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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0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20节

    老五看着大妞两口子困难,还主动在镇里盘下个门面,让石头开个小饭馆。石头啥也不懂,曹五还手把手的教他做杂碎汤,烙油饼子,替他通关系,拉客人。这小饭馆才开张了一个月,还别说,生意真不错!

    唉,这二妞也不争气,咋不多回家两趟,说不定老五就改了心意呢?若是不成,那老五愿意给他叶大山当干儿子么?

    ——唉,人家凭啥当你儿子,人家想要你儿子!

    想起二妞,叶大山心里难过,前些日子,水云裳夜里突然失了大火,听说烧死了不少绣工,万幸的是二妞没事,只是那个说话不太利索的公子去了,真是可惜呀……老五没戏,这个公子又没了,二妞的事可咋办?

    满腹心事的叶大山又瞟了一眼马车上满满的大网子,愤愤不平的呸了一口。

    当他终于收了一大车网子,兴冲冲的赶到农场去卖时,却被外面正在盖房子的老王头拦住了。他说这收网的事归他管,而且只收佃户村的网子,别家不收。

    叶大山当场就想翻脸,你可知道俺是谁?说出来可别吓死你!

    当叶大山冷着脸一字一顿的亮明了自己吓人的身份后,老王头却哈哈大笑,说这段时间冒充叶管事家人的多了,他都见怪不怪了!

    不过老王头看他辛苦的拉来一车网子也挺不容易的,就提出三个网子十个钱收了,否则他就不要了。

    叶大山气得脸通红,没长眼睛看到他的四轮马车吗?那可是身份!

    他想去农场找儿子,结果农场不知道啥时候竖起了高高的大门,而且大门紧锁,老王头告诉他,除非朝歌大人特别批准,里面的人只准出不准进,谁违背命令,斩!

    叶大山气的没有办法,守在农场门口半天也没有等到儿子,心念一转,咋不去署衙试试?那可是农场的大本营啊,朝歌也得归那巡检史司徒瑾管!司徒瑾是谁呀,那可是他的儿婿呀!

    想到这里,叶大山二话不说直奔署衙,那个老王头,等着瞧好吧!

    叶大山终于来到了巡检司的大门前。

    他也是第一次来到署衙,看到守门的两个一身铠甲手持兵戟的军士忐忑得不敢上前,他将马车拉到不远处的一棵大槐树下,躲在马车上犹豫了很久,最后狠狠掐了一把大腿才下了马车。

    他磨磨磳磳的来到一位军士前,先是行个礼,然后恭敬地道:“这位小哥,俺老汉是西兔儿村的叶大山,就是那个叶剪秋的爹,你看……能不能让俺进去,俺想找那司、司……”

    守门的军士笑了,他早就注意到这个老汉在门口满腹心事的徘徊,没想到竟然是嫂子的爹。军士暗想,大哥巡山也快回来了,让他进去等一会儿也好。

    “进去吧,我来替你通报。”

    “嗯哪!”

    叶大山没想到这么顺利,而且这当兵的小哥说话又这么和气!要是知道这么容易,早就下马车了!

    一位军士替他牵马拉车,另一位军士进厅禀报。

    司徒瑾不在,只有晋伯一人值守。

    晋伯坐在案前静静的打量叶大山,而叶大山手足无措的对晋伯干笑。

    叶大山边陪笑脸边悄悄乱瞟,心里不时的赞叹。

    瞧瞧人家这巡检司的气派!光这是间挑梁的大房子足足有八根红木柱哩!而且那桌案和书架都是檀木的哩!那花纹雕的可真是精巧!角落那个紫檀木的书橱又高又大,里头也没有放多少东西,放这里真是可惜喽,不如拉自己家里,还能放些东西……

    他又看看对面坐的那个穿紫色战袍的大人,同样是仪表堂堂!真后悔叶大妞嫁的早,再晚一些出门子,说不定就还能嫁个巡检司的军爷哪!

    晋伯不动声色的看着左顾右盼的叶大山道:“这农场的事本不归我管,所有的预算都提前支给了朝歌。”

    叶大山紧张地道:“大人……”

    晋伯一挥手道:“别忙,让我把话说完。虽然朝歌管理农场,但是我可以先替你结帐,我回头和朝歌把帐走平就是。”

    叶大山松了口气。

    晋伯又道:“这网子多少钱一张?”

