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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型工种(快穿)——莫向晚(114)

    哪怕是自己娘,但那些贪小便宜的性子,总还是不好说的。
    他们两个认识很久了,当年六子家里头出事儿,对方也没少来帮忙,六子知道这些也不特意点明,随意扫了一眼,拽起一件衣裳披在身上,别的都没什么了,那一箱子颜料别动,其他的都随意吧。
    学习扎纸,纪墨是要六子准备自己的颜料箱的,开始六子还兴致勃勃,后来出了事儿,也没大兴趣了,那个箱子早就扔在家里了,若要用,就直接用纪墨的颜料箱,这屋子,也就那一箱子颜料显得贵重些。
    那先找个地儿放起来,何二说着要上手,不知道想到什么又摆摆手,说,算了,等我娘过来再弄。
    若怕人乱,送到隔壁就好了,隔壁大娘我们一直照顾着,有几分痴,不生事儿。
    六子说了一句,扭头就往外头走,被何二追着问了一声买棺材钱够不,笑着摆摆手,我去王哥那儿拿,总不至于一个棺材也不给吧。
    何二懊恼地一拍额头,竟是忘了王哥现在才是棺材铺掌柜,可能因为他们正经买卖做得不像是个正经买卖吧,他这里总当对方是专门挖土的。
    何二的娘是个惯会做事儿的,东家西家,有个什么总是爱找她帮忙,是个麻利人,比起她占的那点儿小便宜,其他方面真是给人省事儿不少,所以大家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不去计较那些。
    听了何二说话,她跟着就过来了,看了一圈儿就觉得诡异,这人身上衣裳不说多新,整整齐齐干干净净,连鞋子都是穿好的,就像是早等着入土,给人省事儿一样。
    这箱子不能动是呗?何二的娘问了一声。
    嗯,放隔壁就行了,隔壁大娘是这边儿照顾着,也许是个亲属?何二不常来纪墨这里,不太清楚他们这边儿的关系。
    成,我去放。何二的娘不假他人手,直接上手就拎起了箱子,何二本来还有些顾忌,见亲娘这样拎了,不知道还该不该说,磨磨蹭蹭的,跟着往隔壁走了一圈儿。
    隔壁的门都没锁,随便一推就开了,何二的娘大步走进去,见到那听到动静从屋中走出来的大娘,四目相对,她仔细辨认了一下,突然一拍大腿,手上拎着的箱子都落了地,哎呦,老姐姐,你怎么在这里啊!
    这是
    何二紧着那箱子,见到箱子落地,忙抢上去接,没接住,好在地面都是泥土,也不硬,加之距离地面没那么高,箱子也没被摔开,里头的东西有些碰撞之声,是不是还好,还要再查看一下。
    不等他看,就听到这样的一声,简直是石破天惊一样,拎起箱子就看自家亲娘上前去跟那大娘拉着手臂,目光打量睃巡了好几圈儿,再开口声音都带了哽咽:我还当大白日里见了鬼,没想到,真没想到老姐姐欸,你既然没死,到底是怎么到了这里,又是出了什么事儿
    一连串的问题,不说别的,那出《还阳令》咿咿呀呀的曲子仿佛还在耳边,谁能想到被阎王爷勒令还阳的老太太是真的没死呢?
