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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风华 第578节

    这位千夫长临死前,就只剩下这个念头。
    秦琼却根本不在意他想什么,只是把大枪一甩死尸就飞出去,连看都懒得看一眼继续舞枪冲锋。
    徐乐的军令里面,最让秦琼满意的一条,就是不许战场割级。
    今日阿爷就是要放开手脚杀人的,不管是突厥人还是为突厥效力的汉人,只管放开手脚杀就是了。
    割什么级?
    那不是耽误光阴么?
    有那个工夫,多杀几个突厥人不好么?
    再说眼前那么多突厥人,哪里割的过来?
    区区一个小军官算什么,那个什么阿贤设还有什么金狼旗,拿了他们的脑袋才有面子。
    秦叔宝只觉得自己出世以来,属今天杀得最痛快。
    兴起处一声长啸,胯下忽雷驳也是一声嘶鸣,带领着瓦岗骑兵在战场上跑出一道弧形,沿着外沿朝突厥军阵直冲而去!若是此刻在空中俯视就会发现,唐军甲骑已经从一条长龙变成了三条,大军分别顺着三个方向向前推进。
    其中以左军、中军推进速度最快而右军稍逊。
    但这并不能证明右军无能,相反在这种调度下,右军就像是武师屈肘回臂,任谁都看得出来,一旦这一拳捣出,势必是最为有力也最为致命的一击!阻挡着他们进攻的障碍已经被突破,执必部的大军暴露在骑兵面前。
    虽然从人数看,是执必部的兵马占据了压倒性优势。
    单是从气势上则是颠倒过来,在徐乐和部下眼中,这些突厥人就如同待宰的羔羊,自己才是猎手。
    根本不容执必落落作出反应,三队铁骑便已摧枯拉朽之势撞入了突厥军阵!执必落落布阵自然不会露这么大一个破绽,但是他的主要精力都放在对付李世民身上,做梦都没想到,居然会有一支精骑裹粮而行,抛弃了辎重物资,轻骑直进美良川。
    更没想到自家部下如此不济,居然连迟滞对方一时三刻都做不到,就被打穿了阵型。
    如果仅仅是这样倒也还好,最可怕的是,执必家的那位少汗,自己的好侄儿执必思力,居然也出了问题!
    第一千零四十九章 射天狼(二十三)
    正如李世民所判断的,执必落落带兵多年,便是草原八大部的阿贤设对比,执必落落的才具也是数一数二。
    以他的手段,即便是仓促间被迫改变策略强攻,也不可能露这么大的破绽给唐军。
    之所以如此,就是为了引李世民出寨野战,他好一举歼灭唐军骑兵主力。
    如果有机会,就让自家兵将裹在唐军败兵里进入军寨趁机夺下营盘。
    就算做不到,也能收兵罢战。
    只要自己能在野战中大败唐军,阿史那结社率就得承认自己的本事,更无法把令突厥蒙羞的罪名丢到自己头上。
    说到底就是只要有一线机会,他就不希望用执必部自家人去打攻坚战,自然是能争取就争取机会。
    做戏要做足,这种伏击战要想成功,就得把样子装像,而且各方面都得有人调度。
    有人要负责正面战场调度,做到乱中有序既不能让人看出破绽,也不能真的乱套被人一举端了营盘。
    又得有人负责指挥外围骑兵,在合适的时机发动围攻,把出寨唐军消灭。
    往日里这种事执必落落都是交给麾下大将,可是今日面对李世民这等统帅,他也不敢大意。
    是以正面诱敌的指挥自己亲历亲为,而指挥伏兵的重担,就交到了执必思力手里。
    虽然自家侄儿有着一堆臭毛病,但是行军打仗的手段还是有的。
    而且前者被擒之后,执必思力也算是脱胎换骨。
    经历了几次挫折,知道了天高地厚,人也变得可靠多了,不像过去那么骄纵自傲,也不再藐视天下英雄。
    自家兄长偏爱这个儿子也不是没有原因的,在执必家第二代中,论才学天资,执必思力不做第二人想。
    之前是因为被宠坏了,所以难免有些纨绔秉性。
    如今心性一变,便是个足以独当一面的人才。
    执必落落知道自己已经被阿史那家盯上,生怕不知几时就遭了这位草原狼主的暗算,所以也有心栽培侄儿以为日后打算。
    让他指挥执必部一万两千青狼骑准备伏击出寨唐军,也是锻炼的一部分。
    以执必思力这段时间表现出来的能力,也足以胜任。
    军寨里面的唐军不曾出来,反倒是背后来了对手。
    执必思力就应该随机应变,调动手中的青狼骑做出应对。
    可是当执必思力看到徐乐所打出的军旗,以及一身玄甲头戴怒目金刚面覆跨骑吞龙的徐乐之后,整个人就像被雷劈了一样呆在那里一动不动。
    足足有几十吸的时间,既没有军令下达也没有任何言语,就那么木木地立在那一动不动。
    仔细看去,就会发现这位执必家少汗的身体在不停颤抖,嘴唇抖动不停,喉咙里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却又听不出是什么内容。