    “俺听儿子说是二十五个钱一张,军爷看着给就是……”

    说完后叶大山低头不安地看着青石地面。

    晋伯不语,打开钱柜,将钱拿出来慢慢数。

    叶大山紧张地解释:“俺们家织了好些大网子,大小那孩子说农场要用,可是这孩子并没有告诉俺农场在哪儿,俺这一大早就出来送货,也找不到那孩子的身影,俺一家子人,连出门的闺女和女婿都用上了,一共才织了三十张大网……”

    晋伯将装好的钱袋子递给他道:“这是六百个铜板,你收好。”

    叶大山含笑接过钱袋子揣到怀里,高兴地点头哈腰:“多谢军爷,多谢军爷。”

    晋伯皱眉道:“不必多礼,叫我晋伯就是。”

    “嗨,哪多没规矩呀。”

    “无妨。”

    叶大山兴奋地抱着钱走了,晋伯看着他的背影摇了摇头。

    看到叶大山出来,有位军士吆喝了一声,一大群军士纷纷跑了出来,七手八脚的帮叶大山往下卸网子。有人知道他是叶剪秋的爹后,还热情的唠家常。

    “大伯,您老身子骨不错。”

    叶大山双手负后,笑着道:“嗯哪……当然当然。”

    “大伯,没事常来看看,不用见外。”

    “当然当然。”

    看着一群朝气蓬勃的年轻军士围着他团团转,叶大山心里满足的不得了。

    等网子卸完后,叶大山仍不想走,他拉过一个军士问道:“小军哥,那农场盖房子的外包活晋伯大人管么?”

    “大伯,农场的事都归朝歌管。”

    “那晋伯官大还是朝歌官大?”

    那位军士笑道:“我们大哥官大。”

    叶大山得意地有些忘形,他不屑地道:“他官大又如何,俺可是他爹哩……”

    那军士一脸茫然。

    此时,只听到空中一阵厉风传来,伴随着一声怒吼:“滚!”

    司徒瑾刚刚巡山回来,正巧听到叶大山最后那句话。

    晋伯立刻冲出来随手扔出一块砚台,将司徒瑾抛出的马鞭从半空中打掉。

    “钧之,冷静!”

    司徒瑾面如寒霜,欲取身后的长弓,那落日箭一出,神鬼也拦不住了。

    晋伯立刻拉住司徒瑾的手,劝慰道:“钧之,切莫动手!他是叶剪秋的父亲!”

    叶大山还没反应过来,随着人群也回头,只见一位身材高壮,威风凛凛的男子对他怒目而视后,吓得腿肚子不由得一软。

    司徒瑾的装扮一看就和其它军士不同,他一身绯红战袍,腰间束着粗厚的皮带,上面镶一大块玉石,胸口带着铜制的护心镜,而且头上没有戴红缨帽,简单的绾了紫色软巾,足穿一双厚底鹰爪纹皮战靴,腰里挂着一把黑金色的长马刀,那马刀上的错金云状花纹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差点亮瞎叶大山的双眼。

    这个杀气腾腾的人,一看就是司徒瑾!

    叶大山没想到第一次见到司徒瑾竟然是这么个情况,他吓得立刻屁滚尿流的牵马就跑,连头也没敢回。

    “日后不准他再上门!再上门,杀!”

    “是!”

    司徒瑾心里万分恼恨,母亲寡居多年,这句话对司徒瑾来说简直是天大的耻辱!

    晋伯摇头,那叶大山也太口不择言了,即使将来成为岳父,说话也得仔细斟酌。更何况,现在他们……唉!

    司徒瑾怒气冲冲的回到议事厅,狠狠地拍了一下桌案。

    叶剪秋!!

    ☆、七十九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伴随着清脆的鸟鸣透过遮纱小窗,温柔地照在榻榻米上睡得正香的人时,被窝里的人伸出一条光洁的腿压在软软的碎花棉被上,翻个身又去睡了。

    调皮的阳光又渐渐的移到了他的脸上,在金色光线照耀下,这张脸显得那么晶莹,已经变长的睫毛不停抖动,终于……

    “太阳又晒屁股了!”

    叶剪秋嘟囔着揉揉眼睛坐了起来,身上的白色睡袍因为睡得不老实使得领口大开,露出圆润的肩膀和精致的锁骨。他皱眉闭眼,熟练地从枕边摸起一根发带将头发扎了起来。

    真为那些长发女生发愁,洗个头最少得三四遍水,洗发膏也得费上一大把!

    他打个呵欠懒洋洋的起身,拿起一条毛巾搭在肩膀上,端起盛着洗漱用具的小盆迷迷糊糊的朝帐篷外走去。

    昨天晚上又差不多熬了一夜。

    帐篷内的烛火一直未熄,他和朝歌商量将来农场发展的事。如何开棉麻成衣坊,如何开粮油店,还有生鲜果蔬铺子,牲畜的屠宰,仓库管理,运输方式,人工的使用……

    头昏脑胀!一团乱麻!

