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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古言种田:《叶剪秋》正文 第5节

正文 第5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5节

    这次连晋伯也坐不住了,他开口道:“剪秋,醋很贵么?”

    “这托盘装不下了,你们的醋马上就端来。”

    说完,叶剪秋急急就退下了。

    朝歌笑晋伯:“怎地?你吃醋?”

    晋伯一本正经地道:“可不,这醋吃大了。”

    不一会儿,叶剪秋又端着两个醋碟子给晋伯和朝歌,最后又悄悄往司徒瑾面前放了一碟水晶糖蒜和一碟炸好的豆鼓红油辣椒,这次连司徒瑾也放下筷子不由得抬起头看了叶剪秋一眼。

    叶剪秋满脸通红道:“这大蒜里面好多瓣呢,大家分着吃!分着吃!”

    看着叶剪秋仓惶离去,朝歌不满地道:“真是个好奴才!”

    司徒瑾把糖蒜剥开,给两人面前分别放上几瓣道:“吃吧,小心嘴巴臭!”

    因为叶剪秋的缘故三个人心情大好了起来,边吃边聊,不一会儿,守在门口的丫头又挑门帘,朝歌抻长了脖子道:“这次定是给大哥又开小灶!”

    “怎么可能?这小子机灵着呢!”晋伯满意地又吃了一个皮薄馅大的水饺,味道真是好,一咬一兜肉,一吸一口小香油!美!

    果然,叶剪秋这次又分别在三人面前放了碗汤,除了晋伯和朝歌面前的是饺子原汤外,只有司徒瑾面前的是碗飘着虾皮的紫菜蛋花汤……

    朝歌忍无可忍,他大拍着桌子怒吼:“叶剪秋!”

    桌上的碗碟被叮叮当当震了几震。

    这次连晋伯也哀怨的看着他,司徒瑾终于也忍不住挑起眉毛好笑的看着他。

    叶剪秋低着头,拿着托盘小声道:“紫菜太少嘛……”

    他变出这些带水的植物非常费劲,半天只在手掌心变出指肚大小的紫菜团,只够做一碗汤的!

    叶剪秋解释完,扭头一把掀开门帘撒腿就跑了!

    ☆、十九

    黎明即起,洒扫庭除,内外整洁,养鸡种菜……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一丝一缕,恒念物力维艰……

    叶剪秋嘴里念念叨叨,拿着大扫把开始扫地,这院子每天都有不停的落花,扫都扫不完,而且那蔷薇月季花期很长,光是落花每天都能扫出一堆,更别提天天往下掉花瓣的紫藤萝了,那大串大串的花开个没完没了,每天落在地上有厚厚一层。

    如果林黛玉能生活在这里,早晚也得哭死。

    叶剪秋瞟了一眼给老夫人准备的院子里那从墙外冒出头的夹竹桃,开得真是极好,粉粉白白,花香也浓郁,可惜有毒。他正在寻思着用什么方法,委婉而又得体的找个借口好将这些荚竹桃给砍掉,可是马婆子惜花爱木的,只要是长叶子的,她都珍爱的不得了,估计不好办。

    等干完活后,他就来到后院拾掇自己的菜园子。

    菜园子旁边有一个臭气熏天的黑色沤肥的大水坑,里面的瓜菜叶子,碎骨马粪都一古脑的丢进去,让肥水发酵。

    阳光开始毒了,叶剪秋紧了紧用黑色的麻线织成的大网状的遮阳网,眯着眼睛,踩着高高的板凳,顶着热风将遮阳网系好,菜棚下顿时清凉许多。

    那已经开了小花的柿子,爬上棚架的葡萄,小花瓶一样的石榴开着鲜红的花朵,黄梨,大枣,苹果,还有结了毛茸茸的桃子和青杏,等到了成熟的季节,这些果子肯定会让府里的人大快朵颐一番。

    为了精心种植这个菜园,叶剪秋费了不少心力,他现在仍很瘦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恢复健康的体魄。司徒瑾第一次来府里用饭时,叶剪秋一激动,用异能催熟了一些瓜果,当时他就感到自己双臂软绵绵的,看来体力又透支了!

    他来到鸡棚,那些小鸡崽长大了不少,翅膀尖上已经有了白色结实的羽毛,这鸡棚就在一棵大树下,上面经常往下掉落果和小昆虫,即使偶尔来不及喂食,这些小鸡崽也饿不到。

    叶剪秋将小鸡崽的水槽加满水,又打扫一遍鸡棚就出去了。

    他端着簸箕,将里面的鸡粪全都倒进肥水池里,水池里的水又黑又臭,而且冒着泡泡,但是对叶剪秋来说,这就是最好的农家肥,这些菜地长的好,除了种子的先天优势外,全靠这肥水了。现在这块菜园子收获的菜是府里最主要的食物来源,也为府里省了不少钱。叶剪秋把这个司徒府当成自己的家,打算卖菜卖花去捞外快,为府里的一帮老弱妇孺兄弟姐妹精心打理伙食。

    马婆子一个月给他二吊钱做伙食费。这里的一吊钱是五百文,两吊钱就是一千个铜板,合成银子大约是一两银子,也相当于现世的一千块钱的购买力。按府里现在十几个人的伙食标准,这两吊钱根本远远不够。不过,叶剪秋终于明白为何在当地有人骂半吊子是何意了,原来那是指二百五……

