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昭听到这话,抬起一双黑黢黢的眼睛专注地看着季锦茂,似乎在问:为什么?
季锦茂第一次接受到儿子如此专注的目光,心情激动得要命,恨不得叫得全世界都听到:我家儿子肯听我说话了!他的自闭症好起来了,他听得懂我的话!
但熟悉季昭个性的季锦茂努力压制住这份激动,生怕惊扰了他的思绪,引来他的反抗,微笑着解释:“女孩子力气小,拿不了重物。你是男人嘛,要帮忙的。”
季昭若有所悟,长腿一迈,两步便站到赵向晚面前,伸出手来。
季昭个子高,正挡在赵向晚面前,一大片阴影投射下来,正映在赵向晚身上,带着丝温柔缱绻。赵向晚停下脚步,看着他伸出的手掌,有些疑惑。
“做什么?”
【我帮你拿东西。】小云雀有点兴奋地在树枝上蹦蹦跳跳,似乎觉得可以帮赵向晚做事是件很开心的事。
赵向晚摇摇头:“不用。”
眼前季昭穿着白衬衫,衣领、袖口一尘不染,那双手修长纤瘦,肌肤白得像玉一般,哪里像是个干活的人?
【我来提。】
季昭依然执着地伸着手,小云雀也在叽叽喳喳地叫着,模样可爱又趣致。
赵向晚有些无奈地笑了笑,将手中红色塑料开水瓶递过去:“行吧,那你拿这个。”
季昭倒是没有关注东西是轻是重,高高兴兴双手捧住,仿佛拿着什么宝贝一样。
赵向晚看他一身打扮如贵公子一般,却捧着个廉价的塑料开水瓶,那种浓浓的违和感令她忍不住笑了起来。
笑容似穿透乌云的阳光,灿烂而明媚。
季昭被她笑容所感染,也跟着笑了起来。咧开嘴,露出六颗雪白的牙齿,那双漂亮的眼睛微微下弯,弯出美丽的弧度。
季锦茂眼眶一热,说不出来是什么感觉。他转过脸去,悄悄压了压湿润的眼角,在心里默默地念了一句:谢天谢地。
星市公安局临街,住宿区位于办公楼北面,中间有一道小门相连。
何明玉今天与赵向晚约好,在宿舍等了半天没人来,便顺着路寻过来。一眼看到赵向晚与季昭相对而立,傻乎乎地笑着。
两个同样身材修长的人,笑得像两个孩子,似乎什么阴霾都没有,一切都那么美好,这让每天都在与重案、罪犯打交道的何明玉也开心起来,挥舞着手臂,提高音量喊:“向晚,季昭——”
赵向晚从这明媚温馨的氛围中抽身而出,冲何明玉挥了挥手。
何明玉跑过来,冲季锦茂点了点头:“季总也来了?”
季锦茂抱了抱拳:“以后,我家季昭就拜托你们了。”
何明玉与赵向晚交换了一个眼神,笑了起来:“季总太客气了。托您的福,咱们市局的伙食水平大幅度提升啊。”
季锦茂笑眯眯地说:“小意思,小意思。如果后勤方面还有哪些用得着我老季的地方,只管说。”
何明玉连连摆手:“不用不用,市局后勤科其实还挺好的,只希望……季昭能够习惯集体生活吧。”
也不知道季锦茂和季昭是怎么想的,放着豪华别墅不住,非要和赵向晚一起来宿舍楼里挤单间。
单身宿舍楼条件有限,像季昭这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人能适应?
何明玉带着大家来到单身宿舍楼。
这是一栋七十年代建的五层砖混小楼,单面走廊,楼梯间位于中间,卫生间、洗澡间、开水房位于走廊两端,水泥墙面、简单的水泥栏杆,红色坡屋顶,两面山墙爬满了绿色青藤,远看去很有时代感。
何明玉住二楼,靠近楼梯间,她带着赵向晚来到自己的宿舍,帮她安置好个人物品,指着床边书桌对季昭说:“开水瓶就放那里吧。”
季昭依言放下。
季锦茂越看越欢喜,为自己做的这个决定暗自庆幸。得亏把季昭丢到重案组,他现在除了不会说话之外,从外表看上去与常人已经无异。
何明玉知道赵向晚家中并不富裕,早早就帮她领取单位统一发放的床上用品,军绿色床垫,浅蓝白格子床单上铺着米色凉席,看着简洁而素雅。
赵向晚看着眼前干净整洁的宿舍,冲何明玉笑了笑:“谢谢师姐。”
何明玉嗔怪地看了她一眼:“你跟我还讲客气?我们可是出生入死的好战友。”
赵向晚想想自己从参与第一起无头女尸案起,就与重案一组的所有人结下深厚友谊,大家一起面对凶悍、狡猾罪犯,一起搜寻蛛丝马迹,和战友的确没有区别。
季锦茂在一旁说:“季昭的宿舍在哪里?”
