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眼前的这个人,名义上的“表兄”,名垂千载的《黄鹤楼》作者——我和他也只认识了几个月,我不能冒着更大的风险,在他面前继续暴露自己,于是只能沉默而已。
仆人打了井水来,我接过木盆,清洗樱桃。他皱了皱眉,好像想阻止我,但到底没有,只是接着采摘。他摘我洗,配合得竟也很默契,直过了两刻钟光景,樱桃装了半盆,他才止住,取水擦洗已被染得微红的手指。这举动简直一点当官的架子也没有,让我紧绷的心情莫名松懈了些。
他擦着手,语气漫不经心:“你看起来像我的表妹,说话像我的表妹,举动也像我的表妹,那你就是我的表妹,不是什么异类。”
我不合时宜地笑出声。
崔颢作势把盆子夺走:“我好好说话,你却笑我。不给你吃了。”
“不是……”我清了清嗓子。崔颢方才的话,让我想起了那句西方谚语:如果一个东西看起来像鸭子,走路像鸭子,叫起来像鸭子,那它就是鸭子。
笑过之后,我说:“可是,我的书体,和你表妹不同。”
我很难形容我是抱着什么心态说出这句话的。我正在遭遇一场身份危机,毋庸置疑,我需要一个更靠得住的身份。彻底成为他的表妹,就是一个好办法。但我知道我并非他真正的亲人,所以,又忍不住要提醒他。啊,我从前并不是一个这样别扭的人啊。有什么比活下去更重要?接受这个简直仿佛为我量身定做的新身份,不是最好的解决方案吗?
好像……
好像是因为见到了那个人,变得不一样了。
我想留在这个世界,想再次见到他。但又不想做一个不诚实的人。
“遭逢大难而不死的人,忽然有了新的技艺,这是很寻常的事。如果你当真不是阿妍,那……”崔颢斜了我一眼,轻描淡写,“等她回来,我便将你赶走。”
我又笑了。
“好。”半晌,我捡起一个樱桃放进嘴里。
唐时的樱桃远远没有后世经过长期择优培育的樱桃品种优良,总带着些难以消解的酸涩,我一直不大爱吃,但此时和他对坐在树下,吃得倒也开心。
他给我解释了我被当成狐精的缘由。
“什么?”我无法相信,“李中丞的儿子……将我写进变文了?”
崔颢也很无奈:“是。”
他说,李林甫那个热衷写变文的胖儿子在街头采风时,听说了一位贵妇人被蔷薇露诱发喘疾的事,也听说了我出手“施救”的始末。李林甫的胖儿子觉得这个出手相助的小娘子挺不错的,于是灵感大发,给她安排了一整套身世——
“我六世之前是天竺国的一位王女,素日虔诚修行,持法布施?我所布施的沙门,正是佛的前世?”
“……是。”
“但是有一日,这位王女,也就是‘我’,因嫉妒而发嗔怒,烧掉了一个蔷薇园?顺带烧死了花下的许多生灵……呃,虫蚁?而佛的前世,那位沙门,恰好在那个蔷薇园中?”
“……是。且那位沙门,因你的缘故,不幸葬身火海。”
“我因此恶业,七世转生畜生道?此世我是一只……狐精?”
“……是。不,不是,不是狐精……”
“我七世以来常行善事,救人性命,于是这一世我终于往生极乐,到了西方世界?”
“……是。似乎……你为王女时长期布施,深结善缘,因此,西方世界早有你的位子。”崔颢叹了口气。
我是该吐血,还是该谢谢李林甫的这个胖儿子?他好歹给我安排了一个极乐世界的名额呢。
“那一世我烧掉了一个蔷薇园?他这……从何处想来?”
“你那日救了那位夫人,又说是蔷薇露使那位夫人的喘疾发作,像是很熟悉蔷薇的习性。李主事——李中丞家的这位郎君在兵部做主事——大约由此认为,你与蔷薇,当有……夙缘?”说到最后,崔颢抬头望天,也是一副不知如何评论此事的表情。
“那他又为何说我这一世是狐精?”
我甫一问出口,立刻反应过来:我一个汉人女子说着胡语,混迹于胡人之间,李林甫的胖儿子由此联想到狐精的“狐”,是极正常的事,盖因“狐”“胡”音同,甚至“狐臭”一词也是由“胡臭”而来;唐人的狐精故事里,狐女往往善媚,出没时经常化身为“白衣妇人”,或者身着“素衣”,而我,不巧,长得挺漂亮,且因为穷,经常穿没什么颜色的衣服;狐精们使用的,都是人类不认识的文字,而我那个画正方形对角线计数的习惯,也的确并非时人所有的……苍天,再说下去,我本人都要觉得这真是一只狐精了。
“罢了。”我摆了摆手。李林甫是御史台的副台主,崔颢则是御史台的底层官员,我是崔颢的“表妹”,从任何一个角度考虑,都没法跟副台主的儿子计较。
崔颢道:“实则,李主事的想法,每与常人不同。在他看来,有情众生,不分贵贱与种类。因此,他将你写作狐女时,自以为并无不妥,况且他还隐去了你的名姓。谁料慈恩寺的法师讲了这篇变文之后,西市的人竟然认出了你。他已经向我致歉,但是……”
李林甫这个儿子还挺有平等意识的,根本不像现在的人。我见崔颢为难,忙道:“小事而已,阿兄不要担心。”
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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