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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攻想吃回头草[快穿]——仙旅云归(23)

    尽管王后态度无比诚恳,可秦庄已经不信了。
    王储变更的消息已经传到了他耳朵里,王后的权利定然会被削弱,等以后裴吉继任为国王,他们两母子将再无翻身之地。
    如今王后自身难保,又怎么可能管得了他。
    您回去吧。秦庄退到王后再也够不到的地方,对她道:就当您的孩子死在了魔兽森林吧,我不愿意成为您的污点。
    他一把擦去脸上纵横的泪水,朝着屋子里跑去。留下王后一个人,站在门口默默流泪。
    许也知道自己永远不会再被认可,许也知道王后的承诺只是一个心理安慰,后遗症再一次发作时,秦庄没有再独自忍耐,而是用自己留存着的金币,召来了王城里的男娼。
    这种事,有一便有二,很快,那个废王子天天要男人上、没男人就不行的事,便传到了裴吉耳朵里,被他当成了茶余饭后的笑料。
    当他又跟身边的仆人说起这事时,林恩正巧从旁边经过,裴吉便喊住了他,让他一起来听乐子。
    被魔兽玩过的人,都会这么淫||荡吗?裴吉得到了梦寐以求的王储之位,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笑也笑得张狂且放肆:你是不知道,去过他那里的男娼,没一个不是扶着墙出来的。连那种身强力壮的运动员,都险些死在他身上呢。
    林恩听着他的描述,并没有大快人心的感觉,反而有种如坠云雾的不清醒感。
    秦庄被废,欺骗秦庄的罪过也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林恩本该高兴的,却无论如何都开怀不起来。
    裴吉并没有因为他的相帮而对他另眼相待、提升他的职位,依然让他在原位待着,半点奖励都没有。
    裴吉在笑话秦庄的人尽可夫,可林恩满脑子,都是那天在山腹里和秦庄的吻。
    柔软绵长,像果冻和花瓣一样。
    可是似乎再也回不去了。
    那天当值以后,林恩没有离开王宫,只是寻了个理由,偷偷去了秦庄住的地方。
    比起金碧辉煌的王宫,那里简陋得就像个乡下破房子,位于城堡最破落的一处,荒草连天、人迹罕至。
    林恩去的时候,一个连衣服都没穿好的男娼正从里面出来。他看了眼卸去甲胄的林恩一眼,似乎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同类,话也没说就从他身边绕开,顺着长廊远去。
    从空气中残留的气息来判断,不难想象他和秦庄刚才发生了什么。
    林恩心口霎时一紧,一种憋窒的感觉随之而来,堵在他的胸口。
    房子里,不着寸缕的秦庄仰躺在床上,正在剧烈喘着气。
    还不够,他知道,还不够。
    他的欲望被魔兽放得无穷大,一个男娼显然已无法满足他。
    他挣扎起来,从衣服口袋里摸出一枚金币,喊来屋外留守的、被王后遣来照顾他的仆人,把金币递了过去。
    再找一个来。他说。
    林恩站在窗口,借着窗子的破洞,静静看着屋子里发生的一切。
    目光焦点,自然是那放浪形骸、再不复往日半点风光的小王子,秦庄。
    他的金发长长了许多,耷拉在那纤细白皙的裸肩上。他仍沉浸在余韵里,肌肤泛着玫瑰般的薄红,像是极享受这样的乐事。
    以前的他,会顾忌王子的身份,不得不接受父母的安排,与名媛联姻。连对着心上人索吻时,都显得克制且隐忍。
    如今他大变了模样,也不是从前那个他了。
    他的遭遇,林恩比谁都清楚。
    被魔兽俘虏、强x、产卵,每一桩每一件,都不像当初那个柔弱的小王子能承受的。可他就是这样硬生生撑了下来,活着走回了巴顿国的领土。
    秦庄被废前,林恩巴不得他出事,生怕他会把当日的事说出来,导致自己被送上绞刑架。
    现如今,林恩靠着跟裴吉沆瀣一气,成功整垮了秦庄,那高悬的利刃也被抽离,按理说,他应该开心了。
    可他放松不下来。
    每每想到那天他带着红衣主教去对峙时,秦庄那近乎绝望的眼神,他的心便忍不住地抽搐。
    他并不是一定要把秦庄逼到绝路的。
    可从他下定决心,在魔兽森林里欺骗秦庄的时候开始,他就没有了退路。他只能助纣为虐,只能一步步错下去。
    裴吉近来的所作所为,已让林恩明白,自己只是他通往成功之路的垫脚石,只要失去利用价值,就会被毫不犹豫地抛弃。
    如果当初选择效忠的是秦庄,会不会好一点?
    像秦庄说的,等他当上国王,就让自己成为侍卫长。他对自己的喜欢,那么明显,那么直接。哪怕嘴上不说,都会从那双纯粹清澈得半点心思都藏不住的眼睛里渗透出来。
    这个美得像精灵一样的小王子,也会属于自己。
    到了此刻,林恩才终于发觉,被他一直当做心上人看待的裴吉,其实远远没有秦庄来得好。
    裴吉生了一头黑发,容貌上更像雷哲国王。
    而秦庄金发微卷,面容白皙,秀气得像个小美女。
    裴吉满心盘算,心狠手辣。
    秦庄大胆直率,真心实意。
    自己怎会傻乎乎地爱上裴吉,忽视了他呢?
