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28节
“是!”
一群人迅速架着快要虚脱的叶大山拖走,叶大山两腿僵直,鞋子在地上划了两条长长的痕迹。
“其妻牛氏,协同作案,一起带走!”
牛氏大叫一声一头栽倒,终于晕了过去,捕快们架着披头散发的牛氏押入了囚车……
叶大山终于完了!
老家的亲戚们见状面色惶恐,都躲的远远的,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叶婉珍双眼喷火,恨恨的对杨小迷道:“杨捕头,我爹到底抗了什么税?我来替他出!”
杨小迷挑起眉毛,一本正经地道:“由于你爹开的是杂货铺,这逃的税也多,头子税、义仓税、农器税、牛革筋角税、进际税、蚕盐税、曲引税、市例税……”
杨小迷一口气说了几十种税,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乎!罗织可是杨小迷的强项!
叶婉珍终于瘫软在地,再不发一言。
叶剪秋用力一挥手,起兵回营!
众人迈着整齐的步伐跟着叶管事身后大声高唱:
“哥哥年轻时,斗争精神强!
挎着大白马,刺刀闪闪亮!
高梁地是青纱帐,芦苇荡是好战场!
活捉小鬼斗阎王,走投无路投了降!
哥哥们喝上了羊肉汤,叶道实在香……”
等众人纷纷离开后,远处的一车檀香马车内,曹老太突然哈哈大笑,笑得珠花乱颤,不能自己。
等杨小迷经过车厢,曹老太掀起车帘和蔼地道:“小迷啊,你跟着我家达子多年,算是屈才了!”
杨小迷笑了笑,拱手道:“老姨过奖,下官只是奉命行事罢了。”
好个奉命行事!
“小迷,哪天老姨亲手给你倒杯酒,咱娘俩好好喝一杯如何?”
“恭敬不如从命!”
☆、一百零一
几条黑影像猴子一般在山林中不停的跳跃穿梭,随着“嗖嗖”的声音,还不时向空中发射出一道道亮闪闪的光线。
那是射出带火的箭羽和火器,目标直射天空中飘动的另一团黑影。
天空不时往下抛落一个个圆圆的黑球,当黑球快要接近地面时,突然火光一闪,“砰”的一巨响,火球炸开,“弹片”四散纷飞,鸟兽皆惊。
天地之间你追我赶的两队黑影互射出的武器在空中相撞,“嗵嗵砰砰”中发出灿烂耀眼如火花,周围的山川大地不时被火光照耀的明明暗暗,如同黑夜中的狂欢!
地面的黑影终于敌不过天上频频掉落的诡异火球,消失在丛林中,再不见其踪影。
“哈哈,撤兵了!他们撤兵了!”
叶剪秋在空中开心的大笑,赵淳挑起嘴角,将怀中不时撂“炸弹”的某人带到一处山峰顶上。
叶剪秋飞快地解开身上被绑的乱七八糟的带子,仍有些意犹味尽。
“赵鸣岐,你说他们不是大内高手么?怎么这么菜啊,几个炸弹瓜落下去就没有战斗力了。”
这个时代,不完全是冷兵器时代,已经有火器出现,还是有具一定杀伤力的。
“我们高处制敌,占几分优势,且武器有威力,故尔我们赢。”
叶剪秋暗暗得意,他的秘密武器可是来自危险系数爆棚的植物——炸弹瓜。
炸弹瓜原产在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
炸弹树结出的炸弹瓜十分坚硬,如柚子般大小,果皮坚硬,呈黄色,比椰子还要坚硬许多,因此还有个名字为“炸弹果”。
每当炸弹果的果实成熟时会自动爆裂开,锋利的“弹片”四处飞射,威力如一颗小型手榴弹,杀伤力很是强大,有些外壳碎片甚至能飞出二十多米,爆炸后经常会在附近发现被炸死的鸟类尸体。
这种树分泌出的汁液含有大量的烃类化合物。如果有人拿着火把走近这些树的话,这种树上的果实可真的就变成了一枚枚炸弹。
当地的印第安人只要在树上钻些小孔,就可以从每棵树上收取十五至二十升的汁液,这些神奇的汁液竟然可以用作汽车燃料!
