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关系 作者:豆腐心芹菜
第4节
随手捡起一颗糖丢进咖啡里搅拌着,看着它慢慢溶化,最终变成泡沫再也看不到。
假么?可是‘真’又是什么?
呵,是那颗糖吗?可惜啊……现在,再也找不到了吧——什么时候丢的?忘了……
端起桌上早已凉透了的咖啡,喉结滑动将它喝完,还是——好苦,不过没关系了。
起身拍了拍对面那个头,“走了,还喝,快上课了!”
“哦哦,等等——还有一点儿,哫哫——”
“喝东西不要发出声,你是一辈子没喝过吗?”
“哎呀~贞子,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是暴发户吗,哪有优雅那东西,而且我可是很珍惜和贞子在一起的每分每秒啊,喝得慢些不就可以和你待久点儿了,还有谁叫你喝那么快,都不等我……”
“住嘴了,不要拖延时间,不喝就走。”
“唉唉唉,喝喝,当然要喝,”咕噜一口喝完,放下杯子“走了,呵呵……”
看他那狗腿样,陆峥无奈地摇了摇头,“出门可不要说认识我!”
“晚了,大家都已经知道我们陆大神有个名叫王荣祖的小尾巴了……”
正午的阳光有些灼热刺眼,可打在两人的背影上却又那么柔软。明明个子比旁边的人高许多,可表现得却十足地像个狗腿子,就差吐舌头了吧。
也许,这个世上除了亲情爱情还是存在一样能温暖人心的东西……
两周后的考试陆峥当然轻松过了,并且还得了第一,这大大出乎众人的意料。
办公室,
“陆峥,虽然你这次考得不错,但是不能骄傲自满……”也许是想到了陆峥平时稳重的表现,胡凌顿了一下,换了个坐姿继续道:“这以后我就不再是你的班主任了,但是最后还是要再说一句,老师知道你不是池中物,以后也不会局限在这方寸之地,外面的世界很大,但也容易晃花眼,老师希望你能一直保持这份稚拙的心,你认为对的就坚持下去,不要放弃。”手捏了捏鼻梁,似乎是很累了,“唉,看来真是老了。行了就这样,你出去吧。”
“谢谢老师,我永远记得您的教导。”说完,弯腰真诚地鞠了个九十度的躬转身离开。陆峥心里是感动的,虽然这个班主任有时脑回路不同于常人,但至少这个时候是认真的,他知道这些话是胡老师对他的告诫,突然觉得以后再也不会有机会遇到这样和蔼的能和学生玩成一片的老师了。
走到门口,陆峥隐约听到“唉,这下便宜郭老头了。”
无声地笑了笑抬头望向远方,目光清扬悠远似是穿过了云层,到达了那个谁也到达不了的地方,“当然,这里可不是我的终点……”话音未落便随风而散。
初三的生活没有什么变化,自从沈煜启搬走后宿舍再也没有人住进来过,陆峥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不过有单人间住还不好嘛。吃着食堂的大锅饭,周围也都是新的面孔,只是比起初二要更忙碌些,因为初三升学考试迫在眉睫。
不过忙些更好,这样就没时间去想那些有的没的了。
对于陆峥,不止初二,就连初三的那些人也都熟识了,不过这个认识是充满火药味的,毕竟被个比自己小几岁的学弟比下去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不过身在学校这种书香云集的地方,再大的火药味也着不起来,最多放放狠话,再加上废寝忘食努力超越陆峥挽回面子。
见过社会冷暖的陆峥,对这些中二病严重的少年的蛇精行为可以完全无视。有时候还是需要给别人留些自尊,谁让娃纸内心太过于脆弱,搞不好会彻底伤害一个幼小的心灵,所以适当地睁只眼闭只眼是有必要的。
不过事实证明,陆峥的处事手段有待加强,毕竟蛇精病的思维是无法理解的。
原本和王荣祖约好一起去外面搓一顿的,结果被前面忽然插过里的咸猪手给“劫持”了,陆峥秉持着君子动口不动手的原则(其实是打不过,对面那壮实的高个儿看上去就不是他能单挑的,况且这可不是单挑,是群殴)静观其变。
“喂,小子!听说你最近很嚣张吗。”
陆峥很无辜地眨巴眨巴眼,有吗?他还真不知道诶。
步舟耐性不太好,直接拽起他的前襟,“老子在和你说话,你竟敢不回答!”
陆峥无语,难道他要说没有?这也懦弱得太毁人形象了。还是直接粗暴地来一拳,让他亲身体验一下何谓“嚣张”?这个貌似可能性不大。
“这位兄弟,你我素不相识,今天想必也是第一次见面,你将一个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如此郑、重地请到这里来,而后二话不说一上来就是这种粗俗的话,不觉得有失风度吗?哦还有,就算我嚣张了,对象也应该不可能是你吧,既然不是你,你是打着谁的旗号来干这种事的?你心里难道没有一点儿愧疚吗?
