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苏蔓回家,看到家里来了客人,是婶婶祝爱珍,也就是原小说女主苏湘婷她妈。
小说里祝爱珍对女儿要求严格,从苏湘婷上学开始就很重视她的成绩,不允许她低于班级前三,苏湘婷也听话,一路的尖子生,高考后被本市一所名牌大学录取。
大学期间苏湘婷积极参加社团,她长相秀丽,性格开朗,又是本市人,交了不少朋友,自然不乏追求者,但苏湘婷一个都没谈,因为她妈早就说过,女人结婚比投胎还重要,第一次恋爱更加宝贵,要找就得找各方面条件都好的。
大三下学期学校组织实习,苏湘婷认识了小说男主秦烽,他比苏湘婷大五岁,家世很好,浑身上下透着股混不吝的气质,起初苏湘婷对他印象很差,但几次接触下来发现秦烽不仅工作能力强,还是个嫉恶如仇的正义之士,这样的反差让苏湘婷逐渐产生好感,并最终跟秦烽相爱结婚,婚后的日子非常幸福。
作为小说女主,苏湘婷的生活是美好的,但作为堂姐,原主却没沾到什么光,甚至祝爱珍在背后说了不少原主的坏话,例如不好好学习,仗着好看就想攀高枝等,虽然是实话,但至亲如此还是让人心寒的,更不提原主所嫁非人离婚后从国外回来,没钱,没工作,也没地方住,苏湘婷提出将一套闲置的旧宅借给堂姐住,被祝爱珍劝阻了,担心原主霸占房子,到时候想撵都撵不走。
原主只是小说里无关紧要的炮灰,没有读者会关心她的死活,只会说原主咎由自取,长的漂亮又怎么样,不努力的人就不配获得幸福,现在苏蔓穿来了,对她而言这个世界就不再只是一本小说,苏湘婷也不是女主,每个人都是自己世界的绝对主角。
苏蔓判断祝爱珍来肯定不止单纯的找任丽琴闲聊,果然祝爱珍见到她后一脸亲热的拉着她的手,将她里里外外夸了一遍。
“我就说蔓蔓这辈子肯定有出息,原来应在找对象上呢,我今天才看了报纸,心想这个被求婚的姑娘怎么那么像我们家蔓蔓啊,赶紧打电话来问,还真是。”
苏蔓记得苏湘婷比苏蔓小两岁,今年十八,还是个大一新生。
她穿过来快四个月了,一直没见到苏湘婷母女,要不是求婚的事上了报纸,恐怕得过年才能见着。
苏蔓不喜欢应付这类目的性强、口是心非的人,只笑着不说话,任丽琴当女儿不好意思,笑呵呵的顺着妯娌的话聊。
“别说你,我都懵。那天回来跟我说小韩跟她求婚,她答应了,我当时就觉得太快,主要是蔓蔓才二十,不着急嫁人。”
这些话在苏蔓回来前都已经说过,祝爱珍应了两句又把话题转到侄女身上,指着苏蔓手上的钻戒问,“就是这个戒指?钻石挺大,不止一克拉吧,快给婶婶看看,婶婶这辈子还没戴过钻戒呢。”
苏蔓笑着伸了下手,自然不会傻乎乎的送给祝爱珍看,只晃了两下,让她过个眼。
边上的任丽琴压抑不住愉悦的情绪道,“三克拉的,老贵了,要我说一克拉意思意思就好,把钱留着装修也好啊。”
祝爱珍抓到了任丽琴话里的重点信息,“装修?”
“是啊,刚买的房,就是人民广场旁边的御龙天峰,小韩这孩子太实诚,两人还没结婚呢房子就写了蔓蔓的名字,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得亏是我们家蔓蔓,不图钱不图房,要是碰见心思不纯的姑娘,肯定是要吃亏的。”
祝爱珍笑了几声,跟着夸了几句苏蔓命好的话,又坐了十来分钟就回家了。
苏蔓知道她脸上虽然在笑,但心里不见得有多痛快,毕竟二十多年间在孩子的问题上都是她独占鳌头,如今竟然让任丽琴领先一头,对要强的她而言是不能忍的。
等祝爱珍离开,苏蔓才从包里拿出了那个祖母绿的戒指,并好心的提醒她戒指的价格,任丽琴拿着戒指惊的差点连话都不会说了。
“这么值钱呢,就这么给你了!”
“嗯,我也听惊讶的。”
她的“惊讶”有两层意思,但任丽琴只理解一层,因为之前陈淑玉去舞蹈团找她的事她并没有回来跟家里说。
任丽琴仔细看过后将戒指还给苏蔓,嘱咐她放好,千万不能丢。
“以前觉得自己一辈子就是个纺织工没出息,没能力给你们提供多好的生活,现在你哥开公司了,虽然只是个清洁公司也比给别人打工强,你呢找了个好对象,公公婆婆也顶好,我这心里终于舒了口气,原来是先苦后甜呢。”
苏蔓理解她的想法,抱了抱她安慰道,“妈,会好的,我们的生活会越来越好。”
毕竟她的任务就是幸福的生活。
祝爱珍到家后就给女儿打电话让她晚上回来住。
电话那头苏湘婷明显的犹豫,担忧的问,“妈,是有什么事吗?我晚上有课呢,九点钟才结束。”
九点公交地铁没停,但她一个小姑娘,那么晚回家还是挺害怕的。
祝爱珍听到女儿说有课也没再坚持,主要是心里的那团火已经散了一半,知道即便女儿回来也没什么用,总不能让女儿不上学现在就嫁人吧。
她又想,既然侄女找了个好人家,那往后还能让侄女给湘婷介绍好对象,这么一想祝爱珍就没那么不痛快了。
第四十六章
双方家长见面后将婚期定在来年三月, 苏蔓本想争取做六月新娘,遭到了包括韩铮在内的所有人反对,最终只能少数服从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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