由于他和赵淳一出发就被人盯上了,于是叶剪秋就拿出了早就准备好的武器。
没想到他们两个人越配合越默契,当叶剪秋每扔一个像长满铁锈的炸弹瓜时,赵淳就从口中弹出小团火焰,当含有烃化物的果实遇到明火,立刻显示出巨大的威力,更巧的是,对方的武器全是火器,遇到炸弹瓜后它会自动裂开,里面的坚硬的种子和果壳四散纷飞,杀伤力无穷!
——首战完美告捷!
叶剪秋从背包里拿出一个东西,送到赵淳嘴边:“吃了它,提提神。”
“何物?”
“玄参片。”
“玄参性凉,我本是火性,它与我相克。”
“那你吃什么药材合适?”
“肉苁蓉,锁阳,淫羊藿,巴戟天……”
天哪,这些可都是威力无比的壮阳药啊!
叶剪秋惊讶:“赵鸣岐,难道你肾虚么?”
赵淳坏笑着往身后的石头上懒洋洋的一躺:“你试试自会明白。”
叶剪秋冲天上翻个白眼,为了给赵鸣岐这个飞行器加油,他双手一抚,手中立刻出现一根粗大的紫棕色纺锤状的东西。
锁阳颜色暗紫,头部布满鳞甲,而且被种籽包裹的十分严实。
真是邪恶,为什么壮阳类的药品长的外形就像那什么!
叶剪秋红着脸将手中的粗棒递给赵淳,赵淳微笑着接过,用爪指一点点瓣开,优雅地放入口中慢慢细嚼。
赵淳吃的津津有味,看起来锁阳口感还是不错的。
锁阳体内肉质茎富含鞣质,可提炼栲胶,并含淀粉,可酿酒,饲料及代食品,由于适合沙漠种植,农场也种了很多。农场的工友经常挖出来吃,发泄不了的旺盛精力就变成了打架,摔跤,斗牛!曹老五干脆将草场放开,好让这些有气没处使的工友们在草场上可劲的撒欢儿!
一根锁阳下肚后,叶剪秋有些心急:“赵鸣岐,我们出发吧!”
“想他?”
“嗯,特别想!而且也想快点离开青阳这个地方,我想到外面更精彩的世界看一看。”
“第一次出远门?”
“是的,除了去过玉谷县和螭国的雪山顶外,我没有去过其它地方。”
“走!”
“太好了!”
叶剪秋捡起地上一根长长的带子,主动站在赵淳身前,等待对方将他像婴儿一样捆在身上。
虽然叶剪秋很喜欢从高处欣赏风景,可惜,飞行的姿势实在太过别扭。
赵鸣岐从出发时就用一根带子将他从身后系在怀里,他提议换个姿势,最好是让赵鸣岐背着他,可是对方却说,他背后有一双坚硬的骨翅,很不方便。
好吧,虽然这个姿势也能飞行,只是头顶和别人的下巴总是亲密相磳,呼吸相闻,实在是有些难为情。
见到赵淳起身又拿起了那根带子,他只好乖乖地任由对方带子穿过腋下,缠过腰间,穿过两条腿后,终于扎成了大粽子。
“赵鸣岐,那晚从牢中把我接走的时候,为什么不扎带子?”
“初次见面,不酷。”
“……”
这个酷字赵鸣岐用起来挺顺嘴啊!
第二天,他们来到一个陌生而美丽的地方。
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
从空中俯瞰大地,阡陌纵横的田野,如同美丽的调色板,田野间镶嵌着一碧水池塘,池塘边有小树林,远方有一座座小山,小山青葱悦眼。
这里百姓生活富庶,房舍稠密,鸡犬相闻,一派田园风光。等太阳落山后,一股淡淡的炊烟笼罩在小山村,宁静,安详,悠远。
一大片乌云悄悄飘来,下起了濛濛细雨,小山村顿时烟笼远树,景致更加美妙。地面上传来母亲呼唤顽童归家的声音也清晰可闻……
一棵参天大树突然刮起了一阵怪风,咯咯的惊起一树飞鸟,赵鸣岐先生终于要下落打尖了。
赵淳解开带子放下他,两个人坐在粗大的树干上,半躺着歇息。
雨滴渐渐大了起来,树叶沙沙作响,空气湿润。穿着破洞牛仔裤,连帽休闲衫的叶剪秋坐在树干上,惬意的晃着腿。
赵淳则侧卧在另一根枝杈上,单手撑头,闭眼休息。一身宽大的黑袍从树梢垂下,如同黑夜绽放的紫罗兰。
——这个折了翅的凤凰,纵使此间不是梧桐树,也享受怡然。
“这是哪里?”
