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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节

    情场做戏 完结+番外 作者:言归

    第12节

    “真的是同病相怜吗?”

    章晓不知道是这句话,他已经问出了口。

    但是屋内能回答的人已经离开了这里。

    章晓只觉得手指冰冷地厉害,甚至带上了丝麻木的感觉。

    他机械性地把手指交叠,却因为颤抖两只手交错而过,甚至被擦过的伤口血流的更急了。

    章晓有些呆愣地看着自己的手,却好像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情似的,两只手保持着半摊开的姿势半晌不动。

    他的心好像空了一块。

    良久,章晓笑了笑,渗着血的就那么直接捂住了脸。

    屋内的他不知道是屋外风雨欲来,而那个蹲在门外的男人却奔向了停车场。

    其实,秦子风现在的行动与其说来自他的本意,不如说本能使然更恰当。

    他想了很多,又觉得什么也没想。

    此刻,他只是觉得,他该离开。

    既已成了对方的折磨,而他又做不到主动放手,不如让老天来决定。

    他的命,本是捡来的。

    若没有对方当日的相救,现今的秦子风不过是地下的一捧黄土罢了。

    其实,章晓说的不对,他们之间根本谈不上扯平。

    他的命是其从马路上拖回来的,他的枪伤却是自己找来的用来留对方用的……

    而对方的失恋是他一手导演的,甚至连其朋友的不幸也有他的一部分责任……

    秦子风的眸光越发黯淡,他从来没发现,他欠章晓的这么多。

    这个人,他真的只是想抓住他啊!

    一道刺眼的灯光让秦子风不自觉地眯起来眼,然后他笑了,露出了从坐上车后的第一个笑容。

    然后他闭上眼。

    我还你那些欠你的,可好?

    ……

    “轰——”

    章晓抬眼的瞬间,看到的就是红色的闪电带着划破一切的气势劈开了苍穹。

    心头一跳,不知怎地,他渐渐感到一阵难以言说的恐慌。

    紧握的手背上隐隐暴出了青筋,已经干涸的伤口居然又裂开了。

    章晓却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猛然站起身来,甚至因为起的太急踉跄了一下。

    没等眼前忽然冒出的黑暗散去,他就疾步往外走去。

    “轰——”

    又是一声雷响,章晓无意识地往回瞥了眼,窗户那里已是只余黑暗。

    他心里的不安渐渐扩大,总觉得有什么重要的东西要失去了。

    脚步有些不稳地,他冒着雨跑向自己停车的地方。

    即使那个人真的有恋人,即使那个人是个花心的坏人,他,也想去找他。

    秦子风,等等我……

    雨越来越大,章晓没想到的是,他在快到家时竟然被勒令下车。

    哪怕知道这样深的积水中驾车很可能出什么意外,他还是一意在水里开着车。

    他耽误不得。

    只想回家,只想见到那个人。

    只要他在家里乖乖呆着,他……

    跟着jiao警大声吵嚷着,却仍没换回自己的车。

    章晓哪怕心里知道这是对方指责所在,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火气,或者说,不安。

    见要车无望,他看了眼地上已经近一米深的水,果断闭了嘴,扭头就走。

    身后的呼喊越来越远,他其实是跑着的,但是这种近乎游的方式让他的速度跟走差不了多少。

    秦子风,等着我……

    腿上冷冰冰的感觉很快变成了刺痛,到最后只剩一片麻木。

    章晓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一点点向前挪动的,他只知道,他要回家。

    回家,见那个人。

    ☆、第五十八章 你,看的是谁?

    三年后,蓝宇酒吧。

    “小风,看什么呢?”

    贴身的皮衣勾勒出男人形状优美的肢体来,而他不时飞向旁人的媚眼不仅没破坏那张俊美的脸庞,反而在那双明亮的眸子映衬下显出了一种淡淡的温柔来。

    此时他正凝神看着旁边穿的中规中矩的男人,漫不经心的话里透出了一股令人无法拒绝的强势。

    “别这么叫我!”

    对方眉头微皱着,警告性地看了他一眼,低头轻啜了口酒后,眼角的余光不自觉地又瞥向了舞池的方向。

    “有熟人?”

    他挑了挑眉,对其刚刚的警告丝毫没放在心上,反而拖长调子又喊了声“小风”。

    男人终于把视线完全放在了他身上,“熟人?!”,声音里透着微微的嘲讽,“你觉得我还会有熟人吗?”

    “子风!”

    伸向对方的手因为其侧头的动作落了空,他也不在意,收回的手若无其事地撩了撩有些长的刘海。

    然后一手摸着下巴,一手晃着杯子,有些随意地,他接着说道:“你这么说,不是让我心碎吗?难道我在你眼里只是个陌生人?”

