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回答不是很肯定,看得出来,这个过程,他是通过对每一种药材的辨认来完成对这一味药方的效用判定,谈不上多专业,却也不是纯粹的外行。
若说没基础,比完全不认得的要好一些,倒是可以教一教。
中年男人留着一把胡须,不长,只到颈下,沉吟着,捋了一下胡须,那胡须的末梢似因总是被他捋得,有了一点儿不易察觉的弯弧,自然垂挂的胡须很像是某种药材的样子。
也还罢了,三年学徒,从粗活干起。
一言而定,就这样完成了对少年的面试。
是,师父!
少年欣然而应,脸上的喜色让他那瘦削的脸都有了几分可亲之感。
孩童从中年男人身后探出头来,看向少年,眼神打量,这算是师弟?
晚间,这个问题得到了答案。
什么师弟,你还没正式拜师呐。
中年男人对自己的孩子还是关爱的,独此一子,必承所有,只这孩子话听得好笑,便笑着说了一句。
怎么不是师弟了,他有我拜师时间早吗?虽还没行礼,但我拜师的资格却是从出生那日就定了的,时间难道不比他早?
小小孩童昂首挺胸,说着话把擦脚布递给了男人。
男人,是他的父亲,纪清志。
中年鳏夫一枚,守着一家小小医馆,在一个小城之中糊口,属于过得不算差,但也绝不是极好的类型,这种从他们家能够用得起厨娘和帮佣就知道了,可算是小康之家。
孩童便是纪墨了,新的一世,新的身份,新的任务。
【主线任务:医师。】
【当前进度:纪清志(师父)已完成。】
你
纪清志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无奈摇头而笑,抬手拿起擦脚布,给自己擦了脚,布子已经有些湿,这是纪墨擦完之后才给他的。
寻着干的地方,把脚擦了个通透,布子就差不多全湿了,往一旁的小凳子上一放,擦好脚的纪墨已经套上另外一双鞋,双手端着刚才坐过的小凳子去归置了,连上面的布子都拿起来展开,搭在一条小木杆上放好。
回过头来,还要把自己脱下来的鞋子并纪清志的鞋子放到另一边儿靠墙立着,不为别的,就是想要在明天穿鞋的时候不至于从中倒出老鼠虫子来。
这时节,虫子正闹得欢腾,总还是要防着点儿。
本来,用药粉也成,可,磨制药粉的药材也是自家花钱收来的,再不然就是去深山里采来的,一丝一缕,当思来之不易,这又不是什么必不可少的,天天用,大夫家也不大用得起。
鞋子放好后,纪墨又去洗了个手,这才回到床边儿。
床沿儿有点儿高,他背过身,微微扎起双臂,纪清志抬手卡在他腋窝下,手上用力,直接把他提起放到床上。
脚上才换的鞋子自然坠落在床边儿,与一双大人的鞋子比肩,两双鞋子用的都是一样的布料,黑色面料上没有一丝绣花的痕迹,针脚粗大,也是纯粹的农妇手笔,全谈不上精致来,就是美观度,也差些,可这样整整齐齐放着,又有另一种规整。
小小年龄,怎么尽想着当师兄?
纪清志这般说着,倒是真有些不解。
已经到了床上的纪墨熟练地脱去外衣,往被子里一钻,直接到了靠墙的里边儿,躺好回望着纪清志,说:当然是因为当师兄好啊,当师兄才是名正言顺的衣钵传人。
当儿子好啊,当儿子才是名正言顺的继承人,拜师任务,完成得总是轻易。
谁让在古代来说,儿子就是继承所有的人,更何况还是仅此一个儿子,这种偏爱就更明显了,除非是脑筋有问题,否则,谁都不会把自家的东西传给外人。
纪清志显然脑子很清楚,知道真正的好东西是必然要教给自己儿子的,所以,在纪墨出生的时候,属于他的那份师徒任务就已经完成了。
总的来说,系统给出的拜师任务,看似是一个双向选择,其实真正做出决定的永远只有当师父的那方。
但凡师父心中有一丁点儿的不确定,这任务就完不成,而一旦完成,都意味着无论纪墨怎样,对方都不会不教给他东西,这份责任也随之奠定下来。
你是我儿子,我的传人,怎么都会是你。多个师兄,不过是让你以后多个照应罢了。
独木难成林,纪清志没准备再娶,便把一切都给儿子打算好,不能给儿子生几个亲兄弟帮扶,就只能多收两个徒弟,免得将来儿子势单力孤,如自己这般,想要个帮衬,都没个人手,也不敢信。
三年学徒,看的也是品行。
那我也要是师兄才成,大师兄方才有名义管辖下面的师弟,若不然,他不听我的,我又凭什么说他,他若是仗着师兄身份欺负我,我还能反驳他不成?