“泔州。”
“这里很美。”
“鱼米之乡。”
怪不得,这里湖光山色,青山绿水,恍若江南。
“临月城还有多远?”
“一天。”
小雨说下就下,说停就停。很快,月亮出来了,照耀着大地如同琉璃般透明。
两个人坐在树枝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赵鸣岐,你为什么不用翅膀飞行呢?”
“损体力。”
“哦,那你现在是用什么飞行?”
“我的骨髓内是空的。”
叶剪秋笑了,原来和鸟是一样的原理,可以利用气流飞行,怪不得赵鸣岐身后的黑衣总是宽大如翅,飞行时衣角和手脚相连,张开如同滑翔的翼鼠。
“我可以给你设计一件翼装,比你现在飞行更快。”
“极好。”
叶剪秋叹了口气,这个赵淳,好像很不会聊天。
无论你说什么,他都是淡淡的,如果你说,赵淳,你去死吧!
他也会淡淡地“哦”一声。
他们已经飞行了二天,这二天内,他们栖息的地方很多。
山洞,树梢,塔顶,甚至屋檐上……总之,和鸟儿栖息的地方一样。只是赵鸣岐的体力不够,时常停下来休息,否则用不了一天,他们就能到达临月城。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叶剪秋只好放松地躺在树干上休息,休息的时间越多,他的思考的时间也越多。
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会是什么味道。
叶大山两口子被安了个逃税的名义被抓了,虽然是杨小迷出的手,但背后却是赵鸣岐用一只白色的鹞鹰不知给哪个大人物下的指令,他还以为是曹五干的好事呢!
其实曹五只是飞快地叫来了他的老娘和一群凶悍的嫂子婆子们,真是……没有断奶啊!
事后满头大汗的曹五不停的向他解释,说他一个爷们儿不能对老弱妇嬬动手,他的嫂子们可都是悍娘们儿,打起架来可凶了!
但叶剪秋内心深处还是隐隐有些失望。
很快,贞娘子以叶婉珍没有严格遵守师门仪规,私下苛扣货款的名义将其逐出了师门。叶婉珍卷着包袱出门后,便不知所踪。
叶大山的铺子马车被曹家收回,自己那五百两的帐自然也就不用还了,曹五郁闷的没有来上班。
只有大妞两口子还在做着生意,听说石头的父母终于从外地回来了,公婆见到媳妇有了身孕后,欣喜万分。更加精心照顾,出入小心跟随,每天精心准备饭食,就等着含饴弄孙,再不出远门了。
——大妞,终于苦尽甘来。
而他,当初他若是被人伢子直接卖到李氏身边,他就自然而然的成了叶静石家的儿子,中间也不会有这么波折。
虽然他当初拒绝了李氏,但是他并不遗憾。如果他不拒绝李氏,那他就不会遇到司徒瑾。
若是做为李氏儿子的他在大街上偶尔看到司徒瑾,一身戎装打马扬鞭潇洒的从身边经过时,他也只会发自内心的赞叹一声,这个帅哥真养眼!
而司徒瑾也会对身边穿着儒装的叶剪秋擦肩而过。
那么,他们就会错过一生。
还好,他们遇见了,真是美好的遇见。
还好,李氏和静石伯伯也没有错过。
老两口知道农场门口的那场风波后,更是对他怜惜,李氏炖了鸡汤,说给他补身,而静石伯伯坐在床前给他静静念佛经,说给他安心……
想到这里,内心感到温暖的叶剪秋不由得开口轻念:“揭谛,揭谛,波罗揭谛,波罗僧揭谛,菩提萨婆诃……”
树上的鸟人问道:“何意?”
“去吧,去吧,到彼岸去吧,彼岸是光明的世界……”
赵淳念念有词。
叶剪秋甜甜的笑。
“又想他了?”
