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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10节

    远处一直观望的曹达不禁大惊失色,为何这凶猛的野兽见了朝歌如此畏缩不前,丝毫没有抵抗?甚至连一声嗥叫都不曾。还有那只猛虎,虽然笼子的门被朝歌一把打开,但是它却和那只花斑豹一样躲在角落里发抖,任人宰割。就好像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连臣服的资格都没有。

    曹达惊出了一身冷汗,他终于明白母亲的苦心了,再没有真正探到对方虚实后,不能妄自出手。若今日母亲不来,他曹家可是真的要有大麻烦了!

    只有杨小迷嘴角的嘲笑稍纵即逝,这些人,可不简单呢!

    曹达已经说不出话来了,直到现在,司徒瑾和晋伯还没有出手,估计实力更加深不可测,就面前这三个人,就足以踏平青阳镇!

    汗颜哪……

    ☆、四十一

    曹家大宅,针落可闻的主屋内几个丫头低头垂手不敢出声,钱庄缩在金线帘后大气不敢出,他不时地露出大脑袋往外偷看一眼,立刻又缩回帘内,唉呀,这老太太怕是要用家法了吧?

    曹老太冷冷的坐在一张罗汉大床上,她脚下厚厚的富贵牡丹大红织毯上一字排开跪着三个儿子,分别是曹达,曹五,曹六。

    曹老太举起赤金烟锅子先朝曹五那乱糟糟的大脑门梆梆敲了几下。

    “没用的东西,被一个下人修理成那样,丢人都丢到螭国去了!”

    曹五苦着脸,无奈地摸了摸头发里暗藏的暗器——那几只苍耳。

    当时,他是离叶剪秋最近的,只有他看到叶剪秋手里黑色的大花一闪,然后就不由自主的听人摆布了。曹五到现在仍念念不忘,在那惊鸿一瞥中,一头乌黑亮丽长发的男子像极了小花妖……这个神秘而美好的秘密,他要单独记在心里,不与任何人分享,包括他老娘!他曹五,长大有心事啦!

    曹老太又梆梆敲了曹六的大脑袋:“老六!你何时豢养的凶兽?为何要放出来咬人?不知道拿钱消灾么?”

    曹六瓮声瓮气地道:“娘!咱人打不过他们,猛兽总是可以的吧?只是没有想到朝歌那么厉害……”

    曹老太一撇大红唇道:“本来为娘只是听说朝歌有一个很厉害的狗叫黑鹰,它一出现,青阳镇的狗都不敢叫!但是这只狗神龙见首不见尾,极少有人见过它什么模样。今天为娘和你们也是第一次见到黑鹰!你们说说,那是狗么?那是狗该有的模样么?简直是二郎真君的孝天犬!还有那朝歌,一身戾气!挤死个豹子就像兔子那么简单!”

    曹六戚戚,闷头不语。

    朝歌的确不像正常人,外界传言他吃生肉,喝冷血,就像恶魔一般。所以那天,曹六一看到带队查矿的是海大牛和花原,就觉得报仇的机会终于来了,立刻放兽咬人!结果不仅折了自己两个人,而且又被老娘送了重礼赔罪!唉!本以为双方战平了,结果……

    曹老太看向曹达,举起的烟锅子又放了下来。

    对于这个儿子,曹老太很无奈,她长叹一声道:“达子呀,你已过不惑之年,为官者,最忌暴躁,如果沉不住气,首先会害了自己……俗话说未归三尺土,也难保百年身,既归三尺土,也不定能保百年坟,这世间事轮回无定。老娘在你们身边,还能为你们照拂一二,若是老娘百年过世后你们兄弟又该如何……”

    老太太很泄气,自己这个小车不倒只管推,推到哪算哪!!

    曹达脸色凝重,他心里一直在琢磨着司徒瑾。

    他亲眼看到司徒瑾的军队如同潮水般悄然退去,除了地面上留下的杂乱脚印外,不留一丝痕迹。虽然这支军队只有区区百人,但是气势凛然天地,个个却如同下山猛虎入海姣龙,这已经不是训练有素所能形容的,这根本就是一支能屈能伸的铁甲雄师,如果给司徒瑾上万号人马,真不敢想像会如何……

    这世界上有这样一种人,你恨,你怕,你暴躁,你头疼,但是你不得不承认你佩服。

    对手往往是最容易发现你的短处和差距的,如果不是司徒瑾时刻逼着他曹达进步和警醒,他也许被麻木的生活早就磨去了棱角,安逸的躺在官印和银堆里享受余生……同为男子,他也有雄心壮志,恰恰那司徒瑾激活了他内心深处一直要追逐的那个梦想!他要感谢这样的对手!

    曹母将曹达单独留下,母子商谈了一夜,在天将破晓时才结束谈话。

    最后,曹母对曹达道:“达子,为娘早年间做生意时听螭国人交谈中得知,很早以前这鹰头山本是螭国所有,自从被青鸾的太祖攻占后就归属到青鸾的国土。传说这鹰头山有秘处,蕴含天地之灵气,日月精华,有机缘者可得道成仙。所以,现在螭国人一直认为青阳镇之所以变成现在这副模样,就是因为青鸾国没有顺应天道,这是上天对青鸾的惩罚,所以他们仍一心想拿下鹰头山,重归他们的国土。”

    曹达沉思半晌,开口道:“母亲,这些事孩儿也听说过,只是,当年你可在螭国见过什么能人异士么?”

