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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3 章

    绝杀 作者:佚名

    第 3 章

    “过奖了,我就是任居正,二位请进来说话吧。”他带着职业性的微笑把两人迎了进去。两人在沙发上坐定,任居正已经将两杯用一次性茶杯冲泡的茶水送到两人面前。

    女人还没有开口,眼圈已经红了,她哽咽着说道:“任律师,请您一定要救救我儿子!他一直都是很争气的,眼看明年就大学毕业了,却惹了这么大的事情。呜…"

    女人说不下去了,抓过茶几上的纸巾擦起眼泪。

    “ 唉!慈母多败儿!你现在哭有什么用?”一直沉默的男人重重叹了口气。任居正从他叙述中了解到:他们的儿子叫小志,是市内一所名牌大学的大三学生。虽然家庭的经济状况并不宽裕,但他们总是尽量满足儿子的需求。就在今年暑假小志和同校的女友到桂林旅游,本来出去旅行是一桩很开心的事情,谁知道他们在途中发生了口角,小志在盛怒之下失手掐死了女友。他害怕了,将尸体藏匿在旅店的衣厨中逃离了现场,带着仅剩的500元钱东躲西藏直至案发被捕。

    这是一桩轰动全国的案子,尽管十有八九要败诉,但他还是决定接下它,然后南下桂林去取证。

    四、人或为鬼魅

    桂林,中国南方著名的旅游胜地,那优美的山水长廊,让多少人为之陶醉!

    任居正接到丰伟业的电话是在第二天,头天夜里发生的事情让他有点失措,彻夜难眠,似乎有无限心事都上心头,竟然忘了给伟业打电话。

    伟业的声音听上去很着急:“居正兄,你看过我们三个人的合影了吗?”

    任居正一听就知道了怎么回事,他反问:“你的照片也有了变化?”

    “是呀!翰森大哥的影像消失了!怎么回事呢?”伟业语速很快。

    “是够奇怪的!我这里也是,好像我们俩之间隔着什么,但是仔细辨别,什么也没有!”

    “你是律师,你怎么看翰森大哥的事情?”

    “我现在也不清楚,按理说,现场一定应该留下点什么的,可竟然没有,只能说明凶手手法高明。”

    “我看着照片,有点担心呢,总觉得他的影像消失的地方有个影子。”伟业的声音里有点惊恐。

    任居正取过照片,哪里有什么影子?只有一片空白。他安慰伟业:“你别疑神疑鬼,哪有什么?”

    “但愿如此,居正兄多保重。”他挂断了电话。

    任居正怀着沉痛的心情,于9月12日同女友一起飞抵桂林,下榻在漓江饭店。

    任居正自小贫寒,困苦不堪的生活没有让他自卑,反而炼成了一付坚毅不拔的性格,他对待工作一丝不苟,在北海市市法院呆了三年,就决定出来做律师,自己开了个律师事务所,这一年,他不过25岁!

    开始的时候惨淡经营,因为没有名气而艰难的支撑着。但三个月之后,一切都变了。

    起因正是一桩案子,一个派出所所长在酒后驾车,路过水果批发市场,因为商贩当道,气急败坏,下来和人理论,争执中,掏出枪,射杀了水果商贩。

    案子本身倒不复杂,在中国也是时有所闻,执法部门的权力让这些人失去了正常人的思维。问题是,没人愿意为原告辩护。

    任居正心中的正义感难以遏制,他果断的接下了这个案子,并在法庭上组织了成功的辩护,尽管种种人情网对他实施了紧密的包围,而且软硬兼施,但他都不为所动,终于让罪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正是这个案子,让任居正声名鹊起,在人们法律意识逐渐觉醒的今天,事务所顾客盈门,业务顿时大大增加,而有些有名的大律师也加盟了悬河律师事务所,声势愈发壮大,不过两年的时间,就已经闻名北海。

    所以他一旦答应接下现在这个案子,就会毫不犹豫的投身于案子当中,而且不知疲倦。这个案子,对他触动很大,以至于彻夜难眠,他决定迅速开始工作。

    他没有把这个案子交给其他人,他要亲手处理这个案子,到底是为怜悯与同情,还是有其他因素促使他去处理这个案子?或许,正是深深地社会责任感让他做出这么一个决定呢。

    他首先调来卷宗,认真去看案情。诚如小志的父母所言,案情极其简单,任居正看着,心底涌上来一阵阵寒意。

    小志还被关押在桂林市的看守所,任居正在律师会见室见到了自己的当事人。隔着玻璃,任居正看到了小志。

    刚刚21岁的他,身材高大,有着英俊的外表,这种男孩,绝对吸引女孩子注意。现在的他,穿着号服,神情委顿而且沮丧,他心里一动,这种表情好熟悉,是在哪里见过?