    姑姑说过,在过去最困难的时候,饿死县长,都饿不死司务长。在大锅饭的时候,管伙食的那几个厨头是村里少有的几个肥头大耳的胖子!叶剪秋虽然自己饿不着肚子,但也绝对不是个胖子,他也为自己的外形发愁,这个瘦弱的体质好像怎么吃也不会长肉,真是让人头疼。

    叶剪秋走到菜地边,那里种了几棵已经开花的大红袍花椒树,等到秋天,红艳艳的一串串的花椒可以晒干当做调料。他摘了一些嫩嫩的花椒叶和红红的花椒果实,准备腌制一些西瓜酱豆。前些天叶剪秋腌制了一缸大豆辣椒酱,他将煮熟的黄豆和红艳的辣椒拌在一起,准备糊上封口将酱坛子放在房顶上去晒,结果被马婆子拦下来,她笑着说这么好看的豆酱不用晾晒,拌好就能吃。果然,这还没有发酵晾晒好的豆酱两天功夫可就吃光了!这让叶剪秋哭笑不得,不仅豆酱吃光了,而且配着这酱特别下饭,每顿饭大家都多吃一个馒头!

    所以,现在他又增加了一项工作量,就是隔几天就要腌制酱豆。厨房顶上,摆着一排排的坛子,有他制做的黄豆酱,甜面酱,辣椒酱等。这里的阳光很好,光线充足,日晒时间长,晾晒的酱成色和味道都非常好。有时候没功夫炒菜,就熬上一大锅粥,干烙一堆薄饼,拌着葱花,蒜末炸上一小盆辣椒酱,再配上大葱白,嫩黄瓜,生菜等蘸着酱食用。即使最简单的饭食,大家也吃的津津有味。

    路漫漫其修远兮……叶剪秋已经准备给自己增加营养,长成像原来的他那样健康阳光的大好青年。

    转眼间,小半个月过去了,司徒瑾除了那惊鸿一瞥的来过府中用饭,不知道又外出忙什么,再也没回过家。期间朝歌倒是来过一次,进府就直奔菜园子,叶剪秋追在他身后,想打听司徒瑾的情况,可是他做了半天努力,还是没好意思开口。最后,只好将那双李氏做好的皮鞋子递给朝歌。

    朝歌表情很不屑,将那双皮靴子塞到腋下,冷着脸一句话也没说,摘了一兜瓜果就走了。

    叶剪秋长叹一声,只好老老实实的去卖他的菜,做他的饭去了。

    这天一大早,叶剪秋早早起了床,开始准备卖菜卖花。

    他来到地下室,将蘑菇采摘完,又将几盆含苞待放的牡丹放到小推车上。

    叶剪秋推着小车来到市场里的树林子,顾树林已经如约等候,看到他终于来到后,立刻上前二话不说开始搬菜抬花。顾树林看着这两盆牡丹由衷地夸道:“这花儿开得真是好,叶兄弟,这要定个什么价才是?”

    “顾大哥看着办吧。”

    “叶兄弟,你咋了?”

    顾树林担心地看着他。

    “有些不太舒服。”

    看着叶剪秋脸色不太好,顾树林道:“叶兄弟,你不要光顾着挣钱,也得小心照顾自个儿的身子。”

    “是,我明白。”

    顾树林看着牡丹欢喜的很,大声道:“瞧这两盆牡丹!长势又高又壮,一棵上面竟然有十八个花骨朵,一盆少说也得一两银子,你说咋样?”

    “行!”

    牡丹长一尺退三寸,长成一米多高的大牡丹寻常花匠最少要培育上好几年的功夫,这个价钱叶剪秋觉得合适。这青阳镇多数百姓饭都吃不饱,哪有闲钱买花儿?喜欢买花儿的估计也不差钱,而且赏牡丹的大多数都是有钱有品味的高雅之士,一两银子正好。

    顾树林把银两结算后就趁着曹五没来的时候匆匆离开了,叶剪秋推着小车准备回去,结果他又听到了熟悉的声音:“大小……”

    叶大山仍是一脸谦卑的笑,不好意思的拎着几只兔子站在他身后。

    叶剪秋叹气:“兔子放车上吧。”

    这半个多月来,几乎天天都能在市场上遇到叶大山,这叶大山的眼睛特别灵,不管叶剪秋在哪里,他总能找到,而且每次回去,从不空手。

    叶剪秋低头掏钱,递给他五十个铜板道:“今天我不舒服,你自己拿着钱买些东西吃。”

    叶大山关切地道:“大小,你病了?这府里没人给你抓药看病?”

    叶剪秋笑了笑:“我没事儿,就是累。”

    叶大山松了口气,然后又道:“大小啊,俺听说那司徒大人开始做生意,他那里都是好货,你看你能不能给俺也弄来些东西?”

    叶剪秋不由得盯着叶大山:“你消息很灵啊?你怎么知道的?”

    叶大山笑道:“嗨!家里的娘们儿成日没事干,抱着孩子挤在一块瞎聊天呗,听说司徒大人那里还有私盐和糖粉,对不?”

