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夫妻,该干的都干了,但是太出格还是不能接受。
当下也就没说,迅速洗好,准备出来了。
她洗过后,陆守俨也三下五除二洗好了,他是部队作风,什么都是训练有素,做事快狠准的,没多久就擦着头发出来了。
他洗澡的时候,初挽已经把自己头发吹好擦干,换上了睡衣,钻进了被窝,被窝暖烘烘的,很舒坦,她懒懒地蜷缩着脚趾头。
出去这么久,回到自己家里,她算是明白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小窝窝了。
这是他和她的小窝窝。
她蜷在被窝里,陆守俨也上了床,他一上来,就感觉床那边略凹陷了下。
男人分量重,就是有存在感,床都受不了。
她这么想着,突然记起他施加给自己的那些力道,以及那强烈的存在感,竟有些脸红了。
陆守俨上了床后,自己扯过来被子盖上:“我拉灯了?”
初挽:“拉吧。”
随着轻轻地一个“咔”声,屋子里暗了下来。
初挽躺在被窝里,琢磨着,他干嘛不和自己一起睡?
谁知道这时候,陆守俨却一个伸手,之后连人带被子,把她抱过去了。
初挽发出闷闷的一声,也就被他环住,之后被子被剥开,她直接被揽进他的被窝里。
陆守俨把她搂了一个满怀,低声解释道:“我刚上来,被子里凉。”
初挽顿时明白了,这是暖好了,才把她拽进来,怕冰到她。
她便瞬间感动得一塌糊涂,将脑袋埋首在他肩窝里,贪婪地吸着他的气息,清爽的胰子香。
很奇怪,明明用的同一块胰子,但是他身上就不一样,带着男人让人沉迷的醇厚味道,怎么闻怎么喜欢,恨不得一口吞下去。
她便贪心地抱住他,贴着他,恨不得钻进去。
陆守俨便觉得,她跟个小狗儿一样,摇着尾巴要人抱。
他搂着她,低头安抚地亲她脸颊,又把她按在自己胸口。
她身形那么纤薄,有些瘦弱,他想起夜晚的种种,又觉得不忍心起来,自从上次她说觉得撑,只是那么一个字眼,却暧昧直白到了骨子里,所以后来,关键时候,他也特意低头看过。
只匆忙看了一眼,便被烫得抬起眼了,那种视觉冲击让人椎骨发麻。
她到底还小,距离二十岁都还差两三个月呢,他的几个侄女这个年纪时候都没结婚,她却年纪轻轻嫁给他成了他的小妻子。
他胸口便涌起无法控制的怜惜,有力的大掌轻抚过,下巴压着她柔软的发,低声说:“今晚早点睡,不碰你,就这么抱着也挺好。”
初挽小小地“嗯”了下。
不过说是不碰,却还是不太舍得,会忍不住彼此抚慰,摩挲。
初挽闭着眼睛,感受着他似有若无的动作。
突然,她想到了什么,忍不住小声问:“你会不会觉得太小了?”
陆守俨:“嗯?”
初挽轻握着他的手,示意。
她确实不大,被他那么握着,估计只能贴着手心那么一小团。
陆守俨默了下,他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
他凭着匮乏的知识,认真想象了下,觉得她应该属于不大的。
于是也就低声说:“好像是吧。”
初挽一听,便羞耻,羞耻之后又羞恼,忍不住掐他:“不许说实话!”
第104章
第二天,陆守俨去上班了,初挽上午没课,便拿了衣服去洗,这会儿有几个不上班的家属在家,也都洗衣服呢,水房里倒是热闹。
大家伙看到初挽,意外之余,便和她打招呼:“平时都是你爱人洗衣服,难得见你也过来洗衣服。”
初挽听着,笑道:“他以前在部队都是自己做,已经习惯了。”
这么说起话,大家七嘴八舌的,难免讨论起来,听起来大家都觉得她命好,羡慕她。
“我听我们家老赵说,你爱人能干,你公公那里也可疼你了,你这可是掉到了福窝里,什么都不用操心了!”
别看陆守俨初挽才搬过来,但是机关大院里都传遍了,知道这肯定是重点培养的苗子了。
这个时候,大家看初挽,难免说不上来的滋味,羡慕自然是羡慕得很。
毕竟年纪轻轻的,才多大,也就刚够年龄结婚吧,结果就嫁了这么好的人家。
关键爱人又是个疼媳妇的,平时大家都瞧得真真的,洗澡水都得男人去倒,这小媳妇是肯定不动手的。
在这种羡慕中,也就有人想探探初挽的底,问起她家里情况来。
初挽没什么好隐瞒的,就说自己是十三陵附近村里的,家里没人了。
大家一听,面面相觑,乡下姑娘,嫁这么好的人家?
等初挽洗到一半,进屋拿晾衣架的时候,霍翠凤便和旁边媳妇说起来了:“也不知道怎么找的,乡下的,年纪轻轻的,就找了这么一个好人家。”
旁边媳妇道:“年轻吧,仗着年轻,只要使得出来,找个年纪大的,也不难。”
她这一说,周围几个暗地里撇嘴。
不难,你怎么不找一个?
谁不知道陆守俨年轻有为前途无量,大家都一个单位的,谁不知道谁不羡慕?
