惑更浓了,可下意识想要为小男孩掩饰。
常喜乐用手抚摸他的脑袋,轻声细语道:“没事,不会有人想要伤害你,他是大夫,是想要为你治伤的。”
小男孩望了他一眼,原本凶狠的模样立马变成了乖顺,竟然还用头在常喜乐的怀里拱了拱。一双眼睛水汪汪的,一副依赖模样,还发出‘呜呜’的低吟声。
大夫见此也忍不住笑了起来,“常秀才,这孩子跟你倒是有缘。”
常喜乐也没有想到小男孩这么听他的话,对他如此依恋,可能是之前他受伤之后看到第一个人就是自己的缘故吧。上辈子常喜乐的年纪已经不小,他一直很喜欢孩子,只是身体不好,恋爱都没有谈过,若是早婚都能有这么大个孩子了。
这孩子虽然现在看着有些狼狈,可恨莫名的很入他的眼缘,大概是觉得这孩子和他一样,都是外来人吧。
“我们给大夫看看你的伤好不好?”常喜乐指着大夫,又指了指他身上的伤口。
小男孩眨了眨眼,眼睛十分清澈,完全看不出之前的凶狠。
常喜乐抓着他的手慢慢伸向大夫,见他并不抵触,大夫这才有机会帮他看伤。不过也不能太靠近,否则就会被呲牙警告。
“并没有内伤,皮外伤虽严重,却并未伤及性命,好好养养就成。只是这孩子和常人不同,现在又如此依赖你,不知常秀才该如何处置他?”
小男孩像宠物似的卷曲着身体躺在常喜乐的怀里,常喜乐用手抚着他背上没有受伤的地方。小男孩一脸满足的眯着眼,时不时还用头拱一拱。可一旦有其他人靠近,立马换成一副凶狠的样子,瞪着眼呲着牙警告。
这副模样一看就知道有问题,只是大夫以为这小男孩是傻的,倒没有往其他地方想。还觉得这也就解释了,他为何被其他同伴丢下。受了伤还是个傻子,自然就不在意了。
常喜乐听这话不由愣了愣,小男孩不管是不是他猜想的是虎孩,还是大夫以为的脑子有问题,都是属于不能正常融入人类生活的。况且年纪还这么小,又没有家人亲戚,丢他一个人独自生活,实在令人不放心。
“这种情况一般当如何?”
大夫叹道,“县里头倒是有救济院,可早就荒废了,进去跟在外头流浪也没差别。这孩子卖老虎得了这么多钱,没人庇佑只怕是祸不是福啊。”
常喜乐蹙紧眉头,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若是前世,他有好多种办法安置这个小男孩,可现在却没有那么方便。把这小男孩随意丢弃也是不可能,若出了什么事他这辈子都不安宁。
大夫看得出他的纠结,道:“不如常秀才把这孩子收养了,他现在只认你,其他人都无法靠近。常秀才的人品值得信赖,必定肯定会好好照顾他,又不会贪了他的银两,可若换成其他人就不好说了。总归这孩子也不小了,养个几年就能雇人伺候,你到时就不用管了。”
常喜乐听这话有些意动,可他现在不是一个人生活,也不好直接做决定。
而等两个哥哥回来的时候,一听这情况,立马就应了。
常喜旺道:“这孩子跟咱们家有缘分,要不是他,兴许那大虫就是冲着我们过来了。收下吧,不过就多一口饭的事。”
常喜盛想了想也点头道:“这模样你想把他抛下怕也是不行,带回去吧,当是给你找个伴了。”
也不知是不是那小男孩听得懂,这时候一双眼睛水汪汪的望着常喜乐,让他心里软成一片。小男孩方才被简单清洗了一下,露出了俊俏的小脸,一双眼睛更是黑黝黝清澈漂亮。模样长得非常好,这让人的喜爱也难免多了一层。
“大夫,那就劳烦你帮忙跑腿了。”
大夫笑得和蔼,“这是行善,不麻烦。况且你方才这么低价将那等好物卖给我,这点小忙不算什么。”
常喜盛和常喜旺这时才知道老虎给卖了,一听还是钱家的人,常喜旺直接跳了起来。
“小五!是不是那个什么吴掌柜要挟你了!不成,咱们可不能被他们这么欺负,我要去把那大虫要回来!”
常喜盛也皱起眉头,“这钱家怎么阴魂不散!咱们不能吃这亏。”
常喜乐连忙将二人拦住,“二哥,三哥,你们别着急,我们没有吃亏,甚至还赚了。总归这大虫也是要卖的,无需惹事……”
“我们才不怕他!”常喜旺直接打断常喜乐的话。
常喜乐道:“你们先听我说,我们两家已经路归路桥归桥,何必生事端。我只当他们是买主,该如何如何。这稻香县就那么大,抬头不见低头见,无需闹得太狠。”
大夫也劝道:“做人有时候也得低头,总归没亏还赚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
常喜旺依然不忿,“二哥,这事你怎么看?”