今天他可是专门送儿子来过集体生活的,吃的、穿的、用的,准备了一大堆,就怕委屈了季昭。只是……看到这简陋的宿舍,他有一种不妙的预感。
何明玉道:“许队、彭局都和后勤科打过招呼,考虑到季昭的特殊情况,给他安排了一个单间。现在清退出来的单间只有两个,一个在三楼,和祝康隔壁;另一个在二楼,就在我们这间宿舍旁边。你们想要住哪一间?”
季锦茂谨慎地询问:“有什么区别呢?”
何明玉解释说:“我们这栋单身宿舍吧,一共五层,是男女混住的。不过女同志的卫生间、洗澡间在二、四楼,男的在一、三、五楼。季昭如果住三楼,可能生活方便一点,祝康是我们重案组的,就住隔壁,有什么事可以找他。季昭如果住二楼,与我、赵向晚隔壁,但是上厕所、洗澡的话得去一楼或者三楼。”
七月天气炎热,宿舍楼连个独立卫生间都没有,季锦茂有些打退堂鼓,小心翼翼地看了季昭一眼:“儿子,要不……我们先回家吧?等我帮你盖栋楼再来。”
赵向晚似笑非笑地看了季锦茂一眼。
季锦茂被她这一眼看得有点心惊肉跳,努力描补:“季昭从小身边就离不开人,其实他小时候也是跟着奶奶在农村里长大的,也不是不能吃苦。现在嘛,家里条件好了,就从来没有住过集体宿舍,那个……”
不等季锦茂说完,季昭伸出手,轻轻盖在赵向晚手背之上。
【我住你隔壁。】
触感轻柔,赵向晚并没有被冒犯的感觉,反而有一种被信赖的温暖感。赵向晚抬眸看向季昭,轻轻点头:“好,那就住我隔壁吧。”
目光落在季昭与赵向晚相触的那只手上,季锦茂嗅到了一丝恋爱的甜美,哪里还敢说别的?立马指挥保镖把季昭的物品安置在隔壁。
季昭对零食不感兴趣,吃东西不挑嘴,但他绘画的家伙什实在是太多,画架、画夹、画具、颜料……零零总总摆开来,床上铺牛皮凉席,床头摆电扇,一间十几平方米的屋子差点被填满。
一边安排,季锦茂一边摇头,嘴里嘟囔着什么。何明玉凑近了只听到几个字:“不容易……天太热……空调……”
空调在九十年代绝对算是个新鲜玩意,何明玉在四季大酒店是感受过的,夏天凉意袭人,让人舒适愉悦。听到季锦茂这么大一个老总对公安局单身宿舍表达不满,不由得扑哧一笑:“季总,您要是觉得咱们这里条件太差,就别让季昭住这里了。”
季锦茂慌忙摇手:“不不不,我没有嫌弃的意思。就是心疼你们这些警察,居住条件太艰苦。”
何明玉丝毫不觉得条件艰苦,她是工人家庭出身,家里四姐妹,一家六口挤在单位分的筒子楼里,四姐妹一张大床睡了十几年,直到她考上大学才拥有自己独立的一张床。大学毕业之后分配到公安局,两人一间宿舍,吃穿用都不用自己操心,真心实意觉得好。
她打趣了一句:“季总,由奢入俭难呀。”
季锦茂小心翼翼地看了赵向晚一眼,怕她嫌儿子娇气,忍着心疼一拍胸脯:“没事!我家季昭能吃苦,我放心得很。”说完,匆匆带人离开,就怕多看一眼,会舍不得。
何明玉带着赵向晚和季昭熟悉水房、厕所、洗澡间,又领着他俩参观篮球场、小食堂、小卖部,两人正式开启暑假集体生活。
一大早起床,赵向晚、何明玉叫上季昭围着小操场跑步锻炼,洗漱完毕之后一起去食堂吃早餐。事实证明季锦茂的担忧没有必要,季昭适应新生活非常好。他穿衣、吃饭都不挑,喜欢独来独往,赵向晚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心情愉快、情绪稳定。
早餐是简单的稀粥、包子、咸菜,季昭与赵向晚面对面坐着。
季昭吃饭的动作优雅而缓慢,引来旁边不少目光。没办法,实在是长得太过漂亮,太招眼了。
赵向晚与何明玉看着季昭那张脸,也感觉心旷神怡。难怪古人说:秀色可餐,这话用在男人身上也一样。
“何明玉——”
随着这一声喊,何明玉条件反射站起来,大声回应:“到!”
许嵩岭身后跟着祝康、刘良驹、朱飞鹏,表情严肃:“赶紧吃完,有紧急情况。”
赵向晚放下碗筷,跟着站起。
有新案子了!
