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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10 章

    西岭雪探秘红楼梦 作者:西岭雪

    第 10 章

    大富武荫之家在后院设鹄练艺,原是当朝常情,而卫若兰在全书正文中的唯一一次出名,即在秦可卿出殡时的拜祭名单里,在列完诸公侯之后,附了一句”余者锦乡侯公子韩奇,神威将军公子冯紫英,卫若兰等诸王孙公子,不可枚数。“卫若兰的身份语焉不详,只有”王孙公子“四个字可形容。然而,这已经足够参与宁府射鹄的”世袭公子、家道丰富、都在少年“之列了。

    不妨做这样一种猜测,某次射技比赛中,众人相约”赌个利物“,宝玉一时未有准备,便随手以金麒麟为彩头,却输给了卫若兰。而这卫若兰,恰恰便是史湘云订了亲却未见面的夫婿,这便是”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了。

    《红楼十二支曲》中,关于湘云的一首叫做《乐中悲》:

    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何必枉悲伤!

    前几句说的是湘云的身世,自幼父母双亡,叔婶不知娇养,都很好理解。但接着说她”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就开始有歧义了。

    大多数人的分析是,湘云后来嫁了个”才貌仙郎“,但因夫君早亡,未能长久。而周汝昌先生更是以”唯有宝玉配得上才貌仙郎“为由,就此肯定湘云是嫁了宝玉,但宝玉出家了,所以才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

    且不说这宝玉自宝钗后娶了湘云又抛弃有多无耻,只就”才貌仙郎“究竟是不是宝玉,湘云到底嫁不嫁得成,也还两说着。因为很明显这是一个假设句,假设湘云嫁了好夫君,白头偕老,也就抵得过幼年所遭的那些苦了。可是偏偏命不好,到底水散云飞一场空。

    但是,既然所有人都不否认”地久天长“是奢望,那么又凭什么断定”嫁得个才貌仙郎“就是事实呢?为什么不能两句全都是假设,就是湘云压根儿也没嫁成什么才貌仙郎,整个儿就是一个孤单到老呢?

    十二钗里已经有了一明一暗两个寡妇,明的是李纨,暗的是宝钗。湘云很可能是第三个,但是她的命运会重复前两人吗?

    如果说她嫁了才貌仙郎,却因为对方早夭而守寡,那么她的命运就与李纨是完全重合的了,曹雪芹会这么做吗?

    又如果说她改嫁了宝玉,但宝玉却再次抛弃了她,使得她最终跟宝钗两个同病相怜、抱头痛哭去了,那就更加无稽了。稍加猜想也知道作者不可能这样处理一个含蓄典雅的史诗性小说结局的。

    那么,便还有第三种可能,就是湘云虽跟卫若兰订了婚,但还没来得及举行婚礼,至少是没来得及洞房,那若兰便夭亡或失踪了。于是,湘云守了”望门寡“。

    这样,她的命运就与李纨、宝钗两人”特犯不犯“了,正是曹氏一惯笔法。那时正是战乱时机,卫若兰想来同宝玉等一样,都在”武荫之属“,或者会奉命入伍,失踪或战死的可能性都很大。因此这种猜测是可以成立的。

    这时候,湘云是有选择权的,就是她可以像尤二姐那样悔婚另嫁。但这不符合湘云刚烈的个性,不符合那个时代的最高道德标准,更不符合她创建菊谱,”宁可抱香枝上老,不随黄叶舞秋风“的菊花精神。因此,她宁可终身不嫁,永远等候卫若兰或者一直守节,也不愿改弦易章。

    只有这样,才合得上湘云自题”花因喜洁难寻偶,人为悲秋易断魂“的素志,也才会有脂砚斋对她的命运的定评:”湘云为自爱所误。“

    而如果是这样,那么”白首双星“一词也有了更合理的解释,就是并非所有红学家所认作的”牛郎织女“,而可能是”参商二星“。想证明这一点,只要看看原着里用过多少个”参商“,就知道曹雪芹对此二星的偏爱了。

    况且,若说不是如此,而一定要成亲才称得上是”双星“的话,那么不论湘云嫁了谁,也都没机会白头偕老,”白首双星“岂不怎么算都是一个谬论了?

    因此我断定,”双星“非牛女,而指的是湘云与卫若兰未等成婚或者新婚燕尔之时便分开,直到白首不能团聚,正如参商二星,永不相见。这样的结局,虽然残酷,却符合湘云自爱而豪壮的个性,总比她窝窝囊囊地死了丈夫又嫁给宝玉,嫁了宝玉后又再度守寡来得干脆利落吧?

    3.脂砚斋是个什么人物

    关于脂砚斋的身份,向来众说纷纭,至今未有定断。以前的版本中多说他是雪芹的长辈、叔叔之类;近来则忽然兴说”脂砚是女人“的论调来,以为是曹雪芹的红颜知己,周汝昌更加断定脂砚就是史湘云。

    或许是曹雪芹的身世生平太可怜了,因此读者们都希望给他的生命添一抹亮色,比如”红袖添香夜读书“什么的,于是很愿意相信脂砚斋是女人,而且是个才貌双全的美女,不然就不配称”红颜知己“了。

    这猜想虽然看上去挺美,然而我认为却是绝不可能的。

    且看第二回在封肃领了贾雨村二两银子的公案后,脂砚斋批了一小段话:

    ”余阅此书,偶有所得,即笔录之。非从首至尾阅过复从首加批者,故偶有复处。且诸公之批,自是诸公眼界;脂斋之批,亦有脂斋取乐处。后每一阅,亦必有一语半言,重加批评于侧,故又有于前后照应之说等批。“

