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云集。”云集说这话的时候,明显感到身后逼过来一阵压迫感。
他假装没发觉丛烈跟过来了,继续跟主唱说:“我刚才在台下听,非常欣赏你的声音,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
年轻人很拘束地跟他道了声谢,都没抬头,低声说出了云集烂熟于心的名字。
“冰樵,廖冰樵。”
“冰樵,你有兴趣尝试着发行一些单曲吗?”云集伸出手向他介绍,“我是瀚海传媒的负责人云集。在音乐制作到完成发行的整个过程中,我们公司可以从专业的角度上帮助你。”
“我吗?”廖冰樵的语气里带着淡淡的惊喜和不置信。
“对啊。”云集很认真地看着他,“我和我们公司的技术顾问都认为你的声音很独特,如果有机会接触更大的市场,应该会有很好的成绩。”
傅晴正好走过来接住他的话,“对啊,你的声音唱摇滚,准火。”
年轻人刚亮起的目光又黯淡了,“摇滚吗?那还是算了。”
“为什么?”云集不理解,“你不喜欢摇滚吗?”
他还以为年轻人都会喜欢摇滚,而且越重越好。
云舒在家的时候,家里天天就跟装修一样。
“不是,我……希望和我的偶像一样,成为流行乐歌手。”廖冰樵的语气愈发坚定。
“你的偶像?不会是……”傅晴倒吸了一口气,强忍着不去看旁边阴云密布的丛烈。
“丛烈。”廖冰樵小声说,“我想成为丛烈那样浪漫的歌手。我练了很多年流行乐,感觉还是民谣最适合我。”
“……”这个场面是云集没有预料到的。
加上两天没睡觉的报应一来、,他又开始头晕了。
为免夜长梦多,他准备速战速决,“首先丛烈也不是唱民谣的,其次成为一个好的歌手有很多方式。成就你自己,不比成为任何一个现有的人都要来得有价值吗?”
廖冰樵的目光开始变得飘忽,“你不是搞音乐的吧?这种信仰感你是不会理解的。”
这一击来得过于窝心。
云集确实不是搞音乐的。
但他也曾把一个人的爱当作信仰去追寻。
云集有一会儿说不出话来,默默地在自己身上摸名片。
他想至少留个联系方式,等他状态好一点再去三顾茅庐也不迟。
艺人都是很有态度的。
他早在丛烈身上见识过了。
但可能由于出门的时候太着急了,他的大衣和裤子里都没装着名片夹。
他伸手拉住准备离开的廖冰樵,“那你能留个联系方式给我吗?或许专门找个时间聊一聊,你的想法也会有转变。”
“对不起,我喜欢丛烈快一年了。”廖冰樵微微向他鞠了一躬。
明明知道他说的“喜欢”不是那个意思,但云集心里还是一阵难受。
他想大声把这个年轻人叫醒:喜欢快一年有什么了不起?我前前后后喜欢丛烈五年了,又剩下了什么!成绩和资本才是自己的,不要一天到晚做梦。
他拉着廖冰樵没松手,目光有点茫然。
离开云家之后,眼前的人是他除了丛烈之外的第一个借力点。
但他一时竟不知道如何说服这种理想至上的年轻人。
廖冰樵有点更不自在了,“请你放开……”
“我看你这么不听劝,也确实应该去唱摇滚。”丛烈平视着空气,气压很低地说了一句。
猝不及防听见他的声音,廖冰樵整个人都被点亮了,“丛烈!丛烈是你吗丛烈!”
丛烈把他手里的吉他包接了过去,自顾自地把拉链拉开。
他抓着吉他,长腿一抬就直接跨上了空无一人的舞台。
“丛烈——啊——”几乎是立刻,所有人都把他认出来了。
整个live house的气氛急速燃烧了起来。
“我去,这是今晚的超级彩蛋吗?”
“呜呜呜我永远抢不到票的哥哥!”
“朋友圈,我.操!我即将拥有年度最炸朋友圈!”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丛烈!!!烈哥!!我爱你!!”
