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东西若是拿出去,恐怕能令那些贵妇小姐趋之若鹜。
原本这个东西他应该是直接去找端木赐,毕竟要进行推销的是他。只不过这东西可能之后也要成为他们的经济主体,所以这件事还是先来和自家主公报备一下。
“原来是这个啊。”贾诩这么一说,小姑娘终于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抬手去碰了碰桌上的小罐子,打开其中一个的盖子,嗅到一阵淡淡的清香。
随后嬴月抬眸,在看了几眼后,忽然间发现,“文和好像……白净了些?”
听此,青衫的文士颔首,先是应了句,“是。”
而后又补充道:“这面膜膏刚出来的时候,我和子仲以身做了一段时间测试。”
原本这个事儿其实也不用他们两个亲身自己上,还有下人,但是下人们皮肤大多要糙,他们想要看的是本来就白白净净的人使用的效果——谁让目标推销对象是养尊处优的贵妇小姐呢?哦,还有傅粉的显贵。
所以在观望了一圈之后,贾诩和糜竺发现,兜兜转转,原来最适合做小白鼠的是他们自己。
其实在这个过程中,隐隐约约知道他们在搞什么的沈书檀曾经表示过她和几个小姐妹可以配合做实验。
不过贾诩最后还是婉拒了,
——他虽然是缺德惯了,但也没有缺德到拿着还不知道什么样的试验品就让人家姑娘往脸上抹,万一出点什么问题呢?
听到贾诩这么说,小姑娘重新看着桌上的瓶罐,微微愣怔,半晌后轻轻喃道:“如此之物,若是出现在市面之上,定然备受追捧吧……”
青衫的文士则是微笑道:“子仲与我说,此次先少带出去一点,显示一下效果,之后就暂且吊着那些贵族的胃口,其他待到明年再另说。”
嬴月点点头,轻声道:“如此也好。”
-
时至十月中旬的时候,端木赐带着绣娘们加班加点赶制的棉被棉衣与主要经营的毛衣,以及少量的面膜膏离开北地郡。
和他一起出行的配置依然还是三百兵士。以及赵括。
对于这件事其实霍小少年略有表达自己的不满——他也想出去玩啊!只不过因为这次赶时间、赵括比较轻车熟路,所以他的反馈与反抗到底全部都被压下去了,毕竟天气一天一比一天冷,说不定哪天就突然下雪了,他们还想努力赶在下雪之前回来呢。
事情到最后,一个人气鼓鼓的霍小少年是被许诺第二年的时候一定带他出去给哄好的。
而就在端木赐出发不久之后,北地郡发生了一件大事——他们被出兵了。
——是羌族。
看起来,好像是因为其他三支的胡人的事件,所以想要秉承着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的理念。
第65章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暴脾气上来的霍去病顿时就是跑来官府这边,气势汹汹的表示只要嬴月一句话他一直都带着尚武堂弓箭好手到城墙先扫射一波。
然后一副要挽袖子去干架的霍小少年就被拦住了。
文人组这边普遍是认为一切都要和那羌人首领先谈谈后再说。
因为如此这么大张旗鼓的,倒不像是真的想要同他们动手,反而像是一种展现力量——以避免其他几支胡人的事情照本宣科的再发生到他们身上的示威。
毕竟胡人打他们和他们打胡人可不是一样的性质。
胡人游牧,逐水草而居,居无定所,所住是可移动带走的毡包,所以在防御上自然是弱势,但是反观他们则是完全不同。北地郡有城墙,有防御,城中兵力足够,如今又是接近冬日的时间段,在这种关头上想强行攻城,首先被耗死的就是胡人自己。
别的暂且不提,单他们的粮草从哪来、能经得起挥霍多久就是个问题。
而他们北地郡今年的收成不错,现在才是刚刚秋收不久,正是粮食仓满的时候。
即便胡人对此可能并不了解,但是他们总该知道在粮食补给这一方面是没法与他们相比的。
“所以,”郭嘉摇着羽扇,笑眯眯总结道:“主公不妨先去城墙之上看看这胡人是何意?”
听到这一句,美貌的少女微微颔首,应了声,“好”
而听至此的霍去病则是问了一句,“那这里就没有我的事儿了?”