常喜盛想了想问道:“真没有卖亏?咱们虽说收留了这孩子,可这钱还是他自个的。咱们亏点就算了,不能亏了他。”
大夫道:“咱们稻香县不比其他地方,五百纹银已经非常不错了。若是卖到府里倒是能多些,可运过去都臭了不说,成本也就上来了。这条道还不好,指不定还会遇到山匪。”
常喜盛这么一听才算平静下来,常喜旺见两人都这态度,也只能认了。
“原本说好让这孩子自个决定如何处置这大虫的,现在……唉。”
小男孩完全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只在常喜旺控制不住音量的时候呲着牙怒瞪了一眼,只是表达情绪,没有像之前那般威胁。
常喜旺憨憨笑道:“这孩子傻倒是傻了点,却是个护短的。他这模样也做不了主,还好咱们也不算坑了他。”
这话让三兄弟心里有些安慰。
大夫道:“户籍一事一时半会儿办不成,你们是要在县里等消息还是先回去?”
不等常喜乐表态,两个哥哥连忙摇头,在县里等那得费多少钱!客栈最差的通铺一天都要好几个铜板呢,况且还要找吃的,镇上的东西可不便宜!压根没把卖老虎的巨款当做自己的。
常喜乐问道:“这孩子的伤能移动吗?可否还需要在这继续治疗?”
大夫道:“你们小心点就是了,他就是些皮外伤,你们把我配的药带回去,每天记得换就成。只要这段时日不发热,就没什么大碍。等五天后户籍之事办妥了,你们再带过来给我看看就成。”
常喜乐听这话舒了一口气,只是今天他的事办不成了,只能下次再过来了。
“上户籍要有名字,他这模样肯定不知道自己叫什么,不如你们给他起个名吧。”
常喜盛和常喜旺齐齐看向常喜乐,这事肯定得由秀才公做。现在桃源村里新出生的孩子,都是让常喜乐帮忙取名的。
“小家伙,你叫什么名字?或者你想叫什么名字?”常喜乐问道。
小男孩并不知道常喜乐在说什么,眼睛亮亮的望着常喜乐。
常喜乐知道他不会给答案,想了想,“他从今以后会有新的开始,‘昱’,有新的一天之意。不知何姓,就跟着我们的姓吧,常昱,以后叫你常昱好不好?”
小男孩眨了眨眼,长而翘的眼睫毛跟扇子一样。
“常昱。”常喜乐指着小男孩,“你以后就叫常昱。”
小男孩歪着被布条帮得严严实实的大脑袋,低低的‘呜呜’了一声,好像应了一声似的。
常喜乐忍不住笑了起来,用手摸着他的脑袋,小男孩跟个小猫似的拱啊拱。
牛车已经在回程的路上,常喜乐怀里抱着个闭着眼睡觉的超大宝宝,还有一种不真实感。
原本出来是要办事的,怎么就捡回了一个自带干粮的小孩子?想想都不可思议。
常昱却不知道这些,受伤失血过多,之前醒了一会,没多久又睡着了,牛车颠簸也没有将他闹醒。牛车上还堆着被褥和一些吃食,原本常喜乐还想买些布匹给常昱做衣裳,被常喜盛制止了。说家里就有人会织布,莫要浪费这钱。
家里的女人织的布还要低价往外卖,你这高价往回家买,回家可得被骂死。尤其常喜盛说到时候骂的不是常喜乐而是自己,常喜乐顿时不敢再提。不过带回吃食常喜盛就没说啥,毕竟常昱伤了要补补,家里可没有这些东西。
“前面就是仙童坳了,你们说这孩子会不会是那仙童啊?”常喜旺指着前面道。
常喜乐一听,眼睛亮了起来,看来不止他会这么想啊!
常喜盛却道:“胡说八道什么呢,要是仙童怎么会被那大虫伤了?”
常喜旺讪讪挠了挠头,“我这不是想着以前听老人说,从前有个孩子被狼给叼走了,那小孩没有被吃掉,反而被养了起来,结果变得跟狼差不多呢。指不定这孩子也是这样!”
常喜盛没好气白了他一眼,“你想说之前那大虫其实是这孩子杀的?你说你咋不上天呢,尽是会瞎扯,把别人吹牛的事当真了。”
常喜乐忍不住噗嗤一笑,他这二哥还挺时髦,网络流行语都会了。
“看,连小五都笑话你了,你都是当爹的人了,咋还跟孩子似的,满嘴不着调。”
常喜旺和常喜乐顿时讪讪,原本想要认同的声音也给咽回去。
常喜旺左看右看,看到牛车上的那一堆钱,忍不住道:“这孩子现在有这么多钱,得花多久才能花完哦!”