    在林恩进行心理斗争的时候,仆人已带着新召来的男娼,进了秦庄的屋子。
    那方床榻,又开始吱嘎吱嘎地响了起来。
    林恩的思绪被这声音扯回身体里,他看着不远处显露出无尽媚态的秦庄,喉咙忽然有些发干,情不自禁咽了咽唾沫。
    金发的小王子,像一朵熟透的玫瑰一样在别人身上绽放,那是自己曾无比接近,如今却再也不能触及的美。
    嫉妒、愤怒、自责,在林恩心底齐齐涌现。
    他听见脑子里嗡的一声,那是懊悔在敲打着他的灵魂。
    从秦庄住所回来的那天晚上,林恩突然梦到了很久以前的事情。
    那时自己刚从乡下逃难过来,他的家园被魔兽军团摧毁,父母也死在了那场战役中。
    他饿得受不了,颓然地坐在地上,意外遇见了出城巡逻的两位王子。
    喂,你从哪里来呀?灰扑扑的,像个丑小鸭。执着金色角弓的小王子走到他面前来,对他伸出了手:需要我扶你一把吗?
    林恩抬起头,他那时并没有现在这样圆滑,只显得凶恶又充满锋芒。他看了看一身镶金嵌银、尽显华贵的小王子,眼里满是嫉妒的神色。
    你好凶啊,你是野狼吗?小王子许也意识到自己被讨厌了,讪讪地收回了手。
    就在这时,队伍里走出一个哥哥模样的人,没有小王子那样年轻稚嫩,看到两颊凹陷的林恩,主动递给了他一块烧饼。
    而林恩,就是被那块饼收买,成了裴吉的骑士。
    原来最初对他伸出援手的人,是秦庄啊。
    为何他会忘记这些,傻乎乎走错了路呢?
    林恩在梦中责问着自己,从闭合的眼睑中,流出两滴清泪。
    【系统提示:主线人物林恩爱意+15,当前爱意值65。】
    作者有话要说:解释一下为什么林恩前后差距这么大。
    在坑秦庄之前,林恩心里的重要性排序:自己裴吉秦庄。
    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排序:自己秦庄裴吉。
    秦庄落难,自己的安全得到保障以后,排序:秦庄自己裴吉。
    现在秦庄又美又惨,重要性自然就上升了。
    但他依然不会对国王说清真相的,林恩本质上还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人。
    总之,渣攻的后悔,比狗都贱(没有看不起狗的意思)。
    第四十一章 妖魔(11)【倒V章】 一连数日,林恩都对他念念不忘。见不到的时候,就抓心挠肝地痒着,像藏了千万团情丝在心里,揪不出个头绪。
    秦庄:我最喜欢他的一点, 就是他的爱意数据,每次都15、15地加。
    系统:您喜欢他?抱歉,我没有看出来。
    秦庄:玩玩嘛。渣攻都是用来玩的, 忠犬才是用来过日子的。
    系统品出点不对味来, 问:你看上罗德了?
    秦庄没有正面回答系统的问题, 只含糊来了一句:他很特别。
    这算什么答案?系统还没有那么高的情商去思考秦庄话里的玄机,只默默观看剧情发展,不发言了。
    自那天看到秦庄放纵时的惑人模样后, 一连数日,林恩都对他念念不忘。见不到的时候,就抓心挠肝地痒着,像藏了千万团情丝在心里,揪不出个头绪。
    他觉得自己真是贱的, 原来秦庄费尽心思往他眼睛里钻, 他不在意。现下落难了,颓唐了,跌落尘埃了,他又心疼起来。
    人的情绪是金币的两面, 一面是怜惜,一面是欲望。
    被魔兽染指过的小王子, 充斥着常人没有的风情,如一朵摇曳于风中的玫瑰花,诱使人去采摘。哪怕明知会被刺扎得鲜血淋漓,也会不管不顾地走下去。
    而于秦庄而言, 日子单调得有些麻木。
    夜晚, 是他最无法自控的时候,常常需要人来相陪, 从男娼到就近的侍卫,他尝了个遍。
    白天的时候,欲望便会减退,理智重新占据上风。
    他会一如既往地厌倦着这样放||荡的自己,也会沉默着把日子过下去。不然还能怎样呢?也不可能比这更坏了。
    王后常会让人给他送些吃的,吃穿上没少过他什么。
    他却不喜欢那些华丽的服饰,常穿得灰扑扑的,低调又不惹眼。废王子的这个身份认知,他比旁人更加清楚。
    居所里最值钱的东西,或许就是那头白色麋鹿了。
    这小家伙本就是他的坐骑,裴吉数次索要都没得逞,被王后差人送了过来,成了他唯一的朋友,与倾听者。
    秦庄吃饱了的时候,就爱坐在门口,抓一把菜叶子,或几颗马铃薯,喂给它吃。
    你说咱们两个算不算难兄难弟?秦庄一边喂食,一边问:要是当初我们在魔兽森林里直接战死了,会不会比现在还好点?
