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咱俩合适吗?”
小田庄的林颜是十里八村的一枝花,整个公社都排得上号的漂亮。
明明是乡下姑娘,可皮肤比城里来的女孩子还要白嫩几分,跟剥了壳的鸡蛋白似的,嫩得都能掐出水来。
说话的时候温声细语,提问时那双眼睛总是充满困惑,可当你看过去时,却又会慌忙的垂下眼皮,任由着那浓密的睫毛遮掩着神色。
这是隋琛所认识的林颜。
与眼前这个直白的“你觉得咱俩合适吗”的林颜仿佛不是一个人。
一瞬间,隋琛想到了上午的时,小村花的手指触碰着他的喉结,呼吸都洒在他脸上,他……
“行不行的给句话嘛,要是今天不成,我明天再来问问。”
林颜这话说的自己都不好意思了,这简直是在耍流氓。
“我胡说的,你别往心里去。你要不乐意就算了。”
隋琛看着伴随着林颜转身而飞起来的麻花辫,那黑色的发丝一下子就缠绕在他心头。
“我家庭成分不好。”
这事林颜还真没什么印象,大概原主也不关心这个。
林颜迟疑地转过身,“资本家?”
“不是。”
“那就无所谓了。”林颜要求不高,不是资本家就行。
林颜的态度让隋琛有点懵,实际上从今天上午发现林颜在自己床上开始,他就觉得事情仿佛脱缰的野马不受自己控制。
此时越发明显。
“咱们能进屋说吗?”外面日头正盛,说话也不方便。
几乎被掰掉一块的搓衣板终于解脱,白色的衬衫被半泡在盆里。
小小的肥皂泡在太阳底下折射出五颜六色的光彩。
林颜进门的时候发现这门上有个大洞,“你这门怎么这么破?”
隋琛脚下一顿,屋门昨天还好好的,今天上午被人踹了个洞。
而始作俑者,姓林。
林颜也反应过来,“没事,回头等咱结婚了就不住这了。”
知青大院是住着好些人,也有插队在此的知青结了婚,都搬出去住。
更别提林颜还怀揣五百元巨款,回头弄个独门独户的院子不成问题。
隋琛倒了杯水递过去,搪瓷缸上面写着庆祝五十周年的字样。
前面的字和图样都被磨掉了,林颜是在分辨不出到底是什么。
屋子不大,除了一张床便是一张小方桌,上面放着一摞书和几张纸,最上面那张摘抄了一句话——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字写得遒劲有力。
“你字写得真好看,跟你人一样好看。”
林颜脱口而出的话让隋琛脸微微一红,耳垂都被红磨坊染上了几分颜色。
她这要是当了皇帝,肯定是昏君,整天抱着美人为所欲为酒池肉林的那种。
林颜轻咳了声,“我也没想到会发生这事,但都这样了咱俩就凑合过吧。虽说要结婚,但我还是想要跟你约法三章。”
林颜克制自己不当昏君,得理智。
约法三章。
隋琛抬头看向倚在桌边的小村花,“哪三章?”
“往后你帮我洗衣做饭干活。”林颜掰着手指头算,既然要英年早婚那就肯定要从头培养老公。
一定要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暖得了床的那种三好老公才行。
隋琛默不吭声。
这反应……林颜觉得可能是自己要求高了。
她想了想,走到隋琛面前伸出一双手,“你看我的手好看吗?”
女孩子的手纤细白嫩,柔若无骨。
若是用来写字,应该很不错。
林颜拉过小马扎坐在隋琛对面,“别看这手长得好,其实一点力气都没有的,用来写写字拿拿书本也还行,干活时不成的,洗衣服都洗不干净。我怕我做饭的话回头拿不稳锅碗瓢盆,这要是都摔了往后咱们可怎么吃饭呀。”
青年觉得大腿内侧那块红肿疼痛加剧,那是今天上午被人捏的。
始作俑者刚巧姓林,就坐在自己面前。
或许这疼痛是错觉,她真的一点力气都没有。
隋知青声音都透着几分沙哑,“那这些我做了,你做什么?”
林颜眨了眨眼,“帮你学习好不好?我三代贫农根正苗红,帮你思想进步搞学习怎么样?”
帮他学习。
隋琛迎上那一双诚挚的眼眸,曾经如小鹿般不安的眼眸仿佛只是他的错觉。
如今的林颜,真诚又热烈,让人说不出拒绝的话。
隋琛听到自己的声音,“好。”
“那就这么说定了,我相信隋知青你的为人,那咱就不立字据了。”解决了一件人生大事后,林颜又想起了什么,“对了,我堂姐林爱芬要跟回乡探亲的赵营长结婚了,等回头我带你去吃酒席,有大鱼大肉咱们也沾沾喜气,顺带着打打牙祭。”
林颜离开了,只是年轻姑娘的声音还在隋琛脑中回荡。
“我带你去吃酒席”、“沾沾喜气”、“打打牙祭”。
每句话都不能再离谱。
以至于当隋琛回过神来,看着信纸上还算新鲜的字迹时,他觉得自己也被林颜感染的有些疯癫——
爸爸,近来可好?妈妈和妹妹的身体可还好?我在这边一切都好,只是近来添了一桩喜事,要与当地的一位姑娘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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