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来袭:傲娇竹马请接招 作者:半阙长歌
第 295 章
后来,因为父亲工作关系的调动,母亲也想来G市,这才把他一块弄到了G市。
所以明白莫长歌说的是什么意思,他立即脚步紧追跟了上去。
“你就不怕我也是为了图你什么?”
“你……?”莫长歌有些好笑的转过身来,“如果我没看错,你是从御景园出来的吧?帝景园和御景园都是我家楼盘,两个楼盘相邻,帝景园多是商人,御景园多是官员,能住进御景园的,你还需要图我什么?哦,成绩,我可以免费帮你补课哦。”
一提到成绩,秦风的脸就皱成了一个苦瓜。
“你真是够扫兴的。”
莫长歌却觉得逗秦风特别好玩,继续凑上去,“哎,你就不怕我图你什么?官商勾结?”
秦风被她逗笑,“就你,打个豆浆没零钱直接给张整十元,还做生意?”秦风摇头,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
“疯子你!”
“注意影响,影响。”秦风用眼神示意。
莫长歌突然就笑了,两人相视一笑,突然明白两人为什么能成为朋友了。
相似的处境,早熟的心灵,令他们在看到相似的灵魂时,不由自主的靠近彼此。
那时候的莫长歌,尽管抱着怀疑,但依旧对整个世界充满了热情和期待,和阳光的少年秦风,自然而然地走到了一起,成为最亲密的挚友。
人一生,能有几个挚友?
时光匆匆,转眼就是初二,两人形影不离,每天一起上下学。
那时的秦风以为两人可以就这么一直走下去,却没有想到,成晞的到来彻底地插入了他们的生活。
最初的时候,秦风并没有发现什么不同,可渐渐的,他开始察觉到莫长歌的变化。
作为莫长歌无话不说的好朋友,他当然知道莫长歌是个“颜控”,可莫长歌喜欢成晞似乎不仅仅是因为颜控的原因,当成晞的影响力超过城南书店的签售会的时候,秦风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
他的鸽子终于要走上“重色轻友”的道路,将他彻底抛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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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在爆发我的洪荒之力!来鼓励鼓励我呗!
第169章 初见,我的少年(五更)
时间如长河,挟裹着神思恍惚的莫长歌一路跌宕,最后撞进了那个特殊的日子里。
,5月20日,莫长歌永远也无法忘记那一天。那天,她第一次与她的少年相见。
或许应了那个日子的谐音,,我爱你,后来的她难以自拔地爱上了这个寄养在自己家里的少年,却不想结局早已在第一次相见时就注定。她一语成谶,早已预见两人之后的人生轨迹。
那时的她,初二,正是犯中二病的年华。
那是一个星期六午后。
初夏的日光很亮很暖,斜斜地照进客厅中,在地板上投射出一片炫白光泽。风也很轻柔,轻轻地吹拂起柔软的窗帘,携来花园中的花朵芬芳。
莫长歌蜷腿窝在沙发中,唇角勾着浅浅的笑,手执一支铅笔在本子上不断涂写。身上散发出专注的气息,似乎在说:未来网络作家圈子中的大神正在创作,勿扰。
一缕调皮的头发滑落下来,亲吻着脸颊细腻若瓷的肌肤,她微微歪头,抬手用铅笔头将它拨开,顺到耳后,眼珠却还是紧紧盯着书。
这样的专注令她没有听到门外传来的车子响声,也没有听到愈来愈近的说话声,以及房门打开的声音。
等她回神过来时,一个白衣少年已经站到了门口。
逆光中,男孩的轮廓仿佛带着浅浅的光晕,如同画中走出来的一般,带着不食人间烟火的气息。
干净。煦暖。
这就是莫长歌当时脑海中刹那涌现出来的词汇。
然后下一瞬她就意识到自己又开始犯癔症了。
实际情况是这样的——
男孩确实穿的白衬衫,只不过衬衫却皱巴巴的,而衬衫的主人同衬衫一般,仿佛受过蹂躏似的,无精打采,眼里一片死灰之色,整个人透着一股绝望、死寂的气息。
脏乱。冷漠。
这才是现实的写照。
与莫长歌所幻想的差了十万八千里,然而莫长歌却依旧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目光肆无忌惮地在他身上流连。
他,原本就该是她想的那样。
莫长歌依旧非常自我地如此认为。
错的不是她,而是现实。
只能说这一刻的她,又犯了中二病。
少年对长歌放肆的目光毫不在意,正确来说,他对周遭的一切都漠不关心。
原本清朗的面庞却笼罩着阴暗死灰之色,空茫的眼神投向虚无,好似生无可恋,对一切都无所谓了。
莫长歌看着少年,在心里想到:又是一个怪物。
也许她的家庭就是怪物集中营,一个工作狂人老爸,一个精神患者老妈,一个中二病的问题少女,一个敏感早熟善于察言观色的软萌小妹,如今又多了一个——一个死气沉沉、行尸走肉的少年。
“小沫,小洛,这是你成晞哥哥,以后就住咱家里了。”莫辞渊将手搭在成晞肩膀上,冷峻的脸上难得多了一抹温情。
第 29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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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29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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