唉,没有资格教训我的你请老实地待着吧,当然,想教训我也可以呀,你让那‘受害者’亲自来找我,我一定奉陪,你——就不要自找麻烦了。
乖乖去上课得好,本来智商就不够用了,还不好好补补,不知道你还也没有机会达到水平线?回去好好看看电视剧吧,它应该还可以拯救你跑马的情商。要知道威胁学生,罪名可大可小,一不小心我的小心灵受伤了,那可就不好了。
哦——最后送你一句话:人太有用了只会被利用。不过我相信,凭你现在的样子,利用还是不够格的,你安心。”
陆峥说这话时语气悠哉悠哉,完全没有被“绑架”的自觉,当然,那是他知道这些人不可能对他做什么。
“你……”
这娃情商根本就不在线,被陆峥这一通轰炸就没得话反击,连来的目的都忘了,这可能也是他会被利用的原因吧。
也是,这娃一看就知道是那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生物,弄得陆峥都不好意思再捉弄他了。
听着这暗含讽意的话,步舟本该生气的,可是看着面前侃侃而谈的少年,他似乎连生气的念头都很难产生,并且竟然还觉得这少年说得好像非常有道理。
唉,只怪我们陆峥长得太具欺骗性了。
步舟身后跟着的小弟中有个机灵的,似乎知道大哥产生动摇了,立马上前来对着步舟耳语道:“大哥,别忘了我们的目的,这小子这么嚣张,当着大哥的面都敢如此,可见在其他人面前更无法无天了,我们不好好教训他一下,如何对得起我们‘校霸’的名号?大家可都很期待大哥为他们出头啊。”
第27章:校园一霸
自以为十分有用地说完,黄毛退后的同时顺带瞪了一眼陆峥,这小子忒狡猾。
步舟两难了,他虽然不想让兄弟们和那些受他们庇佑的人失望,但陆峥的话也让他有些想法,况且陆峥看上去不像是那种会欺负人的坏人。
再说事情闹大对他们百害而无一利,若是学校知道有他们这个“组织”的存在,一定会打压甚至要他们解散的,那么那些受人欺负的兄弟该怎么在这万恶的学校生存?他们一定会被欺负得更惨的。
果然,江湖不好混,原谅这是一只正义感无处发挥的中二期少年。
有点想妈妈了,诶,似乎暴露了什么属性,不过管他呢,什么都比不过我们猪脚,我可是亲妈。
陆峥也算看出些名堂了,敢情儿真是被人利用了,看在是被人利用的份上他也就不为难了,放他一马算了,只是这娃的智商忒让人捉急了,就小小回报一下那些不老实的家伙吧。
“原来你才是老大!”陆峥故作惊讶的样子,论演技他和专业的演员有的一拼了。
“我以为这种打手的活儿一般都是小喽啰干的,没想到作为一派之长的大哥你也会亲自来做,做你的兄弟肯定特别幸福。”这个时候当然得先恭维恭维。况且陆峥长着一副君子如玉的好相貌,说起话来看上去特别真诚,不好好利用一下真对不起这副皮囊。
“刚刚看到那小子指挥你,我还以为他才是老大呢,我就说怎么哪个派的手下竟有如此风华霁月的人物。”
“虽然我俩没有什么交情,我也不是你的手下,但有些话我还是要说……”
步舟纯属中二少年有个当大侠的梦,所以进校后凭自己的武力值征服了校园,又恰巧“碰见”了一起不平事,这气血一涌就建立了所谓“锄强扶弱”的“校霸”,“校霸”的元老级人物当然是最初“被救”的那群人了。
只是自建立至今除内部人员夸过他之外,其他人见了他不是啐一口痰,就是避如蛇蝎地躲他,这还是第一次有外人夸他,顿时激动地像是遇到人生知己一样,看到陆峥说到后面迟疑的样子,立即揽住他的肩膀,“有什么你尽管说,我认你这个兄弟了。”
陆峥故意迟疑了一会儿才神秘兮兮地对他说:“既然你认我做兄弟,我也就不藏着掖着了,你好歹是个老大,这种活下次让他们来做,你要金贵一点才能显示我们这一派的气势嘛。当然,你就算做这种鸡毛蒜皮的事也一样英明神武!”
“他们都是我兄弟……当……当然要听听他们的意见啊……”
步舟嘴上虽是这么说的,心里可就百转千回了。
想起陆峥刚开始说的那些话,又回忆起每次“锄强扶弱”的时候那些兄弟总会让他先上,美其名说老大要在前头起带头作用,可在他身后又是指手画脚的,心里不免想的就多了。
步舟不笨,只是将兄弟义气看得太重,这些人一旦被他划分为自己人就只会盲目相信,根本不会动多余的脑子想想他们的做法是出于什么目的,所以很容易被“兄弟”牵着鼻子走,这恐怕也是他第一次出于恶意来揣测他人了吧。
所以当陆峥将这些他以往忽略的细节一一指出来时,他就发现了问题,自己只怕是被人算计了。
陆峥已经被他单方面归为好兄弟一类了,而且是两肋插刀的那种,刚刚自己那样对他,他还这样帮他,从他种种表现来看根本不是会欺负人的人,比起那些所谓的“兄弟”陆峥真是太完美了。
看到步舟的星星眼,陆峥知道他想通了,虽然完全不懂他为什么拿那种眼神看自己。
无视了那灼人视线,陆峥又是那风度翩翩、温文儒雅的谦谦君子,有时候适当地装逼是必不可少的。
“我还约了人,就先走了。”
“好的”
“哦,对了”转身特同情说:“家事处理不易,加油哦”最后还比了个手势。
“嗯嗯,我会的,唉——兄弟~以后遇上麻烦了记得找我。”
也不知道陆峥听到没,反正他是真心邀请的。
“大哥,你咋就这样放过他,兄弟们……”
那机灵的小弟有些急了。
“你是老大还是我是老大!”步舟有些气愤,自己对他们那么好,现在居然敢试图掌制自己!这到底是为什么?
“当……当然是……您了,呵呵……”这是步舟第一次对他发火,想起老大对付人的手段,有些发怵。
陆峥还没有意识到自己无意间收了个忠实的小弟,在他心里,刚刚仅仅是解决了事关自个儿的问题,顺便给那些人制造点麻烦。
“贞子啊——这边这边,怎么这么晚?我肚子都要罢工了。”
“哦!刚刚有点事耽搁了,现在没事了,走吧。”
“那快点,听说‘维多利亚’旁边新开了家餐馆,味道很不错,好多人都去了,再不快就没有位置了!”
“你个吃货,明天早晨和我一起晨跑。”
“啊——不要不要,我错了,贞子,啊——你还是我兄弟吗?”
“这事没得商量。”
“嘤嘤嘤……我就是一颗小白菜啊——小白菜~地里黄~两三岁~死了娘……”
记忆就是这样无情,残酷地不容置喙地将你脑袋里的空白填满,然而很久很久以后你会发现,当初珍视的宝贝不知不觉间已忘了模样,很怕,很怕如果连坚持的目的是什么都忘了,那该怎么办?