“嗯,很想。”
“你总是很开心。”
“我喜欢想自己拥有的,不喜欢想自己没有的。”
每一个出发的灵魂都是安静的。
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首先是一个生命。生命,原本是单纯的,可是,人却活得越来越复杂。
欲望,野心,身份,权力,财富,地位……使人的心慢慢的变得不再纯洁。
叶剪秋喜欢我行我素在田野牛群中的生活,那种夏天滚一身泥,然后跳入小河中自由自在的清洗。洗净脸上的污垢,露出一张真实的面容,欢喜非常……
☆、一百零二
日日盼望的京都临月城,终于出现在眼前。
由于临月城刚刚下了场大雪,空气有些凉寒。
巍峨大气的座座建筑上,披上了厚厚一层白雪,临月城,成了一座银装素裹的城市。
即使在夜晚的月下观赏,仍能看出它气势磅礴,海纳百川的国都气像。
万千广厦结挂绢笼,玲珑楼阁亮起琉璃盏,河面燃放千支流水灯,午门大立虌山灯柱……摇曳多姿的点点灯火和天上的繁星争相呼应,天地汇成一片星河灯海。
临月,是一个不夜城。
虽然已夜色深沉,仍商肆林立,人声鼎沸,彩旗招展,曲乐声声。
锦帽貂裘,前呼后拥的权贵从街道中穿梭不停;云髻高绾,浓厚脂粉的女子风情万种倚门而立;风流少年骑骢马,绝世佳人乘壁车,相约画舫观雪赏梅;贵家小姐临窗而坐,瑶琴轻抚,朱唇微启,风流才子,落魄书生魂不附体的仰望窗口那盏细纱灯笼……
星微垂,月高悬,乐声隐隐传来:爰采唐矣?沬之乡矣。云谁之思?美孟姜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
临月,临月,果然不同凡响。
站在一处高高的建筑上,叶剪秋将冰冷的双手伸在嘴边吐着白色的哈气。没想到短短几天,就从塞外边疆来到这北国之城。
这座城,对他来说,并不是因为是国都才重要,是因为有了一个特别的人,才变得格外重要。
赵淳站在他身后,如同黑色的大鸟伸开双臂将他护在怀里。
“冷?”
“嗯。”
“我本性为火。”
一个热乎乎的躯体从身后将他从头到脚包裹覆盖,立刻驱散了周身的寒气。
“赵鸣岐,我们是好朋友吧?”
这个举动有些亲密,叶剪秋提醒他。
“没错。”
“我想见司徒瑾。”
“马上。”
赵淳并没有立刻动身,而是静静的将怀里的人依偎……
时间差不多了,先让他好好享受眼前这片刻的宁静吧,暴风骤雨就要来临……
当叶剪秋降落在一座青瓦白墙的房顶上,看着对面那处宅院有些疑惑。
为什么空中飘来有淡淡的酒味和硝磺味儿?
为什么眼前的宅院挂满大红灯笼和红绸?
为什么门前窗户到处贴的大红喜字?
为什么地上还有厚厚一层的炮硝红皮?为什么……
叶剪秋眼睁睁的看着那个最大的厢房亮着红烛的灯火,那两张大红喜字如同鲜血般刺痛双眼……
这家人是在办喜事啊!
现在已是丑时,闹洞房的人早已离去,只剩下窗前烛影摇红……
“赵鸣岐,这是谁的家?”
“司徒府。”
“谁成亲?”
“司徒瑾。”
“你骗我。”
“你可以看到他的红马在马厩里。”
“你骗我。”
“朝歌在门口守卫。”
“你骗我。”
叶剪秋站在房顶站了很久,一只手紧紧抓住兜里那封快要攥出水的信纸,不觉寒风刺骨,双眼一刻不离那红烛闪动的窗口。
红烛一直有规律的闪动,如同屋内起了微风,好像是拔步床碰到了摆放红烛的龙凤案……
不知道过了多久,新房的门“吱呀”一声打开了,叶剪秋立刻睁大了双眼。
随着厚厚的棉门帘被挑开,露出屋内一角,全是满满耀眼刺目的红色……一个穿着崭新大红寝衣的女子露出了头,只看到她黑发散乱,一脸的春意慵懒,她对门口当值的丫头说了句什么,丫头匆匆离去。
很快,下人们抬着几担热水和一盆银丝炭鱼贯而入。
“谁要洗澡?”
叶剪秋一张口,觉得喉咙就像针扎了般疼痛。
“两位新人。”
“为什么这时候要洗澡?”
“洞房后洁身。”
叶剪秋,终于听见了一声很熟悉的轻咳!
那声音虽然微小的几乎听不清,但却不亚于一声炸雷,将人炸的五内俱焚,肝胆俱裂!
叶剪秋脸色煞白的扭过身,用冰凉的双手紧紧抓住赵淳,急切地道:“快快快!快带我离开这里!越快越好!”
