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林醉 作者:竹耳
第 13 章
“是!任苍岚就是任家的儿子,是和你有着婚约的未婚夫,任家被满门抄斩的时候他逃了出来,换了名字沦落在这枕霞山做了山贼!”
孟魂君看着自己的影像抱住任苍岚的胳膊猛地收紧,身子前倾就吐出一口黑血来,这是她郁结在胸腔多时的一口心头血,现在吐出来,浑身却是更加的酸软无力,影像低下头,摩挲了一下任苍岚的脸,“任孟两家出事的时候,我们都还太小……我没有等到他来,又有什么资格要他一定信守承诺……就算他真的背信弃义,他就必须得死吗?!”
看着这一切,孟魂君终于再也站不住,噗通一声便跪坐在了自己的影像身边,眼角红肿,竟是流下了两行血泪!她想再摩挲一下任苍岚的脸,手却终还是从他的身体穿了过去,眼角的血泪顺着脸颊滴落在任苍岚身上也未曾做出丝毫停留,便直接滴落在地上,她却又一次抖着手朝着任苍岚的方向伸了过去。
她究竟要让自己失望多少次,才愿意接受一切已经不可扭转的事实!
便是此时,画面突然再次发生了剧烈的变化,孟魂君身上再次着了那鲜红的嫁衣,只是这次映着她脸颊的血泪却是说不出的可怖!然后,便是掀开的帘子之下那张刀削一样棱角分明的脸,和他盯着孟魂君的眼中一瞬间的失神。
就是这一瞬间的失神,孟魂君的瞳孔蓦然放大,捂住心口就是一声撕心裂肺的嘶吼,“你认出我了对不对!直到今天我才知道,你认出我了对不对!你没有背信弃义,我却是怎样害了你!”
孟魂君像是要用尽全身的力气把所有的痛苦与绝望都喊出来,终于,咳出一口血,颜色比嫁衣残艳,然后便晕了过去。
孟魂君醒过来的时候,还是躺在虚弥山的树林里,她坐起身,用手抹了抹脸,神色间已然平静了很多。就在此时,她的面前却突然伸出一双白瓷一般细腻的手,腕骨处尤其纤弱。
孟魂君抬起头,这伸出手的姑娘她记得,正是前些日子跟在花林醉身边的司云音。待她看清司云音怀里抱着的那团毛茸茸的东西,呼吸声便又开始剧烈起来,扯过司云音的手,便朝着女儿红扑了过去,人未至,倒又先吐出一口血,身子随之便又摔在地上。
“你这样拼命,就不怕他醒来已认不得你?八年了,还不如现在挖个坑把他埋了了事,或者……我听说,赵清焕被调入殃都,官运亨通,福禄双全。”
孟魂君颤巍巍地站起身,嘴角的血,身上的土,全都毫不在意,只一双眼睛死死地盯住被司云音抱在怀里的女儿红,唇齿间吐出的句子飘在空中,仿若沾染了血腥味,“即使不记得了,即使他一辈子都再不可能醒过来,我就是舍不得……我曾以为,我的人生早在十三岁那年被抄家沦落青楼的那一刻便已经毁了……我曾以为,人生须臾百年,能平静心安的过一辈子,也许才是一个女子最好的归宿……所以坐上花轿的那一刻,我觉得很圆满……直到,遇上任苍岚……”孟魂君顿了一下,接着说,“……总会有那么一个人,即使他的身边是刀山火海,于你看来,也是沃野千里,是人世间,最美的景象。”
“不苦吗?”