王荣祖是个典型的能躺着绝不坐着,能坐着绝不站着的主,所以晨跑这事简直是要了他的老命,如果不是陆峥硬逼着,他肯定是起不来的,更何况是提早到学校。
“呼…呼……贞子,可以……可以停了吗?我喘不过气……气了,呼……”
“这才几圈,四百米你就喘了,继续,难怪没有女生喜欢你,太弱了。”
也许是被陆峥打击了,也许是为了妹子,反正王荣祖突然觉得全身充满了力量。
“啊——我一定是最厉害的,我来了,哈哈哈——贞子我超过你了,耶——”
陆峥在他身后有节奏地换气,凝视着前头前面活力四射的身影,不知道在想什么,连什么时候停下脚步都不知道。
深深吐了口气,迎着阳光笑了下,可能有些人天生就是个乐天派。
晨跑还是沈煜启在的时候养成的习惯,陆峥以前是没办法长跑的,一旦超过了身体承受的极限就会头晕,甚至昏倒,为此沈煜启制定了一个计划,每天早上陪着他运动,然后根据他的身体状况调整运动量,适当加量减量。可是现在……
其实一个人做这些真的很孤独,什么时候养成了这样的习惯?呵呵,果然习惯真的是个很可怕的东西。
所以他才找借口把王荣祖拖来吧。
早晨再难熬也就半个多钟头,王荣祖不知不觉间已经被压着跑了三千米。
后面一路跟着的陆峥估摸着时间停下脚步,深吸几口气缓了缓因长时奔跑跳动过快的心跳,几息后抬起白皙的手腕看了看钟表,见时间差不多了,叫住越跑越起劲的某人,“喂胖子,要上晨读了,走吧。”
“啊,就上课了,我才刚热身呢。”这娃估计是抖体质。
没有理会胖子的自吹自擂,陆峥顾自朝教学楼走去。
“唉唉,等等我呀!还是不是兄弟了?”
两人在楼梯口分别后陆峥就往教室去,还未进教室就听到里面很大的议论声。
“周杰,这个号码真的能中吗?”这个声音的主人似乎问得很小心。
被询问的那人像是恼怒对方竟敢不信自己,说话声提高了不止一度,“怎么,你不信?我爸可是有内幕消息,怎么可能错。而且我仔细研究过以往中奖的号码,这次肯定是这个号!”
“朱熹,我觉得周杰说的好像挺可靠的,不如我们也买这个号吧!”
……
说起来学校最近似乎兴起了买彩票,这倒是勾起了陆峥上辈子的回忆。
记得上一世好像也是这个时间,b市一个贫穷了半生的中年乞丐因彩票一夜暴富,从此过上了以前想都不敢想的生活,还娶了个大家羡慕的漂亮媳妇儿,这事好像还上了都市和财经新闻,陆峥也才因此知晓这事。
他记得那个中奖的号码好像是x有五百万呢,他至今任记得这个号码还是因为这串数字太好念了,和广告词有得一拼。不知道现在开了没有,如果没有,这倒是一个快速赚钱的好办法。
既然想到了就立马做,一直放在心上像是悬了块石头似的,不上不下实在不好受。
晚上下课是八点钟,还好学校外面就有个彩票中心,出去一趟应该赶得上查寝。
直到将票拿到手陆峥心里的那块石头才放下,虽然还没有开奖,但中肯定是没有问题的,现在该想想这么多钱要怎么用?
首先,要买套房子。虽然b市的房价在全国来看也是很高的,谁叫这是天朝的国都呢,但那也是争对市中心而言,靠近外围的房子价格也还算公道,而且他知道就算是外围,以后也会发展起来的,房价自然比中心低不了多少。刚好现在手里有些钱,多买两套等以后升值了卖掉又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第28章:五百万
好像靠近郊区不远处就有片区域还没有开发,现住居民也都是些基层民工和低薪族群。虽然离市中心远了些,但离“学校城”很近,上学也比较方便,不过育英不在那里,这几个月自己上学可能就要麻烦些了,但是等明年发展起来后那的房价就不是现在这个白菜价了,现在买了以后或许还可以拿到拆迁费或者换套新房。
第二,当然要盘个门面给妈妈做生意。虽然很想让妈妈好好在家修养,但他知道她不是能闲下来的人,若是不找点事给她做,她肯定得整天在他耳边唠叨抱怨。而且钱是最不经花的,尤其是以后物价上涨绝不是现在能比的,五百万还真算不得什么。
第三嘛,他想搞些投资,虽然上一世他不是学金融这一类,但他有别人比不上的优势——未卜先知,且他上一世为了更方便调查母亲死亡的真相苦修经济学,图书馆网上均找过相关书籍资料自学。还好他还记得一些发展前景不错的公司,这样倒是不会有坐吃山空的问题。
第四,还没想好……
想了这么多看似很严谨,其实陆峥心里还是有些忐忑的,毕竟事实变化无常,他都能重生,那还有什么不会发生,就怕他的重生将这蝴蝶掉了。
这一晚陆峥注定是要失眠了……
等待的日子最是煎熬,就像是有成百上千的蚂蚁在你心窝上爬,关键是它边爬还边挠,但再难熬也熬过了,开奖日就在陆峥既期待又害怕的心理中到来了。
这天是周六,学校刚好放假,陆峥也有时间在电视机前等待开奖。因为这钱需要帐号转账,但陆峥又没有成年,所以陆峥将彩票的事告诉沈母,虽然他原本就打算告诉沈母,当然没说什么我是重生的,我知道这个号一定会中的,这要说出来定被当成蛇精病,他只是故作轻松地说自己恰好看到,觉得这数字蛮好玩的,就试试手气,沈母看了号码倒没有怀疑这话的真实性,实在是这数念起来的确逗了些。
终于开奖的时候到了,“好,大家期待的时刻到了,这期中奖的号码是x
当听到被念出来的号码正是自己买的那个时,陆峥是松了一口气,还好没有被自己这只小蝴蝶搧掉。
但沈母就不淡定了,她根本就没想过儿子因为好玩买的彩票会中奖,还是难得一遇的特等奖,沈母现在脑袋一片空白,直到陆峥喊了她几句才缓过神来。陆峥倒没有笑话自己的母亲,毕竟自己也深有体会,开始时他可比这激动得多,哪有这么“镇定”,不过他是在之前就已经激动过了,并且已经做好了准备才没有失态。
“阿峥,这……这是真的吗?妈没有听错吧?不行,再对对,诶?票呢?怎么不见了?”沈母激动地有些手忙脚乱。
“妈,在我这里,您别急,是真的,我们中奖了。”
拿着彩票反复对照,沈香雅还是觉得不真实,她这辈子别说五百万了,就是五万都没见过,五百万与她隔得太遥远,远得只能在梦里见到。
过了许久沈母才真的相信中了,她喜极而泣紧紧抱住陆峥,嘴里不停地说着“真的、真的”,陆峥只是安静的任她抱着,给这个既坚强又脆弱的女人平静下来的时间。
冷静下来的沈母又担忧起来了,“阿峥,你说我们拿着这五百万是不是太危险了?会不会遭小偷?我们要把钱藏哪儿才安全?”
