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随着赵雯璇絮絮叨叨的时间变长,程云珂了解到的信息量越来越大。
怪不得赵雯璇会在来陈公村后的第一天晚上就要和她一起睡,莫名其妙张口就是“借钱”,原来竟是“她”弟弟的前女友,且早在进圈前就和“她”认识,喊了她很多年“云珂姐”!!!
直到赵雯璇说困了,含含糊糊地闭上眼,程云珂也精神抖擞地看着窗外隐隐绰绰的月光,被惊天大雷震得瞌睡虫跑得那叫个一干二净。
事情其实也不是很复杂,只是憋屈。
与在福利院长大,被院长妈妈和好心人们很温柔对待了的程云珂不同,“她”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从小被教育“你是姐姐,要照顾弟弟”“你是注定要嫁出去的外人,不能传宗接代,就应该事事都让着弟弟,必要时候也完全可以牺牲自己”,形成了固定思维模式,以至于长大后也逃不开家的囚咒。
为了给弟弟足够和同学们炫耀跑车、奢侈品的钱,她答应妈妈,为更高的分成签下20年合约。
为了弟弟越来越膨胀的物欲,她开始接“私下合作”。
就连本来是和弟弟正常分手的昔日邻居家妹妹,也在第一次听经纪人的建议炒cp后被讹钱到现在,否则就会爆料给狗仔,让她还没来得及体验在舞台上闪耀的快乐就直接被黑得再起不来。
特别无语的是她只是随便买了件绿色加绒卫衣,竟也被赵雯璇作为“走出来了”的证据之一特意提了出来。因为那个傻.逼弟弟讹诈着、讹诈着,竟把自己的谎话当了真,觉得自己就是被戴绿帽了,醉酒后在家几番闹腾撒泼,见不得任何绿色系的衣服,用品也是能不用绿色就不用绿色,所以圈内女星为避免和她撞衫一度“流行绿色”其实是非常搞笑的一种举动。
她那是不喜欢绿色吗?分明是被妈妈和弟弟逼的!
她是有不良嗜好所以才没钱吗?不!都被妈妈和弟弟以各种名义从她这儿或赵雯璇那儿要走了。
她就说原主的钱去哪儿了呢,好家伙,原来都被两个吸血鬼拿了走!
原主过去所有遭遇中,最让程云珂不能接受的,是赵雯璇说看到“她”手腕上有伤口,让她有痛苦大可以冲那不做人的妈妈和弟弟去,没必要折磨自己。
手腕这种地方为什么会有恢复缓慢到需要等结疤的伤口?不用问都能知道!
而把女儿/姐姐逼到心态崩溃,只能租房子住的地步,两个人竟也连最表面敷衍一下的关心都懒得。
穿书这么久,她一条来自他们的消息都没收到,甚至微信对话框也早被原主清空得一干二净。
要知道,微信不是q.q,删除对话框是会连带着消息记录一起的。换位思考,她只有在心情十分烦躁的时候才会为眼不见心不烦,将对话框或消息记录删掉。
按照郑梅的说法,她“从前”性格“怯懦”到圈里人都知道。对别人出尔反尔可能要再三思考,对她随意利用、拉踩都没事。
可就是这样一个从小被妈妈洗脑教育,活得像个“包子”的原主,也会有无法忍受的人和事。
显然那对母子到底做得有多过分!
讲道理,要不是不想被切片研究的求生欲一直在强行牵着理智,程云珂真的几乎克制不住自己开骂的冲动,甚至想就这么冲到直播镜头前告诉全世界原主到底遭遇了什么,又被怎样一个恶心的家庭道德绑架。
苦一个原主,幸福俩畜.生,凭什么?
这叫什么家人?做孤儿都开心得多!
