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不是情侣,是情人。
之后两人神色无异,排队等候,几分钟后,终于买到了章鱼小丸子,季怜星的手才顺利从江曙兜里抽离出来。
她拿着章鱼小丸子的盒子,叉起一小块,正准备送进嘴里,好像感受到一道目光......
于是小丸子绕了道,送到了江曙嘴边。
江总,你先吃。
江曙张嘴咬了一口,也只是一小口,她吃东西很斯文,一口好像没吃似的,一粒章鱼小丸子还剩一大半。
好吃吗?季怜星问她。
好吃。
季怜星把剩下一大半递到江曙嘴边,想让她把剩下的吃完。
江曙却摇头,好吃,你也吃一口。
啊这,这是强行接吻的口令吗?季怜星露出尬笑,这是想吃也得吃,不想吃也得吃啊。
既然江曙已经强行要求,她也没有拒绝的理由,更何况她们那天晚上已经......接过吻了,所以现在共同吃一个章鱼小丸子好像也没什么。
于是小丸子顺利送进了季怜星的口中,虽然味道上没有什么差别,但心理上有种截然不同的感觉,季怜星嚼了两口,突然觉得这剩下的半个小丸子,好像是更香?
吃完第一个,又叉起第二个章鱼小丸子,季怜星先咬了一口,还剩一半,准备送入口中,结果江曙又开口:我还要吃。
再次强行间接接吻口令?季怜星心头已经挂上一个问号,很难不觉得江曙是故意的。
江曙又添了一句:分享才会快乐。
小丸子被插在竹签上,酱汁闪烁着光泽,几片黏在上面的章鱼碎屑相当诱人。
还没等季怜星回过神来,江曙已经主动靠近,张嘴咬住了那半颗小丸子。
待到季怜星反应过来时,小丸子已经在江曙嘴里了。
!!!什么鬼!!!真的要这样吃吗???
季怜星小心脏又漏了一拍,江总,您真是快准狠。
江曙眼里泛着光,快乐快从眼里溢出来,笑着看向季怜星,说:毕竟好吃。
第十七章
季怜星带着江曙走街串巷,沿着一条老式夜市街走,街道吵吵嚷嚷,充满市井气息,不知不觉盒子里的章鱼小丸子已经吃光。
两人继续向前走,街边蛋烘糕的奶香味,烧烤的孜然味,爆米花的甜味......食物被加工后的气味飘进江曙的鼻腔里,是平日不喜欢甚至有点不太习惯的味道,但此刻却散发着一股奇异的香甜。
江曙突然觉得,在这种地方逛逛又没什么不好,即使途中好像闻到了下水道的味道,可也正是这种真实感,让她处于一种前所未有的放松状态。
两人并肩走着,街边商店透出柔和的光,光线落在季怜星的光洁的脸颊上,晕了一层薄薄的色彩,将她侧脸的轮廓勾勒得清瘦美丽。
贴膜贴膜,十五十五,全场十五......贴膜小哥旁挤满了人,拿着小台灯专心致志把膜贴在手机上,小小一个摊子,生意好像还不错。
季怜星瞥了一眼小摊,说:我高中毕业那个暑假,摆摊贴过膜。
是么?江曙没忍住多看了贴膜小哥几眼,再看看季怜星,好像很难把他们联系起来,说说看?
