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想来想去, 却似乎也想不出来。
文静的不错, 但活泼也很好;丰腴的很好,但纤瘦的也不差;鹅蛋脸柳叶眉好看, 但其他长相的他也不讨厌, 甚至觉得只要性格相合, 长相并没那么重要……
因为长相的缘故, 睢鹭身边总是很容易吸引女孩子们,不论是左右乡邻家的、亲戚家的,还是去县学读书后,吸引的源源不断的各种女孩子, 尤其到睢鹭十四五岁时,不仅长相出名,功课也经常被县学教谕夸奖,消息传出,睢家更是被媒人踏破了门槛,人家是一家有女百家求,睢家是一家有儿百家求。
睢父睢母满心热切地想给儿子定下,以往还是逗弄居多,此时却是真心催促睢鹭,让他想想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姑娘。
可睢鹭左想右想,依旧想不出来。
父母看中的几个姑娘,他都见过,甚至有的还交谈过,觉得都没什么不好的样子,但问题就在这里——都没什么不好,便也都没什么好。
好像谁都可以,又好像谁都不可以。
他想不出来,睢父睢母也不逼他,反正孩子还小,慢慢挑,不着急,总能挑到合心合意的。
只是,他们到底没有等到这一天。
父母出事之后,睢鹭再也没想过这个问题。
成婚,夫妻,儿女私情……这些词仿佛遥远的梦境一样,梦醒之后便迅速地远去,被他彻底淡忘,而当他下定决心,走上那条路,这个问题就更加虚幻缥缈起来,他对自己往后的规划里,甚至完全没有给这些词汇留下位置。
直到那一刻。
隔着桃花的枝叶,在早春寒凉的水底,他看着她,抱着她,看着她的面容和双眼,长久以来的想象和眼前鲜活的人一点点重合,那个被他遗忘很久的问题,仿佛雨后突然跃出水面的鱼儿,猛然从他脑海中翻腾而出。
于是往常那些模糊的想象,忽然有了具体的模样。
每一点都是她的样子。
睢鹭想,他可能仍旧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姑娘。
他只是突然觉得,若是眼前这个人,他似乎可以。
*
这个念头一旦冒出,就再也压制不下去。
睢鹭越想越觉得可以。
首先,乐安公主位高权重,他可以借助她的帮助,更快更轻松地达到他所想要达到的高度。
其次,乐安公主对前段情缘并不留恋,看上去也不像是在感情里拖泥带水的人,无论是和是分,都很爽快。
至于选择乐安公主后带来的其他一系列负面影响……人不能太贪心,什么好处都想占了,那么终归什么好处也占不到。
总之,睢鹭越想越觉得可以。
当然,光是他可以可不行,对乐安公主有兴趣的多了去了,关键是,乐安公主对他有没有兴趣。
而相比其他人,睢鹭别的没有,只有一张脸,似乎可以拿得出手。
而他似乎也只有这一条路可走。
于是他便选择了这一条路,甚至没有报什么可走通的希望.
然而,出乎他意料的,她答应了。
甚至没有用上他准备的那种种说辞,轻而易举地,便答应了。
或许如长顺所说,他真的长了一张谁也无法拒绝的脸,而她只是看上他的脸。
也或许,她只是像逗弄猫狗一样逗弄逗弄他。
又或许她别有目的。
但无论怎样都好。
总之,她答应了。
答应了,和他一起,走上那条注定孤独的路,那么从此以后,他就有了同伴,再不是孤身一人。
*
书房里,少年娓娓阐述着他的希望,他的理想,他的心路历程,以及他最后的抉择。
“公主。”最后的最后,少年轻声唤她,却敛着眉眼,没有看她。
“长顺问我为何要这样做,为何要选择您。”
“我对他说,因为我对您,是真心的。”
“只是,我的真心,与齐大人对您的真心,可能有些不同。因为我的真心,是寻找一个同道之人。所以公主——”
说到这里,他终于抬头,用那双惑人心神的眼睛看着她。
“您是我的同道之人吗?”
