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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20 章

    西岭雪探秘红楼梦 作者:西岭雪

    第 20 章

    秦可卿死后,贾珍哭得泪人儿一般,问到发送之事,贾珍拍手道:“如何料理,不过尽我所有罢了!”脂砚斋在这里批道:“‘尽我所有’,为媳妇是非礼之谈,父母又将何以待之?……吾不能为贾珍隐讳。”

    本来这只是家事,算不上什么大罪。然而贾珍在可卿死后大肆操办,还用“坏了事”的“义忠亲王老千岁”的棺板为可卿装殓,此乃“逾制之罪”,必定会为贾家的“事败”埋下祸根。

    相比之下,“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倒显得无足轻重了。

    但是,这“小叔子”到底是谁呢?

    有人说是贾宝玉。理由是宝玉在梦中有与警幻之妹可卿云雨之事。然而书中已经明明白白说了是一个梦,况且旁边侍候的丫环尽多,两人怎么也不可能当着众丫环的面颠鸾倒凤。而且秦可卿是贾蓉之妻,与宝玉是叔叔与侄儿媳妇的关系,也不能称之为“养小叔子”。所以,这种说法是第一个行不通的。

    也有人说指的是凤姐和宝玉,所以当宝玉问时,凤姐才会嗔怒。这两个人的关系的确是叔嫂了。但这时候宝玉尚小,虽然已曾初试云雨情,也还不至雨露均沾至此。况且即使二人之间有什么,也还轮不到一个宁国府的老仆来过问荣国府主子的事。他们俩应该不在焦大的醉骂范围之内。所以,也可以排除。

    第三种说法是凤姐和贾蓉。这两个人似乎是有些暧昧的,但二人是婶子和侄儿的关系,也不叫“养小叔子”,所以焦大骂的应该也不是凤姐。

    那就只剩下最后一个可能性了,就是秦可卿和贾蔷。在整个宁国府里,只有可卿和贾蔷这两个主子之间称得上是叔嫂关系。因此我认为,焦大所指,只能是这两个人。

    宁府里的主子除了修道成仙的贾敬不算,统共就只有贾珍、贾蓉、贾蔷三位,竟然都与秦可卿发生了或明或暗的性关系,也就难怪红楼梦曲子里说:“擅风情,禀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了。

    但是仅仅一个秦可卿,还不足以彰显宁府的全部情孽。于是,书中又穿插了一段《贾二舍偷娶尤二姨》的故事。

    虽然贾琏并不是宁国府的人,而是荣府长房贾赦之子,然而尤二姐却是宁府内当家尤氏之妹,而这宗亲事,也由宁府族长贾珍、贾蓉父子撺掇而成,故而“箕裘颓堕”,仍当归罪于宁国府。

    这罪大到什么程度?

    用凤姐的话说就是:“国孝一层罪,家孝一层罪,背着父母私娶一层罪,停妻再娶一层罪。”

    且看凤姐将尤二带回园中一段描写:

    “凤姐便带尤氏进了大观园的后门,来到李纨处相见了。彼时大观园中十停人已有九停人知道了,今忽见凤姐带了进来,引动多人来看问。尤二姐一一见过。众人见他标致和悦,无不称扬。凤姐一一的吩咐了众人:‘都不许在外走了风声,若老太太、太太知道,我先叫你们死。’园中婆子丫鬟都素惧凤姐的,又系贾琏国孝家孝中所行之事,知道关系非常,都不管这事。”

    连婆子丫鬟们都知道“关系非常”,可见事情的严重。

    也因此,凤姐才会命旺儿教唆张华往有司衙门中告贾琏“国孝家孝之中,背旨瞒亲,仗财依势,强逼退亲,停妻再娶”之罪;而贾珍、尤氏、贾蓉听说后,也才会慌了手脚,任凤姐勒索揉搓。

    然而凤姐自作聪明,借了张华来泄愤,又让旺儿杀人灭口,偏偏旺儿阳奉阴违,竟然没有依命行事,留下了张华这个“活口”,将来“事败”,张华必定是推波助澜的元素之一。

    人命关天,国法难违,这就给宁府埋下了第二条罪状。

    第二条,则是贾珍聚赌之罪,也是宁府最大的隐患。

    且看第七十五回《开夜宴异兆发悲音·赏中秋新词得佳谶》这段:

    原来贾珍近因居丧,每不得游顽旷荡,又不得观优闻乐作遣。无聊之极,便生了个破闷之法。日间以习射为由,请了各世家弟兄及诸富贵亲友来较射。因说:“白白的只管乱射,终无裨益,不但不能长进,而且坏了式样,必须立个罚约,赌个利物,大家才有勉力之心。”因此在天香楼下箭道内立了鹄子,皆约定每日早饭后来射鹄子。贾珍不肯出名,便命贾蓉作局家。

    这些来的皆系世袭公子,人人家道丰富,且都在少年,正是斗鸡走狗,问柳评花的一干游荡纨绔。因此大家议定,每日轮流作晚饭之主——每日来射,不便独扰贾蓉一人之意。于是天天宰猪割羊,屠鹅戮鸭,好似临潼斗宝一般,都要卖弄自己家的好厨役好烹炮。