啊......季怜星回忆起那个遥远的夏季,她在那个小县城的中心广场摆摊,总是很晚才回家,回忆着,嘴里也说了出来:第一天只有两个客人,还都贴歪了,没收钱,倒亏。第二天手法娴熟了点,也细心了点,赚了40块,整个暑假吧,赚了两三千块。
好遥远啊,真的好遥远,她想起十八岁的自己,三点一线的生活,家、医院、广场。
在那个炎热的夏季,她对金钱没有什么概念,2820元,那是她人生中迫不得已的第一桶金,也是那第一桶金,让她明白了金钱也不是万能的。
2820元,对于母亲的医药费来说也只是杯水车薪,即使后来大伯愿意借钱,几十万砸进去,母亲还是没熬过白血病,在那个夜晚扔下了她。
她是记得的,那个晚上,母亲躺在病床上,苍白的唇翕张着,却说不出一句话,只能伸过来一双瘦骨如柴的手,死死拽住她的头发,用脑袋拼命撞着她的额头。
她的脑袋被撞得很晕,晕眩的同时还夹带着眼泪,哗啦啦地流。
人生十八年,从未见过母亲情绪如此激动过,那是一种病死前抑制不住的悲恸,她明白,母亲说不出话,撞她额头想告诉她,她舍不得离开这个世界。
哦,记忆真是太远了,画面在脑袋里一闪而过,有些细节渐渐不清晰了。
所以你那时候很缺钱,是吗?江曙清越柔和的声音送进季怜星的耳朵,夹带了一点闹市的杂音。
嗯,是。季怜星叹了一口气,气息极微。
那现在呢?江曙侧目去看她,心里大概也有了个猜想,季怜星去驻唱也有可能是因为缺钱。
现在比以前好多了。
你还差多少钱?江曙隐约觉得她可能还欠。
四年助学贷款,三万二,朋友那里借了两万,零零总总可能五万五吧,不过这些都不着急着还,我上班加上驻唱,很快就能还清。
我可以帮
江曙话还没说完,季怜星就已经打断她:不不,江总,希望您不要误会,25万之后,您不需要再帮助我了。她看着江曙,语气坚定:我有手有脚,可以赚。
若不是那25万大伯要得急,她其实也不会接受江曙的帮助,从江曙那里拿钱,让她感觉有点像......乞讨,即使是江曙主动愿意。
江曙思考了一下,没再继续坚持,挺好的,你有你的想法。
两人逛到将近十一点,街道行人逐渐变得稀零,李向彦那边终于打来电话,问江曙人在哪。
江曙报了地址,让李向彦把车开过来。
挂了电话,江曙说:我有一个朋友,李向彦,等会儿介绍给你认识一下。
季怜星其实很想说我认识,而且经常听说,之前还以为他是你老公来着,想了想还是闭上了嘴巴。
*
以前江曙不明白,李向彦为什么这么能叭叭,不知道他是不是得了什么病,有时候说起话来嘴巴就停不了。
她现在明白了,社交牛逼症这个词就是为李向彦量身定做的,得了这个病就忍不住要叭叭叭。
她和季怜星站在街头,看到那辆黑色超跑招摇过市,最终停在她们面前。
怎么都没想到李向彦摇下车窗对季怜星说的第一句话是:
姐妹。
信息量太大,季怜星差点没反应过来。
直到李向彦又叫了她一次:
姐妹,你的眼影配色真的绝,太衬你这种立体的五官了!
季怜星这才明白,李向彦是在叫她。诶?姐妹?这个词似乎有点儿......弯?
江曙瞪了李向彦一眼,开始介绍:小刺猬,这是我朋友,李向彦,他有点问题,别管他。
季怜星露出微笑,礼貌道:你好,我叫季怜星。
好的!小刺猬!他直接略过了季怜星的真名,那你叫我小李哥就好。
好的,小李哥。季怜星脱口而出,好像公司的人也是这么叫他的。
这又是姐妹又是哥的,而且李向彦竟然也叫她小刺猬,江曙站在一边脸都绿了。
李向彦。江曙揽着季怜星的肩膀,把她往怀里带,似乎在警示什么,你别乱给她起外号。
季怜星靠在江曙怀里,又不得不和李向彦对视,她看着李向彦,也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哭,她觉得江曙的占有欲好像有点强呢......
之后李向彦被江曙赶下车,催促他去便利店买瓶水。
买什么水啊!
去买一瓶,买了回来有惊喜。江曙笑着说。
季怜星暗自观察,总觉得江曙这笑容怪怪的。
结果没想到李向彦还真的着了道,脸怼到江曙面前,一脸认真地问她:惊喜?当真啊?
嗯,去了回来肯定有。
他竟然真的去买水了,连季怜星都觉得不靠谱的事他竟然相信,看来小李哥还是有点单纯的。
他前脚一走,江曙已经火速打开车门,小刺猬,快上车。
哈?即使是意料之中的结果,但还是震惊了一下。
快,上车!
季怜星心想小李哥是真的惨,被江曙耍得团团转。
季怜星拉开车门,看了眼便利店,李向彦还在货架柜上选饮料,怀里抱了好几瓶水。
真的不等他吗?
不用等,他家就在这附近。江曙朝李向彦的方向看了眼,看到没,他已经在拿酒了,等会儿说不定黏到我家,拉着你和他对瓶吹。
季怜星当然是听江曙的,拉开车门坐到副驾驶。
江曙没有任何犹豫,发动引擎踩下油门。
李向彦结账的时候,听到汽车排气口的声音,扭头一看,那辆黑色超跑已经绝尘而去。
他先是愣了几秒,瞳仁放大,脸上添了几分慌张,从店里追出来,可他那腿子哪儿有轮子跑得快?
妈的!江曙!!!!李向彦气得直跺脚,一只手指向车尾,咆哮道:你真的是个重色轻友的混蛋!!!
