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先生动摇了,他自己都难以理解,为什么面对这个小姑娘的时候自己总是会变得如此心软,他明明是不该有怜悯之心的神啊。
欧副官见萧先生没有反对,连忙帮腔助攻道:“大人,缔结婚约毕竟不是真正成婚,虽按照神界规矩来说,免不了一些手续上的琐事,但交给下官便可解决。大人只需和陆小姐行奠雁礼,交换信物,在下官完成手续对接前保护陆小姐的周全便可。”
萧先生仍然没作声。
三个人跪坐在茶寮里经历了漫长的一阵沉默之后,他才终于抬起手,轻轻摘下脖子上的玉佩递给陆濛濛:“这是我皇祖母给的,现在给你作信物。恰好是玉雁,就当行过奠雁礼了。”
陆濛濛知道奠雁礼,是古代定亲必行的仪式,男方以每年南飞且只终身只有一位配偶的大雁为礼物,一表守礼守信,二表从一而终。她望着萧先生手心的那块玉,受宠若惊地怔了好一会儿才斗胆伸手去接。
这是一块羊脂玉雁,由无瑕的羊脂白玉雕成,玉质温润坚密,雕琢的花纹精致流畅。陆濛濛虽不懂行,但一掂量就知道是块价值连城之璧。
他还说,这是他皇祖母给他的——那他真的是皇子啊,还有可能是非常受太后宠爱的那种?照这么想,这岂不是一千年前的皇族玉器?
陆濛濛吓到了,急忙递回去:“不行不行,换个别的吧,这个太贵重了,我戴着它会睡不着觉的……”
萧先生压根儿没有拿回来的意思:“订婚信物本就应该是贴身之物。既然知道贵重,就更应该好好保管,这对我意义非凡。”
既然意义非凡那还给她干什么?这块玉简直比她还要值钱好不好?!
陆濛濛欲哭无泪,这时欧副官提醒她:“陆小姐,您的信物呢?”
她蒙了。她穷得连喝一口矿泉水都要分成三次吞,哪儿有什么拿得出手的贴身之物?
左思右想,她只得抬手把绑着马尾的发圈拆了下来,郑重其事地放到萧先生面前,说:“这就是我唯一值钱的贴身之物了。”
萧先生扫了一眼那根浅色弹力绳交织而成的雀头结发圈,除了看着挺精致结实之外,简直毫无特点。
陆濛濛趁热介绍道:“这是我姥姥还没生病之前给我做的,她还拿去开过光,对着它念了108遍无量寿经呢,说是要保佑我才思敏捷,长寿无忧的。”
她没说的是,姥姥给她做了一整盒,一整盒都开过光……
萧先生的脸色变了变:“在别的庙里开光,现在又拿来给我?”
陆濛濛气势极弱地耸耸肩:“那也没办法啊,我姥姥不知道这钟山山顶上还有你这座庙嘛……”
这倒是怪不到她头上。萧先生换了个理由:“我用不着发圈。”
陆濛濛抬眸笑起来,说:“你可以戴在手上呀。我跟你说,现在可流行男孩子手上戴女朋友的发圈了,据说是一看就知道你已经谈恋爱了,别人就……”话还没说完,蓦然发现萧先生的耳朵红了一大片,惊觉自己的话有多不矜持,也跟着变得忸怩起来,连话都说不完整了,“总……总之,你就戴着吧,等我有钱了,再买一个值钱的什么东西给你做信物……”
欧副官再次发出助攻,说:“大人,暂且收下吧。信物交换之后贴身保管,才算礼成。”
萧先生叹了口气,勉勉强强地把发圈套进了手腕,不大不小的,挺衬肤色,倒也好看。欧副官眼看礼成,就说要去办手续,乐呵呵地起身走了。萧先生望着欧副官的背影,皱眉道:“我怎么觉得,他是想找点事儿干才这么热衷撮合……不是,促成这个婚约的呢?”
陆濛濛随口安慰他:“没关系啦,反正又不是要一辈子都这样。我本来还想贪心一点,让你一直保护我到爸爸回来的呢……”
萧先生侧脸过来看她,她正捧着茶杯喝水,一副毫无防备和他闲谈的模样。他看过她的命格,年幼丧母,父亲无心经营公司最后破产,在她十一岁那年扔下她和所有的债务,逃了。
“他扔下那么一大笔债逃了十年,你还相信他会回来?”
“嗯。因为爸爸答应我的事情从来不会失约的,他离开之前和我约定好了,让我等他回来。虽然那时我以为他只是出门去买包烟,但是,既然有了约定,我就一定会遵守的。就像我也答应你,一定会帮你解咒一样。
萧先生听得心中微暖,又觉得她实在天真,忍不住笑她:“你怎么傻里傻气的?”
“干吗,你没有这样无条件地信任过一个人吗?”
“有……”他望向空中悬挂的艳阳,和千百年前的一样刺眼,而他早就感觉不到疼痛了。就像出征前赐他羊脂玉雁、期望他如期凯旋的皇祖母那样,他也曾经对一个人的归来翘首以盼,尽管孤身在血中奋战,也坚信那个人一定会如约而至。
“但是,那个人没有回来。”
第三章
“神会一直以他的方式,守护着善良的人们。”
(1)
再次穿过移换阵,不费吹灰之力就从钟山山顶抵达姥姥所在的医院,陆濛濛不由得由衷感慨起萧先生这极其省钱省时的超能力来:要是能把她改变天气的三脚猫功夫换成这个,那她能省下多少交通费啊?
这种肯定会招神明大人嫌弃的想法自然不能让他知道,陆濛濛从到达的偏僻角落探出头去,发现自己正好身处姥姥所在的楼层,这接送服务可谓是相当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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