纪墨考虑得更长远一些。
实际上,他是懒得再向不相干的外人卖萌装乖了。
小大人,总好过装小孩子的幼稚,稍有不慎,还有翻车风险,倒像是人前人后两张脸似的,也不是什么好形象。
纪清志之前只是看年龄,没想到这些,听到纪墨这样说,他当然不想自己儿子受委屈的。任何事情,名分都很重要,师兄管师弟,那是世人眼中的理所应当,哪怕师兄还不如师弟年龄大,都是正常的,收徒是按入门先后来排序,可不是按年龄的,先入为大,大而尊。
情况反过来,若是师弟不服师兄的管,甚至反过来驳斥师兄,不说他们两个身份不同,师弟是师父亲儿子什么的,外人看着,只觉得是师弟桀骜不驯,着实应该好好教训。
这种第一印象,就是礼数桎梏了。
师父还在,能够以远近亲疏来偏心,无人能够说不是,若是师父不在了,那这个师兄弟的先后顺序就很重要了。
倚着一个长字,皇家都能争论不休,何况是普通人家。
大师兄这个名头,这般说来,就真的很重要了。
心中想了这些,纪清志都没表露出来,只一笑:行了,都依着你,让你当这个大师兄,成了吧,快睡吧,明日拜师。
我就不用拜了,只当我早就拜过了,不然,让他看了,还要轻看我一等。
同门,同窗,同期,一个同看似是拉近了关系,可在关系的制约上,反而不如长更有效,学长说学弟,首先占据了一个制高点,可若是同学来说同学,彼此争论谁上谁下都不好说,旁人也难有个第一印象。
放到这里,若是同时入门,必也要争一争先后,对这个师兄,对方也不会太服气。
可若是早两年便拜师了,他也没得说嘴。
纪墨现在行事,愈发谨慎了,总是把人防着一层,对方若是好,也只是自己在心里枉做小人,可若是不好,这些预防针,就必要把人扎疼的,届时,对自己也是个保护。
行了行了,都依你,可能睡了?
纪清志好脾气地说,抬手从纪墨的额上抚下,虚虚拢住眼,让他闭眼睡觉。
纪墨乖乖闭了眼,嘴上还要多说一句:爹爹可比师父亲,你我的关系就不必多一个拜师礼了,我父我师,我亲我敬
后面两句,纪清志没有听太清,却也笑了,往常怎不见你这多话,今天倒是唠叨。
已经闭上眼,假装睡着的纪墨很是无奈地想,往常难道有什么话题好聊吗?
吃饭有厨娘,衣服鞋袜等杂事有帮佣,再不济,还可到外面买去,跟纪清志这个父亲,最多聊,也最能说的只有医药相关,可这方面,只看那一样样药材认过去,即便是纪墨也需要花费一定的心力,两千多种中药材,全凭记忆,一一记下,不许混淆。
还要附带上单个药材的属性和基本用途,及一些简单的配伍,毫不夸张地说,纪墨这种拿药材名字启蒙的,凭着好记忆,到现在也不过是硬背而已,还不曾背全。
这倒不是他不用功,而是医馆之中也没有,纪家医馆是个小医馆,日常所备的药材就是针对一些常用病症的,属于快销品的那些,来得快,卖得也快,不至于积压在手里。
药材即便是炮制过后,也不能留存太久,长则三五年,短则一两月,药效就会一日不如一日,这还是收藏好的,若是收藏的方法不妥当,药效散去只会更快,再有腐烂变质的,都是钱啊!
种种条件限制下,哪怕纪墨很用功,还是有些药材只听过名字,听过纪清志讲过样子使用方法,却从未曾见过真东西。
第469章
少年名齐鹏,是魏县槐村人士,魏县远在天锡,纪墨以前从未听闻过此处地方,只知道应该是很远很远的一处地点,远到齐鹏过来的一路上,家人都死完了,他自己也从七岁成为了十三岁,足足六年的时间,凭着双脚,走到这里。
这么远,为什么
纪墨震惊。
整整六年,都在逃亡的感觉是怎样的?
齐鹏似乎是想要对纪墨这个师兄笑一笑,但脸部肌肉很是僵硬,本来就瘦得如同骷髅的脸上,那扯动的唇角只显得可怖。
很多次,我都想要停下,可没多久,就不得不继续走。
认真说起来,齐鹏或者可以被命名为史上第一倒霉蛋,起码在纪墨所见过的人之中,如他这样倒霉的,不说绝无仅有,也是极为罕见的了。
早年,齐鹏所在的村子还算是不错,起码他们一家人,爷爷奶奶,父母叔伯,婶娘姑姑,兄弟姐妹的,足足三十来号人,也没人敢招惹了。
古代的村庄能有多少人,有的小村子,能有五十人都算是多的了,齐家在当地繁衍生息多年,能有这般人口,若是发展下去,说不得哪一日也能改换门庭,耕读传家,从此成为当地望族,起码,在那小村子之中,齐家算是人多的家族,有房有地,日子还是比较好过的。
齐鹏又是男丁,生下来就是添丁进口的喜事,未来的日子不说辉煌,也不至于成了眼前这般孤零零的流民一个。
谁能想到,竟突然起了瘟疫呢?
