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全世界都逼我当替身BE版 作者:童格
第9节
班主任:“等等,你回来。你妈妈,已经去世了?抱歉抱歉,我不知道,老师不是故意想要让你难受的。”
我:“无所谓,反正我对她没什么印象,我是我哥带大的。”
班主任:“……你还记得她是怎么死的吗?”
我:“撞车?生病?嗑药?随便你挑一种,反正死了就是死了。”
班主任:“难怪你讨厌写《我的母亲》……言言乖,以后碰到这个题目你可以不写。那你爸爸呢,知道他的电话号码吗?老师想和你的爸爸聊一聊。”
我:“他在和他老婆吃饭,打了也不会接的。”
班主任:“他老婆?!等等,你刚才不是说,你妈妈已经去世了吗?”
我:“你不知道吗?他是我养父,有自己的家庭,我和我哥只是户口落在他的名下方便上学而已。我哥说,他是个心肠很软,但没什么本事的老好人,当年无意间遇到我妈,觉得她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挺可怜的,所以才收留我们给口饭吃。虽然他不准我叫他爸爸,但我还是挺喜欢他的,每年我过生日,他都会带我出去吃肯德基,而且还点最大的全家桶套餐,省着点吃的话,能够我和我哥吃一个星期呢。不过我哥说,以前妈在的时候,他对我们更好。妈妈死了以后,他就不经常来了。他家里人好像特别讨厌我们。”
班主任:“……原来是这样……那你的亲生父亲呢?”
我:“(耸了耸肩版,一脸的无所谓)谁知道呢,反正我从没见过他,说不定早就已经死在粪坑里了。”
班主任:“(惊讶)那可是你的亲生爸爸啊,你难道就一点都不好奇吗?”
我:“这有什么可好奇的?反正我哥说了,我亲爹害了我妈一辈子,是世界上最大的人渣败类,比葫芦娃里头的蛇精和蝎子精大魔王都要坏,我巴不得他不要出现呢。不过如果我哪天特别倒霉,碰到他的话,我哥说了,叫我赶紧捂住耳朵不要听他的话。老师你知道吗,我看动画片的时候,发现里面的大坏蛋都会妖术,小孩子很容易就被他勾走魂魄,很可怕的。但是我不怕,遇到他的话,我绝对不会像电视里的笨蛋那样被洗脑,我会勇敢地拿刀直接把他给捅死,就像这样(反复向前刺)”
班主任:“我的天呐!你到底是从哪里变出刀来的?!许言!快点给我放下!!!”
我:“老师,你那么害怕干嘛?小蝴蝶刀而已。”
班主任:“不要顶嘴!许言,听老师的话,你赶紧给我把它放下……对,就像这样……小心,动作慢一点,千万不要伤了你自己…………呼……(抢走桌上的刀)没收!!!!!!”
我:“啧——”
班主任:“你那是什么表情!给我认真坐好,挺胸直背,不准露出怪表情……你这孩子真是……你的家教简直就是……你们家真是……哎……许言,老师是很严肃的跟你讲这句话的:刀,是凶器,很危险。你千万不要把它当成玩具,老师是认真的,你要是拿刀不小心碰到别人的话,对方是会立刻流血的,如果像你刚才那样捅到别人肚子里的话,一个搞不好说不定真的会死人!你知道什么是死吗,就是会变得像你妈妈一样…………哦,不,不好意思,老师不是故意提起你妈妈的,你不要难过。总之,你以后再也不要玩这么危险的东西了。”
我:“是——”
班主任:“你不要这么不耐烦,老师是很认真跟你说的。哎……你到底是从哪里弄来的,这可不是普通的水果刀,这是管制刀具啊。”
我:“是吗?可是我哥床底下有好多呢,随便卖出去一把,能管一个星期的伙食费。你知道吗,他还有把更长更锋利的,玩得特别溜。就是像这样拿在手上,先是这样这样,再那样那样,看我嘿嘿哈哈!我打——然后那些欺负我们的小混混就全都倒下了。我哥可帅可帅了!老师,我跟你说,我哥特别厉害的,一对三,眉毛都不带皱一下,而且全程只用一只手一只脚,道上的锋哥可欣赏他了,上次还想要收他当小弟。”
班主任:“停停停!道上的锋哥是怎么回事,收小弟是什么意思?”