    略带撒娇的话偏偏被他用着有些正经的语气说出来,配着其脸上生动的表情,更给了人一种玩笑的感觉。

    旁边的人却端正了表情,认真地回道:“你要是陌生人,我会跟你过来吗?”

    “呜呜,我的小风怎么变得这么无趣了?!”

    闻言他半掩着脸,做出一副欲哭的表情,甚至刻意捏细的嗓子也发出了颤音。

    “齐鑫!”

    男人的声音很低,甚至没有什么起伏,但是齐鑫却打了个寒颤。

    看了眼面前的男人,他的眼神渐渐有些空茫,放在对方身上的视线带着明显的飘忽。

    这人依然是秦子风,却也不再是秦子风

    若是以前,他可能还会接着去打趣眼前的人,但是自从那次

    掩饰性地拿起杯子灌了口,却因太急有些被呛到,嗓子传来明显的灼伤感,他控制不住地咳嗽了几声,却在抬头时脸上已不见丝毫端倪。

    淡然温和甚至带着股漫不经心,现在的他只是对方的学长。

    秦子风正在低头喝酒,这让他的表情完全模糊在了一片阴影中。

    齐鑫索性饮尽了杯里的酒,抬眼正要说点什么,却无意间看到了对方端在手中的蓝色妖姬,眼神一时变得异常复杂。

    “我明天要回国了,你自己在这里……”顿了顿,他头一次话里带出了迟疑,“注意身体”。

    秦子风挑了挑眉,没有答话,只是似笑非笑地看着对方。

    齐鑫心里顿时一阵不爽,他这么担心是为了谁啊?

    这人,这表情,这是在赤oo地表示看不起他的智商吧!

    要不是因为对方情况特殊,他至于唠叨这些么?

    “不用送我了,我明早就走!”话里的火气是个人都能听出来。

    秦子风眉眼轻挑,有些慵懒地回道,“谁说要送你了?你觉得我有空吗?”

    齐鑫这次真心有吐血的冲动了,秦子风这不是还像以前一样恶趣味吗?究竟是哪个混蛋说这人失忆的?

    他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当初他知道对方车祸的消息时,是谁连杀人的心都有了。

    撩了撩头发,他挤出了一个非常假的笑容。

    “您贵人当然事忙,那我今晚也不打扰了,先走不用送了!”

    “帮我给你的小助理带句好!”

    秦子风看到对方脚步明显一顿,好心情地啜了口酒。

    等到齐鑫的身影完全消失在人群里,他的视线又不自觉地回到了舞台。

    却在逡巡了一圈后,没有找到想看的人。

    眉头几乎皱在一起,第一次,他有种心空的感觉。

    三年了,他第一次见到自己有熟悉感的人。

    几乎没经思考,他放下杯子就去了舞池那边。

    他不是个喜欢喧嚣的人,所以来过蓝宇很多次却从来没有进过舞池。

    但是现在,他很想找到那个让他有熟悉感的人,哪怕需要在那样的混乱中跳一曲。

    一分钟,五分钟,十分钟……

    秦子风眼里带着些茫然,他甚至没看到那人的正脸,仅凭着一个背影,他竟把这里找了个遍。

    扶了扶额,他觉得自己或许忙过头了,以至于脑筋都有些混沌起来。

    笑了笑,他转身离开了舞池,步子却带着丝自己也不知道的迟疑。

    他不知道的是,有一个人一直看着他,看着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直到他的身影完全被人群淹没。

    章晓从来没想到,他还会在见到秦子风,还是那个男人。

    他们果然在一起了。

    “章晓是看上谁了吗?这么不专心!”

    男人借着音乐的节奏狠狠搂了对方一下。

    章晓身子一僵,随即往后退了一步。

    “经理……”

    “停!”男人打断了他的话,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你现在可不是我的下属了,叫我绚野。”

    章晓皱了皱眉,有些干巴巴地喊了声对方的名字。

    还没等他再说什么,绚野已经笑眯眯地接过了话头,“章晓,怎么有你这么可爱的人啊?!”

    章晓眉间几乎挤出了一个“川”字,“我是男人!”

    “我说过你不是了吗?”绚野微微倾头,有些意味不明地加了句,“是男人才好!”

    章晓眼神一暗,话里带出了火气,“绚野,别玩了,我不喜欢男人。”

    绚野笑了笑,猛然凑近了章晓,“你真的不喜欢男人吗,秦子风也不喜欢?”