    只隐约听到一个“败”字!沙场瞬息万变,哪怕是现在的战争节奏没那么快,也不允许堂堂主帅这副模样。
    何况徐乐所部本就是以快打慢,纯骑兵杀出,就是为了保持速度不让人有反应机会。
    你全神应付还嫌不足,这么一发傻登时就要了命。
    执必落落指挥的诱敌部队主要是以步兵为主,其成员大部分是奴兵,再就是掠夺来的生口。
    真正的战兵不过三千,青狼骑就更是只有一个千人队负责护卫安全。
    在计划里,他们的作用就是诱饵,负责拖延唐军脚步,方便执必思力的精锐发起围攻。
    是以从表面看兵山将海,实际战斗力并不高。
    作为马背民族,突厥步兵战斗力并不高。
    由于草原的特殊环境和军事体制,突厥士兵的组织度有限,个人技艺高明,结阵而战的能力不行。
    步兵偏偏又是最重视配合和组织纪律的兵种,是以突厥的步兵始终是个短板。
    只能靠骑兵野战把汉军机动部队消灭之后,才能派出步兵一点点磨,攻破守军的城池军寨。
    未曾结阵,又没有多少训练的奴兵步兵遇到势头正胜的骑兵,结果不言而喻。
    眼看着上千具装甲骑呼啸而至,方才还挥舞皮鞭刀棍如同凶神恶煞的突厥奴兵,一下子就慌了手脚。
    再严苛的军法,这时候也控制不住魂飞魄散的兵卒逃亡。
    奴兵们一时间也顾不上砍杀生口或是阻击骑兵,丢了武器撒腿就跑,只恨爷娘少生两条腿。
    其实这种情况,他们自己也曾经见识过好多。
    许多汉家百姓农夫遇到突厥人的时候,也是同样的选择,其结果就是把后背卖给对手,让人家杀起来更方便。
    当时这帮奴兵也曾经嘲笑过汉人懦弱活该被突厥勇士杀戮奴役,如今风水轮流转,才发现自己并不比汉人出色。
    就连死法也是一样。
    他们这一逃,反倒是方便了瓦岗军杀戮。
    背对自己的敌人,连招架的本事都没有还有什么可怕?
    秦琼手中铁枪舞动如飞,口内不住大呼:“痛快!真他娘的痛快!”
    身后左右的骑兵也是有样学样,或是矛戳或是刀砍,还有的干脆就是用战马去撞。
    眨眼之间战场上已是尸横遍野,不知多少执必部奴兵已经命丧异乡。
    那些被驱赶过来准备填壕的百姓,本来就盼着有人来救,如今既然来了救星,哪还会待在原地等死?
    反身厮杀的勇气自然是没有的,但总是懂得逃命。
    庞大的人群如同海潮一般冲向柏璧军寨,不同的是这次不是被强行驱赶着填壕送死,而是试图为自己找到一线生机。
    秦琼也并未因为杀得兴起就忘了自己的使命,骑兵成功一路碾碎突厥奴兵的所谓军阵之后,随即兜了个圈子又转头杀回来。
    那些在上一次冲锋中侥幸逃得活命的奴兵还没等把气息喘匀,就发现那些要命的铁甲阎王又回来了。
    他们哭爹喊娘地拼命逃跑,心中也有个疑问升起:这帮汉人是怎么回事?
    怎么盯住自己不放了?
    阿贤设大人明明就在后面,他们怎么就当没看见?
    光打自己这些奴兵有什么意思?
    按照常理而言,骑兵破阵讲究的是一鼓作气。
    趁着奴兵被打得崩溃敌方阵脚动摇的机会,立刻挥师疾进一路向内冲杀直取执必落落才对。
    没想到这支骑兵居然就在外圈反复冲锋,在奴兵身上反复踩踏,偏偏就是不往里杀。
    这不是给那些战兵布阵,以及执必落落撤退的机会?
    他们这么做是图什么?
    总不会就是为了那帮百姓吧?
    在突厥人的眼里,这些百姓就是两脚牲畜毫无价值。
    比起军功、缴获,两脚牛羊算什么东西?
    难道真的有人会蠢到为了这些人,放弃到手的军功?
    这怎么可能?
    便是昔日隋军精锐,也不会这么做,这帮人又是怎么了?
    他们当然不知道,这就是徐乐安排的用心所在。
    秦琼所部瓦岗军本就是出身于民间,单论对百姓的感情,远在那些骁果甲骑之上。
    在绿林中打家劫舍没有办法,一旦有机会救人他们还是能够把百姓死活放在军功利益之上。
    若非如此,当日瓦岗得了洛口仓之后,也不会那么心甘情愿把粮草发给四方饥民。
    不过这也是执必思力那边出了问题,否则也不会让他们的掩护那么顺利。
    由于他整个人木在那,导致执必部的调度出了大问题,作为主力的青狼骑无令不敢擅动,导致战场上没有足够的力量牵制秦琼所部兵马,自然就只能任他随意驰骋。
    骑兵不比步卒,没办法用军阵隔绝战场,制造一个安全屏障。
    就只能靠这种笨办法,用战马往返冲锋的方式,在战场上划出一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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