    “这些事我不清楚,我很多天没有见到他了……”

    叶剪秋的消息还没有叶大山灵,他每天宅在府里,根本没有时间去八卦,而且马婆子管理手下人很严,不准对主子的事乱说。

    “那啥时候你见大人,你就找他去问问,要他均给俺一些货,只是你爹没银子,只怕得先赊着……”

    看着自信满满的叶大山,叶剪秋有些无语。

    “我只是个做饭的,也说不上话。而且他总不在府里,我也见不到他。”

    “哦,是这……”

    叶大山心里有些失望,但是他又看了看叶剪秋,挤了一脸的笑:“大小,你刚才卖的花儿真好看,俺瞧见人家给你一大包银子呢,俺的儿真能干!”

    叶剪秋心里发冷,看着叶大山说不出来话。

    叶大山干脆心一横,就道:“大小啊,你爷爷他病了好些天,眼看快不行了,这请郎中咱家又没银子咋办哪,总不能让老人家一直躺在病床上喝坑水吧?你爹俺是个孝子,看见老人病成那样,心里实在难受……你虽然是长子,却成日不在家,你爹遇到难事连个商量的人都没有啊!你娘她除了哭,啥忙都帮不上,栓儿还小……”

    叶大山说着说着双眼就开始泛红。

    叶剪秋默默的将自己的钱袋子拿出来,将银子递给他:“去给爷爷瞧病吧。”

    “嗯哪!”

    叶大山高兴的一抹眼睛道:“俺现在就去找郎中!”

    说完,他抱着银子一溜烟的就跑了。

    到了晚上,睡梦中的叶剪秋听到轰隆一声,屋子晃了晃后,很快又没了动静。叶剪秋惊坐了起来,难道是地震了?

    他呆呆的在床上坐了半天,除了房顶上无声落下的细细灰尘外,一切又恢复了平静……

    ☆、二十

    青阳镇巡检司署衙内。

    司徒瑾匆匆的穿过一排桂花树,路上又遇到几个军士,纷纷停下脚步向他行礼,他点头示意后又走过树荫下的门廊,紫藤花下的回廊,在大厅找了一圈人后,又熟门熟路的来到一个有天井的后院,果然,晋伯正坐在那里喝茶。

    见到司徒瑾到来,晋伯站起身给他倒上一杯凉茶,司徒瑾仰头咕咚咕咚喝了一气凉茶后,顿时感觉到凉爽许多。

    晋伯叹气道:“已经立夏了,天气开始变热,兄弟们出勤操练也极为辛苦。”

    “是热,坐在这里即使不动,也是一身汗。传令下去,一天三练改为一天分成早晚两练。”

    “是,属下明天就传令。对了,今日听线人来报又有新消息,据说鹰头山上有了异动,昨天晚上有巨响,就像炸雷一般,我们得马上去查看。”

    “哦?那倒奇了,来这里一年多了,这鹰头山就跟死了似的,这是又出何事?”

    晋伯不可置否的摇摇头:“属下也不知,一会儿就带兄弟们去看看,别让曹达抢了先,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截咱们的胡了!”

    “他们的线人多,银子也给的足,没有办法,我们准备一下,即刻出发!”

    “是!”

    晋伯出门就叫上朝歌,准备带着兄弟们前往鹰头山。

    …………………………………………

    说起曹达这个县令,话就长了。

    这曹达是荚县的七品县令,级别比司徒瑾高,理论上来说曹达也是司徒瑾的顶头上司。对别人来说,曹达当上县令是件茶余饭后谈论的趣事,但是对曹达本人来说,却是不堪回首的往事。

    曹达是本乡本土的原住民,他十多年的苦读终于一步步进考取进士功名后就被留到京都临月城任职。年近四十的曹达满心欢喜,他终于跳出了龙门,成了天子脚下的一员文官。可是时间长了,他就觉得不对。

    曹达进了翰林院,这个青鸾国最顶尖人材集中的的地方,结果他被分配管理史册。他在这翰林院最清闲的工作一做就是几年,一直不温不火。

    青鸾国的皇帝皇权膨胀的厉害,不喜欢君权与相权拮抗,更不喜欢事事被人左右。于是暗暗削弱翰林院的地位。满腹经纶的翰林们的地位有时还比不上一个太监说话管用,很多翰林院的同僚们也人人自危,开始自寻出路。

    这种现状让曹达也很焦急,他考上进士时已经不再年轻了,他已经没有太多时间可浪费。

    人的贪欲是无限的,当曹达还是书生的时候,他觉得只要这辈子能考上功名就好。等他考上功名后,又觉得在皇城做官最佳。等他终于做上了京官,却觉得官场空虚,又想再一次跳跃。

    曹达冥思苦想了很久,终于想到他的老家——荚县。

    那是一个非常容易出成绩的地方,凡是在荚县当上几年县令的官员无不三级跳,最幸运的两个官员竟然当了六部的郎中和大理寺丞。不仅有了下放基层的经历,而且在荚县每年还能亲自见到去青阳镇避暑的皇帝,陪同皇帝游玩,那岂不是飞黄腾达指日可待?

    曹达终于开始行动了,他先是给荚县的老母亲写去一封信,表明了他的意思,希望家里的人给他做后盾并且在经济上给予支援。

    曹家在荚县也是首屈一指的富户,曹达的母亲也是个厉害人物,当她了解到儿子怀才不遇,在京都混的不如意,于是立刻明白了儿子的意思,她的儿子想要实权!实打实的权力!