系统说原主是她的前世,那她觉得自己这一世之所以会作为孤儿长大,大概就是原主被所谓的家人折磨得失望透顶,再不对亲情有指望。
当然,她是有亲情的。院长妈妈给了她不多,但足够温暖的母爱,院里的哥哥姐姐弟弟妹妹也都彼此有爱,比原主那个还会讹诈前女友的弟弟不知好了多少。
正面仰躺在床上,两手垂在身侧紧握成拳。
指甲深深掐进肉里,刀割般的痛让本就不困的程云珂愈发清醒。
看多了穿书文,她深知男、女主光环的强大,并没有上位的野心,也无搞多大事业的追求。
在赵雯璇开口说这些事以前,她这辈子的梦想就是“枯藤老树昏鸦,空调wifi奶茶,夕阳西下,她在评论区撒花”。如果非要再加上点别的,那就是希望自己抽取任务的手气可以欧一点,不要总落到难搞的困窘境地。
但现在不了。
事业可以继续国民黑,追文的事也可以暂时放在脑后,活着就行。
可人渣必须给她付出代价。
不是所有存在血缘关系的人都有资格称得上“亲人”二字。
只是她现在手上掌握的信息太少,且赵雯璇毕竟是一面之词,最好是想办法从郑梅那儿找机会二次确认。
程云珂现在很庆幸自己方才没有突然冲到镜头底下将这些事都抖出来。
与先前一而再给“职业读者”引流不同,说话总是不被相信和支持就是作为“国民黑”的弊端。再者,她想要的也不是饭圈那般打个嘴炮的不痛不痒。
他们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她”身上几十年,只是被骂几句,连拿的钱都不用还回来……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
具体的证据和对策,她得慢慢想,有必要的话也可以等《锄禾》录制结束问问郑梅和相熟的律师。
不过这些都得等
是夜,窗外的云阴沉雾朦,银月匿于幽暗,一如程云珂并不晴朗的心情。
在赵雯璇已经适应农村落后生活环境的呼吸声中,向来好梦的程云珂第一次失了眠。
天还暗着的时候,鸡鸣便开始了。
待听到院子里传来走动声,依旧毫无睡意的她便干脆穿衣服起床,去帮张大娘烧火做饭。
“程丫头,醒这么早呢?”
见程云珂拿着牙刷来院子里洗漱,张大娘好心情地笑笑,将提前浸泡好的面从盆里捞出来。
“今天让你们尝尝大娘自家做的米面。又香又糯,味道可比你们外面那什么泡着的面和拉面好得多哩。保准吃了还想吃!”
烧锅到一半,吃够了林怡作死教训的赵雯璇和裴培兰都起了床,也来帮忙做点力所能及的小活。
米面是白色的,通体呈方扁状,一般要提前浸泡再下锅煮。
咸萝卜丝过嘴开胃,再窝上个鸡蛋,入嘴,唇齿间皆是米香。
“云珂姐姐!张大娘!早上好!”刚吃完早饭,程云珂正准备去厨房洗碗,就听大丫的声音遥遥从门外传来。
两秒后,一道小小的身影便从堂屋开着的大门跑了进来,手里还拿了什么东西,径直奔过来,拽住程云珂衣袖,而后将手里的东西塞到她手里,满面兴奋:“老师布置了篇作文,让我们写最难忘的一个人。我写了你哦!”
“你把我写进作文里了?”程云珂讶异道。
过于出乎意料的事让她暂时将没有头绪的“畜.生二人组”放在脑后,好奇地打开大丫塞给她的那个作文本,逐字逐句看了起来。
《我最难忘的人》
村里来了很多漂亮姐姐和哥哥,但其中有一个姐姐格外漂亮,我喊她“云珂姐姐”。
云珂姐姐的眼睛笑起来比月亮还弯,嘴唇比樱桃还红,说话时声音更是比百灵鸟好听。
但比起长相,她最让我难忘的反而是她的技能。
她居然会修拖拉机!这也太厉害了吧!我们整个村只有两个人会!村长都不会呢!
