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笨!”
当第一声枪响开始在城头上轰鸣的时候,站在城下观战的主帅完颜阿邻就皱了皱眉头。
他当然知道,这种奇怪的火铳,肯定就是沈墨那小子的手笔。
“我还以为他有多厉害,没想到,他还是用的这种最笨的方式,来跟我作战!”
这个时候的完颜阿邻看着城头上死伤狼藉的铁浮屠。他一边自言自语,一边对身边的副将说道:
“让蒲速烈把铁浮屠撤下来,换上汉军,接着攻城!”
等到手下的传令兵领命而去之后,随即就听到鸣金声敲响。一片片的金军铁浮屠,开始退潮一般从城下往回撤。而旁边的一万汉军已经开始整队待发,准备继续攻城。
这个时候,完颜阿邻的亲兵队长莽古鲁一边看着城头上那些黑甲军,一边疑惑不解的向着阿邻问道:
“元帅,他们背靠坚城,正可以大量杀伤我们的人,你为什么说沈墨用的是最笨的方法?”
只见这个时候,阿邻摇了摇头,回头看了看他的亲兵队长。
“沈墨那小子用兵机变灵活,他手下的士兵攻击力也强,可是他们最大的弱点就是——人数太少。”
只见阿邻抬了抬下巴,向着莽古鲁示意了一下高邮城头。
“像他这样的部队,如果不与我正面交锋,而是一味灵活机动的游斗,那一定会让咱们头疼不已。”
“可是。他却把自己的队伍派上了高邮城头……这样一来,他就彻底失去了灵活机动的优势。”
“这些黑甲兵,虽然杀伤力很强,可即便他们浑身是铁,又能打几根钉?”
当完颜阿邻说到这里的时候,他笑着看了看莽古鲁。
“只要他们被束缚在这高邮城上,那我就没什么可担心的了……沈墨,不足惧矣!”
“坐困坚城……哼!我看你能守多久?”
这时候的完颜阿邻,看着远处巍峨的高邮城墙,一脸兴味索然的摇了摇头。
……
此刻的高邮城,在瞬间转危为安之后,又立刻开始在步枪兵的掩护之下,迅速的调防布置,准备迎接金军的下一次大举进攻。
高邮城守将孙家平虽然打仗不行,但是却有一个很值得称道的优点,这家伙绝对是个有自知之明的人。
所以他通过常春远和赵锦屏两个人,刚才势如奔雷一般的果决行动之中,立刻就认识到,这两个人谁拿出来守城,都比他本人要强上十倍!
于是,孙家平立刻毫不犹豫的,就向常春远移交了自己的指挥权。
而他自己本人,由于对高邮城的情况比较熟悉,所以调动物资、整合人员之类的事情绝对非它莫属。
于是,就在城头上还打得不可开交之际,高邮城的城防却在不经意间换了个主人。
现在的孙家平和常春远之间,虽然是主军客军的关系,但是却居然和谐的形成了一种“男主为外女主内”一样的默契合作,这也真算得上是一场战争促成的奇迹了。
很快的,在常春远和赵锦屏的梳理下,城头上的部队开始按计划换防。伤病和垃圾也都开始清理下去。新一批在城下养精蓄锐的高邮厢军开始上城协助黑甲军防守。
城头上的面貌,居然很快焕然一新。
等到这一切都梳理完毕之后,常春远和赵锦屏这才双双松了一口气。
他两个对视了一眼之后,又不约而同的将目光投向了高邮城外的金军,以及更远处,北方的茫茫大地。
如今他们已经在这里站稳了脚跟,只是不知道先生他,现在怎么样了?
第752章:纵使将军曾百战、终难测度、英雄肝胆
金军攻入大宋,一路来到高邮城下,从楚州到此一共160余里。
在这一路上的所有城镇,自然是被荼毒残害,无一幸免。
大宋人烟辐辏、城镇密集,让这些过境的精兵,每时每刻都处于抢掠和杀戮的狂欢之中。
托鲁不花率领的这支400人的运粮队过了宝应之后,就快要到达界首了。
在这几天之中的沿途,虽然已经被先前过境的金兵杀成了一片白地,可是在岔路上时不时出现的村镇市集,还是让他们这支运粮队刀口上的血,始终都没有干过。
不过在昨天宿营的时候,他们遇到了一件怪事。
托鲁不花发现在晚上的时候,原本那些吃死人吃得红了眼睛的野狗,居然一条都没出现过。非但没看见他们血红的眼睛,甚至一夜也没听见野狗的嚎叫声。
到了今天早上的时候,在灰蒙蒙的一片晨雾之中,在他们周围,居然发现了几只野狼的身影。
托鲁不花估计,这是沿途汉人的死尸,把山上的野狼都给引下来了。毕竟这些尸体在路边横躺竖卧,根本不需要去捕猎,就是现成的肉食。
等到他吆喝着汉军把粮车一路推上了大道之后,这支队伍一边破开浓雾向前走,吐鲁不花的心里一边想道:
“等到一会儿太阳出来,这些雾气就会散得干干净净,随后阳光就会晒得这些行路的运粮队,身上暖暖和和的。”
“最好在晚上宿营的时候,还能找到一个有人的汉人村庄……”
正当他想到这里的时候,猛然间,他觉得有些不对劲!
在他们这支队伍的前后左右,狼群的数目开始逐渐增多起来。这些野狼就在他们行路的道边两侧山岗上,一只只的驻足向这边看过来,好像是对他们有着莫大的兴趣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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