结果黑色超跑在街头拐了个弯,消失得无影无踪。
第十八章
在车子拐弯那瞬间,季怜星好像听到了一句响彻云霄的混蛋。
她看向江曙,想试图通过江曙的表情知道她有没有听到。
江曙勾起笑容,点了下头,听到了,李向彦只有骂我的时候才最man。
他会不会生气?
应该会,但明天就忘了。不用担心,他家离这儿很近,让他早点回家睡觉也好。
江曙对李向彦的脾气还是摸得很透的,这人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不记仇。
所以这就是你给他的惊喜?季怜星发现江曙好像真的很爱捉弄人,这一点在她和李向彦身上都有所表现。
算是。江曙转动方向盘,拐了个弯,往家的方向开,思索过后又说:也不算是,准确来说,是因为他以前放过我鸽子,于是我还给他。
噢~季怜星似懂非懂地点了下头。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记仇?江曙转过头暼了她一眼,笑着反问她。
季怜星摇头,我觉得具体问题具体看待,我不知道他之前为什么放你鸽子。
之前李向彦放我鸽子,是因为我哥。江曙在说起她哥的时候,语气平缓,听不出什么情绪,但也只是这么一句,便没有下文了。
她似乎没有展开说说的想法,于是季怜星也识趣不再去追问她。
这个话题终结后,车子里氛围变得安静。
季怜星侧目去看窗外,马路周围的树上挂着彩灯,一片连着一片,拉成一条线,灿若繁星,星光一帧一帧掠过眼前。
市中心那条街还是很热闹,逛完街的人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准备回家。
车子路过一家奶茶店,名字也很有特色,是某部特别出名的电影。她那天听喻梦说过,这家新店的奶茶很好喝,让她有空去试试。
想喝奶茶?江曙问她。
其实车子已经路过那家店,季怜星有些惊讶江曙的细心,她在想,江曙是不是常常都在观察她?不然怎么总是这么了解她在想什么。
今天不喝,下次吧,有点饱了。不过我朋友说那家店的奶茶挺好喝的。
江曙点头,好,那就下次。
车子往前开了些,最终在红绿灯前停下,行人成群过马路,有时会有人瞥几眼江曙的车,季怜星这才意识到,好像人们对豪车都是有几分好奇心的。
所以他们到底是在好奇车,还是在好奇车里的主人呢?还是说,两者都有?
她看着车窗外看车的人,这是一种熟悉的感觉,是发生过的,只不过那时她是看车的人,而现在她是坐在车里的人。
但这种奢华带来的注目并不让季怜星有那种满足感,反而感觉相当虚浮。
小刺猬,问你一个问题。
嗯?季怜星转过头,目光正好和江曙对上。
你喜不喜欢在酒吧驻唱?
听到这个问题,季怜星先是愣了一下。
喜不喜欢?
好奇怪的感觉,也好陌生好久远的感觉,除了母亲,已经很久没有人问过她喜不喜欢。
自季怜星成年之后,生活从来不问她喜不喜欢,每一个人生的重大决定都只有做和不做的区别。
她不喜欢金融,但为了赚钱,所以果断报考了N大的金融系。她不喜欢大城市,但为了得到更高的工资更好的发展,留在了A市。她不喜欢和别人合租,因为洗澡都得排队,但为了省钱还是租了套三。
所以,她也是不喜欢驻唱的,如果可以,她更愿意把歌声唱给自己喜欢的人听,而不是对着一群浮夸且素不相识的年轻人强颜欢笑。
季怜星没说话,盯着后视镜发呆。
她的沉默已经给了江曙答案。
如果不喜欢的话,那就停止。江曙说。
红灯转绿,江曙踩下油门,车子缓缓行驶在街道。
季怜星始终没说话,不是不回答江曙的问题,而是因为不知道怎么说,喉咙像是被塞子堵住了,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小刺猬,我们经历不同,经济情况不同,也许我的建议并不能完全做参考。但是
说到但是的时候,江曙特意侧目看了季怜星一眼。
那是一张清瘦的侧脸,季怜星的手指抵在太阳穴,恰到好处地遮住了她的眼睛。
也正是这个动作,让江曙感受到一种淡淡的忧伤,这种伤感黏在季怜星的脸上、她的头发上、她的手指上,她像是被一层厚厚的茧包裹住,不动也不吭声。
江曙还是决定说下去。
但是,一个人的青年时刻,能有几年?不要把时间用在不喜欢的事情上面。如果有机会去做喜欢的事,那就果断去做,不要拘谨,特别是拘谨在钱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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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来我办公室(GL)——安次甘儿(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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