少年看着乐安,乐安也看着少年。
她在看他的眼睛。
少年的眼睛黑白分明,清澈见底,没有一丝杂色,更重要的是,他眼里有星辰。
——不是指他眼里有瞳孔反射的光芒,更不是说他的眼睛有多么好看,而是他,还能抬头仰望星辰,还没有被现实揉圆搓扁,还是初生孩童一般的纯净眼神,还能知世故却不屈于世故。
而这是多么难得。
许多人,被这世上种种的重压压着,不得不弯下了腰,再看不到星星,也不屑抬头看,他们只看着地面上的蝇营狗苟,淤泥死鱼,自认看透了世间的真相,自觉活着便必须与那蝇营狗苟,与那淤泥死鱼共存,甚至与淤泥与死鱼比烂。
而他们将此谓之为成熟。
可是,眼睛里有星星的人,哪怕低头看向地面,哪怕置身污秽之中,却也绝不会与淤泥死鱼比烂,而是在淤泥与死鱼之中,长出洁白的花。
乐安笑了笑。
眼前是一个少年,表里如一的少年。
仍会为不公愤愤不平。
仍会思考人生的意义。
仍然满腔热血。
仍会抬头看天。
可是——
“你知道,那天齐庸言走时,我跟他说了什么吗?”乐安突然道,却是与少年方才所说的话毫不相干。
睢鹭一愣,摇了摇头。
他当然不知道。
他只知道两人谈了很久很久,久到天都黑了,久到长顺断言两人旧情复燃,久到他也以为,她是不是后悔了。
乐安又笑笑。
“我告诉他,我为何会与他和离。”
“他以为是因为他不够了解我,不够信任我——这倒也没错,但,这并不是全部。”
乐安走到书案边,窗台前,让上午晴朗温和的日光全部照射在她身上,日光透过薄薄的春衫,将她周身镀上一层闪闪发亮的光芒。
乐安伸出手,将手放在日光中。
于是那手便也沐浴于日光中,日光照射过白皙地近乎透明的肌肤,透过肉,透过骨,映出鲜红的模样,甚至连血管都清晰可见。
当双手全部被日光浸润时,乐安回首,对着少年一笑:
“我和他和离,归根结底,是因为,他变了。”
不止齐庸言记得和乐安初遇时乐安的模样。
乐安又何尝不是总记得,两人初遇时,齐庸言的模样呢?
她清清楚楚的记得,那个在她危难之时收留她,帮助她,从不对她生气,只是温柔笑着对她的青年。
更记得,当她问他为何如此艰难还要坚持读书时,他说——
“战乱总有结束的一天吧?等到结束时,我现在用的这些功夫,不就派上用场了?况且,读了几十年书,就为有一日能为这江山,这百姓,献上些许绵薄之力,如今放弃,岂不可惜?”
她记得他当时的笑容。
她记得他当时的期盼。
她更记得,他当时一片赤诚、纯澈如赤子的抱负。
她也记得,就是在那一刻,她忽然对这个男人,有了一点点心动。
而在之后的无数个日日夜夜里,她也遇到过许多像齐庸言这样的人。
他们期望天下太平。
他们有心为江山为百姓献上自己的一份力。
可是乱世之中人不如狗,可是有识之士仍在为生计奔波挣扎,纵使有心也无力。
她听着,看着,忽然某一天,好像明白了,明白了幼时不耐烦跟女先生学弹琴画画,钻到胞兄书房,想找胞兄一起去玩耍,却被迫藏在桌底下,和胞兄一起,听着太子侍讲滔滔不绝地讲了一下午的,所谓为君者的责任。
她那时仍旧不明白怎样当一个皇帝,但是,作为一个皇室成员,作为一个前半生享尽了皇室荣耀好处的公主,她想,起码她可以做点什么。
起码,可以让那些抬头看星星的人,可以看见星空,而不是乌云遮蔽了整片夜空。
于是,当七王之乱结束,当相依为命的侄儿登上至高之位,世家拉扯之下谁也不愿对方的人最亲近皇帝,于是她这个在众人眼中无一用处,只会带孩子的公主,反而站在了皇宫中最高的位置时。
她没有退却,反而走上前去,抓住了自己唯一的机会。
所以当她在自己主持的第一场春闱考场上看到那个熟悉的人,看到他眼里仍旧闪着清澈的光芒,她真的很高兴。
她也以为,找到了自己的同道之人。
于是很快,他们成亲,相爱,哪怕聚少离多,哪怕婆母对她多有不满,她也不觉得难过。
可是,当他不顾她的心情,任由婆母越来越肆无忌惮;当他越来越圆滑,越来越会明哲保身,越来越多次向不义低头;当他为了逼迫她放下皇权,哪怕明知不对,也要与她作对……
第一条她还可以忍,但后面两条,她却无论如何都不能忍。
因为那已经完全不是她记忆中,那个含笑说着,要为江山为社稷献一点绵薄之力的青年。
以致有时候她总在想,那个她记忆里的青年,是真的存在,还是只是她的幻想?
然而无论过去如何,眼前的人,终究是变了。
于是她说他变了。
可他却反过来,说她太天真,太不够成熟。
她风华正茂 第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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