    几乎全是富商的曹家人大哗,本来他们曹家出了位进士是光宗耀祖的事,结果曹达的俸禄在都城连个宅子都买不起!说话也不管用!那他这个功名还有什么意义?!于是不缺钱的曹家人全部举双手赞成曹达的计划!曹母下令,凡是姓曹的亲戚必须交银子,并且还派曹家最精明的人去京都为儿子出谋划策。

    事情终于有了转机,当曹达在皇帝面前最吃香的大学士和国子监两个大人力保下,他终于成了荚县的第九任县令!

    曹达风风光光的来到荚县上任了,很快这三年任职期也快满了,在这期间,曹达和老皇帝相处甚欢,不仅为皇帝修建了最豪华的行宫,而且每天都陪着皇帝游山玩水,打猎荡舟,真是比亲儿子都亲!

    朝延上也传来了好消息,说是这次曹达任职期满后,将会回到京都任正五品京府治中!曹达终于要成功了,所有的曹家人都欣喜若泣……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就在这个关键的时候,青阳镇却变天了……

    青阳镇的变化让所有人都始料不及,汹涌的大水,淹没的城镇,死伤的无数的百姓,瘟疫干旱大风,浓雾沙漠……曹达整整在床上病了一个月,实在不敢相信他的运气会这么差!

    虽然他的任职期已满,上锋的调令却迟迟没有下来。迟则生变,曹达不放心,托人去吏部送礼打探情况,吏部传来好消息,说是早就任命了其它人来荚县任职,只是人在路上还没有上任,曹达这才稍稍放了心。

    可是没有想到啊,曹达是个能人,那其它的官员也不是傻子!荚县的聚宝盆青阳镇毁了,谁还会接这个烂摊子?!

    但由于环境恶劣,大户走光,庄稼绝收,河田干裂,连人都活得艰难,更何况哪来的油水?光是成千上万嗷嗷待哺的灾民就让人头疼!

    所以,上面派来的官员迟迟不愿前来荚县报到任职!最后上锋无奈,还是给曹达下了第十任县令的任命书……接到任命书的那天,曹达当时就晕倒了。所以说,曹达是荚县历史上担任县令时间最长的一位,直到现在,再也没有人来接替荚县县令之职。

    曹达和司徒瑾在某些方面其实很像,那就是——回京都无望!

    可是这两个人并没有惺惺相惜,个性鲜明的人都浑身充满了锋芒,时刻都想将对方扎个头破血流!所以,司徒瑾和曹达,就是这荚县里两尊水火不容的大神!

    …………………………………………

    这边,司徒瑾已经准备出发了。

    他一边整理装备一边对晋伯道:“还好,这荚县只有青阳镇我们这一个巡检司,若是再布控两三个的话,估计自己人就先打起来了。”

    “不会,朝廷对青阳镇的态度可有可无,放任自流,饷银已经欠了四个月了,再不会派其它人马过来,但是只怕边境早晚会有大的冲突。”

    “这次去鹰头山顺便打打秋风,看看有没有走私贩,罚没银两补充经费!首要是补充军备,弓箭,长刀,战马!无论任何时候,都要保证最少百幅以上。还有,一定要勤修边墙,箭垛和哨岗,不仅防外敌,也要防内患,万一有情况,不能措手不及!”

    没有了军事装备,就像老虎没了虎牙,凭什么在青阳镇立足!曹达很快就会将巡检司给吃了!

    “是!”

    晋伯也装备齐全,和司徒瑾一起出发了。

    当司徒瑾等人赶到山脚下时,就看到有一队人马在一块红色山石下撑起白布凉棚,为首的一个穿黑衣的捕快上前笑着打招呼:“钧之,别来无恙啊。”

    “杨小迷,你们怎么会在这里?”

    “山上有案情嘛,当然杨兄弟我就来了。”

    杨小迷弯起一双桃花眼,笑得一脸精明。

    司徒瑾心里暗骂,他总是慢杨小迷一步,看来到嘴的鸭子又要飞了,但是他平静地道:“哦,什么案情?莫不是有人在这里抛尸?”

    装什么装?杨小迷心里暗自腹诽。

    “正在查,钧之兄可否借一步说话?”

    “可以。”

    司徒瑾下马和杨捕头远离人群,在一处僻静的地方杨小迷道:“实话告诉你钧之,这里出了大事,曹县令已经派人快马上书给朝廷,朝廷很快就会派人来青阳镇,这里暂时归我管,等上面来人后,恐怕你我都不能接手了。”

    “朝廷来人也得最少三个月……”司徒瑾摸着下巴淡淡道。

    杨小迷和司徒瑾相视一笑,这三个月内他们好像可以联手做点什么。

    杨小迷会心一笑道:“钧之,你的消息太慢了,三更时线人来报,我们就出发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请我随我来,你那帮兄弟们最好留下,此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知道的人多了,怕是不妥。”

    “明白。”

    司徒瑾回去带了晋伯和朝歌两人,同杨捕头一起爬上鹰头山。

    越往这鹰头山上走,气候越恶劣,风沙很大,司徒瑾和杨小迷几人将宽沿毡帽戴好,并在脸上系了遮脸的围巾,即使这样,□□在外的双手被晒的通红。

    这里的很多岩石已经风化坍塌,由于劲风侵袭,许多岩石的外貌也发生了奇怪的变化,有些山石被刮成黄白色大头细脖的造型,远远看起来就像一个个怪兽的头颅,仿佛那巨头随时都有可能从细脖处折断;而有些山石则变成弯弯曲曲薄薄的一页,就像一张白纸耸立在沙海上;有的山石从中间分开,就像两条巨人的长腿……