    一双没有丝毫笑意的眼睛牢牢盯着对方的脸,他弯着唇角,接着说道:“章晓,为什么变了脸色呢?”

    “你够了啊!绚野,我怎样碍不着你的事吧!”章晓扒拉下头发,有些烦躁地吼道。

    “晓晓,你现在是章晓的少爷。别忘了……”

    绚野的话没有说完,看着对方一下子失了血色的脸,他长长地叹了口气,带着种莫可奈何的表情。

    两人之间一时只下了沉默。

    良久,章晓有些艰难地问道:“你……你想怎样?”

    “我不想怎样,晓晓,我喜欢你啊!”

    说完,他轻轻吻向了对方的额。

    章晓身子一抖,却没有躲开。

    ☆、第五十九章 成长

    夜越发深了,街角的路灯也无精打采的。

    章晓也不知道自己是中了什么邪,居然在刚摆脱绚野后,就驾车来了这里,这个一度让他避之不及的地方。

    在这里,他曾跟姓秦的一起了又分开,分开了又一起,兜兜转转间最后还是成了陌路。

    直到现在,他还忘不了被拉上舞池后不经意地那一瞥。

    那个人,一如从前地优雅,只是嘴角没了那丝熟悉的笑纹。

    手中那蓝色的液体在昏暗动荡的灯光下依然剔透,只是一眼,他的脑海里就浮现出“蓝色妖姬”这四个字。

    他喜好白酒,对鸡尾酒什么的虽然也接触却从没放在心上过。

    他不知道原来他也曾那么关注过那个人,甚至连他喜欢的鸡尾酒的名字也在不经意间被他放在了心底。

    他感到很好笑,却发现自己笑得比哭还难看。

    他不知道是不是只有分开了人才会懂得珍惜,他只知道,这次突然的见面让他曾以为的遗忘成为了纯粹的笑话。

    近乎贪恋地,他看着那个人,眼眨都不眨。

    然后,手臂上传来一阵疼痛。

    心里一紧,他猛然想起了自己现在所处的境地。

    果然,曾经的上司,这次他来寻求援助的人,正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那一刻,除了茫然地张大嘴,他竟不知自己可以说些什么。

    其实,他不知道的还少吗?!

    不管这次绚野是抱着什么想法带他来的这里,他都要感激对方。起码,他见了那人一面。

    不是没注意到那人身旁穿着火辣的人,如果没有对方,或许他们现在也到不了现在的地步。

    但是,说到底,犯错的是他啊!

    也是分开了,他才慢慢找回了自己的脑子,原来哪怕在一起了,他竟也抱着随时可以抽身的态度,仿佛自己只是事不关己的旁人。

    可笑的是,他居然从不曾发现,那掩藏在自己心底的想法。

    他确实爱秦子风,但更爱自己。

    他意识到这一点时,一切已经无法挽回。

    与其说害怕受伤,还不如说是他的自私作祟,所以肆无忌惮地挥霍着那人的感情,毕竟是对方先来招惹他的。

    他却忘了,秦子风从来不是一个甘心在原地踏步的人,无论是做事,还是谈感情。

    那人能走到如今的位置,又怎么可能是无害的白兔?!

    他,从来是有着最锋利地爪牙的头狼。

    孤高,放肆,而耀眼。

    他,却喜欢。

    那场暴雨,他现在想起来还会手脚冰凉。

    他其实也不是个好人,或者说从不是个善茬。

    所以惧怕是何物对他而言,真的是远的不值思考的事。

    可是,回家后面对一屋的漆黑,他居然怕了,而且怕的要死。

    他还记得取车时,秦子风的车根本不在那里。

    可是,对方居然没回家,在这种“雨灾”的时候。

    闪念间,他忽然想起了在办公室两人吵架时他叫嚷的一句话!

    他居然叫那人想死就开车出去!

    他,他怎么能这样说?!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出的门,那一刻他甚至没想起身边还有电话。

    两条腿,趟着或者说游着水,他打开了家门。

    麻木的双腿在回家后就泛上了刺心的痛,对于自己还能跑去找人,现在想想他也觉得是个奇迹。

    雨越下越大,大的人甚至都睁不开眼睛,看路均成困难的他最不安地却是,他居然对对方可能去的地方一点方向都没有。

    那一刻,他真的恨起了自己。

    要是那人没事,要是那人能没事……

    他不知道老天是怜他可怜还是憎他可恶,一通电话,他终于知道了那人的所在。

    那时雨已经很小了,地上的积水却已经达到了一个让人恐怖的高度。

    听着电话,泡在水里的身体竟连一点热乎气也升不起来了,连带着他的心。

    车祸,生死未知,离得远远的,有照顾的……

    原来,他真是一个扫把星!

