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夕熙,有些话本不该对你说,无奈你如此别扭,让我不得不说。”沈嘉昊自认从来不是多事之人,这次却不得不当了回鸡婆的和事佬,如此的他让严怡然都大跌眼睛,她还不忘揶揄他一句:“何曾见你如此热情,自家兄弟就是不一样。”
“你总认为他是图了周家的势力,但你定不知道,在秦家眼中,你不是儿媳妇的最佳人选。”
叶炯榆面无表情淡淡的坐着,目光远远的望着,不知焦点落在何处。她手里捏着勺子搅着早已冷却的咖啡,这里的咖啡不太好,喝在嘴里苦得涩进心里。
“记得小韵子吗?”
小韵子,叶炯榆收回飘远的眼神,神情不变的看向对面的男人。这个昵称很陌生,却又似在哪里听过。
“董子韵,一哥的亲孙女。”
叶炯榆有点恍然大悟的张嘴回答。
“哦,想起来了,和她有过一面之缘,是个很秀气的小姑娘。”
“秀气?比你如何?”
“跟我比?我跟她是八竿子都打不着,干嘛跟我比?无聊。”
叶炯榆自知自己的确好胜,且不服输,但她从不喜别人拿她的外表来与人比较,太肤浅,太俗气,仿佛她就是个百无一用的花瓶,能让人提及的只有这张皮囊。
“你倒是洒脱,怕是不知道自己错过很多故事。小韵子比我们小上许多,记得她搬来大院儿的时候,和你来的那年一般大,不同的是,你处处喜与邦子争锋,她却恰恰相反,是邦子最忠实的拥护者。”
“所以这小姑娘打小就喜欢他?”
沈嘉昊满意的用右手端杯子,轻轻的啜饮,他终于听到了点点波澜。
“小韵子从小不止单恋他,还非常崇拜你。在她眼中你是大院儿里最出色的女孩子,因为只有你才能与邦子靠得如此接近。就连她后来选了金融专业也是受你影响,她想着自己有天能如你这般出色,邦子才会看到她的长大,不再把她当成小妹妹。”
一直以来,叶炯榆都不曾真正有过崇拜的感觉,今天,却尝到了被人崇拜的滋味。她生性好强,从来只有奋斗目标,不曾崇拜过别人。而董子韵崇拜她,竟是为了能与他更接近,让他能正视自己。
董子韵爱了他那么多年,爱得那么久,那么纯,她叶炯榆如何能比,这只会让她觉得自己更加自愧不如。
“是啊,她如此爱他,爱得比我纯粹?”
“谁说不是。若不是与你亲厚,若不是邦子的死心眼,我还真愿意他就跟了小韵子,那样他会轻松许多,肩上的担子也会减轻许多。”
沈嘉昊真心打小就把叶炯榆当自家妹子看待,知道她好胜,知道后来更是心疼她经历的那些往事。若不是知道秦振邦的一路走来的心路历程,若不是帮里不帮亲的性格,沈嘉昊又如何会舍近求远的来找她。
人是感情的动物,面对感情的时候,没有对与不对,没有应不应该,总是不由自主的顺着自己心的方向走,爱情如此,亲情如此,友情亦如此。
“既然如此,何必劳烦你舍近求远的来这当说客。”
在董子韵面前,叶炯榆的爱是低微的,惭愧的,她心虚的不能与她对决。好强的极致其实是自卑,自知不如人便逃避的自卑。
“你以为我没想过?谁让我对着你们还有私心,我希望你们幸福。谁又让邦子爱的是你,何其无奈。”
当人在遇上爱情的那一刻开始,就是贱。明知卑微,明知纠结,明知过程艰辛,明知不会有好结果,却还是如飞蛾扑火一般的身心投入。
叶炯榆摇头苦笑,自己不也如此。是她提出分手,本该潇洒的走开,但无论如何不能放手,任凭她如何用工作麻痹自己,任凭她远走他乡,忘不掉,终究忘不掉。
“小韵子爱邦子的事儿,打小就不瞒人,双方长辈也都知道,对此事,他们乐见其成。唯独邦子,对此不置可否。直至在Q市与你重逢,他首次开口拒绝了长辈们的期待。一哥有多疼这小孙女你是不知道,简直就把她当成董家的掌上明珠。这么一来,秦家无疑失去了政治场上最大的盟友。一哥想扳倒秦家,一来是因为政治立场上的不同,而小韵子的事儿也正好让他有了借题发挥、反目对立的借口。”
果然是老奸巨猾,秦振邦点了那条导火索,差点就让董家顺水推舟,水到渠成的成就了这件事。
话到此处,一阵不知何处来的凉风吹过,叶炯榆顿时觉得全身生冷,冷得有点刺骨。她低着头,捏着精致的勺子,不停的搅动着早已冰冷的咖啡,再没有往嘴里送。
“对于你,秦家长辈颇有微词。一来因为你本就不是他们心目中最佳的媳妇儿人选,二来是因为你这些年在外闹出的那些个荒唐新闻。我们家这些老头老太太都是些什么人?他们不见得有多相信那些事儿,但不代表他们不关注。这种家族,谁都不愿意自家娶进这么一个在报纸上精彩绝伦的儿媳妇。”
从来叶炯榆对报纸上关于自己的那些乱七八糟的新闻都是置之不理,任那些无聊的笔者写个够,必要时她倒不介意废物利用。她倒是活得洒脱了,落下这么个乱七八糟的名声。
她这算不算作茧自缚呢?
“为了取得秦家老头子的同意,为了和你在一起,让你们老周家成为老亲家的盟友是必须的条件,走到这一步,他怕早就没了别的选择。难得的是,这样的交换,亲家老头子也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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