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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2 章

    刺客 作者:龙一

    第 2 章

    “如果,”常百兴自信是本行中的第一人,而且是个关心时事的有心人,他骄傲的个性不允许自己这样被人支使,即使来人是当朝宰相。“我是讲,如果再出来一个张柬之,来个一朝改天换日,那时我是官呢还是匪呢?”

    常百兴说的这个张柬之是在五年前发动政变,架空了当时的女皇武则天,扶持中宗登基,恢复了李唐王朝的大功臣。在那一次政变中,武氏一党和投靠武则天的宠臣张易之兄弟的大臣们几乎全部被杀掉了。

    “如果这世上还有张柬之那样的忠臣,我便是其中的一个。”老人听了常百兴的这一句话便有些激动起来。“我今天来邀你,不单单凭的是黄金,而主要是一个义字人生之大义。为皇上尽忠,便是人生最大的义行。至于高官厚禄,美马轻裘,那只是对功臣的酬劳而矣,并不是以利相诱。”

    “有件事情我还没有想清楚,如果我明日出卖了你们,那么高官厚禄,美马轻裘不是来得更容易些吗?我听说,那个有权势的女人可是慷慨得很。”

    听到这话老人笑了,道:“如果小兴会出卖主顾的话,这世上还能相信谁的诺言呢?”

    常百兴起身向老人叉手深施一礼。大丈夫最重然喏,看来对方确是将自己当成了一个名动江湖的侠客了。两人三言两语之下就要将大唐朝政来个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是何等的信任与尊重!这一切让常百兴有些热血沸腾。

    送走了老者,常百兴面对着矮几上的那一包马蹄金时才感到有几分紧张。方才的老者乃是当朝的中门下三品,也就是当朝宰相姚崇姚元之。他手上的那串数珠是当年天后武则天手赐的南海贡品,如此巨大的碧色珍珠,世间仅此一粒。所以,常百兴一见此手串便明白了来人的身份。

    难办的是,常百兴并不是姚元之要找的那个人。他全都弄错了。

    半个月前,在东都洛阳发生了一起大案,当朝权势熏天的太平公主的大总管被人杀了,刺客就是鼎鼎大名的小兴。没有人知道小兴的真实姓名,也很少有人见过他本人。他有一个极凶残的习惯,凡是不经过中间人而直接找上他的接头人,他都会将来人杀掉,当然,他也同样会不负所托,将那位死者所托的事情办好。与此同时,他还有一个狂妄的藐视官府的恶习,就是他每杀一个人都会让官差们在那人身上或左近找到一个写有“兴”字的小小布条。

    不过,小兴为人极其谨慎,他从不为同一雇主工作两次。显然,姚元之并不了解小兴的这一怪癖。

    小兴刺杀太平公主的大总管那一夜,常百兴也在场。他是受一个专门收购赃物的波斯商人委托去偷盗太平公主的奇宝珍珠裙。珍珠裙到手后,他被大总管的尸首绊了一跤,身上沾了不少的晦气(偷儿一行不愿见血,所以他们将血称之为晦气。)。

    也许是他慌忙逃离洛阳的太平公主府时,便被姚元之的线人盯住了,以为自己就是小兴,这才有今天这一出戏。

    一万缗就是一万贯钱,这可是一大笔财富。人们平日里常说的万贯家财指的就是这么一笔财产。有了这么一笔钱,即使是在百物腾贵的长安城里,也可以算是一个头等财主。他有些动心了。

    不论从哪一方面讲,干偷儿这一行的都是些胆小的人。故老相传,每个偷儿的师傅在传授徒弟技艺之前,需要徒弟牢记的重大戒律之一就是戒杀人。也就是说,他们这一行的规矩是:偷窃失手时,只能自怨技艺不精或时运不济,绝不能暴起伤人,只能相机逃走。倘若偷儿伤了人,便沦为贼,那时连赃物也没有人肯收买,在本行之中自然没了出路。

    至于说翻墙越脊,穿堂入室,那是本行中的技能,与波斯商人穿行于西市,买进卖出诸般货物毫无分别,所需的是胆小中生出的谨慎。狂妄的大胆对于他们来说好比是致命的毒药,需要戒之慎之。

    常百兴十几岁出道,大江南北行走了十几年,从未失过手,也从未伤过人。不过,面对如此巨大的诱惑,如今他在考虑自己是不是该改行了。

    他心中明白,偷儿改行干刺客应该十分便当。偷儿要做的事情是在不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将要取的物件取走,而大多数的时候,他要取的珍宝都收藏在物主的身边或寝室之中。如果他不是如以往一样小心翼翼地拨锁开箱,而是直接了当地将沉睡的主人一刀刺死,大概比不惊动他而取走财物还要容易一些。