    由于两个人都没有经手过这么大的农场,也是第一次做这么大的买卖,两个胆大的年轻人面临着自主创业的兴奋。既热血沸腾,又谨慎小心,他们不停的讨论、争论、甚至红着眼睛大吵、拍着桌子大吼,方案毁了一个又一个。

    但是有一点他们心照不宣,他们其实并不专业,一个是武枪弄棒的小军士,一个是种菜浇园的小农民,根本不是经营管理的专业人才,这里需要一个精明而有丰富经验的人才来帮忙。但是两个人心有灵犀的绝口不提此事,因为这个农场被他们倾注了太多心血,哪怕他们做的差一些,哪怕推倒重来,也不想拱手于人!

    金色的阳光透过树梢射在大地上,鸟儿啾啾欢唱个不停,好像在嘲笑这个起的最晚的懒家伙。

    空气清新,凉风阵阵,叶片沙沙,树林里仍有残留的薄雾围绕。叶剪秋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头脑清醒了很多。由于绿色植物的增加,空气里的氧离子含量特别高,而且温度也很适宜,长长的呼吸后,肺腑内的浊气仿佛被洗涤得一干二净。

    叶剪秋居住的帐篷后面的那片小树林仍保持原样,没有动一草一木。因为这里面的树木很多很杂,还有很多野生的果树。野枣,柿子,野桃已经稀稀拉拉挂了果,保持了原始的风味。

    林子地面上的土包起伏不定,落叶枯枝厚厚一层,阳光不容易照进来,少有的阴凉清爽,他的吊床仍在老老实实挂在那里。叶剪秋最喜欢在这里休息或是散步,运气好的时候,树林里竟然还能捡到蘑菇。

    叶剪秋笑称这片树林为“自然保护区”,不仅仅是因为树林里的鸟儿众多,因为他看到了几只少见的小松鼠!

    农场的工作人员起居用的帐篷形成一圈,全部围着这个自然而生的树林而建,叶剪秋的帐篷是进入农场的第一座,不仅临路,而且离农场的大门最近。

    农场的这条路可以并排跑三辆马车,是往来的必经之路。推开他帐篷的门,坐帐内就可以清楚的看到人来人往,相当于传达室的功能。

    路的对面就是一望无际的农田,珍爱土地的叶剪秋对这条田间“公路”也没有放弃改造,路的两侧也都种上了枣树。

    桃三杏四梨五年,枣树栽上就卖钱。枣树上现在已经挂了红玛瑙一样的果实,红彤彤的几乎看不到枝叶,马上就要落杆了,到时候有的是时间拿棍子来敲!那场景肯定像过节一样热闹!

    枣树下面的沟沟壑壑他也没有放过,全都种上了芝麻,比巴掌还大的嫩绿芝麻叶子随手就能抓一大把,鲜嫩的叶子做成炝锅面或是凉拌也很美味。还有那取之不尽的红薯叶,和芝麻叶有同样的作用,都可以当成青菜食用。

    整个青阳镇,只有这个农场是最不缺粮食的,不管是树顶生的,地上长的,土里藏的,到处都是可食用的作物。更别提那牲畜区成群的牛羊,果树林里到处乱跑的大白鹅,旱鸭子,还有真正的飞鸡,走路时一不小心,就能碰到一窝窝蛋!

    囚犯们工作很忙,全年无休,不仅经常加班,还没有工钱。但是生活条件还是很不错的,顿顿离不开肉菜蛋,白馍头,还可以游泳和洗澡,那当初挖好的三个大坑旁边又被朝歌一口气又连挖了四号坑,五号坑……一直挖到八号坑!每天收工后,人们就像下饺子似的跳下去玩,欢笑打闹的声音能传的很远。

    叶剪秋有时候都快忘了这些囚犯的真实身份。

    他并没有打听这些囚犯到底是因为什么案子进来的,心里虽好奇但不追问。

    阴暗的东西他不想了解,他想一直保持阳光的心态。若这些囚犯在这里好好改造,那么他和朝歌并不追究。事实证明,这些人还是很听话的,无论朝歌在不在农场,这些人并没有想逃跑或是闲生事端,这倒是让他松了口气。

    如果农场一直存在,那这些囚犯也会一直依附着农场存在,一直到他们生命的尽头。这对他们来说,也算是一种大赦了吧——死刑变无期。

    叶剪秋没有急着先去洗漱,而是踏着软软的沙地走到路对面,撕开几穗粗壮的玉米外皮查看,不由得点点头。

    没有秃尖,籽细灌浆饱满,一掐一股奶白色的汁液涌出,清香的甜味扑鼻而来,这种玉米淀粉含量和糖份含量很高,可以直接食用,如果煮熟,更加甜糯可口。

    这一排排整齐的玉米植株几乎有三米多高,秸杆粗如甘蔗,叶片长如绿剑,紫红色的霸王根如同大爪子紧紧抓牢土地,抗风抗倒伏效果非常好。

    这种独特的玉米品种他从来没有见过,棒穗大如半米长的炮弹,长长的玉米须子如同许大夫金黄色的胡子,籽粒大如马牙,偶尔还夹杂着几粒红色,黑色或是紫色的籽粒,没有成熟的玉米粒透明饱满如同纯色宝石,可以清楚的看到里面的水分。

