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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八十二章 左氏贵子

    崛起之新帝国时代 作者:银刀驸马

    第六百八十二章 左氏贵子

    崛起之新帝国时代 作者:银刀驸马

    第六百八十二章 左氏贵子

    虽然是一个梦,但梦境带给他的那种真实的感觉,却令他不寒而栗!

    自己最最珍爱的大克鼎,怎么会到了宫廷之中?

    发生了什么事,才会让大克鼎进了宫?

    难道……是因为左季皋?

    想到自己当年是走了仁曦太后最最痛恨的承威的门路救下的左季皋,而后左季皋赠送自己的大克鼎,潘凤笙禁不住浑身冷汗淋漓。

    左季皋的“钱袋子”胡雨霖因贪墨挪用西征军饷被下狱的事,潘凤笙很早便听说了,也知道此案的一些情况,他当然知道左季皋和胡雨霖的关系非同寻常,胡雨霖出了事,左季皋自然脱不了干系,但因为他和左季皋多年相交的关系,他心里一直一厢情愿的认为,是性格直率倔强的“左骡子”受了奸商胡雨霖的欺瞒(其实朝中持此种看法的人不在少数,如两广总督刘昆义就曾说:“西征认借洋款,皆为胡道一人操办,然每百万利银至二十四万之多,所耗不赀,想是军需孔急,左相万不得已而偶一为之。”),后来发生的事似乎证实了他的推测——胡雨霖下了刑部大牢一年半有余,直至今日,左季皋却什么事儿也没有。

    但刚才的梦境,却让他有了一种非常不妙的预感。

    潘凤笙起身将大克鼎珍重的用红布罩好,离开了攀古楼,来到了自己的卧房休息。

    尽管在侍女的服侍下躺倒,但潘凤笙的心情却久久不能平静。

    自从胡雨霖出事后,左季皋没有为他上一个折子解救,仿佛胡雨霖的死活与他根本不相干。

    “……其好义之诚、用情之挚如此,察看富绅独力呈捐,无如其多者,实乃我大乾商界楷模……”想起当年左季皋向朝廷夸奖胡雨霖功绩的奏折,潘凤笙不由得苦笑了起来。

    潘凤笙忽然回想起当初对左季皋有恩或是亲近的人,如曾伯函、郭筠仙、沈佑郸等,最终都和其绝裂。心中突然一凛。

    自己会不会也步曾、郭、沈三人的后尘?

    潘凤笙又想起了那个梦,心中越想越怕,无法入睡,他辗转反侧了一会儿。干脆起身,拟起电报稿来。

    现在他在苏州原籍丁忧,但因为有了电报,他和京城里的门生故旧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

    他现在迫切的想要知道,胡雨霖的案子如何了。以及进京述职的左季皋的情况。

    电报发出之后,他便焦急的等待着。

    象是有预感一般,三天之后,京中的回电便到了。

    “……查胡氏兼负血案,刑部正自严讯,左帅在京旬月,一直未得朝见,困居贤良寺,不许出京,甚可怪也。盖此次受胡氏之累极矣……”

    看完了回电,潘凤笙一下子便明白了过来。

    “只怕朝廷是想要重重究办胡左了……”

    “当断不断,反受其害啊!”

    “既然如此,只好……被人说落井下石,也只怕顾不得了……”

    此刻潘凤笙终于下了决心,要与左季皋做切割,以免牵累自己。

    但此时的潘凤笙并不会想到,最终让左季皋万劫不复的,是另一桩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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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日,天空一片淡蓝。仿佛一顶巨大的圆形帷帐,它向四周伸展,低低地压在青白相间的千沟万壑上。

    这里也许是西域最古老的一片土地,它因为漫长的岁月侵蚀而碎裂不堪。到处可见丘陵和山谷、沟峪纵横,漫漫黄沙覆盖其上,只有一些不高的山峰从黄沙的枷锁中挣脱出来,连成一串闪闪发光的珍珠。

    淡青和淡紫色的云烟从浩淼的地面上升起时,如同无数飘渺的灵魂在天空中歌舞跳跃。每年的某些时候,总有点点的鸟影在云天之中闪现。舞动,然后又复归寂寞。这是一片渴求自由和飞翔的土地,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在这里得到想要的东西。