    当然,常百兴明白,事情也许不会这样简单,但只要有一段时间的细心策划,一定不会出错儿。

    3

    每日傍晚的八百响催行鼓已经响了好一阵子。

    长安城自隋朝建都起,便每日实行宵禁,且管治甚严。每日酉时开始,城南的明德门、城东的春明门和城西的金光门上就会响起鼓声,鼓声共八百响,历时约一个时辰。离家外出的人们,听到鼓声便要急忙赶回家中,如来不及回家,也要投靠亲友或投宿客馆,否则,鼓声一停,长安城一百零八坊的坊门就会统通关闭,这时仍留在街上的人便等于犯了夜行大罪,被金吾卫抓住,非徒即流。

    常百兴将房中的地炉燃得极旺,灯挑得亮亮的,室内到处弥漫着一股融融的暖意,因为今天是腊月二十八,出门在外的行人门都在赶回家中过节,所以客馆里没有什么客人,院子里甚是冷清。

    本来,常百兴做完了洛阳的那笔生意打算着歇上一段时间。这次年下里他来到西京长安,就是要过一过西京里的上元节。那时京中入夜金吾不禁,全城的百姓都纷纷走出家门涌向西市,那是何等的热闹!听说今年上元节里皇上还要大开宫门,放后宫佳丽出宫观灯,那时天街之上万头攒动,争看佳人的情景着实是令人向往。

    常百兴万没想到,自己会没来由地搅上了这么一桩难事。

    上午姚元之的来访搅乱了常百兴往日里的平静心情。他有一个非常好的习惯,无论遇到了什么样的为难事,他从不惊慌失措,而是找上一个安全的地方,静静地休息,将事情的前前后后,一切利害得失想个透彻。什么时候他想清楚了,什么时候他才会行动。

    这一次的差事与以往的任何时候都不相同,因为这不是他的本行,而且其中的关系非同小可。

    常百兴与同行中的其他偷儿不同,他不是那种见财起意,随时都在相机窃取他人财物的小混混。他是这一行中的尖子,是大唐三百五十八州中极少数的几个专门受委托窃物的高手,他们的目标不一定是值钱的财物,有的时候会是一封书信,或是一件信物。常百兴自己就曾为扬州的大盐商偷过一次他女儿婆家的婚书,为的是避免他的女儿嫁给她那自幼定亲,而今却非常不成器的女婿。当然,他们的收费也是极高,所以,一年里做上三五次的生意不失手,便可在几年里挣下一份可观的家业。

    常百兴的老爹曾经多次告诫过他,偷财不偷势,也就是说,偷了有钱人的东西,官衙中的差役只会借机向失主勒索草鞋钱和辛苦钱,并不会当真为他追查的;与此相反,如果你偷了一个有势力的人,哪怕只是偷了一头穷御使上朝骑的瘦驴,不论是州衙府县都会为之大事搜捕,因为他有势力。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常百兴非常的关心时事。多年来,常百兴自己建立了一个效率非常高的关系网,通过这个关系网,使得他对当前政局的了解超过了许多在朝为官的人。

    如果偷错了人,危险就大了。这也是常百兴多年来从未失手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拿前一次偷窃太平公主的珍珠裙来讲,按说,太平公主是如今大唐朝势力最大的人,当今天子的皇位便是她拥立的,当朝太子不过是他的一个毕恭毕敬的侄儿,这样的人物如何偷得?但依常百兴的了解与分析,一、太平公主的宝物无数,她本人并不清楚自己有些什么珍宝;二、如果珍珠裙失窃了,太平公主的大管家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和太平公主对他的信任,他绝不会去报官追查,相反,如果太平公主想到这件衣裙时,他却会千方百计地推托隐瞒,甚至,他可能采用最简便,也是权贵们最常用的办法让当初进献此物的人再孝敬一件来。

    每日里,催行鼓未停,那个操着一口油滑至极的京片子的茶役就已将常百兴的酒饭送了来,今日却晚了。常百兴起身拉开房门,想学着京里有身份的人那样拉长了声音,体面地喊上一声:“来呀!”