    曹母摇头:“不曾,只是听说而已。鬼魂之说由来以久,可是真正遇到过又有哪个?娘本来是不惧鬼神之说的,可是娘自打见到黑鹰,就觉得有蹊跷。朝廷当年可是专门派司徒瑾来调查鹰头山的,也许这里的秘密他知道的最多。”

    曹达点点头:“孩儿明白。”

    曹母又道:“你可知下步该如何?”

    “君臣朋友,非酒不仪。”

    “没错,我儿打小聪颖,当为人上者。”

    曹达离去后,曹老太疲惫地躺地床上,对一直呆在角落里的傻庄子道:“庄子,过来给老姐姐捏捏腿。”

    钱庄期期艾艾走了过去,他今天可是跟了曹老太一天,真是见了大世面啦!嘿呀呀,动刀动枪的,那可是要打仗呀,可是这老太太却一点也不害怕,甚至三言两语的还让两家都退兵啦!这个老太太可是比他爹还要爷们儿的女子呀!而且还是曹县令的亲娘!还那么有钱!不得了啊,她可是个干大事的女子呀!真可惜了,她若是年轻个几十年该多好!

    庄子笨手笨脚地捏着老太太的腿,曹老太轻声一笑:“庄子,今儿是不是被老姐姐吓着了?”

    钱庄摇摇头:“没哪,就是怕曹五。”

    “不用怕他,以后叫他哥就是。”

    “……”

    老太太敲敲钱庄的手:“怎地不动啦?”

    “老姐姐,差辈了!俺咋能叫曹五哥,他该叫俺舅!”

    “傻庄子!”

    曹老太很满意,这钱庄当了很久的闷葫芦,终于开口说话了。

    ☆、四十二

    佃户村。

    顾名思义,这是一个依附于地主的佃户组成的村落。

    在青阳镇繁荣的时候,大地主们曾经拥有上千家的佃户。这些佃户在青鸾律法上仍是良民,不能像奴隶那样买卖,但是他们没有土地,只得向地主们租种,收获的粮食和地主们对半分。自从青阳镇遭到天灾后,很多地主们将自己的田地变卖一空就迁到水土肥沃的江南,而留下这数以千计的佃户,这些佃户只得重新寻找依附其它地主,现在这个佃户村就归属于拥有青阳镇土地面积最多的地主——曹家。

    在佃户村的村口有一个被碾的很平整的打麦场,现在这个约有五百平方的打麦场上很热闹,村民们几乎是全家都出动,老人小孩带来食物和水放在打麦场的阴凉处,守着自家的壮劳力打麦场干活。

    农民们用驴,马,骡子,牛或是皮狙拉着石碾子开始转着圈一遍遍往麦子上碾,等压扁的麦秸碾的差不多了,就会用桑木杈子将上面碾掉麦子的麦秸挑到一边,地面上就留下带壳的小麦。

    农夫用木锨开始一遍遍从地上将麦粒用力铲起来一把抛向空中,形成一条金黄色弧线,在风的作用下,轻飘飘的麦壳就刮到了一边,而饱满沉重的麦粒就留在脚下。

    这时候,老人和小孩开始往袋子里收集打好的麦粒,然后拉到平坦空阔处摊开,有人赤脚踩在麦子上,用木锨将麦子从中间一绺绺分开界线,使粮食能够晾晒均匀。

    朝歌骑马站在打麦场路边的杨树下,看着农民们热火朝天干活的场景,心里有些焦急。

    自从司徒瑾说开办农场,朝歌主动揽下农场的任务,并拍着胸脯立下军令状,定要将农场发展壮大!

    朝歌喜欢深沉的土地,土地总会给勤劳的人最真实的回报——阳光下金色麦浪翻滚,那一望无际的玉米青纱帐,那火红如火把般朝天的高粱,那弯腰亲吻着大地沉甸甸粟米……

    朝歌其实很佩服能征服土地的叶剪秋,尤其是那个生机勃勃的菜园子总让他留恋忘返,他甚至想搭个帐篷住在那里,晚上闻着瓜果的香味入眠,睡梦中还会听到花开的声音……

    那天曹老太离开后,离下了整整十箱金银砂!司徒瑾大手一挥,就分给了朝歌一半,让他做为发展农场的底金。朝歌当时就大骂,这个官老娘可真有钱!司徒瑾当时就说了,曹达若再挑衅,不介意以战养战!

    有了资本后,心急的朝歌立刻买好了种子,农具,甚至连盖房子的建材都预订好了,只是眼下没有劳力干活,那些东西还静静的呆在库房。

    虽然朝歌喜欢土地,但是他却对种田一窍不通。听说佃户村有种地的好手,朝歌就急忙来到这里雇人,虽然他出的工钱并不低,可是这几天正在麦收的大忙时节,没有农民顾得上他的农场。

    朝歌是个暴脾气,他越是看到农民们干的热闹,越是暴躁自己那在河滩的八百亩荒地。

    眼见这些农民没有空,无奈的朝歌只好调转马头准备离开。

    “军爷!军爷!请留步!”

    听到呼唤,朝歌停了下来,只见几个老农急匆匆跑了过来,为首的一个老农上前对他恭敬地做了个揖。

    那老农道:“这位军爷,你来佃户村可是要找人种地?”

    “正是。”

    听到朝歌这么一说,这位老农面露喜色:“军爷,老汉俺姓王,大名叫王主三,跟俺来的这几位都是俺们王家人,全都是种地的好手!俺王老汉也种了一辈子地了,闭着眼睛都能摸出来这什么地能下什么种!什么粪上什么田!”