    茫茫戈壁里,那里只有白喇喇的石头和被雨水冲刷出来的沟壑,没有树木,也没有水。

    在那里,一个年轻人正低下头颅,他看见清亮的血正从自己的胸膛里喷射而出,带着悠长而华丽的哨声。

    刚刚从他胸口抽出去的短剑仿佛一块光斑,带着他的鲜血,正跳跃着离他远去。

    年轻人挣扎着回过头看了一眼,在他身后尸横遍野,躺卧着两百具人和马的尸体。在模糊的**之间,拥塞着断裂的刀以及碎裂的金属甲片。那些僵硬的马腿挣扎着伸向天空。

    他已经做了许多,但离成功却越来越遥远了。

    我不能死,他挣扎着想,我还要报仇,报仇。

    密密麻麻,无穷无尽,令人发疯的沙砾迎面扑来。

    太阳从背后照过来,他投下的影子是孤独的。而前面,丘陵投下的阴影里,整整齐齐地排列着上千名骑兵,他们并马而立,如同一堵金属组成的墙拦住去路。上千双敌视的目光正凶狠地盯着他。

    力量正从他胸前的伤口中迅速飘散远去。他摸着胸口的伤口想,也许我打不过他们了。我再也冲不过去了。这个想法头一次突入他的脑中。

    他已经无力扭转脖子,可他知道身后那座营寨还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如果他输了,那么他所认识的那座营寨就将毁灭。他本是个外乡人,只不过踏入了那座营寨几天,却要肩负起拯救它的责任。那里的人们,他刚交上的朋友,他刚结下的仇敌,所有的人,全都得死。

    他的胸口在燃烧。血喷出的速度正在减缓,如同一条滚烫的河流开始顺着胸膛往下流淌。世界变得苍白,且旋转起来。

    我不能死。他**着对自己说,于是坚持着抓住刀子,想要站起来。他知道自己背负着身后那座营寨所有的最后一点希望。

    我不能死。

    对面的骑兵统帅正俯身看他,眼中闪着阴冷的光。那是这位年轻人所遇见过的最凶狠的匪徒。

    那人的影子“刷”的一声,抖动长刀,一股锐利的尖啸声如巨大的磨盘压榨而来。

    这尖啸声已是最后的稻草,足够让他翻身倒下,摔在沙地上。

    从胸口流出的血迅速被干涸的沙地吸得精光。

    我不行了。他想,眼皮上仿佛悬系着整座大山。太阳快速变小,缩成极小又极锐利的一个白点。

    在最后的死亡降临之前,他挣扎着用满是血的手去摸索自己的胸膛。在他脖子上可见一条断了的黑色细索。上面曾经挂着的坠子已经不见了。如果缺少了那东西,死亡对他来说是不完整的。

    他突然明白过来了一点什么,于是撒开手,雍容大度地躺着,显露出一副无拘无束、对死亡也毫不在乎的模样。他的嘴角朝上翘着,那是一种对未来尚有希望的笑。

    死亡降临到了他的头上。

    ……

    “该死!”他又想起了那个人临死时的眼神。

    他现在也想不明白,那个人为什么要微笑?是什么让那个人充满了期待?

    他莫名的感到一阵焦躁。

    这些天正是哈密城一年当中最热的时候,从陕西到西疆的商道也只在这最炎热的季节里方可通行。这著名的惟一通道经过哈密城,向西延伸,弯弯曲曲地盘绕在西疆破碎的沟壑间。

    据说从哈密出发的商旅,十成中有四成的人会因迷路或冻僵、**、匪盗抛尸于这条蛛丝上,而在活着回来的六成人当中,又有三成的人或因牲口掉落悬崖损失货物,或被关检盘剥太过而蚀了老本——任何时候都是如此。赚到钱的人总是少数——即便如此,对许多人来说,搏一搏命也比死在肮脏、拥挤、恶臭、破败、贫寒、龌龊和充满压榨、缺乏希望的土城强。

    土城的居民们相信树木与人之间会有奇妙的感应关系,所以在这个月里,下城的许多人家门口都会竖起一棵长柳木。他们会将出门人的面目雕在柳木上,如果柳木发了芽,那就说明出门在外的人一切正常;如果柳木枯死了,那说明外面的人也遭了殃。