…………
第四十一章
都是词汇量缺乏, 但与大人那明显的拙劣感相比,小孩子的作文总是散发着股不自觉的纯真可爱。
一篇短短600来字的作文,生生把本心情不甚愉悦的程云珂看得眉眼弯弯。
《锄禾》直播间一众网友也被大丫出乎意料的好文采震惊到了。
【这是作文吗?这是彩虹屁告白书啊!】
【好家伙,我还没有一个小孩子嘴甜会哄女孩。】
【?艹, 果然孩子才是最直白的。我也以前对程云珂的印象除了黑料多得离谱, 就是长得好看。但现在, 对不起, 我是真的在娱乐圈第一次看到会修拖拉机和开拖拉机的女明星。技能过于奇葩,让我控制不住自己地深深记住orz】
【对不起职业病一下,这里是小学语文老师,在某个二线城市上班。但有一说一, 我们班大部分孩子都没大丫文采好……长长叹出一口语文老师的无奈之气】
【虽然不喜欢程云珂,但看到小孩子用这么稚嫩可爱的文藻夸她, 我随着镜头看作文,忍不住就笑出来了哈哈哈。怀念我小时候, 写个月亮像小船, 还得骄傲一下自己真会写,特么高考这么写老师能把我脑袋揪掉】
…………
昨天掰玉米,听大丫嘴巴抹了蜜地说什么“在烈日下工作的你和在夕阳下工作的你是不同的, 我想要好好看看你”,程云珂还以为自己的盛世美颜连十来岁的孩子都躲不过去。
今天看了作文, 才知道原来大丫喜欢的不是自己外在,而是那颗因为沉迷追文而多了各种奇奇怪怪技能点的神奇脑回路。
悄悄的, 她身后无形的小尾巴摇了摇,心底有些难为人说的嘚瑟。
没错!看小说不是浪费时间的举动!只要够沉迷, 做啥她都行!
[令人奇怪的骄傲点.jpg]
“大丫写作文还挺不错的嘛。”将看完的作文本合上,她笑眯眯摸了摸大丫发顶, “读起来很流畅哦。”
即使再自来熟和性格开朗,大丫到底也是个会害羞的女孩,紧张地看着程云珂读完自己作文,忐忑的心在那张温柔笑颜中得到安抚。
“真的吗!”
闻言,大丫猛地抬头,乌溜溜的眼眸直直与程云珂对上,稚嫩的嗓音染上明显的兴奋。
“那你可以去我学校参加难忘的人活动吗!”
“难忘的人活动?”程云珂有些疑惑。
“嗯嗯。就在下周一上午!老师说可以带本人去!”大丫连连点头,迫不及待把学校难得的活动告诉给她,仰着小脸,满面期待。
见她一副很想让自己去的模样,程云珂捏了捏她有些粗糙的黝黑小脸,顺手掏出面霜给她擦了擦,“好呀”地应了下来,心说回头可以在寄试卷的同时也捎带点护肤用品。
虽说大丫现在还小,但等她长大了,肯定也会在意起皮肤的好坏和模样美丑。趁着年纪小,恢复力好,还是稍微保养一下比较好,也不用几千块的那种护肤品界的贵族,随便两瓶大宝就很物美价廉。
见程云珂真的应了下来,大丫“哦”地欢呼一声,在原地蹦跶几下后抱着自己作业本往家跑。
边跑,边回头朝程云珂喊:“云珂姐姐你下周一记得起早点哦,我学校离家不近呢!”
“知道啦!”程云珂朝她挥挥手,大声回道。
节目组给他们布置的今日任务是帮张大娘和左邻右舍一起处理昨日从地里掰下来的玉米。
不过这毕竟是村里比较看重的每年主要收入来源,自然不会只因节目组那并不稳定的拍摄费用而让步,安排给他们的便都是些比较容易上手,且就算不小心做错也对整体处理工作没有什么影响的那种。
以折腾明星求取关注度的节目组对此当然不怎么满意。
可农忙重要还是录节目重要,孰轻孰重,根本不用对比。
仔细思考一番后,节目组便过段决定暂时转移阵地。
村里忙着干活,没办法折腾他们,那就不在村子里录了呗。反正只要是在落后的贫困地方录制,再以折腾明星或炒爆点的方式吸引网友们的关注,就依旧能达成他们录制节目的最终目的。
“去镇上?”听到村长的话,正弯腰做活的赵雯璇眼前一亮,“镇上好吃的是不是很多?”
她这几天所吃最好的就是张大娘自家做的米面了,平日都是大米稀饭配咸菜。
村民们只是没文化,不是没有常识。虽然不会严谨考虑到胃的消化问题,但也清楚人不能一天到晚喝粥,所以每天中午还是可以吃上干饭的。
今天吃不完的明天中午继续吃这点就不说了,吃剩饭嘛,又不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谁还没吃过几次?
职业读者,追文爆红 第4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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