    朝歌上下打量了这几位老农,只见他们衣着虽然整齐,但是有几个人并没有穿鞋,还打赤着脚,显然是他们早就注意到朝歌,出于礼仪又匆匆回去换了干净衣服后才出来相谈。他们的肤色均被太阳晒的黝黑,衣领露出的脖子下有很明显的晒痕,尤其是和他说话的王老汉,那额头上有深深的抬头皱,一松额头就能露出三道刀刻般的白印。

    朝歌心里暗自点头,这些人一看就是常年在田地里劳作的老手,他开口道:“那河滩上的沙地种粮食如何?”

    “当然可行!不怕天旱,就怕锄头断!锄头下也带三分雨哩,庄稼人勤快些,什么土地都能收粮!”

    “那你们明日能去农场上工么?”

    “行哩!只要军爷说好工钱,俺佃户村有的是人!这麦子也都收完了,只要晾晒晾晒就成,这剩下的活家里的老人和娃娃都能干!只要俺老王一句话,要多少劳力有多少劳力!”

    朝歌大喜:“那你们明天就来吧!”

    “成哩!只是军爷,咱们得谈好价钱,听说军爷出的价是一个人干一天二十个钱对不?”

    “没错!”

    “那成,俺们明天就带人去!不知道军爷要找多少人干活?”

    “八百亩土地,你看着办吧!”

    双方立刻谈拢了条件,王老汉恨不得现在就长翅膀飞到农场去干活!不用掏本钱,光使把力气就能赚二十个钱,十天就是二百个钱哪!不比弄啥强?!

    朝歌也很满意,他的农场终于可以开工了!

    踏着夕阳的余辉,兴致勃勃的朝歌回到署衙,一进大门就看到守门的两位军士正在兴奋地说着什么,看到他们桌上的一堆瓜果,朝歌的脸立刻垮了下来。

    “这是谁拿来的?”

    两位军士立刻站直身板,恭敬地向朝歌行了个礼道:“是大哥府上的下人送来的。”

    朝歌拿起桌上的一个咧嘴露籽的大石榴,往空中抛了抛道:“是不是又黑又瘦的那个丑八怪?”

    军士们笑道:“是不太俊,不过看起来人挺好,说话很温和。他拉了整整一大板车的东西,估计这会儿正和万大哥在伙房忙着做饭呢!”

    朝歌冷哼了一声,大摇大摆的拉马进了署衙。

    两个军士看着朝歌走后,立刻小声道:“这朝歌脾气真大,我说话都伴着小心。”

    另一个军士道:“别惹火他,小心捋你的肚肠。”

    外人根本不知道,这看起来这风光无比的少年军士朝歌,其实在巡检司属于有名无实的三无人员——没有编制,没有俸禄,没有官职。

    司徒瑾很早就将朝歌的提拔推荐书呈了上去,但是因为朝廷放手不管,所以朝歌直到现在还是逍遥的“散仙”一枚。

    虽然朝歌年纪小,但是军士们都很敬佩真正的武学奇材,所以在巡检司,这朝歌还是很有号召力的,大家都将他视为和晋伯一样的副官。

    朝歌冷着脸来到后厅,就看到晋伯正美孜孜的站在一盆植物前精心地擦拭着叶片。那盆植物高壮,红尖绿叶,肥厚的叶片比人脸还大。

    朝歌上前道:“这是什么树,怪里怪气的。”

    晋伯笑道:“剪秋说这是红嘴橡皮树。”

    朝歌扭头,就看到晋伯的桌案上还摆了一盆墨兰,墨兰正在开着暗紫色的花,室内散发着阵阵清香。

    “没有我的么?”

    晋伯一脸抱歉的表情:“我这两盆还是从钧之屋里均出来的,剪秋看起来还不太乐意。”

    朝歌的脸更沉了:“大哥呢?”

    “去看花原和海大牛了,这两个病号正闹的欢呢,你去看看。”

    “哼!他们作死!趁我去农场的功夫私自去查银砂矿,咬死活该!”

    晋伯扭脸对朝歌笑道:“你每次去均是兵不血刃,这些兄弟们哪有煅炼的机会?让他们吃点亏也好,最起码下次不会再鲁莽。”

    朝歌鼻孔喷气:“真窝囊!本以为这次要和曹达大打一场,结果放了闷屁雷,我这心里好些天都不舒坦!憋的要死!”

    “是啊,我也觉得不解气,米没被煮熟,却焖烂在锅里了!去找海大牛和花原这两个家伙算帐!这两个臭小子若是当时被曹六放出来的凶兽咬死了,这场仗还非打不可了,只可惜这两个人只伤了皮毛。”

    晋伯话还没说完,朝歌就已经冲出门了。晋伯好笑的回头继续打理他的橡皮树,他暗自忖思,要不要配个喷嘴的浇花水壶?

    朝歌一进屋,就闻到一股呛人的药味儿,海大牛正在屋里破口大骂:“他娘的!曹六那个贼胚子,下次再让老子遇到他们的民团,全他娘的都剿了,一个活口不留!”

    “行了!别嚷嚷了!你也没吃亏,对方不是死了两个么!”站在门口的司徒瑾道。

    海大牛躺在病床上仍不老实在,挣着想坐起来说话,结果被许大夫一把按下。

    “老实点,再动伤口就裂开了。”

    “怕甚!老子很久没有挂彩了!若不是老子没有防着他们养了野豹子,早他娘的得手了!这次没料到马受了惊,结果吃了亏!不过还真他娘的痛快,刀都砍的卷了刃!好久没有打的这么爽快过了,哈哈!”

    海大牛痛快地大笑两声。

    “他们吃了几次亏,还等着挨打不成?早就有对策了!”