陆峥努力稳住母亲的情绪,他知道没有什么是比陪伴更能安慰人的,只是默默地握紧沈母的手给她安全感。
“妈,没事儿的,你不用担心,我们可以把钱先存进银行,银行绝对安全。”
“对哦,你不说妈还真没想起来,我们还有银行呢。”
沈母自从生了陆峥就再也没有往存折里存过钱了,一方面是开支大了许多,钱不够花,另一方面是花钱的地方总比省钱的多,这样钱还没等到存进银行去就已经花光了。所以沈母压根儿就忘了还有银行这东西,直到陆峥提醒才恍然醒悟。
“妈,明天我们一起去领钱。”
“好!”
第二天,沈母早早就起床弄好了早餐,准确地说其实她是整晚都没睡,只要一躺下闭上眼就会担忧这担忧那,一会儿害怕钱被别人领了,一会儿担心会被抢劫,直到折腾到凌晨才模模糊糊睡着了,只是一大早又做了噩梦,梦见自己其实并没有中奖,从头到尾只是空欢喜一场,然后就被自己吓醒了。
倒是陆峥表现得十分镇定,起得也和平时差不多,似乎还要更晚一些。陆峥并不是不担心,只是一想到自家从此以后就是有钱人了有点兴奋和安心,仿佛压在心里的石头终于安稳地落了地,人一旦卸了心理上的包袱,睡眠质量也会明显地提高了,所以陆峥反而睡得比平时更香更熟。
睡了个好觉的陆峥神清气爽地出了卧房,看到母亲那双浓浓的黑眼圈时很是担忧,这样下去身体会受不了的,还好只是几天。
母子二人各怀心思吃了顿五味杂陈的早餐,然后像是奔赴刑场抢人一般将自己乔装打扮全副武装。
也好在三月的温度不似六七月的灼热,并不刺寒的清风携着凉凉的水汽,这样的气候穿着立领毛衣、戴着口罩看起来也不那么惹人注目。
然而,一路忐忑不安的沈母站到彩票中心的门口时出乎意料地镇定下来了,反倒是陆峥一改先前的平静内心一片波涛汹涌。不管内里如何成熟,彼时的陆峥只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尽管心理年龄已经二十了,但在亲人面前他还是那个容易露出软弱一面的倔强男孩。
沈母眼神坚定地拉起陆峥的小手走进未知的门的那端,或许这就是他们一家此后人生唯一的转折点。
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强,母子二人相互安慰从对方身上汲取力量,也好在陆峥查了有关的信息,知道这方面的流程,不然两眼一抹黑啥也不知道那就好办了。
感觉像是度日如年实际也就个把钟头,将钱汇进账户后两人终于放下心,步履悠闲地迈出门。
放下心头石想得也就更全面,陆峥已经考虑好未来的路了,只差实行而已,他决定今晚和妈妈好好谈谈……
“妈,我有事要和你说……”
看着面前孩子稚嫩的脸庞做出如此……正经的表情,沈母差得绷不住面部表情笑出声来,此情此景完全就像是顽劣的小孩偷穿大人衣服似的,如此人小鬼大的模样实在是惹人怜爱,只是就陆峥一贯的表现作为来看,沈母明白孩子此刻并未在开玩笑。
似乎是受陆峥的情绪影响,沈母也认真起来。
“跟妈说话不要吞吞吐吐的,有什么事就直说,妈妈听着呢。”
既然决定要做出一番事业,就应该坚持到底,只是在此之前还得先得到亲人的支持。
“妈,我想在郊区附近买几套房子……”
“怎么突然想在那儿买房子了?那里离市区很远。”
“虽然我们家现在有钱了,但钱总有用完的一天,若是现在就坐吃山空,这些钱肯定是不够的,况且没有人会嫌钱多的,所以我觉得我们需要计划一下钱的用途,争取利益最大化……”
“妈!怎么了?”突然被抱住,陆峥有些奇怪。
“没什么,让妈就这样安静地抱你一会儿。”
虽然看不到妈妈此时的表情,但从她哽咽的语气可以知道她哭了。
“嗯。”可能是被闷在怀里,也可能是想到了什么,陆峥的回应听起来有些闷闷的。
“阿峥,以后妈要让你过好日子……”
“这话应该是我说的,妈,我会让你过上好日子……”
母子两人商量好后立马就行动。其实说是商量不过是陆峥早就想好的,现在只是征询沈母的意见,而沈母基于对自己儿子的了解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沈香雅知道,自从儿子醒来之后她明显感觉到了其中的变化,她一直以为是儿子经此一事长大了,也成熟了,虽然很心疼孩子,但这也没办法,她也悔恨没有保护好孩子,只是时光不能倒流,人的力量如此渺小,现在只能祈祷以后的生活能够顺风顺水。
陆峥选定的地方离现在住的地方有一定的距离,若是以前沈母肯定舍不得花钱打的,只是现在不同了,两人决定奢侈享受一回。没错!打车去,反正现在腰包鼓了,没必要在生活上委屈自己。
坐了近一个小时才到达目的地,为了不浪费时间两人直接就去勘察地形去了。
当初打算好之时陆峥就已经做足了准备,不然现在就只能两眼一抹黑。
郊区之所以称之为郊区,是因为它有区别于市区的幽寂和自然。当城市的铜墙铁壁被繁华覆盖,当灯红酒绿成为城市的主旋律,还有一个地方始终保持着那份纯朴,它没有喧嚣的舞曲,也没有城市的车水马龙,这里似乎比任何地方都接近天堂……
