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别闹了,再闹一会儿今晚就当真别想睡了。韩墨初靠在顾修怀中,罕见的喘着粗气:我答应你,今日早睡一个时辰还不成么?
师父啊。顾修抱着他的身体,火热的气息在他的耳畔喷薄欲出:其实风寒想要根治,只消出身热汗即可,不如朕与你一起发身热汗,等你好些了再看这些公文吧。
韩墨初此时发着低热,方才情急之下与人纠缠,后脑愈发沉重,酸胀的四肢也仿佛不是自己的了。顾修的力气极大,一双臂膀坚硬如铁,可他此时却连发狠咬他一口的力气都没有。
云驰不可,风寒是时疾,你靠得太近会过了病气的。
一只受伤的狐狸落在猎人的陷阱里,他所能做的只有服软,兴许还能有一线生机。
无妨,子冉与朕日夜相对这么久,朕不是也没有半点染病的迹象么?顾修探索般的启开了韩墨初由于鼻塞而微微开合的口唇,低烧中的人连舌尖都是烫的。他故意放慢了速度,没有侵略,也没有与人施压,慢慢的将对方代入亲密的情绪之中。
在这数年的相处之下,顾修的吻技已经比他的枪法更加炉火纯青。
一记春池碧水般的深吻,他竟然真的将韩墨初这个身在病中意兴阑珊的人挑起了与之相合的情绪。
韩墨初索性闭着眼睛,也不管自己什么时候被扯掉了衣袍,什么时候被抱上了床榻。
他散着头发,放弃了所有抵抗,尽情享受起来,彻彻底底的把自己交给了对方。
他清明的神志逐渐被抽离大脑,低烧致使他整具身体上的皮肤都泛滥着异常美丽的粉红。迷蒙的意识里他似乎回到了小时候,小时候他在百茗山上睡的吊床,也是这样一荡一荡的感觉。
他甚至忘了他已经长大,且已经登上了人臣之巅。
背上已经汗透了,浑身上下都不爽利。
连同热汗一起发散出来,还有他满身的力气。他想翻身,可身上却被一座大山死死按住。
他推不动,就只能绷直身体,紧紧的抓着那座大山的两根胳膊。
子冉。高峰过后顾修沉了沉心头的火热,吻着怀中人的耳垂问道:还要不要去看折子啊?
不要。韩墨初幅度极小的摇了摇头,下意识的将自己床里缩了缩,一呼一吸之间便睡熟了。
顾修披衣下地,向外要了盆清水,从头到脚与韩墨初擦拭干净,又换了更加轻软的丝绸锦衣。
韩墨初好洁,带着一身热汗一定睡不好。
为了不让韩墨初二次着寒,顾修用被子将他裹成了一条卷曲的小虾米,双臂揽人入怀,慢慢的拍打着人的脊背:睡吧,小狐狸乖乖睡。
韩墨初这样的睡颜难得一见,双目紧闭的他不负以往的杀伐运筹,倒有些像做了美梦的小毓诚。
释然,安逸。
向来梳得一丝不苟的长发散落开来,零碎的发丝贴在他清俊白皙的脸颊,薄唇半开半合像在索吻,纤长的睫羽如扇,低垂在眼睑上。
韩墨初的五官极美,浑然天成的一张笑脸。
温和清润,恍如芝兰玉树。
很难想象,这样干干净净的一个人,竟能提刀上马,与敌军血战几天几夜而不知疲倦。
通过这张睡颜,顾修似乎见到了少年时的韩墨初。
年少成名的逸安公子,该是多少闺阁女儿心之所向的人啊。
顾修不由自主的在韩墨初的眉眼间吻了又吻,余光扫到了桌案上一大半不曾批阅的奏折。
突然间便理解了那些要美人,不要江山的万古昏君。
正所谓:夫有尤物,足以移人
***
转日清晨,韩墨初难得醒得极早。
重涩的鼻塞已经好了大半,喉间的肿痛也几乎消失。
他轻揉双眼,看见了伏在龙案上浅眠的顾修。
暗暗想到:原来这等事,当真有去病之效。
*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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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变故
晨朝未至, 天边霁白。
批了一夜奏折的顾修正伏在宽大的书案之上浅眠。
昨夜哄睡了韩墨初后,他包揽了目下所有的政务,那些堆积如山的奏折只用了一夜便处置得八九不离十。
连带着一些无关紧要的请安, 贺表, 他都写了朱批。
听着龙榻上韩墨初熟睡中平缓均匀的呼吸声, 他愈发不敢让自己停下来。
直到破晓时分,他才终于支撑不住伏在案上闭目养神。
伏案的姿势久了腰背极累, 一夜未眠又实难张开眼皮。顾修一直处在半梦半醒之间游离, 直到他的耳边传来了一阵断断续续的奏疏落地的笃笃声。
迷蒙中,他瞧见一个青衫白衣,长发披散的男子正在他的身边为他整理桌案。幽微的纸墨香气正是他潜意识中最为熟悉,也最为痴迷的那一种。
子冉醒了?顾修轻轻按压着初醒时酸涩的眼睑,低声问道:昨夜睡得好么?