赵淳没有说话,挟起叶剪秋立刻飞向了高空……
赵淳静静地蹲在树梢看着远处客栈的那扇窗户。
窗内的灯亮了一夜,有个人影不停地走来走去。
天亮了,窗户仍没有开。
天又暗了,灯却熬干了,再没有点亮。
赵淳没有动。
我是坏人么?只有孩子才会分好坏,成年人只分利弊。
这个人,是唯一不是兽形的异能者,不管用几座城来换,也是值得的。
三天时间……也该死心了。
赵淳终于起身,飞向了窗口。
赵淳进去后,只看到一个瘦小的人站在黑影里对他发出似哭似笑的声音:“我也想成亲呢!我做梦都想和他结婚。真没想到这么快他就娶亲了,连个反应的时间都没有……我根本做不到,做不到和他一起面对什么困难,他走了就是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怎么办呢?当初不知天高地厚的发誓言好像做不到了……老天会罚的吧?他好像没有做错什么,就罚我自己好了……”
赵淳走向前,将叶剪秋搂在怀里。短短三天,怀里的人瘦可见骨。
他轻轻抚慰对方后背。
叶剪秋趴在温暖的怀抱,轻声道:“赵鸣岐,你知道么?爱上一个人,一眼就够了,我以为我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他。”
“明白。”
“赵鸣岐,这个世界并不是为我准备好的,即使我拼尽全力,也不会有个理所当然的未来。”
“会有的。”
“花什么时候开,什么时候结果,都是自己因,自己的果,对么?”
“对。”
“我拼命全力去爱一个人,只是想有个两情相悦而已,为什么我的感情就像一本仓促的书,还没来得及翻,就没有了?”
“我想和他真正能在一起,哪怕下一秒就死呢?”
“天上的鸟,树上的花,地上的沙,都知道我爱他……可是这三个字,还没来得及出口,就没有机会了……”
赵淳沉默。
他怀里的人不哭不闹,安静的可怜。
赵淳打起响指,点亮了指尖的火苗。
叶剪秋抬起袖子挡了挡刺目的光亮,当他把袖子放下时,赵淳吃了一惊。
叶剪秋如同变了一个人,脸色黯然瘦削,几根雪白的发丝格外显眼。
心伤极处,痛到骨髓,伤痛无法言喻。
赵淳轻叹。眼前这个人的爱,没有洞察人心的套路和手段,干净的如同青阳的大雾,无声无息的悄悄袭来,静静温柔的凝视,或浓烈成一团,或让人如坠梦中心乱神迷,最终,还是散了吧,散了吧……
赵淳熄灭火,将他抱起放到床上。
“睡一觉吧。”
“我是不是做了什么不可原谅的坏事?”
“没有。”
“世界上真有鬼么?”
“睡吧。”
——一定有些什么,是我不能了解的。
不然,草木都会循序生长,候鸟总能飞回故乡。
一定有些什么,是我所无能为力的。
不然,日与夜交替的那样快,所有的时刻,都已错过,忧伤蚀我胸怀。
一定有些什么,在叶落之后,是我所必须放弃的……
叶剪秋缓缓闭上了眼睛。
☆、一百零三
想念一个人,已经成了机械化的公式。
没有任何特殊仪式,也无须刻意经营,随时随地都会涌现一个人的名字,一个形像,一个声音,心痛里掺杂幸福的感觉。
期待着相聚,真的相聚了又觉得不如期待。
渴望享受,然而苦苦准备的享受终于真的来了时候,却发现自己期待的早已面目全非……
美妙的音乐声渐渐响起,是一曲简洁明快的《波莱罗舞曲》。
由于弹奏者指法娴熟有功底,将韵味悠长的古筝和热情的西洋音乐巧妙的结合在一起,乐声不急不徐,不慌不忙,节奏自始至终平缓相同,直到最后有略强些的变化。
由于演奏者的节奏把握的刚刚好,使得音乐富有生气,明朗,安静,随着轻快的音乐,让人的脚尖不由得想跟着曲声翩翩起舞。
仿佛置身于一家西班牙的小酒吧,人们三三两两在喝酒聊天。这时一位妖艳的女郎开始跳起了轻盈的舞蹈。渐渐的,她越跳越有激情,并吸引了不少客人,他们也逐渐加入了她的舞蹈,人们开始纵情狂欢,彻夜难眠……
“罗宾汉,罗宾汉,我是妮基塔,快点醒来,醒来……”
是谁在喊?是谁在叫他罗宾汉?对了,他曾经对赵鸣岐说过这个名字,可为什么是个女子的声音?