此时陆峥母子正站在一个公交车站旁,周围等车的人三三两两地凑在一起说着彼此都感兴趣的话题,时不时发出豪爽的笑声。
第29章:买房
要说为何两人会停留在车站,当然和来此地的目的有关,买房先要知道哪里有房源,而车站公示栏从很久以前就被用作宣传,也是传播消息的必不可少的方式,所以在这种地方的消息倒是很灵通,甚至还有许多小广告,而小广告的花样没有你看不到,只有你想不到,五花八门花样百出只为争夺路人的注意力。
来之前陆峥通过网上的广告消息了解这一片有人出售房屋。而为何不去房屋中介公司当然是中介抽成贵啊,谁知道他们抬了多少价。
因为重生所以陆峥知道许多现在大家都不知道的内幕,就比如此地未来的拆迁重建,陆峥知道这是一个富家子弟为向长辈以及对其公司虎视眈眈之人证明自己有能力继承家族事业而做出的保证,也是长辈们对其的第一次考验。
虽然在建成之后此事就被报道出来了,但至少此刻大家是不知道原因的,也不知道未来这片区域会被建成b市鼎鼎有名的千金难求的豪华别墅区,那时房价就真是金价了。既然老天给了他这个金手指,他当然要好好利用了……
话说当时这富家子弟好像还不满十八岁,因此这事儿一被报道出来立即在全华国引起了轰动。
不过此人倒是很有手段,紧紧把持着全国的经济命脉的同时,还能操控着国外公司的发展趋势,这事业是日渐红火了,许多人也就更好奇做出如此成就的人到底长什么样子,是不是真像外界所传的那样长得三头六臂。
只是这么多媒体花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也未成功获得关于他除了性别年龄外有价值的信息,外人也就从未见过他的长相,也许是为了生命安全考虑吧,毕竟此人身负众人无法企及的万贯家财,若是怀有心思之人注意到,谁知会发生什么?……
唉,有些人是上天注定的天之骄子,而他只能仰望了。
不过别说,陆峥还真在车站找到了一些有用的信息,除了他事先知道的那处房屋,似乎还有许多因各种原因要卖房的人,只不过不知道他们的定价是不是一样。
按照上面的地址信息,两人顺利地摸到了第一家卖家的住处。
这是一幢外表嵌着青黑色瓷砖略显古朴的房子,从整体高度来看应是两层设计,因此看上去比一般的要宽敞厚实许多。房子的前院是用与其色相近的砖圈出一块近百平的地,里面种了许多野花野草,也许是此地的主人很会享受,庭院里还设计了假山流水,泉水叮咚,其附近还建有一座颇具古韵的凉亭。
陆峥猜想,这家主人一定是个爱好华夏文化的老人。陆峥正这样想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出声了:“你们是来看房子的吧!先进来坐坐。”
老人穿着一身讲究的灰色中山套装,虽然脸上有着因岁月侵蚀留下的褐色斑点,整个人看上去却是精神气爽,举手投足更显卓然大气,比起普通老人多了一份安然睿智和神气,少了一份岁月蹉跎的颓败。
看到这位精神飒爽的老人,陆峥立马好奇起来他卖房子的原因,因为从老人的气态上来看他并不像缺少这些身外之物。
老人热情地将两人迎进门,并没有因为朴素的穿着而看轻对方,这也足以看出老人良好的素质和心态,同时再次证实陆峥的猜想,这位老人绝不是平凡之人。
从外面看这房子并无特别之处,但进到屋内就可以看出主人对房屋的爱护。两人不由自主地被房子的低调奢华吸引了,温馨古朴的装修,精致的摆饰,还有与之相映衬的木制地板,每一处都足见其用心程度。就连地板上有些磨损的地方,也被用不知名的东西填补好,不仔细看还发现不了其中的瑕疵。不管从哪儿看,这房子也不像是被厌弃了要“发卖”的。
老人从始至终都笑着任两人打量,显示出良好的教养。
缓过神来的母子两人见老人笑眯眯的样子顿时臊地脸发烫,沈母更是红着脸低下了头,不好意思再四处张望。
“哈哈……没事儿,你们不用拘谨,把这儿当成自己家……哦,忘了,以后也就是你们家了,还说什么‘当成’,现在倒是老头子喧宾夺主了,哈哈……不要介意不要介意啊,哈哈哈……”
沈母一听急了,这房子一看就知道不便宜,自己就是花光所有钱财买下了,以后又拿什么来供养它?且未来那么长的日子花钱的地方肯定不少,买了这房子以后喝西北风吗?
“不不,老先生,我看这房子装饰得如此精致您一定是非常喜爱它的,您花了这么多心思,又怎么舍得随意就卖出去呢?何况我们虽然也很喜欢,但手里的钱怕是连买下它的一檐一角也不够啊!”
“哈哈哈……先喝点东西,我们稍后再谈。你们想喝点什么?茶还是饮料?还是茶吧,这可是好东西啊。”说完不给人反应过来起身往厨房走去,留下两人兀自逡巡,相对无言。
沈母看着陆峥语气焦灼极速:“阿峥,你说怎么办?这房子看上去就不便宜,难道我们真要买下?”