“非也。”回答他这个问题的是准备回,但是还没来得及回及陇西郡就突然发生了这么一件事不能回的贾诩娴熟的接过他的话,道:“将军还是去调遣一部分擅长弓箭的将士,带好武器一同到城墙之上,暂且按兵不动,但随时预备着搭弓挽箭。”
虽然打仗是不一定要打的,但是不管再怎么说,他们的架势一定要做足。
——示威这件事情可不是只有胡人会做。
何况,不先行展现一番武力,如何能够得来与对方好好谈话的机会呢?
胡人狼之野心,你若是不显得强硬一些,压制住他,对方便随时都会因为你暴露了弱点,张开血盆大口,将你吞噬掉。
随后贾诩又道:“其实若是说起来的话,此事也未尝不是一个机会……”
雍州境外,羌族这一支目前为止存在的唯一一个没有吃人的这种恶劣习俗传统的胡人。
而他也在很久之前就想过要打这些胡人的主意——他们可是能养出上好的战马呢。与羌族进行往来贸易,可以得到一个固定的战马提供源。
虽然此前端木赐去外面的时候是暗搓搓搞事,扩大其他地方零星的胡人多多养羊,从而开始着手断送未来对手的战马供应的某条路,但是在外面搞事这情况不能和家人一概而论啊。
——往后的敌人最好是一匹战马都买不到……虽然这是不可能的,但是自己家里当然要多多益善了。
此前在制作面膜膏的那段时间,贾诩其实也曾经和糜·大商人·竺讨论过关于同胡人交易的问题,只不过没想过这事儿这么快就有机会给直接提上日程了。
……还正巧的是赶在这个时节,他们手里有着毛衣这个最适宜当下的硬通货。
虽然说以他们当下的情况来看,此前从已经解决掉的三支胡人那里抢回来的战马就已足够,但是人总得放眼长远一点目光啊。
听贾诩这么说,嬴月道:“既然如此的话,文和与奉孝现在同我一起去城墙上吧。”
随后美貌的少女侧了侧眸子,看向荀彧和戏志才,“至于安抚百姓之事,就交托文若和志才了。”
一听到这句,斜靠在好友身上的戏志才顿时接了一句:“主公放心~”
而身上多了那么大一个挂件,但是丝毫不影响他风度的隽雅青年则是轻道:“这本就是彧的分内之事。”
至于霍去病?刚才他就跑出去回军营点人去了。
-
随后,在去往城墙的路上,郭嘉忽然之间想起来什么,说了一句,“有一个问题,胡人他们能有唇亡齿寒的意识吗?”
他们开始的推测是因为其他三支的事情,所以给羌族带来了一点危机感,但是……问题是他们真的有这东西吗?
而在听到郭嘉这一灵魂发问之后,美貌的少女和青衫的文士不禁陷入了片刻的沉默,思索了起来。
不过很快的,郭嘉的这个问题就得到了解答。
这个事儿还真的算不上是羌族有唇亡齿寒的危机意识,只不过是有人从中挑拨,或者更加准确的说是有人煽风点火——
站在城墙之上,望着下面黑压压一片的人影,忽然之间,霍去病好像是看到了什么,说了一句,“哎,那个不是之前打鲜卑的时候跑走的什么二王子吗?”
原本对于这种路人脸的家伙,向来喜欢好看的人的霍小少年应该是没什么印象的,但谁让他打鲜卑的时候刚好就是让这家伙跑了,而且这件事之后又迎来了他的变声期,所以自然印象深刻。
而在听到霍去病这句话之后,嬴月自然也是试着往下看,然而小姑娘的眼睛视力水平并不允许,她根本就看不出什么来。
不过霍去病这句话音一落下,贾诩和郭嘉倒是对于今天这件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心中大致的都有了一个轮廓了。
——逃跑的那鲜卑二王子带着一众手下投诚到了羌族,试图谋求报仇机会,而在羯族事毕后,去说了些添油加醋掀动羌人首领情绪让他愤怒的话,所以最后也就演变成了这样的结果。
只不过这羌族的首领虽然好煽动,但到底也没有对那鲜卑人的话完全听之信之,要不然的话今日便不会是这样兵临城下却没有更进一步的动作。
完全可以和谈。
贾诩和郭嘉对视一眼,从彼此的目光中确定了这一想法。
随后两个文人对着小姑娘耳语了几句,紧接着嬴月让周围一圈的兵士出来一个嗓门大的。
让他朝着下面的羌族首领喊话,询问他此行何意。
而后便见下方的那居中间跨坐在马上的满脸络腮胡子,披头散发,头发蓬松的羌族首领大声质问道:“我才是要问你们什么意思!连杀其他三族!要时候那突厥是和你们有着连年仇怨,可鲜卑与羯族呢?下一个是不是就要对我们动手了?!”
