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她才比熙夕大了不到两岁而已。”
对叶枫来说,凌晓珺这样的年龄足以当他的女儿了。
青春,是很多老男人挥之不去的纠缠。大叔爱萝莉,像是件天注定的事情。
“他们在一起十年了,我们却一直懵懂不知,才到了今时今日这步田地。”
“知道了,怕也改变不了。”
一个带着深深疲惫感的声音加入了这个话题。
赵枚启端了杯茶走进来,稳稳地放在周家年面前,眼睛还有点掩不去的红肿。也是因为这个,周家年不放心她到医院去照顾周宇婧。她刚才下楼,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借着端茶的由头过来。
“靖儿与叶枫的事儿你们不是不知道,靖儿爱他胜于一切,若早让她面对这么残酷的事实,今天的事儿不会改变,只会是时间上的提前。”
知女莫若母,平静后的赵枚启倒是庆幸真相的曝光晚了十年,她知道这是自欺欺人,可她宁愿自欺欺人,也希望女儿幸福,多幸福一天是一天,哪怕这份幸福是虚假的,但只要一天不曾曝光,那么它就是真实的。
带着一身疲惫的周宇成踏进家门,正赶上这样的话题,不由的脚步迈得更大了。
“爸妈、大哥,你们在讨论谁?”
“喏,二处才送来的资料,原来,那女人叫凌晓珺。”
凌晓珺?好熟悉的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过。周宇成确定,这个名字他绝不是第一次听,他在脑海里疯狂地搜索着、整理着乱七八糟的记忆和思绪,终于,他在脑子里十年前的档案里找到了这个人的名字,也找到了这个名字出现的原因。
“我认识她。”
“你认识她?”
在场的另外三个人不由异口同声的惊呼出声。
“十年前我就查过她的资料,当年她还是G大的在校学生,我还记得那年她读大四。”
“你为什么会去查她?当年没查出什么?”
“当年是熙夕让我帮她查的,说是这是她失散多年的小学同学,想知道她现在就读于什么学校,想找她叙叙旧,仅此而已,我给她查了,其他就没在意。”
“熙夕?”周家年蹙紧眉头,发现这件事好像不对,“也就是说熙夕有可能在十年前已经知道这件事了。”
原来不是没人知道,然而,唯一知道这件事的人却是最不该知道这件事的人,那年,她才17岁。
“宇成,当年你姐知道熙夕查过这人吗?”
赵枚启也似找到了某些眉目。
“二姐在我的书房里见过这个名字,我跟她说这是熙夕的小学同学。难道……”
说完这句话,周宇成倒吸了一口气。原来,这才是周宇婧今天无故发狂将叶炯榆打伤的原因。
“去,赶紧把熙夕给我找回来……别再出什么事儿才好。”
“哎……熙夕……真是个傻孩子。”
往事一幕幕被残忍的揭开,每一幕都让他们猝不及防,惊悚万分,今天以前,没人知道十年前发生的事儿,就像没人知道今天以后再会发生什么样的变故。
秦振邦开着车在城市里漫无目的的行驶着,寻找着刚才受伤离开的女人,他甚至去了所有她有可能去的地方,大院儿的后山石洞,她以前生气不想理人的时候会躲在那,大院儿北边的小石桥,小时候她喜欢去那玩水,总说桥下透心凉的水能让人心情舒畅……半天将要过去,却是一无所获,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也没人知道她会做出什么样的事儿来。
刚才周宇成给秦振邦来了电话,说是家里也在找她,却也毫无收获,家人很担心她。从周宇成的语气里,他听得出来是真的担心,那是种惶恐的担心,就像是担心再也找不回她,又或者……
想到这里,秦振邦一个不留神差点追上了前面的车,赶紧的转了方向盘,将车子靠在路边停下。
此刻,他需要休息,他需要整理下他凌乱无章的头绪,他需要再努力的回忆,在回忆中寻找蛛丝马迹,只有冷静,才能找到她。
他想着她爱吃的东西,想着她爱玩的地方,想着她最好的朋友,想着她最需要的一切一切,想了一遍又一遍。突然,有个地方从他的脑海中略过,那是个她只去过一次,也只提过一次的地方。
秦振邦坐了飞机,乘了汽车,转了渡轮,他终于踏上这个美丽的小岛,这里将是找到她的唯一希望。
记得那年的暑假,叶炯榆十岁,他十四岁,他们大院儿的发小们想约了一起找个地方去度假,已经长大了的他们再不满足于再大院儿里跑跑跳跳,打打小架,幼稚的争夺地盘,他们开始想要往外走,所以每个暑假他们都会商量着找个地方去玩上段时间。那年,他们看上了这个小岛,这原是周家奶奶给他们的起意,因为那是周奶奶的娘家地儿,他们也就答应了。
海岛上的老房子是个老旧的庄园,掩映在鲜花绿树丛中老房子,景色幽雅,古木葱茏、鸟语花香,最令人着迷的是它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叶炯榆就是因为这样,爱上了那里。她曾说过,“这么个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地方,足以让人忘记所有的忧愁与悲伤。”
只有这么仅仅的一句,真就让秦振邦在那里找到了她。
按下老旧铁门旁的门铃,沙哑的铃声响起,这道门铃从没换过,不知是年代的久远,还是老式电铃就是这种风格,倒也非常符合这里的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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