    这是脂砚斋在解释自己边看边批,后来二次看的时候又加了一些批,所以常常前矛后盾,比如第一回在贾雨村出场时写了满纸”写雨村豁达气象不俗“、”写雨村真是个英雄“等溢美之词;但同时又有”今古穷酸,色心最重“、”是莽操遗容“等贬语;明显是在初看稿时,并不了解曹雪芹塑造贾雨村这个人物的本意,当成一般的状元落魄后花园的才子佳人书了,后来看毕全书才发现自己谬误大矣,于是重加批注。

    由此可见,这脂砚斋与诸公一样,也只是读者之一,最多是与曹雪芹接触较多、对《石头记》的整理工作贡献最大的读者,但其境界与雪芹相距甚远,更谈不上有多么知己,更更不可能是《红楼梦》的共同创作者,因为他在读书时,甚至连人物小传都不清楚。

    雪芹描写人物惯用白描,常常明褒实贬,而脂砚对雪芹的用意常常弄不清楚。甚至在看到贾雨村拿了钱就跑,都不与甄士隐道别这样的行径之后,也昧着良心没话找话地赞美:”写雨村真令人爽快!“后来看了《葫芦僧判断葫芦案》,这才知道雪芹”指东说西“,那贾雨村其实是天字第一号大坏蛋。于是脂砚斋倒过笔来诛之伐之,写了不下十来个”奸雄“咒骂他。

    且不说脂砚斋是不是有点没脑筋,重点是他在前面那段话里说诸公之批是诸公的理解,我的批语是我的乐子,显然批这书的不只有脂砚斋一人,而是许多人在传阅过程中各加批语,脂砚只是批书人中的一个,也是最啰唆、最多情、最娘娘腔的那个。但这并不等于说,脂砚就是女人。

    我们得把视角立足于清朝那个特有的时间环境中去,那时候可不讲究女权主义、个性解放这些,一个女人在男人的书里随意加批,并且跟别的男人斗嘴饶舌,搁在现在那是娇俏,可在那个林黛玉因为闺阁笔墨外传而大发娇嗔、每逢”敏“字便要减一笔并且念作”密“的时代,则未免有失端庄了。

    又说脂砚斋就是湘云,又将他形容得如此不自爱,岂非自相矛盾?

    第三回中,林黛玉进贾府,拜见贾赦,贾赦避而不见,却说:”连日身上不好,见了姑娘倒彼此伤心,暂且不忍相见。“甲戌本于此朱笔眉批:”余久不作此语矣,见此语未免一醒。“意思是说我以前也常这样打官腔说套话,现在看到这一句,不觉一震。这明明白白是个半老头子的口吻。

    又如第十七回贾政带领众清客游园,至稻香村时,清客打诨凑趣,墨笔夹批一句:”客不可不养。“这样的话,也不像是一个女人说的——难道女子也讲究养清客的不成?那成了什么了?

    雪芹生平至友明义有外甥爱新觉罗裕瑞,曾在《枣窗闲笔》中说”前辈姻戚中有与之(指雪芹)交好者“(指明义),又说”曾见抄本(指《石头记》)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砚斋之批语“。这里写明脂砚斋乃是曹雪芹之叔,纵然传言有误,把两个人的亲戚关系弄错,但也不至于离谱到男女都颠倒吧?倘如雪芹有个红颜知己名脂砚,还每天在书上批语同诸公饶舌,明义等必引为佳话,再不至于跟外甥把其人是男是女也说错吧?

    虽然有这样明确的证据,然而认定脂砚是女子的红学家们认为明义出生时雪芹已死了七宝玉悟禅机·制灯迷贾政悲谶语》:

    吃了饭点戏时,贾母一定先叫宝钗点。宝钗推让一遍,无法,只得点了一折《西游记》。贾母自是欢喜,然后便命凤姐点。凤姐亦知贾母喜热闹,更喜谑笑科诨,便点了一出《刘二当衣》。

    庚辰本于此有两段眉批:”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寥寥矣,不怨夫?“”前批’知者寥寥‘,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悲乎!“

    倘若”脂砚“是女人,那么”朽物“是谁呢?而”知者廖廖“是既包括脂砚和朽物,还是两个人根本就是一个人,而知者还包括其余的批书者,如畸笏叟、立松轩等人呢?就算脂砚是女人,那畸笏叟等总是男人吧,为何脂砚为凤姐点戏,他们也会知道呢?既然红学家们因为脂砚能为凤姐点戏就认定她是女眷,那么畸笏叟们也都与闻其事,是否也因此都变成了女人呢?

    再说”酿酒“一批,原文见第三十八回《林潇湘魁夺菊花诗·薛蘅芜讽和螃蟹咏》:

    黛玉放下钓竿,走至座间,拿起那乌银梅花自斟壶来,拣了一个小小的海棠冻石蕉叶杯。丫鬟看见,知他要饮酒,忙着走上来斟。黛玉道:”你们只管吃去,让我自斟,这才有趣儿。“说着便斟了半盏,看时却是黄酒,因说道:”我吃了一点子螃蟹,觉得心口微微的疼,须得热热的喝口烧酒。“宝玉忙道:”有烧酒。“便令将那合欢花浸的酒烫一壶来。

    庚辰本在这里双行夹批:”伤哉!作者犹记矮□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

    红学家们认为这个”家家酒“的游戏十分甜蜜浪漫,所以认定是雪芹与脂砚”青梅竹马“的童年往事。

    第 1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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