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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青 第13节

    “求求你,求求你,求求你。”
    至少在那个瞬间,林琅是真的以为,他害怕她离开。
    -
    那天,从阳台上下来后,他一直抱着林琅,不肯松手。
    仿佛她是随时都会飞走的风筝,而唯一能拉住她的线,在他怀里。
    他不敢放。
    怕不注意,她会飞走。
    他明明还说:“哥哥会永远陪着小琅。不管未来还剩下多少个夜晚,哥哥都会永远陪着你的。你从前缺失的那些安全感,哥哥会补给你。”
    都是假话。
    骗子。
    那天林琅没有回家,她给徐初阳发了消息,说今天有课,她直接在学校睡了。
    过了很久,他才回复。
    林琅看着手机里那个两个字——好的。
    她吃完了最后一个蜂蜜面包。
    -
    冬天,北城开始下雪。
    这座城市的温度总是阴晴不定。教授说下个月组织去山野写生,让大家提前准备一下。
    围巾在脖子上绕了好几圈,林琅连低头都成了件难事。
    她慢吞吞地把东西收拾好放进包里。
    徐初阳的车就停在外面,他不忙的时候每天都会过来接林琅放学。
    林琅找到熟悉的车牌号,98123。
    她绕到副驾驶,拉开车门坐进去。
    温暖的车内空调让她松了口气,她一圈一圈地解开围巾。
    徐初阳递给她一杯热美式,发动车子的同时问她:“想吃什么?”
    关于蒋杳,林琅没有过问,徐初阳也没提起。
    一切好像都和从前一样,什么都没变。
    林琅喜欢喝不放糖不放奶的美式,所以徐初阳每次来接她都会买一杯。
    “烤肉?”林琅询问他的意见。
    徐初阳当然没有任何意见,他笑了笑,点头说:“好。”
    林琅今天一整天都没怎么吃东西,在画室从早待到晚。
    负责烤肉的永远都是徐初阳,他知道她的口味,知道她喜欢吃嫩一些的牛肉粒,不爱吃五花肉,讨厌香菜和蒜泥。
    “写生是下个月?”
    生菜包着烤牛肉刚被送进嘴里,她吃东西很慢,此刻为了回答徐初阳的话,又不得不加快速度。
    徐初阳笑容轻慢,抬手拿走粘在她嘴边的生菜叶:“慢点吃,不着急。”
    徐初阳的手机响了好几声,他移开目光去看,神色变化虽然细微,但还是被林琅捕捉到了。
    搞艺术的大多情绪都敏感,哪怕只是微末的变化,在他们眼中都像是被放大了无数倍。
    徐初阳没有回复,只是沉默着将那些消息全部看完,然后屏幕朝下放回桌上。
    林琅给自己倒了杯烧酒,漫不经心的问了一句:“谁的消息?”
    他语气平静:“朋友。”
    可他的神情却不平静,那么明显的心不在焉。
    仿佛有什么勾着他的情绪。
    林琅不知道自己这算输了还是赢了。
    他在收到蒋杳的消息之后,依旧选择留下来陪她吃饭。
    可他的人在这,心却离开了。
    第九章
    林琅没有再说话,只是安静地吃完了剩下的烤肉。
    心不在焉的徐初阳已经没有继续往烤盘上加肉了,烤盘也散发起食物被烤糊的味道。
    他的情绪在收到最后一条消息时,明显被推入更深的谷底。
    那是林琅第一次看见他露出这样的神情来,说不清是担忧还是心疼。
    可能两者都有。
    他甚至连拿着手机的那只手都开始颤抖。
    手背的青筋因为过度用力,而顶着皮肤凸显出来。
    他在忍耐。
    忍耐心底铺天涌上的情绪。
    林琅放下筷子,不想再勉强他:“有事的话,你先走吧。”
    徐初阳回了神,冲她笑笑:“我没事,答应了今天陪你的。”
    林琅摇头:“我待会有点事,不用你陪。”
    林琅能感受到,在自己说完这句话后,他紧绷着的情绪得到松展。
    就好像,心口一块石头终于落下。
    他甚至不愿意再多搪塞一句,好像迫不及待就要去到另外一个人身边。
    他走后,林琅一个人坐在烤肉店内。
    到底是委屈还是难过,连她自己都不清楚。
    她当然没那么大度,把自己的男朋友推到其他女人身边,让他去陪另外一个人。
    可他的神情太明显了,那种恨不得下一秒就出现她身边去保护她的神情。
    他变成了别人的大英雄。
    不是她的。
    而自己,则大度的将自己的男朋友推向了另外一个女人身边。
    林琅沉默地坐了十分钟,然后若无其事地继续吃着烤肉。
    大约又过去十分钟,她的手机收到一条微信消息。
    裴清术发来的。
    上次加了好友后,两个人便没有任何联系。
    这还是他给自己发的第一条消息。
    ——初阳给我打了电话,让我去接你。
    他发来烤肉店的名字,又问她
    ——定位准确吗?
    林琅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该庆幸,至少徐初阳去裴别人的同时还没有完全将自己忘记。
    而是拜托自己的好友过来。
    林琅回了个“嗯”
    手机便再没有消息进来。
    大约十分钟,玻璃门被推开,裹挟寒意的冷风短暂飘进来。
    林琅打了个哆嗦。
    裴清术是个简单到了极致的人,甚至连他的穿着,颜色都不会超过三种。
    徐初阳那个圈子的人说起他,好像永远都找不出更贴切的词汇来形容。
    从小就是人人称赞的神童,在极尽优越的家庭中出生,天之骄子这四个字用来形容他都显得过于贫瘠了一些。
    小学开始跳级,同龄人还在读abc的时候他已经熟练掌握了法语和英语。
    用文字表达好像有些杰克苏,但他的人生就是开局便逆天的神作。
    明明保送ab大,各大名校抢着要他,最后却选了当下爆冷的专业。
    ——宗教学。
    在欧洲一待就是好几年。听说醉心于学术,连女朋友都没谈过。他家里那些长辈都快急死了,干脆趁着他这次好不容易回国,给他安排了好几场相亲。
    林琅不过是之前吃饭的时候听了一耳朵,她记性好,哪怕并不上心,但听了就很难再忘掉。
    裴清术看见桌上已经空瓶的烧酒,正好服务员过来,他要了碗红糖姜醋。
    红糖姜醋。
    林琅突然想到那天在酒吧,服务员端给她的那碗红糖姜醋。
    他说,是一位客人让他送来的。
    裴清术将桌上的空酒瓶清走。
    林琅摇摇晃晃,看见了他拿起酒瓶的手,是白皙纤长的,如玉如竹。
    手腕处,有一粒褐色小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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