陆峥朝沈母投以安抚的眼神,刚开始他也有些惊讶于这房子的精致程度,毕竟光凭这装饰就抵得上房子的价值了,谁会想到主人在他们表示钱财不够的情况下仍是想留下他俩。
陆峥猜想或许老人有不得已的苦衷,以至于要贱卖维护多年的家,甚至脑洞大开老人是不是有欠债才急着筹钱。
只是所有的猜测在感觉到老人对他们的善意时烟消云散了,因为不会有人傻到对觊觎自己东西的人表现任何好意,即便对方是买家是顾客。
“妈,没事儿,看看老爷爷怎么说,不是还没有确定具体价格嘛,也许房子还比其他地方的更便宜呢。”陆峥说完还朝沈母眨了眨眼。
既然儿子都这么说了,沈香雅也只好安心坐着了。
“不好意思,久等啊。”
老人将泡茶的工具一一摆放好,随后一段行云流水的泡茶动作也十分漂亮,可见其平时也没少做类似之事。
一边斟茶老人一边对两人说:“许久没给人泡过了不要嫌弃老头子的手艺啊。”
“怎么会呢,能喝到您老亲手泡的茶是我们的荣幸。”
“爷爷,你家这么漂亮,我好喜欢啊,如果我有许多钱,我就给您一整房子的钱买它,可是……妈妈没有那么多钱买,爷爷,我真的好喜欢它,爷爷,你能不能不要那么多钱吗?”稚嫩的嗓音,天真的对话,加上撒娇标准必备姿势——拽衣袖,配着纯真漂亮的脸蛋,拥有‘爷奶杀手’称号的陆峥轻易就获得常人无法获得的某人的好感。
“哈哈哈……这小娃真会说话,爷爷喜欢,”轻轻摸了摸那柔软的头发,“乖,来告诉爷爷,你叫什么名字?”
“爷爷,我叫陆峥,我不小,今年十三岁了。”装嫩扮可爱什么的对陆峥来说不是难事,当然也须要看菜下碟,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喜好,而像这位老爷子,从他进屋到现在就未见过其他人,甚至是家政也没有一个,而这房子的布置却意外地温馨,由此可见他的内心深处应当是非常渴望亲人的陪伴。
“哦,十三了,是不小了,爷爷的小外孙也有这么大了吧……”不知道想起了什么,老人的声音逐渐低沉下来。
“嗯,我可是男子汉了。唉?爷爷,你为什么一个人住啊?你的爸爸妈妈呢?还有你的外孙呢?一个人住多不好啊,都没人陪你玩,像我,我可是和妈妈一起住的,妈妈在我小的时候经常给我讲故事。”陆峥知道以母亲那样的性格肯定不会主动询问房子的事,既然如此,就让他这个“孩子”来开个头,刷好感度吗,他最拿手了。
“阿峥,怎么说话的!不好意思,老先生,小孩子不懂事,好奇心重,您不要在意。”
明明看得到老人家一个人住,懂眼色的人都不会往这方面扯,毕竟这样太容易触碰到别人的心事,徒惹人伤心落泪。陆峥知道这样会得罪人,只是他观老人的行为气度十分像一位训练有素的军人,这样的人最是豪爽大方,应该不会做出那种小肚鸡肠之事,或许反倒更喜欢这些直接的方式,而且,聊熟悉的话题不是更能降低戒心,拉近彼此的距离吗。
“没事儿没事儿,我儿子女儿在国外做生意。只是,生意大了,人就忙了……忙到没时间陪我这糟老头子。”忽然老头一改伤心:“不过好在他们还有良心,过年时打电话回来,说是要接我过去,以后或许不会回来了,要我处理处理这房子,这不,我就打算卖了 。只是这房子住了这么久,好歹有些感情了,我计划着得好好找个踏实的人卖,只不过那么多买家找上门来,我硬是一个单纯喜欢这个房子的人都没找到。磨到现在我都快放弃了,没想到看到你们了,这就是缘分吧。”
看得出来,这位老人十分喜爱自己亲手布置的房子,也特别舍不得卖掉。
“老先生,冒昧问一句,您这房子打算卖多少?”沈香雅垂下眼帘,似乎是有些不好意思。
第30章:天生模特
“其实价格真的不重要,只是……你们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陆峥歪了歪头好奇道。
擦过茶杯的侧壁:“只要你们不改变房子的装饰风格,且好好爱护它,我愿意……低价出售。”
苏络原本想直接送给他们的,只是怕他们一时接受不了当自己是骗子,所以中途改口换成“低价出售”,这样,他们应当不会不同意了吧。唉,谁见过像这样上赶似地卖房子的。
“好,没问题,我们很喜欢这装饰风格。”沈母想都没想就应下了,她原以为会是什么刁难,没想到会是这样简单的条件,说是条件还不如说是请求更合适吧。
“太好了,我们现在就去办理过户手续吧。”
“啊!今天不行,我没有带证件出来。”沈香雅没想到对方如此着急。
“哦……那明天吧。”不知为何,陆峥感觉自己似乎听出了委屈。
“那好,明天早上九点,我会来这找你。对了,您帐号是多少?还是我直接给现金?”
“现金太麻烦了,你转到我户头上吧。”
“啊——”突然沈母想起从开始到现在,她只顾着瞧房子了,还没问老人的姓名,“我姓沈,请问老先生贵姓?”
