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会,我刚刚好像看到过这个名字。”
江还见他身边书海无涯,正想帮着一块再翻一遍,谁知道秦一乐准确从书墙里抽出了一本,随手一翻就递了过来:“这里,你看。”
原来是一本小说,书上只有短短的一句记载,是配角对主角的一句台词——
“你瞧瞧你这疯魔样子,不知道的以为你信了天知神呢。”
他尴尬地挠了挠头:“好像没什么用,等会我再找找。”
江还却饶有兴趣:“厉害,短时间内看了这么多书,连这么短的一句话都能记下来?”
他憨直一笑,有点谦虚:“我当警察的,光记忆力好,体力不行也没什么用。”
“谁说的,任何工作都需要互补,只要能把自己擅长的方面发挥极致,就一定能派上用场,没必要强求体力,你很聪明,活用你的智力,也会成为很优秀的警察。”
江还说完又转回了正题,“对了,我看这报纸上写的,这个天知神教就是靠曲解基督教义,号称把这辈子所有的一切都奉献给真主耶稣,下辈子就会双倍奉还,荣华富贵享之不尽。
很多教徒被骗到倾家荡产之后,觉得已经完成了这辈子的终极目标,为了提前享受到所谓主的双倍奉还而自杀。
同时,教徒普遍都有极大的攻击倾向,认为所有不信奉天知神的人都被恶魔附体,假如死者是因为卧底身份败露,就很有可能被当成混进教内的恶魔撒旦,将他锤杀后绑在十字架上,符合天知神教的教义。我看,很有可能就是这个天知神教。”
秦一乐热血沸腾,恍惚间看到了自己身为刑警的光明未来,立刻点头:“好,那我们着重查这个天知神。”
——
第一现场和第二现场都过于血腥恐怖,唐建文的一腔热血分作两地,流了个干干净净,肝肠寸断脾胆相照,彰显着这个青年最后的赤忱。
曹铭凌晨四点才收工,回去正好顺路,趁机溜回家,带着隔夜的玫瑰回去给老婆大人道了个歉,虽说再次把人吵醒只能再多挨一顿训,却又分明看见了相濡以沫三十年的发妻眼里折射出了惊喜的光芒,一大把年纪的老男人难得浪漫一次,竟有一种重回当年风华正茂的错觉,再赶回去面对那具支离破碎的尸体时,也格外冷静而仔细。
徐帆灌了杯咖啡,拼了一宿没睡,两个现场来来回回地跑,扫出来一大堆杂乱的指纹,临到天亮才赶回局里做检查,忙得焦头烂额,结果早上七点的上班铃一响,谢霖就急匆匆把他拉到唐家去了。
顾宇哲把方圆几里范围之内的监控都调了出来,顺便找回了那个扔在不远处垃圾桶里的裹尸袋。
他试图还原这帮疯子的逃亡路线,只见他们从旧教堂出发,抬着尸体到阴沟巷,待了近一小时,又回到了旧教堂,然后就呈鸟兽散。
监控四通八达,找杀人犯不难,找失踪者也不难,难的是找普通人。
可这帮背着人命扛着冤魂,染了满手血的疯子,扒下那层皮,就这么轻而易举地混进了普通人中间,像一滴水落进大海,一眼看去,哪个都是,可又哪个都不是。
早上挎着篮子挑肥拣瘦的大妈是,路边悠闲散步闲谈遛鸟的大爷是,步履匆匆的高干白领,憨厚老实的务工人员,甚至连那些天真可爱的孩子们,都有可能是。
他们……或许早就在不知不觉间潜伏到了每个人身边。
而可怕的是,他们与普通人,并没有什么区别。
应呈也没闲着,幸亏这案子发现得早,没闹大,先让网宣发了一个模糊的声明,让人把阴沟巷封了再说。
现场实在是过于血腥,一时半会处理不干净,再让人撞见难免又要流言四起。
考虑到晚上影响不好,天一亮,他才安排组里兄弟挨家挨户走访调查,叶青舟的兄弟得了空,本想去替下在应呈家过了一夜的秦一乐,谁知道他们俩压根就没回去,在图书馆泡了一晚上。
这一晚上还是有相当一部分收获的,奈何还没来得及交代,一上班就被应呈抓着去唐建文单位了。
唐建文这人,大学毕业那年卧底黑砖厂的事让他在新闻界崭露头角风光无两,随后被高薪聘入兰城最大的传媒公司,以最年轻的资历担任《兰城时报》的主笔。
他文笔犀利,胆大心细,眼界又准,在整个兰城都小有名气,徐帆夸他是个「好记者」,确实不算夸大其词。
应呈带着秦一乐赶到公司的时候,主心骨失踪了两个星期的《兰城时报》已经逐渐恢复了正常。
老记者龚非暂时接替了他的职务,正为今天的新闻稿忙得脚不沾地,一听是警察,连忙把他们请到了办公室。
“二位坐,坐。是不是建文有消息了?”
应呈喝了口茶,给身边的秦一乐使了个眼色,让他开口,本来并不紧张的秦一乐这下倒是突然紧张起来,压力小山似的压在他肩上,第一天上班的时候,应呈询问江还,审讯郑远峰带给他的那种威压感实在是太重了,让他下意识吞了口口水,正襟危坐。
“当时,失踪是你们报的?”
龚非点头,十分紧张地攥起了拳头,眼底透出一种希冀和期望:“找到了?”
“节哀。人已经没了。”
“什么?”
“这次过来,主要是想问问,唐建文失踪前,有没有什么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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