    麋鹿正吃着,没空搭理他,他就自顾自地把话说下去:父亲虽一直看不上我,可我到底是个战士。战士,就应该杀到刀剑卷刃、箭筒空空,才停下的。
    麋鹿吃完嘴里的东西,就凑过来舔了舔他的手心。湿漉漉的鹿舌刮过柔嫩的皮肤,激起一阵麻痒。
    好吧,这些对你来说可能太难理解了,毕竟你不会说话。秦庄缩回手,如是道。
    可他话音还没落,麋鹿就冲他摇了摇头,又用脑袋磨蹭着他的脸,似在安慰。
    你比林恩有良心。秦庄摸摸它脑袋,难得露出一个笑颜,道:说起来,这些日子里,我还结识了一个朋友。他个子很高,虽然也是绿皮肤,但比那些只知烧杀抢掠的魔兽好很多,还会像个大哥哥一样照顾我,给我做饭吃。
    他将目光投向遥远的西方,充满惆怅地说道:可我们不会再见面了。人类哪能跟魔兽永远在一起呢?多奇怪啊。
    林恩这日又暗暗留在了宫里,他去的第一站,是秦庄的旧居所。
    给王子准备的宫殿,自是金碧辉煌、宽敞无比。可随着秦庄的离开,这里也冷清下来,偶尔能见到一两个当值的女仆,在拿着笤帚清扫。
    林恩大人。见到林恩过来,仆人们主动打了招呼。
    林恩见她们注意力转移到自己身上,一时有些尴尬,摆手道:没事,你们忙。
    小王子的东西都保持了原位,我们每天都有在打理。女仆们知道林恩是新王储裴吉眼前的红人,以为他是代裴吉过来巡查的,一时毕恭毕敬,都不敢得罪他。
    这样吗?听她们说的话,林恩也来了兴趣,抬脚进了秦庄的宫殿。
    以前他没有单独入内的机会,为了避嫌,哪怕是秦庄邀请他,也会三推四请。
    却不想,今天却是一个人来了。
    曾经的秦庄,显然是个很讲究的人,床帐呈锥状散开,底板上铺着柔软的天鹅绒垫子与棉褥。
    难怪秦庄皮肤那样娇嫩,只怕在这底下放一粒豌豆,都能惹得他睡不着觉,第二天生出满背青紫来。
    意识到自己不自觉间将秦庄比作了公主,林恩唇边缓缓浮现出一丝笑容。
    衣柜抽屉这些地方,林恩不敢随意翻找,来回逡巡一圈后,将目光落到了矮桌上的长条形银盒子上。
    这是什么?林恩指了指,问一旁跟随的女仆。
    好像,是什么礼物。小王子常拿出来看,想来是出发前太匆忙,忘记放回去了。女仆显然也没见过这里面的东西,拧着眉头想不出个所以然。
    林恩:我可以打开看看吗?
    女仆迟疑了一会,想说怕小王子怪罪,可转念一想,被废了的小王子,或许还没这位林恩大人话语权大,便点了点头。
    银盒子并没有上锁,只是虚虚扣着,林恩轻轻一掰,就打开了。
    盒盖开启的瞬间,银色的光华如月色般从林恩和女仆眼里流过。
    里面是一柄重剑,镶嵌着红色与青色的宝石,手柄处打磨出特制纹路,用于把持。
    林恩擅使剑,看见这样的宝贝忍不住便上了手,在将剑刃□□的时候,他才发现剑刃是用巴顿国最稀有且最昂贵的钢材制作的,能拥有这样一把剑的人,非富即贵。
    用它跟人战斗,必定事半功倍。
    这么好的剑,他居然没随身带上。林恩感慨。
    但很快,他就意识到了自己思绪里的误区。
    比起剑来,角弓和箭,似乎才是秦庄最趁手的武器。这剑好虽好,可对于秦庄那小身板来说,有些太重了,怕是根本抡不动。
    那他是准备拿来送给谁呢?当礼物?
    林恩试了几次剑,本还在欣赏,但很快就笑不出来了。
    是啊,偌大一个巴顿国,还有谁会让秦庄这样尽心尽力地准备呢?除了自己,恐怕再找不出第二个人了吧。
    手中的剑,也仿佛熔化成了钢铁,结结实实地压在林恩心头,让他每一道呼吸都带上了艰涩的痕迹。
    他近乎仓皇地将剑收回鞘中,带上后拔足跑了出去。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追逐着什么,是被忽视的少年心意,还是没来得及说的那声道歉?总之,当他清醒过来时,人已站在了那破屋子的门口。
    这次他没法再行偷窥之事,一来就跟照顾秦庄的仆人撞了个正着。
    仆人看着气喘吁吁、跟背后有鬼在追似的林恩,条件反射地问了句:你要做什么?
    林恩:小王子在吗,我想见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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