    很多小的山头已经完全沙漠化,山顶呈棱形的线条,狂风卷起一层层的白沙,如同烟雾般撒在沙坡上。这些白色的沙漠长达几百公里,让人触目惊心。

    头顶的太阳就像最严酷的杀手,无情的暴晒着这片干燥的土地,曾经的穿行在山间的河流已经片片龟裂,干涸的河道绵延几十公里,这一路走来,他们除了只见到一些低矮干枯的植物外,连一棵大树也没有见到。当他们的脚步踩过沙砾,也会惊起下面一些色彩艳丽,拖着长长尾巴的爬行小动物,速度飞快地又钻到沙层之下。

    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短短的十年的时间,天地竟然将鹰头山脉变成这样!

    三人弃马在荒凉的山上展开轻功奔跑了很久,由于风大日毒,没走多久,又累又渴的三个人就在山石下休息。

    他们躺在一块大石的荫凉处,司徒瑾手搭凉棚望远处看,只见地面上热腾腾的空气都变了形,树影和山石都变得模糊,让人眼花。

    不远处见到这路上唯一一棵树,那是一棵长小叶刺的怪树,青阳镇的大夫许先生说这是金合欢,生长在少水之地,没想到青阳镇发生变化后,也突兀的出现许多奇怪的物种。

    杨小迷提醒:“钧之,许老先生说,色彩越是浓艳的动物,毒性越强,要小心才是。”

    “明白。”

    朝歌和晋伯小心地将自己小腿上的绑布又紧了紧,这里的蛇很厉害,曾有兄弟中了蛇毒,一命呜呼。

    而司徒瑾则暗暗担心,也许将来,这里所有的大山都会变成沙漠……那么,紧临鹰群山脉的城镇就会变成一座死城,到时,他和兄弟们该何去何从?

    ☆、二十一

    三人并没有到达山顶,而是在半山腰停了下来。

    只见这个山腰处,更多的官兵正围在一个大沙坑前看守,沙坑上方只撑了几个被热风刮的摇摇欲坠的帐蓬,几个官兵萎靡不振的盘腿坐在地上像干渴的鱼那样张着大嘴喘气。

    虽然这里并不是鹰头山最高之处,但是这里的气候依然很恶劣。如果要登上鹰头山顶,他们三个人轻功再好,估计也要走上一天。

    杨小迷没有说话,只是一挥手,被热的有气无力的官兵们就往后退了一些,任他们进坑里查看。

    只见这个沙坑约有十余尺深,二十多丈宽,四周散落了很多燃烧过的黑色残片,几具尸体被白布蒙上放置一边的白布帐篷下。

    司徒瑾上前一把掀开了蒙在尸体上的白布,查看后不禁吸了一口凉气——真是前所未见!

    这些尸体可以说只是薄薄一张暗灰色完整的人皮,五官已模糊已经辨认不清,但是一头短发不是棕色就是黄色,一看就是异族。

    “有活的吗?”

    “没有活口,当时现场有一具比较完整的尸体,可惜搬动的时候破了条口子,结果血肉碎骨都从那伤口处流出来了。”

    “内里伤成稀粥那般?”

    “对极,和钧之说话就是省力。”

    “这些家伙到底是不是人?”

    “从唯一那具完整的尸体来看,像是人,但是却和我们这里的人大为不同,五官更深,而且肤色完全不一样,有黑色,有白色,还有红色,但是只隔了一夜,就全变成了这种灰色的人皮,这里太热,只过了一晚,这些皮也快晒干了。”

    司徒瑾皱眉:“这些人好像中了掌心雷,内腑震荡后碎裂,遇口而出。”

    “的确像。”

    “有衣物么,为什么没有衣物?”

    这些人皮光溜溜的,浑身不着一线,就像没有填充物的假人偶,即使见惯了各种匪夷所思的尸体的杨小迷也非常诧异。

    “衣物都烧光了,只是奇怪衣物烧没了,人的表皮还完好,连头发也没烧掉一根。”

    杨小迷拨了拨沙砾中颗粒状金属的东西道:“这些像是这些人身上佩带的金银首饰,只是遇到高温溶化一团,已经辨不出模样了。”

    司徒瑾在这沙坑里仔细地勘察,终于被他发现一个奇怪的东西。

    “杨小迷,你来看看这个,很不一般,看来沙土即能淘金,也能成宝石。”司徒瑾抓着一块掺杂沙粒,色彩斑斓水晶状物品,若有所思地道。

    杨小迷心里大喜,他以为是那些尸体身上带的金银之物变了形,现在看起来却是沙土遇高温溶化所至。

    “对极!我马上派人带些沙土找工匠烧炼!”

    朝歌好奇走到那些散落的黑色碎片前,伸手拿了一块,杨小迷大喊:“朝歌小心!”

    “怎么了?”

    朝歌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突然一股灼热的像火炭般将他的手心烫成大泡,朝歌顿时将手里的黑色石块扔掉。

    “这些东西古怪的很,看起来没有特别,好似火中取栗般烫手,我手下的兄弟被烫伤了好几个!”