常喜盛不由皱紧眉头,“这钱的事咱们回去还得找里正和族老们商量。”
常喜旺不解,“为啥啊,这钱又不是咱们的。”
“就因为不是咱们的才得找他们商量该怎么处置,这孩子要是寻常人就罢了,等他成人了个他就成,偏是个傻的。不弄好别人还以为我们为了钱收留这孩子,会被吐沫子淹死,五弟的名声还得要呢。”
常喜乐刚想开口说什么,突然好一群人从旁边的林子里跳出来,将他们的牛车团团围住。个个凶神恶煞,一副来者不善的模样。
为首的人挥着手中的大刀,发出‘呼呼’的响声,大声嚷道:“给老子停下!不想死的,把银子给老子交出来!”
第14章 遇匪
常喜乐都想哭了,他这是什么运气,不是遇到老虎就是遇到山匪!这条道明明极少出现这两玩意,怎么今天都让他碰见了,他下次出门一定记得看黄历!
沉静下来,常喜乐大约也明白这一群匪徒为何会出现。
之前他们带着老虎入城在县城里传得沸沸扬扬,只要稍微想想就知道他们卖虎得了不少钱,招来这些匪徒也就不意外了,至于是否和吴掌柜有没有关系就不得而知了。
常喜旺捏紧手里的砍柴刀,嚷道:“我们就一泥腿子,哪里来的钱。”
为首的贼匪嗤笑,“被敬酒不吃吃罚酒,谁不知道你们卖了大虫得了大钱,乖乖的把钱交出来,否则就别怪老子不客气。”
果然和他猜测的一样!
常喜乐眯了眯眼,另外两个哥哥也顿时明白,这是早就在这等着他们呢。
对方有九个人,他们不过才四个人,其中一个是文弱书生还有一个是个受伤严重的小孩,如何能敌对这些恶徒。
常喜盛咬牙,“我们把钱给你们了,你们真能放过我们?”
匪徒头子猖狂的笑了起来,“那是当然,我们要你们的命做什么,又不值钱。”
这群匪徒都跟着哈哈笑了起来,一副嚣张得意模样,其中一个长得瘦小流里流气的匪徒道:“你们全都下来,把身上衣服脱掉,跪在那棵树下,我们老大高兴了就不会杀了你们。”
三兄弟一听心底一颤,这群人不仅是想要抢走银钱,竟是连牛车的主意都打!
这下三兄弟更不乐意了,常喜旺是个憋不住的,起身就想冲过去,被常喜乐拉住。
“三哥,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些东西再贵也不如咱们的命值钱。”
“可是……”
匪徒头子手里大刀在阳光之下发出慑人的光耀,令人胆战心惊。
常喜盛虽也不乐意,可也知道这节骨眼没法硬碰碰,咬了咬牙道:“三弟,听小五的。”
“可是……”
“想想爹娘还有三弟妹,想想你家还不会走路的妞妞。”
常喜旺顿时不敢再吭气了,暗暗啐了一口,垂头丧气的从牛车上下来。
常喜乐怀里还抱着常昱,常昱不喜人靠近,又不肯离开常喜乐怀抱,下车的时候难免速度会有些慢。其中匪徒不耐烦,直接上来想要将常喜乐拽下马车。
匪徒的手才刚伸出来,常昱猛的睁眼,怒吼了一声伸出利爪朝着匪徒一挥。
“啊——你个兔崽子找死!”
匪徒的手竟是被抓出一道见骨伤痕,疼得他眼泪水都出来了,顿时恼羞成怒挥舞着手中的木棒朝着常喜乐砸过来。
常喜盛和常喜旺皆被震惊,可来不及阻挡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大棒子朝着常喜乐砍去。
一切发生得太快,常喜乐完全愣住了,忘了躲避。而这时原本像只猫窝在常喜乐怀里的常昱突然猛的朝着匪徒扑过去,直接将匪徒扑倒在地,伸出手猛的往匪徒脸上招呼,顿时一片血肉模糊惹得匪徒惨叫连连。
众人这时都反应过来,匪徒见状挥舞着手中的武器朝着常昱袭来。这时候被常昱袭击的匪徒已经没了动静,常昱四肢着地,头仰了起来,见匪徒们来势汹汹,如虎一般怒吼了一声,伏地身子,瞳孔收缩,呲着牙如利剑一般朝着匪徒首领扑过去。
顿时,又是一声惨叫响彻云霄。
小却灵活的常昱像一只幼虎一般在人群中穿梭,游刃有余的攻击着这群匪徒,猛扑、挥抓、撕咬,竟让一群大汉对他毫无招架之力。常昱的速度又快又狠,力气也十分惊人,只把一群匪徒打得惨叫连连。
有匪徒想要挟持看起来最弱的常喜乐,可常昱跟背后长眼睛一样,根本不给对方机会。而且对于这些人他下手更狠了,一巴掌拍过去,一个大汉竟然飞了好几步远,当场昏迷。
三兄弟目瞪口呆,除了时不时上前补一脚就没有发挥的余地了。
不过片刻时间,九个匪徒竟是全被打倒,几乎全都昏迷过去,只剩一两个那惨叫连连。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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