    他已经下令将这些颜色鲜艳的种子成熟后单独挑出来,将来培育成彩色玉米。颜色较重的玉米具有极高的酚化合物和花青素,营养极高,他已经给将来的新品种起了个名字“黑珍珠一号”。

    他又来到远处的花生地。

    沙地土壤是最适合种植花生的,不仅耐旱透气,而且根部下针期和果实膨大期比粘土地更加容易,产量高,虫害少,而且极易出土,用手提起来一墩成熟的花生株,用力抖一抖,顿时叶果分明,干净无沙。

    此时的花生由于正处在结荚饱果期,绿色的叶片里夹杂着朵朵黄色的小花,沙层下的果实挨挨挤挤露出了地面。他随手摘了几颗,浅麻色的果壳非常干净,每粒果荚都非常均匀含有二粒果,剥开外壳,里面的花生圆溜溜呈浅粉色,淡甜清脆,如同新鲜的莲子。

    放眼望去,远处是白花花全部的已经吐了长絮的棉花,朵朵白色的棉花汇集在一起如同云层般的海洋,虽然丰收在望,但是劳力却很少,所以农场的人一天也不能闲,寅时就打着火把早早上工了。

    一群人正在太阳底下弯腰摘棉花,只见他们头上都戴着大草帽,脸上遮着面巾,身上穿着一个特制的带有大兜的工作服,摘满了棉花就回到地头放在一个大袋子里,然后再回去重新摘。

    看到劳作的人群中有一个显得特别高胖的身影,叶剪秋不由得笑了,这个曹五倒是挺勤快,从来都不睡懒觉,每天从集市上收完摊头费就亲自赶着马车来农场报道,一干就是一天,到了晚上才回去。

    本来朝歌是不满意曹五来这里的,但是看他一个顶三个壮劳力,而且人又老实听话,最重要的是他嘴巴严,而且不要任何回报白干,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只是这曹五脑子太笨,只知道闷头干活,没有胆量去马场那边找朝歌,直到现在,他连话也没有和朝歌说上一句,连叶剪秋都暗暗替他着急。

    洗漱的水池边已经空无一人,沙地上只留有一些杂乱的脚印。

    叶剪秋低下头,开始刷牙洗脸,洗漱完毕后,将头发簪好,拿起半片芦荟往脸上随便抹了抹,然后就搭着毛巾,端着小脸盆儿,哼着歌儿踩着人字小夹板托鞋往自己的帐篷走去。

    可惜这里没有镜子,也不知道自己现在什么样,虽然有水的倒影,但还看的还不是很细致,唯一让他欣慰的是,皮肤似乎白嫩了许多,终于不像个黑炭似的让他自己都嫌弃。

    希望的田野等着他们倾洒青春和热血,他现在浑身有说不出的干劲,对未来充满期待。而且朋友也多,日子过的充实而又快乐,唯一美中不足是,爱人不在身边……

    叶剪秋推开帐门,发现朝歌已经坐在办公室的桌案前等他了,正低着头用心地揪桌上那盆富贵竹。

    这间大帐篷被叶剪秋分成了三室两厅,均用淡青色的大幔帐隔开,大客厅就是他的办公室,书房兼娱乐室,晚上群体活动大多都是在他这里打牌。

    由于昨晚两个人没有休息好,朝歌漂亮的眼角有些微红。

    见他进门后,朝歌就停下了那只“骚扰”富贵竹的手,敲了敲桌子道:“那些家禽得入窝,鸡棚得抓紧盖。”

    朝歌这个人从不废话,连个早上好都没有。

    “鸡不是会飞到树上么?”

