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事如此,感情上也是如此,他不会受她摆布的,他要这段感情的进展完全在他掌握之中,而不是她。
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一件事,他对她的感情也不过如此,他说喜欢她的脸,倒也没有骗她,是真的只喜欢她的脸。
她的脸合他的心意,所以他不介意给她一点特权,但当她试图掌控他们之间的关系时,他会立刻退避三舍对她保持距离,一言蔽之——好好当你的花瓶,别搞事。
想到这,元嘉再次叹了一口气。
她可真得保住自己的这张脸,要不然冲她这说好听是咸鱼,说不好听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烂脾气,秦夜天一早把她丢去喂狗了。
次日清晨,队伍再度出发。
秋日的天空是清透的蓝,飞鸟掠过蓝天留下一道浅浅白痕,清浅的风送来丰收的果香,若不是此行前途未知,元嘉倒真有些喜欢这一路的风景。
越往西北方向走,风景越与中原的大不相同,让人不禁感叹大自然的神奇,只是今天的风景里,少了一个熟悉的影子——秦夜天。
往日元嘉只要挑帘往外看,便能看到秦夜天的身影,今日也不知怎么了,她从队伍头看到队伍尾,再从队伍尾看到队伍头,愣是没瞧见秦夜天。
很显然,秦夜天不想见她,在躲着她。
元嘉:“......”
所以这就是触犯到他领地的下场?
一旦事态脱离他的掌控,他便会让自己放空,重新审视这段感情。
垃圾狗男人人设永远不崩。
“晚上我想吃烤肉,你让侯爷提前准备下。”
想了想,元嘉决定主动出击——他重新审视这段感情没问题,她举双手双脚赞成,但是别最后得出结论她就一红颜祸水,让她早死早投胎。
她想再挣扎一下,毕竟马上就能达成自己米虫生活的目标。
女官应声而去,找了秦四。
秦四听完女官的话,踌躇着去找在河边牵马饮水的秦夜天。
“侯爷,公主想吃烤肉。”
秦四言简意赅。
秦夜天抚摸着马鬃,声音不辨喜怒,“吃烤肉?啧,她倒想得开。”
见秦夜天这态度,秦四不免有些着急,虽然他不知道昨夜侯爷与元嘉公主发生了什么,但他知道侯爷好不容易才与元嘉公主走到这一步,眼看要修成正果了,却在这个时候闹矛盾,这不是前功尽弃吗这不是?
想了想,秦四道:“侯爷,公主乃弱质女流,锦衣玉食娇养到大,侯爷乃男子汉大丈夫,应多让着点公主。”
秦夜天:“......”
谢谢,他也是被当女孩儿养大的。
秦夜天抬手,示意秦四不必再说。
心腹卫士哒哒纵马而来,手里捧着一个锦盒奉给秦夜天。
秦夜天挥手遣退卫士,打开锦盒,把里面的东西递给秦四,“找个身材纤细的人,让他带上我瞧瞧。”
秦四接过来一瞧,是一张人/皮/面/具,更准确地说,是一张元嘉公主的人/皮/面/具。
秦四:“?”
秦四:“......”
仿佛看到了狼灭。
但秦四是一个忠心耿耿的属下,一个秦夜天让他拔刀他绝不拔剑的属下,哪怕再一言难尽,他还是尽忠职守找了个身材纤细的人带上了人/皮/面/具,换上了女装,梳了元嘉公主平时的鬓儿,远远一瞧,几乎能以假乱真。
但秦四不要几乎——他家侯爷做出这个东西,其目的再明显不过,想看自己对元嘉公主到底是怎样的感情,是皮相,还是连带她薄凉的性子一并喜欢了,在这种紧要事情上,必须以假乱真。
秦四看了一会儿“元嘉公主”,从卫士手里拿了俩大馒头,塞到那人胸前,这人的身材与元嘉别无二致,这才带着人去找秦夜天。
此时的秦夜天打开水壶正在喝水,听到声音回头,一回头,便看到“元嘉”立在身后,聘聘婷婷,面带浅笑,与他再熟悉不过的脸别无二致,甚至身材都极其相似,但是他知道,不是元嘉。
元嘉的模样无疑是极其艳丽的,典型的世家大族娇养出来的贵女,十指纤纤,肤白如玉,如养在房间里的花,经不得半点风雨,然而她的性子却与她的模样完全相反,坚韧,薄凉,无论怎样恶劣的环境,她都能生活得极好。
家族荣辱,朝代兴亡,都与她无关。
薄凉如她,或许会被一人所吸引,但永远不会爱上一个人,她没有心,她只爱自己。
离经叛道的薄凉。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元嘉与他是同类人。
不同的是他身为男子可以将荆棘尽踩脚下,而她生为女子注定一生不得自由,被推出来挡死,被远嫁和亲,可饶是如此,她的心依旧是自由的——她选择薄凉,对一切无动于衷。
秦夜天手指无意识捏了下水壶,正午的阳光让他有一瞬的恍惚。
“......的确有几分相似。”
秦夜天把水壶放回马鞍上,绕着“元嘉”走了一圈后,一手支在额头上捂了眼,静了好一会儿,片刻后,他长叹一声,“本侯的确肤浅。”
“不过若论合本侯心意,当属元嘉公主本尊。”
大抵是色令智昏,他竟看一看她的薄凉究竟到何种程度,是否已凉入骨髓深入灵魂。
“罢了。”
秦夜天认命似的自嘲一笑,懒懒再开口,“待到蒙城,便将本侯准备的大礼送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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