霍翠凤还待要说什么,丁彩丽从旁,一直听得真真的,到了这个时候,她突然笑着说:“人家初挽那本事,可不是一般人能比的,你当京大的研究生随便谁都能上的?”
她这一说话,周围好几个都看向她。
毕竟这一层楼,就属她男人职位最高,别人多少看她面子。
丁彩丽搓着衣服,笑呵呵地道:“你们看到没,前几天,我那遭瘟的妹夫来了,可把他气得够呛,他给了我妹一笔钱,给了房子,落了一张破烂画,可算是让我狠狠出了一口气,知道这是怎么来的吗,还不都是人家初挽眼力好,帮我看着的!这种本事,有一个算一个,谁能有?”
丁彩丽确实提起这件事来就气顺。
她妹妹拿到房子后,她帮衬着赶紧卖了,连同之前弄到的钱,一起存到存折里,之后托关系,赶紧给她妹妹调职,给弄到外地去了。
到了外地,她想着再想办法给妹妹介绍个对象,这不就重新把日子过起来了?
至于那遭瘟的妹夫,她自然是不搭理。
听说那妹夫拿着那副名画剩下的底子,去找专家鉴定,专家直接说你这是魂子画揭剩下的,如果卖也可以,一两百吧。
一两百?
那妹夫气得够呛!
一两百,说出来也是一般人几个月的工资,但是比起他送出去的宅子,比起他分给丁彩虹的钱,那都算什么?
这和他所想象的差距太大了。
他大怒之下,找丁彩虹,结果丁彩虹已经跑了,来找丁彩丽,结果机关大院都没进去,还被丁彩丽找了公安局来,说他□□挑衅闹事。
要知道丁彩丽爱人的级别在那里,丁彩丽做什么都有底气,之前是因为自己妹妹,投鼠忌器,现在却是不怕了,恨不得找茬修理一下这前妹夫呢。
那前妹夫被这么一教训,也是老实了,不敢来找丁彩丽,只能吃一个哑巴亏。
丁彩丽想起这些,心里畅快得很,对初挽那自然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她觉得这是初挽真本事,有本事的人,走到哪里都不怕。
再说人家初挽好学历好本事,年轻有相貌,怎么着,就不能嫁个好人家吗?
丁彩丽这么一番说,可是把一群女人镇住了,大家都没得说,只能点头称是。
于是等初挽回来,她发现水房里静悄悄,大家都专心搓衣服,还觉得纳闷。
丁彩丽笑着说:“没什么,好好洗衣服。”
初挽只能点头。
到了现在,大家都看出来了,知道初挽是被丁彩丽罩着的了,谁还敢说什么呢。
那霍翠凤也觉得心里不得劲,她今天说初挽,也不是只因为羡慕或者嫉妒了,还是不痛快。
她家老牛知道初挽花一百五十块买了一个罐子,还是和他们罐子差不多的,自然是难受,憋屈得慌,后悔得要命,甚至开始觉得,如果当时直接找上初挽和陆守俨,兴许他们就买了自己罐子了,那自己不是好歹挣点钱?
其实一百五十块,对他们来说也就是一个多月工资,不至于那么难受,但那种卖漏了的憋屈,怎么想怎么别扭罢了。
为了这个,两口子互相埋怨,霍翠凤对初挽自然有些不痛快。
现在见丁彩丽又向着初挽,她就更别扭了。
她捏了一把洗衣粉,往衣服上一抹,随意地搓着,口中却故意道:“我听说现在国家提倡干部要下乡接触群众,那些省直机关已经组成扶贫工作队,下乡搞贫困县帮扶,咱们单位现在也得组织外调,听说各级别都有名额,就连厅级也得按照比例来!”
她这么一说,众人想起这茬,便没声了。
其实都知道,但没人提,都彼此瞒着,现在她这一说,大家便小声说起来,这话多少有些试探的意思,毕竟说不定就轮到自己爱人下乡呢。
万一外调挂职的话,那就说不好了,吃苦受罪不说,单位的一些升迁机会和福利估计白搭了,更怕的是等几年后回来,估计连位置都没了,黄花菜都凉了。
初挽听着大家讨论,知道这是大家都避着的,都不愿意外调。
不过陆守俨并不是寻常混吃喝的子弟,他是陆老爷子寄予厚望的儿子,是心存大志要做出一番事业的人,不可能一辈子窝在机关里图现成的。
这个时候,他不可能躲着,只能打头阵,往前冲。
所以这也不是她要不要接受她愿不愿意的。
再不舍得,该外调的,总归会外调。
过了国庆,研究生课程终于正式开始上了,初挽也大致熟悉了京大考古系的人员班底。
除了她所知道的岳教授,黄教授,苏鸿燕的父亲苏玉杭也在,除此之外,还有几位海外归来的考古学教授。
苏玉杭乍看到初挽,也是尴尬。
之前那件明三代空白期的瓷器,他其实一直想找初挽详细问问,结果后来知道初挽准备结婚,又是嫁了陆家那种人家,也就不好叨扰。
后来他研究了好一番明朝空白期瓷器,也没研究出所以然,这件事便搁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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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之都别碍着我捡漏 第1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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