    叶剪秋也习惯了这种对话方式,抱着小脸盆坐了下来。

    “这里马上就要进入秋冬季,虽然白天仍然酷热,但晚上却变得更加寒冷。一天之中历尽寒暑。若晚上鸡鸭不进窝,会被生生冻死。”

    朝歌是了解这里的气候的,进入八月份后,温差会加剧。这里的空气会更加干燥,白天烈日当空,到了晚上却气温骤降,若是放盆水在院子里,会结成厚厚的冰,但是到了中午又会迅速溶化掉。

    所以在青阳当地也有种说法——一年有四季,不能离冬装。

    叶剪秋想了想,拿起桌上的图纸看了看。

    这些家禽是准备散养在果树林里的,不仅除虫吃杂草,粪便还可以给果树当肥料。家禽每天就林子里觅食,晚上鹅和鸭子会找草堆卧着,鸡就呆在树枝上休息,和鸟儿有差不多的习性。收蛋么,去树林里捡就可以了,就像捡蘑菇一样。

    本来叶剪秋觉得这养家禽是最省事儿的,几乎不用什么饲料,只放点水就可以了,没想到秋冬季还得进窝。

    他挠头:“那怎么办?不仅得盖鸡窝,看来还得注意保暖。”

    “没错。”

    “老王头能行么?”

    “外人不能进来。”

    “那怎么办?”

    “我们来盖。”

    “不行,我们人太少,地里的活太多,再均出人手来盖鸡窝,怕是影响秋收。”

    两个人趴在桌上谈论了很久,终于出一个方案。现在农田虽然比普通的庄稼成熟的早一些,但并不显得特别。但是果树林却是个大难题,因为那里种植的全是当地罕见的果树。

    离鸡棚原址位置最近的,种植的全是香蕉和糖棕,这可是连朝歌都没有听说过的果树,当他看到一圈圈绿色如月芽状的香蕉,大如脑袋的紫黑色糖棕吓了一跳,他无言的抚摸了很久,也呆在树下看了很久。

    最后他们决定,对那些奇特的果树加强掩护,多用一些大网子层层遮挡起来,估计没有什么问题。这种罕见的果树当地的农民一无所知,即使万一他们发现了挂果的怪树,估计也只是好奇但也猜出不缘由。

    垒鸡棚其实很简单,用些石板叠加起来,铺上厚厚的秸草就可以,最多十天就能完成。

    商量完这件鸡窝大事后,两个人都松了口气。

    朝歌放松地往下褪了褪,懒懒地靠在铺着厚毯子的圈椅背上,自然而然地将两条长腿跷到桌案,双手交叉放在肚子上大拇指来回转圈,——这个圈椅太舒服,一坐上去就想睡觉。

    看着抖动着脚想眯眼睡觉的朝歌,叶剪秋不禁偷偷直乐,大炮打蚊子呀,大炮打蚊子!一身绝高的功夫没有仗剑走天涯,去看大千世界的繁华,却“沦落”成了乡野村夫,天天放马操心垒鸡窝……

    “笑什么?”

    朝歌不耐烦的皱眉。

    “没什么,呵呵……”

    “没什么还笑!”

    “呵呵 ,真没什么……”

    “叶剪秋!”

    “到!”

    “闭嘴!”

    “是!呵呵……”

    朝歌头疼。他现在是震不住叶剪秋了,他越是发脾气对方越是开心。

    “叶剪秋,以后你不能睡在地上了。”

    “为什么?”

    朝歌腾地收腿坐直,“啪”的一拍桌子,鼻孔喷气:“刚才不是说了么,以后晚上会变冷!鸡都会冻死,你不会死么?”

    叶剪秋不满:“关心别人就不能换个说话方式么?”老是这么直通通的心脏受不了。

    “怎么换?”

    “小秋啊,天要变凉了,你不能睡在地上了,要小心风寒……”

    朝歌涨红着脸扭过头:“恶心!”

    叶剪秋“噗”的一声笑了,朝歌越生气双眼越水灵,俏脸还粉艳艳的,他小时候肯定像个系红肚兜的人参娃娃,真是有趣。

    “朝歌呀,你也要小心受凉,不要仗着年轻火力旺,老是不穿衣服,有伤风化……”

    “啰嗦!”

    等他耍够了朝歌后道:“你先坐,我去换件衣服。”

    “晚上多生几盆炭火!”

    朝歌冲他背影喊。帐篷根本没有厚砖墙抗寒,不生炭火这家伙肯定会冻死!

    也不知道谁更啰嗦!叶剪秋伸手打个响指表示收到,哼着歌来到了帐幔后的卧室。

    透过帐幔,仍能清楚的看出里面的人影,利索的将睡袍解开扔到一边,线条流畅的细腰窄臀,低头穿那衣,弯衣穿长裤……

    朝歌默默地扭过脸,咬牙道:“叶剪秋,农场招贼了!”

    “什么?!”

    叶剪秋提裤子从帐幔后面匆匆跑了出来,一脸的惊惶失措。

    “怎么可能?”

    朝歌说凡是黑鹰出没的地方,方圆百里凶兽都退避三舍。如果是人,那更不可能了,黑鹰凶兽都能震慑,那人岂不是更不在话下?而且若是常人,怎么过得了流沙河,里面都是吃人的黑虎鱼呀!

