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星摆明了刁难他,他要是答应,那就不是卑微,是卑贱了!
第42章 . 谁敢跟我作对 韩子君自认把握住了辛星……
韩子君自认把握住了辛星的心理, 她最在意自由和钱,只要在这两方面让她看到诚意——无底线的诚意,她要么不签, 要签一定签给他。
所以他对辛星选择他并不意外,只惊喜于她愿意签约。
成为合作者就可以光明正大和她在一起,想找就找,想谈就谈, 想关心就关心。有了经纪人这层身份,所有曾让辛星觉得“恶心”的言行, 都将披上利益外衣, 使她再找不到责难理由。
合同定得卑微, 这不干涉那不干涉的,但实际操作起来,干涉可以以另一种形式出现。比如审时度势的分析, 推心置腹的了解,苦口婆心的劝诫。
我关心你,劝诫你,了解你,打听你的小秘密,全是为了更好的制订人设, 进一步提高你的商业价值,来为我们实现双赢局面啊。
娱乐圈里经纪人和明星是多么密切的关系,同吃同住的都有!韩子君很高兴,他觉得自己的“阴谋”已经得逞了一大半。辛星答应的瞬间,他脑子里立刻转起运作的事,要来就来真的,糊弄她后果不堪设想。
实话说草拟合同真的很草, 一股脑往上堆砌诱饵,没有详细计划。其实他从没涉足过经纪界,不过又有什么关系呢?他有钱,挂个经纪人的名,具体事宜雇有经验的人来办就好。
他可以给她最好的,专门为她注册一家公司也行。今晚叫助理加个班,明天一早就可以签约,以后两人同进同出同吃同……如果辛星不刁难他的话,他还能再多高兴一会儿。
什么意思呢?是真这么想,还是讽刺他卑微如斯,居心不良?
韩子君不笑的时候,眼中寒意宛若天生,精致五官褪去柔和,唇角眉梢透出锐利,反派气质陡增。
他没有直接表示同意或不同意,而是道:“这种条款不受法律认可,过不了公证。”
辛星饶有兴致地看着他气场变化,“正式合同里只需写明我有这个权利即可,特殊情况算作你我私下约定。”
她一旦想研究什么事,非把它研究透了不可,各种合同,律师讲解不知听了看了多少,合不合法她心里有数。其实来之前,她没想刁难韩子君,只想把细节对一对,违约条件说清楚就可以签约。
然而见过郁薇,听过她为韩子君说话,再想想这段友谊的结局,突然气不打一处来。坦白之后,他安生了几天,最近肯定是得知小顾总有签她的意向,琢磨其中有利可图,便阴险狡诈地背着朋友抢人。
友情对他来说一文不值!
可是他的二八分成,实在把小顾总的五五比没影了,辛星没必要因为不待见他放弃利益,这不是末世人的作风。就……给他添个堵吧,如果连这种条件他都能答应,辛星倒是愿意相信自己真的前途无量了。
“你所谓的心灵利益,概念太宽泛了,没人能保证你天天开心。”韩子君说。大宝贝不能放弃,面子也不能,更不能让她看穿自己真正的用意,所以太极还是要打一打的。
“我不需要别人来保证我开心,你没听懂我的意思么?”辛星倾身,敲了敲桌面,“我只想保证我可以随时与你解除利益绑定,以免你将来做了什么坏事牵连到我。”
韩子君:……日经话题。
“如果你和小顾签合同,你会加上这一条吗?”
辛星迟疑了一下:“会。”
就这一下,被韩子君看在了眼里,她心里的答案应该是不会,这一条只针对他而已。太奇怪了,一次两次也罢,经常这样说,难免令他生疑。
回想她与其他人的交往,也从不似对他那般态度冷淡,防范备至,一众人等都相处良好。她尊重万琛,亲近叶光,喜爱郁薇,怎么到他这儿就一副“我等着看你干坏事,别问我为什么,反正你肯定会干”的德行?
他的疑惑也被辛星察觉,立即道:“任何人和我签合同我都会要求加这一条。乙方是你,就更要加了,因为你从一开始就对我百般试探,不能怪我不信任你。我可以为他人所用,但必须在我自愿的情况下。不管是以前,现在,还是将来,我行事第一条原则,就是保证自主权。”
解释得通,韩子君略松了心,再次后悔自己当初沉不住气,导致今日步履维艰,攻略之路漫漫,“好吧,加这条对我来说是个冒险,我考虑考虑。”
不平等条约是需要时间考虑,辛星以为他要把风险和利益的比重算清,总也得考虑个三五七八日,咨询咨询律师什么的。没想到第三天韩子君就与她签约,第四天公证,第五天就代表她出面与泰格俱乐部商谈表演赛事宜去了。
不知他跟管中泽怎么谈的,回来后交给辛星一份十场表演赛合约。每周一场,对手可自选,也可接受挑战,赢了门票收入对半分,输了拿百分之三十五——和他预估的一样,俱乐部其他拳手的分成比例就是赢者百分之三十五,输者百分之二十。
“觉得OK在这里签字,周末就安排你上场。”他说,“管中泽想让你跟男拳手打,你怎么看?不想就拒绝,对手是可以挑的。”
辛星站在沙袋前,拎着拳套大为震惊。这么快吗?她不用面谈,不用分析,不用操心,上去就干,干完就分钱,这就是经纪人的力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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