    不到半月工夫,贾赦贾政听见这般,不知就里,反说这才是正理,文既误矣,武事当亦该习,况在武荫之属。两处遂也命贾环、贾琮、宝玉、贾兰等四人于饭后过来,跟着贾珍习射一回,方许回去。

    贾珍之志不在此,再过一二日便渐次以歇臂养力为由,晚间或抹抹骨牌,赌个酒东而已,至后渐次至钱。如今三四月的光景,竟一日一日赌胜于射了,公然斗叶掷骰,放头开局,夜赌起来。家下人借此各有些进益,巴不得的如此,所以竟成了势了。外人皆不知一字。

    这里贾珍并不是关起门来自家人赌,而是聚集了“各世家弟兄及诸富贵亲友”,“这些来的皆系世袭公子”,非富则贵,个个来头不小。聚赌已经是恶行,还要教唆宗室子弟,更该罪加一等了。

    虽然这些看上去与“情”无关,然而书中曾借“尤氏窥赌”的所闻所见来写出,薛蟠、邢大舅等在赌宴之际,狎昵孪童,争风吃醋,焉知此后不会引起大麻烦、大争执呢?

    这一段肯定不是赘笔,必然会酝酿一场是非祸害,那薛大傻子可是曾因争抢香菱打过人命官司的,此时宁府里又添了邢大舅这么个酒糟透了一无是处的人,知道又会惹出什么事故来?

    难怪中秋之夜,宁府祖祠里会发出异兆悲音来。蒙府本在这一回有回前总批:“贾珍居长,不能承先启后丕震家风,兄弟问柳寻花,父子呼幺喝六,贾氏宗风,其坠地矣。安得不发先灵一叹!”

    这可谓“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的最佳呼应了。

    罪孽如此深重,贾家焉能不倒呢?

    2.秦可卿会是太子女吗

    多少年来,红学家们有个纠结之处,就是“造衅开端首在宁”的“衅”到底有哪些?“宿孽总因情”的“情”又究竟能惹多大事儿?因为解释不来,就有了刘心武的“秦学”,把秦可卿的身份说成了太子之女。一旦太子女下嫁宁府,还要被上下其手地玩弄,那贾家之亡就顺理成章了。

    刘心武先生“秦学”的基本观点是:秦可卿是清朝废太子胤礽之女,贾家为了保护龙脉,将她冒充养生堂抱来的一个弃婴拜在营缮郎秦业门下,然后又秘密接至府中养大,并让她嫁给了贾家第四代长子贾蓉。后来这个秘密被贾元春发现,并向皇上告了密,于是秦可卿被迫自缢而死,贾元春却论功行赏做了皇妃。但是过了两年,太子余党起义造反,逼死了贾元春,而皇上也因为迁怒,秋后算总账地收拾了贾家,于是宁荣二府就此败落。

    刘心武将这个观点不断阐发,用清朝初期的种种历史大事来做论证,写出了一部又一部《揭秘红楼》。然而他所引用的所有资料中,包括正史、野史、《清史稿》、《清史编年》、稗抄、老档,却没有半个字提及,太子胤礽曾经有过一个女儿。

    刘心武先生对此做出的解释是:他只是猜测太子有这么个女儿,既然是猜测,当然找不出实证。

    换言之,这是他的凭空想象。“太子之女”这个论题首先就是一个伪命题,是不存在的;然而,连论题都是虚无缥缈的,那么围绕着这个伪命题进行的诸多论证又有什么意义呢?这就好比地基还没有打,却已经建筑了十二层高楼,可是它们立在哪里呢?

    至于刘先生提出的“太子对联”证据,即荣禧堂上那副“座上珠玑昭日月,堂前黼黻焕烟霞”的对联,与太子所作“楼中饮兴因明月,江上诗情为晚霞”相类同,似乎也不能成立,因为那副对子根本不是太子所作,而是出自中唐诗人刘禹锡的《送蕲州李郎中赴任》,原诗作:

    楚关蕲水路非赊,东望云山日夕佳。

    薤叶照人呈夏簟,松花满怨试新茶。

    楼中饮兴因明月,江上诗情为晚霞。

    北地交亲长引领,早将玄鬓到京华。

    可见,迄今为止,刘先生尚不能找出任何一段可以文字证实的历史依据来。不过即使能找得到,也还是脱离了《红楼》谈《红楼》,最关键的,还是让我们回到原着中来看看,“太子之女说”能不能成立吧。

    书中第五回,贾宝玉梦游太虚境,偷看了《金陵十二钗》的簿子,正册以宝钗、黛玉为首,秦可卿殿后;副册是香菱,与钗、黛两个同样出身名门却委身做了薛门之妾的红楼第一薄命女;又副册是晴雯、袭人,比之香菱更弱,已经沦为鬟婢辈,出身低微。——不难看出,即使是太虚幻境,也依然有阶级之分。是凭着各人的身份、地位、以及在书中起到的重要作用来划定界线的。

    那么问题就出来了,倘若秦可卿的身份如此高贵,而她对整个贾家的影响又是如此的至关生死,整个《红楼梦》故事都在围绕她展开。那么如何解释中不重要之人,错矣。

    第 2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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