    朝歌见他难以置信,肯定地道:“的确是神偷干的,不过只是偷了一些果子和玉米。牲畜栏那边没有下手,一头牲畜也没有少。”

    叶剪秋是听说过神偷传闻的,据说会隐身,看起来也是异能人士之一,但是对方只偷青阳大户,这农场怎么也把神偷也招来了?

    朝歌仍气愤地道:“偷就偷了,可气的是,竟然连吃带拿,有些果子只咬一口就丢了,地上一片狼藉!太浪费了,可耻可恨!”

    “是猴子干的吧?听说这里有鬼面猴。”

    “不可能!不管是什么猴,黑鹰都不可能失手!”

    “那怎么办?”

    “不知道。”

    叶剪秋愁眉苦脸,如果黑鹰也看不住,那农场就成了人家的后花园,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想起那些被糟蹋过的水果就心疼,万一人家玩腻了切水果的游戏,想杀个人玩玩怎么办?

    而且这事不能报官,连杨捕头也无可奈何。

    朝歌发现有陌生人入侵时,第一时间就唤出了黑鹰,但黑鹰的表现很奇怪,只是磳着他手温柔安抚,好像在说没事没事,只是个玩笑。难道这神偷和黑鹰交上了朋友?这也太奇怪了,黑鹰的脾气并不好……

    看着叶剪秋愁眉不展的小脸,朝歌心里暗爽,让他害怕去吧!谁让他不停的笑笑笑!

    ☆、八十

    当叶剪秋又换上了他最喜欢的那件靛蓝色冰纹蜡染圆领衫出来后,朝歌已经恢复了往日冷淡的表情。

    “走,去果园看看。”

    “好,找找有什么可疑的线索。”

    “中午你来做饭。”

    “为什么?做饭的事不是曹五包了么?我现在可是叶大管事,不负责伙房了。”

    吃货厨艺都很好,这话准没错!

    还别说,曹五做饭还是挺专业的,七分瘦三分肥的滚刀肉块放在一个深褐色的大瓦罐里,加水加香料加少许盐后就将封口焖严,大火煮开后就改用文火炖煮一上午,其间所有人必须遵守曹大厨的“三不”原则——不能打开,不能偷看,更不许偷吃。

    等时辰终于到了后,小心翼翼的打开密封的罐口,一股异香飘十里,撇去上层清亮的浮油,浓汤呈奶白色,肉块不仅炖的酥烂,而且有入口即溶之感,再加入蒜茸,小碎葱,香菜叶,淋上几滴红辣椒油,再配上一大摞可以瓣碎泡汤的大白锅盔就可以完美出锅。

    等出完大力的工人们收工后,就坐在树林下的几张桌子前开动,他们每人喝一大碗香喷喷的肉汤,热汤下肚后就开始浑身冒汗,再配上一瓶烈酒烧刀子,汗水顺着下巴和肚子直流,从嗓咙到脚底板儿一条火线,非常过瘾!

    但是看起来朝歌似乎并不领情,他淡淡地道:“曹五只会做肉汤,而且喜欢掺杂碎,连老木都说,现在打个嗝全是一股猪尾巴大肠头的味儿。”

    朝歌虽然一脸严肃,也无法掩盖他心里万分委屈的事实。

    叶剪秋不禁哈哈笑了起来。这个曹五,真是从头到脚一根筋,从来就不知道换换花样,一手杂碎汤虽然煮的出神入化,但是天天吃也会腻味。

    “好吧,我回头给你做就是,想吃什么?”

    “饺子。”

    “太费事了,大锅烩菜和卤汁面条不好么?”这可是食堂大锅饭的标配。

    “我要吃花边水饺。”

    “回头再包吧,真的太麻烦了,农场这么忙,等咱们忙完这一季,赚了钱后我特地给你包一碗。”

    “若说话不算数,罚喝一盆马尿!”

    “滚!”

    当两个人说说笑笑一起走出帐篷时,却发现一队人马从天而降般的站在帐篷对面,为首的正是一身黑色战袍的司徒瑾。

    两个人不由得同时一愣。

    司徒瑾手持缰绳正静静的看着他们,轻风吹动他额角长发,眉宇间英气十足。胯下的红马轻蹄刨地,戎装武将与赤红烈马是那么耀眼,风骨雄奇般的绝世而立。左右是同样装备精良的骑兵,虽然十几骑人马,却没有丝毫嘈杂,安静的只有帽顶的红缨飘动。

    叶剪秋惊喜地大叫一声,就像出了笼的小鸟着欢天喜地的跑了过去,小拖鞋呱呱嗒嗒一溜串响。

    朝歌站在原地没动,心里有些吃惊。司徒瑾当然是有权利可以随意出入农场的,但是这么多人马突然出现在这里,为什么他却没有丝毫察觉?当他看到那十几匹马在马蹄上通通包了厚厚的软布后,心里暗暗一凛。

    “大人!”