我:“老师你好笨哦,怎么能这都不知道呢,你难道没有看过电影古惑仔吗?他们就好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啊!又帅又酷!锋哥就是所有古惑仔的老大,整个黑道最牛逼的人物,长得好凶好凶的,身上还有这么长一道刀疤。”
班主任:“……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哥好像还只是个初中生吧。”
我:“初三!我哥说了,等毕业他就不念了,跟着锋哥去当打手,以后做个黑社会老大。”
班主任:“……你知道什么是黑社会吗?”
我:“嘿,这有什么不懂的。看上海滩就知道了,我哥就当电影里的发哥,穿长长的黑色风衣,戴着墨镜,后面跟着一大帮小弟,然后对着坏人抬手就是一枪。(用手比划成小枪)biang——biang——砰!嘿嘿,帅吧!以后我哥会比这更帅!锋哥说了,要是他表现得好的话,就选他当盖世帮的下一任帮主。怎么样,牛逼吧?”
班主任:“哎……(头疼按住太阳穴)你家除了你哥,还有没有其他亲戚?”
我:“不知道,要问我哥。”
班主任:“那你还有没有其他兄弟姐妹?”
我:“不知道,问我哥。”
班主任:“那或者是你妈妈的朋友,同事之类的?总之就是能够照顾你们的成年人。”
我:“问我哥。”
班主任:“怎么什么都是问你哥……好吧,那你哥几点放学呢?”
我:“……(警惕)老师你想干嘛?”
班主任:“还能干嘛?当然是去家访啦!你这种情况,老师怎么可能放得下心来。今天放学后来找我,老师必须要去你家看看。你也好,你哥也好,都还是未成年人啊,老师怎么可能不管。”
我:“啊?去我家?不要了吧……我哥他很凶的……他揍完我一定就会接着揍你的,老师你还是不要去了吧,我不想害你进医院啊。我说真的,不骗你的,我哥平时就跟冰山一样,但惹到他,绝对是炸药爆炸啊。他拳头可硬可硬了,揍人好疼好疼的,老师你不要去啦……”
班主任:“你到底是有多怕你哥啊?”
我:“反正不管你说什么我也不会同意的。”
班主任:“一个肯德基全家桶。”
我:“你赢了。”
班主任:“…………你也太好收买了吧。”
那天放学后,我抱着一大桶肯德基,蹦蹦跳跳地带班主任回了家……
然后果然被我哥揍了一顿。
不过事后,他和我班主任聊了很久。
两个人的表情都很严肃,我哥还摸着我的脑袋叹气,说,像我们兄弟这样的情况……再叹气。
我那时候小,感受不到他们所说内容之沉重。
听了一小会儿,发现他们讲的都是钱啊钱的,很快便失去兴趣,于是跑隔壁虎子家蹭动画片看了——我家是没有电视机的。
等班主任走了以后,我哥把我拎回去,逼我写作业。我屈服在他的铁拳下,乖乖写完后,到点刷牙洗脸睡觉。
但我哥却没有在往常的睡觉时间上床。
那一夜,我哥在黑暗中的窗边,看着天上的月亮,发了很久的呆。
然后第二天早上,他在餐桌边宣布,他要考高中。
现在回想,那一次家访其实影响深远,若不是因为那个善良而又固执的小老师,我哥说不定真的初中毕业就混黑道去了。
幼年的我懵懂无知,用一个肯德基全家桶,就卖掉了黑道大哥的未来。
但是我一点都不后悔。
我哥是那样的惊才艳绝,若不是受生活所迫,他那样的天才,绝对应该是人中龙凤,成为让所有人瞻仰的存在。
即使是暂时被贫困绊住了脚,只要给予足够的时间,他势必将一鸣惊人,飞龙在天。
他是我的偶像,是我至生追求的目标,是我永远无法抵达的高度。
他是那样的强大而又不可思议啊。
我从不曾怀疑过他。
我深深的信赖着他。
然而他却失踪了。
【162】
(回忆·我哥·下)
我哥失踪那年,我正在读高一,我发小的腿摔瘸了,治疗费昂贵得简直就是天文数字。
如果说我家是“穷”的话,那么我发小家便属于“活着简直就像是奇迹”的那一类。
我好歹还有个我哥,养父也会时不时偷偷塞点生活费给我们,所以生活虽然艰难,但勉强还能过下去。
但是我发小呢?