孟魂君轻笑一声,“值得。”
司云音从袖筒里摸出一个青花的瓷瓶,递在孟魂君的面前,“我不能将血狐送给你,但瓷瓶里有些它的血,足够帮你救人。”
孟魂君不可置信地看了一眼司云音,颤抖着双手接过瓷瓶,宝贝一般着紧地揣进兜里,眼泪刚盈在眼眶里便又被孟魂君逼了回去,但见她猛地站起身,朝着枕霞山的方向拔腿就跑了起来,是说不出的紧张与匆忙,都不知,是哪里来的力气。
“血狐的血取出来,三天之内入药才会有效。”
司云音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楚洛,“用不着三天,即使再远,她回去都用不着三天。”说完就又一巴掌拍在了女儿红的屁股上,那里刚被剃光了毛,又刚取过血,司云音这一巴掌下去,引得女儿红冲着她呲起了牙炸起了毛,疼得直哼哼。
“楚洛公子的幻境编织的真好,跟传言中花林醉的离殇,还真有些异曲同工。”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七章 女人猛于苛政
司云音在七岁之前,一直随着司风雷辗转各地,去寻那味名叫育沛的草药,七岁之后才一直扎根在淮阴城。所以因着这点,较之他人,她也算是有着较为不错的适应能力。
只是她没想过,在这虚弥之境,她一呆便是两年。
虚弥之境其实像极了一个世外桃源。
当外界早就已不再是邱桑、苍离、月昭三国最为强盛,引得他国俯首称臣的时候,虚弥之境却还在念叨一些,诸如邱桑的国君以饭量大闻名遐迩啊那个闻名遐迩,苍离的国君以儿子多遐迩闻啊那个遐迩闻名,月昭的国君则是以死的早驰名海内外啊那个驰名海内外的这类花边逸事。
似是外界的分合之势与战火燎原,丝毫撼动不了此处一分。
而真实的情况是:
邱桑为有滢所灭,数十年来内乱颇剧民不聊生,举国上下时有起义,其中又以古祀城以前朝公主为旗帜的起义军最有威名。
月昭的年轻国君也于成年的当日以雷霆手段夺回兵权可谓蓄谋已久,而后于行军打仗上显露了其与生俱来的军事天赋。
苍离国老国君病重,他数量庞大的儿子们争皇位的斗争也愈演愈烈,尤其是在十五年前入邱桑为质的九皇子宫商植于两年前辗转回国,并非为外界一直传言的死于当年的邱桑战乱,据说老国君看见死而复生的儿子欣喜若狂,当晚多扒了两碗饭从而病情加重,宫商植回国当日便被封王,于晚间又以蓄意谋害国君之名打入大牢,可谓波诡云谲。
总而言之一句话,这天下,已逐日面临着会被重新洗牌的局面。
司云音被花林醉留在了虚弥山,古祀城自是不肯善罢干休,他曾派人数次来找过,但都被拦于虚弥境外,终有一次亲自前来,却陷入到了楚洛编织的幻境内,让司云音毫不客气地把古祀城年轻时的花边儿旧事细细观摩了一番。
原来他曾是司风雷的旧部,在跟随司风雷接娇阳公主入境和亲的那天对娇阳公主一见钟情,与娇阳公主最亲密地接触便是替司风雷传话的时候被她扇过一巴掌,从此更是久久难以忘怀。看得司云音甚是唏嘘,没想过他粗糙的外表下竟有着一颗这么纤弱细腻的心。而最为司云音所震惊的,便是古祀城三十多岁的时候便已经长了一张被岁月蹉跎的格外沧桑的五十多岁的脸,这十几年来竟是丝毫未有改变,真不知他是如何保养的。
这两年间,变化最大的要数女儿红,它莫名于一夜之间长出了第二条尾巴。司云音冲着它神兽的威名幻想着它会不会随之觉醒出什么特殊技能,比如遁地,吐火,开口说话什么的,也以便于以后某日落魄了可以用来街头卖艺。可是经过司云音长久不懈的观察与总结,发现女儿红身上唯一觉醒的,便是它的饭量是较之从前的两倍。
为了增加生活乐趣,这两年间,司云音偶尔会在听说有人误闯虚弥之境后,买上二两瓜子提着一只烧鸡,以最快的速度赶去虚弥之境的边界处,观摩楚洛和他的部下编织的虚空的景象中那一个个凄美动人的各种故事。
