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自己早被发现了,不过这个女人有点意思,知道自己在车底还把自己从天元桥给带了出来。
夏平安手上和腰上一用力,两只脚落地,一个漂亮的铁板桥就从车底灵巧的滑了出来,一下子就站在一个女人的面前。
马车停在街边的路灯下,路灯的灯光在黑暗中把女人所在的方寸之地照亮,就像舞台一样,让那个女人在黑暗中有一种光彩四射的感觉。
那个女人刚刚从马车上下来,三十岁左右,穿着一身紫红色的长裙,眉目如画,皮肤光滑如白瓷,气质在慵懒随意之中带着一股泼辣和犀利,手上抱着一只橘色的大花猫,女人的头发上的发簪,脖子上的项链,还有手上戴着的两个戒指,都闪闪生辉,一看就是价值不菲的奢侈品。
车夫一言不发,就像一截木头一样站在马车旁边,木讷寡言,对夏平安从车底钻出来,似乎就像没看见一样。
看到夏平安,那个女人目光一亮,掩嘴轻笑,“我还以为是什么江湖好汉敢惹那个姓孙的,原来也是一个英俊的小哥哥!”
“咳咳,多谢萱夫人刚才沿途相送!”夏平安不卑不亢的对着女人拱了拱手。
“刚才天元桥夜市有些混乱,孙家的公子在让警察到处找人,你是怎么惹到那个姓孙的?”
“也没什么,我买到了一颗界珠,那个姓孙的看中了,想要从我手上再夺去,借势压人而已!”夏平安耸耸肩,“不知那个孙公子是什么背景,夫人可否告知?”
“也没什么,他们孙家就开了一个隆兴商团,专门做海运,有些钱,又喜欢结交官府中人而已,那位孙公子的二叔,是青云区警局的副警督!”
怪不得刚才那个家伙那么目空一切,原来是家中有钱,又有些官面背景,所以才如此嚣张,连警察都能随意驱使。
“原来如此,多谢夫人相告!”
“哦,是吗,那要怎么谢我呢?”女人追问。
这个女人不按常理出牌啊!
夏平安微微一笑,坦然说道,“我看夫人也不缺我身上这几个金币,我要拿钱出来,倒是污了夫人的好意,就当我欠夫人一个人情,山高水长,以后在这上京城中,我若和夫人再见面,夫人若有为难之处,我若能帮上忙的,一定还夫人今天这个人情!”
女人笑了起来,风情万种,“我就随意一说,开个玩笑,公子还当真了,我虽然是女人,也不会如此小气的!”
“此刻夜深,就不叨扰夫人,告辞了!”夏平安说完,直接就转身,迅速没入到黑暗之中,身形几个闪动,就已经消失在那个女人的面前。
一直到夏平安离开之后,那个一直木讷站在旁边的马车夫,才上前一步,眼中精光一闪,“夫人,雾月小组已经到了,要不要让他们追踪一下看看……”
萱夫人微微一笑,轻轻抚摸着手上的那只大花猫,摇了摇头,“今日就是一场意外,那个人的目标不是我,也不知道我坐在车上,莫要节外生枝了,对了,让人去查查,那个姓孙的到底是想要什么界珠!”
“是!”
……
夏平安回到自己租住的公寓,已经夜深了,沿途倒再也没有遇到什么幺蛾子。
公寓楼内的大多数人已经睡了,但还有两个窗户亮着灯。
从一间亮着灯的房间里,男人和女人吵架和摔东西的的声音传来,半栋楼都能听到,而吵架的原因,则是生活中的琐碎之事。
夏平安来到自己的公寓门口,打开房门,进入到房中。
房间内漆黑一片,夏平安低头检查了一下他在房门口的隐秘布置,发下他离开家的这段时间,没有人进入过他的公寓,夏平安这才放下心来。
他没有开灯,悄然返回自己的卧室,然后拿出了他今天从夜市中换取来的那两颗界珠。
“扁鹊”界珠通体微绿,像一颗翡翠。
“福神阳城”的界珠光芒内敛,像万年琥珀。
今日可是界珠丰收日。
夏平安想了想,再次召唤出两个精英奴兵做护法,然后直接拿起扁鹊的那颗界珠来,准备开始融合那颗扁鹊的界珠。
扁鹊可是华夏神医,一生传奇颇多,夏平安也不知道扁鹊这颗界珠要从哪里开始。
在滴血之后,只是片刻,夏平安的全身就包裹在一个淡绿色的光茧之中。
……
夏平安睁开眼,就看到自己坐在一辆马车上,拉车的是一匹老马,马车在旷野的路上缓缓走着,一个穿着短袄男人盘着脚坐在前面的车板子上,挥舞着鞭子,赶着马车,在那个穿着短袄的男人身边,还有一个矮壮的男人,后者一看就孔武有力,身上穿着布甲,还在身边放着一只短矛。
旷野的风吹来已经有些凉,天气阴沉沉的,道路两边田地里的麦子已经收割,只留下一茬矮矮的麦秆在地里,马车走过田埂,那挥舞的皮鞭声响偶尔会把在麦田之中的鸟儿惊得飞起。
马车上除了自己之外,还放着几个麻袋和几个坛子,夏平安摸了摸那几个麻袋,发现麻袋里的都是新鲜的麦子,而那几个坛子,都是封着口的,里面装着的应该是酒。