音乐声仍在耳边演奏,人们的跳舞越来越激烈,那位西班牙女郎在众多围观者仰慕的目光中,更加热切的展现自己,她扭着腰身,一手拉起火红的裙摆,露出雪白的大腿,她越跳越激情,像是要将自己化为火焰,要将这里火热浓烈的气氛点燃……
“罗宾汉,不要睡了,快点醒来!妮基塔带你去逛街……”
逛街?一个女孩子要带自己逛街?呵呵,是不是想让我拎包啊?
女人的声音终于有点急躁:“怎么不管用啊,都叫了他好几天了!这叫魂儿的方法不管用。”
音乐声渐渐收尾,缓缓停止。
酒吧终于打烊了,客人们慢慢散去,那位火辣的女郎也化身为蓝水缎旗袍的淑女,素眉净眼的走入月色中长长的小巷,仿佛散尽了十里洋场的繁华,经典与风情,就这样消失在时代尘埃中……
“已经喂了药。”
“你别总是一幅冷酷无情的样子好不好?人命关天!老是中药汤一碗一碗的喂,病人早晚要死掉这古老的中草药上,许大夫就是个巫医!”
“妮基塔,你会有办法。”
“我没有!”
“想救他,得用你的大地之血。”
“已经没有了,一瓶给了你,一瓶给了班布。”
“抠门。”
“你嫌少么?这世界仅此两瓶!”
“比指甲盖还小的两瓶。”
“……”
叶剪秋虚弱的如同躺在云雾里,迷迷糊糊中听到一对男女在争论。
妮基塔是谁?女的好像不同意自己喝药,男的却好像无能为力……他难道真的回家了么?
叶剪秋努力睁开肿涨的眼皮,模糊的视线里却只看到一个火红的影子。
女子的声音又响了起来:“赵淳,许大夫怎么说的?”
“肺气上逆,心血运行不畅,忧伤过度。”
“不是说千年人参能救命么?我去偷来!”
“你要去哪里?”
“皇宫!”
女子的声音随着脚步声渐渐远去。
肯定是梦吧?时空怎么会如此错乱……叶剪秋又模模糊糊睡去。
感觉到脸上温热如羽毛般的轻抚,叶剪秋慢慢的再次醒来。
“朝歌?”
看到了多日不见的朝歌出现在面前,叶剪秋内心有股见到亲人般激动。他想起身,却无力的挣扎两下,终被朝歌轻轻按下。
“别动,好好休息。”
“朝歌,你还好么?”
“我很好。”
看到叶剪秋削瘦的面容和嘶哑的声音,朝歌心里五味杂陈,不由得紧紧拉住对方枯干黑瘦的手。
真没想到,他竟然受到这么大的打击,相貌仿佛又回到了当初在集市时初遇的模样,一幅弱不禁风的样子,好像比当时的境况还要凄惨几分。
朝歌喉咙发堵,泪凝于睫。
赵淳急派鹞鹰传信,说叶剪秋病中昏睡多天,药石罔效,让他速来。
他本护送司徒瑾家眷的车马走到了泔州,不顾大哥审视的目光,他毫不犹豫地告假,马不停蹄的跑了三天三夜终来到这里……
叶剪秋躺在床上,静静地看着朝歌。
朝歌好像更漂亮了,肌肤如雪,双颊潋艳,凤眼生威,如同雪中傲然绽放的梅花。只是他眉头紧锁,嘴唇微抿,神情严肃。他赶来的有些急切,额角青丝散乱,脸颊上带有些红晕,鼻尖有细微的汗水,身上还残留着一股寒风之气。
朝歌换新装了,头戴黑纱帽,身着青绿色锦绣服,腰系鸾带悬玉牌,一手握着长刀,仪态端正地坐在床边的椅子上。
虽然风尘仆仆,但仍稳坐如钟。
真好,真有青春的朝气,蓬勃鲜活的如同一朵向阳花。
心中忽然有种吾家有儿初长成的感觉……朝歌又长大了一岁,长身玉立,相貌俊美的他若是走在街上,一路上定会收获许多少女芳心和频频秋波。
“朝歌,大人呢?”
“带着家眷已经回青阳了。”
“那你还回青阳么?”
“回去,只是有些收尾的活得干完才能走,到时候我和你一起回去。”
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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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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