    他的来字尚未出口,一只短棒迎面击在了他的头顶。他只觉眼前一黑,向后便倒去。

    门外手持短棒的那人未等常百兴的身体落地,便敏捷地窜了进来,用脊背顶住了他的身体,几乎与此同时,从门外又窜入一人,他从卧席上扯过一床被子,手法熟练至极地将常百兴当头一裹,便一人扛头,一人搭脚,大摇大摆地走出了客馆。

    当常百兴醒来时,已是深夜。他首先发现的是自己被四马攒蹄倒吊在了屋梁上。他并没有为此惊慌,解脱这样的束缚是本行的基本功。

    他先是将头上下左右地转了转,发现自己除了还有些头晕外,没受什么损伤。这得感谢老爹,当年老爹反复叮嘱:“枣木衬幞头,十命九不休。”常百兴头上的软脚幞头里不是如常人一般人那样衬上一片轻巧的镂空木片,只是为了系幞头时在额上形成一个美妙的弧线。他的幞头内衬的是一块实心枣木,虽说平日里累累赘赘,今日却救了他的性命。

    一个身高八尺开外的大汉走了进来,伸手捏住常百兴的下巴向上托起看了看,见他双目紧闭,便解开了他的束缚。常百兴生来枯瘦矮小,是个钻墙打洞的好身材,如今缩在地上更是显得孱弱。那大汉未发一言,只伸出一只手抓住常百兴的腰带,将他提起,出门后七折八拐到了一个灯烛辉煌的大厅。

    常百兴四肢软软地拖在地上,像是个死人。当大汉来到厅上将他一立,想要使他站立起来时,他却顺势歪倒在地上。这是本行应有的技巧,一是博人同情,不至于被群殴至死;二是示人以柔弱,可伺机脱逃。

    不过,常百兴的耳目却未闲着,他一进大厅便发现这是个非同小可的人家,堂上价值百万钱的宝物就有十几件。大厅正中坐着的那位贵妇的织锦裙上织就千山万水,芥子大小的人物上百,而且个个眉目生动。奇Qisuu書网这比那件珍珠裙又不知贵重凡几。

    侍立在贵妇身边的是个低眉顺眼的男人,从腰上系着的绯鱼袋来看,必是个三品上下的大官。

    “是他吗?怎么这个样子?”贵妇人的声音沉毅、果断。

    只有久操权柄的人才会修养出这么沉静又威严的语调。常百兴用目向上望去,见那位贵妇人宽额广颐,目光冰冷,浓密的乌发挽了个大大的堕马髻。她的面上修饰得极好,望之不过四十许人,只是颈间松弛的皮肉显露出了老态。只可惜这位贵妇的身材太胖了,大大地超出了美人丰腴的标准,成了可耻的臃肿。

    种种迹象表明,上面的贵妇非是别人,正是姚元之出一万缗钱要小兴刺杀的对象天后武则天的小女儿,在朝中大权独揽且骄横不可一世的太平公主。只在半年以前,大唐朝中还有三位有权势的女人,一位就是堂上的太平公主,而另外两位是中宗的韦皇后和她的女儿安乐公主。今年六月,太平公主全力支持临淄王也就是现在的太子李隆基诛除了韦氏之后,长安城内有权势的女人也就只剩下太平公主一位了。

    太平公主的实际年龄至少也应该有六十岁了。

    如今,太子的亲信姚元之又找小兴刺杀当初的盟友,宫廷斗争太可怕了!常百兴当真感到了恐惧,他觉得自己像是一只错误地爬入两片巨大的石磨中间的小甲虫,这两大政敌的任何一个小小的举措都会将他碾为齑粉。

    他心想:太平公主这次将他捉来,大约不会是因为喜欢看他灰绿的面皮,她如果不是发现了太子的企图,就是也来争做小兴的主顾。

    他娘的,自己昏了头了要冒充小兴,如今有钱怕也没命享用了。不过,如果当初自己不硬充是小兴,那个看上去面目还算和善的姚元之一定会很高兴地伸出小指,像碾死一只蚂蚁一样将他除掉。

    好了,听天由命吧!

    “窦大人,”太平公主对小心地侍立在她身边的宠臣窦怀贞道:“你能相信这小子会是天下第一杀手吗?”

    见窦怀贞的面上一下子变得毫无血色,太平公主的嘴角绽出一丝笑意,安慰他道:“我知道你办事用心。不过,事缓则圆,操之过急会坏了咱们的大事情。”

    “公主所言极是。”窦怀贞小心地回话,“不过,我听说小兴杀人的手段千奇百怪,并不是以力取胜。有人说他是这一行里的圣手,是个充满想象力的诗人式的杀手,当然这是传闻,我们不妨试一试他的手段,您看如何?”

    第 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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