    他想哭,诡异地是,脸上却露出了笑容。

    此刻,他真的信了秦子风,却没脸跟电话里的人说出一个拒绝的字眼来。

    确实,他欠对方的太多,太多了。

    甚至,对方的这场车祸跟他脱不了干系。

    秦子风,怎么能这么傻呢?

    若是他们没相识该有多好!

    他只是一个失恋却一定能振作起来的小人物,那人还是优雅而高高在上的言城大佬,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他自私而懦弱,更是心底里厌恶着自己,而那人却生死未知。

    最终,他只对电话里的人说了一句话,“他醒来让我知道,行么?”

    低三下气的声音里满满都是颤音。

    他从来没想过在这样的社会里,他也遇上这样的一个人。让他终是信了,爱确实能抛开骨血露出心来。

    他懂得却是太晚……

    接着是一场大病,或许老天也看不过他曾那样的折腾过一个爱他的人。

    病好后,他已经人在迦城,做回了他的章家大少。

    崔浩说得对,他该学着长大了。

    看着两鬓斑白,佝偻着背的老头子,他眼里一酸,眼泪就流了下来。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老头子脸上带着笑,眼里的关切却远多于笑意。

    十多年来,他终于忍不住喊了声“爸”。

    他总算懂得,生命无常,男人当得起个“男”字。

    这个家,他会努力撑起来。

    为了印象中高大严厉如今却华发苍颜的老人,为了在外逃避责任多年的自己,更为了远在言城的那个男人……

    他总该长大,让人心安了。

    ☆、第六十章 我认识你吗?

    不知不觉中,章晓已经下了车。

    不远处的住宅没透出丁点灯光来,人家当是已经睡了。

    他记得曾经还为这个笑过秦子风,是不是言氏已经穷的连栋别墅也买不起了?

    那时,对方笑得眉眼弯弯地回了句,就不能是喜欢吗?

    喜欢这样有着人气的地方,喜欢虽然小似麻雀却五脏俱全的家……

    然后,他居然也跟着傻笑起来。

    家,这个字眼,让他在看这个屋子是怎么看怎么欢喜。

    扯了扯嘴角,章晓点了支烟。

    他现在甚至不知道那个人还是不是住在这里。

    其实,他真不该来的。

    秦子风不住这里倒还好,要是住这里,他们一旦碰上,又能说些什么吗?恭喜对方有一个知趣又知根底的爱人了吗?

    何况,他还没忘记自己曾经答应过别人什么。

    皱了皱眉,章晓丢掉了烟头,扒拉下头发,就想离开。

    确实像姓蓝的所言,他最好不要再来纠缠秦子风。

    想起酒吧里看到的情形,对方这几年应该过得不错,起码那个姓齐的人陪在了他身边。

    刻意忽略了心里升起的酸涩,章晓拉开了车门。

    “我认识你吗?”

    身后传来的一句问话,让章晓整个人僵住了。

    他动作有些迟缓地回过了头。

    浅淡的月光下,一个人正朝着他不紧不慢地走来。

    哪怕那张脸现在还在一片阴影中模糊着,章晓也认出了这个人。

    或者说,从听到刚刚的问话时,他就认出了对面的人。

    他认识他吗?

    对方居然问认识他吗?!

    章晓觉得心脏处一下子破了一个大洞,冷飕飕的没了着落。

    他勉强笑了笑,视线却不自觉地避开了对方的注视。

    有些干巴巴地,他回道:“你都不知道,我怎么知道?”

    “说话时不该看着对方吗?我是秦子风。”

    对方轻笑了声,说话间已经走到了他面前。

    这熟悉的腔调,这熟悉的话……章晓胸膛剧烈地起伏了几下,有些刺耳地,他回道:“对陌生人还用讲礼貌吗?”

    “可是,我觉得我们该认识的。”

    秦子风身子往前倾了倾,话语轻柔。

    看着对方那张比女人还美的脸上若隐若现的笑容,章晓心里的火再也压不住,近乎吼出来地,他回道:“你跟每个人都这么搭讪吗?”

    他a的,他为了这个男人三年里都活在懊悔愧疚中,可人家居然压根忘了他是谁。

    “哦,我想起来了,言氏的主人也需要点娱乐的,自己找来的战利品总比别人上供的要有成就感,对吗?”

    章晓脸上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接着说道,“我长得这样还能入了您的眼,要是不感恩戴德是不是太不识趣了?”

    秦子风的眉头明显皱了起来,“你叫什么?”

    好像听到了什么好笑的问题,对面的人猛然大笑起来。

    他的眉头越皱越皱,他又问了遍对方的名字,话里却明显带了股不容人拒绝的强势出来。

    “你想知道?”