“免贵姓苏。”
……
旁边的陆峥有些心虚,因为他知道这个条件可能完成不了,明年这一片区域可是都会拆迁改建成新区的。不过说到底不是他们不遵守约定,改建也不是他们可以决定的,他们只能尽力在此之前保护好它,要怪就怪拆迁商。
房子就在陆峥复杂的心绪中以六十六万的价格过户到沈香雅手头上,这个价远比预计的低得多,若是按照房屋面积和市面一般定价来算,没有两百万是不可能买到的,毕竟这是独栋两层楼,还自带花园及家具,其占地面积远远超过普通住房,所以母子二人算是捡了个大便宜。
搬家这天陆峥要上课,所以不能陪沈母搬东西,不过好在东西不多,也不值几个钱,没用的就当成废品就近卖了,省的还要多跑几个来回。只是这里离郊区住的地方有些远,沈母一个人不可能独自将这些东西搬过去,她只好叫了搬家公司,一个来回就搞定了。
之前苏络一直住在这里,前天才连夜飞到a国,所以房子倒是很干净没有灰尘,沈母也就直接住进来,只是就算不用再打扫也忙了半天才把东西整理好,谁让房子太大,熟悉房间都花了好久的时间。
陆峥这几天都住在学校,学校离现在住的地儿有些远,反到以前住的地方虽然小些,却是上学更方便。不过就算远也只有这学期了,高中他会找个离郊区更近的学校,方便来回帮妈妈做些事儿。
初三最后一个学期,校园里弥漫着一股沉重压抑的氛围,死气沉沉不见平时的活力,课间休息不见了操场逗留的少年,青葱欲滴的少女也放下了手中的镜子。
作为学校的名誉校长,卫军不知该欣慰还是该烦恼,欣慰的是学生们能够放手一搏,相信今年的升学率不会低,烦恼的是担心学生心理压力太大会影响临场发挥,或者更严重的发生与xx学校类似的跳楼事件。
唉,这年头做校长的也不容易啊。
为缓解学生的心理压力,卫军特地召开了一次班主任会议,让各班导注意自己班级同学的心理状况,出现不对劲的立即上报,希望能遏止不健康心理的传播。只是,效果并不理想,学生们照样紧绷着神经,每每路过操场,看见在场地内锻炼身体的老爷爷老奶奶,卫军总会疑问,难道压力真这么大吗?
看来只能这样了……
“这里是校广播站,现在播一条紧急通知,原定于明后两天的初三年级摸底测验取消,改为为期两天的野营活动,请初三年级的学生自行准备好用具,校方只提供露宿的帐篷,再播报一遍……”播音员清亮标准的声音在空旷的校园远远地传播。
“哇偶……”
“啊——”
……
听到通知,初三和其他年级的学生发出歇斯底里的呐喊,前者是欢呼雀跃,而后者的却是哀鸿遍野。
陆峥没有在意,手上稳稳拿着别人看不懂的书籍,耳朵里塞的耳机也没有取下,对于他来说这些还不足以引起他的注意。
因为手头宽裕了,陆峥在买了郊区那幢房子后又相继在那片区域买下了其他几处,有与现住房子相距不远的,也有隔得较远的,这些虽比不上这幢的细致,但胜在面积大,价格也不贵,买下了升值空间大,有便宜不赚不是傻吗。
陆峥舍不得弄乱这房子的装修,再说当时也答应了苏老的要求不动它的基本摆设,所以在与母亲商量房子的装饰时明确表示保持原有风格不变,如果缺少什么补上就行,不必大动,只是这样一来给人感觉就像住别人家一样,搞得陆峥周末回家睡觉都不自在,不过熟悉了就没开始的变扭了。
房子风格保持不变也不是没有好处,最显著的就是沈母为了在穿着上搭配房子的整体风格,可是没少琢磨穿衣打扮,别说,还真给她琢磨出些东西,这穿衣品味上就比以前高雅时尚多了,现在沈母的衣橱里挂的不是旗袍就是成熟的职业装。
当然,陆峥也是大改以前的形象,略显乖巧的齐耳碎发,微风吹过,露出饱满的额头,黝黑的眼眸细碎的水晶若隐若现,白色毛衣套着薄薄的格子衬衣显得温柔优雅,书香四溢,而黑色休闲牛仔裤更是将腿部线条勾勒得完美流畅,加上那劲瘦颀长的身材,相信没有人不会觉得这是天生的模特。
由于第二天是宿营,而寄宿的学生没有办法自己准备好随行的用具,因此,学校特许初三学生今晚不用进行自习,顿时,欢呼声充斥整个教室。
陆峥放学后回了一趟寝室拿昨天换下没来得及洗的衣物,虽然他是一个人住,但房间却没有平常男生会有的邋遢,更不会出现袜子内裤四处丢的情况,没有人会相信这是男生的宿舍。若是来个文明寝室评比,陆峥肯定能夺冠,甚至是包括女生在内的。女生宿舍与男生不在同一栋,但与男寝也隔得不远,两者中间移栽了几棵大树,不仅遮住了阳光,也阻隔了男生们火热的视线。
整理好柜子衣物,出门时随手将门口的垃圾袋带走。宿舍的垃圾都有指定的丢放处,紧挨着宿舍大门口,这倒方便了大家。只是夏天若是不及时处理就会有一股恶臭,开始时学校没有注意到,直到有学生说寝室有老鼠扎窝才被校方重视,毕竟老鼠可是病菌的传播者。
校方原是打算将垃圾堆改设在寝室前面的小树林中的,只是胆小的女生不敢夜里倒垃圾,并且嫌弃太远了,懒的去,直接把垃圾从窗户丢下去,这又导致老鼠泛滥成灾。于是校长卫军想出了个折中的办法,垃圾堆还是在原来靠近大门的位置,只是学校特别设立寝室专用清洁工,每天至少运送垃圾三次,决定一出就赢得大片学生的喝彩,高呼校长威武。
想到当时校长脸上的表情,陆峥觉得……他大概是被大家逼的,还是那种被逼到无处可去。
黑色塑料袋在空中三百六十度旋转,以完美的抛物线姿势迅速投向垃圾堆,perfect!漂亮的三分球!当然,做这些之前陆峥已经确定了周围没人。
将挂在脖子上的耳机戴上,听着耳机里流出的舒缓的旋律,此时陆峥的心情格外放松。他喜欢这样的氛围,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丝嘈杂,仿佛整个世界只有他一人,像是真空,他可以流露出最真实的情绪,不需要伪装,他,也可以活的很轻松,很快乐。
只是,他知道这些都是不可能的,就像梦一样,有时限……
渐渐接近学校大门口,周围也不复之前的清幽,多了一丝人气,多了一点压抑,连空气也似乎沉浊了些。
“唉唉,陆峥同学,这里有你的包裹。”
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陆峥停下脚步朝发声地望去,原来是看门的大爷,平时也会代收快递之类的东西。
陆峥微笑着走去,之前的情绪一扫而光,仿佛从未出现过。
“嗯,您好,我是陆峥,请问有事吗?”端得那是温文尔雅,风度翩翩,气质温润如玉,直教人感叹,好一个俊俏的小儿郎啊!