人群不断从门外涌进来,小小的空间里很快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了,窗户外面都挤满了一张张兴奋的笑脸。
丛烈很从容地拧开麦克风。
观众的尖叫声在一声短促的啸叫之后快速归于寂静。
只有无数双充满期待的眼睛亮亮地注视着窄小昏暗的舞台。
修长的手指看似随意地轮过琴弦,一蓬流利的和弦从丛烈的指尖倾泻而出。
他就像是要落下一个吻,低头凑近麦克风——
好像云集第一次看见丛烈的场景。
那时候他去亲自物色值得投钱的新流量。
经纪公司的老总在云集旁边走着,边点头哈腰地介绍公司里正当红的小生。
“……刚刚是最新的选秀冠军,唱跳实力都在,所以要是云总有意,能不能看看让他在您投的电视剧里露个脸?不用男一男二,有词儿就行,到时候找推广买水军什么的全都我们包了。”
云集背着手走在前面,小心翼翼地避开他的吐沫星子,突然目光就被一个角落里的练习室吸引了。
隔着一扇双层玻璃,他看见里面有一个正在对着麦克风练歌的男生。
短发,很高,左手扶着罩在头上的耳机,右手还在本子上写写划划。
白色的指骨、鼻梁和下颌,黑色的t恤、麦克风和耳机。
简洁而有冲击力的美。
像是感受到了云集的目光,男生也抬起头来。
只是很冷傲的一瞥,他就又垂下了视线。
那是一双好眼,亮得仿佛宝剑锋。
“他谁?”云集漫不经心地对着练习室的方向扬了扬下巴。
老总有点惊讶的样子,“云总不认识丛烈?”
那时候的云集一向只关注自己投了钱的作品能不能给他赚钱,就好像关心母鸡下不下蛋超过关心母鸡本身。
至于流量的横纵比对,那是市场部该做的事。
“丛烈?谁?”
这个名字没传到他云集耳朵里,有两种可能。
第一,他从来没火过。
第二,他火了还没两天就糊了,够不上云集市场部的眼界。
“说来也是惭愧,这个丛烈原本是我们公司最好的一根苗子,各种路都铺好了。我们消息也放出去了,就赌他能一曲成名。结果这小子刚出点名就飘了。”老总说得痛心疾首。
“飘了?”云集一挑眉。
“为了点芝麻豆大的小事跟人家打架,好像就因为对方说了谁一句坏话还是怎么回事?打得对方坐了好长时间轮椅吧。我们虽然把这事暂时压下去,但是他得罪的可是……”老总凑在云集耳边说了个名字,“……的公子。好多资源刚谈上就有人拿这事买热搜,我感觉神仙下凡也捧不红他了。”
听见那个名字,云集挑了下眉,稍微思索了片刻,“我能听下他唱歌吗?”
“可以可以,那没问题!”老总爽快地答应着,等他走到前面,才不以为然地撇撇嘴角。
半只耳机罩在云集耳朵上,干净低沉的嗓音顺着电磁波流淌进来。
“哪怕只是在梦里,能不能见你一面?”
男生并不知道有人在听自己唱歌,心无旁骛地调整了一下律动的节点。
“哪怕只是在,在梦里,能不能,见,见你一面……”
“我们所有……sol fa,……你总是缺席?”
男生把这句话反复换了几种调,似乎都不是太满意。
云集确实缺乏音乐天赋,他甚至听不出来哪部分是主歌哪部分是副歌。
但是他听到“我想唱歌给你听”的时候,心里不知道哪里微微一颤,就像是接收到了某种完美契合的信号,让他浑身的神经都紧绷了起来。
汗毛倒竖。
那就是后来丛烈的成名曲。
《初现》。
在献给c先生的演唱会上作为压轴演唱。
“你说你要保持神秘
你说爱就是坚持自己
我们所有的回忆
为什么你一直缺席
我想你想见你
我想见素未谋面的你
如果不是你介意
我想唱歌给你听
能不能见你一面
哪怕只是在梦里”
全世界都以为我还爱他 [重生] 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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