    司徒瑾掏出一块棉巾将朝歌的手包起来,然后弯腰又用布将一块最小的黑色块状物包起来道:“这块我拿走。”

    “要小心才是,不知道是福是祸。”

    “天外来物,是祸是福我司徒瑾都接着!”

    杨小迷大笑:“钧之真豪爽,大哥既然拿走了我的证物,晚上怎么着也得请兄弟喝几杯吧。”

    “你且等着吧!”

    “哪次都让等,真让人心急。”杨小迷咧嘴。

    “心急吃不得热酒,等你那沙土炼成宝后再议!”

    司徒瑾等人没有多留,而是带人匆匆离去了。

    众人来到山脚下汇合,晋伯策马上前与司徒瑾并辔而行,悄声道:“此事果真蹊跷,这些人长得非常不一般,莫非真是天上的雷公不成?”

    “管它是什么,我只想求财,总之有杨小迷接手,有了好处怎么地也得分兄弟们一杯羮!”

    晋伯仍在想着那些古怪的尸体:“那些皮子怕是等朝廷的人来后,就变成灰烬了。”

    “干风暴晒,放在沙坑上反而会保护的好,等拉回府衙早晚烂掉。”

    “正是。”

    而守在沙坑的皂役们却无法忍受,杨小迷身边的手下眼巴巴的看到司徒瑾等人离开,于是开口道:“杨头,我们还要在这里守多久?”

    “守着吧,直到朝廷来人!”

    众人哀鸿遍野,有人大叫道:“巡检司的人都来了,为什么不让他们守?我们轮流当值也可以嘛!守在这里早晚也得晒成人干!”

    “可不,到了晚上,不被风刮死也得冻死!”

    杨小迷拍拍衣服上的沙尘叹气道:“拉倒吧,巡检司的那帮穷鬼都穷疯了,值上一天不得要上二两银子!”

    众人哈哈大笑,有人道:“听说巡检司连饷银都发不下来,司徒瑾带着手下开始做买卖了,将贩子们的物货倒手就卖掉了,赚了不少银子!”

    “胡说,有人卖老婆换酒喝了!”

    “哪有胡说,这帮巡检司的人什么都干,他们的货仓内不知堆了多少货物!连曹大人下面的铺子有时也从司徒瑾那里拿货!”

    “哈哈,竟然沦落成了奸商!当初巡检司来青阳镇时是多么威风的一帮人马呀,把老子吓得不得了,结果拔了毛的凤凰不如鸡,啧啧……”

    杨小迷得意地笑道:“所以说,你们这些臭小子运气好,跟着我杨头吃香的喝辣的!还是乖乖守着大坑吧,好歹你们每月俸银不少一文!看守大坑的兄弟们听着,守一晚发一两现银!”

    “是,杨头英明!”

    一群皂役们顿时也不觉得热了,一起齐声附喝,杨小迷心中得意,他可比那驴脾气的司徒瑾眼头活泛多了,这帮手下哪个家里都做着生意开着铺子,来府衙当差,只不过是玩个票!

    ………………………………

    荚县县城最东,本来笔直的官道却突兀的拐北了个大弯,顺着拐弯的青石板铺成的宽阔马路的西侧,正是缓缓而行的流沙河。浑浊的河水不时打着旋儿,翻着水花,飘浮在河面的落叶被旋涡深深卷入水底,隐约可以看到水中央有黑影一闪而过……流沙河两岸绿树荫荫,一阵河风吹过,两岸的大树如同两排整齐的士兵,风起摇曳,万树婆娑,涛声阵阵,少有的阵阵清凉。

    传言说这河水向北之处,是荚县风水最好的地方。

    有百姓路过,看到宽阔无人的马路和树下的荫凉无不羡慕,但是均摇头不敢在岸边避暑小憩,不是因为怕河里的水兽,而是从道路拐弯处往北,全都曹县令的私人领地。

    曹家大宅,就座落在这条路的尽头,一处繁花大树簇拥的地方。

    在二楼那青纱帘飘起的雕花窗内,几个女子正嬉笑着围着红木圆桌上打骨牌。

    为首的那个老太太穿着金心黑色闪光缎的对襟直裰,花白的头发挽成万寿髻,簪着碧玉瓒凤钗,额头束菱形宝蓝锦缎金丝凤缀细珍珠抹额,中间点缀一颗硕大黄色猫眼石。老太太身形晃动间,额顶上的猫眼石眼光波流动,仿佛她头上有第三只眼在窥视。一张老脸被白粉扑的煞白,更显得刻意画的眉毛粗黑,嘴巴猩红。

    那老太太虽衣着华丽,却不拘小节。

    她打牌正兴起,一扭身子,两只脚上下用力一蹭,将一双湖蓝底绣红牡丹花的绣鞋腾腾蹭掉,光着两只大脚丫子盘腿坐在红木镶白玉的圆鼓凳上。一只戴满红蓝宝石戒子手胡乱拨弄着哗啦啦的骨牌,腕上的淡紫色芙蓉玉镯子叮当响。

    她另一只手还夹着个镶嵌着羊脂玉嘴赤金大烟竿,弧形的金烟竿上还趴着三只撅着屁股精致的小金猴,她用厚厚的嘴唇猛力吸了一口后,美美的吐了个大烟圈,将燃烬烟草的烟锅往红木桌上梆梆一敲,还冒着红色火星子的烟灰就掉在了地上。

    她身旁的小丫头立刻弯腰去捡,生怕将地上那厚厚的大红色织锦地毯烫个大洞。由于烟团子还没完全烧尽,小丫头手指烫的厉害,她忍着疼痛将烟团子丢在自己手里早就准备好的紫金盅里,紫金盅里盛着半盅水,烟团子一丢进去,就听到“嗞”的一声。

    老太太不晃不忙的伸出又伸出烟锅,另一个小丫头立刻上前将金丝烟草塞满,准备打火时,老太太不满的用烟竿梆梆的直敲打着那丫头的脑袋:“小浪蹄子没长眼睛么?!!”