    叶剪秋一口气跑到司徒瑾身边,将脑袋深深的扎在司徒瑾的腿上。

    你终于来了呵!

    分开这么长时间,你真的就不想我么?

    若我不就山,山就不来么?

    若我不发乎情,你就绝对止于礼么?!

    爱入骨,情溶血,虽然心里万分倔强和委屈,却不忍责怪一句。

    司徒瑾低头看着趴在腿上的那个小脑袋久久没有说话,当他感到腿上传来的阵阵湿热后,不禁叹口气伸出手去轻抚那黑亮的发顶。

    叶剪秋吸了口气抬起头,鼻子有些发红。

    “大人,你是来看我的么?”

    “是的,我来找朝歌。”

    叶剪秋迷惑,这句话算正面回答他了么?

    司徒瑾默默的看着他。

    气色不错,好像长高了一点,脸颊也有肉了,双眼仍是清澈如水,穿的衣服虽然不合时宜,但是看起来很舒服自在,他一向都喜欢舒服自在,如同身上穿的衣服和光脚穿的鞋……一双小脚白嫩精致,脚趾如同珍珠般莹泽……

    司徒瑾皱了皱眉头:“怎么光着脚往外跑?回屋换鞋去!”

    “是!”

    叶剪秋开心地拉着他的手:“大人,今天中午留下来用饭吧,杀鸡宰羊,摘果切瓜,我给你做竹荪炖鸡,玉米排骨,红焖羊肉,樱桃烤鹅!对了,还有大坛的酒可以尽情喝!等吃完饭,我们一起去农场转转,咱们的农场非常美,尤其是草场和果园更是漂亮!”

    他扭头和司徒瑾身后的军士们热情的打招呼:“兄弟们,今天每桌最少十个菜!保证有酒有肉!大家都别走啊!”

    军士们不约而同的都笑了,互相之间兴奋的看了看,但是眼光都一起齐刷刷的盯着司徒瑾,如果老大不开口,他们谁也不能做主。

    此时,朝歌走向前,拱手对司徒瑾行了礼:“大哥。”

    司徒瑾点了点头道:“朝歌,你上次说农场人手不够对么?”

    “是的。”

    “三日后,会有一批新的死囚来农场,是杨小迷从绵州府调过来的,给你当人手用。”

    “多谢大哥。”

    朝歌又一次行礼。

    平时不拘小节的朝歌,现在却对他彬彬有礼,泾渭分明,司徒瑾心里五味杂陈。

    “朝歌,后天我就要回临月城了。”

    还没等朝歌开口,叶剪秋惊慌地道:“什么?你要走?!”

    他上前紧紧抓住司徒瑾的手,生怕他飞掉似的一脸惊恐,并急切地道:“大人,你为什么突然要去临月城?你还回来么?我能和你一起去么?”

    看着他紧张的一口气问了这么多为什么,司徒瑾笑了笑道:“我要去临月城陪母亲过中秋,你不方便一起去,农场离不开你。”

    叶剪秋松了口气,仍担心不已:“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归期不定。”

    “为什么?”

    “也许会陪母亲过年。”

    不要!!

    叶剪秋心里痛苦的呐喊!为什么他们又要分开?!

    如果不是农场忙碌,他没有分心过多的思念,只怕相思成山成海,早就将他压垮淹没!

    他实在无法承受再一次长长的别离!老天也太过作弄了他了,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相去千余里,各在天一涯!

    这个时代交通不便,这一走也许要半年之久!通讯也不便,连封信也要几个月!

    “大人,请你跟我来,我有很重要的事。”叶剪秋二话不说就欲将司徒瑾从马上拉下来。

    司徒瑾皱了皱眉头:“什么重要的事,这里不能说么?”

    “不能!”

    叶剪秋口气坚决,注视他的眼神充满深情和期待。

    司徒瑾只好从马上翻身下来,对身后的军士们道:“稍等,我去去就来。”

    “是!”

    看着两人走远后,朝歌和军士们聊天。

    “朝歌你行啊,这庄头做的不错,今年署衙最起码不愁粮草。”

    朝歌笑着摸了摸司徒瑾的红马道:“那是自然,我们还有放马的大草场,我们的马可以轮换着在这里养精蓄锐。”

    “那最好不过!对了,听说将来农场还会发银子给兄弟们当什么叫那个……福利?”