醒了。韩墨初端端正正的挺着脊背屈膝坐在顾修面前,满面春风的朝人笑着:陛下昨夜好大的威风,臣自然睡得极好。
风寒侵体,都是要发上一身透汗, 再安睡一觉。回想起昨夜的放纵,顾修不由得将与人对视的目光挪向了一旁:朕昨夜只是想你能遵医嘱。
陛下昨夜分明是趁人之危,今日还要强词夺理。韩墨初变戏法似的从长案下面抽出了那柄二尺长,一寸宽的红木戒尺。
这柄神奇的戒尺总会出现在顾修意想不到的地方,且质量绝佳,十几年的光景连点儿开裂和磨损都没有,反倒在这悠悠漫长的岁月中被滋养得愈发光润柔亮。
朕何曾趁人之危, 分明是你恼羞成怒。顾修脱口而出的念了一句,卷起袖袍朝人伸出了左手掌心向上, 等待着那份锐利的刺痛席卷而来。
陛下这是狡辩。韩墨初手中的戒尺猛然挥下, 弹跳在皮肉上发出一声清脆的裂响, 顾修厚重的掌心上迅速隆起了一道通红的印子。
单单看这力道,便可知韩墨初的风寒确实好了。
朕何曾狡辩?顾修被这一下打得揇焚双目一眦,咬牙忍痛道:正所谓君为臣纲,夫为妻纲。韩太傅通今博古,你可见过哪个为君为夫的行房次日要挨打的?
好一句君为臣纲,夫为妻纲。陛下既然知晓伦理纲常,那昨夜便是明知故犯。韩墨初手腕一抖,又是一记下了十分力气的戒尺,直接将两道伤痕叠在了一处:陛下昨夜失德狂纵乃是事实。臣为帝师,君王有错,错究必罚,罚之必严,以免君王因错误国。
韩墨初的戒尺落得无比精准,每一下都是实打实的夯在人手心里,没有一丝偏移。
人的手掌大小实在有限,伤痕重叠之处,血肉隔着皮肤翻腾叫嚣,当真比见了血的刀剑伤还要磨人。
顾修认命般的闭上双眼,掌心处犹如一团烈火灼烧。
昨夜欢愉似蜜,今朝苦果自吞。
他也没什么好抱怨的。
韩墨初最后一下永远落得是最重的,戒尺停下时顾修那只弯弓御马的左手已然肿得油光锃亮:陛下,可知错了?
嗯,知错了。顾修英朗的双眸一低一垂,转过身去缓缓屈伸自己的手掌以缓解掌心这股绵绵不绝的肿痛。
得到了肯定的答案后,韩墨初也不再深究,继续坐在顾修身旁为他整理着昨夜下了朱批的奏折。
顾修真的知错了么?并没有。
韩墨初对这一点心知肚明。
方才那一顿寸寸入肉的戒尺于他们之间而言,也不过是种亲昵的调侃。
顾修是只皮糙肉厚的小狼崽子,面对想要得到的一切时,很难做到三思而后行。
一顿戒尺,根本什么也改变不了。
就比如现在,韩墨初在整理奏折,长发依旧散在肩上,他倒是还能有心思把玩那根昨夜与他一齐惹了祸的白玉簪子。
子冉今日难得早起。顾修掐准了韩墨初整理完毕的时机凑到人身边,若无其事的与人亲昵:不如朕与你绾发吧?
陛下会绾发么?韩墨初偏过头去,抬手揉了揉顾修额顶的碎发:从小到大,陛下几时自己做过这种事?
正因为往日都是子冉与朕绾发,所以朕今日才想试试。顾修摊开手掌露出了那根昨夜从韩墨初头顶夺下来的玉簪。红肿的手心衬托着温润的白玉,让人看起来多少有那么几分楚楚可怜的意味:师父让朕试试吧。
也罢。韩墨初终究还是比顾修年长,这种看似无可奈何的谦让,实则满是宠溺。
世人都见顾修对他宽放纵容,殊不知他对顾修又何尝不是如此。
不管顾修在他这里犯了多大的忌讳,他都禁不住顾修伸手拉拉他的衣袖,唤他一声师父。
得到首肯的顾修拽着韩墨初宽大的袖袍,一路拉着人坐到了拔床之内的镜台跟前,又自镜台之下的小抽屉里翻出了一柄紫檀雕花的梳子,就照着以往韩墨初为他梳头的样子先将韩墨初的长发一通到底,凭着记忆里的步骤,一点一点的将韩墨初的长发束成发辫,再盘成发髻。
绾发梳头这种事,对于技法不甚娴熟的君王而言,无疑是个无比漫长的过程。一根辫子拆了又结,结了又拆,始终不能满意。
纵容此事的韩墨初亦是悔之晚矣,只能暗暗挺了挺坐得酸痛的腰身,开口问道:陛下如何想起要与臣绾发了?