    小丫子眼泪汪汪的低头受着,不敢言语,更不敢伸手去揉脑门上被敲肿的大包。旁边的一位丰腴的女子安慰的笑道:“干娘,这可是输急了眼了?何必将火发到下人身上,让闺女多给娘放些水就是!”

    老太太一撇猩红色的厚嘴唇,道:“放水让我赢钱还有个什么趣儿!若你碧桃真长脑子,就不着痕迹的放水,别让我一眼就瞧出来,当我是小毛孩儿耍着玩呢!”

    “谁敢呢!娘头上可是长着三只眼呢!”另一个穿紫罗兰色对襟绣金芙蓉拖尾长裙女子捂嘴笑。

    捂嘴笑的女子是曹达的正室发妻,而旁边那个女子碧桃则是曹老夫人的干女儿。

    老太太将身前一堆银子数也不数的都推到碧桃面前:“拿去拿去!没事就来刮老娘的油水!成日来找我打牌,吃我的,喝我的,还赢我的!”

    老太太虽然不满,但脸上仍带着笑意。

    碧桃一听立刻趴在老太太身上撒娇:“干娘,前些日子女儿从人牙子红叶那里收了个好货,正而八经的乡下野小子,浑身的肉结实的就像牛腱子!回头给娘送来可好?”

    老太太一听,胳膊肘一顶,将将碧桃远远抵到一边,连笑带气道:“滚!闻到你身上的香味就恶心,一股臊气!那个小子呢?今儿带来没?”

    “没呢……这不,正在听月楼让人调教开窍,回头就给娘送来……”

    碧桃边笑边拉着老太太的手,不动声色的将老太太碗上的芙蓉玉镯子给捋了下来。

    ☆、二十二

    老太太一听此言,不禁皱眉:“开窍?你们听月楼除了良辰以外,有几个机灵的?哪个不是受了饿,挨了打,出来就跟放了血的王八似的,蔫了吧叽的!”

    听老太太这么一说,碧桃陪着讪笑,又开始拉着老太太的手去摘那几个明晃晃的大戒子。

    曹老太被碧桃扰的心烦,一把抽出了手,自己将手指头上的宝石戒子全捋了下来。

    “都拿去!笨手笨脚的,明抢还学不会,若是当个偷儿早晚也得饿死!”

    “干娘,桃儿刚才可是赢了一百零八翻呢!”碧桃仍不满足,眼巴巴的踅摸老太太脖子里的金玉项圈和腰里的流云百蝠羊脂玉佩。

    曹妻杜氏见状坐不住了,她娇嗔道:“婆婆,也赏媳妇个好物件儿吧,碧桃姐吃肉我也喝点汤不是?娘,你脖子上的璎珞宝石项圈极是抢眼……”

    “瞧瞧一个个没出息的样!”老太太一把沉甸甸的钥匙串掏了出来扔到桌上。

    “自个儿去库房挑去!”

    两个女子一声欢呼,抄起钥匙一溜小跑就没了影子。

    曹达和杨小迷一进屋,迎面就撞上两个欢天喜地的女子。见到他们二人,两个女子草草行了个万福后,又匆匆离去。

    曹达笑着摇摇头,回到屋里,向老太太恭敬的请了安。

    “娘,可是打牌又输了?”

    “嗯,一天输八回,倒也输的没了脾气。”

    老太太坐在鼓凳上稳如泰山,一个小丫头跪在地上低着头小心翼翼的给老太太穿鞋。另一个小丫头给老太太呈上一盅玫瑰卤,老太太拿起银质长柄勺安然的享用起来。

    杨小迷笑着拨拉了一把桌上零乱的骨牌道:“婶子,嫂子可是和那碧桃姐是老牌搭子了,想从她们手里赢钱不容易,婶子没有注意她们的暗语么?”

    老太太不禁一乐:“怎么没有注意到?这两个人配合的还真是好,挤眼咳嗽皆是文章。连我都替她们急,明明能赢的更多的,可偏偏笨的要死!”

    “娘输的可高兴?”

    曹达也笑道。

    “还行,只是她们道行太浅。赌坊里那些老赌鬼抽老千的本事才让人上瘾,可惜娘不想走动,回头找几个人来玩玩,练练手。”

    “是。”

    曹达点头,他的这个老娘喜欢赌钱,输赢全看心情,她想赢的时候神鬼也挡不住,想输的时候连头上的簪子也保不了。杜氏和碧桃两个人在老娘面前耍花招,他的老娘只当是在耍猴玩,输的开心着呢。

    “娘可是又将库房的钥匙给了她们么?”