    邻居多年,何二不记得,何二的娘还是认得隔壁商人家的老太太是怎样的,邻里邻居,早些年老太太身体好的时候,她们见面也常打招呼的,不过是后来那家气派起来了,把规矩拿起来了,这才不好见面了。
    人的骨相是变不了的,便是满脸皱纹,皮肤暗黄,身材干瘪,也还是那个影子,何二的娘又是真的好记性,稍稍辨认就认出来了,这可真是一出说不上该不该欢喜的相见欢。
    你可是不知道,你那媳妇
    何二的娘素来是个爱说话的,也爱说这些家长里短的八卦,跟当事人聊,愈发没什么避讳,有的没的一通说,何二连插嘴的余地都没有,拿棺材回来的六子放下棺材不见人,来隔壁寻来,就见得那一对儿老姐妹坐在堂屋里唠嗑,吧嗒吧嗒的,竟是不容人插嘴。
    见到六子也过来了,何二不好再静候,上前叫了一声娘,隔壁的事情还没弄呐,不如弄完了,你们慢慢聊,中午还能一起吃顿饭。
    行诶!何二的娘眼中全是兴奋的光,那种好似见了明星偶像一样的,真是舍不得放手,但也不好真的耽搁了死人的事儿,带着两个小子到了隔壁屋,指着他们把人放到棺材里,说了几句就又要回去聊天。
    这就行了,其他的呢?何二问了一声。
    有什么其他的,你们带去城外埋了就行,坟场子在哪里还要我告诉你啊,去去去,他又没什么亲人了,摆那些排场做什么,撑不起热闹还不如静悄悄埋了,图个安静。
    何二的娘心思已经全在隔壁大娘身上了,眉宇之间全是不耐烦,话都没说完,已经跨到隔壁院儿了。
    何二满脸无奈,他亲娘,能说什么呢?话糙理不糙的,也确实是这样的道理,看着六子说:这样,也别等了,等中午不好弄,咱们把棺材抬出去埋了吧,我娘说得也不错,穷人家,有棺材就行了,弄好了没必要。
    他们两个也算是入行挖土的了,知道那些人专门选择怎样的墓穴去挖,自然不会想要自己人也那样。
    不如葬在竹林那里,他总去哪里,总比那坟场子好,清净。六子心中一动,这样提议。
    也行。何二也不讲究,应了。
    两个抬着棺材出去,到了竹林的时候都快中午了,匆匆挖了个坑埋了,连坟头都没起来几寸,六子抹了一把额上的汗水,说:回头我弄两个纸人过来烧了,也全了。
    何二点点头,再想起隔壁大娘就问六子怎么回事儿,他早从亲娘的话中听明白了,这就是戏文之中那没死的老太太,那阵儿事情闹那么大,对方都没露面儿,这可真是
    我也不知道具体,就是纪墨说那大娘给过他个窝头,后头他就总照应一下,搬到这里应该也很久了吧,没人知道来历就是了。六子说得不清不楚,实在是平时也没在意,开始还以为是纪墨亲戚呐。
    何二说了对方真正的来历,六子也惊讶得要掉了下巴,这是怎么闹的,怎么就从宅子中跑到外头了,没个人寻,咱这儿也不大啊,竟是没人发现?
    谁知道呐,走,回去听听,我娘肯定能打听出来。何二对自己亲娘信心满满,他娘在这方面的确是厉害,只要不是傻子,总能套出话来。
    走走走,听听去,我也好奇。六子来了兴趣,跟着何二往回走,兄弟两个猜测半天,都觉得八成是这老太太知道儿媳要害自己,逃出来的,至于时间长短对不上什么的,都是无关紧要的细节了。
    第185章
    刚刚降生的婴儿都是会哭的,然而有些却很难哭起来,才要象征性亮亮嗓子的小婴儿似乎还能感觉到身上那些黏腻,嘴巴就被塞入了一根手指,男声粗哑的嗓音压低了说:不许哭。
    声音之中的告诫明显,意思清楚,真正的婴儿却不会知道,甚至因为那温柔的手指,不敢全堵了他的出声渠道,还是可以发出呜咽又或者怎样的声音来。
    然而,下一刻,安静了。