偶尔,司云音还会女扮男装,着金丝华服,贴狗皮膏药,提金丝鸟笼,然后再沿街调戏几个花姑娘,满足一下虚弥山里的姑娘们一颗又一颗寂寞而又坚韧的芳心。她自称方踏人,有着凄凉苦楚的身世和比身世更加凄凉苦楚的成长经历,她知道哪家的姑娘善做女红,特别是那一手的暴雨梨花针法,知道哪家的姑娘擅长做饭,可谓是十八般厨艺样样精通。最终,于那张“最渴望调戏与被调戏”的榜上屈居楚洛之下排行第三,可谓成绩卓著。
倒也差点引发了一出血案:
原来早先于榜上排名第三的是虚弥之境五宫中水宫的宫主冰夷,是排行榜上为数不多的女人。本来嘛,虚弥之境中的女人,长得有个人形就已是奢望,可若是再有些姿色,那便是多么的难能可贵了。所以冰夷的出现,是顺应了虚弥山的历史潮流,是圆了虚弥山广大男青年的梦,是为虚弥山的女青年扬了眉吐了气。现如今却默默地降了一个名次,往小了说,让虚弥山的历史潮流情何以堪?
只是,冰夷性格寡淡,极少自极渊里出来,司云音在虚弥山待了两年都未曾有幸见过她一面,只记得方踏歌提及冰夷时,那一脸的春心荡漾,“冰夷啊,那真是个美人。”
所以虚弥山的广大女青年在无数个夜不能寐的晚上辗转反侧,最终含泪泣血地选择了可以满足她们寂寞而又坚韧芳心的方踏人,最后又用她们强壮的体魄打服了虚弥山任何存有异议的男青年。
那真是一段惊天泣鬼的血雨腥风,可谓是苛政猛于虎,女人猛于苛政。
而司云音于此之间做过的唯一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就是曾拜托楚洛给林幽若送过一封信,信来自格醉楼,内容却是她托凌冥写的。这封信刚拿到手的时候她一时把持不住偷偷地看了几眼,其中有一段描写卫夕泽咳血的段落写的尤其深入人心,说他早咳三碗血晚咳三碗血,碗碗发自肺腑,以致他房门前那棵开白花的树在他鲜血的滋养下已经开始开红花了。
一封信看到最精彩的段落时,她正在喝茶,一口水刚刚含进口里就差点喷出来,她想像着林幽若看到信时的模样,心中就不免有了些,小小的心虚,于是手抖啊抖得就把信抖在了地上。
然后第二天,楚洛便派人通知了司云音,林幽若已经离开的消息,还有一封林幽若留下的信。
司云音哆哆嗦嗦地打开,林幽若的字写得不是很好,信的内容也只有短短两行:
若他日姑娘有了喜欢的人,惟愿定不要如我一般,葬送了自己所有的机会。
赠信之恩,幽若谨记。
司云音看完,将手里的信笺小心叠好,此时正值初夏,离花林醉离开刚刚过了半年,她发了一会呆,然后躺倒在竹椅上晒太阳,被正午的阳光照得微眯起了眼,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我是帮他,不是帮你。”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八章 狭路相逢勇者胜
其实在花林醉离开的第二天,司云音曾去找过一次方踏歌,当时天空淅淅沥沥如薄雾般飘着雨,伴着萧瑟的秋风打在身上有些凉,方踏歌就坐在一座墓碑前喝酒,他的外衫已经脱下来罩在了墓碑上,似是怕这墓碑淋了雨,已是不知呆了多长时间。待瞧见了司云音,就放下酒坛子,笑逐颜开地揽上司云音的肩,然后被司云音重重一脚踩了脚面儿上,一声惨叫之后嘀咕一句,“好凶的丫头!”然后倒在了地上,便昏睡了过去。
第 13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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