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王珍珍的个子还要比李文雅低上一些,她站在车子前面,被那庞大的车身一衬,看着就像是个还没有成年的小姑娘似的。
“珍珍,我记得你不是最喜欢红色甲壳虫吗?你还说那车子小巧玲珑,开起来很舒服,怎么开这么大个车子?看起来一点儿都不衬你。”
王珍珍笑着说道:“这车子是阿萧特意给我选的,他说着车子底盘重,车身也很坚固,而且内部空间很大,能装不少东西,我开着的话也不怕发生什么危险。”
萧漳说甲壳虫好是好,但是车子也就只有颜值能拿得出手了,底盘轻,车身和纸一样薄,而且空间不大,开着很逼仄,倒不如这台车子好,虽然油耗大,但是开着很有安全感。
听完了王珍珍的解释后,李文雅紧皱的眉头却并没有舒展开的迹象,她深深地看了王珍珍一眼,见她似乎很满意的模样,李文雅深吸了一口气,将已经到了嘴边的话重新咽了下去。
算了,她还是什么都不要说的好。
这车子王珍珍已经开了有一段时间了,对所有的性能什么基本上都已经摸的清清楚楚了,车子开起来倒是挺平稳的,但是李文雅坐在车子里,却觉得浑身不舒服。
原因无他,这车子里的装饰都太男性化了,明明是王珍珍的车子,但是里面却并更没有她的痕迹,不管是车子里的摆饰和挂件,全都是男人才会喜欢的粗犷风,王珍珍喜欢的什么都没有。
“这车子不是你开吗?怎么里面的布置都不是你喜欢的?我记得你最喜欢粉色,怎么这里面全都是黑的?”
王珍珍不在意地说道:“也没什么,就是阿萧说那些小玩意儿的甲醛太重,而且摆在车里也不安全,车子嘛,就是个代步工具,又不是天天住在里面的,没必要精兴装饰。”
李文雅不说话了,她侧头看着专注开车的王珍珍,眉间染上了一抹忧色。
或许王珍珍自己都没有发现,她说话的时候几乎每一句话都有阿萧说三个字,她的喜好,她的行为,她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里都有萧漳的影子。
她所认识的女孩一点点地被抹去了她自己的痕迹,然后被塑造成了另一个人想要的模样,偏偏她自己还甘之如始,并没有察觉到任何的问题。
可是李文雅分明记得,过去的萧漳不是这个样子的,他明明跟王珍珍做过,不要因为别人的眼光而轻易改变自己,做她自己就好,那他现在又在做些什么?
抱着这样的想法,李文雅跟着王珍珍回到了家。
他们两口子住的小区是南安市最高档的小区,这里位于市中心的位置,说是寸土寸金都不足为过,两百多平米的大平层,市场价在一千万左右,这样的房价就算是萧漳努力一辈子都买不起,而他的家境也不足以让他买得起这里的房子。
房子是王珍珍的陪嫁,除了这套房子之外,还有不少位于市中心的门面房,即便王珍珍不上班,每个月的收入也在二十万以上。
这是李文雅第二次到王珍珍这里来,自打她结婚之后,两人的联系就淡了下来,因为萧漳说过不太喜欢家里面有外人来,所以就连朋友王珍珍都很不会邀请到家里来做客,一般都是在外头见面,所以李文雅也就只是在王珍珍结婚的时候来过一趟,后来就没有在踏足过这里了。
进了家门后,看着里面清一色的灰黑色家具,李文雅的眉头皱得更紧,她看着从黑色鞋柜里往外拿鞋子的王珍珍,状似不经意地说道:“珍珍,我记得你们家过去好像是美式田园风的装饰风格,怎么现在变成这中简约风了?”
王珍珍喜欢明媚的色彩,她说看着那些颜色会让自己身心都放松下来,但是现在房间里除了黑色就是灰色,难看倒是不难看,毕竟请的是专门的设计师设计过的,看着就很有一中精致的设计感。
但是这样的装饰摆设并不是王珍珍所喜欢的,明明结婚的时候不是这样的,怎么现在突然就成了这个样子?
王珍珍没察觉到李文雅的情绪不对,笑着说道:“也没什么,就是之前的风格看得腻了,所以换了一下风格,之前我不喜欢简约风,不过现在看起来,简约风也不是一无是处,你不觉得很有高级感吗?”
李文雅抿着嘴唇,看着王珍珍不说话,而王珍珍状似无意地避开了李文雅的目光,将鞋子放在了她的面前,然后招呼着她进来。
王珍珍在说谎,她根本就不喜欢这中风格,看来这一切又是因为萧漳的缘故,因为萧漳喜欢,所以她才会委屈自己,把一切都弄成了萧漳喜欢的模样。
李文雅心头的火气儿不断地积压着,她趁着王珍珍去厨房给她沏茶的功夫,走马观花的把整个屋子都逛了一圈。
这里所有房间的风格全都变了,没有留下一丁点儿的痕迹,李文雅记得王珍珍这房子里专门有一间陈列室,里面放的是王珍珍所喜欢的手办,那些手办是她从中学时期就开始购买的,全都是霓虹国进口的正版货,她很喜欢那些手办,只要出新款了一定会购买的,而她结婚的时候特意装修出一间屋子来,用以放置她的那些手办,而现在那个屋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件极具设计感的儿童房。
李文雅的怒气本来就已经到了临界点,当发现王珍珍的陈列房都没有的时候,她的火气更大了,她觉得自己不能在这么继续下去了,她觉得王珍珍的个性正一点点地被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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