络腮胡子和牛仔马甲也哈哈大笑了起来。
恨不得躲到桌子底下的老马瑟瑟发抖,他开始后悔答应来酒吧了。
赫连暄也笑了,道:“不对,只要是刀,就都可以杀人——”
话音未落,赫连暄手中的折刀就已经化作一道银光,插进了暴徒的咽喉。
喉间鲜血似箭一般射出的暴徒满脸茫然,他只向前扑了三步,就重重地倒在了地上,似至死都不敢相信如此漂亮的女孩儿,竟也是一位杀人不眨眼的暴徒。
轰笑声。
尖叫声。
喝彩声。
被赫连暄尽态极妍的笑容所惑的暴徒们立时兴奋了起来,他们拼命地起哄,有人大叫着,要求络腮胡子和牛仔马甲把赫连暄剥光,这一主意立时就得到了全体暴徒的称赞。
络腮胡子和牛仔马甲对视一眼,他们同时动了,有死无生的杀招——朝着对方攻去!
他们的目标很明确:杀了对方,抢夺战利品。
依旧没被这群男人放在眼里的赫连暄唇边笑意渐深,她轻轻一探手,抓着老马往前一送。
谁都没有注意到这一幕。
就连老马本人,也丝毫没有反应过来。
红白爆溅。
酒吧里的所有人都能作证,倒霉地闯进了络腮胡子和牛仔马甲的厮杀中的老马,是被牛仔马甲一拳砸碎了脑袋。
启明星号的结构布置图的最终线索死于了一场意外。
一点点毫不起眼的,似水墨般,透着不详的湿痕从老马尸体的皮肤上透出,旋即,又蒸发消失了。
赫连暄舔了舔唇,清绝又标致的杏眼里半含着潋滟的澄澈,唇角无意识地勾出了新月般的弧度,露出一线雪白牙齿。
嘻嘻。
因为时间来不及了啦。
所以她就只能用最简单的办法把老马处理掉了,没办法,最能保守秘密的,只有死人呀。
酒吧里的暴徒们被彻底点燃了,场面也变得越来越混乱疯狂了。
莫名其妙的大乱斗开始了。
打算离开的赫连暄被暴徒们拦了下来。
也许是因为她也沾了酒,赫连暄难耐地忍了忍,就任由兴奋的战栗感支配了自己,她也冲进了大乱斗之中。
又一把折刀。
最致命的杀人技被她展现的淋漓尽致,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率,鲜红色的,一片又一片的鲜红,是浓墨重彩的艳丽,美极了。
冰冷的枪口抵在了赫连暄的额头,但,持枪的暴徒却没有第一时间开枪,所以,他输了。
朝暴徒露出一抹虚幻笑容的赫连暄身影闪动,轻易就夺走了他的枪,史密斯威森M500,又称手炮。
呯!
沉闷的枪声响起。
这是今晚第二个被爆掉脑袋的倒霉蛋。
酒吧里又是一静。
顷刻间,大乱斗也又莫名其妙的结束了。
酒吧全员挂彩。
暴徒们视线盯着赫连暄无视了手炮后座力的细弱白皙的手腕,目露凛然,贪婪也变成了畏惧,他们纷纷后退了几步,无声示意已经证明了自己的赫连暄,可以做任何事。
络腮胡子和牛仔马甲也紧紧地盯着赫连暄,他们一点儿不介意被美丽又强大的女人反向挑选。
“请你们喝酒。”
赫连暄将口袋里的金币全部都扔了出去,也不管暴徒们的欢呼声,她抬手用拇指指腹擦掉了唇边的血迹,一转身,抬眸,赫连暄脸上妖异又扭曲的笑容定格了。
酒吧的门口。
一个她再熟悉不过的男人,正站在酒吧的门口,静静地看着她。
封野。
和她七年后的记忆里的封野相比,他的模样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变化。
他俊美得很异域,眉眼深邃,碧绿色的凤眸凌冽锋锐,鼻梁笔直高挺,短发利落,愈发衬得他脸部的轮廓清晰而深刻,完美如神造。
一身很简单的白衬衫搭长裤,他很高,一米九二,身量挺拔修长,宽肩窄腰,极具视觉冲击感和侵略感的危险气势,帅得能让启明星号上的绝大多数男男女女都想被他上一遍。
视线交错,赫连暄在他的眼里看到了七年后的封野。
内心一群草泥马的赫连暄瞬间面无表情,她直直地走了过去,就像遇见任何一个陌生人一样,淡定无比地越过封野——她的手腕被他抓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
赫连暄:但凡封野没有重生……
第14章
“暄暄,不给我一个拥抱吗?”
封野偏头垂眸注视着赫连暄,他极具压迫和侵略的视线一寸寸地刮过她,又沉而鸷地缠绕成网。
倏地,他勾唇一笑,冷峻恣戾的眉目便沾染了些许温柔暖意。
宛如大提琴般优雅华丽又磁性悦耳的声线滑落至赫连暄的耳边,又直直地往她的耳廓里钻。赫连暄分辨得出,他的嗓音里裹了点儿笑意,微扬的尾音还带着些许愉悦又懒倦的味道。
灼热的温度化作滚烫的战栗,从耳廓,从手腕,直刺心口,遍布全身,赫连暄像被剧痛猛地蛰了一下,挥臂重重地甩开了封野的手,“你谁啊!”
“……”封野一挑眉,眼神戏谑又玩味,“教你杀人技的——老公。”
赫连暄:“……”
……你他妈的到底暗搓搓地看多久了!
刚刚的狡赖一脱口而出,赫连暄就知道药丸,他们彼此之间都太熟悉了,熟悉到只一眼,就能发现对方也一样重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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