重案一组全部就位,听许嵩岭介绍案情。
市局接到报案,一名男子说朋友喝醉之后吹牛,一年半前杀了一个人,埋在城北郊区小河边。
许嵩岭严肃地说:“不管是酒后吐真言,还是胡乱吹牛,涉及杀人案都不能掉以轻心。朱飞鹏,马上传唤这名声称杀人的嫌疑人,让赵向晚、何明玉参与审理过程。祝康、艾辉、黄元德,做好调查取证的准备。”
所有人都行动起来。
季昭没有听到自己的名字,略显茫然地看着赵向晚。
赵向晚拉了他一把:“你跟着我吧。”
目前还没有画像工作,季昭一个人落单了也不好,不如就跟着审讯这一组,说不定还能多懂一点人情世故。
醉酒男子名叫谭学儒,外形斯文清秀,二十七、八岁年龄,宿醉刚醒,人还有点迷糊,突然一群警察找上门,吓得酒意全无。
听说昨晚一起喝酒的朋友,一大早跑到公安局报警,坐在审讯室里的谭学儒哭笑不得:“警察同志,我那是吹牛,纯粹就是吹牛。朋友们总说我手无缚鸡之力,说我书生气太浓,我就是吹吹牛。”
朱飞鹏并没有因为他的解释而放松警惕:“你交代的细节很清晰啊。”
谭学儒眉心跳了跳:“我,我那就是看侦探电影看多了,随口说的。酒喝多了上脑,吹个牛也能抓起来?太夸张了吧!”
朱飞鹏看一眼坐在一旁安静做笔录的赵向晚,没有丝毫放松:“把你昨晚说过的话再详细讲述一遍!”眼前谭学儒推脱得太过干净,反而令人怀疑。
谭学儒有些无奈,摊开双手:“警察同志,醉话嘛,睡一觉起来就忘记了,我哪里还记得?”
朱飞鹏冷笑一声:“看来,你需要提醒一下。”说罢,命人将举报谭学儒杀人的那名男子叫了进来,“你来告诉谭学儒,他昨晚到底说了些什么。”
一看到眼前穿件棕色皮夹克、剪着寸头的年轻男人,谭学儒瞳孔一缩:“钱勇!我们是朋友,你怎么跑到公安局举报我杀人呢?”
钱勇撇了撇嘴,面露不屑:“谁跟你是朋友?你连未来丈母娘都敢杀,谁敢和你做朋友?”他一说话,便露出一口因为长期抽烟而造成的大黄牙。
谭学儒牙槽紧咬,脸部肌肉显得很僵硬:“我,我就是吹牛,你也信了?”
钱勇转过头看着朱飞鹏,讨好一笑:“警察同志,就是这个姓谭的杀了人,埋尸枣河边。那个……我举报是不是有功?有没有奖励?”
朱飞鹏丢了一枝香烟给他:“你再详细说说,如果谭学儒杀人属实,给你颁一个好市民奖。”
钱勇接过烟,拿到鼻子底下闻了闻,一脸陶醉。
朱飞鹏严肃提醒:“室内不许抽烟。”钱勇这才依依不舍地将烟夹在右耳之上,开始复述昨晚谭学儒讲过的话。
谭学儒是农村孩子,家里父母生了七个,他是老四。高中毕业之后,在星市一家皮鞋厂当推销员,因为长相斯文、谈吐有礼,很受女孩子青睐。先后谈过几个女朋友,但都因为他家里穷、负担重而分手。
钱勇在皮鞋厂当工人,和谭学儒是老乡,两人时不时在一起喝个小酒、打打小牌,算是说得来的朋友。只不过钱勇没什么文化,谭学儒时不时言语间流露出一丝高高在上的优越感,令钱勇心中不喜。
昨晚夜里,谭学儒叫上钱勇,在他的出租屋里做了两个小菜,一起吃饭喝酒。酒过三巡,钱勇将话题引到男女话题上。
“还是兄弟你有福气,谈了那么多个女朋友。”
谭学儒喝得差不多了,叹了一口气:“谈得多又有什么用?没一个肯嫁给我。”
钱勇好奇地问:“你跟我说说,这些女人你都上过床没?”
谭学儒听到这个问题,顿时来了兴致,开始滔滔不绝地吹嘘自己上过的女孩,那真是燕瘦环肥、各有千秋。
钱勇一直单身,越听心头越热,凑近了问他:“这么多女人,你觉得哪一个最风骚,哪一个最来劲?”
谭学儒眼中闪过一丝眷恋,有些神秘地说:“要说办那件事最爽、最舒服的,你想都想不到,其实不是我哪一任女朋友,而是我前任丈母娘。”
钱勇瞪大了眼睛,半天才说出一句:“丈,丈母娘?”那不得已经四十多岁?放着年轻漂亮的小妞不要,偏爱半老徐娘,谭学儒的口味这么重?
也许是因为压抑太久,在这个七月的夜晚,几杯小酒下肚,谭学儒打开了话匣子,该说的,不该说的,全都说了出来。
两年前,谭学儒谈了个女朋友,名叫虞初晓。虞初晓性格活泼开朗,父亲早逝,与母亲相依为命。虞初晓的母亲魏清婉在省机械厂工会工作,四十刚出头,但保养得当,看上去只有三十多岁。
九零之读心神探 第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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