    看到他拿起了对讲电话,小志也拿了起来,他用尽可能平静的口气对他说:

    “我是你的辩护律师任居正,有些情况需要了解,现在我来问,你来回答,好吗?”

    小志没有说话,只是冲着他点点头,于是谈话开始。

    一问一答之间,任居正了解了经过,案情绝不想卷宗中所描述的那样简单。也许不能用简单的一句话来下断语,任居正叹息着。

    就是这样一个时代,人们往往在追求物质生活的过程中,不择手段。外表英俊的小志出身却很贫寒,父母为了供他上学,已经是累死累活了,哪有多余的钱让他挥霍?

    偏偏在学校交了女朋友,就是后来死在这里的小毛。小毛对小志的爱,让小志无处躲藏,起初小志真的害怕,小毛属于爱起来昏天黑地的那种,但最终,他被感化了,成了爱情的俘虏,那时候两个人都在大二。

    没多久,女孩子的感情就淡了,而男孩则深陷其中,不是不知道她的缺点,她爱慕虚荣,“有些崇拜金钱”(小志说的),可他依然无法自拔。

    小志没有钱,这令女孩很不满意,她嘴上不说,心里却郁闷。直到有一天,小志发现自己的女友在一家酒吧成为招待,他发狂了,把她叫出去疯狂的发泄了一番,不料女友却听不进去。

    “我需要钱,你能给我吗?”女友仰着脸问。

    从此女孩越发冷淡他,小志偷偷跟踪了几次,暑假前不久,发现小毛竟然傍上了大款!

    小志怒火中烧,然而他还希望挽回她的那颗心,同时也不能坐看她沉沦,就此走上一条不归路,所以酝酿了桂林之行。

    在桂林,两人为了住宿的地方又起争执,小毛说她可以付钱!而小志为了自己的尊严,没有答应,还是住进了自己找的房间,两个人玩了几天,感情的裂痕不但没有得到愈合,反而更加深了。

    在即将离开桂林的那天晚上,二人再起冲突,小毛言辞犀利,句句如刀,根本无视他的自尊,小志心中怒火渐炽,终于在盛怒之下,失手掐死了小毛!

    任居正弄清楚一切,离开了看守所,而他的心情更加的沉重!

    那么到底为了什么可以杀人?任居正联想到和小志的会面,掩卷沉思,表情凝重。杀人者总有自己充分的理由,他一下子想到了李翰森。

    李翰森为什么被挖掉眼珠?任居正凝视着深邃的夜空,不寒而栗。

    出于职业的敏感和对好友的挚爱,他一直关注着李翰森的案子,他同滨海刑警队的孔令铎保持着联系,然而,几天过去了,警方依然一筹莫展!孔令铎心急如焚,案情却没有取得任何进展。

    任居正回想起以前,他们三个人一起度过的美好的日子,而今李翰森天人永隔,竟然连死因都弄不清楚!想到这一点,他就愤恨难平。

    几天过去了,居正完成了任务,也陪非花领略了桂林山水,临行的头天晚上,他的女友花非花见他心思不属,以为他旅行劳累,到了桂林又马不停蹄的工作,劝他早点休息。

    花非花比任居正小一岁,是位记者,供职于北方早报,初次见面是在一个酒会上,她的朋友有的叫她花小姐,有的叫她非花小姐,弄的任居正莫名其妙。交换名片以后,他哑然失笑,原来大名就是花非花!后来任居正离开市法院,自己开办事务所,两人失去了联系。

    正是因为那个警察杀人案,花非花前去作专访,才知道所谓的任大律师,正是任居正!花非花佩服他敢于仗义执言的勇气,而任居正也倾慕她的才华,二人一来二去,成为挚友,进而发展为恋人。

    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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