我发小他什么都没有。
他妈是妓女,他爸是赌鬼,他在贫民窟里朝不保夕,天天饿肚子不说,还要防范他爹娘突然冒出来把他卖掉换钱。
所以当时医生把医药单给我们一看,我俩连挣扎都没能挣扎一下,直接就绝望了。
这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失手把我发小推下楼梯的,全部都是我犯的错,为什么老天不惩罚我,却要惩罚到我发小的身上?
我跪在我发小病床前,哭得浑身颤抖,恨不能捅我自己两刀,好让我发小解恨。
事实上,我真的捅了。
但是,却被我哥阻止了。
于是我只好继续跪在我发小的病床前哭。
我发小一开始还能很镇定的安慰我,可到了后来,他也忍不住了。
毕竟只是个十几岁的小崽子,再怎么成熟也是装出来的。
我哥把他往怀里一搂,我发小的眼泪水就哗哗的流了出来。
他说:“冰哥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啊?”
冰哥指的也就是我哥,我哥全名是许冰。
我发小边哭边痛骂他爹妈,痛骂学校,痛骂命运,甚至痛骂他自己。
可他就是不骂我。
他也不骂我哥。
我和我哥,大概是他晦暗的人生中,唯二对他好的两个人吧。
我发小把我哥的衣服都哭湿了,最后直接哭晕在他的怀里。
失去意识前的最后一刻,他呢喃着说:“冰哥你救救我好不好,我不想当一辈子的残废啊。”
我哥温柔地把他塞进被窝里,亲吻他的额头,替他掖了掖被角,然后出去买了一包烟,坐在病房外的塑料椅子上一个劲地猛抽,搞得走廊上烟雾缭绕就跟火灾现场似得,护士差点没直接叫保安把他给打出去。
我俩被赶出病房,坐在大楼外的台阶上,我靠在他的旁边,呆呆的看着走廊。
肿着两只眼睛其实什么都看不清,只觉得眼前一切都失去了原本的模样,光怪陆离,仿佛连世界都扭曲起来。
我们两个都不说话,就这么静静的坐着。
也不知道究竟过了多久,我对我哥说:“我以前自诩学校一霸,自认打遍天下无敌手,觉得自己拽到天上去,全世界你排第一,我排第二,咱俩合起来是最强组合。但是今天,我却突然发现自己啥都不是,弱到极致,就是个渣。我以为能够保护一辈子我发小,但是我忽然发现,其实我的手上一点力量都没有。”
我问我哥:“为什么在人生最绝望的时刻,我们连个能够求助的对象都没有?”
我问我哥:“我们已经活得这么辛苦了,为什么命运还要如此玩弄我们?”
我哥没有回答。
他递给我一根烟。
我人生中抽的第一根烟。
我哥看我呛着把那根烟抽完,然后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恭喜你,长大了。”
在混混的观念里,成年与否,和年龄无关,有时候仅仅在于一根烟而已。
少年无愁,不识烟滋味。
品得出烟的好处,也就意味着长大了。
一包烟抽完了,他人也走了。
他说他出去买烟。
结果一买就买了大半夜。
等到天都彻底黑透了,全世界都睡着了,他拖着一个拉杆箱回来,把睡着的我给摇醒了。
然后在我瞠目结舌的目光中,我哥打开行李箱拉链,露出一整箱子的红色毛爷爷。
卧槽!
我狠狠甩了自己一个耳光,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从病房的椅子上跳了起来冲他叫道:“日哟!哥!你太牛逼了!你难道是救世主变的吗?!”
