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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3

    金玉满堂 作者:艾玛

    备携小环风尘仆仆的往外省跑,小环看起来厉害做事也利索,带她完全不需要过脑子。只是两人都为年轻女性,以免在外吃亏,还需要带上一位孔武有力的男性,一是装点门面二是震慑他人。阿冬人很温柔,又做得一手好菜,被曼珍拽到金公馆做厨娘。这位小厨娘喜欢粘着小环,小环又喜欢粘着小姐,于是这三个人亲亲密密的粘成了一团泥巴。阿冬听到金小姐的疑虑,她一反常态的勇敢举荐:“小姐,你要不带我哥吧!”

    曼珍正在整理文件合同,这些都是要带过去的,她哦了一声,吃惊道:“你哥?你哪门子的哥?”

    阿冬的娘是个大嗓门的妇女,她没有爹,倒是有位好表哥。这位表哥待她一向耐心,脑子又聪明,所以阿冬既崇拜又依恋他。阿冬把她表哥夸的天上有地下无,曼珍哼哼笑着拖住下巴:“行吧,你把人带来看一下。”

    温碧军说来就来,只因他命途比较坎坷,诸事不顺,这两年一直没找到好出路。阿冬叫他来,他穿着件还算新的长袍马褂就来了。曼珍也看了他,很斯文的相貌,只是那一双眼睛带着锐利的精光。曼珍把阿冬招到跟前,对她耳语道:“你表哥看着也不魁梧嘛!”阿冬刹时间涨红了脸,飞快地给表哥辩护:“他很能干的,小姐你相信我哦!”

    小环弄了一盘香瓜过俩,果肉雪白,盘子上滴着香甜的果汁。

    曼珍请温碧军坐,又请他吃瓜,请他吃完瓜,又邀他一同吃晚饭。他们其实没聊什么,温碧军知道她是位涉世较浅的女郎,所以嘴巴放词很谨慎,能不说就不说。曼珍看他的举止,怎么看都不像个正经的好人,倒不是行为有什么逾越和不规矩,而是脸色和眼神里透出的东西,有点深也有股子狠劲。

    曼珍心下叹了一身,这气味她挺熟悉。

    晚饭一结束,曼珍当即敲板,就要温碧军。

    温碧军很吃惊,阿冬领他往金公馆的大门走,张叔已经把车开出来:“温先生,小姐让我送您回去。”

    第二日清早忽然下起了小雨,晨光霭霭中,她撑一把黑色的大雨伞,在法租界外面的林子里站了片刻,淅沥的雨水打在碧绿的榕树叶子上,透过树林的空隙,目光往上几寸,能看见远处红砖的院墙,越过院墙,还能看见吴公馆西式风格的屋顶。

    小环在车里催了两声,曼珍弯腰进了车厢,绕着路途去接温碧军,温碧军两手空空什么都没拿。曼珍又格外看了他一眼,张叔把车停到火车站后面,四个人一行队伍进了车站,八点钟光景,火车呼啦啦的响起尖锐的鸣笛,轰隆隆的朝大武汉开去。

    这一趟他们去了上十天,进展可谓是突飞猛进。原本金景盛的信誉就很良好,人人知他是个本分良心的商人,若不是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着想,谁也不会去为难这么一个大好人。再加上金曼珍拿出的条件实在是不错,优惠条件和让利在合同上写得清楚明白,一位姑娘家家的不远千里来这儿谈,可见其诚心。曼珍同其中两位老板交往了两三日,便谈拢了。

    只剩那最后一位郝老板,郝老板姓郝,四十多岁的大肚子,为人却是果精计较,热爱得寸进尺。看曼珍的眼神还不清不楚的,像一条爬虫,令人毛骨悚然。曼珍一回到宾馆,怒得摔碎一只茶碗。她怒小环更怒,小环虽然脾气暴躁,其实很能忍耐,唯一不能忍耐的就是男人对小姐不敬,她差点儿要帮着曼珍一起砸东西。温碧军站在墙边,请示道:“我能否抽根烟?”

    曼珍缓了一口气,道不介意。温碧军若有所思的抽完一根双喜牌香烟:“金小姐如果放心我的话,这个人交给我。”

    曼珍浑身的骨头放软下来,胸口处缓缓的吐出一口气:“我信你。你去办。”

    温碧军问金小姐要了一只数额不小的支票,曼珍二话不说的写给他。温碧军匆匆离去,消失了三四天。这四天里,他带着郝老板出入鸦片馆、按摩房和酒店,温碧军很有一套法子对付郝老板这类型的男人,到第五天早上,他带着一身的晨露和烟酒味,把一纸洁净的合同放在曼珍面前。

    四月下旬的这一天,曼珍悄然无声的离开复又悄然无声的回来,四个人满载而归的回到了苏州城。

    张叔把车开出来,首先把温碧军送回旧胡同小院。曼珍撑在窗边,摇下车窗喊住温碧军,温碧军此时已经两眼青黑,两颊长出了黑胡渣。曼珍自言自语般嗯了一声,秀眉锁着道:“温先生,如果您近来没有好去处,欢迎来我这里。”

    温碧军顿了一顿,破天荒的笑了一下:“好。”

    在外的时候还不觉得累,眼见金公馆越来越近,曼珍的骨头架子好像突然散了,她一路打着呵欠进了大厅,嘴巴张得大大的,几乎露出了喉头,酸涩的眼眶里也溢出泪水。今儿还是个阴天,大厅里仅开一盏壁灯,曼珍目不斜视的朝楼梯上走去,旋梯下的茶几旁忽而传来一声清脆的响,是瓷杯搁在茶几上的声音。曼珍连贯的哈欠顿时梗住,她转过头往下看去,正见一道黑色的身影静静坐在昏暗的光线中。

    别多想,温碧军非男配。

    第74章硝烟

    曼珍吓一跳,两腿黏在木梯上像是撞了鬼。这只鬼倒是没有张牙舞爪的扑过来,只是浑身上下冷飕飕的。她软着腿,既想上楼先洗个热水澡,又料想是不是该先下楼。

    吴敬颐端坐着,他一向是这么坐着,左手搭在交叠的膝盖上,右掌覆上去,摩挲食指指节上一枚素戒指。这是一枚新戒指,但又不是婚戒。他戴不了婚戒,所以就将就戴在食指上。

    时间和空间好似跟他没什么关系,吴敬颐理所当然的坐在金公馆的独人沙发上,又像是坐在一处静止不动的时空里。曼珍到底还是先下楼来,往敬颐身边一坐,骨头似乎发出了嘎吱的脆响,她闻到青年身上的烟味,曼珍又朝茶几上看,水晶烟灰缸里堆着好几根烟头。

    曼珍慢慢地靠向敬颐的肩头,上面是坚硬的触感,外面裹着柔软的衣料。

    “你什么时候来的?”

    吴敬颐反常的心平气和:“没多久。”

    两个人贴得很近,心脏和感情却好像隔了很远。敬颐等得太久,怒火已经向深渊滑去,他对金曼珍,到底是失望。失望到了底,好像就没有生气的必要。

    他质疑自己到底爱她什么,爱什么呢?要是换一个人,还能在他头上翻来覆去的动土吗?

    敬颐抄手从西装内层里掏出一只小锦盒,深紫色的天鹅绒,圆融典雅的线条。修长白净的手指把锦盒打开,露出里面简单的素戒指。敬颐牵起曼珍冰凉的手指,将戒指套进去。

    “来而不往非礼,这是我的回礼。”

    情人间的情绪最为敏感,曼珍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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