    静得能够听到虫鸣,让说话的男人都感觉到诧异,多看了一眼这个才出生的小婴儿,单手利索地把他包在了怀里,塞在自己的衣服里,连襁褓都不用,也没有襁褓。
    如果婴儿的眼睛能够视物,他就会看到现在是怎样的场景,断壁残垣都不足以形容的惨烈,这是才经受过战火的洗礼才会有的景象,没有热武器的硝烟,却有另外一种比硝烟更呛人的气息。
    断肢碎肉,破损的尸体像是一个个被暴力毁坏的玩偶娃娃,充填的棉絮被撕扯出来,裹着一层衣服的皮被撕开,眼睛被抠掉,四肢被切割,头被砍断,所有的,几乎都不见完好,连那比钢针粗很多的箭还插在那里,那些尸体的身上,如同一种针舞酷刑,好多人都像是变成了刺猬一样。
    给这些作伴的还有那些碎掉的木石,有些形状很明显的长棍或者什么,有些锯齿状的木轮或者什么,还有那种一眼已经无法判断用途,却知道是铁包木制作出来的配件,散落一地,如尸体和鲜血之上的点缀,让这片硝烟更为具体。
    男人潜藏的地方是一处翻起的石板之后,在这里,一个被开膛破腹的尸体躺在那里,女性,刚才,正是从她那已经被挑破的肚皮之中看到了活动的迹象,他才进一步破开那伤口,从中捞出了这个命大的婴儿。
    这种时候,看似已经是尾声,谁知道还有没有去而复返的敌人,甚至那些打扫战场的,未必就真的离开了,他不能够发出声音,要等,等天黑下来,等什么都看不清楚,那个时候,也许才有机会离开。
    值得庆幸,这个婴儿很听话,否则男人的一条手臂已经断了,从上臂处断开,骨茬参差,是他自己忍着疼痛弄断的,若非这份果断,恐怕也不会有现在的活命机会。
    一块已经沾满血污的布缠绕在那断臂之上,那是右臂,而只剩左臂的男人其实没有那么好的单手包扎术,于是,总还是有些狰狞暴露在外,但可能是用了药的关系,血已经止住了,看起来不好看,但还是活下来了。
    活下来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在静默的等待之中,天终于黑了,黑暗笼罩四野,周围的所有景物都看不到了,这个夜晚,没有月亮,零星几颗星星的光无法洒到地面,总的来说,是个逃亡的好时候。
    咬牙站起身来,缺少了一条胳膊,连平衡都无法掌握的样子,跌跌撞撞,深一脚浅一脚在这曾经熟悉的城池之中走动,只剩的一只手臂稍稍回护在胸前,不让怀中的婴儿掉落,他一直没有发出声音,不知道是不是还活着,但
    也许,这偌大的城池,只剩下他们两个了,若是能活,还是活着吧。
    四年后,四岁的纪墨再次面临拜师的问题了。
    【主线任务:机关师。】
    【当前进度:何为文(师父)未完成。】
    机关师,是我想的那个机关师吗?
    是鲁班那种能够制造飞上三天三夜而不坠机的木鸢的机关师,还是墨子那种守城机关术?又或者是盗墓之中据说常常有的暗箭机关什么的,到底是怎样的机关呢?
    哦,对了,似乎还有个木牛流马,不过这个就很玄奇了,总不能是古代版的木质跑车吧,哪怕是木质自行车用人力作为驱动,也略显不太科学,倒像是东方版的特洛伊木马,说起来,特洛伊木马好像是被抬着走的吧,也不是自己走自己爬坡的那种,所以
    拉远的思绪很快回到第二行的文字上,何为文,名字倒是好听,但,无论是鲁班还是墨子,似乎都不应该是姓何的,鲁班没记错其实是公输班,墨子的话,应该是墨翟吧,这种名人的名字,在他的记忆中不应该出错,所以,何是哪一家?
    虽然不是同一个世界,可能机械圣人也会换一个祖宗,建筑行当的祖师爷也可以不姓公输亦不姓鲁,但,果然还是觉得很奇怪啊!