我哥懒洋洋的咬着一根烟,挑眉冲我露出了痞子般的笑容。
那笑容,至今难忘。
我不知道我哥是如何在一夜之间,像变魔术一样变出那一箱子钱的。
我只知道,那些钱治好了我发小的一条腿。
剩下的钱,让我从高中读到大学毕业。
但我哥却在不久后失踪了。
他失踪后没几天,道上的锋哥也死了。
据说,他和他的十几个人渣手下,一起被剁成了肉泥。
场面之血腥,就连办案多年的老刑警都看吐了。
锋哥是盖世帮的老大,而盖世帮则是当时市内的第一大黑帮,杀人贩毒人口贩卖,各种坏事无恶不做,为了赚钱简直丧尽天良,不知道有多少人做梦都想除掉这颗大毒瘤。可无奈,老大上头有人,而帮派在本市发展三十多年后,势力大的几乎难以想象。以锋哥这些年所犯下的罪恶来看,他如果被抓进去的话,就算判十次死刑也是不够的。
所以分尸案一处,众人无不称手拍快,案件几乎立刻就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可是凶手却始终找不到。
究竟谁才是开膛手杰克,众说纷纭。
案情扑朔迷离,即使直至今日,仍未侦破。
没过多久,锋哥的手下也树倒迷糊散,曾经声势滔天不可一世盖世帮,也从此彻底成为一个过去的传说。
再许久之后,连传说都没什么人提起了,盖世帮彻底湮没在历史的潮流里。
而同样被时间遗忘的,还有我哥。
我甚至不知道他到底是活着还是死了。
我对他最后的印象,是他咬着烟蹲在一箱子钱旁,仰头冲我坏笑的模样。
而道上有关他的最后消息,则是命案当晚,在盖世帮的私人高级俱乐部里。
有人曾看到我哥全身赤裸,好像牲畜一样四肢着地,眼上戴着黑色皮眼罩,嘴里塞着口塞,脖子上套着铁狗环,让人用狗链牵着向前爬。
在包厢房门短暂打开的一瞬间,透过那道窄窄的门缝,那人看到了世间最淫乱的画面。
然后我哥一步一步地,爬了进去。
☆、第16章
【163】
根据警方的事后调查,那是一场集体群趴。
参与者除了盖世帮老大锋哥之外,还有已经落马的前任市长,前任省长秘书,隔壁市的纪委书记,云南来的贩毒老大,方姓富商,数十名小明星,俱乐部头牌等。
这条消息,我是从报纸上看到的。
但是记者写得语焉不详,没有透露具体的人名,并且报纸很快就被强迫回收,第二天还特意发布了关于头一天信息的澄清,说群趴之事乃道听胡说,名单更是做不得真。
我打电话给报社,但对方却一个劲儿地否认。
想要联系记者,记者却出车祸被撞死了。
去找警方,更是直接被踢出了大门。
一切就好像,冥冥之中有只手,从上往下压下来,将整件事摁进沙漠里,然后流沙将事情的真相淹没,案件的参与者再也无法找到。
我把那张报纸剪下来,根据上面的职务和信息,一个个排除地找过去,但收获甚少。
那几个高官,之后不是出事故死了,就是神秘失踪了。
而云南来的毒贩也已经关牢里去了,毒贩具体叫什么名字我也不知道,因此没法探监。
姓方的富商更是毫无头绪。
至于那些小明星……呵呵,报纸总共就“小明星”三个字,上哪儿问去啊。
头牌更别提了,锋哥一死,俱乐部就立刻关门了。警方调查结束后,直接倒闭,然后被卖给了其他人。几经转手,成为了现在金碧辉煌的……洗脚城。
我深深地相信,我哥还活着。
这么多年来,我也从来没有放弃过调查。
但是,我实在是空欢喜了太多次,也失望了太多次。
随着一条条线索的关闭,希望之光也随之而黯淡下去,以至于“死亡”这个恐怖的可能性,频频在夜深人际的时候,浮上我的心头。
然而就在我即将绝望之时,在大陆南端的香港,一个从未踏足过的商场里,我哥的身影忽然从我的眼前一闪而过。
你说,当我抓住我哥的手之时,我又怎么可能不热泪盈眶呢?
“哥!!!”商场里,我几乎是用全身的力气大声吼出这个字,死死拽着那人的手,用力朝自己一扯。
眼前的一切仿佛变成了慢镜头。
那道让我魂牵梦萦的身影,踉跄着被我扯出人群,然后缓缓的转过头来,露出一张漂亮的好像直接从时装杂志上走下来的脸。
我哥+桃花眼+眼影+右眼角泪痣+口红+长马尾+高跟鞋=?
我:“……”
对方:“……”
我:“你谁?”
