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神微微向下,慵懒中蕴含一丝犀利。
好像她问了一个她不该问的问题。
巩烟眉头拢紧,嗓音淡漠,“花曼依,不要问这种愚蠢的问题。”
花曼依被这句话扎到,像泄了气的皮球,再也没有勇气问下一句,她知道这句话问出来无异于在打探这女人的隐私,可是她还是忍不住抱有一丝幻想,幻想自己是不是特殊的。
但这结果看来,是她花曼依太把自己当回事。
“……知道了。”她有些闷声闷气回应,撇过头,“那我以后是不是也不用向你汇报我花曼依去了哪里。”
“你在不满我说的话?”
“我哪敢。”
话音刚落,下巴被人擒住,花曼依感受到一股力气正在把她脸掰回来,那手不粗糙,反倒很细长,没多少肉,瘦骨嶙峋,但偏偏力气大得很,就像西方夜行的女巫。
“花曼依,听着,你人卖给了我,就是我巩烟的人,让你向西绝不能往东,这话我已经说了第二遍,再有第三遍就别怪我巩烟不客气,你花曼依出了风海,去了哪里,见了什么人,都要一一给我汇报。
是,你现在是能给我挣钱了,但我巩烟捧你出来,不是只为做那么一天两天的生意,我希望你清楚,得不到的永远最好的,你这副身子别被我哪天发现被人糟蹋了,到那时候自觉给我卷铺盖走人!”
凌厉的话语在耳边回荡,花曼依久久不能平静,直到床边的人换了个人给她脚踝上药,那冰凉的药酒涂在上面,把她的意识拉了回来。
房间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几个人,方姐、晓晓都过来嘘寒问暖。
“骨头有没有痛感?”马医生查看肿起来的脚踝。
花曼依无神摇了摇头。
马医生是个年轻的西医,穿着白大褂,耳朵边挂着听诊器,起身在一本本子上写了几味药品名称,对站一旁的巩烟说,“那应该只是伤到筋骨,骨头没有裂开,这些药每天坚持敷一遍,半个月差不多就能痊愈。”
巩烟接过药单,点头,“晓晓,帮我送一下马医生。”
晓晓应诺。
“曼依,你还好吧?”方羽坐到她旁边,替她掖了掖被子,半夜摔倒崴到脚这种事有时候真就发生了,每个房间都隔音,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生了地龙还好,没有生地龙,就这么趴在地板上一整晚,冻伤还是轻的,就怕人连温度都冻没了。
花曼依视线越过方羽的胳膊,落到不远处正在看药单的女人身上,又怕被发现,她匆匆收了回来,“没事,方姐,我只是崴到脚而已。”
“你别安慰方姐,巩妈都跟我说了,是你一个人硬撑着起来打电话叫人、开门。”方姐摸了摸她冰凉的手,眼里更心疼,“唉,你手怎么那么凉?”
花曼依有些恹恹,“我天生体凉。”
“我明早让人给你熬点猪骨汤,补补身体。”
“谢谢方姐。”
方羽走后,房间里就只剩下她一个人,巩妈这女人估计也回去了,花曼依心事重重浅眠睡了一会。
没多久便天亮了,巩妈把她崴到脚,半个月内不能上台演出的传出去,很快,仅仅一个下午的时间段她就收到了各种各样的信,信里无非就是嘘寒问暖一番,让她好好休息,顺便再夸一夸她,表达爱慕之情。
在百来封信里面,她被一封很别致的信吸引住,这封信别致在这个信封很少见,她15岁的时候疯狂迷恋上收集信封,别人都笑她收集信封还不如收集邮票,起码还能增值。
但是那时候的她对邮票并没有多大的兴趣,一股脑收集海城大大小小商铺洋行的信封,大的小的,圆的方的,各种各样都有。
那些信封,沾上淡淡的墨香,多么好闻。
虽然这个爱好并没有让她成绩提升多少。
记忆回笼,视线落到眼前的信封上,上面的图案是用简约的钢笔勾勒出来的西洋建筑物,棱角分明,铜墙铁壁。最重要的是上面是用洋文写的信!
那漂亮秀气的洋文字体,工整干净,她甚至都能想象用钢笔、用浓郁的墨水如何慢条斯理划过纸张,写下来一个个令人赏心悦目的单词。
还没有一个错别字。
花曼依对这封信好感大大提高,就是……她有点看不懂上面写了什么。
我恨!jpg.
花曼依躺在床上,哪也不能去,盯着这封信快要盯出一个洞,最后因为自己贫穷匮乏的洋文知识而不得已把这封信搁置,拿起晓晓给她买来的小人书,磕着瓜子津津有味看了起来。
第二天,晓晓用箱子又给她兜来几十封信封,从数量上来看,少了不少,看来这些男人的毅力也就那样,能坚持下来没几个。
“晓晓,放那吧,我等下看完小人书再来看看,辛苦了。”花曼依提了一串葡萄,红唇咬了一颗,味甜生津。
“好,那曼依姐,我先出去了。”
花曼依摆摆手,继续看小人书,大概是幅度太大,小人书啪嗒一下掉下床,花曼依没得办法,只好探出身体拿起来,好巧不巧碰到床头柜上装满信封的铁匣子,哐啷一声,几十封信一下子撒在地毯上。
“……”这老天估计看她不顺眼。
花曼依正想叫晓晓进来收拾一下,可下一秒一封信映入眼帘,还是那种画风的建筑,只不过换了一个场地,像是做礼拜的教堂,旁边是几笔简笔画的小人侧影,那个小人戴着一顶礼帽,是那种圆圆的,帽边很宽的礼帽,上面还有个蝴蝶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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