“呵呵,我认识你,你可是学校的大名人啊!”边说边从身后拿出一个黑色包裹:“喏,这是你的,今天早上到的,我一直收着呢。”
接过包裹:“谢谢您,真是麻烦了。”声音尤如泉鸣,清冷优雅,说不出的好听。
听到这话老大爷不好意思了,连忙摆手:“没有没有,不用客气,哈哈……”憨厚地笑着挠了挠脑袋。奇怪!平时别人也是这样道谢的,自己咋没这么激动呢?现在,真是心肝直跳啊!
陆峥虽然好奇里面是什么东西,但也没有当众拆包装的习惯,只是习惯性瞧了瞧外面的发货人和地址,嗯?没有!怎么可能!仔细翻了翻,还是什么都没有,真奇怪!将外面弄脏的黑色袋子撕下来,发现盒子的包装纸是他最喜欢的天蓝色,上面还贴了一张便签,写着四个龙飞凤舞的大字:生日快乐,落款是一个字母s。
第31章:礼物
从这飘逸有力的字迹来看应该是个男生,也不排除有某个女生的字也可以写成这样的可能性,只不过他是怎么知道今天是他的生日的?
因为盒子有些大,不能塞进书包里,陆峥只好抱着它回家了,虽然路上总有人盯着他看……他觉得这都是这个礼物的错,所以……这孩子是完全不了解自己外貌的杀伤力啊。
回到家,沈母瞧见了陆峥手上的蓝色盒子,好奇道:“这是什么?难道……是女孩子送的礼物?”
陆峥随手将它放在了鞋架上,弯腰换上家居拖鞋:“不知道,没有名字。”
“哇偶——好浪漫,现在的女孩子真主动。”
陆峥原本想说这是男生的可能性大些,可是看到妈妈那想入非非的表情,咽下了快到嘴边的话,还是不要吓她了。
把礼物放到二楼卧室的床头柜上,摸了摸,想到下面等着的妈妈,算了,还是和先妈妈一起庆祝吧。
空荡荡的房间,床头柜上的照片,两个男孩,一个笑得温柔,一个面无表情,只是那隐隐微勾的嘴角泄露了情绪,仿佛在诉说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而照片旁的那抹蓝仿佛是世间唯一的色彩——
“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妈妈的宝贝生日快乐——”两只手和着曲调欢快地鼓掌,一声一声,像是拍在心上,酸酸的,甜甜的。客厅被布置地十分温馨,有贴墙上各种颜色的气球,有悬挂在天花板和四周的小彩灯,还有精心准备的帽子和蛋糕。
“来,阿峥,许个愿。”
这是沈母亲手做的两层水果蛋糕,色彩艳丽精致,最上面的一层仔细地用蓝色的奶油写着“峥峥生日快乐”,四周整齐的插着十二根蜡烛,还点缀着各式各样的水果。
陆峥忍住夺眶而出的眼泪,在心里默念,第一个愿望,妈妈长命百岁,第二个愿望,妈妈长命百岁,第三个愿望,妈妈长命百岁。
虽极力掩饰还是能听见声音里的哽咽:“好了,我许完了。”
“好,现在吹蜡烛,要一口气吹灭所有蜡烛,不能断气”沈母仿佛没有听到那话中的颤抖。
陆峥听话的吸足一口气,呼出的气体却有些不稳,勉强将所有蜡烛吹灭。
“哦——太好了,阿峥又长大了一岁,来,切蛋糕……”
直到晚上九点点左右,两人才觉得有些累了,各自放下手头的蛋糕去洗掉脸上和头发上凝固的奶油,好似原先的疯狂是根本不存在的。虽然生日只有两个人庆祝,但陆峥觉得这远比大群人的恭维好。
洗完澡,陆峥想起还没和妈妈将明后春游的事,趿拉着鞋敲响妈妈的卧室门,出来后已经是十点半了。
准备躺下时看到了柜子上的盒子,突然有些好奇里面是什么了。
细心地拆掉包装纸,发现盒子也是一样的蓝色,陆峥想这人一定花了不少心思。以前他是不喜欢接受别人礼物的,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礼物他居然接受得如此心平气和,就好像他一直在等着它一样。
期待地打开盒子,里面放着一本哲学书,他以前就非常喜欢的一个作者写的《灵魂》(认真你就输了,不要参考现实哦),旁边还有一个蓝色正方体盒子,里面是一个低调奢华的手表。
手表一看就知道很贵,看来这位神秘人很有钱,哦不,是相当有钱,不过这手表设计他很喜欢,符号他的品味。
小心合上盖子,只拿出那本书,打开第一页陆峥惊住了,这不是一本新书!不过是不是一本新书他也不在乎,他在乎的是这本书上面写满了潇洒有力的字,密密麻麻的,似乎是字迹主人对书中内容的一些看法,翻了翻后面,几乎每一页都是满满的字,他觉得看完这本堪比新华字典的书,再加上写满整整一本书的字绝不是几天功夫,或者几个月可以完成的,只是……这字有些眼熟……
想不起在哪里见过,陆峥只好归结为那张便签上的字了,可能是原先见过这字,所以才觉得眼熟吧。
陆峥抱着书坐在床上,他现在对这个人是越来越好奇了。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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