【164】
(回忆·香港初遇薛一·上)
被我从人群里扯出来的男人,身高起码一米八,宽肩窄腰,大长腿,全身一丝赘肉都没有,天生的衣服架子好身材,仿佛是专门为t台量身打造的国际名模。
他还特别有范儿地穿了一件黑色铆钉骷髅头夹克,下身是破洞牛仔裤,露出一大截白皙的脚踝,一身暗黑系朋克的打扮。
一只手被我拽着,另一只手则懒洋洋的插在裤子口袋里,漫不经心地从上往下俯视着我,嘴里嚼着口香糖,眉目间隐藏不住的嚣张。
毫无疑问,他和我哥很像。
无论是那张极具侵略性的俊脸,又或者是看了就让人不爽想要干架的讨厌眼神。
可问题是……
我哥的脑袋后面没有长过肩膀的马尾辫,睫毛上也不会涂浓黑卷翘的睫毛膏,对烟熏妆更是避之不及,更别说涂紫黑色的口红了。我哥那种人,是宁可被打死,也不会在自己脸上涂抹化妆品的。
至于一只耳朵空着,另一只耳朵上戴一长溜的黑曜石耳钉?
对不起,我哥他是个平衡狂人,讲究万事万物需得对称,最喜欢的数字是8,最喜欢的图案是o,两只袜子颜色不一样都会让他抓狂。
小学我有次睡糊涂,走到学校大门口才发现袜子穿错了,结果硬生生又让我哥给撵回家去换。天见可怜啊,我家离学校来回一个多小时,差点没跑断我的腿。
而让我否认对方身份的决定性因素,则是他脚上穿的那双高跟鞋。
虽然露出一大截白皙脚踝,穿这种黑色高跟系带凉鞋,确实很漂亮,也很时髦。
可问题是……
尼玛他是个男的啊!!!
尼玛他不但是个男的穿“恨天高”,他还涂指甲啊!!!
大红大红的脚趾甲啊!!!
看得我几乎当场就崩溃了啊。
这个不男不女的人妖到底是谁?!
快点把我哥的脸还给我!!!
【165】
以上一系列思考都在极短时间内完成,现实中,我刚拽住他的衣服迅速瞅了一眼,接着便表情呆滞整个人愣住了。
“你谁……”我傻傻的问道。
“喂喂,你这话说的可真是……”对方噗嗤一声就笑了出来,“明明是你先把我给拉住的,这个问题难道不是更应该由我来……”
他忽然“咦”了一声,懒散轻佻的表情猝然一凝。
他蓦地扯着我的手臂将我拽了过去。
毫无防备之下,我踉跄向前,撞进他的怀里,紧跟着下巴一疼,被他扣住下巴,脸也随之而抬了起来。
一瞬间,二人视线相对。
宛如镜般的瞳仁里,同时倒映出另一张与自己极其相似的容颜。
简直就是在照镜子!
他瞳孔猛缩,不敢置信地瞪着我。
那眼神,与其说是在看我,不如说是在看世界第八大奇迹。
“你的脸!”他震惊万分,颤抖着将手放在我的脸颊上,“为什么你和我长得这么像?!”
【166】
他的难以置信,在我这儿,却变成了理所当然。
虽然我和我哥的亲生父亲不同,但好歹也是从同一个肚子里滚出来的,母亲的基因再稍微强大一点,兄弟二人长得像有什么好稀奇的。
相比之下,更奇怪的反倒是这个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钻出来的……不男不女。
为什么他会长得这么像我?
或者更准确的说,是像我哥。
很显然,对方也同样被这个问题所困扰。
一开始,我以为他只是在无意识地抚摸我的脸,但没多久就感觉到了他手法的不对劲。眉骨鼻梁、鬓角耳边、脸颊下巴……他简直就像是最严谨的外科整容医生,仔仔细细地检查我的每一寸肌肤,每一块骨头,甚至就连我的脖子都不放过。
我心中忍不住吐槽,这家伙怎么回事?难不成以为我戴着人皮面具或是整了容?
不料我竟不幸说中,他居然还真是这么想的。
“奇怪,不像是整过容啊……”他百思不得其解的蹙起眉来。
我都快气笑了,忍不住想要呛他两句,可是,他的表情实在是太严肃太认真了,以至于我竟然看着看着,眼里不由有了湿意。
可恶!