    在哈密城西门外十里多地的路上,靠着海滩的高耸悬崖之旁,有这么一间小小客栈。客栈没有招牌。却有三支巨大的兽骨交叉搭在门楣上,门前没有插柳木,却竖着十余杆发黑的标枪,那些标枪显然都受过长期的雨水浸染。虽然木杆腐蚀得将断未断,但原本锐利得吓人的矛头上爬满了红褐色的锈斑。

    客栈虽小,木板的厚实栅栏却围出了好大一敞院子,三五棵歪脖子槐树,往下洒落了一地的林荫。院子一侧码着大块大块的牛肉干垛,每块有三尺见方。另一边却摆了七八张桌子,往长板凳上坐下来,便能看到沙漠的风光。

    这正是月中最忙碌的时刻,桌边围坐了六七名歇脚的散客,个个衣衫破烂,形容憔悴,一副死里逃生的模样,正是从商路回转来的客人。

    自哈密带着丝绸、麻布、金银器皿、珠宝首饰出发,经沙漠一路向西,再带着兽皮、伏特加、金银、铁器和枪械从原路回返,耗时正好三十日。能通过这三十日惊心动魄的旅程回来的人,都是哈密城里最强壮最凶狠最机警最狡猾胆子最大和运气最好的商贩。

    却说此时,有人在院子外头喊道:“石砬子,别把牛肉搁在外面!”

    石砬子应了一声,自烟熏火燎的厨房中推门而出,他**上身,扎着一条破烂的围裙,脸上被煤烟抹得黑黑的,腋下肩上,一只手就扛起了七八块牛肉,如同一座小山直挪到厨房里去了。

    喊话的人转眼来到院前,“砰”的一声将门踢开冲了进来:“石砬子,快收拾桌椅,有生意到了!”这喊话者是名胖子,光着个头,上面始终蒸腾着一股热气,脸上的肉多,将眼睛挤得剩了一条缝,鼻子下却是一抹极浓极密梳理得极精致的黑胡须。这人正是客栈主人冯诺。

    冯诺搭着条毛巾,喜眉笑眼地环视了一遍,在腰间的围裙上擦了擦手,顶头看看日头,又闪出门外去了。他的脚短。偏生又爱跑动,远看去便像团水银般滚动着来去。西边道路之上烟尘滚滚,正是有客到来。

    烟尘到了近处散开,显露出一大队人马车仗来。那是二百名仆役。端着箱笼,驱赶着数不尽的牛车行进,直忙碌得汗流浃背,数十辆吱呀作响的牛车过后,奔过来一队队衣甲鲜明的骑兵。护卫着十二辆豪华马车,每一辆马车都由四匹一般高大的河间骏马拉着,不论嚼口蹄铁全都是铜活,闪着耀眼的金光,包铜的车轮压榨得大地不停**。

    冯诺见骑兵队中簇拥着一位将官模样的人,那人又高又壮,满面红光,两撇胡须如针般硬直,贯着黑甲铜盔,盔顶上一根缨子。如旗杆高高挑起,看上去倒也威风凛凛。他披着一件墨绿色的斗篷,斗篷下露出一把刀鞘来,鞘上镶着两大颗明珠。虽不知道那柄刀怎么样,单是这两颗珠子便已经是价值不菲了。

    那将领跳下马来,瞪了围观的众人一眼。众人被他气势所压,都毕恭毕敬地低下头去。那将高视阔步,雄赳赳地走到一辆车前,突然俯下身去,露出一副谀媚神色来。道:“公子要下车吗?”

    他挥了挥手,两名着紫色锦缎的仆从快步上前,在车前俯下身去。车上伸下一只绣着百兽流丽图的鹿皮靴,踏在他们的背上。下来的却是一位面如冠玉的年轻公子。那公子看着虽有些瘦弱,却是面目清秀,唇红面白,身着丝袍以孔雀绿色的丝绸为底,白色的丝绸滚边,上面绣着两大朵娇艳欲滴的茶花。腰带上是金丝缠绕成的流苏,虽经路途劳顿,竟然是一尘不沾,左手食指上一枚淡绿色的戒指,更映衬得那公子一双手嫩白如葱。看到的人不由得都夸一声:好个漂亮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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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百八十二章 左氏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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