    司徒瑾刚说完,心里窝火的朝歌就冲到海大牛面前大声道:“海大牛你真不地道,这样的好事怎地不叫我?等我带上黑鹰,直捣黄龙!”

    “等你?你他娘的种地去了,小娘们儿!”

    由于朝歌生的俊俏,最讨厌别人说他比女子还好看,更讨厌别人用女人来开他的玩笑。赤红着一张脸的朝歌怒气冲冲的上前,一把将刚刚包扎好的伤口重新撕开,海大牛立刻发出一声惨叫。

    “海大牛你怎地不死在银矿洞!”

    司徒瑾训斥:“朝歌,你饶了他吧,他没被咬死也会被你折腾死!”

    “再让我听见一句小娘们儿,海大牛你这个老娘们儿的命就交待在我手里!”

    “我、我不说了、不成……”

    海大牛终于蔫儿了。

    屋内乱哄哄的,海大牛的呻吟声,朝歌的大骂声,许大夫的劝慰声,只有花原闭着眼睛打呼噜装睡觉……

    司徒瑾摇摇头走了出去,他慢慢走到自己平常住的小屋,一推门就觉得不对,他立刻退了出来,奇怪地左右一看,他确认自己并没有走错,这里就是他住的屋子。

    司徒瑾又重新走了进去,只见这间原本很简陋的屋子已经完全变了模样。

    ☆、四十三

    地上不仅被清扫的干干净净,而且屋里摆放了很多高大的绿植。

    挨着墙的一侧摆放着一个结实的彩漆衣架,挂着一排排已经浆洗好的干净衣物,长衫内衬甚至铠甲都擦的锃亮,整整齐齐的垂挂在上面。衣架下方和地面连接的部分放了一排高矮不一的靴子,靴子的长筒被翻开,一直叠至露出靴底,一看就是已经被人清洗晾晒过的。

    另一侧墙边则是放置了几个榆木扁腿雕花瓶式花架,上面摆满了各色花草,甚至连墙角的高处也悬挂了垂枝花草。

    因为有了这些植物,屋里顿时变得绿意盎然,生机勃勃。有盆羽毛状的植物,那旺盛的枝叶伸展开直触到了房顶,高大的植物和粗壮的房梁相接,室内到处都是养眼的绿色。人就如同站在森林中那样,包裹在浓浓的绿意中。

    半开的雕花红木窗户上挂了厚厚遮阳的淡蓝色竹林月影图案的窗帘,微风掀起窗帘一角,屋内清风阵阵,绿植沙沙作响。小床上还撑起了一个白色细绷纱的蚊帐,蚊帐被金黄色的铜蚊钩帐挂起来,床上的被子叠的工工整整,床铺被扫的四平八稳,枕头晒得暄软腾腾,看上去舒服的想躺一躺。

    原本杂乱的书桌也被整理了,桌上放置了一个淡黄色长圆瓜形纱罩灯,纱罩上的图案是素静的月白色山茶花,灯盏下多了一个松石图案的黄竹臂搁,还有一杯冒着热气的香茶。

    桌旁的太师椅上绑了一个厚厚的棉垫,司徒瑾坐了下去——很舒服,舒服的就像在一个温暖的怀抱,他觉得这里就像宁静的港湾,而他就像一只疲惫的小船刚刚驶进港口。

    书桌前的窗台上,还有一盆肉肉的绿色植物,那植物全是肉鼓鼓圆溜溜的绿色小球,那些小球从窗台上一直垂到书桌上。

    他不禁伸手去摸那盆绿球,结果不小心被碰掉几个绿蛋蛋,咕噜噜就滚到桌下面去了,正当他弯腰去捡的时候,就听到有人轻声道:“你回来了?”

    司徒瑾立刻坐直,用脚将那些绿蛋蛋轻轻踢到角落里,不动声色的道:“嗯。”

    叶剪秋边走边用毛巾擦着手,他来到司徒瑾身旁道:“茶不烫了,你喝喝看,这是毛尖。”

    司徒瑾端起来茶盅,只见水中的茶叶外形尖细秀丽,如松针般纤细紧直,颜色绿而明亮,他轻轻品了几口,滋味清香鲜美,齿颊留香。

    好茶!司徒瑾暗暗点了点头。

    叶剪秋就站在身边,一股淡淡的香兰之气总往他鼻子里钻,司徒瑾觉得心神有些不安,他往身后的椅子上一靠,椅背也很软和,扭头一看,竟被绑了一层薄薄的兽皮。

    “你怎么做到的?”

    “你是指这屋子么?”

    “没错。”

    叶剪秋笑道:“前些日子你一直没有回家,我非常想……非常担心。听说署衙门口要开仗,就跑过来看看,没想到很快就散了,看你安然无恙也就放心了。回去后我一直睡不着,很好奇你平日住的地方是怎么样的……我又跑回来过一次,那天你不在,我就让晋伯领着我来看你的屋子,结果看到这里很冷清,就更睡不着了。毕竟,你不回家的时候,这里也是你的家,你要住的舒服些才是……”

    自打他从西兔儿村回来后,司徒瑾一直没有回过府。他魂不守舍,坐立不安,相思如同发了疯的野草让人成狂。可惜这些在他心里柔肠百转的话,从口中说出来却成了语无伦次。

    听说曹达和司徒瑾要动手的时候,他吓得一口气跑了几十里路来到署衙,看到黑压压的人马心急如焚……他一直躲在角落里远远观望到最后。还好,司徒瑾没事,还好,司徒瑾还在这里,还和他生活在同一个世界。

    后来叶剪秋又一次来署衙,司徒瑾带队巡山,朝歌去了农场,只有晋伯留守在署衙。晋伯领着他来到司徒瑾的小屋,只见这里简陋的只有一桌一椅一床,衣服凌乱的扔在小床上,桌上更乱的一塌糊涂。这让叶剪秋很是心疼,于是他今天将准备好的东西一股脑的用板车拉了回来,动手几乎忙了一天才将这间屋子收拾好。

    司徒瑾很忙,不是带着军士们操练,就是去巡山。不到晚上他是不会回到这间屋子休息的,对于他来说,这间屋子就是个睡觉的地方而已。若他能更早一些来到这里,他会发现叶剪秋一大早就已经来了,一直忙碌到太阳落山。

    司徒瑾站起身,慢慢在屋里踱步,他看着那些新奇的植物不禁问道:“这些花草都叫什么名字?”