    “当然,发福利,每个人都有份。罗正,将来你老婆还能来农场布坊做织工,每月挣的薪银说不定比你还多!”

    这个叫罗正的军士娶了当地的女子为妻,而且也有了孩子,算是正式在青阳安家落户了。像罗正这样的军士军团里也有十几个。

    听到朝歌的话后,众军士哈哈大笑,有人打趣:“罗正,你老婆如果比你挣的多,那你在家就说话就没份量了,这怎么能成?”

    罗正笑道:“无妨,巾帼不让须眉,她若是能顶半边天,我倒求之不得。”

    罗正对家眷有深深的愧疚,他们夫妻不仅不能常相守,而且家里的农活几乎都是老婆娘家帮忙打理。如果妻子能来农场做工,他们一家子可以时常相见,而且又多挣些银子,倒是乐见其成。

    此时,听到帐篷里传来司徒瑾的一声暴怒的大吼,大家都受了一惊,目光齐齐盯着帐篷。

    很快,司徒瑾阴沉着脸推开帐门走过来,二话不说纵身上马,冷着脸一甩皮鞭:“回去!”

    “是!”

    一群人来的快去的快,只剩下朝歌无语的看着一地杂乱的脚蹄印。

    ☆、八十一

    农场里的庄稼静静的生长,黄豆绿豆奶花豆等孕了荚,一簇簇藏在透绿的叶子下面,棉铃开放,一朵朵吐絮的白棉向天空伸展。埋在地下的红薯也不甘寂寞,比赛似的将地底大块根茎膨大加粗增甜,有些要强好胜的露出了地面。

    远处的旷野是浓绿的玉米青纱帐,孕育,向上,是青纱帐不变的主题。庄稼们贪婪的吸收着太阳的热,土地的肥,水里的润,咯吱吱尽情生长。

    伏天赤日照苍茫,果熟瓜甜互比香。田苗激情战酷暑,梧桐镇定锁阳光。

    到了晚上,是农场最休闲的时光。

    刚吃完晚饭的人们破例没有打牌游泳,而是三三两两聚在一棵梧桐树下。这几棵梧桐树白天是一片阴凉,晚上则成了露天的娱乐场所,树下的几个大石桌又成了聊天下棋的地方。

    只见地上生了一堆火,大家伙坐姿豪放的围在石桌前,有人赤膊观战,有人坐在火堆边剥花生烤玉米,也有人学叶管事的样子挂了个吊床摇扇悠哉。

    石桌上刻了楚河汉界,双方激战正酐,有人将棋子摔的脆响,这些牛角制成的棋子早就被人摔的四分五裂,被细麻绳捆了捆又凄惨的上阵服役了。

    “将!”

    “再将!”

    “老胡,叶管事说马才走日,而非大象也!”

    “象走日,马走田,车走直路炮翻山!瞧,多顺溜!”

    “老胡,你马象不分,颠倒是非,棋走荒唐,乃一棋霸是也!”

    “老水,想打一架咋地?”

    脸上带条虫爬似的长疤直到脖子的老胡咬牙腾地站了起来,大力一拍石桌,所有的棋子同时弹震一尺多高,随后又像冰雹似的啪啪不错分毫的落到原位。

    叫老水的男子三十来岁,脸色白净一派斯文,见势不对立刻放弃了打抱不平,用扇遮脸,将自己躲在老木身后:“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和个屁!观棋不语真君子,你老水还是个读书人呢,唧唧歪歪的像个娘们!”

    怒气冲冲的老胡放过了装绵羊的老水,收了拳头后大大方方用撇腿的象日了对方一个帅……

    老水有些无奈,他那天用手沾清水在石板写字,结果被叶管事一眼看上,二话没说就让他就当了帐房,不仅给他自己单独一个帐篷办理公事,还郑重的送他一支重力均匀的好牙笔,笔毫美观圆润,如雨后破土之笋,又似含苞玉兰,纯净秀美的就像慧眼识珠的叶管事。

    叶管事说,是金子总要发光的。结果他这一发光不得了,身边一起来的人有些气愤,因为他几乎每天坐在“办公室”做闲职,其它人的任务就加重了。

    老水摇着的扇子停了下来,鼻子不由得动了动,空中飘来阵阵香味。

    不远处的帐篷就是农场伙房,里面仍亮了烛火。

    有人耸了耸鼻子:“这是什么怪东西,晚上给谁加夜宵么?”

    “叶管事两顿没吃了,曹五留下来单独给他炖汤。”

    “哦……”

    一群吃瓜群众立刻心照不宣。

    这曹五为谁来的,大家心里一本清帐,但谁也没有点透。只有那个叶管事木楞楞的还将曹五往朝歌身边推,倒是一出精彩桃花好戏。

    第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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