    秦子风点了点头。

    “我凭什么告诉你?”

    章晓说完了这句,脸上倒恢复了平静,不过眼底的情绪异常复杂。

    “我喜欢你。”

    秦子风的语气很平淡,脸上的表情却显露了他的认真。

    “要不你让我上一次,我就告诉你怎么样?”

    章晓绝不承认自己是在迁怒,这人,他怎么能这么若无其事地再跟他说喜欢?

    喜欢?!

    喜欢到只是三年,竟不仅忘了他的名字,也忘了他的长相嘛。

    他倒是不知道,自己竟然还真有让言氏的主人一见钟情,再见也钟情的本领。

    心里在怎么抓狂,章晓脸上却是不显,甚至带着抹笑容。

    这三年来,他也不是白活的。

    迦城虽然无法跟言城比,可也不是什么犄角旮旯的地方。

    回到那里,重拾身份,就不可避免地需进入曾经憎恶的圈子。

    他,也不再是曾经的章晓了。

    要不今日的他,也不会跟绚家的当家出现在蓝宇酒吧。

    眼里闪过一抹悲哀,章晓嘴角翘起的弧度却越来越大。

    “别笑了。”

    秦子风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看着对方那比哭还难看的笑容,他居然伸手抱住了那人。

    明明是陌生人,不是吗?

    眼神暗了暗,秦子风猛然想起三年前在医院醒来时,蓝宇的“失忆”一说。

    这三年来,曾经熟悉的一切,又再次熟悉。

    不是放弃了找回记忆,只是没报以太大的期望,或者说,他一直抱持着顺其自然的想法。

    他不知道这算不算源于自己性格的冷清,总觉得回忆什么的,缺失了用新的再补回来就是了。

    若是有什么刻骨铭心的真的不想忘的,他不觉得在家里会没留下一点痕迹。

    其实,他也不是完全失去了记忆,在车祸后一年的时间里,断断续续地他想起了很多,或许这才是他能够保持淡定的原因。

    六年前在言氏跟其他几人掐的火热被其算计出了车祸,是他那些回忆里距今时间最近的一幕。

    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跟车祸很有缘,六年前的一场车祸没要了他的命,三年前的也只是要了他些许记忆。

    惟一让他奇怪的是,他居然把一根明显女用的银簪用心保留着。

    他不觉得自己会喜欢上女人,而旁边的朋友他也不认为他们会有这种“品位”送他这件东西。

    想不通索性不再想,他把簪放回了原处,心里却埋下了疑惑。

    但是,他从没想过,被他这么用心保存的东西会是喜欢的人所送。

    他的性格他了解,说慢热不如说冷清。

    他,很难喜欢上一个人。

    更何况三年里没有一个朋友跟他提过相关的人或者事。

    直到今晚在酒吧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或者说背影。

    他觉得他一定见过这个背影的主人。

    可是,他的脑海里能浮现出这个身影却浮现不出对方的脸。

    他感觉很熟很熟,偏偏那张脸好似被雾气罩住,就是看不清。

    头有些疼,他找人无果,想着干脆放弃好了。

    要是那人真的是认识他的,又怎么会这三年来,从未在他眼前出现过?

    却没想到,在家门口居然再次见到了对方。

    只是一眼,他就认出了其是酒吧里出现的那人。

    几乎迫不及待地,他跟对方招呼了声,然后控制着自己按着一贯的步伐慢慢走近。

    ☆、第六十一章 喜欢

    看清那张脸时,秦子风甚至不知不觉中屏住了呼吸。

    那眉,那眼,那嘴……

    那一刻,他确信他绝对认识眼前的人。

    不是没看出对方笑容里的勉强,但他一点也不想有礼地离开,酒吧舞池找人时的失落一次就够了。

    他低头看了眼怀里的人,刚被他抱住时的僵硬已经不见,但是对方的脸色也称不上好看,虽不再挂着那比哭还难看的笑容了,可眉头却狠狠皱了起来。

    叹息般地,他对着这熟悉的陌生人轻声道,“我认识你。”

    他的心从没像此刻这样充实过,自从那些过往都化成脑海里支离破碎的东西。

    怀里的人却似忽然回了神,猛烈地挣扎起来。

    “耍我玩很好玩吗?”

    被他加大力气禁锢在怀里的人大声吼了一句,无意识地,他的眉头皱了起来。

    不是为了对方这可以说挑衅的话,而是为了其话里难掩的哭腔。

    “没耍你”,耐着性子,他解释着,“我忘了一些事。”

    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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