    叶剪秋一一给他介绍:“这盆带着金边的叫香龙血树,这盆吊起来的是绿萝,这个硬硬的叶子叫苏铁,高高的叫袖珍椰子,这是金桔,还有这盆叫鸢萝……很可惜,半道被晋伯搬走了一盆墨兰,我只好在书桌前放了一盆珍珠吊篮……”

    司徒瑾夸赞道:“没想到你不仅会种菜,还会种花。”

    “虽然不太擅长,但我也喜欢花草。”

    凡是植物,叶剪秋都很喜欢,无论再普通微小的花朵,都是构成美丽的部分。所以,黛玉才会为那一地落英悲伤。

    司徒瑾走在一盆花前停住了脚步。

    在那盆缠绕在枝干上如细丝状的嫩绿枝叶中间,点缀着一朵朵鲜红的小花,这种花的颜色红的是那么纯正,纯正的那么耀眼。

    他蹲下来仔细观看,伸出手摸了摸那朵朵娇嫩鲜艳的红五星。

    “这盆花真漂亮。”

    “是啊,鸢萝如同红宝石一样闪亮。”

    叶剪秋对这盆鸢萝有很深的感情,当他看到那朵朵红星,就想到自己遥远的故乡。

    司徒瑾站了起来,看着这些花草道:“其实我也很喜欢这些缠枝的花朵,比如牵牛花。这种花很耐活,而且颜色各异,我在临月城的时候到处可见。没想到来到青阳,最常见的也是牵牛花,只是它开花的时间很短,只在早上开放一会儿,在中午就合拢了。”

    司徒瑾忽然感到自己的腰被一双手轻轻抱住,后背贴上了一个温暖的脸颊。他僵在原地,没有回头。

    叶剪秋贴在他结实的后背,轻声道:“你知道牵牛花的花语是什么?”

    “花语?花朵也会说话么?”

    “是的,每一种花都是自己独特的寓意,而牵牛花的花语则是,永固的爱情……”

    司徒瑾浑身一震。

    叶剪秋眼泪静静的打湿在司徒瑾的衣背。

    如果心是坚硬的石头,此时也会流出淙淙清泉吧?他颤抖着道:“司徒瑾,我们在一起吧……”

    “你说什么……”

    “大哥!”

    只能“咚”的一声,朝歌一脚踹开了房门,他大大咧咧的一股风似的闯了进来,看到一屋子的花花草草,脸黑的能刮出一层灰。

    ☆、四十四

    “大哥!杨小迷找你,正在议事厅候着。”

    “我马上去。”

    叶剪秋放开了司徒瑾,眼睁睁的看着他头也不回的匆匆离开。

    由于草木葱茏,朝歌并没有注意到两个人站在绿叶后的姿势。司徒瑾离开后,朝歌进屋左右打量一番,毫不犹豫地搬走了那盆黄灿灿的金桔。

    “朝歌!回头再给你送一盆。”

    “哼,谁会理你这个看人下菜碟的家伙!”

    朝歌丝毫不理会叶剪秋的劝阻,搬起那盆金桔撒腿就跑,他一边跑一边“啪啪”的揪下几个小桔子往嘴巴里填。朝歌满意地笑了,真不赖!这盆能吃的他抢到了!

    叶剪秋无奈,自从吃完那顿饺子后,朝歌再也没有来到府里吃过饭,看来是把这个孩子得罪了。

    司徒瑾出门后差点撞上走廊中的一根红木柱子上,他不禁暗骂了一声,定了定神大步往议事厅走去,连经过身边向他行礼的军士都没有看到。

    杨小迷正和晋伯喝茶,见到司徒瑾进来后,杨小迷连忙将茶放下,站起身行了个礼。

    司徒瑾一撩起衣袍坐下,揶揄道:“杨捕头,你可是来替曹县令下战书么?”

    杨小迷苦笑:“嘿,钧之兄莫要调侃你杨兄弟了,食君之实禄,担君之忧,兄弟我这不也是没有法子么?”

    “有什么事直说吧!”

    “其实钧之猜对了一半,在下的确是来下贴的,但不是战贴,而是请贴。三日后曹县令要在听月楼宴请钧之兄和晋伯兄。”

    说完,杨小迷恭敬地递过来一张烫金红锦请贴。

    司徒瑾看了看那张请贴,连封皮都没有打开就随手放在一边。做为一名军人,是极为讨厌地方上那一套的,什么吃吃喝喝的,还不如有话亮在明处,啰嗦!

    他端起晋伯沏好的茶轻轻抿了一口,不由得皱着眉头放了下来,真难下口,这些茶叶沫子可比那毛尖差远了!

