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虽然有时候很啰嗦,但她没有坏心,很好相处的,你们一定不会有矛盾。’罗先生很认真地说到,还挺自信。
余澜秋一言难尽地瞥他一样,这怎么扯到他妈妈了。她婆婆姜女士又没跟她住一块,原身还没见过两面,记忆里的场景都模糊不清了,估计也没给双方留下多深的印象。她来了之后,至今没跟姜女士见过一面,天知道相处难不难。
余澜秋还没说什么,那边厨房告知可以饭好了。两人便起身过去饭厅。
饭厅,佣人上完菜摆好碗筷,岚姨给两人盛好汤,众人就各自下去跟其他同事吃饭去了。自余澜秋来后,吃饭时间佣人把菜摆上桌,就可以自己去吃饭了,不需要再留人看顾,随时添饭盛汤的规矩。至于男主人的规矩?罗先生看着适应得很好,他本来就是位待人宽和自带修养的男士。
“吃点鱼。”罗少卿见余澜秋只埋头吃摆在前面的菜,远一点的鱼看也不看,就挑了鱼刺,给她夹了块鱼肉。
“不要鱼。”余澜秋嘴里拒绝着,伸筷子去夹旁边的咕噜肉,见罗少卿把肉放她碗里,又夹了一块鱼肉,放下,又夹了一块。
余澜秋:……
余澜秋强迫症犯了,她的碗里不能剩下食物。她就埋头猛吃。一双筷子又伸过来……再伸过来……再再……,吃的速度跟不上对方夹的速度,余澜秋咬咬牙,夹起碗里的菜往嘴里猛塞。
狂吃一阵,余澜秋抬头喘口气,碗里终于干净了。她目光一晃,瞥到罗先生正坐在旁边一脸笑意地看着她。余澜秋一抬头,他就一本正经地给自己夹菜,并自然地示意她专心吃饭。余澜秋一个慌神间,罗先生吃完嘴里的菜,又用公筷给她夹了一块藕夹。
余澜秋猛地端起碗,蹭蹭跑到罗先生对面去坐了。离得远他就不能再随意给她夹菜了。余澜秋假装没看到罗先生在偷笑,默默夹自己爱吃的菜,间或扒几口饭,就是不吃鱼,哼~
吃完饭,罗先生要出门散步,余小姐说要看书,两人分开了。余小姐觉得罗先生真识趣,知道劝不动就没坚持要老婆陪。
她是想不到两人真正在一起的日后,饭后罗先生出门散步,让余小姐也散散步有助于消化,余小姐拒绝。罗先生再劝,说饭后散步有助于减肥,以后减肥不准不吃饭,肚子再疼他就不管她了。
余小姐,余小姐打死就是不动弹。你以为她得逞了?不好意思,罗先生有手,他大手往余小姐的腰间一搂,就轻松把人半搂半抱着拥出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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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罗父:臭小子,想套路老婆也低调点,不准编排你妈。
罗先生:发现了老婆一个小爱好,老婆不吃鱼,但我夹的就爱吃,开心~
余小姐:你胡说,我那叫不浪费食物,是个乖孩子。
第12章
罗先生沿着观澜山庄独自一人慢悠悠地走着。这边别墅区入住率挺高的,是国内大部分实业家休闲聚居处,即使产业多的人家空闲时也经常回这边住两天,当然,也有的常住,比如之前的罗少卿,他成年后搬离老宅,第一个就是入住观澜山庄。
那时正是男人活力充沛友谊也最纯粹的时候,骤一离家独立挣开家人约束,自是日日呼朋唤友,大肆狂欢。罗先生少年时期自也有中二的时候,大晚上招一队同龄友人在家里狂欢又不加以约束。气氛热烈之际,一群年轻人夜半在别墅里狼嚎,导致附近的住户纷纷报警投诉扰民。
此事惊动了还在大学里给学生做指导的罗教授,罗少卿被当着众人的面狠揍了一顿。罗先生私以为在朋友面前很是丢面子,头铁地跟老父亲当场辩驳起来。既然不能揍回来,罗先生非要在嘴巴上赢一次,把被扔在地上的面子捡起来。
罗教授是什么人,罗先生跟朋友们吵架的时候,他的学生在辩论界都驳出名头了。罗先生一个初生小牛犊,他都不屑计较,三言两语就把他打发了。
此事被罗少卿出差回来的大伯获知。大伯说年轻人力气无处发泄不如到公司帮他干活,当即就把罗少卿拎进分部基层历练。
可怜罗先生书还没读完,性格还没定型,就被他大伯“磋磨”。一个富家少爷,整个大学在“半工半读”中度过,比那家境一般靠兼职改善生活的同学还不如。
他一个意气风发的明朗少年,硬生生被掰扯着蜕变成腹黑闷骚的装逼怪。观澜山庄一度成为他的伤心地。
别墅区聚集的地方,除了离公交站远,没别的缺点,而且对于大部分出行自驾车的富人而言,这算不上问题。这周边配套齐全,基础设施完善,人们日常生活还是很便利的。这也是罗少卿之前偶尔住这边的原因。
进入别墅区区域,大路两边种满葱郁的林木,再往前走是占地广阔的大片天然草地。草地有专人定时修剪管理。前面还有一片果园,这季节正是花开的好时候,午后散步,微风吹过,风中偶尔夹带花香,瞬间让行人的心情变好。
罗少卿边走边不时停下脚步,细看路边的林木,倾听树林深处传来的婉转鸟啼声,观察健身运动场内男女活动的场景,看小孩子跟在家人身后打闹。
“罗总,下午好啊,这么巧,出来散步。”有人从旁边走近,跟罗少卿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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