夏平安摸了摸自己的脸,皮嫩无须,再看了看自己的手,那是一双十七八岁的年轻人才有的手,双手修长,干净,指甲整齐。
这是扁鹊年轻的时候啊……
夏平安心想。
“舍长,等到了舍里,今天晚上能不能让大家尝尝那酒是啥味道,舍里的几个弟兄已经好长时间没有喝酒了……”
坐在夏平安前面,那个身边放着短矛的男人一直在盯着车上的酒,暗暗吞着口水,这个时候终于忍不住说道。
舍长,那是馆舍之长,用后世的话来说,扁鹊现在的身份,应该是郑国某个酒店的酒店总经理,年纪轻轻已经走上了管理者的岗位,手下管着一堆人和一个酒店,算得上是年少有为了。
当然,现在扁鹊不叫扁鹊,而叫秦越人。
前面的那两个人,应该是馆舍里的伙计,一个老实巴交的负责赶车,那个想喝酒的,身边放着短矛,浓眉虎眼,看起来不好惹,有护卫和保镖的意思。
“这些日子你们也辛苦了,等到了馆舍,今晚给你们一人一壶酒,不许多喝……”夏平安说道。
听到夏平安说回到馆舍可以喝酒,那个人立刻就笑了起来,搓着手,似乎有些等不及了。
马车不快,缓缓的走在路上,不一会儿,夏平安就看到前面的路边坐着一群人,大概有十多个人呢,那些人衣衫褴褛,男女老少都有,看样子是逃难的难民。
那些人一个个面有菜色,正坐在路边,彷徨而又凄苦的注视着路上来往的车辆行人,一个小孩被饿得皮包骨头的小孩,正在哇哇大叫,而那个小孩的母亲,则用一个破陶罐,在给那个小孩喂用野菜煮的汤水,旁边的一个老头,小心翼翼的从身上拿出一个布包,把布包里的米糠撒了一些在水里,让那个小孩喝下去。
看到那几个难民,刚刚说要讨酒喝的那个男人的手已经抓着马车上的短矛,一下子警惕起来,同时吩咐赶车的那个人,“阿牛,赶快点……”
“等一下,停下车……”看到那些人眼巴巴的看着路边,一个个已经饿得连开口叫唤的力气都没有,夏平安让赶车的把马车在路边停了下来。
夏平安的车一停下,之前坐在路边的一个满脸皱纹的老人立刻就颤颤巍巍的走了过来。
“行行好,给点吃的吧……”
“老丈,你们这是要去哪里?”夏平安开口问道。
“我们家乡遭了水灾,我们准备去新郑投奔亲戚,渡过灾荒,我们这些人已经几天没有吃东西了……”
“是啊,这里到新郑,还有五天路程,我们都不知道后面要怎么走了……”那个老头叹息着,眼泪汪汪。
夏平安心中叹息一声,这种灾民,历朝历代都有啊。
听到那个老者如此说,夏平安也不再多说什么,车上刚好拉着麦子,他就做主,打开车上的一个袋子,让那个老头拿过一个陶碗,给那个老头装了满满一陶碗麦子,大概有三四斤。
周围的人看到夏平安如此慷慨好施,一个个都连忙涌了过来,一个个陶碗,一双双手,一下子就伸了过来,一个个人全部用渴望的眼神看着夏平安。
夏平安给了每人一陶碗麦子。
施出去的麦子不多,却让那些人感激涕零,一人三四斤,在这种时候足以救命,够那些人吃个四五天,可以让他们吃到新郑了。
夏平安这边一施麦子,才发现那路边的火堆旁边,还有一个穿着破棉袄的老头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那个人怎么了?”夏平安问道。
“你说长桑啊,我们是几天前遇到了,他说他也在逃饥荒,要和我们一起去新郑,他前两天在路上感了风寒,体力有些不支,可能是睡过去了……”
什么,那个睡在地上的老头是长桑君?我靠,这可是《史记》里记载的活神仙啊,把扁鹊带入医道的师傅。
夏平安一个心中打了一个激灵,立刻跳下马车,来到睡在火堆旁的长桑君旁边,俯身查看。
那个叫长桑的老头睡在地上,身上穿得虽然有些破烂,但细细一看,那老头满头白发,面容古拙,颇有几分仙风道骨的韵味。
夏平安伸手摸了摸,长桑君额头发烫,脸颊有点发红,看样子,应该在发烧。
当然,估计这是装的,神仙哪里会生病,神仙收徒弟,总要考验一番徒弟的心性。
原来扁鹊是在路上捡了一个神仙啊……
“这位老丈已经生病了,必须马上就医看大夫……”夏平安一脸正气凛然,二话不说,就把地上的长桑君背了起来,放到马车上,和那几个逃难的人交代了几句,就立刻带着长桑君前往馆舍……
第一百八十六章 捡个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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