等的就是他这句话。
青衫的文士眸光微动,而后开口道:“我等之所以要对那几支胡人动手,不是因为他们是胡人。而是他们吃人的这一根本就已经不配被称之为人的行径,这对于我们来说是绝不能容忍的事情。”
“可单于与他们不同,我们自然是不会对羌族刀戈相向,甚至是希望可以和单于和平共处,进行友好的贸易往来。”
负责喊话的兵士将贾诩的话一句一句的大声喊下去。
随后见那羌族首领有所态度动容,贾诩想了一下,又补充了一句,捧高他的地位,“何况羌族强于那几个食人部落许多,单于何必自降身价要去和那些个小卒子相提并论呢?这不是有失单于的英明吗?”
贾诩想哄人的时候,说话也是一套一套的。只不过一般伴随着这种情况,往往都是他要坑人了。
果然,下一刻便见青衫的文士脸上出现了熟悉的笑眯眯的表情,“我北地郡有一物,名曰毛衣。或许单于会感兴趣与我们进行一场商业交易。”
他完全不怕被知道的直接就在大庭广众之下将此事说起,丝毫不担心此举会引起百姓们的逆反心理——谁让那些吃人的胡人仇恨拉的太稳呢?
何况羌族这一支是可以发展的战马长期院线,也不可能死死瞒住,倒不如索性一开始就大大方方的展开。
随后,在兵士的喊话下去之后。贾诩从旁边接过出来时被嬴月嘱咐的官府门口守卫取来的一件毛衣,包裹了一块儿不大不小的石头后便直直的将其从城墙抛下。
——这羌族首领不可能不对毛衣动心。
没有人可以在冬日中拒绝毛衣。
果然——
就在负责喊话的兵士将毛衣该怎么用的说完了之后,片刻之后,城墙上方便听到瓮声瓮气的声音问道:“你们要什么?战马吗?”
听到这一句,在看了眼身边弯着眸子的美貌少女后,青衫的文士则是微笑道:“不,现在我们要羊毛。”
就算不提现在战马足够这件事,大冬天的收购战马……他们北地郡可亏不起那个钱,而且现下的确是羊毛才是刚需。
随后他又道:“不过这桩交易可以成立的前提条件是,单于交出有着吃人过往的那些鲜卑人。”
“毕竟,在这世上,食人者,本就人人得而诛之,您说对吗?”
-
最后的结果是毫无悬念的,此前从霍去病手中逃掉的那部分鲜卑胡人被送入北地郡之手,毛衣这种东西在眼前摆着,而对方只需要才来没几天的一群人,羌族的首领自然是没什么舍不得的,给人给的很干脆利落。
而毛衣和羊毛的兑换比例,则是被定在了十只羊的羊毛可以换一件毛衣。
相对于一只羊可以制作十来件的毛衣的实际情况,这个黑的不能再黑的价格,某知名不具的贾姓文士甚至还觉得自己真的是太有良心了。
——从洗羊毛到纺织成衣中间那么多的步骤,他收点人工费怎么了?雇佣绣娘不要钱的啊?和那些高价买毛衣的贵族相比,他们还赚了呢。
再者说他说的这个数目一点都不过分,他第一次搞羊毛做实验的时候,的确是消耗了很多才在最后弄出了那么一点成品。
此外,再加上手残,纺织不好浪费毛线,这个价格真的是再合理不过了。
……当然,要是像他第一次那样,那点珍惜毛线,织完了又拆的要另算。
而且,不稍加设置一点门槛,弄的胡人里面也是全员有毛衣可穿这可不是什么好事。他们终究是需要提防的外族。
我靠抽卡历史大佬称霸天下(基建) 第8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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