最开始,就是村子里一个二流子发热头昏,他自己平素吃喝都不在意,还爱趁夜干点儿偷鸡摸狗的事情,便只当是着凉受风,浑不在意,还在附近城中喝酒玩耍,没钱了又四处寻摸。
他的家人早就没了,旁的人,也没几个关心他的,所以竟是无人发现此事,等到发现的时候,就是这二流子的尸体了。
当时村人还可怜他年轻就去了,往素的不好也只当做了还好,凑钱给他打了个薄棺,全村人一起出力,把人给埋了。
这件事到此,也就是平平常常而已,哪里想到后来村中接二连三有人死去,大家这才觉得不对,再一探究,这些人竟是都跟那二流子有过接触,一起喝过酒的最先死了,帮着收敛的死了,曾经说过话的也没坚持住,到最后,竟是打过招呼的也死了。
一下子就去了三分之一的人口,村中人心惶惶,那些人死得突然,都没来得及叫大夫,再后来,村长发现这些人之前都有发热迹象,估摸着是什么病,只不许大家外传。
古代对各类传染性疾病的防控都是很粗糙的,其中最简单的一样就是哪里出现,就封锁哪里,等到里面的人都死绝了,放一把火把所有都烧了,也就干净了。
之所以等人死了再放火,不过是怕他们因为火灾剧烈反抗,再有火势起来,外面防守的也不好防,便只能等一等。
这种做法延续了千年都未曾改变的原因也简单,有效啊!
古人看不到什么细菌病毒之类的微生物,也没想过空气传播,唾液传播之类的,但隔绝开放火一烧,也很少有什么致病菌能够在火焰的温度下继续存活,烧干净了,自然也就不会得病了。
看到没人再得病,自然就认为这种疾病已经被消灭了,治愈了。
如此行之有效,成本又低的做法,凭什么不用呢?
至于死在其中的人,不是他们运气不好,就是他们活该,谁让他们得罪了瘟神呢?
用他们的命去向瘟神赎罪,也是应该的。
得病,治病,这两者,在不懂其中道理的人看来,本身就很玄妙,一个人好好的,正常地吃喝,怎么就突然病了呢?是吃的有问题,还是喝的有问题,为什么同样的吃喝,别人不得病呢?
反之,为什么那些药材或火烧化灰服用,或煎煮汤汁口服,怎么就能让人渐渐好了呢?
从一开始,这些手段就显得很是神秘,轻易难以向外人解释什么药草药性之类的东西,具体说到药性上,便是纪墨也要多思量一番,同样是草,为什么长在这里的是阳性,长在那里的就是阴性了呢?
哦,它们品种不同,但,品种不同就属性不同了吗?那些属性相同的也不是同种的草啊!
连初学者都未必能明白的东西,那些不曾学过相关知识的普通人就更是难解其中奥妙了,于是,简单有效的火烧之法,就是极好的了。
而歪打正着的是,这种杀菌方法,它还真的有效。
结果就可想而知了。
村长生怕是瘟疫,不敢让人知道,只怕朝廷得知消息会直接封村,然后让他们在里面等死,他要去城中找大夫来村里看看,还想着怎么欺骗大夫,不要让对方识破这是瘟疫不来,从而让村中人都没了活路。
哪里想到,等他好容易到了附近城池,才发现瘟疫的源头原来是城里,那座城,已经被封了,外头官兵守着,凡是有敢从城里出来的人,都会被射杀,还会被火烧尸体。
这是真正的死无全尸啊!
村长吓病了,回来传递了消息,没多久就也没了。
这个时候,所有心里头有点儿想法的,想到这可能是瘟疫的,也不敢在这里待了,谁知道瘟神在这里扔了多少病毒,他们要赶紧走,赶紧离开这里才行。
所有感觉身体不舒服的人都被扔下了,有的不舍得扔,又不敢害死其他人,包括自己性命,便不管对方是不是染上了瘟疫,哭着把人留下了。
活着的,没什么症状的,以为自己还健康的人纷纷出走,很快,一个村子的人就分崩离析了。
齐家是一大家子一起走的,走的时候,年岁小的孩子已经死了,路上,老人发现自己染病,悄然离开了他们的队伍,不知道去哪里等死了,再然后
瘟疫的范围很大,附近的几座城池都被封了,他们进不去,也不敢进,再要进别的村庄,有的村子还不如他们,已经病入膏肓,有的村子已经防备起来,不让外人进了。
试图强势进村的人被杀死了,齐鹏的一个叔叔,性子火爆些的,就是这样死的。
他们那时候已经没有粮食吃了,他的叔叔也只是想要口吃的给孩子,没想到,还没走进去,就直接被对方杀死在村子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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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型工种(快穿)——莫向晚(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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