    像是拼接错误的那种违和感。
    先入为主的思想占据了主导,自己把自己掰过来,还真是有些不容易。
    小小孩童,坐在河边儿的石头上,望洋兴叹,阳光斜斜地照射在河面上,一片粼粼波光,时不时,能够从光影的交错之间,看到一两条贴近水面的游鱼的身影。
    臭小子,又想吃鱼了!
    胡子拉碴的大叔这般说着,把扛着的锄头放下,脱下鞋,挽起裤子到了河水之中站立,他只有一只手臂能用,动作就免不了慢些,才看到他动作,纪墨就知道他要做什么,刚才还有些忧愁的小脸上立刻春暖花开一样,双手合在一起,大眼睛亮亮地盯着,像是已经做好了夸赞的表情,准备好鼓掌的动作,等着一条大鱼被捉住的激动人心的场面。
    徒手捉鱼,就问你们牛不牛!
    反正,纪墨觉得在这乏味的乡村生活中最大的乐趣就是眼前的这一幕了,不是他少见多怪,实在是这种双臂完好的普通人都难做到的事情,看着一个独臂人做到,就格外励志。
    尤其对方还是抚养自己长大的叔叔,没有血缘的叔叔,心理上就更多了一层亲近和欢喜。
    生而知之的纪墨当然知道自己不是对方的儿子(应该不是),那些自言自语早早就出卖了某人想要隐藏的秘密,当年他思来想去好容易定下叔叔这个称呼的时候,纪墨也是松了一口气的。
    早就习惯换一个世界换一对儿父母,厚着脸皮假装小孩子叫声爹娘也不觉得有什么,但若是真的不是,那还是不要乱叫的好。
    胡乱认爹娘可不是什么好习惯。
    哇,叔叔好厉害,叔叔好棒棒,叔叔好厉害啊!
    水中的鱼被猛地抓住的时候还有些懵,似乎停滞了一瞬才反应过来,拼命地摇头摆尾,然而这个时候已经没什么用了,抛物线划过,那手腕一转,直接把鱼扔在了岸上,摔在岸边儿的石头上,便是再能扑腾几下,也不过是回光返照了。
    啪啪啪的巴掌声毫不吝啬,一个人也要做出一个啦啦队的效果来,纪墨满面欣喜,肉啊,肉啊,都是肉!
    无论任何时候,口腹之欲总是来得更直白,让他目中的喜悦无法掩饰,亮晶晶地,像是充满了阳光一样。
    臭小子,就知道吃。
    大叔低声骂了一句,见纪墨动作快捷地去捡鱼,也开始上岸,他们一条鱼就够吃了,不用捉那么多。
    莲婶子做鱼最好吃了,一点儿腥味儿都没有的。似乎已经想到了那被调味均匀的鱼肉是怎样的鲜美,纪墨说着咽了咽口水,一想到就馋了。
    他的头发上半部分被捉起来用布带绑了一个小揪揪,些许碎发如刘海儿一样,扬起脸来就看出些更甚同龄的瘦弱来,巴掌大的小脸上表情总是丰富,时不时还小大人儿一样故作烦忧,看得人更加好笑。
    一开始养下这个孩子,可能只是有个伴儿,也没想过养多久,后来养着养着就不忍心送人了,直接留下来了,只能说是缘分吧。
    脚在被晒得发烫的石头上蹭了两下,已经被甩落了大部分的水分,剩下的那点儿很难负隅顽抗,很快被蒸发干净了,踩在鞋子上,踢踏着走,挽起的裤腿没有再放下来,麦色的肌肤露在外面,比小臂上要浅一个色号,是不经常晒太阳的缘故。
    衣服的遮掩之下,其他的地方还能看到一些更浅的色号,这个人以前的生活一定不是这样的,纪墨看见过他用左手拿着木棍在地上写写画画,文字是不认识的,但那属于文字的结构和规律,总还是让人明白这不是胡写乱画,至于掌控不好的歪斜之类的,那就毫无办法了,他以前,肯定是惯用右手的。
    用左手从头开始,一定很艰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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