    杨小迷见司徒瑾扔掉请贴心里有些腹诽,他每次上门来请均陪着笑脸好话说尽,可是司徒瑾都拿着架子,根本不理这茬。他杨小迷可是从来不拒绝别人宴请的,这是多好的事呀!吃归吃,事办不办再说嘛!所以,他杨小迷哪次赴宴都是宾主尽欢。

    “你那帮守在鹰头山的兄弟们呢?”

    听到司徒瑾的问话,杨小迷无奈地摊开双手道:“早就撤了,现在一天三两银子都没人值守,那里简直不是人呆的地方!鹰头山顶连只鸟都飞不上去,谁会在那个鬼地方卖命!”

    “那些人皮呢?”

    “已经运到府衙的物证室了,估计等上面的人来,还不至于烂掉。”

    司徒瑾点点头,又道:“那你烧制的东西现在如何了?”

    杨小迷一挑眉毛,做出一个神秘的表情:“若想知道结果,那就如约去赴宴,到时,兄弟定会给钧之兄一个交待!”

    司徒瑾和晋伯相视一笑,两人同时点了点头。

    杨小迷心里大喜,这次终于能把司徒瑾给约出来了!曹老太可是对他下了死命令,若是他再约不出来司徒瑾,头上的乌纱帽将不保。

    前脚杨小迷刚一离开,后脚司徒瑾立刻派人传唤正躲在屋里大嚼金桔的朝歌,听到传令后,朝歌将蹂躏的不成样子的金桔丢下,一抹嘴巴就跑到议事厅。

    司徒瑾正色道:“朝歌听令!”

    “是!”

    朝歌立刻将腿一收,表情严肃。

    “我命你带黑鹰即刻前往鹰头山那当初异族降落的大坑处,务必掘地三尺,仔细寻找线索!”

    “是!”

    ………………………………

    署衙伙房内,全是系着白色大围裙的伙头军忙碌的身影。

    只见屋内燃起好几个高大的火炉子,炉子里烧的全是掺了泥土的炭石,炭石被碾成粉碎状加水和泥巴混和在一起,厨师用铁铲将黄乎乎的炭石粉加进炉子里,燃烧的炭石竟然并没有发出什么响声。看来劳动人民在平常的生活积累中,运用自己的智慧终于找到合适的炭火配方了。

    一个又高又胖的厨师正在不停的往炉子里贴面饼。这位胖厨师是这里少有的秃子,光溜溜的肥脑袋加上明晃晃的汗水,整个伙房就数他那里最闪亮!他手法利索的将像印度抛饼一样的薄面团贴在炉子内壁。很快,炉子内就贴满了面饼,胖厨师擦了擦汗,将炉子口盖上,又回到案前开始揉面。

    这汗水掺杂在面饼里,不用放盐也是咸的!

    叶剪秋暗暗摇了摇头,他主动找到水盆将手洗干净后,就来到厨师身旁开始帮忙,胖厨师看他一眼,毫不客气地指挥道:“剪秋,去把地上和好的面盆端上来!”

    地上有一个超大的陶瓷面盆,几乎和澡盆差不多大。叶剪秋咬着牙将面盆端上了面案,往外用力掀起面盆底部,将里面和好的面团倾倒在面案上,等他将面盆里的面团拨拉干净后,捋起袖子就开始动手揉。

    这种烙干面饼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也并不是什么发酵面饼,关键是面醒的够筋道,弹性足。所以他非常快的就将面团揉成蟒状粗圆长条,掀起一头开始“啪啪啪”的一个个揪出大小均匀的面团,往面团上洒一些干面粉后,就开始动手擀一个个圆圆的大面饼。

    等待烤的面饼擀好,他拿起炉子前的铁叉子,将里面已经烤的焦黄干硬的面饼掏出来,将新擀好软趴趴的面饼一一贴进去。炉子里面的温度很高,但是叶剪秋并不惧怕那灼烫手指的火苗,他飞快地将面饼贴好后,又端着水碗往里面淋上一些水,这样的面饼烤出来不会太干,口感更松软一些。其实有些熟练的厨师会含口水往炉里喷,这样淋的水虽然会很均匀,但是非常不卫生。

    胖厨师万年松一边忙一边用眼角的余光打量叶剪秋的一举一动,看到他娴熟的动作不禁暗自点头。

    等叶剪秋和胖厨头合作很快地将面饼烤完后,那些小山一样高的面饼堆了好几个大笸箩。胖厨头又指挥叶剪秋去烧了一大锅南瓜小米粥后才算歇了下来,他主动给叶剪秋端了一大碗乌梅凉茶,笑着道:“剪秋,歇歇吧。”

    叶剪秋找了个小板凳坐下道:“万大哥,如果这里需要我帮忙,我还来!”

    万年松毫不客气地道:“你最好还带些瓜菜来,那一只大南瓜就足够给兄弟们烧上一顿南瓜小米粥了,可真是实惠!你万大哥也做了十几年的饭,也见过大个的南瓜和红薯,可是像剪秋兄弟带的那个头的南瓜还是第一次见,光是南瓜籽都快赶上巴掌了,你拉来的时候不少费工夫吧?”