顶着我哥的脸皮,还露出跟我哥一样的表情!
这他妈的也太犯规了吧!
不受控制的泪水涌上了眼眶,“喂,别摸了……”我用力吸了一下鼻子,瓮声瓮气地问他,“你,你叫什么名字?”
他没有回答,而是表情复杂地看我一眼。
那欲言又止的模样,和我哥简直就是一个炉子里做出来的。
小时候每当我向他追问有关妈妈的事情时,他就总是用同样的眼神看着我。
妈的!
他和我哥实在是太像了。
不,不是像。
简直就是同一个人嘛!
等等等等,事情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先让我先暂停一下,我可要好好儿考虑一下这个问题:
穿高跟鞋的男人=我哥。
以上这条猜测,真的完全不可能成立吗?
【167】
咱们民间有这么一种说法:“女儿长得像爸爸,儿子长得像妈妈。”先不考虑这话科不科学的问题,但既然这话能在老人们之间口口相传几千年,自然是有它长期存在的道理。更何况,这种情况不是也很常见吗——刚当上新爸爸的同事拿小孩的照片给你看,你一瞧就直接拍大腿,“嘿!果然是亲生的!瞧那鼻子眼睛,完全就和你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嘛”。
更何况,早就有国外的科研机构做实验,最终证明了人的容貌是由遗传基因决定的。这事儿前段时间还听我发小当趣闻提过,说是荷兰某大学的一只研究团队,采取了10000个不同国家、血统、性别、年龄段的人做样本,通过获取他们的三维头部磁共振成像和二维肖像照片,从而根据面部特征进行全基因组的关联分析。实验结果发现,人体中有5个关键的基因(prd16、pax3、tp63、c5orf50、l17a1),决定着人的9个关键面部特征(额骨、上颌骨、下颌骨、颧骨、眶骨、鼻骨等)。
我不是搞科研的,这些专业的知识我不懂,但至少他们的实验结果说明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天下间绝对不存在毫无理由的容貌相似!
所以,综上所述,这个男人和我哥之间,必然有着远高于“陌生人”的“关系”。
那么,这个“关系”,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这个“关系”,会不会就是“=”呢?
【168】
对方与我和我哥,在相貌上的极高相似——说是说“极高”,但实际上,我觉得一旦接受了对方的“人妖”设定后,他和我哥完全就是“同一个人”嘛。
而我之所以觉得这个人不是我哥,是因为笃信我哥讨厌人妖,觉得他无论如何也无法忍受自己变得男不男,女不女的。
虽然这种类型在国际时尚界特别吃香,但如果是我哥的话……
我冷不丁打了个寒颤。绝对会被我哥揍死的!
不可能!这个人绝对不可能是我哥!
可话又说回来,与我哥分别至今,已逾六年。
六年是一个什么概念?
六年相当于31556926分钟,189341556秒。
这段时间实在是太长了,长到即使一个人发生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也是完全合情合理的事情。
是啊,我都能从未成年人变成上班族,我哥为什么不能从一个男人,变成一个……呃……穿高跟鞋的……人妖?
除了有血缘关系,两个完全陌生的人,又怎么可能会长得一模一样呢?
是啊,眼前的男人确实是个人妖,可是,谁说我哥就不能当人妖了?
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我哥充当的一直都是家里顶梁柱的角色,他硬到了极致,仿佛永远都是武力值爆表的悍匪,百折不屈的硬汉,强大得不会被世上的任何事物所击倒,搞得我小时候老犯迷糊,觉得自己一定是被他从垃圾箱里捡回来的,因为和他相比,我实在是太弱小。
可是,难道我哥真的是那么强大的人吗?
他真的……想要当那么强悍的人吗?
有没有可能,他的内心深处隐藏着一个女版的他?
他只是被“哥哥”这个身份所束缚,为了照顾弟弟而不得不假装坚强,伪装强悍?
所以……
整个事情的真相是……
我哥(以前为了照顾我而不得不放弃)的夙愿,是成为一个女人(或者人妖?)
而因为某种我目前还不知道的原因,我哥和我分开六年后,内心压抑的本性得到释放,最终衍变成了我眼前的这个人。
换句话说。
高跟鞋男人=我哥。
对方就是我哥!