六哥说过,夫妻结发之意便是夫君要在婚后为妻子绾发梳妆。他每日都与六嫂梳妆,什么时兴的发样他都会梳,比他府上的妆娘手艺还好。朕是皇帝,绝不能因此落于人后。顾修聚精会神的替韩墨初整理好了最后一丝碎发,再用两股细小的银簪固定,一个端端正正的包心发髻终于梳成:呼,好在子冉和朕都不是女子。
女子怎么了?顾修放下梳子的一瞬间,韩墨初也跟着松了口气。
朕听闻,女子不光要绾发,还要敷粉,画眉,上妆靥,眉心有时还要描襄花箔,四时八节还要搭配格式各样的钗环服饰,朕光是想想便觉得繁琐。
合着陛下喜欢臣,就是因为臣不用画眉?臣若当真是女子,陛下便不喜欢了?
那那倒不是无论过了多久,韩墨初的每句话顾修都会当真:朕只是觉得自己的手艺不好,万一把子冉画丑了怎么办?
顾修梳头的手艺远没有他理政治国的能力强,这颗圆溜溜的发髻梳得美感全无,恨不能像是头上顶了一方玺印,更贴切的说,像个刚出炉的包子。好在韩墨初天生一副好皮囊,再丑的发髻于他而言也不过点缀,换上朝服戴上官帽,怎么看都是一样的。
一样的清俊绝伦,一样的举世无双。
嗯,陛下的手艺还不错呢。韩墨初看着镜中的自己,碰了碰头顶上那颗滚圆的发包,不禁笑道:将来倘有一日臣双手皆伤,也不至于散着头发过日子了。
子冉当真?狼崽子冰冷严肃的脸上闪过了一丝喜悦。
自然当真。韩墨初展抚着袖袍,端详着镜中的自己:臣几时与陛下说过假话呢?
那朕日后每日都与子冉绾发可好?小狼崽试图趁热打铁。
陛下这一个发髻就梳了小半个时辰。韩墨初毫不客气的摇头摆手:臣可不能每日都起这么早,陛下若是日日如此,臣与陛下就只能空着肚子上晨朝了。
***
永定七年,除夕宫宴。
君王顾修当着满朝文武宗亲的面下旨宣布,于次年三月初三万寿之日,正式册封养在身边多年的皇长子毓诚为太子,并在当日于南郊圜丘祭坛祭天祭祖,敬告宗庙,行册封典礼。
这场典仪,是永定一朝继晴昭公主大婚后最为盛大的典仪。
礼部携同宫中内府司上下一同卯足了力气,拼了命的想借着册封储君的东风,好生给自己在前朝铺铺仕途。
祭天大典在日出时分举行。
典仪前夜,宫中上下,灯火通明。
尚宫吴氏率领一众宫女先换了吉服,又前往兴圣宫与小皇子毓诚更衣。
为怕皇子年幼,撑不住典仪的时长,吴氏特在这日午后哄着毓诚睡了两三个时辰。这会儿小人儿刚醒,正是精气神十足的时候。拉着宁王世子毓恒满屋子疯跑,七八个宫女也捉他不住。
直到尚宫吴氏赶到,又搬出了太傅韩墨初,才终于制服了两个混世小魔王。
两个小家伙儿老老实实的站在原地,由着宫人们端着一件又一件,繁琐无比的礼服与兄弟二人穿戴。闲不住的宁王世子偏过头看向一旁的弟弟毓诚。
今日的小毓诚穿的是一身青黑色的大裘衫,肩头落着五爪金龙,内衬红袍衮服,足蹬朝靴,头上方方正正的顶冠上还有珠玉垂累。从未见过同辈兄弟这副打扮的小毓诚不由得好奇道:诚弟弟,为何你的袍子与我的不一样,冠子也与我的不一样啊?
这个诚儿也不明白。小毓诚顺着垂在眼前的珠子抬头看了一眼顶戴的冠冕,低头又看了眼自己衣饰上的花纹,鼓着包子似的小脸低声道:只是听亚父说,诚儿要做太子了。
诚弟弟你如果做了太子还能出宫去找我玩吗?我让母妃买了好多自行船,专门想留给你玩的。
小团子低头揪着自己身上的衣饰,又挠挠头道:我回头去问问我父皇,他不同意,诚儿就再去求求我亚父。
唔!好!小毓恒点了点头:最大的那艘我只给你,连毓庆都不给!
丑时初刻,穿戴整齐的小毓诚一手提着衣摆,一手扶着冠冕,蹦蹦哒哒的冲到了宣政殿内。
宣政殿内,韩墨初方才换好了一身隆重的紫衣华服,金彩流光的顶冠与王爵同尊。
可放眼整个大周朝堂,并没有一人胆敢说他僭越。
这个时辰,君王顾修已经同宇诚,康盛,宁逸三位品阶最尊的亲王一同前往奉先殿焚香叩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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