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榷抬眸锁着她,隐有笑意。他凝视时眼底有花前陷落的冷色深情,但因为淡去了些薄凉,因此显得用情至深。轻易会让人错觉埋没理智,为他将爱意暗自混淆。
林侨言认真看进他眼里,愈发觉得自己第一次见到他时的直觉是准确的。
看他此刻似是而非,纵知道他有意,也是忍不住要动心的。
——“谁说我要看项链。”
他赢了。
林侨言淡然地避开对视,若无其事地将他的手从自己腰后移开,平复的心跳不受控制地有一点加速。她正直道,“沈总自重。”
她说完低头找了找近在眼前的手机,整理了一会儿铺的好好的地毯,突然变得很忙。林侨言起身将毯子随意地扔在他身上,挡住那张勾引人的脸。
“我去帮你拿洗漱用品。”
沈榷将毯子扯下来,笑着低头整理。
她可以堂而皇之的撩拨他,可以不输气势地和他对视,还真以为她什么也不为所动。原来害羞的时候虽然面色不改,耳朵会红。惯会装腔作势的女孩子。
洗漱完毕之后,林侨言站在厨房呆了会儿,在想做什么早餐。她仔细翻了遍冰箱,搜刮出两个鸡蛋,一盒鲜牛奶,还有火腿肠和玉米。
还有吐司,差不多了。
她把火腿肠切成一片一片,放在鸡蛋旁边一起煎。不过刀功拙劣,火腿切的薄厚不一,有些得多在锅里放一会儿。
等她热完了吐司,煎好了鸡蛋和火腿肠,玉米也煮熟了。林侨言盛好放在盘子里,又切了一盘恰好家里有的水果,再倒了两杯牛奶。
沈榷好整以暇地看着桌子上的早餐,卖相倒是不错。
她拿过来找到的居然没过期的番茄酱,坐到他对面,“我不常做饭,家里食物有限,沈总将就。”
“有早餐已经出乎我的意料了,多谢言总。”
林侨言拿了两片吐司做了个简易的三明治递给他,装模作样漫不经心地含怨带嗔,“嗯,三哥跟我说话还是这么客气,真让人伤心。”
她如此贴心,他却之不恭。
沈榷接受她的批评,接过三明治的时候顺便亲吻了她的手。
林侨言咬了口面包问他,“好吃吗?”
“不难吃。”
沈榷周全地回答。
他的破答案让人摸不着头脑。
林侨言不乐意地看着他,也不说话,就这么一边吃一边看着。
沈榷没抬头,但接受到了她带着温度的目光。于是淡淡笑着改口,“很好吃。”
林侨言满意地收回视线,“只是可惜没有西红柿了,要不然还可以更好吃一点。”
–
早餐吃的差不多之后,林侨言思绪就开始飘散。她拿小叉子戳了一块切好的草莓吃,恍惚想起昨天沈榷好像说,他分手了。
宋小姐不要他了。
她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记错,于是直接开口问,“沈总,我记得昨晚你说你分手了呀?”
沈榷抽了张湿纸巾擦了擦手,“叫三哥。”
林侨言并不执着称呼,顺着他喊了一声, “三哥。”
不知道是不是第一次见面那天因她初见效应,沈榷觉得这么叫他的时候,语气娇气些。
他散漫地叠着长腿勾唇笑笑,“嗯。”
林侨言托着下巴望他,略带失落地轻轻叹了叹,“可惜了。”
可惜了宋知意那么一个大美人。
在她眼里,这感觉就像眼看着艺术家养着的金丝雀飞走了。她想,希望宋小姐以后的男朋友不要比沈榷差才好。
她又想到酒会那晚,见到的谢小姐。
林侨言按耐不住好奇地追问,“不过其实我在酒会那晚就想问你,到底谢小姐是你女朋友,还是宋知意?”
她眼里显而易见的兴趣藏也不藏,沈榷抬眉不语,不明意味地幽幽望着她。
她并不是这么爱打听的性子,但林侨言对他有着特别的好奇心。她见他不说话,拿小叉子戳了块猕猴桃伸手举着递过去,“求你了,跟我说说。”
她指甲粉粉的,十指纤纤。沈榷敛眸牵过她手腕,林侨言顺从地起身被他带过去。
他将人搂到腿上坐着,带着她的手把水果递到她自己嘴边。林侨言咬过吃下去,沈榷环着她的腰问,“言总是对我好奇,还是对事情本身好奇。”
“当然是对你。”她毫不犹豫地回答,想也不用想,自认真诚。
沈榷不意外地带了些笑意,看着她近在眼前的侧颈,抬手将锁骨处的头发尽数撩至肩后,他答非所问,“你这么聪明,可以猜猜。”
猜是没问题,不过现在这个姿势,她可能没有平常那么聪明。
林侨言搭着他的肩,咬着小叉子胡乱猜测道,“谢小姐是时霆集团的千金,所以我猜是不是沈谢两家有不成约的联姻?”
大概尚未订婚。
直觉。
“那为什么不是沈宋两家有联姻?”
他靠的太近,说话时气息温热地在她颈间,林侨言悄然往后躲了躲。微微偏头看到他,思索着斟酌措词。
沈榷看着她素色红润的唇,听到她轻声细语,意味深长,“——因为一支是逢场采撷的玫瑰花,一只是娇养的金丝雀。”
沈榷第一次听到如此契合的形容。
他眼尾轻携情意,收紧手臂抬眸望进她眼底,嗓音低沉着似笑非笑地问,“那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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