【169】
“哥……是你吗?”越想越觉得自己猜对了,我怯生生而又充满渴望地抓住对方的衣角,整只手都是在颤抖着的。
他欲言又止地看了我一眼。
泪水瞬间就流了出来,我的视线立刻就模糊了。
对不起!哥哥!原来这么多年一直都是我束缚了你。
对不起!哥哥!没能让你自由自在地变成一个人妖。
对不起!哥哥!我竟然仅仅因为你变成了人妖,就不敢认你了。
我这样丢脸的弟弟,还有资格做你的弟弟吗?!
哥!!!
“哥……我是你的弟弟许言啊!……你为什么看着我却不说话……我是小言啊,哥。”
用力擦了一下眼睛,袖子立刻就湿了。
“哥,你为什么要用这么陌生的眼神看着我,难道你不记得我了吗?哥哥,我是你的弟弟啊!这么多年你都到哪里去了?你到底跑去哪里了啊!”
我是个感性而又冲动的人,虽然拼命想要压抑住,但对哥哥的思念还是让我失了控。
我重重的一拳捶在他的胸口:“你说啊!这些年你都藏到什么地方去了,为什么明明还活着,却不来找我们?为什么你不说话啊!你说啊,哥!我一直都在找你啊,你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们……”
“哥!我好想你啊……”我嘶声裂肺地哭喊着一拳打向他,拳头却被用力抓住。
我哥表情古怪的看着我。
我泪眼婆娑看不清他的面容,只知道他肯定在看着我。
鼻涕快要流下来,用力擤了擤,视线又模糊了。
泪水无声无息地往外涌,也不知道究竟过了多久,我听到他用十分不确定的语气问道。
“我们认识?”
【170】
我们当然认识!
你是我相依为命的哥哥!
失踪六年的哥哥!
我们怎么可能不认识?!
汹涌的情绪跟着泪水大量喷涌而出,刚见面时的怀疑全都被我抛到脑后,我竟然在人来人往的商场走廊上,放肆大哭起来。
“哥!你是不是失忆了啊?你为什么不认识我了啊?我是你的弟弟许言啊,我好想你啊,哥!这么多年一直都想着你啊!哥!你为什么会不认识我了啊……”
我哭得像个找不到回家路的孩子。
脸皮算什么?!
节操算什么?!
只要我哥能够找回记忆,就算是拿刀捅我的胸口都在所不辞!
我闹出的动静实在是太大了,旁边提着购物袋的客人们纷纷停下脚步,惊讶错愕地看着我们。
“我哥”让我搞得手足无措,好像被冤枉的嫌疑犯一样举起两只手,大步后退着离开我的身边,扭头无辜地看着旁边围观的人群。
肢体语言很明显是想要和我撇清关系,仿佛在告诉大家“我不认识这个人啊,你们看我干嘛,不是我惹哭他的啊”
但是他这番动作很明显是达到了完全相反的效果,哼,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就是罪魁祸首。
耳边响起了各种义愤填膺的声音。
“太过分了吧,他是想撇下另外一个人逃掉吗?”
“怎么会有这么渣的男人,把别人惹哭了还急着撇下关系,啧啧啧。”
“他弟弟哭得好伤心啊,怎么办,好想给他递纸巾。”
“怎么回事?家庭伦理大戏?年度撕逼大战?这俩兄弟到底怎么了。”
“有话不能好好说吗,这哥哥也真是的,不管你弟做了什么,也不能让他大庭广众之下哭啊,太没有责任心了吧。”
“你看那个哥哥,穿的人模人样的,没想到私底下是个混蛋。说不定当年做了什么坏事畏罪潜逃,他弟弟来找他,他居然还假装不认识。呸!败类!”
……
无数的视线聚集在我的身上,耳边响起各种嗡嗡嗡的讨论声,而我全都通通无视掉,只知道死死地揪着我哥的衣服不放手,伤心的哭着说:
“哥,你当年怎么可以那么狠心的丢下我不管啊,连个纸条都没有留下,你到底在害怕什么啊?你别不认我啊,就算你真的宰了锋哥成了杀人犯,我也不会嫌弃你的啊,你永远都是我哥啊……”
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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