    “嗯,随她们去挑,这两个没见识的,到库房也横竖不懂什么才是真正值钱的物件儿,最多拿些金银之物罢了。”

    老太太吃了几盅卤子后道:“儿啊,上次曹五来,说是大杨树村的福牛被人伤了,你可知道?”

    曹达点点头:“孩儿已经知晓了。”

    “你准备如何处置那个姓司徒的?你可别忘了,当初你大伯家可是出钱出力最多的,不给个交待怕是不妥。”

    “孩儿明白。”

    曹达长长叹了口气。

    荚县是曹达的老家,按照青鸾律法县令是不允许在原籍任职的,这样做很有弊端,可是谁叫他当初疏通关节的工作做的太好呢?曹家在荚县是大户,光是挂面认识的亲戚也得有一百多号人,这些人既是他的后盾,也是他最头的问题。

    哪家有事都来找他出头,打架争斗,占宅抢地,做生意,打官司,买宅子……就连生个孩子也要曹达去找个名医妇科圣手!这让曹达苦不堪言,但是他又无法拒绝,当初受人恩惠,现在这些亲戚当然都理直气壮的找他来还!

    曹达头疼的厉害,常常借故避,可是这些亲戚寻他不着,就开始找曹老太太,还找曹达的其它几位兄弟办事。实在忍无可忍的曹家老二,老三,老四全都躲到绵州府了,只有老五,老六和老娘一直陪着他。还好,曹老太太绝对是独挡一面的人物,不管什么鬼魅魍魉都能应付,曹达常常紧锁的皱头这才展开了些。

    曹达挥了挥手,杨小迷起身抱来一大包东西,打开后是几匹精美的织锦绣布和一坛用紫色盖碗坛装的蜂蜜。

    老太太不仅对那些绣着金红色的龙凤织锦布爱不释手,更是对那坛蜂蜜情有独钟。因为那坛蜂蜜并不是荚县所产的清香槐花蜜,而是一种蜜汁呈清透的紫色,散发出一股浓郁的醇香。刚打开蜜坛,立刻就有几只蜂子进了屋,那香味实在太浓郁。杨小迷见状,立刻将盖口合上。

    杨小迷道:“这是螭国山谷内的大草原盛产的紫玉花蜜,据说是海水而化的雨水浇灌,紫色露仙草花卉采集而成的,一年只有五百坛的产量,一坛要白银千两。”

    老太太眼睛发亮:“紫玉蜜?听说可返老还童!”

    曹达摇摇头:“没有那么夸张,但是它是最好的补品,可以防止头发脱落,强身健体,延年益寿……娘,连皇帝也没有得喝,这坛孝敬娘亲。”

    “这些东西从哪里来的,可是那司徒瑾?”

    “是的,他现在库房里有百坛之多。”

    老太太心里明白,这两个人看来要开始合作了。

    老太太开口:“福牛那边,老娘亲自去帮你安抚。司徒瑾是一介武夫,不擅长做生意,既然大家都想发财,那要好好相处才是。最好找个机会摆上一桌酒,大家喝的好,这关系就近了。以后那些打打杀杀的,他多少也会顾忌一些。我们曹家人,也被他欺负够了!”

    “是。”

    曹达点头。

    ………………………………………………

    傍晚时分,落日映红了半边天,也映红了远处的那一座座黄沙岗,天空中一群倦鸟归巢,拍打着翅膀留下一串鸣叫。

    司徒瑾府内,叶剪秋仍在低头扫那一地的落花。花期终于要结束了,地上的散落的是干枯发黄的花蕊,像一团细碎的纸屑……

    十四天了,司徒瑾都没有出现。

    叶剪秋觉得心里空落落的,无滋无味的过着一天又一天。叶剪秋开始打算,他是不是该走了?

    这些天卖的银子估计也差不多了,当初府里买他和叶小溪才三吊钱,那么说他才值一吊半,也就是七百五十个铜板。如果不是叶大山每天在集市上截着他,找各种各样的理由要钱,他会积攒的更快!

    这半个月来,叶大山足足在他这里拿走了有十两银子。再怎么说,这十两银子也够他抵挡一阵了,怎么会天天没有银子用?难道老爷爷的病真的很厉害么?叶剪秋暗暗打算,等抽个时间得回去看看,不能总是当个傻瓜牌提款机。

    可是,叶剪秋仍舍不得走。

    无边无际的等待让人失落,他不知道自己在等待什么,盼望什么,甚至在期望着什么……

    正在此时,烈马的蹄声终于又一次令人激动的响了起来,从门外一冲入府的司徒瑾高高的坐在马背上,直冲到院子里的那棵槐树下。

    叶剪秋回过身,扶着扫帚微笑的看着他。司徒瑾的马快一直要撞到他的鼻子才算停了下来,叶剪秋的脸上甚至能感到马鼻子里喷出的剧烈的呼吸。

    司徒瑾心里则有懊恼,这个下人怎么不知道躲避?万一失了手,就出了人命了!

    司徒瑾举起马鞭指着他道:“你为什么不躲?”

    “你不会撞到我。”

    “你不害怕?”

    “不怕。”

    “你就那么相信我?”

    “是。”

    叶剪秋望着他甜甜的笑,司徒瑾也笑了。

    槐树下两个人深深对望,这一刻,世界是如此缤纷,万鸟欢唱。

    看到司徒瑾牵马去了马厩,叶剪秋将扫帚远远一丢:“我去做饭!”

    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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