    “是啊,拉了两趟才拉完。”

    叶剪秋汗颜,他不擅长撒谎。

    这颗巨大的南瓜成熟后被他砍成小块,里面的南瓜籽也被他掏空,厚如铠甲般的瓜皮用斧头削去,那比小树还粗南瓜藤蔓也被当柴烧了……原本想着已经无迹可循,结果还是被万年松发现了一粒遗留在瓜蒂上的南瓜子。因为它外面包裹着一层黄色的粘滑筋膜,所以成了漏网之鱼,即使这样,那粒南瓜籽也不是最大的……

    万年松惊叹:“若是西瓜能有南瓜那疯长的劲头就好了,可惜西瓜个头太普通……”

    说到这里,万年松不好意思地挠了一把光脑袋。

    “大哥是不是太贪心啦?有剪秋送来的西瓜吃就不错了,竟然还嫌小。将来署衙开了农场,定要种上十几亩菜地才是!尤其是得种上几亩南瓜,嫩南瓜可以炒酸辣菜丝,老南瓜能煮汤。”

    叶剪秋转移话题:“万大哥,这里为什么不蒸馒头啊,十几个笼屉一锅出来百十个馍,多省事啊!这样一个个烤饼子既费力又费炭石。”

    “叶小弟有所不知啊,这面饼子耐放且经久不坏,而且这些兄弟们有时一出去就是好几天,全都是带的这些干粮!”

    他们坐在一起歇了口气后,万年松又来到几个大酱缸前捞出几个黑乎乎的酱萝卜,踮起菜刀开始梆梆的切丝,他一边切一边发牢骚:“饼子伴咸菜,喝口热面汤,基本上天天如此。想当年,你万大哥在临月城的时候,八个人一桌,标准的四菜一汤,有荤有素,顿顿能吃上鱼虾,伙食好着呢!自打来到这里,就没怎么吃过青菜,连鱼长啥样都快忘了!”

    “这里少水,粮食也金贵,没有办法。”

    “粮食还好说,只是这些兄弟都多长时间没有见过青菜叶子了,尿都是黄的,上火!连军医都说,再这样下去,铁打的汉子也受不了。”

    万年松扭头看着叶剪秋笑道:“农场若种菜种粮,以后就有好日子了,我万年松负责伙房多年了,就惦记着吃喝大事!”

    “吃喝绝对是大事!民以食为天,味以鲜为先!”

    “哟,剪秋还一套一套的,真是乡野农家子弟?”

    “典型的农民工!”

    叶剪秋自豪的一拍小胸脯。

    叶剪秋刚拍完胸脯,肚子就一阵乱叫,万年松好笑的道:“饿了吧,一会儿就开饭,你跟着一帮署里的大哥先去井边洗洗。”

    “好的。”

    叶剪秋拍了拍脑门子上的面粉就和万年松告别,他转了一圈,终于找到一口水井,旁边很多光着膀子的军士互相打闹着往头上浇水,叶剪秋躲在一旁静静地等他们都离开后,才上前打出一桶水,将自己洗漱一番。

    军士们纷纷散去后这里显得格外安静,叶剪秋沮丧地将水桶丢在地上,自己孤零零的坐在高高的井沿上。

    他都听到了吧?他怎么会听不到?

    司徒瑾的耳力极佳,夜半时分,四周寂寥,叶剪秋并没有听到什么异响,但是司徒瑾却嫌夜鸟聒噪,他连眼睛都不用睁开,从枕下摸出一把匕首就破窗而出,只听到远处树枝断裂和翅膀扑楞后就悄无声息了……

    如果他听到了,会如何回应呢?

    时光不语,静等花开……

    ☆、四十五

    酉时,正是署衙晚餐时间。

    署衙内外燃起了熊熊火把,就连偌大的饭厅内,墙壁四角也点上了冒着黑烟的牛油火把,火把将高挑的房梁熏着发黑,还散发着一股刺鼻的怪味。

    军士们排着整齐的队伍鱼贯而入,他们进门后就熟练地各自领取一个桐漆托盘,来到系着白围裙的伙头军面前开始领取晚餐。

    叶剪秋也混在伙头军的队伍里,站在万年松身边开始发放晚餐。每人三个大面饼,一大碗南瓜小米粥,半斤卤肉丝,一碟酱菜,唯一让人眼前一亮的是,每人托盘里多了一块红艳多汁的沙壤西瓜。

    叶剪秋一边发放晚餐,一边往外张望,远远的,他终于看到了司徒瑾和晋伯站在队伍里的身影。司徒瑾个子很高,面如皎月的他在人群里鹤立鸡群般的显眼,叶剪秋的心开始紧张地“咚咚”跳,负责发放的食物一连错了好几个,惹得万年松不时地小声提醒。

    时间过得真慢,等司徒瑾终于来到他面前,叶剪秋迅速从大笸箩底下掏出三个面饼,不动声色的放进司徒瑾的托盘。

    司徒瑾并没有注意叶剪秋这些动作,他仿佛在思索着什么,眉头微踅径直往前,心无旁骛地又走到发放粥饭的伙头军面前去了。

    这间足足能容纳几百人的饭厅,却稀稀拉拉的只坐了十桌左右,而且这十来桌的人都靠着一侧用餐,另外那几十张桌椅空荡荡的,显得这间屋子更空旷了。有人不舍得吃自己托盘里的西瓜,将西瓜放到身边同伴的面前,而另一个人则悄悄推让……最后,两个人的手在桌下紧紧握在一起……

    这种情况让晋伯尽收眼底,他不禁悄然长叹一声。

    这些兄弟们,其实有很多对都是夫夫,这些军中伉俪们坚守在这风沙漫漫的戈壁边关,唇齿相依,只说甘甜。在没有雨季的世界里,风沙掩盖不了他们的爱情,寂寞苍凉的边关,一对对相携的身影漫步在星河灿烂的苍穹之下。他们相爱相守,除了死别,没有生离……

    坐在晋伯身边的许大夫对此情景也暗自唏嘘,他小声开口道:“这些兄弟们可是受苦了,有些军士的牙齿常常流血,口苦而渴,或由胃热或阴虚引起,多食水果青菜,煮些绿豆水服用最好,就连这西瓜皮也莫要扔掉,煮成水喝也可缓解症状。”

    晋伯和司徒瑾双双点头。

    一身土黄色长袍的许大夫是一个淡眉黄须的小老头,肉肉的额头有些下垂,长长的黄色眉毛尾梢也垂到颧骨,一把金黄的胡须直垂到胸口,而且一年到头一双眼睛都是笑眯眯的,慈祥和蔼的如同天上金色月亮,如果他杵个挂着仙桃的蟠龙拐杖,像极了黄化版的南极仙翁。署衙内其实也有军医,可惜军医人手不够,而且医药也不充足,所以这杏庐的许大夫就成了署衙的常客,不仅和军士们关系非常好,而且还经常留在这里一起和众人用饭。

    司徒瑾长叹一声瓣开手里的面饼,怜惜这帮兄弟之余,暗想着等这农场一开发,就可以改善目前的现状。

    “钧之,你的饼子为何和我们的不同?”

    孩子气十足的许大夫伸手就夺过来司徒瑾手里的大饼,只见被瓣开的一半面饼芯里夹了厚厚一层红豆沙,尝了一口竟然非常甜糯!

    “你喜欢吃给你就是,我不爱吃甜食。”

    司徒瑾将饼子推到许大夫面前,他心里有些愠怒,在府里给他单独开小灶也就罢了,没想到在署衙也给他搞特殊,真是让人想发火。

    许大夫惊讶道:“当真?”

    “嗯。”

    司徒瑾点头,许大夫高兴地和司徒瑾手里的面饼换了过来。晋伯不由得看了一眼正踮脚向这边观望的叶剪秋。

    叶剪秋一接触到晋伯的眼神,吓得迅速低下头往万年松身后一闪,就不见了影子。

    到了晚上,司徒瑾又回到自己郁郁葱葱,枝繁叶茂的小屋。

    当他合衣往床上一躺,闭着眼睛享受这仿佛山高林茂的场景时,忽然听到净室内传来轻轻的响声……叶剪秋?他还没走?

    他腾地下了床往净室走去。这个净室,其实他并没有使用过,司徒瑾和其它兄弟一样,洗漱的时候就去井边,打上一桶水往身上一浇就完事。

    可是当他走进净室,惊讶的不亚于第一次看到自己满屋绿植的样子。

    这间净室,早就焕然一新了!

    隔着那还冒着热气的大浴桶,他看到墙角竟然有一大丛青翠的碧玉竹!小小八棱形的窗户半开着,窗台上放着一大盆紫红色鲜艳的三角梅。高高的房梁悬挂一盏垂着黄色长流苏,散发着淡淡红光的小宫灯,氤氲的水汽中,浴桶如同高山温泉般冒着白烟,趁托着绿叶红花格外赏心悦目。脚下的砖地板也换成了青石板,浴桶下方铺了防滑的厚皮垫子,垫子上还有一把结实的方形矮凳。

    叶剪秋从浴桶后走了出来,递给他一个托盘,里面是一套白色的寝衣和一双拖鞋。

    “洗个澡吧!”

    本来已经在井边冲洗过的司徒瑾默默地接过那个托盘。叶剪秋从托盘上拿起那双皮拖鞋“穿上这个洗澡很方便。”

    “你烧了热水?”

    “嗯,早就准备好了,这会儿温度正好。”

    司徒瑾穿上拖鞋,在地上来回走了走,果然很舒服。他将托盘放置一边,便伸开双臂让叶剪秋帮他解衣,叶剪秋低着头慢慢地将司徒瑾的衣服如数褪下。

    这次叶剪秋并没有回避自己的目光,而是深深地一直注视着眼前的人从从容容的踏上矮凳,然后跳进浴桶。

    叶剪秋觉得自己心就像一朵花正在慢慢萎缩干枯。司徒瑾对他坦然面对,毫无羞涩之感,这根本不像动情之人应有的态度。

    司徒瑾跳到浴桶后,舒服的叹口气,这水里被加了什么香料,闻起来很清爽。而且原来那硬梆梆咯后脑的桶壁上,也加了一个皮垫子,枕上去角度非常合适。他放松地将脑袋靠在软软的皮垫子上,闭上了眼睛……忽然他感到身后有一双柔软的手正轻轻擦背,痒痒的如同毛毛虫在爬。

    ☆、四十六

    叶剪秋率先打破了沉默,他开口道:“大人,你右臂上的伤是如何来的?”

    “幼时顽劣,坠悬所致。”

    司徒瑾的右臂有条歪歪扭扭如同蜈蚣一样的伤疤,疤痕从肩头一直蜿蜒到小臂,狰狞的让人触目惊心。

    “当时你肯定很怕,也很疼吧?”

    司徒瑾轻笑一声:“当时已不知疼痛,醒来时已被人救起,且早已包扎完毕,除了奇痒难耐,再也顾不上其它。”

    除了右臂上的那条伤痕外,司徒瑾身上还有很多大大小小的伤痕,可以看出来他曾经戎马征战时所承受的风雨。

    叶剪秋内心长叹,他是多么希望和司徒瑾一起上马征战,比翼双飞,不图建功立业,而是陪着他一起度过这漫长的岁月,共同面对所有的苦难和幸福……可惜,只怕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一头黑发被轻轻解开,灵巧的双手在发间揉搓,满头白沫的司徒瑾哭笑不得:“这是何物?”

    “大人,这是小的自制的洗发水,可能有些辣眼睛,闭上眼睛,不要睁开。”

    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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